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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自查報告4篇

本文目錄檢察院自查報告檢察院關於貫徹落實《檢察官法》的自查報告包頭市人民檢察院關於接受人大評議刑事檢察工作的自查報告人民檢察院執法檢查自查報告範文

一、堅持不懈開展法制教育,切實做到學法、知法

檢察院自查報告4篇

一是健全學法機制,提高法制教育的實效性。五年來,我們堅持週五學法日製度,以嚴格的請銷假制度,保障參學率;堅持了檢察官任職資格考試製,把良好法律成績作為是否具備檢察官資格的基本條件;堅持了檢察官任職考法制,通過法律考核及執法述職,決定法律職務的晉升。並且堅持了執法辦案紀律定期考試製度,普及了股級以上幹部的年度普法考核等。通過以上學法機制的有效執行,提高了幹警學法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二是加強法律培訓,提高法制教育的針對性。五年來,我們以"學歷升級和技能提高"為切入點,先後投資10萬餘元,大力開展學歷升級和技能培訓,全面提高幹警的法律素質和執法能力。目前40歲以下幹警,有97.5%已達到本科學歷,在讀和已畢業研究生4人。在業務培訓上,我們堅持“內培為主,外培為輔,內外互補”的原則,貼緊業務,制定《年度崗位培訓計劃》,廣泛開展領導講課、骨幹授課、庭審旁聽、案例研討比賽、法律知識競賽、網上交流等活動。同時外培人員都負有講課任務,形成知識傳輸,擴大了培訓面。如今年我們就由在讀研究生和外出觀摩學習人員講課3次。在此基礎上,我們還開設了網上中青年檢察官論壇,積極提供了學法、研法載體,濃厚了學法、研法氛圍。五年來,幹警外出培訓達50餘人次,內部講授法律課40多場次,進行各種法律知識比賽20餘次,幹警撰寫法律研討、案例通訊等文章500餘篇,幹警的整體法律素質得到了明顯提高。

三是強化普法宣傳,提高法制教育的廣泛性。我們把普法工作作為檢察工作的組成部分,組建宣講團,結合檢察職能的履行,大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首先,開展“法律大篷車”活動。採取巡迴演講、設桌諮詢、播放錄音、發放普法資料等形式,結合控申舉報宣傳、民行、瀆檢受案宣傳、預防職務犯罪宣傳,開展送法下鄉、送法進校、送法進村活動。五年來,以宣傳車巡迴鄉鎮的形式,普法100餘場次,發放資料10餘萬份,為鄉鎮幹部及兩委成員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宣傳20場次;在市區中國小校開展法律講座20餘場。如為提高公民依法維權能力,我們深入全市大部分農村,播放錄音,大力宣傳《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知識;結合青少年維權崗建設,採取以案析法等形式,加強對在校學生的法制教育,均受到熱烈歡迎。其次,廣泛開展預防職務犯罪活動。我們把預防職務犯罪作為普法的有力手段,在全市建立預防職務犯罪網路24家,通過播放電視公益廣告、樹立大型廣告牌、贈送“法律百寶箱”、開展法律講座等形式,加強普法力度。如,我們連續兩年與電業公司開展了法律知識互動競賽;在**師範學院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對準國家公務員提前開展預防教育,開展檢察長與市民對話,講解法律等活動,進一步促進了全民學法活動的開展。

二、依法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實現工作管理規範化

一是完善工作執行機制,保障執法活動依法進行。五年來,我們著眼於執法的規範化建設,通過把改革經驗制度化,建立新制度和把執法工作程式化等措施,不斷增強制度的先進性、實效性和剛性。如根據介入引導偵查、普通程式簡化審、訴前程式一體化等檢察改革經驗,建立相關制度8項;為解決自偵與刑檢配合難、息訪息訴壓力大等問題,建立了偵訴一體化、處訪聯席會議等制度;根據刑訴法等法律規定,制定完善了11個部門工作規範。並把各科室工作職責和流程圖全部上牆明示,使工作職責、業務規範、工作流程圖三位一體,保障了執法工作的依法進行。

二是完善內務管理機制,著力提升規範化水平。我們把“文明、整潔、規範、有序”作為形象標準,相應建立了衛生、考勤、車輛、禮儀管理等10項內務管理制度,設立了車輛、人員流向監督牌、檢察人員監督臺、檢容檢視鏡等,並隨著規範化建設的深入,相繼出臺了以車輛定位、私人用車、物品定位、文明用語等為內容的管理新規定,先後有20餘家單位前來參觀學習。

三是完善考核評價機制,促進制度的嚴格落實。我們把制度、督查和考核有機結合起來,不斷完善考評機制。xx年,出臺了涵蓋隊伍、業務兩大類共七項內容的《崗位責任制考核辦法》,將科室的全部職責及各項制度的遵守情況細化、量化成分值,按月考核,年終累加,做為獎罰依據。xx年,又把考核進一步量化到幹警,出臺了《幹警工作實績考核辦法》,使幹警的工作積極性、工作效率和遵守制度的自覺性大大提高。

五年來,從制定制度、建立機制到生成理念,規範化建設循序推進,層次不斷提高,先後編纂了包含67項制度的《規範化建設制度彙編》,建立了工作執行、隊伍管理、考核評價三大機制,形成了用心工作、追求細節完美的工作理念,基本實現了工作管理的規範化,先後兩次在煙臺市檢察機關規範化建設會議上做了典型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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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州人民檢察院關於配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對<檢察官法>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的工作方案》精神,我院積極組織幹警對修改後的《檢察官法》進行了認真的學習和深入的討論,並結合實際按照州院提出的八個方面的內容對貫徹落實《檢察官法》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我院檢察官隊伍現狀:

(一)檢察官隊伍建設情況

**市人民檢察院現有科、局、室共計11個,中央下達給米泉市人民檢察院編制41名。截至XX年3月,全院實有幹警40人,由漢、回、哈三個民族構成,學歷、專業以大專法律為主。其中已取得檢察官資格的有23人、檢察官等級方面:三級高階檢察官1人、四級高階檢察官2人、一級檢察官5人、二級檢察官6人、三級檢察官8人、四級檢察官1人,未取得檢察官資格的10人(包括上年度自治區新錄用的7人)、法警1人、工勤人員6人。法律職務方面:檢察長1人、副檢察長四人、科室長11人。在推進檢察官專業化建設方面:我們認真按照上級院的要求落實各項工作,積極鼓勵檢察官參加各種專職培訓,提高檢察官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制定了檢察官進修學習優惠待遇辦法,組織全院幹警進行培訓。如在學歷教育方面,鼓勵年齡在45歲以下的幹警通過各種途徑達到本科文化程度,對獲得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的幹警,報銷80%的學費。在司法考試方面,給參加司法考試的幹警兩個月的休假複習時間,通過司法考試的幹警由組織報銷輔導費,報名費和差旅費。在檢察官隊伍建設和管理中收到了一些好的效果:目前有在讀本科幹警7名,XX年有10名幹警報考了司法考試。

(二)檢察官隊伍管理情況

首先,XX年1月1日以來我院選舉、任命的檢察官只有1人,嚴格按照檢察官規定的程式進行,具備檢察官法規定的學歷、專業和經歷條件。

XX年12月31日以前擔任檢察官中不具備修改後的檢察官法規定的學歷條件的檢察官,已經按照規定進行了專門培訓,現已全部符合條件;不存在違反檢察官法規定的條件任命檢察官情況的發生,同時,嚴格執行檢察官晉升,獎懲和退休制度,對於應到免除檢察官職務的,依照《檢察官法》規定及時免去了檢察官職務。

(三)檢察官履行職責與執法環境情況

幾年來,我院檢察官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檢察權,認真查辦貪汙賄賂等職務犯罪,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我院實行了主辦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明確主辦和主訴檢察官的責、權,保證檢察官能夠公正、獨立地行使檢察權。

(四)檢察官職務保障情況

在工資和福利方面,市財政部門在保證檢察官工資的情況下,統一辦理了醫療保險。

在行政和業務經費保障方面。市財政部門按照每名幹警每年500元的標準,按月撥付經費,全年共計 2萬元。其餘所需的行政和業務經費,由檢察機關在辦案中收繳的贓款上交財政後,財政部門按100%的比例返還。

(五)檢察官培訓情況

XX年以來,我院組織幹警積極參加上級院組織的各類培訓,並結合崗位練兵活動,對我院幹警在計算機應用、公文資訊寫作和業務方面進行了全方位的培訓。通過培訓,提高了崗位技能,實現了知識更新,促進了公正和文明執法。

(六)檢察官違法違紀查處情況

近兩年來,我院檢察官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貫徹實施《檢察官法》中的困難和問題:

1、在檢察官隊伍建設方面:我院現有23名檢察官,其中46至55歲8人,36至45歲11人,33至36歲2人,55歲以上2人,從現在來看是能夠滿足檢察工作的需要,但是卻存在著嚴重的斷層問題,如33週歲以下的檢察官為零,而檢察官的編制卻是固定的。這樣再過若干年以後,現有的檢察官都已退休或即將退休,而新的檢察官卻沒有招入或無法任命,就會嚴重影響檢察事業的持續發展。

其次級別不同的檢察官在權利和義務方面並沒有區別,同時在崗位津貼方面也沒有差異,導致檢察官級別流於形式,在檢察官的心目中沒有大的地位。

2、在檢察官隊伍管理方面:通過續職培訓取得本科資格的檢察官,安於現狀。根據《檢察官法》的要求,通過續職培訓取得本科資格的檢察官在一定時期內適用。通過這種方式取得的本科資格證書,它的實際水平是否可以達到真正的本科程度,還有待於考證。但實際工作中,這部分人在通過續職培訓取得結業證書之後,大部分安於現狀,憑藉以往的知識水平和經驗工作。然而,隨著經濟的迅猛發展,**新區新型工業化城市的建設,犯罪的種類和方式也越來越多,顯然,單憑老經驗是無法適應社會發展的要求的。

3、檢察官履行職責與執法環境情況方面:在檢察官行使檢察權過程中,特別是在查處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幹部和涉及地方利益的案件時,經常受到地方政府部門的制約等。

4、檢察官職務保障情況方面:檢察機關的行政和業務經費主要是靠收繳贓款返還來解決,這就決定了檢察機關要維護正常的辦公辦案活動,必須收繳一定數額的贓款,結果導致如果無案源或有案源無法收繳贓款,正常的辦工辦案都會收到影響。如我院因行政經費不足,現新的辦工樓與幹警食堂仍然欠施工方的工程款。

5、檢察官培訓方面:主要存在著培訓經費不足的困難。

三、對落實《檢察官法》的建議

1、嚴把“進人”關,杜絕不符合檢察官條件的人員進入檢察機關,如果檢察機關再進新人時,儘量要選擇那些符合《檢察官法》要求的學生或幹部。

2、建議不同的檢察官級別給予不同的崗位津貼,同時規定不同級別的檢察官一起進行一項工作時,級別高的檢察官具有領導和指揮的權利。

3、建議在經濟欠發達地區,適當降低檢察官的准入門檻,最好是在這些地區檢察人員參加司法考試時給予加分照顧。修改後的《檢察官》法要求新任命的檢察官必須具有本科以上的學歷,並通過司法考試。現實情況是,在經濟欠發達地區,許多具有正規法律本科以上的學歷的人並不願意到司法機關工作,況且從全國範圍來看每年司法考試的通過率很低,這樣規定雖然保障了新任檢察官的素質,但是卻造成了檢察官進人困難、任命困難。因為沒有檢察官資格不能獨立辦案,所以間接地影響到了檢察工作的正常開展。

4、建議財政部門能夠對檢察業務工作提供專項預算資金 ,以保障檢察業務工作、培訓工作 ,後勤保障等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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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市人民檢察院關於接受人大評議刑事檢察工作的自查報告

10月26日在包頭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

包頭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龔佔永

主任、各位副主任、祕書長、各位委員:

今年7月以來,全市檢察機關按照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對全市檢察機關刑事檢察工作進行評議的方案》的要求,從貫徹《憲法》原則和強化人大意識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評議工作的現實意義和深遠影響,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措施,嚴明工作紀律,在評議組的直接指導下,認真組織開展了各項評議工作。目前已完成自查階段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一、以來刑事檢察工作基本情況

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刑事檢察部門,在自治區檢察院和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監督下,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根本宗旨和“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工作主題,圍繞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檢察職能,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建設經濟強市作出了積極貢獻。偵查監督、公訴、監所檢察、控告申訴等部門,先後獲得最高人民檢察院、自治區政治委、自治區檢察院的表彰。

(一)、依法打擊犯罪,全力維護穩定

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始終堅持把維護穩定作為首要的政治任務,與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嚴厲打擊各類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元月至9月,全市檢察機關共受理報捕案件4760件6792人,經審查批准逮捕4260件 5916人;受理移送審查起訴案件5806件8813人,經審查提起公訴4894件7018人。積極參加各類嚴打專項行動,依法打擊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法輪功犯罪、涉及“非典”犯罪和黃賭毒犯罪,依法嚴厲打擊貪汙賄賂、侵權瀆職等職務犯罪。特別是成功起訴了原自治區國稅局局長肖佔武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件,取得非常好的社會效果。

在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的同時,全面落實檢察環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積極開展青少年維權崗建立活動,兩級院

10個部門被命名為青少年維權崗;認真開展“檢校共建”活動,4名檢察幹警兼任了中國小校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認真開展安全小區(安全文明村)共建活動,先後建立市級安全小區(村)兩個,旗縣區級安全小區4個。共有6個集體被評為綜合治理先進集體。

(二)、強化訴訟監督,保障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

在立案監督方面,對偵查機關應當立案而沒有立案的,要求偵查機關說明不立案理由132件,偵查機關接通知立案和主動立案62件。在偵查監督方面,追捕追訴漏犯22人;對不符合逮捕條件的875人作出了不批捕決定;對不符合起訴條件的363人作出了不起訴決定;對偵查機關違法行為提出書面糾正意見10件。在審判監督方面,對量刑畸輕畸重的刑事判決依法提出抗訴29件,審判機關改判10件。對審判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提出書面糾正意見10件。在刑罰執行監督和監管活動監督方面,糾正超期羈押99人;對監管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提出書面檢察建議116件;對違法辦理減刑、假釋、保外就醫提出書面糾正意見15件;查辦監管幹警犯罪案件4件5人。

(三)、依法保障人權,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在保障訴訟當事人合法權益方面,嚴格執行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或家屬的權利和義務告知制度;建立了律師接待室,為律師查閱、影印有關案卷提供便利,保障辯護權的有效行使;加強對監管場所監管秩序、生活飲食條件的監督檢查,落實有關標準;辦理刑事申訴案件110件,依法予以糾正10件;辦理刑事賠償案件12件,依法賠償8名當事人共計3.72萬元。制定了檢察機關便民、利民18條服務措施,對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對65名司法人員刑訊逼供、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等侵犯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案件,依法予以立案偵查。如:查辦了原包頭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刑警大隊中隊長李建華非法拘禁、受賄、徇私枉法案件,起訴後,法院對李建華數罪併罰,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7年,在社會上引起極大震動。

(四)、強化制度創新,全面加強刑事檢察工作

全面推行了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全市檢察機關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聘請了85名人民監督員,現已對15件不予逮捕、擬作不訴、撤案的職務犯罪案件進行了監督。全面落實檢務公開制度,通過製作檢務公開欄、新聞媒體宣傳等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在公訴部門全面推行了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在偵查監督部門推行了主辦檢察官辦案責任制試點工作,在控申部門全面推行了首辦責任制。在刑事訴訟各個環節實行了辦案流程化管理。進一步深化了檢察委員會改革,不斷提高檢委會的議事和決策能力。

(五)、堅持從嚴治檢,加強檢察隊伍建設

堅持把強化教育作為加強檢察隊伍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常抓不懈。以開展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等教育活動為載體,強化理論武裝。鼓勵幹警參加續本讀研學歷教育,本科以上學歷較底提高了47.4個百分點。在10月21日結束的全區檢察機關四項崗位技能競賽中,我市檢察機關取得了9個個人單項獎,團體獲得公訴、反貪第一名,瀆檢第三名、偵查監督第四名,及“全區檢察機關崗位技能競賽優勝單位獎”的好成績。堅持把強化監督作為加強檢察隊伍建設的有效手段,先後出臺了《從嚴治檢六條禁令》、《案件督察辦法》、《檢務督察辦法》等規定。從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聘請了15名執法執紀監督員。對2名違紀人員給予了紀律處分,1名受到刑事處罰。堅持把強化管理作為加強檢察隊伍建設的重要載體,進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嚴密工作程式,嚴明工作紀律,以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

(六)、強化人大意識,自覺接受監督

人大的監督和支援是檢察工作發展的強大動力。以來,全市檢察機關不斷增強人大意識、代表意識,主動把檢察工作置於人大監督之下,認真貫徹落實人大曆次會議關於對檢察工作的決議,不斷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認真辦理人大提案和人大交辦案件,以來,辦理人大交辦案件16件,已辦結15件,做到了件件有結果,事事有迴音。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此次接受人大評議檢察機關刑事檢察工作中,市院黨組認識明確,態度堅決,始終把接受評議工作的重心放在查詢問題和差距、思考存在問題的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上。市院黨組在實事求是地總結以來刑事檢察工作成績的基礎上,一致認為,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刑事檢察工作取得的成績是主要的,刑事檢察隊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刑事檢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在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工作中存在批捕、起訴和抗訴條件、尺度把握不準、不嚴、不一致的問題,出現個別案件該捕不捕、該訴不訴和抗訴案件上級院不予支援的現象。如,市院辦理的趙新國故意殺人案,一審法院判處趙新國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市院提起抗訴後,被上級院撤回。又如:土右旗院辦理的孫建成販賣毒品案,依照法律規定,販賣毒品,無論數量多少,只要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都應提起公訴,而土右旗院以情節輕微,作出了不起訴決定。

2、在偵查監督、審判監督、刑罰執行監督工作中存在監督意識不強、監督手段匱乏、監督效果不佳的問題。如,劉亞林詐騙一案,在市院審查起訴階段,因證據不足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公安機關對劉亞林取保候審,隨後案件一直沒有重報,雖然多次監督,併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但偵查機關對該案始終沒有再報,檢察機關也就不了了之。

3、在與偵查、審判機關的協調配合上存在文來文往多、溝通協調不夠的問題,使有的案件因引導偵查不力、取證不足或認識上的分歧,造成起訴困難不訴又案情重大,勉強起訴後法院作了無罪判決。

4、個別基層院在贓款、贓物管理和保證金收取、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環節。如,九原區院在辦理徐進軍、徐玉卿貪汙案時,收取保證金手續不全,且卷中沒有反映。

5、個別案件存在違反法定辦案時限和退查權使用不當的問題。

6、部分案件存在法律文書製作不規範、筆錄不工整、案卷裝訂不規範、法律文書不齊全等問題。如,市院偵查監督處承辦的趙永生虛報註冊資本的立案監督案件,辦案人員由於責任心不強,將非本案的案件材料裝訂入了卷。

(二)、刑事檢察隊伍中存在的問題

1、部分幹警執法思想陳舊、執法觀念滯後,辦案中存在重實體、輕程式,重打擊、輕服務,重數量、輕質量的問題。

2、個別幹警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存在冷、橫、硬、推的現象。

3、個別幹警廉潔自律意識不強,存在吃、拿、卡、要的現象。

4、部分幹警業務素質不高,不注重學習,對法律法規理解不深、把握不準,導致辦案質量不高。

5、部分幹警工作責任心不強,作風不紮實、不細緻,工作拖拉、辦案粗糙,嚴重影響執法的嚴肅性。

6、部分幹警著裝不規範,會議風氣不良,紀律鬆弛,嚴重影響了檢察機關整體形象。

(三)、領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在處理服務第一要務與防止地方保護主義的關係上,存在模糊意識,特別是在具體案件處理上,考慮地方利益多,考慮大局利益少,大局意識不強。

2、在解決檢察機關經費緊張、裝備落後問題上不夠有力,困難局面得不到有效解決。

3、在解決人員少、案件多的矛盾方面不夠有力,急需的人才進不來,新招考進來的人員又通不過司法考試,不具備辦案資格,案件逐年遞增與辦案力量嚴重不足的壓力始終得不到緩解。

4、指揮辦案多,參與辦案少,甚至有的領導一年不辦理一件刑事案件。

5、在從嚴治檢與從優待檢兩方面,都存在力度不夠的問題。

三、存在問題的原因

分析上述問題存在的原因,有客觀上執法環境、辦案經費、規章制度和辦案紀律落實不夠等客觀因素,但主要是在全市檢察機關領導幹部和刑事檢察幹警的主觀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六種不良傾向:

一是思想保守,不思進取。有的幹警執法觀念滯後,因循守舊,不思進取。面對新時期、新形勢下全新的執法理念,以及刑事犯罪的新情況、新特點,不認真學習,不深入思考,不研究新方法、新對策,而是得過且過被動應付。

二是本位主義、個人主義作祟。有的部門和個別基層院本位主義嚴重,大局觀念淡薄。執法辦案不是從大局出發,而是考慮部門利益和單位利益多,出現個別案件該捕不捕,該訴不訴。有的幹警個人主義嚴重,與他人比職務、比待遇、比地位,就是不比工作、不比學習、不比貢獻。在執法辦案中推諉拖拉,不負責任,嚴重敗壞了檢察機關形象。

三是具有畏難情緒。表現在有的幹警埋怨辦案沒經費,干擾大,執法環境差,畏難情緒嚴重。特別是在刑事訴訟監督工作中,在法定的監督程式不完善、監督手段匱乏的情況下,不是積極地強化監督意識,完善監督手段,而是怨天憂人,工作消極被動。

四是群眾觀念淡薄。表現在有的幹警為民執法觀念淡薄,模糊了“依靠誰,為了誰”,忘記了“為誰執法,怎樣執法”,就案辦案,機械執法,不是抱著對群眾的深厚感情執法,僅僅是為了完成工作任務,不注意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現象依然存在。

五是作風漂浮。表現在有的領導和幹警作風漂浮,工作不實,常常以刑事訴訟監督者和上級院自居,不作深入的調查研究,對案件不進行深入細緻的分析,不耐心細緻地聽取偵查、審判機關、下級院和當事人等各方意見,主觀臆斷,結果是意見不準確,監督不到位,指導不得力,辦案質量差。

六是貪圖享樂。表現在有的幹警,不琢磨工作,不注重學習,心思沒有完全用在工作上。辦案丟三拉四,簡單應付。

上述六種不良傾向,是引發執法不嚴明、辦案不規範、執法不廉潔和作風不過硬的根本原因,必須堅決予以根治。

四、初步整改意見

在查詢問題、分析原因的基礎上,市院黨組反覆討論、深入研究了具體的整改措施,提出五條初步的整改意見:

(一)、抓思想教育

結合正在開展的深化“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教育活動、“執法為民,加快發展”培訓教育活動,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武裝幹警頭腦,進一步強化“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根本宗旨,牢固樹立大局意識、人權意識、質量意識、程式意識、創新意識和主動接受人大監督意識,加強主觀世界改造,築牢思想防線。

(二)、抓個案糾錯

對評議工作以來自查和評議組檢查發現的個案存在的問題,區分不同情況,抓緊作好自糾工作。對確屬該訴不訴的錯案,市院檢委會要進行專題研究,堅決予以糾正。開展對扣押款物的專項清理工作,該返還的返還,該清退的清退,該上交的上交,在年底前清理完畢。對法律文書製作、案卷裝訂不規範的問題,能作補救工作的要抓緊補救;對存在的其它問題不能補救的,要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相關制度。

(三)、抓警示教育

要嚴格執行錯案責任追究制,對確屬錯案的辦案人員,區分責任情況,依照錯案追究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該給予紀律處分的給予紀律處分,該給予通報批評的給予通報批評。要對評議組指出的個案問題和自查出的個案問題,進行全市通報,並組織全市檢察幹警進行學習,總結經驗教訓,加強警示教育。

(四)、抓制度完善

要結合個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監督制約機制等方面的對照檢查,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流程和機制,建立長效機制,避免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

(五)、抓辦案紀律

要進一步嚴明辦案紀律,嚴格執行《包頭市人民檢察院案件督察辦法》和《檢務督察辦法》,拓寬監督視野,創新監督方式,完善監督手段,注重監督實效,對辦案過程實行全程監督。特別是對容易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環節和崗位,進行重點監督。對違反辦案紀律的,堅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決不姑息遷就。

(六)、抓隊伍建設

針對評議工作中發現的領導班子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了《包頭市人民檢察院領導班子廉潔自律十條承諾》,向全市幹警公佈監督執行,從而以班子建設帶動全市檢察隊伍建設。深入開展“執法為民,加快發展”培訓教育活動和深化“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教育活動,認真解決幹警執法思想、執法觀念、執法行為、執法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樹立大教育、大培訓觀念,廣泛開展崗位練兵和崗位競賽活動,全面提高檢察隊伍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堅持從嚴治檢的方針,認真履行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落實《六條禁令》等規章制度,全面推進檢察隊伍作風建設。

各位委員:

新時期、新階段刑事檢察工作的任務繁重而艱鉅。我們有決心也有信心,以這次評議工作為契機和動力,全面貫徹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刑事檢察工作,振奮精神,開拓創新,紮實工作,不斷開創我市刑事檢察工作新局面,為打造“平安包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建設經濟強市的工作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人民檢察院執法檢查自查報告範文檢察院自查報告(4) | 返回目錄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市院部署執法大檢查工作後,我院立即召開了院黨組會、中層幹部會和全院幹警大會,認真學習了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統一了思想,提高了認識。一致認為:這次執法大檢查是集中教育整頓的重要階段,自查是其中的重要環節,對於及時發現和糾正自身執法活動中的問題和不足,總結經驗教訓,促進公正司法、嚴格執法,推動今後的執法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們務必要引起高度重視,把思想統一到省市院的要求上來。同時,根據我院正在全力爭創全國模範檢察院的客觀實際,要求一定堅持高起點、高標準,把不存在市院確定的五類重點問題作為最低線,而把符合“三個代表”思想要求,讓人民群眾感到和藹可親、信賴放心,讓犯罪分子聞風喪膽、膽戰心驚作為我們自查的標尺。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對這次執法自查,院黨組高度重視。成立了以副檢察長xx為主任,副檢察長xxx、紀檢組長xxx為副主任的執法大檢查辦公室,並指定研究室專門負責、監察科重點配合;制定了《執法大檢查實施方案》和配檔表,確立了執法檢查的指導思想、範圍重點、方法步驟和具體要求;召開了執法大檢查全院動員大會、執法大檢查辦公室碰頭會和執法大檢查工作協調會,對執法大檢查工作的每一步驟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實、督促和檢查。各有關業務科室負責人也按照本院要求,結合本科室工作實際,充當本科室自查的第一責任人,積極認真行動起來。

三、抓住重點、認真自查

1、查辦貪汙賄賂案件工作情況。XX年1月至今共立查貪汙賄賂犯罪案件108起,移送起訴96人,提起公訴75人,起訴率69.4%,起訴後已判決66起,有罪判決66起,有罪判決率100%,判實刑21起,不起訴4起,撤案3起。其中不訴案件分別是:(略)。以上案件具體情況見個案說明,造成撤案和不訴的原因和責任既有本院把關不嚴,又有上級決策因素。除此之外,沒有有案不立、判無罪、越權、超時限的案件。但是還有以下幾類問題:一是判實刑案件較少;二是個別案件結案時間跨度長;三是個別案件立案時數額較大,結案時有所降低。造成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在於片面追求立案數和大要案率。再就是個別辦案人在辦理少數案件過程中有言語不文明和借用案發單位車輛的現象,其原因在於個別幹警素質不高,作風不過硬。

3、審查批捕工作情況。共受理公安機關提請逮捕案件246件354人,經審查批准逮捕319人,不逮捕19案26人(包括4人經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後又作出批捕決定),批捕率92.5%,捕後變更強制措施4人,已起訴283人,已判決279人,判實刑262人,判實刑率93.9%。無捕後不訴、判無罪的案件和立案監督不力問題;受理自偵部門移送審查逮捕案件58件58人,決定逮捕55人,無不捕案件,逮捕率100%,捕後變更強制措施4人,已起訴43人,已判決41人,判實刑23人,判實刑率56.1%,捕後不訴1人,無判無罪的案件和立案監督不力問題。上述不捕19案26人,捕後改變強制措施的8人,具體情況見個案說明,我院認定準確、程式合法,不存在執法不嚴、不公問題。捕後不訴的系張金彪受賄案。具體情況見個案說明,造成不訴的原因和責任既有本院把關不嚴,又有上級決策問題。但還存在逮捕的案件特別是自偵案件逮捕後,有少數被告人未能判實刑。其客觀原因是有的犯罪嫌疑人系外地人,無取保候審條件,或有些案件證據相對單薄,犯罪嫌疑人存在串供、毀滅罪證、干擾證人作證的可能,審查時為保證訴訟順利進行而作出了逮捕決定;主觀原因是對逮捕三個條件的把握上存在模糊認識,過分強調“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的逮捕條件,而從思想上對另兩個條件未能引起充分重視。

5、控告申訴工作情況。沒有刑事申訴、信訪案件該受理而未受理、該糾正而不糾正、推諉扯皮造成越級、重複上訪的案件和刑事賠償該賠償未賠損害舉報人合法權益的問題。

7、民行、監所工作情況。經自查,沒有執法不嚴、不公的問題。

對於自查中出現的上述問題,我們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視,嚴肅對待,認真處理,在下一步的工作加以改進解決和防範。

二0xx年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