九九範文幫

規範行政執法信訪工作調研報告

【篇1:規範行政執法信訪工作調研報告】

規範行政執法信訪工作調研報告

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法治政府的核心。近年來,為了集中整治我市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程式不規範、執法不公、濫用執法權等問題,市紀委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了多項專項整治活動,取得了較大進展。20**年市紀委執法監察室對全市34個行政執法單位進行了專項檢查,共發現問題 102個。20**年以來,市紀委紀檢監察一室、執法監察室共查處行政執法違紀違法案件7起,黨政紀處分41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在中央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和突出主業的新要求下,如何進一步做好對行政執法工作的執紀監督,成為紀檢監察機關必須認真思考和儘快破解的重要問題。

一、我市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行政執法基礎性工作不完善。

有的執法部門梳理執法依據、界定執法職責等基礎性工作還需進一步細化,有的執法部門行政權力行使未得到有效規範,還存在較大隨意性。如在20**年的專項檢查中發現,**縣、**區、**縣尚未制定和公佈《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區未公佈《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等行政執法基礎性檔案;市鹽務局自由裁量基準執行不到位,部分案件處罰標準不統一;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業局未按照《**市市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規定的額度進行處罰,且未列明從輕或減輕處罰的理由。有的執法部門處理罰沒物品時存在較大隨意性,缺乏處理罰沒物品的法律文書。如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罰沒物品處置不規範,無統一登記、儲存、處理的記錄;市鹽務局罰沒物品處置無記錄;市林業局對登記儲存物品未依法進行處理。

(二)行政執法程式不規範。

有的執法部門不遵守法定程式的情形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對違法行為認定的證據不確鑿,側重採用當事人詢問筆錄作為定案的主要證據,且詢問筆錄不全面、不充分;聽證權利、救濟途徑、法定期限告知不規範。如在20**年的專項檢查中發現,市林業局的個別案件只有1名執法人員進行執法;市環保區域性分行政處罰案件詢問筆錄中被詢問人不全,且未按手印;**縣環保局、**縣**街道派出所行政處罰決定與批准內容不一致;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林業局存在對違法行為當罰不罰的問題;**縣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在行政處罰案件中,不依法立案、調查取證、告知陳述申辯和聽證權利,直接進行行政處罰。

(三)《行政強制法》貫徹落實不到位。

有的執法部門執行《行政強制法》不嚴格,行政強制程式不完善,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缺少批准手續。如在20**年的專項檢查中發現,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環保局、**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的部分行政處罰案件執行超期,應當收繳的“滯納金”或“加處罰款”未予執行,且未按照《行政強制法》規定與當事人簽訂書面執行協議;市交通運輸局、市交巡警支隊、**縣交通運輸局查封、扣押車輛停放在社會停車場,保管費用由相對人承擔;**縣環保局、**縣**街道派出所未按照《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履行催告義務,也未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四)存在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問題。

有的行政執法部門有法不依、違法不究,有的行政執法部門不作為、亂作為甚至失職瀆職。如20**年11月查處的**縣**化工有限公司“10·18”較大危險化學品洩漏事故,**縣安監局、質監局、公安局對轄區內非法生產劇毒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未依法進行查處,被市紀委黨政紀處分9人;20**年2月,市紀委對**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新材料園環境汙染環保部門不作為案件進行了查處,黨政紀處分6人;20**年3 月,**縣環保部門對濱海新區環境汙染案件不予查處,市紀委會同市環保局約談了分管副縣長、管委會主任、縣環保jú長3人,責令**縣環保局立即立案查處。

(五)存在濫用權力、違規收費現象。

有的行政執法部門無視法紀,濫用權力,執法犯法。如在20**年的專項檢查中發現,**縣環保局存在以“協調款”名義收取企業資金的行為;市交巡警支隊繼續實施已經取消的“車門噴字費”;**縣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在收費時,未使用統一規定的山東省非稅收入繳款書。再如20**年3月查處的河口區六合派出所原所長**案件,**執法犯法,濫用權力,違規收費,以打擊偷盜原油違法犯罪為名進行“創收”,對抓獲的 “油耗子”以證據不足為由,一概以“賠償損失費”的名義罰款後放人了事,而且不製作詢問筆錄和執法檔案,不開具任何票據或證明,20**年1月至20** 年3月,**累計收取“賠償損失費”3067萬元,給國家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移送司法機關。

二、原因分析

(一)行政執法體制不夠順暢,職責界定不夠清晰。

一是各級執法部門職責界定不夠清晰。目前,市、縣(區)、鎮(街)三級執法部門的工作職責亟需進行系統界定,鎮(街)許多委託執法的授權法律依據不夠充分。比如我市市級執法部門承擔了大量的執法業務,削弱了其研究制定政策的工作力度,導致基層執法出現的新情況反映到市級部門後長期得不到解決。二是行政執法與管理脫節。一些事項實行管罰分離後,部門各自為政,導致產生了一些諸如職責不清、關係不順、監督不力等問題,管理和執法難以形成合力,造成有利的爭著管,無利的誰都不管的尷尬局面。三是行政執法存在多頭管理和職能交叉現象。如戶外廣告管理,涉及工商、建設、宣傳、文明辦和城管執法等多個部門,由於缺乏溝通協調機制,部門過多的看中經濟利益,在執法過程中往往是重收費,輕管理,對有利的事情,都去搶著管,對無利可圖的事情則是相互“踢皮球”,誰都不願管,互相扯皮、互相推諉的現象時有發生。

(二)部分執法人員素質有待提高,執法隊伍建設需加強。

一是部分執法人員業務能力不高。部分行政執法人員不懂法律,不懂業務,文化素質不高,特別是相當數量的協助人員沒有取得執法資格,現有水平不能勝任執法工作。有的執法人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還存在程式違法、徇私枉法、剝奪當事人權利等現象。二是部分執法人員思想存在偏差。有的執法人員服務大局、執法為民意識不強,不願監督、就案辦案、機械執法、不注意化解矛盾、不注重執法效果。有的不能以身作則,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嚴重損害了法律的尊嚴和執法者的形象。三是部分執法部門教育培訓力度不夠。一些執法單位執法教育培訓經費不足,教育培訓設施相對落後,對執法人員教育培訓不夠,未實現對執法人員的全員輪訓,直接影響執法隊伍建設。

(三)部分執法人員執法不夠規範,執法規範化建設需加強。

一是個別執法人員不嚴格執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執法隨意性大。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處罰畸重畸輕等不合理情形,極少數行政執法人員收受當事人好處後不處罰或處罰大打折扣;有的執法時對於同樣違法情形不同對待,沒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些政策制度設計上不夠科學,也給執法人員留下了某些權力尋租的空間。二是個別執法人員仍採用傳統執法模式,執法方式存在簡單粗暴的情況。有的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語言不文明,態度較粗暴,常會引起相對人心理失衡和強烈不滿,導致雙方發生衝突;有的執法人員不亮證執法,扣押物品不開具清單;個別執法人員適用簡易程式超過範圍等等。

(四)部分執法人員不敢執法,導致執法不作為的現象時有發生。

有的執法人員在執法辦案中,因準備不充分、溝通不到位、方法不得力等原因,造成執法人員與群眾之間發生衝突、矛盾的事件時有發生。近年來,在黨中央、中央紀委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狠剎“四種不良風氣”、著力治理“庸懶散”的新形勢下,不少群眾對執法人員稍有不滿就投訴,群眾只要投訴就要求調查,有不少執法人員在群眾的舉報監督下被依紀依法查處,這對執法人員的日常工作積極性影響很大,而且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壓力,以至於因為怕被投訴而不想管或不敢管。

三、對策與建議

(一)理順行政執法工作體制,增強執法執行力。一是要著力理順行政執法體制。明確市級執法部門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制定出臺政策、監督指導基層執法;縣(區)級執法部門的主要職責是直接辦理執法個案;鎮(街)級執法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巡查、發現、制止違法行為,為縣(區)級執法部門提供案件線索。二是要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基礎性工作。梳理完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目錄》、《行政強制權力目錄》等行政執法基礎性檔案,對重要行政執法事項實行目錄化管理,制定出臺**市行政執法監督辦法,明確監督機關、監督方式和監督程式,建立完善的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機制。三是要完善執法部門協調機制。釐清執法事項,明確責任分工,牽頭部門只能在規定職能範圍內行使協調職責,避免各部門利用協調機制爭搶職能或者推諉扯皮。

(二)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一是要切實加強一線執法力量。要將行政執法重心下移,切實將有限的執法力量向一線傾斜,鼓勵和調配能力強、素質高的機關人員充實到執法一線,確保一線執法到位。二是要努力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要嚴把行政執法人員入口關,嚴格執行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強化思想教育,牢固樹立執法為民和服務大局理念。加強業務知識和技能培訓,定期考核執法工作業績,提高執法能力和做群眾工作的能力。三是要積極解決基層執法隊伍的實際問題。要加大對基層執法隊伍的幫扶力度,對工作相對滯後的基層執法隊伍重點指導幫助,切實關心愛護基層執法人員,促進基層執法隊伍全面健康發展。

(三)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確保公正文明執法。一是要進一步規範裁量權。嚴格執行市、縣(區)制定的裁量基準,按照法定程式、處罰種類和幅度實施處罰,堅決防止濫用權力、超越職權、違反法定程式執法辦案,堅決防止行政執法過程中出現行政處罰不當、畸輕畸重等顯失公平的情況。二是要著力改進執法方式。推行人性化執法,既要嚴格執法,又要文明執法,做到懲教結合、剛柔並濟,切實改變以罰代管的傳統執法模式,杜絕粗暴執法行為的發生,努力減輕執法阻力,降低執法成本,力求取得更好的執法效果。三是要健全執法監督機制。完善集執法立案、辦案、審批、查詢、監督於一體的執法辦案系統,逐步實現對執法辦案活動的全程、動態、實時監督和管理。

(四)強化執法監督,嚴肅查處行政執法違紀違法案件。一是強化行政執法的評價考核。將各級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各級政府政務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健全重大行政執法案件備案、執法案卷評查等監督措施,完善行政執法電子監察系統,對重點部門單位開展專項執法監察,督促執法部門依法履職。二是嚴肅查處行政執法中的違紀違法行為。認真受理群眾投訴,嚴肅查處行政執法人員失職瀆職、權為私用,領導幹部違規干預執法人員公正執法甚至為不法分子充當 “保護傘”的案件,切實解決部分行政執法部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問題。三是加大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力度。對執法中玩忽職守、濫用權力、徇私作弊的,依紀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篇2:婦聯婦女信訪代理信訪工作調研報告】

自去年以來,**市婦聯針對婦女信訪代理工作的特點和規律,本著“重心下移、方便群眾、解決問題、促進和諧”的原則,創新工作思路,在全市實施了婦女信訪代理制度。該制度實施兩年來,“有事就找信訪代理員”的觀念逐漸深入人心,初步形成了“機構健全、制度完善、隊伍專業、措施得力、效果顯著”的良好局面,走出了一條新形勢下創新婦女群眾工作、創新社會管理的新路子。

一、主要做法

為確保全市婦女信訪代理“推得開、代得實”,我們立足各鎮、街道實際情況,從困擾廣大婦女的出門難、求人難、辦事難入手,以“你的事,我來辦,你的難,我來幫”為宗旨,強化組織領導,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確保了婦女信訪代理制的實際效果。

一是規範推行三種婦女信訪代理方式。在工作中,我們根據代理信訪事項的不同性質,把婦女信訪代理方式逐步規範為主導代理、疏導代理和協作代理三種方式。主導代理是代理員通過代言代辦幫助信訪婦女解除困擾、解決實際問題,為信訪婦女提供實實在在的維權服務。主要針對婚姻家庭糾紛、家庭暴力問題、未成年人保護等侵害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信訪事項而採用的代理方式;疏導代理是信訪代理員要充分發揮熟悉群眾、瞭解群眾,與群眾有良好感情基礎的情況下,通過心裡安撫和情緒疏導,幫助婦女群眾瞭解國家政策,為黨委、政府分憂,為婦女群眾解難;協作代理是指信訪代理員採用社會化維權工作方法,與各有關職能部門協調溝通,為婦女群體性利益提供政策性保護。主要針對婦女土地權益、勞動權益、經濟權益等政策性強、涉及群體利益訴求的信訪事項。截止目前,已經成功代理案件 10件,其中主導代理案件9件,協作代理案件1件。

二是建立健全三級婦女信訪代理工作網路。建立完善了市、鎮(街道)、村(社群)三級信訪代理工作網路。在市裡成立婦女信訪代理服務中心,在各鎮(街道)建立婦女信訪代理服務站,在村(居)設立婦女信訪代理服務室。目前,全市已設立1個婦女信訪代理服務中心、14個信訪代理服務站、465個信訪代理服務室,形成了上下貫通、三級聯動、全面覆蓋的信訪代理工作網路。並統一製作門牌、統一懸掛婦女信訪代理工作程式和信訪代理工作制度,統一建立臺賬,實行一事一記,健全例會、辦理、報告、督查等各項制度,24小時開通**婦女維權熱線,確保全天候解答婦女信訪訴求,形成“縱到底、橫到邊”的全覆蓋婦女維權工作網路。

三是培養組建一支高素質信訪代理員隊伍。信訪代理工作能不能見成效,受歡迎,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代理員隊伍的素質、能力和工作作風。我們要求各婦女信訪代理站至少配備1至3名婦女信訪代理員,婦女信訪代理員從思想政治素質好、熱心為婦女群眾服務、業務能力強的婦聯幹部和婦女維權志願者中挑選,目前,全市10個鎮、4個街道共有市鎮村三級婦女信訪代理員485名。均由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經驗豐富、熱心群眾工作的婦聯幹部、婦代會主任和巾幗志願者擔任,實現了用群眾身邊的人,代理群眾自己的事的良好局面。同時,注重強化對各級代理員的培訓,截止目前,我市已舉辦信訪代理員培訓班3期,累計培訓 1200餘人次,已全部做到持證上崗。

四是探索實施“五個一”信訪代理工作模式。我們建立了信訪代理“五個一”工作模式。即一室接待,按照“有場所、有牌子、有人員、有規章制度、有電話”“五有”要求建立設施齊全、功能完善的信訪代理工作陣地,確保隨時接待來訪群眾。一套制度,制訂信訪代理工作制度,包括代理員職責,代理範圍,代理流程,以及《信訪事項首問負責制》等各類信訪事項代理工作制度,形成信訪代理長效機制。一帳登記,即每個信訪代理站(室)設立信訪代理專門臺帳,對信訪人來訪的時間、信訪事件、要求解決問題、接待人等內容詳細進行登記,做到帳目清楚。經過調查後,在規定時限內,信訪代理站(室)要做出受理、不予受理或提請上級政府受理的決定,在臺賬上註明原因,並負責向信訪人解釋清楚。一單代理,即決定受理信訪代理的案件,由信訪人與信訪代理人簽訂信訪代理協議書,明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約定由代理人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信訪人也必須承諾在約定解決問題期限內,不得越級上訪或重複信訪,經雙方簽字後,《信訪代理協議書》生效,進入代理執行程式。一案歸檔,即信訪代理案件代理結束後,要將與此信訪代理案件有關的各類材料進行歸納、整理併入檔,做到一案一卷,歸檔備查。

二、工作成效

婦女信訪代理制在基層婦女群眾與政府之間架起了一座“連心橋”,既為群眾反映訴求提供了方便,又提高了解決信訪問題的質量和效率,贏得了婦女群眾的信賴和支援,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一是進一步暢通了婦女群眾訴求渠道。“方便快捷、成本低、效果好”是婦女信訪代理的突出特點。信訪代理制將婦女反映訴求的平臺延伸到了“家門口”,群眾不出社群就可以反映問題,大大節省了時間和精力。同時信訪代理員充分運用掌握的法律知識對當事人進行耐心的解釋和疏導,幫助她們出主意、想辦法,並將群眾的問題在較短的時間內真實、準確地反映到有關部門,從而暢通了婦女反映問題的渠道。**,結婚嫁到燕郊鎮四街村。婚後的第二十八天便不知為什麼遭到丈夫的毒打。此後,**的丈夫便不准她去上班,不準隨意出門,甚至回個孃家都百般阻撓,並多次遭到痛打。**帶著滿身青紫的傷來到鎮信訪代理服務站,代理員在瞭解情況後與當地一位聲譽較好的律師取得了聯絡,就**遭受家庭暴力一事進行了詳細的諮詢,並委託律師給予她竭盡所能的幫助。通過信訪代理員的努力和法律援助,**順利的辦理了離婚手續,從男方病態的魔掌中逃離了出來。現在,**在一家超市工作,幸福並快樂的開始了新的生活。

二是進一步提高了婦女信訪事件辦結率。由於部分群眾對zhèng fǔ 部門職能分工不瞭解,一旦出現矛盾找不到確切的主管部門,自信訪代理制實施以來,婦女群眾只進一個門(婦女信訪代理服務中心),即可解決問題,大大提高了信訪問題的辦結率。**,曾在麵包店做一名服務員,工作中的**感覺 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結果顯示有卵巢囊腫,醫生說沒什麼大礙,注意多休息,按時吃藥就行,但是因為家境貧困,**一心想多掙點兒錢,工作起來也經常忘記按時吃藥。後來,肚子越來越大,像即將臨盆的產婦一樣,絕望之下她找到了市婦聯信訪代理服務中心求助。市信訪代理員在瞭解情況後,與民政局、**莊鎮積極協商後,最後由民政局協調先支付**的住院費1萬元,順利的幫助她進行了手術治療,再由鎮政府負責為其父母辦現低保手續,現在**已康復出院。

三是進一步拉近了幹群關係,增進了幹群感情。許多信訪問題往往是因為部分基層幹部對反映問題的群眾沒有好臉色、推諉、搪塞甚至呵斥,將矛盾逐漸擴大。信訪代理制的實施改變了基層幹部與信訪人之間的角色,一方面代理員要站在信訪人角度反映訴求,設身處地協助解決問題;另一方面又要向信訪人進行宣傳、疏導情緒,一來一往,幹部與群眾之間增加了聯絡與溝通,增進了瞭解和信任。安小慧於2019年經人介紹嫁給了大定福村李立雲,女兒降生後,小夫妻倆經常吵鬧,婆婆張鳳芝心急如焚。張鳳芝無耐之下找到了村婦女信訪代理服務室,張鳳芝說:“全怪兒子不爭氣,經常去網咖,開始小兩口打架我還能勸和勸和,現在小兩口是越打越厲害,我勸也不管用了,兒媳這次說什麼也不從孃家回來。”代理員李佔英一邊沏茶、一邊耐心傾聽,安撫了張鳳芝後,她首先找到李立雲做工作,李立雲講自從有了女兒後,他和安小慧溝通的越來越少,讓他覺得婚姻是枷鎖,有些鬱悶,後來慢慢的產生網癮才出現現在的局面。瞭解到真正的原因後,李佔英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對李立雲講道理,讓他認識到為人子、為人夫、為人父的責任。然後和安小慧真誠的承認錯誤,看到丈夫的變化,婆婆期盼的目光,安小慧露出了久違的笑臉,現在二人沒有辜負眾人期盼,上下班都雙宿雙歸,幸福快樂!有時間還到信訪代理服務室聊聊。李立雲很感激代理員為他爭取的幸福生活,並講到在以後的生活中要學會溝通,妥善處理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三、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一是經費落實不到位。“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經費的缺乏,阻礙了代理工作的進一步開展。我們將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各級領導對婦女信訪代理工作的重視程度,提高信訪工作經費投入力度,從而完善基礎設施,落實代理員補貼,做到條件好、待遇好,激發信訪代理員工作熱情。

二是代理員素質亟待進一步提高。高素質的信訪代理員隊伍是做好代理工作的重要條件,我們將有計劃、分層次的對信訪代理員進行法律、信訪接待、心理諮詢等方面知識的培訓,使信訪代理員做到能代理、敢代理、擅代理。

三是調查研究力度不夠。不深入調研就沒有發言權。我們將加大調研力度,經常深入基層,瞭解婦女群眾最盼、最憂、最急的問題,不斷完善工作體制和工作機制,在拓展代理範圍,豐富幫辦內容,深化幫辦服務方面進行新的探索,為維護婦女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