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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競聘上崗實施方案(通用13篇)

國小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國小競聘上崗實施方案(通用13篇)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貫徹幹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方針,適應蠡園中心國小新的三年發展目標要求,推進開發區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xx區中國小中層幹部職位競爭上崗暫行辦法》(錫濱教黨[]29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中層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錫濱教黨[x4] 14號)等相關檔案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基本原則

以黨管幹部、德才兼備、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為基本原則。

三、競爭崗位與職責

根據學校編制管理規定,結合學校規模報請xx區教育局核定的中層機構及職數,公開競聘以下崗位:

(一)教學處2人(副主任2名)

職責:①高質量完成教學常規管理工作

②妥善應對和處置偶發性、突擊性工作。

③建設好教研組,落實好研訓制度,促進各學科教學走輕負高效之路。

(二)研發處1人(副主任1名)

職責:①高質量完成教育科研常規管理工作。

②妥善應對和處置偶發性、突擊性工作。

③開發與建設校本課程,策劃學校特色文化建設。

(三)德育處2人(主任、大隊輔導員各1名)

職責:①高質量完成德育常規管理工作。

②妥善應對和處置偶發性、突擊性工作。

③貫徹國小德育大綱,多元化發揮德育教育功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四)總務處2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職責:①高質量完成總務後勤常規管理工作。

②妥善應對和處置偶發性、突擊性工作。

③強化服務意識,做好教學一線後勤保障工作。

(五)現技處1人(主任1名)

職責:①高質量完成現代資訊科技常規管理工作。

②妥善應對和處置偶發性、突擊性工作。

③強化服務和創新意識,積極探索應用資訊化手段提高教育質量與提升辦學品位的方式方法。

四、聘期

3年(新任職人員試用期為1年)

五、競崗物件和條件

物件:工作5年以上的本校或外校教職工;年齡:男,196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女,197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

條件:以身作則,率先垂範,為人正直,樂意奉獻,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具有同聘任崗位相適應的工作能力,教學業務能力突出;具有正確的教育理念和服務意識,有極強的全域性觀念和工作責任心;具有良好的管理工作藝術,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對工作的統籌安排能力;能密切聯絡教師,全心全意為教師服務,在教職工中具有較高的威信。

六、待遇

享受相應檔案規定的中層幹部待遇;優先具有參加區教育局組織的“校級崗位”競聘資格;參與中層幹部競聘表現優秀者,可進入學校後備幹部人才庫,優先具有參加上一級崗位的競聘資格。聘期內,如有崗位暫缺,學校黨政會議可以同意合適的物件擔任或兼任。

七、程式、方法和時間

1.公佈職位。通過多種形式,宣傳競爭上崗的目的和意義,公佈競爭職位、以及競爭上崗的程式、辦法等事項。(x月23日)

2.公開報名。採取個人自薦、群眾舉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參加跨校競崗的人員填寫附件2,參加校內競崗的人員填寫附件3(報名表傳送給羅xx老師郵箱,x月30日下午4點30分截止)

3.資格審查。由學校黨政領導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再由學校黨政班子集體確定競爭人選,並公佈競崗人名單。(x月1日)

4.演講答辯。在一定範圍內演講,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工作實績,選擇一個崗位,以“假如我當——”為主題介紹任職優勢和任職後的工作設想,並就有關問題進行答辯。(x月5日)

5.民主測評。由全校教職工或教代會對競爭人員進行民主測評。(x月6日)

6.組織考察。根據競爭人員演講答辯和民主測評結果,擇優確定考察物件並由校黨支部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德、能、勤、績。(x月6-7日)

7.結果公示。(x月7日~x月14日)

8.上報競崗結果。上報《xx區學校中層幹部跨校競爭上崗報名表》《跨校競崗擬聘用人員資訊表》(x月11日)

9.決定聘任。經學校黨政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由校長聘任,聘任後報蠡園開發區黨群工作部、xx區教育局人事科備案。聘任期間由於工作嚴重失職,或犯有嚴重錯誤,或身體因素等不能履行職責的,可中止其任期。

八、組織領導

競爭上崗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在學校黨政領導下組織實施。學校成立領導小組和專家考評組,負責相關工作。

領導小組:

專家考評組:聘請有關專家組成

國小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2

為推進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促進學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進一步完善教職工聘任制度,根據六教人[] 15號檔案精神及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經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特制定如下教師競聘上崗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先導,以啟用教師隊伍管理、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水平為目標,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為核心,實事求是,解放思想,積極穩妥地推進學校內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充分體現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努力調動全體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和辦學效益。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全員聘任、嚴格聘期的原則。

原則上年級段主任聘期為三年,其餘教學、教輔、工勤崗位聘期為一年。

2、堅持按編核崗、按崗聘任的原則。

根據XX省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結合學校現有教職工數量,科學合理設定管理、教學、教輔、工勤崗位。按崗聘任,按崗定責,按責考核。

3、堅持公開擇優、平等競爭的原則。

在崗位競聘前,張榜公佈擬聘任崗位及職責、條件和聘任的程式、要求、待遇等。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設定的要求,結合教職工履行職責的條件,在嚴格考核的基礎上,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

4、堅持積極穩妥、尊重現實的原則。

要尊重學校、教師之間的雙向選擇,把教師意願與崗位競聘有機結合,切實保障教職員工的合法權益。全體教職員工要正確對待並積極支援學校開展聘任工作。

5、堅持客觀公正、擇優聘任的原則。

客觀公正、公平地評價每位教職工,全面評估每位教職員工的思想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能力、敬業精神和健康狀況,擇優聘用。

6、堅持滿負荷、高效率的原則。

定崗定量,實行滿負荷工作量,並確保相對均衡,禁止出勤不出力,人浮於事等現象,達到啟用內力,增強活力,提高效率之目的,促成效益的最大化。

三、實施範圍:

本校所有在編教職員工。

四、崗位設定及聘任條件:

(一)崗位設定

校級幹部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實施聘任管理,中層幹部由中心學校、校長室聘任管理,年級段主任由校長室聘任管理,班主任、學科教師經雙向選擇由年段主任實施聘任管理,教輔後勤經雙向選擇由總務處實施聘任管理

1、年級段主任

崗位設定:2人,由校長室聘任管理,任期三年,其中一到三年級段1人,四到六年級段1人。

2、班主任

崗位設定:16人,雙向選擇,由年級段主任聘任管理,任期一年。

3、學科教師

崗位設定:41人,雙向選擇,由年級段主任、教導處聘任管理,任期一年。其中語文14人、數學13人、英語6人、科學2人、品社1人、音樂1人、美術1人、體育2人、資訊1人。

4、後勤人員

崗位設定:2人,雙向選擇,由總務處聘任管理,任期一年。其中勤雜工人1名,校車駕駛員1名。

(二)聘任條件(見附件1)

(三)滿負荷工作量

競聘學科教師崗位的人員均要達到滿負荷工作量,實行坐班制。任教語文、數學、英語學科的教師周課時達到15節,任教其它學科的教師周課時達到18節。(高於或低於標準數2課時以內的視為滿負荷工作量),超過或低於標準工作量2課時以上的獎懲標準另行制定,語文、數學任教2個班和英語任教3個班另制定獎勵辦法。

各類職務課時折算率(以周課時計算)為:校長10課時、副校長8課時、中層6課時、電教中心(電腦)維護、資訊科技教室(含管理)6課時、圖書室(含閱覽室)管理員4課時、科學室(含勞技室)管理員4課時、衛生室管理教師3課時、音樂(舞蹈)室、美術室、體育室、心理諮詢室管理員2課時、其它專用教室1課時、午寫每週折算2課時、大課間活動每天折算為0. 5課時、六年級語、數、外各加1課時、一年級語、數各加1課時。

男53週歲以上、女50週歲以上(截止每年x月31日起)的教師或教齡滿30年的教師,學校將根據編制數與崗位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照顧。

其他崗位的工作量由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集體商議後確定。

五、聘任辦法:

1、由龍袍鎮中心國小教職工大會民主選舉投票產生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2、採取分層、公開競聘的方法進行。分“一、二、三”步走,一管理、二教學(教輔)、三工勤。設兩個年級段主任管理崗位,先進行競爭上崗,按競聘方案及條件予以聘用,而後由年級段主任本著“雙向選擇、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組織班主任與各教學(教輔)崗位人員競爭上崗,最後由學校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工勤崗位的競爭上崗。

3、競聘辦法:

(1)公佈管理崗位設定情況及其職責,聘任條件等事項。

(2)符合競爭上崗條件的人員,採取個人自薦方法報名,填寫《龍袍鎮中心國小教職工競聘上崗意向表》。

(3)年級段主任競聘。由競聘者向聘任領導小組和全體教師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任職優勢和任職後的工作設想等。

(4)雙向選擇,競爭上崗。年段組長根據教師的意向,按“s”型分學科輪選。若第一次競聘後沒有被聘任的教師,同時有剩餘崗的,則在第二次剩餘崗位中進行第二次競聘,以此類推,直到所有崗位競聘完。

4、公佈競聘結果,簽訂聘任合同。

(1)張榜公佈聘任結果,並進行三天工作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由學校聘任領導小組確定正式聘任名單。

(2)簽訂聘任合同。競爭上崗的人員與學校法人(或其委託人)簽訂聘用崗位合同,實行契約管理。自聘用之日起,被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

六、聘任方式:

1、正常聘任:

符合學校的聘任條件,並通過競聘上崗後正式聘任。

2、落聘:

對教學落聘人員學校提供教輔和後勤崗位給予競聘。

3、待崗:

沒有競聘上學校任何崗位的,實行校內待崗,待崗期限及其待遇按照六教人[] 15號檔案精神件執行。

4、退養、病養: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由個人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報教育局批准後,准予提前退養。退養期間享受基本工資及部分績效工資(具體數額由學校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長期生病符合病退條件的教職工按有關規定辦理病退手續。不符合病退條件,又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經本人申請,鑑定屬實,給於離崗修養,執行病假工資。

5、解聘:

(1)聘任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單位可單方解除聘任合同,對聘任者作自動辭職或除名等相應的處理:

①在試用期間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任)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③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

④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給學校利益造成重大傷害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⑥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⑦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6、對特殊人員的處理:

(1)一貫在德、能、勤、績方面表現好,但因身體情況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滿負荷工作的教職工,須在競聘上崗前提出書面申請,並經學校批准後,可不參加競聘上崗。由學校協調解決工作崗位,在此期間,不參加各類評獎,綜合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第,待遇執行績效工資有關規定。

(2)特殊病(癌症)人、女職工生養期間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待遇按規定執行,其它病假按有關檔案執行。

七、崗位職責、待遇和權利(見附件2)

八、保障和監督:

1、聘任工作中,學校聘任領導小組單位負責人應該嚴格按照聘任原則、條件和程式聘任教職工,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學校黨組織和工會代表的民主監督。

2、學校成立由黨組織、工會代表等人組成的人事爭議調解小組,在實施聘任工作中發生爭議,學校與受聘者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規定向區教育局人事爭議調解小組申請調解。

3、在實施聘任工作中,對因管理不善、不能履行工作職責,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或借聘任之機濫用職權,打擊報復教職工的聘任領導小組成員,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在實施聘任工作過程中,對威脅單位其他人員及其親屬,妨礙其人身自由、侵害其合法權益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情況嚴重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九、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x月10日~x月30日,學習宣傳動員。學習相關檔案,正確引導廣大教職員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提高認識,正確對待,充分認識到教師競聘上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積極的態度投身教育,擁護改革開放,確保教師聘任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二階段:x月1日~x月15日,選舉產生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行政、工會及工作領導小組充分醞釀和集體討論的基礎上,制定切合實際的教師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交教職工大會討論並表決通過,報請區教育局批示。

第三階段:x月16日~x月30日,公開競聘方案,公佈競爭崗位及其職責、聘用條件與待遇等事項。

第四階段:x月1日~x月5日,組織實施。嚴格按照批准的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切實加強思想教育和組織領導,確保萬無一失。

第五階段:x月6日~x月9日,公佈第一輪競聘結果,接受教職工監督。

第六階段:x月10日~x月15日,進行第二輪競聘,並公佈競聘結果。

第七階段:8 月16日~x月20日,總結完善階段,進一步總結、完善競崗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及時歸納總結最佳方案,形成制度和規範。

十、其他

1、本方案經學校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並報區教育局審查批准後實施。

2、本方案未盡事宜按六教人字()15號文《關於進一步深化學校內部人事管理改革的意見》及上級部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3、本方案由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國小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3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調動中層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根據《區中國小中層幹部幹部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結合我校實際,經研究,決定對全校中層幹部實行競聘上崗,並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幹部隊伍“四化”方針(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人才觀,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真正把工作能力強、有實幹精神、業績突出、人品正、群眾公認的幹部選拔到領導幹部崗位上來,激發學校幹部隊伍活力,構建高素質幹部隊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促進我校教育實現健康和諧快速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注重實績、擇優聘用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競聘採取民主推薦和麵試演講以及考察相結合、個人意願和組織安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職位設定

四、報名範圍及條件

(一)報名範圍

學校符合條件的在編在崗教職工。

(二)條件

1.敬業守法,甘於奉獻,群眾公認度高;

2.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組織、管理、決策、協調能力;

3.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五年以上教齡的優秀教師、骨幹教師及年級組長、教研組長;

5.凡現職45週歲以下(1968年12月31日後出生)中層幹部,年齡40週歲以下(1973年12月31日後出生)教師,均有資格參加競爭。

6.競聘團委書記崗位,可以不受教齡限制,年齡在30週歲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

7.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身心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五、組織形式與內容

(一)組織形式

學校中層幹部競聘工作在局競聘領導小組的指導和監督下,由學校自行組織。

(二)內容

競聘內容由民主評議、面試兩部分組成。

(1)民主評議。民主評議包括學校校級領導評議(佔評議分的30%)、教職工評議(佔評議分的70%),按3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2)面試。採取競聘演講及專家提問、現場答辯方式,由評委現場打分並公佈分數,按7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六、方法步驟

1.制定方案,宣傳發動(3月4日)

成立中層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競聘上崗實施方案,報區教育局研究同意後,召開競聘動員大會。

2.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3月5日——3月17日)

組織競聘報名並報校競聘領導小組進行審查。

3. 面試(3月18日)。

4.民主評議與成績彙總(3月19日)。

6.考察(3月20日)。

校競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競聘總成績,經綜合平衡,全面考察後確定各崗位擬聘任人員名單,並進行公示。

7.聘任。

公示期滿,報教育局黨委稽核後,由區教育局聘任,聘任期為三年。

七、有關說明

1.符合競聘範圍的現任中層幹部凡未參與競聘或未競聘上崗的,原職務自行免除,不再享受相應待遇。

2.競聘職位出現報名空缺或其他情況的,由學校黨支部根據實際情況調配符合任職條件的人員擔任該崗位負責人。

3.競聘上崗工作結束後,工作崗位有變動的人員在兩天內辦理交接及相關手續。

八、組織領導

為確保競聘上崗工作順利進行,經研究,成立學校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校長)

成 員:(副書記)

(副校長)

(副校長)

(工會主席)

以上辦法解釋權歸學校中層各位競聘領導小組。

國小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4

為適應工作需要,培養德才兼備的中層幹部隊伍,進一步優化中層幹部結構,根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行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我行部分部室實行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制度。現結合我行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 “公開競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嚴格考核”的原則,把政治堅定、業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幹部選拔到中層幹部領導崗位上來,加強我行的中層幹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我行綜合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原則。

三、競聘領導小組

為保證競聘工作科學有序進行,經研究,成立競聘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四、競聘崗位職數

(一)中層正職共2名:

1、綜合辦公室: 主任1名

2、綜合業務部: 主任1名

(二)中層副職共3名 :

1、綜合辦公室: 副主任1名

2、金融管理部: 副主任1名

3、綜合業務部: 副主任1名

五、競聘崗位任職條件

1、基本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組織觀念和大局意識,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工作勤奮積極,實績比較明顯,在群眾中有較高的公認度;有一定的組織領導和協調管理能力,具備擔任中層職務所需的相關知識和工作經驗;工作作風紮實,公道正派,廉潔自律,團結同志。

2、資格條件

(1)參加綜合辦公室主任競聘者應具備:

①年齡在45週歲以下,且擔任副股級職位2年以上;

②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級職稱;

③熟悉組織人事和勞資工作,具備較強溝通協調能力,具有較好文祕寫作能力;

(2)參加綜合業務部主任競聘者應具備:

①年齡在45週歲以下,5年工齡,且擔任副股級職位2年以上;

②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③熟悉國庫會計業務和貨幣金銀工作,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六、競聘選拔範圍

本次選拔面向全行幹部職工。

七、競聘程式與步驟

1、組織動員

(1)通過召開全體職工大會,組織職工討論等形式,統一職工思想認識,明確實行競聘上崗的目的、意義、程式和方法,競聘領導小組將擬競聘崗位職位、職數、任職條件、競聘程式、報名表等資訊在全行範圍公開發布。

(2)所屬單位須將局機關擬競聘崗位職數、任職條件、競聘程式等資訊張榜公佈。

2、報名:20xx年10月16日起至10月17日止接受競聘報名,報名人員須填寫《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報名表》。

3、資格審查:按照競聘職位的聘任條件,由競聘領導小組對競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初步確定參加競聘人選後予以公佈並通知本人。

4、競聘演講(權重為50%):組織競聘演講由報名者根據擬聘崗位職責發表競聘演講。演講評比實行現場開票。

具體步驟:

(1)評委會:組成由競聘領導小組參加的評委會,對演講進行打分。設2名記分員,2名監督員。

(2)抽籤:由競聘者抽籤確定演講、答辯順序。

(3)演講:按抽籤順序,競聘者首先就過去工作的總結、對競聘崗位的認識和工作思路進行演講,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0分鐘。

(4)評分方法:每一位競聘者演講答辯完畢,由各評委對其演講答辯現場打分,填寫《演講答辯評分表》,統一交記分員統計出每位競聘者總得分值,監督員進行監督。評價總分值為100分,累計後計算的平均得分值為競聘者演講答辯綜合評價成績。由記分員填寫《演講答辯評分彙總表》交評委會主任、監督員、記分員簽字後現場公佈結果。

A、工作總結評價(60分):

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評價:以往工作業績表現(40分);職業態度及操守(20分)。

B、競聘崗位認識和工作思路評價(40分):

主要從以下六個方面進行評價:崗位的認識(5分);工作思路和設想(15分);資源整合能力(5分);專業性(10分);創新性(5分);方案可行性(10分)。

演講得分*權重即是該演講者最後得分。

5、民主測評(權重為50%):召開民主測評會,由與會人員對競聘物件進行民主測評。

(1)民主測評會由全體人員參加,以無記名方式進行。

(2)民主測評內容主要包括競聘者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

(3)測評方法:首先由會議主持人介紹竟聘人的基本情況,然後由工作人員發放測評表,參加民主測評的人員按要求將民主測評表投入測評箱。

(4) 民主測評分值設定:行長10分,副行級領導每人6分(行級合計40分),部室主任每人4分(20分),其他人員每人2分(40分)。

民主測評得分*權重即是該競聘人民主測評最後得分

6、組織考察:根據競聘人員的演講推薦和民主測評情況,經競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聘任物件。通過個別談話、座談等形式全面瞭解競聘物件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並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7、確定人選和公示:競聘領導小組將考核情況進行通報公示,對初定的聘任人選將在全行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自公示之日起為期3天。

8、辦理任職手續: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幹部管理任用規定,辦理相關幹部聘任手續 。

八、本方案由競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國小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5

為了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年輕幹部儘快成長,使高素質、有能力的幹部走上重要工作崗位,按照《機關事業單位任用股級幹部實行競爭上崗的實施意見》的精神,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對任用股級職務實行競爭上崗。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原則

以理論、“”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的發展觀、人才觀和正確的群眾觀,全面貫徹幹部“四化”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堅持個人意願與組織安排相結合,進一步優化幹伍結構,合理配置人才資源,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湛、清正廉潔、作風優良的幹伍。

二、競爭上崗的範圍

此次競爭上崗僅限於提拔副股級職務或由副股級職務升任正股級職務的人員。原已任命的副股級幹部不報名參與競爭或參與競爭而未成功的,保持原職務不變。

三、競爭方式及數量

此次競爭上崗採取職務資格競爭的方式,設5個正股級職務、4個副股級職務。參與競爭的人員通過面試、民主測評、考察等環節競爭取得股長或副股長的任職資格,由局黨組研究確定上崗人員的具體職位。

若報名人數等於或少於競爭職務數,則不實行競爭上崗,不進行面試,直接進入民主測評環節,最後由局黨組研究確定擬任人選。

四、競爭人員資格條件

(一)具有履行職務職責所需要的主義、思想、理論水平,認真實踐“”重要思想;

(二)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協調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四)參加工作滿兩年;

(五)近兩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六)機關人員參加公務員培訓合格;專業技術人員完成繼續教育任務;

(七)報名競爭正股級職務的必須是現任副股級職務人員。

五、競爭上崗實施策劃書--策劃方案策劃書 策劃方案五、方法步驟

1、成立領導機構

為加強對競爭上崗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陳樹華局長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成員的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競爭上崗的組織實施工作。

2、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參加競爭上崗的人員填寫《競爭上崗報名登記表》,明確填寫擬競爭職務資格以及是否服從組織安排等,並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材料。局競爭上崗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局黨組研究確定後,公佈准予參加競爭上崗的人員名單。(面試網 )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競爭者履行競爭職務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方法,滿分為100分,時限為15分鐘。面試結束後,當場宣佈面試成績,並將面試成績張榜公佈。

4、民主測評

民主測評主要是對競爭者的德才表現及其對競爭職務資格的適應程度進行評價。局競爭上崗領導小組組織由全域性幹部職工參加的民主測評會,對競爭者進行測評。民主測評的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組織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廉潔自律共五項,細分為18個要素,每個要素劃分為“勝任”、“基本勝任”、“不勝任”三個檔次並確定不同的分值,各檔次折算分數分別是:“勝任”為佔該要素分值的100%、“基本勝任”為佔該要素分值的50%、“不勝任”為0分。民主測評主體分為局副科級以上幹部和其他人員兩類,測評票分別統計,各佔分數的50%。參加測評人員無記名填票,然後由工作人員彙總計算出每位競爭者的分數。民主測評按百分制計分。民主測評結果張榜公佈。

5、組織考察

考察物件通過綜合遴選的方式擇優確定,即競爭者參加面試、民主測評兩個環節的競爭,按照面試佔40%、民主測評佔60%的比例計算出分數,加上考察得分,計算出總分,由局黨組根據總分擇優確定考察物件,並公佈名單及最低入闈分數。

考察分數的確定主要考慮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和表彰情況兩個方面。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一次加2分,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等次的,不加分。表彰情況包括綜合評比表彰和業務部門與人事部門聯合表彰的單項獎勵。受局表彰的先進工作者,一次加1分,受縣委(含縣直機關黨工委)、縣政府或市級部門表彰一次,加2分,受市委、市政府或省級部門表彰一次,加3分,受省級以上表彰一次,加4分。

總分相同人員以學歷、資歷作為參考條件。

對民主測評分數低於70分,經考察確屬不勝任的,不作為任職人選。

考察物件確定後,局黨組組織人員成立考察組,採取填寫徵求意見表及召開個別徵求意見會等形式,全面考察考察物件的德、能、勤、績。考察完畢,考察組寫出署名的考察材料,向局黨組彙報。

6、任職

局黨組根據競爭者面試、民主測評和考察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任人選。確定後,按照任前公示的有關規定對擬任人選進行五天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要求將有關材料報縣人事局稽核。

經縣人事局稽核後確定的任免人員,屬人事部門任免的,由人事部門行文公佈;屬本單位任免的,由本單位行文公佈,並將公佈文一週內送人事部門備案。事業單位新提拔的股級幹部實行聘任制,聘期為兩年。

六、紀律要求

競爭上崗工作在局黨組的領導下進行。有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洩露面試試題、考察情況、黨組討論情況等;面試小組成員要客觀公正,不打人情分;參加考察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準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參加競爭的人員要正確對待競爭,不準弄虛作假,搞拉票等非組織行為。對競爭上崗中的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者給予紀律處分。

國小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6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機制,加快培養和建設一支富有生機與活力,精通教育、善於管理的高素質學校領導幹部隊伍,促進學校各部門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二、組織領導

x市育才學校中層崗位競聘領導小組

組 長:

組 員:安 不競聘的教師2人(待定)

三、擬聘行政崗位(3個)

(1)教務處主任(1名)(主要負責學校教務、教研、教師考勤及學校領導交辦的任務)

(2)政教處主任(1名)(主要負責學校思想教育、法律、衛生、工會、團隊、安全、黨建及學校領導交辦的任務)

(3)總務處主任(1名)(主要負責後勤服務、物品採購、學校財產管理、校園管理、檔案檔案管理及學校領導交辦的任務)

四、選拔聘用原則

黨管幹部原則。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五、競聘的基本條件

1、具備合格學歷,5年以上教齡,其中在本校工作須滿2年以上,身心健康。

2、能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能經得起各種考驗。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夠以學校利益為重,凡事從學校利益出發,有強烈的主人翁意識和責任感。

3、能堅持原則,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一定的開拓創新精神,有一定的工作組織協調能力,能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工作積極主動,踏實肯幹,具有敬業精神和大局意識,能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反對形式主義。

4、熱愛教育事業,有較豐富的教育教學實踐經驗,業務熟練,肯於上進,能自覺提高自身專業素養,在教育、教學工作中任勞任怨,努力工作,且工作實績較為突出。

六、競聘物件

滿足競聘基本條件的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七、競聘程式

1、釋出公告(XX年8月27日)

在全校範圍公佈資訊,公開竟聘崗位。

2、民主推薦(XX年8月27日)

競爭上崗候選人的產生按競爭的崗位、任職條件,採用民主推薦的方式:一是個人向領導小組自薦,二是群眾向領導小組推薦,三是領導小組推薦。動員大會後,請符合條件和資格並且有意參加競聘的教師於8月27日12:00之前向學校申請並填寫《x市育才學校中層幹部申請表》(申請表領取和上交皆在王治安副校長處)。

3、資格審查(XX年8月27日)

競聘領導小組負責對申聘者進行資格審查。

4、競職演講(XX年8月27日13:30)

召開全校教職工大會,競聘者向全校教職工發表競職演講,演講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

5、民主測評

競聘演講後,與會人員對競聘人員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佔60%。民主測評時,競聘者的直系親屬應迴避。

6、初擬人選

根據民主測評的結果,學校考評領導小組佔40%,確定擬聘人選。

7、聘前公示

在學校公示欄內進行公示。

8、聘任

公示期滿,校長向聘用物件頒發聘書,同時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八、任期

1、競聘上崗的中層幹部任期為3年,從擬聘用之日起算,聘任期滿,自行解職,如願繼續擔任學校中層幹部,學校可重新組織聘用,也可根據需要續聘。

2、聘任期內,允許中層幹部提出辭職,空缺崗位由校長提名,考核小組考核決定,但任期不順延,到本屆任期結束重新競聘。

九、待遇

1、優先接受各級各類培訓和參加各種學習。

2、中層幹部待遇期限從擬聘用之日起算,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經濟待遇。上級若有規定,則按相關規定執行。

十、解聘: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校長室提議,學校研究,對競聘上崗的中層幹部可以提出解聘。

(1)有意或無意過失,對學校造成重大損失或出現嚴重損害學校聲譽事件的。

(2)主觀上或客觀上無法適應崗位工作的。

(3)組織紀律觀念淡薄,不服從校長辦公會議、學校行政會議或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作出的決定的。

(4)違背師德或不能廉潔自律的。

十一、其它

1、應聘人員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後,若無上述“十”規定事項發生,學校不得隨意解聘中層幹部。在聘用期內,中層幹部必須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2、參加競聘的人員,可以提出自己所需要競聘的崗位,但要服從校長辦公會議所作的最後分工決定。

3、在新的中層幹部隊伍未產生之前,現崗位的中層幹部不得中斷相關的職責。在新的中層幹部崗位人選確定後,原任中層幹部必須認真做好工作的移交手續。

4、本辦法如有與上級檔案不符的,按上級檔案規定執行。

國小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7

為更好地加強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經局黨委研究,決定進行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為進一步規範幹部選拔考察工作程式、加強民主監督,選準用好乾部,特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屆X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圍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參照《幹部任用條例》和《寧波市市直單位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實施細則》等檔案精神,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強化激勵機制,努力形成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不斷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為加強局屬事業單位全面建設,更加出色地完成國土資源各項工作任務提供更好的組織保證。

二、競爭崗位、任職條件及報名範圍

(一)競爭崗位

1、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副支隊長1職;

2、市徵地拆遷辦公室副主任2職;

3、市國土資源交易登記中心副主任2職;

4、市城市土地儲備中心中層正職(副處)2職。

(二)任職條件

1、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立場堅定。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具備任職所需的領導能力、工作經驗和業務知識水平。

(3)大局意識強,堅持依法辦事,作風正派。

(4)工作積極勤奮,實績明顯。

(5)廉潔自律,在群眾中有較高的認可度。

2、資格條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齡;

(2)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從事所報名競爭崗位的專業知識和相應的工作經歷;

(3)任正科級職務或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稱且被聘任滿3年;

(4)年齡:50週歲以下(事業單位人員報名競爭監察支隊副支隊長崗位的,年齡45週歲以下;工齡、年齡、任現職時間計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體健康,符合任職迴避規定。

(三)報名範圍

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和市轄區、開發園區國土分局符合任職條件的幹部。

三、方法程式

(一)制定並公佈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經黨委討論確定後,通過一定的形式將主要內容予以公佈。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參加競爭上崗的人員自願填報競爭職位,原則上只能報一個志願,同時應填寫是否服從組織安排。

2、資格審查。由局組織人事處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並公佈結果。

(三)組織面試

1、面試形式。採取以命題演講、在規定的時間內自由發揮的形式進行面試。

2、面試小組。成員由局有關領導、組織人事處和駐局監察室及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等7-9人組成。

3、面試實施。由面試小組具體實施面試工作,面試結束後將面試成績通知本人。

(四)民主測評

1、民主測評的範圍:市局機關報名人員在市局機關全體人員中進行測評;市局局屬事業單位報名人員在市局機關和所在事業單位全體人員中進行測評;分局報名人員的民主測評範圍原則上參照市局,但人數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機關和事業單位全體人員中進行測評。

2、民主測評表分機關人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分別填寫的A、B表兩種,根據報名人員身份設定權重比例(如報名人員是事業單位的,則所在事業單位人員的民主測評權重佔60%,機關人員的民主測評權重為40%;如報名人員是分局機關的,則分局機關人員的民主測評權重佔60%,分局所屬事業單位人員的民主測評權重佔40%。)。

3、民主測評分為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和不稱職(不合格),並實行量化計分。

4、將民主測評結果通知本人。

面試和民主測評的分值分別佔總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薦

民主推薦採用填寫推薦票的方式、與民主測評同步進行,民主推薦範圍與民主測評範圍相同。民主推薦時由局組織人事處負責將符合資格條件並報名的人員的基本情況提供給參加測評和推薦的人員。

(六)確定考察物件

由局黨委根據面試、民主測評和民主推薦結果等情況,通過綜合遴選的方式,按1:3擇優確定考察物件,並公佈考察物件名單。

(七)組織考察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對考察物件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競爭崗位的適應程度等進行全面考察,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八)決定擬任人選

由局黨委根據競爭者面試、民主測評、民主推薦的結果和考察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任人選。

(九)、直接選拔

因報名人數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競爭又有合適人選的,經局黨委研究決定,可以按照《幹部任用條例》規定,通過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等幹部選拔任用基本程式產生擬任(聘)用人選。

(十)公示和任職

黨委討論決定的擬任人選在一定範圍公示7天,無異議後按規定的程式辦理任職手續。機關行政人員到事業單位任職的,同時辦理公務員轉事業編制人員手續;事業編制人員到參公事業單位任職的,辦理調任公務員手續。

五、時間安排

寧波市國土資源局局屬事業單位幹部競爭上崗工作從本實施方案公佈之日開始,4月底前完成。

六、組織領導

寧波市國土資源局局屬事業單位幹部競爭上崗工作在局黨委領導下進行。為加強領導,成立考察組工作領導小組,由柴利能同志任領導小組組長,李承戍同志任領導小組副組長,局黨委其他成員為領導小組成員;同時成立考察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組組長,考察組成員由局組織人事處、駐局監察室、有關縣(市)國土局政工或紀檢負責人及其他有關人員組成,具體實施考察工作。

七、紀律要求

為確保本次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的圓滿完成,按照有關規定提出以下紀律要求: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搞事先內定人選,不得在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改實施方案;

(二)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事先洩露面試題、不得洩露考察和黨委討論情況;

(三)面試要客觀公正、不準打人情分,考察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準隱瞞或歪曲事實真象;

(四)競爭人員應當端正態度、正確對待,不得有弄虛作假、搞拉票等違紀行為。

對競爭上崗中的違紀行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組織或者紀律處分,並酌情確定本次競爭上崗的結果是否有效。

國小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8

為適應工作需要,培養德才兼備的中層幹部隊伍,進一步優化中層幹部結構,根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行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我行部分部室實行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制度。現結合我行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 “公開競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嚴格考核”的原則,把政治堅定、業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幹部選拔到中層幹部領導崗位上來,加強我行的中層幹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我行綜合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原則。

三、競聘領導小組

為保證競聘工作科學有序進行,經研究,成立競聘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四、競聘崗位職數

(一)中層正職共2名:

1、綜合辦公室: 主任1名

2、綜合業務部: 主任1名

(二)中層副職共3名 :

1、綜合辦公室: 副主任1名

2、金融管理部: 副主任1名

3、綜合業務部: 副主任1名

五、競聘崗位任職條件

1、基本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組織觀念和大局意識,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工作勤奮積極,實績比較明顯,在群眾中有較高的公認度;有一定的組織領導和協調管理能力,具備擔任中層職務所需的相關知識和工作經驗;工作作風紮實,公道正派,廉潔自律,團結同志。

2、資格條件

(1)參加綜合辦公室主任競聘者應具備:

①年齡在45週歲以下,且擔任副股級職位2年以上;

②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級職稱;

③熟悉組織人事和勞資工作,具備較強溝通協調能力,具有較好文祕寫作能力;

(2)參加綜合業務部主任競聘者應具備:

①年齡在45週歲以下,5年工齡,且擔任副股級職位2年以上;

②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③熟悉國庫會計業務和貨幣金銀工作,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六、競聘選拔範圍

本次選拔面向全行幹部職工。

七、競聘程式與步驟

1、組織動員

(1)通過召開全體職工大會,組織職工討論等形式,統一職工思想認識,明確實行競聘上崗的目的、意義、程式和方法,競聘領導小組將擬競聘崗位職位、職數、任職條件、競聘程式、報名表等資訊在全行範圍公開發布。

(2)所屬單位須將局機關擬競聘崗位職數、任職條件、競聘程式等資訊張榜公佈。

2、報名:20xx年10月16日起至10月17日止接受競聘報名,報名人員須填寫《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報名表》。

3、資格審查:按照競聘職位的聘任條件,由競聘領導小組對競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初步確定參加競聘人選後予以公佈並通知本人。

4、競聘演講(權重為50%):組織競聘演講由報名者根據擬聘崗位職責發表競聘演講。演講評比實行現場開票。

具體步驟:

(1)評委會:組成由競聘領導小組參加的評委會,對演講進行打分。設2名記分員,2名監督員。

(2)抽籤:由競聘者抽籤確定演講、答辯順序。

(3)演講:按抽籤順序,競聘者首先就過去工作的總結、對競聘崗位的認識和工作思路進行演講,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0分鐘。

(4)評分方法:每一位競聘者演講答辯完畢,由各評委對其演講答辯現場打分,填寫《演講答辯評分表》,統一交記分員統計出每位競聘者總得分值,監督員進行監督。評價總分值為100分,累計後計算的平均得分值為競聘者演講答辯綜合評價成績。由記分員填寫《演講答辯評分彙總表》交評委會主任、監督員、記分員簽字後現場公佈結果。

A、工作總結評價(60分):

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評價:以往工作業績表現(40分);職業態度及操守(20分)。

B、競聘崗位認識和工作思路評價(40分):

主要從以下六個方面進行評價:崗位的認識(5分);工作思路和設想(15分);資源整合能力(5分);專業性(10分);創新性(5分);方案可行性(10分)。

演講得分*權重即是該演講者最後得分。

5、民主測評(權重為50%):召開民主測評會,由與會人員對競聘物件進行民主測評。

(1)民主測評會由全體人員參加,以無記名方式進行。

(2)民主測評內容主要包括競聘者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

(3)測評方法:首先由會議主持人介紹竟聘人的基本情況,然後由工作人員發放測評表,參加民主測評的人員按要求將民主測評表投入測評箱。

(4) 民主測評分值設定:行長10分,副行級領導每人6分(行級合計40分),部室主任每人4分(20分),其他人員每人2分(40分)。

民主測評得分*權重即是該競聘人民主測評最後得分

6、組織考察:根據競聘人員的演講推薦和民主測評情況,經競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聘任物件。通過個別談話、座談等形式全面瞭解競聘物件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並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7、確定人選和公示:競聘領導小組將考核情況進行通報公示,對初定的聘任人選將在全行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自公示之日起為期3天。

8、辦理任職手續: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幹部管理任用規定,辦理相關幹部聘任手續 。

八、本方案由競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國小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9

為深化我校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強中層幹部隊伍建設,經學校研究決定,開展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工作。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屆四中、五中全會為指導,以“三嚴三實”為標準,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選拔德才兼備、工作務實、年富力強的中層幹部,建立和完善競爭擇優、充滿活力的中層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建設一支精幹、高效的管理幹部隊伍,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促進學校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組織領導

此次競聘,在校黨委的領導下,成立競聘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實施競聘工作。領導組組成如下:

組長:王x生

成員:許x平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許曉江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有翟禮文、黃新平,負責具體實施競聘工作。

三、競聘原則

1.黨管幹部、民主與集中相結合的原則。

2.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

3.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4.公開公平、擇優選拔的原則。

四、崗位設定

根據學校實際,本次競聘的中層崗位及職數為:政教處主任1名,總務處主任1名。

五、競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思想進步,責任心強;品德端正,廉潔奉公。

2.堅持原則,務實肯幹;顧全大局,善於合作。

3.依法辦事,公道正派;具備一定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

4.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勝任繁重的工作任務。

5.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兩年內沒有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二)資格條件

1.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年齡不超過45週歲(x年7月1日以後出生)。

2.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工作經歷。

3.具備以下經歷之一:中層幹部(含具有外校中層以上幹部經歷及我校主任助理)任職經歷;我校3年以上年級主任或副主任任職經歷。(任職年限計算至x年7月)

六、競聘程式及方法

1.確定方案。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結合學校中層管理崗位的現狀,學校研究提出競聘上崗的工作方案。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報縣教體局稽核同意後組織實施。

2.宣傳發動。學校通過公告欄、會議等多種方式於9月21日前向全體教職工宣傳發動,引導符合條件者積極參與競聘。

3.公開報名。報名時間9月23日—26日。

4.資格審查。9月28日前公佈審查結果,確定競聘候選人。(報名人數不足2人的崗位不實施競聘)

5.競聘候選人演講。競聘候選人對自身基本情況、任職優勢和今後的工作設想進行演講,時間不超過8分鐘。學校組織評委進行打分並現場提問(滿分100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民主測評。學校組織競聘工作領導組成員、中層以上幹部代表、教職工代表等人員對競聘候選人圍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開展民主測評(滿分100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7.組織考察。根據競聘候選人演講、民主測評的綜合得分(綜合得分=演講得分*50﹪+民主測評得分*50﹪),每個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兩名考察物件,由學校競聘工作領導組進行綜合考察,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8.確定物件。根據考察結果,黨委討論確定擬聘物件,並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由學校競聘工作領導組調查核實,確有問題的取消資格,按序確定遞補人選。

9.聘任管理。競聘上崗物件報縣教體局批覆備案,由校長頒發聘任證書,簽訂崗位任期目標責任書;實行任期制,任期三個學年(試用期為一年),屆滿重新競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學校可以在適當時候予以調整並重新任免;原則上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稱職者,予以解聘,考核為基本稱職者,予以警告或誡勉。

七、實施要求

1.精心組織。成立競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制定競聘工作方案。領導組嚴格按照程式開展各項工作,加強領導,及時處理競聘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保證競聘工作順利實施。

2.嚴肅紀律。競聘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客觀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如發現違法違紀問題,將嚴肅處理;參加競聘人員必須按規定憑真才實學競聘,不得拉人情,託關係,否則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競聘資格;競聘工作領導組成員及測評打分人員有直系親屬參加職位競聘的必須迴避。

3.規範管理。在競聘工作期間,所有參與競聘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正常履行職責,確保學校各項工作正常開展;競聘上崗的新任幹部和換崗的原幹部,自宣佈任命和聘任通知後一週之內,辦理完交接手續。

八、其它

1.監督電話:校黨委紀檢委員、副校長佘:;學校辦公室:

2.本實施方案未盡事宜,由學校競聘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國小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10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競爭激勵機制,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築黨發〔20xx〕21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編辦《關於印發〈貴陽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築人通[20xx])18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進一步提高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確保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順利實施。

二、競聘上崗原則

1、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

2、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的原則;

3、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實施競聘上崗的崗位範圍和條件

(一)範圍:

1、局屬各事業單位出缺的九級職員(科員)及其以下管理崗位;

2、局屬各事業單位聘用期已滿或出現空缺、新設的十級(中級)及其以上專業技術崗位;

3、局屬各事業單位中層正副職崗位(因市房改辦中層幹部為科級職務,不列為此次競聘上崗範圍)。

(二)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競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競聘崗位職責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能在所競聘崗位上堅持正常工作;

5、競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基本任職條件

1、九級職員(科員)及其以下管理崗位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2、專業技術崗位的七、十級等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我省現行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有關規定執行。各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按照省人事廳制定的專業技術等級崗位基本任職條件指導意見執行。局屬各事業單位可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根據不同等級崗位的職責任務、專業技術水平要求等因素制定具體辦法。

3、局屬事業單位中層正副職崗位任職條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社會主義;具備大學專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四)下列人員不能參加競聘上崗:

1、正在被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

2、黨紀處分所規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滿的;

3、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三、組織領導與監督

市人事局是全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競聘上崗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事業單位競聘上崗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是本系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競聘上崗的責任部門,負責下屬事業單位競聘上崗方案的稽核把關。局屬各事業單位單位應成立競聘上崗考評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及職責如下:

競聘上崗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由事業單位黨政領導、紀律檢查部門和工會、職工代表組成,人數一般為5人或7人,領導小組負責集體研究提名推薦聘用人員,領導小組成員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四、程式及時間安排

事業單位競聘上崗的基本程式包括:制定《競聘上崗工作方案》,學習動員,公佈崗位及競聘條件,個人申報,資格審查,考試考核,群眾測評,成績公佈,組織決定,公示,簽訂聘任合同,兌現工資。

(一)準備階段:9月14日——9月25日

1、9月14日-17日成立事業單位競聘上崗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競聘上崗工作方案》;

2、方案經職工大會通過,於9月18日前送局人事處稽核,報市人事局批准後,再組織實施。

3、9月23-25日召開本單位職工大會,公佈競聘崗位、崗位職責、任職條件、崗位待遇以及競聘上崗的程式、辦法、日期等事項。

(二)實施階段:9月26日——10月31日

1、9月26日符合競聘上崗條件的人員申報應聘崗位;

2、9月27日競聘上崗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競聘人選。

3、9月28日,公示資格審查結果;

4、10月9日-10月14日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考試;

(1)方式:考試分筆試和麵試。考試內容主要是履行競聘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其中,筆試成績佔40%,面試成績佔60%。面試分為A、B兩類,其中A類為專業技術職務競聘上崗面試,B類為事業單位中層幹部競聘上崗面試。既要競聘十級(中級)及其以上專業技術的人員又要參加競聘單位中層正副職位的,則需參加A、B兩類面試。競聘九級職員(科員)及其以下管理崗位的,只參加筆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2)考試結束後,在本單位公佈考試成績。面試考官由5人或7人組成,其中主考官由單位主要領導擔任。面試考官的確定要嚴格執行有關回避制度。

(3)面試計分方法:面試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時間為15分,每名考生的面試得分按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然後將分數相加後除以考官人數(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第3位 “四捨五入”)。

5、10月16日組織民主測評,參加測評的人數不得少於本單位或應參加測評總人數的80%,同等條件下民主測評得票數多者優先聘用;

6、10月19-21日領導小組根據競聘人員考試成績以及民主測評結果,確定擬聘崗位的考察物件。通過考察,對考察物件的“德、能、勤、績、廉”作出書面評價,提名推薦人選;

7、10月22日-23日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聘用人員;

8、10月23日-29日公示競聘結果;

9、10月30日-31日簽訂崗位聘用合同,並送人事部門進行鑑證。

(三)總結階段:11月2日-11月16日

1、11月2日—4日,報送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工作總結;

2、11月5日—16日,由市人事局和局人事處,對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定、崗位聘用、簽訂聘用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兌現工資。

五、聘任和待遇

1、競聘上崗的崗位實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一般為5年。

2、競聘上崗的人員,按照新任職務享受相應的待遇。實行按崗定酬,崗變薪變。

3、 單位對競聘上崗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履職情況定期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及時記入考核檔案,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務升降、續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據。考核不合格的,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解聘、低聘或調整工作。被低聘或調整工作的人員按照新聘任的職務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

4、 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競聘上崗落聘後,可以參加低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競聘,可以以原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參加有關技術、學術活動。

5、對實施競聘上崗後未能繼續擔任原職務的人員,應視情況另行安排適當工作。對因競聘上崗而產生的內部待崗人員,應積極提供上崗機會,妥善安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

局屬各事業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工作的重要意義,把實施競聘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班子成員要認真領會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本單位推行競聘上崗的領導工作。

(二)嚴格政策、嚴肅紀律

開展競聘上崗工作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標準和程式進行。事業單位幹部職工要自覺遵守人事工作紀律, 如有違反規定、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應聘人員的資格,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考官、命題組的人員以及其他工作人員要嚴格做好相關試題的保密工作,防止試題內容外洩,如有違反規定者,將嚴肅查處。

(三)紮實工作,切實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

實行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工作涉及單位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和單位自身的穩定與發展,各事業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在引導職工支援並積極參與崗位設定工作的同時,要保證單位工作正常運轉,符合報名條件的同志要積極參加競聘上崗,在搞好競聘上崗的同時認真做好各項工作,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全面完成。

國小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11

根據中共大方縣委組織部《關於轉發地委組織部<關於認真做好黨政機關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方組發﹝20xx﹞22號)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實行鄉機關中層幹部競爭上崗、一般幹部雙向選取。現就這項工作的組織實施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國家公務員法》、《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幹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方針,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透過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和一般幹部雙向選取,著力優化隊伍結構、增強機關活力、加強履職監督、提高工作績效,進一步構成機關幹部優勝絀汰的長效機制,打造一支“改革創新、真才實學、公正廉潔”的高素質機關幹伍,為實現我鄉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目標帶給幹部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注重工作實績的原則;

4、堅持人事相宜、優化結構,工作需要為主,兼顧個人意願的原則;

三、競爭上崗的職位、雙向選取的職位、職數

本次競爭上崗的範圍按縣委、縣政府批准的我鄉機關人員編制方案執行。共設16職,其中鄉機關辦事機構領導7職,鄉屬事業單位領導9職。具體如下:

行政單位(7個):

黨政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員4名;

經濟發展辦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員1名;

團委書記:1名;

婦聯主席:1名;

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員1名;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員1名;

計劃生育辦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員1名;

事業單位(9個):

財政所:所長1名、工作人員4名;

村鎮規劃建設站:站長1名、工作人員3名;

農業服務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員20名;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主任1名、工作人員3名;

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報務站:站長1名、副站長2名、工作人員7名;

林業環保站:站長1名、工作人員2名;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站長1名、副站長1名、工作人員6名;

科技宣教文化資訊服務中心(遠端教育管理站):站長1名、工作人員3名;

水利站:站長1名、工作人員2名;

四、競爭上崗的基本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處事公道,群眾基礎好,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職責感,工作熱情高;

2、具有爭任崗位須具備的專業知識和政策理論水平;

3、具有必須的組織領導和文字、口頭表達潛力以及實際工作經驗,能用心貫徹上級指示精神,並結合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二)基本資格

1、在20xx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

2、年度考核稱職(合格)以上;

3、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週歲,續爭原崗位的可適當放寬文化程度和年齡要求。

五、一般幹部競爭的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2、服從領導,忠於職守,熱愛崗位,用心工作;

3、具有爭用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專業技術和相應的工作潛力。

六、競爭上崗的工作程式

(一)、動員

5月31,鄉黨委召開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和一般幹部雙向選取工作動員大會,公佈中層幹部職數、雙向選取職位及職數。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競爭上崗報名採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的方法,貼合條件者填寫競爭申報表(報名時光截止6月8日)。按照1:2比例進行報考,每人只能競爭一個職位,對達不到比例的,將不予以開考,將採取其他方式或途徑選拔任用,同時向縣委組織部報告。

2、資格審查。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依據競爭上崗的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

(三)、筆試

筆試時光:(6月13日)。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分值100分。由鄉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命題、制卷、閱卷。

(四)、競職演講、民主測評、民主推薦

時光:6月15日。

1、競爭者在全鄉幹部大會上進行競職演講,資料包括個人簡歷、自身優勢、工作思路、工作目標等,競崗演講的順序採取抽籤的辦法確定,演講時光不超過5分鐘。

2、個人陳述競崗演講後,組織全鄉幹部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對參加競爭者進行民主測評。與會人員根據競爭者的演講狀況和平時工作實績,予以評議打分。其中鄉領導班子成員分值佔50%,村書記、主任、事業單位負責人分值佔25%,鄉幹部分值佔25%。最低分為70分,最高不得超過100分。

3、在競職演講、民主測評之後,與會人員參加中層幹部民主推薦工作,把民主推薦工作納入競爭上崗的重要資料,計入綜合成績。

(五)、組織考察

時光:6月18日—22日。

根據競職人員演講狀況及民主測評結果的總得分(總得分=演講得分×60%+測評得分×40%),按考核物件人數多於擬任職位人數的原則,擇優確定考察物件,鄉黨委群眾討論,按照“德、能、勤、績、廉”全面考察,確定初步人選,並在必須範圍內公示(公示期為5天),理解群眾監督。

(六)、任命

競爭上崗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後,根據其任職期間的“德、能、勤、績、廉”等綜合表現確定是否任用。未被聘用的,可在競爭的崗位或其他崗位選取聘用,落聘的將作待崗處理。

七、雙向選取的工作程式

(1)一般幹部在中層幹部競聘之後,實行雙向選取。

(2)公佈職位。根據編制、現有幹部人數和工作需要,確定各辦公室的職位,並予公佈。

(3)雙向選取。由貼合條件的一般幹部填寫應聘崗位自薦表,每人可填報兩個志願崗位。各辦公室負責人依據本辦公室的應聘條件和職位數,提出本辦公室聘用的推薦人選(在確保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能夠足額選取,也能夠缺額選取),並報鄉黨委審定。

(4)確定聘任人員。鄉黨委綜合思考後,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合理配置、合理交流的原則,統一平衡、適當調整,群眾討論確定聘任人員。雙向選取後無人選取的崗位,可徵求沒有確定崗位的人員意見,進行第二輪雙向選取。

(5)雙向選取落聘人員,其本人提出要求的,由鄉黨委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安排具體崗位試聘,不服從安排或者試聘期滿仍未被聘用的,作待崗處理。

(6)聘用人員,按照鄉動態跟蹤考核狀況,不能勝任聘用單位工作的,作解聘處理。解聘人員不再進行選崗聘用,未聘用的作待崗處理。

八、有關事項

未選取上崗的人員在鄉黨委的教育幫忙下,應認真查詢不足,制訂整改措施,然後由鄉黨委統一分配工作崗位。

九、組織領導

中層幹部競爭上崗、一般幹部雙向選取工作在鄉黨委的領導下進行。鄉成立由鄉黨委書記周遠鵬同志任組長,鄉黨委副書記、鄉長羅國琴同志副任組長,其他副科級班子成員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名單附後)。領導小組要嚴格堅持工作原則,把握工作程式,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

國小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12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調動中層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根據《區中國小中層幹部幹部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結合我校實際,經研究,決定對全校中層幹部實行競聘上崗,並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幹部隊伍“四化”方針(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人才觀,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真正把工作能力強、有實幹精神、業績突出、人品正、群眾公認的幹部選拔到領導幹部崗位上來,激發學校幹部隊伍活力,構建高素質幹部隊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促進我校教育實現健康和諧快速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注重實績、擇優聘用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競聘採取民主推薦和麵試演講以及考察相結合、個人意願和組織安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職位設定

四、報名範圍及條件

(一)報名範圍

學校符合條件的在編在崗教職工。

(二)條件

1.敬業守法,甘於奉獻,群眾公認度高;

2.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組織、管理、決策、協調能力;

3.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五年以上教齡的優秀教師、骨幹教師及年級組長、教研組長;

5.凡現職45週歲以下(1968年12月31日後出生)中層幹部,年齡40週歲以下(1973年12月31日後出生)教師,均有資格參加競爭。

6.競聘團委書記崗位,可以不受教齡限制,年齡在30週歲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

7.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身心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五、組織形式與內容

(一)組織形式

學校中層幹部競聘工作在局競聘領導小組的指導和監督下,由學校自行組織。

(二)內容

競聘內容由民主評議、面試兩部分組成。

(1)民主評議。民主評議包括學校校級領導評議(佔評議分的30%)、教職工評議(佔評議分的70%),按3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2)面試。採取競聘演講及專家提問、現場答辯方式,由評委現場打分並公佈分數,按7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六、方法步驟

1.制定方案,宣傳發動(3月4日)

成立中層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競聘上崗實施方案,報區教育局研究同意後,召開競聘動員大會。

2.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3月5日——3月17日)

組織競聘報名並報校競聘領導小組進行審查。

3. 面試(3月18日)。

4.民主評議與成績彙總(3月19日)。

6.考察(3月20日)。

校競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競聘總成績,經綜合平衡,全面考察後確定各崗位擬聘任人員名單,並進行公示。

7.聘任。

公示期滿,報教育局黨委稽核後,由區教育局聘任,聘任期為三年。

七、有關說明

1.符合競聘範圍的現任中層幹部凡未參與競聘或未競聘上崗的,原職務自行免除,不再享受相應待遇。

2.競聘職位出現報名空缺或其他情況的,由學校黨支部根據實際情況調配符合任職條件的人員擔任該崗位負責人。

3.競聘上崗工作結束後,工作崗位有變動的人員在兩天內辦理交接及相關手續。

八、組織領導

為確保競聘上崗工作順利進行,經研究,成立學校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校長)

成 員:(副書記)

(副校長)

(副校長)

(工會主席)

以上辦法解釋權歸學校中層各位競聘領導小組。

國小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13

各事業單位:

根據xx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xx市xx區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等有關檔案精神,經鎮黨委會議研究,決定在我鎮事業單位實行人員競聘上崗,其實施方案如下:

一、事業單位人員競聘上崗的指導思想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應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適應崗位、專業對口,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和黨委批准的原則。

二、事業單位人員競聘上崗的領導機構

成立xx鎮“事業單位人員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黨委書記黎劍同志擔任,鎮長陳泊如、黨委副書記陽貴清任副組長,王敬、張綺維、袁慧、張世全、吳傳彬、申國勇為成員。

三、事業單位人員競聘的範圍

(一)事業單位需要在內部產生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人選的,應當實行競聘上崗。法律、法規規定不宜競聘的崗位,不列入競聘的範圍。

(二)競聘上崗必須在崗位有空缺的情況下進行。競聘上崗原則上在本單位內部進行。對本單位有編制但無合適人選的崗位,經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可面向本部門所屬的其他事業單位選聘。

(三)事業單位有下列情況的,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實行競聘上崗:

1、事業單位推行崗位設定管理後首次聘用人員; 2、機構調整、重組或現有人員超過崗位總量; 3、出現崗位空缺或新設崗位的; 4、其他情況需要實行競聘上崗的。

四、事業單位人員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技能和資格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競聘管理人員應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夠勝任所任崗位職務,競聘專業技術崗位應具有與該崗位相適應資格及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須獲得技術崗位等級證書。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本人專業技術職務情況,直接聘用到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內部所設的同級最高等級崗位:

1、“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2、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3、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 4、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5、四川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6、四川省基礎專業技術人才; 7、獲得全國、全市(市委、市政府授予)和國家部委(與人事部門聯合授予)表彰者; 8、獲得國家、省(部)級獎項的主要完成者。

(三)具備基本任職條件,在崗位有空缺情況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優先聘用到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內部所設同級高等級崗位:

1、四川省專業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2、四川省優秀專業技術人;3、xx市學術和技術帶頭人;4、xx區科技進步一等獎;5、xx區委、區政府記三等功人。

(四)有下列情況的,暫不參加競聘上崗:

1、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或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或停職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年度考核結果為不確定等次及以上的人員。 3、當年因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人員。 4、其他不符合競聘上崗有關規定的人員。

五、事業單位人員競聘上崗的方法和程式

1、崗位設定數

根據區人事局的有關要求,經鎮黨委研究決定,這次事業單位公開競爭的崗位和職數設定分別為:專業技術崗位副高階七級一個,暫設於農業服務中心,所有事業單位人員都可以參與競聘。農業服務中心崗位12個,專業技術崗位11個,其中八、九、十級崗位各1個、十一級崗位3個、十二級崗位4個,管理崗位九級1個;社會事業服務中心專業技術崗位4個,其中八級崗位1個,十一級崗位2個,十二級崗位1個;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站專業技術崗位3個,其中十、十一、十二級崗位各1個;村建環衛中心專業技術崗位3個,其中九、十一、十二級崗位各1個。已聘任為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未聘任為八、九級崗位的在十級崗位任職。

2、程式和辦法

(1)公佈競聘方案。公佈競聘方案,明確競聘的崗位名稱、崗位職責、任職條件以及競聘上崗的程式、方法等。

(2)資格審查。競聘上崗領導小組應對各類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等級、職業資格、任職年限及相關獎項等情況進行核查,審查通過後進行公示。

(3)按照競聘上崗辦法和競聘上崗的程式開展競聘。

(4)確定擬聘人員。根據競聘情況和民主測評結果,結合工作需要,由競聘上崗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 (5)公示結果。擬聘人員名單及擬聘崗位張榜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群眾監督。對於舉報擬聘人員的問題,經核查屬實的,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取消其擬聘資格。 (6)按規定程式報送xx區人事局登記備案。 (7)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3、競聘辦法

(1)首次競聘專業技術人員對照現在執行的工資類別和現聘職務,對應明確相應等級的崗位。

(2)符合直接聘用條件者,直接聘用到本人現任統計專業技術職務中的最高層次崗位;具備基本任職條件,在崗位有空缺的情況下,符合優先聘用條件者,優先聘用到本人現任同級專業技術職務中的最高等級高位;具備基本任職條件,在崗位有空缺的情況下,符合優先聘用條件者,優先聘用到本人現任同級專業技術職務中的相應等級崗位。

(3)若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者,同等條件下民主測評得票數多者優先聘用。參加民主測評的人數不得少於本單位應參加測評總人數的80%,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測評內容包括現實表現、廉潔奉公、吃苦耐勞、責任感、業績等。

(4)若所有條件都相同,在指標有限的情況下,按照工齡長短排列。

(5)若工齡相同的情況下,按業績排列。

六、幾點要求

1、全體幹部職工要充分認識農村綜合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統一思想,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積極配合,服從安排,確保競聘工作順利開展。

2、競聘工作在鄉鎮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實施。

3、全體幹部職工要做到不搞小團體,不做小動作,力求競聘工作公平、公正。同時,競聘期間要堅守原工作崗位,正常開展工作,確保各項工作連續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