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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垃圾清運實施方案(精選3篇)

鄉鎮垃圾清運實施方案 篇1

為深入貫徹落實我區有關垃圾分類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管理機制,推進我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發揮示範作用,現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經黨政班子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本方案:

鄉鎮垃圾清運實施方案(精選3篇)

一、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為加強工作領導,推進我鎮機關生活垃圾分類日常各項工作開展,經研究決定,成立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二、主要工作目標

圍繞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有害垃圾回收,穩妥推進廚餘垃圾和有害垃圾收集處理,充分發揮我鎮幹部帶頭示範作用,加強精細化管理,健全完善督導制度,著力提高垃圾分類工作實效,不斷提升我鎮垃圾分類工作水平,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常態化。

三、工作實施和計劃

1、開展宣傳發動。強化宣傳,讓幹部們明白垃圾是汙染源,我們是生產者,同時也是分類投放的責任人,利用此次做好垃圾分類工作的契機,開展對各科室的指導宣傳檢查,做好宣傳工作;完善機關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標識,完成各分類點位的設施佈置,保障分類設施統一規範;開闢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欄,採取分發公開信及操作指南、專題講座等方法,宣傳垃圾分類相關政策知識,營造濃厚氛圍。

2、落實分類職責。按機關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員、專管員、督查員、保潔員等“四員”管理制度,分工明確、各司其職,互為補充、互相監督。

宣傳員牽頭做好機關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類知曉率和參與率。

專管員負責督促保潔員和食堂工作人員做好垃圾分類和分類設施管養工作,提高分類設施的完好率和整潔度,聯絡垃圾收運單位按規範及時清運垃圾。

督查員根據日常檢查考核辦法,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督促做好機關垃圾分類工作。

保潔員負責每日對各樓層及會議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進行收集、清理,統一收集至機關大院的投放點;每週定時收集各辦公室的.廢棄紙張(檔案等)、報紙;每半月對大院投放點的可回收物進行分揀、清理並集中到堆置點;做好公共場所垃圾桶的清潔工作,確保乾淨整潔完好;對各辦公室分類錯誤的垃圾進行分揀,並將發現問題反饋給機關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食堂工作人員負責及時清理收集食堂內垃圾,分類投放至投放點,嚴禁亂倒亂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確保乾淨整潔完好。

3、實施分類投放。按照分類要求,將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別投放至對應的投放點,確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確。

4、檢查分類成效。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檢查及不定時抽查垃圾分類效果,及時通報結果。

四、設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設施設定

1、樓層內:每層各設定兩個垃圾桶。

2、鎮機關:在機關大院內設定一處集中投放點,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廢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辦公室:設定一個雙拼垃圾桶。

4、食堂:設定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個。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點:在機關大院內設立一處廢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點。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辦公生活產生的茶葉渣倒入開水間的專用茶葉渣收集容器,紙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樹葉等投放至各辦公室易腐垃圾桶內,再投放至衛生間易腐垃圾桶內。

2、其他垃圾:實行定點投放,日常產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辦公室其他垃圾桶內,再集中投放至衛生間其他垃圾桶內。

3、廢品及可回收物:(1)廢棄紙張(檔案等)、報紙由各自辦公室臨時整齊堆放,每週由保潔員統一上門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辦公人員自行分類投放至集中投放點,飲料瓶投放前將喝剩的飲料倒盡,確保可回收物乾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點。

五、激勵制度

每一位鎮幹部、職工應當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減量義務,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隨意傾倒、拋撒和堆放。為推動全社會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激勵機制,我鎮生活垃圾分類激勵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主要採取通報表揚的方式,激勵物件包括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成效顯著的個人成效顯著的個人和科室。

六、工作總結

1、做好自查自檢。鎮各辦認真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自查自糾,積極主動地發現問題並抓好整改,實現常態化管理。

2、推進分類覆蓋。根據實際,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在7月份前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

鄉鎮垃圾清運實施方案 篇2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物質消費水平大幅提高,我國生活垃圾產生量迅速增長,環境隱患日益突出,已經成為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制約因素。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可以有效改善城鄉環境,促進資源回收利用,加快“兩型社會”建設,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生態文明建設水平。為切實推動生活垃圾分類,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類制度覆蓋範圍,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推進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不斷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務,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

(二)基本原則。

政府推動,全民參與。落實城市人民政府主體責任,強化公共機構和企業示範帶頭作用,引導居民逐步養成主動分類的習慣,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垃圾分類的良好氛圍。

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綜合考慮各地氣候特徵、發展水平、生活習慣、垃圾成分等方面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實施路徑,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

完善機制,創新發展。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加強技術創新,利用資訊化手段提高垃圾分類效率。

協同推進,有效銜接。加強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資源化利用和終端處置等環節的銜接,形成統一完整、能力適應、協同高效的全過程執行系統。

(三)主要目標。到20xx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在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二、部分範圍內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一)實施區域。20xx年底前,在以下重點城市的城區範圍內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1、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

2、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確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鄲市、江蘇省蘇州市、安徽省銅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東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廣元市、四川省德陽市、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陝西省咸陽市。

3、鼓勵各省(區)結合實際,選擇本地區具備條件的城市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各地新城新區應率先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二)主體範圍。上述區域內的以下主體,負責對其產生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

1、公共機構。包括黨政機關,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

2、相關企業。包括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

(三)強制分類要求。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要結合本地實際,於20xx年底前制定出臺辦法,細化垃圾分類類別、品種、投放、收運、處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須將有害垃圾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之一,同時參照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再選擇確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強制分類的類別。未納入分類的垃圾按現行辦法處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種。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2)投放暫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則,設立專門場所或容器,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進行分類投放、收集、暫存,並在醒目位置設定有害垃圾標誌。對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39號)的品種,應按要求設定臨時貯存場所。

(3)收運處置。根據有害垃圾的品種和產生數量,合理確定或約定收運頻率。危險廢物運輸、處置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鼓勵骨幹環保企業全過程統籌實施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尚無終端處置設施的城市,應儘快建設完善。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種。包括:相關單位食堂、賓館、飯店等產生的餐廚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

(2)投放暫存。設定專門容器單獨投放,除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可設定敞開式容器外,其他場所原則上應採用密閉容器存放。餐廚垃圾可由專人清理,避免混入廢餐具、塑料、飲料瓶罐、廢紙等不利於後續處理的雜質,並做到“日產日清”。按規定建立臺賬制度(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除外),記錄易腐垃圾的種類、數量、去向等。

(3)收運處置。易腐垃圾應採用密閉專用車輛運送至專業單位處理,運輸過程中應加強對洩露、遺撒和臭氣的控制。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餐廚垃圾運輸、處理的監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種。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紙塑鋁複合包裝等。

(2)投放暫存。根據可回收物的產生數量,設定容器或臨時儲存空間,實現單獨分類、定點投放,必要時可設專人分揀打包。

(3)收運處置。可回收物產生主體可自行運送,也可聯絡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上門收集,進行資源化處理。

三、引導居民自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

城市人民政府可結合實際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指南,引導居民自覺、科學地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前述對有關單位和企業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應選擇不同型別的社群開展居民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示範試點,並根據試點情況完善地方性法規,逐步擴大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實施範圍。本方案發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規、對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提出強制要求的,從其規定。

(一)單獨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群應通過設立宣傳欄、垃圾分類督導員等方式,引導居民單獨投放有害垃圾。針對家庭源有害垃圾數量少、投放頻次低等特點,可在社群設立固定回收點或設定專門容器分類收集、獨立儲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時投放,社群居委會、物業公司等負責管理,並委託專業單位定時集中收運。

(二)分類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採取靈活多樣、簡便易行的分類方法。引導居民將“溼垃圾”(濾出水分後的廚餘垃圾)與“幹垃圾”分類收集、分類投放。有條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群設定專門設施對“溼垃圾”就地處理,或由環衛部門、專業企業採用專用車輛運至餐廚垃圾處理場所,做到“日產日清”。鼓勵居民和社群對“幹垃圾”深入分類,將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收運和處置。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採取定時定點分類收運方式,引導居民將分類後的垃圾直接投入收運車輛,逐步減少固定垃圾桶。

四、加強生活垃圾分類配套體系建設

(一)建立與分類品種相配套的收運體系。完善垃圾分類相關標誌,配備標誌清晰的分類收集容器。改造城區內的垃圾房、轉運站、壓縮站等,適應和滿足生活垃圾分類要求。更新老舊垃圾運輸車輛,配備滿足垃圾分類清運需求、密封性好、標誌明顯、節能環保的專用收運車輛。鼓勵採用“車載桶裝”等收運方式,避免垃圾分類投放後重新混合收運。建立符合環保要求、與分類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運系統。

(二)建立與再生資源利用相協調的回收體系。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合理佈局布點,提高建設標準,清理取締違法佔道、私搭亂建、不符合環境衛生要求的違規站點。推進垃圾收運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系統的銜接,建設兼具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功能的交投點和中轉站。鼓勵在公共機構、社群、企業等場所設定專門的分類回收設施。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資訊化平臺,提供回收種類、交易價格、回收方式等資訊。

(三)完善與垃圾分類相銜接的終端處理設施。加快危險廢物處理設施建設,建立健全非工業源有害垃圾收運處理系統,確保分類後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處置。鼓勵利用易腐垃圾生產工業油脂、生物柴油、飼料新增劑、土壤調理劑、沼氣等,或與秸稈、糞便、汙泥等聯合處置。已開展餐廚垃圾處理試點的城市,要在穩定運營的基礎上推動區域全覆蓋。尚未建成餐廚(廚餘)垃圾處理設施的城市,可暫不要求居民對廚餘“溼垃圾”單獨分類。嚴厲打擊和防範“地溝油”生產流通。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龍頭企業,推動再生資源規範化、專業化、清潔化處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勵回收利用企業將再生資源送鋼鐵、有色、造紙、塑料加工等企業實現安全、環保利用。(四)探索建立垃圾協同處置利用基地。統籌規劃建設生活垃圾終端處理利用設施,積極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燒、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處置於一體的生活垃圾協同處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潔化、集約化、高效化配置相關設施,促進基地內各類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實現垃圾分類處理、資源利用、廢物處置的無縫高效銜接,提高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緩解生態環境壓力,降低“鄰避”效應和社會穩定風險。

五、強化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在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衛生城市、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園林城市和全域旅遊示範區等建立活動中,逐步將垃圾分類實施情況列為考核指標;因地制宜探索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建立協調機制,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分工負責推進相關工作;要加強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工作考核,向社會公佈考核結果,對不按要求進行分類的依法予以處罰。

(二)健全法律法規。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動相關城市出臺地方性法規、規章,明確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要求,依法推進生活垃圾強制分類。釋出生活垃圾分類指導目錄。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及站點建設相關標準。

(三)完善支援政策。按照汙染者付費原則,完善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發揮中央基建投資引導帶動作用,採取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援相關城市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設施。嚴格落實國家對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地方財政應對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系統的建設執行予以支援。

(四)創新體制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積極探索特許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等方式,通過公開招標引入專業化服務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環衛系統研發和建設,通過“網際網路+”等模式促進垃圾分類回收系統線上平臺與線下物流實體相結合。逐步將生活垃圾強制分類主體納入環境信用體系。推動建設一批以企業為主導的生活垃圾資源化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及技術研發基地,提升分類回收和處理水平。通過建立居民“綠色賬戶”、“環保檔案”等方式,對正確分類投放垃圾的居民給予可兌換積分獎勵。探索“社工+志願者”等模式,推動企業和社會組織開展垃圾分類服務。

(五)動員社會參與。樹立垃圾分類、人人有責的環保理念,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垃圾分類知識,引導公眾從身邊做起、從點滴做起。強化國民教育,著力提高全體學生的垃圾分類和資源環境意識。加快生活垃圾分類示範教育基地建設,開展垃圾分類收集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建立垃圾分類督導員及志願者隊伍,引導公眾分類投放。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報道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情況和典型經驗,形成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鄉鎮垃圾清運實施方案 篇3

根據《xx市市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等相關檔案精神,現就我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積極發揮示範帶頭作用,形成財政局全體幹部職工共同參與的良好局面,以垃圾源頭分類、統一投放、集中回收等有效措施,實現全域性辦公場所區域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全覆蓋的工作目標。

  二、實施區域和範圍

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區域範圍為局機關所有區域。本方案所稱生活垃圾為在日常工作中產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其他垃圾”四個類別。

三、實施措施

1、制定方案。根據我局實際,制定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

2、設施設定。完成生活垃圾強制分類點位的設施佈置,宣傳資訊張貼,指示牌設定。

3、召開動員會議。召開局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動員會議,提出方案、落實要求。

4、實施分類。按分類要求,將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其他垃圾”分別投放至對應的投放點,確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確。

5、檢查成效。局辦公室定期檢查及不定時抽查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效果,及時通報結果。

6、做好自查自檢。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自查自糾工作,積極主動地發現和改進問題,進入常態化管理。

四、工作職責

局機關成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辦公場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組織領導、宣傳教育、監督實施和檢查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局辦公室。

1、領導小組成員職責:做好分管科室、單位人員生活垃圾分類監督檢查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提高知曉率。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制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牽頭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牽頭做好垃圾分類檢查考核工作,並及時上報各類垃圾分類工作資訊。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認真領會。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是一項利國、利民、利己的大事,全體財政幹部職工都要認真學習、領會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有關檔案精神,切實提高認識水平,增強參與的自覺性。

2、嚴格分類,擔好責任。垃圾分類投放是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基礎,我們每一位幹部一定要嚴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其他垃圾”分別進行正確投放,真正擔好責任、守好陣地。

3、加強監督,取得成效。要經常對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表揚工作成效顯著的個人,及時處置發現的問題,確保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工作取得成效。此項工作列入科室年度目標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各類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