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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通用20篇)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

尊敬的學生家長: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通用20篇)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患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二、家長應瞭解學生遵守學校常規要求情況,做到家校聯合,齊抓共管。

三、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安全常規:

1.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上學,按時回家,不在路上逗留。

2.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未滿12週歲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過馬路走人行橫道線,左右看,做到無車確保安全時通過。暑假及外出期間不得乘坐無證車輛、超載超速車輛及小貨車、農用車等非客運營運車輛,杜絕多人乘坐電動三輪車和摩托三輪車。

3.教育學生不要在無家長監護下到河邊洗手或洗澡。

4.教育學生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翻院牆,不在有電的地方經過和逗留,不爬籃球架、牆壁、登樓梯扶手等。

5.教育學生不私自帶小刀、鐵釘、打火機等危險物品到學校,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煙花、爆竹等。

6.教育學生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追逐、打鬧,不打架鬥毆。如發現打架鬥毆一律開除。

7.教育學生注意食品衞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個人衞生,防止流行性疾病的傳染。

8.教育學生不進電子遊戲廳和網吧玩遊戲,不看淫穢書籍、圖片、影視等。

四、請家長遵守交通法則,遵守學校規定,維護好路隊秩序,在接送範圍內接送學生。

五、上述要求希望家長教育學生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教育不得力,學生不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本責任書如有欠妥之處,以國家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班 級: 學生姓名:

學生家長(簽字): 家長電話:

校 長(簽字): 校長電話:

XX國小

20xx年9月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2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以身作則,並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遊戲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子女有關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安全。

學生在校期間,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管理教育,校外由家長負責,在校外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觸電、打架鬥毆等惡性事故由家長負責。為了學生的安全,做到分工合作,責任明確,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教育子女按時到校上課,有事或有病必須向學校老師請假,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後,做到“一看二聽三通過”,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低年級的就學子女需要家長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及時將子女的病情告之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範。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不準打架鬥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學生嚴重違反學校紀律,屢教不改,學校不將該生列入各種救助、補助對象。 四、教育子女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如有外出活動須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以防不測。

五、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有關電器設備,要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裏,確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上下課、放學時進出教室和校門不得擁擠,不得在教室、走廊、過道追逐打鬧,特別要注意低年級孩子上下樓梯的管理。

七、教育子女嚴禁擅自外出,野炊、燒烤,要學法、知法、守法,做好防火、防震,平時不與陌生人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

八、教育子女不吸煙,不飲酒,嚴禁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得使用學校帶電物品。

九、教育子女不進入歌廳、舞廳、遊戲機室。

十、注意食品衞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十一、陪同子女外出時,子女着裝醒目,並注意乘車安全,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嚴禁摩托車後載有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駕駛“三無”摩托車或已報廢的摩托車運載子女。

十二、禁止子女帶刀具、彈弓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園,禁止子女玩各種危險遊戲。 十三、禁止子女玩火、玩水。玩電。

十四、嚴禁子女酗酒鬧事、猜拳、打架鬥毆。

十五、禁止子女爬高上梯、跳教室宿舍窗台、外出遊走。

十六、建立學生外出請假報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時,都要向家長或老師講明才能外出,以免老師、家長擔心。

十七、子女患有特殊疾病或具有特異體質,家長必須告知其班主任。

十八、學生在校生病,由班主任聯繫家長送去就醫。家長接到通知後,必須迅速趕到。

十九、嚴禁孩子擅自離校出走。

二十、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新民中心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注意住校安全。

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 班級: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家 長(簽字):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3

尊敬的學生家長: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 形成學校與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確保學生在校期間正常地學習,健康地成長,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管。我校根據教育部出台的《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並簽定《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

一、温馨提醒同學和家長:

1、保管好自己的東西,請勿輕信他人,謹防受騙,愛護公物,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反映,不要私自解決問題。

3、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無證無照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上、放學途中不攔車、不追車、不爬車。

4、禁止使用、收藏、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學生在監護人不知的情況下在校外吃宿,校園內禁止追逐打鬧、聚眾喧譁、惹事生非。

5、學生應穿學生裝或運動裝上學,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學。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離校、不假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衞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品發生飲食安全事故。

3、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實驗等,均要在教師的指導下規範操作,學生未按照教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發生的安全事故。

4、學生翻越或推拉圍牆、欄杆、門窗,私自進入禁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因騎摩托車、駕駛機動車輛或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無證無照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發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家長應如實向學校説明,如因未如實告之學校而發生突發安全事故的。 三、學生家長安全職責

1、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並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平時不與陌生人或社會不良青年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或沾染不良習氣;教育子女不吸煙,不飲酒,教育子女不進遊戲機室;注意食品衞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繫,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範。

3、父母應教育子女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承擔一切責任。

4、父母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銷假,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家長承擔。

5、要教育子女及時回家、準時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否則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教育子女離校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有外出活動須告知家長或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的過程以防不測,確保學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盜、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教育,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購買學平險。

8、家長有責任、有義務接送子女上、放學,特別是國小低年級的學生(1-3年級)。上學時家長必須把子女送到學校,放學時家長必須到學校指定的地點接學生。日常學生上學、放學、節假日住校生離校返校,家長不願接送的必須向學校遞交自願承諾承擔學生校外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的申請書,學校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班主任、值周教師要做好學生離校、返校登記工作,離校後、返校前的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9、非寄宿制學生,在行課期間請假。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寫請假條,註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簽字(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簽字,做好記錄記載,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特殊情況請假,如:電話請假,班主任記錄好通話記錄,要求學生家長事後補請假條,並將學生情況及時通知給值周教師做登記。

10、寄宿制學生,在住校、行課期間請假。

(1)區鄉學校家長必須向學校提供鄉(鎮)黨委政府出據的請假證明,註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寄宿制學生管理員簽字,做好登記。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

(2)城區學校學生由家長(監護人)寫請假條(註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寄宿制學生管理員簽字,做好登記。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

11、家長、監護人、家長(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年滿18週歲以上):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四、學校經常性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能力提高防範能力;關心、愛護學生,發現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學生如出現未按時到校、擅自離校、生病等異常情況,及時與家長聯繫。

五、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時間為一年(20xx年8月24日—20xx年8月23日)

家長(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學生簽字:__________

年級:__________班 主 任:__________

學校(蓋章):

年月日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4

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確保我x境內在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食堂負責人的自律意識和責任意識,防控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明確職責落實責任。__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特與各校簽訂本責任書:

1.建立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絕發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

2.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並按規定安排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確保各項制度落到實處。“三防”設施完善,冷凍冷藏設施滿足需要。

3.學校開辦食堂必須取得有效《餐飲服務許可證》,並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有關要求規範操作。

4.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上崗,並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

5.食品及原料採購渠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有相關索證索票,認真做好進貨台賬記錄、進貨驗收工作。

6.不得濫用食品添加劑,規範使用食品添加劑並進行公示,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台賬。

7.生熟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開存放。 8.餐飲具用後應及時清洗、消毒,存放於消毒保潔設施內。

9.保持加工場所內外環境整潔,垃圾桶應密閉加蓋,並做到日產日清;做好防蠅、防鼠、防蟲工作。

10.不得製售帶有異味和腐敗變質食品,不得使用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原料、半成品等,不得使用“三無”食品(無生產日期、無生產廠家、無保質期)。

11.不得將回收的食品(含輔料)經烹調加工後再次供應給師生食用(包括剩飯剩菜)。

12.設立相對獨立的粗加工區域、烹調區域、配臵符合要求的操作枱,上下水通暢。

13.飲用水水質應符合gb5749《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14.設立留樣專櫃,每餐、每樣食品留樣不得少於100g,分別盛放於已消毒的餐具中,0℃-8℃冷藏至48小時以上。

15.隨時維護維修衞生設施設備,保證其正常運轉使用。

16.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的整改意見及時執行,按時整改。

17.建立食品安全應急預案。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如實上報、保留現場,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組織搶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態擴大,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18.對違反本責任狀任何一條導致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學校,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年 月 日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5

學校安全職責書

為加強學校安全防範工作,強化學校管理,消除不安全的隱患,杜絕危害事故的發生,建立良好安寧的教育、教學環境,搞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特擬定班級安全管理職責狀,由學校與班主任簽訂職責書。

1、班主任為本班的直接職責人,務必與學生簽訂安全職責狀。

2、班主任經常利用晨會、班會組織本班學生認真學習《國小生守則》、

《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教育的重點放在宣傳和普及安全知識上認真學習《中國小生安全須知》、《中國小生自我防範安全常識》、《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利用黑板報等加強安全知識的宣傳。

3、班主任把普及安全知識列入計劃要有安全記錄。向學生傳授安全防範和自護自救常識,教會他們在危害和災害面前自救自護的措施。

4、採取措施,做好轉化工作,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在校學生違法犯罪現象,強化學生學法、知法、守法利用法律來保護自我的意識,控制羣體事件的發生。

5、班級組織外出活動,要充分思考安全因素和防範措施,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凡組織學生參加春遊、秋遊、遠足等户外羣眾活動,務必制定周密計劃,由學校報總校審批。

6、強化學校、家庭、社會和學生的安全意識,透過召開家長會,使家長和學校配合,共同防止學生在校內外發生意外事故。

7、發現班上學生未到校上課,要及時通知給家長。

8、對因玩忽職守,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事故的,學校將追究職責人職責。

x學校 (章) __ 年級 班主任:____

__ 年_ 月_ 日 __ 年_ 月_ 日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6

為加強學校安全防範工作,強化學校管理,消除不安全的隱患,杜絕危害事故的發生,創建良好安寧的教育、教學環境,搞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特擬定班級安全管理責任狀,由學校與班主任簽訂責任書。

1、班主任為本班的直接責任人,必須與學生簽訂安全責任狀。

2、班主任經常利用晨會、班會組織本班學生認真學習《國小生守則》、

《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教育的重點放在宣傳和普及安全知識上認真學習《中國小生安全須知》、《中國小生自我防範安全常識》、《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利用黑板報等加強安全知識的宣傳。

3、班主任把普及安全知識列入計劃要有安全記錄。向學生傳授安全防範和自護自救常識,教會他們在危害和災害面前自救自護的措施。

4、採取措施,做好轉化工作,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在校學生違法犯罪現象,強化學生學法、知法、守法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意識。

5、班級組織外出活動,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和防範措施,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凡組織學生參加春遊、秋遊、遠足等户外集體活動,必須制定周密計劃,由學校報總校審批。

6、強化學校、家庭、社會和學生的安全意識,通過召開家長會,使家長和學校配合,共同防止學生在校內外發生意外事故。

7、發現班上學生未到校上課,要及時通知給家長。

8、對因玩忽職守,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事故的,學校將追究責任人責任。

x學校(章)

xx年級

班主任:

xx年xx月xx日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7

幼兒園家長安全職責書

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園幼兒的安全工作,使廣大幼兒家長能夠放心地從事工作、學習和勞動,我園在努力做好幼兒保育工作的同時,特簽定教師與幼兒家長的職責狀,從而更好地保障入園兒童的安全。

一、對幼兒家長的要求

1、送孩子入園時,應把幼兒當面交給教師;幼兒離園時,須其家長(儘量是幼兒的父母)親自來接。如有特殊狀況委派別人來接時,須持幼兒接送卡或和班主任聯繫溝通好,再來園接幼兒。(不允許未成年人來園接送幼兒)

2、幼兒入園之前,家長不要讓幼兒攜帶玩具、藥品、針、刀、剪、叉、鞭炮、火柴、火機等任何危險物品,以免發生意外。

3、嚴格執行本園的作息時間,按時接送幼兒。如有特殊狀況,不能按時接幼兒時,須事前通知本班老師,以便做好幼兒的安置工作。

4、送幼兒入園時,未到本園上班時間且沒經本園教師同意,不能過早地將幼兒私自送入園內或室內。否則,後果自負。

5、幼兒自帶食品,要衞生、無危險性。(花生米、果凍、泡泡糖、棒棒糖.食品乾燥劑等食品不能攜帶入園,否則,後果自負)

6、帶藥幼兒的家長務必把藥親自交到老師手中,説明服藥狀況;不允許幼兒自己帶藥。

7、離園時,家長和教師交接完畢後請帶孩子迅速離開班級活動範圍,以免因監護脱節而發生糾纏不清事件。

幼兒園安全職責書六篇幼兒園安全職責書六篇

8、幼兒有事不能來園的,家長應及時向本班老師請假,接送孩子入園和回家要和當班教師再見。

9、接送門卡如有遺失務必及時來園掛失補辦,反之如有造成不法分子持卡來園冒領幼兒或其他意外行為,幼兒園恕不負責。

10、乘車幼兒憑接送卡按時到指定站點接送,如有事不能按時到站,應提前與接車老師或司機取得聯繫。

11、下午放學家長於當班教師做好交接後,如因家長疏忽而導致的幼兒受傷或其他事件,園方不負職責。

二、對教師的要求:

1、幼兒入園時,值班教師要及時給幼兒簽到;下班時,值班教師要堅持全班每一名幼兒接走後,方可下班離園。

2、認真做好晨檢和午檢工作,及時發現幼兒身體健康狀況和有無攜帶危險品,並做出相應處理措施。

3、中午值班教師要照顧好每一名就餐幼兒的飲食與午休。觀察並向幼兒家長彙報個別幼兒的就餐狀況和午睡狀況,注意就餐衞生與安全,照顧幼兒的冷暖起居。4、值班教師要“愛孩子、賽媽媽”,不準責罵幼兒;不準給幼兒起綽號;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5、值班教師要認真做好本班幼兒的保育工作,杜絕職責事故的發生。

以上各項分別由幼兒家長和值班教師各負其責。一式兩份,自簽定當日起生效,至幼兒畢業離園時為止。

教師簽字:家長簽字:

陽光幼兒園年月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8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中國小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衞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鋭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週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保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X年12月31止。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9

貴家長:

學生安全,關係到千家萬户的幸福安寧和社會的穩定,學校及家長的責任重大,為了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應準時到校,按時回家,因病因事請假須有班主任(家長)簽名的請假條,且要有家長(班主任)的聯繫方式。不準隨意缺席、曠課,不允許放學後,在學校、街道上逗留,打枱球、進"三廳"、上網吧,甚至夜不歸宿。如果因以上原因造成本人或他人傷害的,學生本人及家長負全部責任。

二、禁止學生來校攜帶刀具、鐵棍、鋼管等危險物品或易然、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果發現立即沒收,並且公開處理,如果由此造成本人或他人傷害的,學生本人及家長負全部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與打架鬥毆。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應由老師進行調解,嚴禁通過手段解決。反之,學校將按有關規定給予校紀處分,造成輕微傷害的按事故責任承擔醫療費,造成嚴重傷害的除承擔醫療費外,並報送機關處理。

以上三條,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必須明確,自覺履行義務,承擔相應責任。

學生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時間:XX年xx月xx日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務師生,安全第一的原則,經學校與食堂承包人協商簽訂本責任書。

一、牢固樹立優質服務,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強化安全防範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採購糧油、蔬菜必須渠道正常、票證等手續齊全,且保證在運輸、儲藏方面無污染。

三、飯、菜熟透,不向師生供應生冷、黴變食品,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四、食堂所有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執證上崗。各食堂必須辦理衞生許可證。

五、協助值日教師維護好飯場秩序,嚴防擁擠、燙傷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六、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操作間。加強水源、電源管理,使用電器必須規範操作,經常檢查線路,防止火災發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證用水衞生。

七、要定期對食堂灶具進行消毒,定期打掃環境衞生,定期進行滅蠅、滅鼠工作,認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學校要儘可能創造條件,為食堂正常運作提供良好環境。

九、安全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發現不安全事故,視具體情況進行嚴肅處理,重大問題交由上級機關甚至司法機關處理。

十、本責任書每學年度簽訂一次,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蓋章):

食堂承包人:

分管領導: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1

第一條 嚴格遵守學校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

1、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違規電器(如電爐、電熱棒、電飯煲、電吹風及其它偽劣電器產品以及煤油爐、液化氣爐等違禁液、氣加熱器具。

2、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佈置電線。離開宿舍時,必須關掉一切電源,做到“人走電關”。

3、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圖書館等室內公共場所吸煙。使用蚊香須擺放於安全處。

第二條嚴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須按學校規定準時返回自己宿舍住宿,嚴禁學生未經請假夜不歸宿。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和外來人員。人員外出必須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

第三條 嚴禁學生到正規游泳場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四條 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經過申請,報學院、學校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外出。嚴禁出入不健康娛樂場所。

第五條 晚上返回宿舍須結伴而行。嚴禁攀爬圍牆、鐵門。

第六條 嚴禁學生酗酒、尋釁滋事、鬥毆、打羣架。

第七條 購買電腦的同學自覺遵守國家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辦法的規章制度、且須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

第八條 珍視飲食衞生,維護身心健康,不到無健康證等不衞生場所購買、食用食物。

第九條所有學生對人身、公共財產安全都應盡充分注意的義務,如遇突發性事故,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積極施救並在第一時間向輔導員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結合以上條例特此成立以班長為組長,紀保委員為副組長,學習委員、生活委員、體育委員、各寢室長等為成員的班級安全領導小組及事故處理小組。班長負責全面安排工作,各成員具體負責某一時段的安全工作。如:體育委員負責體育活動中的安全工作;生活委員負責班級的財產安全電器安全工作;紀保委員負責課前點名及課堂教學安全工作;學習委員負責網絡安全工作及彙總班級安全日制工作等;各寢室長負責各寢室的財產,人身安全等。

本人已經明確以上安全責任書中所有規定,並保證認真遵守。若因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附: 級 班

責任人簽名——

班長 紀保委員

生活委員 學習委員

生活委員 體育委員

各寢室長

年 月 日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2

根據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責任到人的原則,為了確保學生的人生安全,認真抓好學生安全教育以及管理的需要,經班主任、家長商議簽訂本責任書。

一、班主任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二、班主任要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建立班級安全制度。

三、班主任平時要加強教室、樓道、操場等地方的安全檢查,及時向學校報告有關情況,消除安全隱患。

四、學生在校內遇到危險情況時,班主任要挺身而出,保護學生的(用電安全責任書)人身安全。

五、家長是學生的主要監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主要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家長不要讓學生乘坐超載、超速、無證車輛,注意交通安全,如家長未按要求,學生出現安全問題,概由家長負責。

六、家長或監護人要經常提醒學生注意安全,並加強安全教育,嚴禁學生下河、塘、堰、池洗澡或玩水。

七、當在園內發生安全事故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地與班主任配合,採取積極措施救助受傷學生。

八、符合下列條件的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不負責任:(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3)學生自殺、自傷,或在對抗性或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4)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九、本責任書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由學校保管。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中心學校

二〇 年 月 日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進一步明確學校(含幼兒園,以下簡稱為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職責,真正把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抓實抓細,杜絕學校各類安全責任事故和穩定問題發生,鎮教委特與各校簽訂《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責任書》。

一、安全穩定工作目標

高度重視安全穩定工作,切實把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認真學習貫徹國家、省、市、區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好《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意見》和《東港區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辦法》的落實工作,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範化,保障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落實穩定工作措施,及時妥善處置各類矛盾糾紛,保持教育穩定。

二、安全穩定工作職責

(一)組織領導。各學校要成立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學校安全工作聯絡員,至少每月一次專題研究學校安全工作,解決存在的問題,並有會議記錄。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一崗雙責”和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考核和安全情況報告等制度,制訂學校安全年度工作計劃明細表,實行台賬式管理,加強安全工作常規管理。學校消防、飲食衞生、傳染病防治等各類安全都要確定責任人,分工明確。要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把任務分解到各學校、各科室,落實到人,完善安全工作管理體系,做到安全工作件件事情有人管、條條任務有落實。

(二)安全教育。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把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和教學計劃中,開展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教學活動。要根據學生年齡特點和季節特點,開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飲食衞生安全、校內外活動安全、緊急情況下疏散安全、預防青少年犯罪、預防自然災害、防傳染病、防艾滋病、防拐騙、防震、防建築物倒塌、防觸電、防溺水、防煤氣中毒、防鞭炮炸傷、防滑冰落水、受到不法侵害時自救自護、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及毒品預防等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廣大師生防範事故的能力和緊急狀態自救自護的能力。學校每學期安全教育至少安排8課時,要有主講人員,有備課,內容正確,學生掌握紮實。要做好“安全教育日”、“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日”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學生能熟記急救電話。

(三)安全管理。各學校要把安全管理納入學校常規管理中,繼續推行“兩全一無、七時段”管理模式,學校至少二次以上綜合性安全工作大檢查。檢查要根據《東港區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細則》,全面檢查,不留空擋。要逐步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統,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排查等情況,提高安全管理規範化水平。20__年是省“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年”,要進一步加大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台帳制度,認真抓好各類安全隱患跟蹤檢查,確保徹底整改。

1.校舍安全。校舍建設要認真貫徹落實《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學校不能有危樓、危房、危牆、危廁,樓房的走廊、樓梯、門廳內照明完好,無障礙物,保持暢通。學生使用時,前後門、側門都要打開。定期開展校舍查勘鑑定,開學前要全面檢查,雨季、汛期等隨時檢查,責任人明確。

2.實驗室安全。落實《儀器藥品管理制度》,儀器藥品要分類安全存放,標籤齊全,陳列有序。要防止有毒、腐蝕等危險藥品和貴重藥品被盜。有毒藥品實行雙人雙鎖專櫃管理。未經允許,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儀器藥品室。實驗教學要嚴格操作程序,切實落實防燃、防爆、防中毒、防腐蝕等措施。

3.消防安全。教學、實驗、圖書閲覽、禮堂、食堂餐廳、學生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均為防火重點場所,要保持疏散通道暢通,疏散標誌醒目,並按要求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安排值班教師疏散學生。學校要積極開展消防教育,通過各種形式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並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消防演練,增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交通安全。教育學生了解交通規則、交通信號、交通標誌等交通知識。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教育學生不坐超員車、病車、貨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步行走人行道,服從信號燈和交警指揮,不在道路上玩耍、遊戲,列隊步行時井然有序。認真落實《山東省中國小、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校車管理,積極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車排查整治活動,確保校車行駛安全。學校的機動車輛要注意保養和維護,嚴禁病車上路,對駕駛人要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用車管理,堅決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5.校外集體活動安全。(1)組織校外集體活動需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制定周密活動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並報區教育局批准;(2)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要求,車、船狀況良好,駕駛員具有多年駕駛經驗,不得超員運載,嚴禁使用拖拉機和貨運車輛運送學生;(3)對活動地點要提前進行勘查,加強過程管理,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

6.飲食衞生安全。認真落實《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環境整潔,食品採購、運輸、貯存、烹飪等過程符合衞生標準,防止食品污染及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學校的水井要封閉管理,生活飲用水符合國家規定衞生標準。炊事人員定期參加衞生防疫部門組織的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嚴格食堂安全保衞措施,嚴禁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防止投毒事件發生。嚴禁個體商販進校銷售食品。

7.體育活動安全。體育場地要平整,體育設施、器材安裝要牢固。加強對早操、課間操、課外鍛鍊和體育課教學的組織工作,防止出現學生打鬧、秩序混亂現象,防止標槍、鐵餅、鉛球等投擲類活動造成意外傷害事故。組織大型體育比賽,事先要有周密的計劃,分工負責,認真排查各種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劇烈運動前,要檢查學生身體狀況,確保學生安全。嚴禁學校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集體跑步等活動。

8.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防治安全。學校校長及衞生保健人員要熟悉《學校衞生工作條例》,加強常見病和傳染病防治。要加強衞生室建設,衞生基礎設施建設符合要求,按規定配備校醫。要堅持晨檢和疫情報告制度,對發現患有較強傳染性疾病的學生,要做好説服工作,通知其家長領回及時就醫。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組織學生進行羣體性服藥或服用保健品。

9.學校周邊環境安全。學校要與綜治、公安、工商、行政執法、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沿交通要道的學校要設立警戒標誌,並劃出人行橫道線,放學時間由交警護送學生過馬路,學校做好配合。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集市。校園周圍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游藝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等娛樂場所。

10.學生管理安全。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範,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防教職工傷害學生的案件發生。日常活動要合理預見、積極預防可能發生的風險,集體活動要精心安排,指導教師不得離開現場。學校要建立學生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學生身體和心理異常情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要規範學生日常行為,教育學生遵紀守法,嚴禁學生之間、師生之間發生打架、鬥毆等事件。發現學生的行為具有危險性時,應及時告誡、制止。要加強學生在校期間的監督管理,避免各類意外傷害,避免青少年兒童被犯罪分子拐騙和侵害。國小低年級、幼兒園要建立上下學接送制度,學校不得將晚離校的低年級學生、幼兒交與無關人員。學校發現學生未按時到校,要及時通知家長。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健康發展。

11.學生宿舍安全。健全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配備專職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巡邏。學生宿舍不得留外人住宿,宿舍內有學生時不得在外上鎖。對女生宿舍要重點加強管理。不準學生在校外自行租房居住,無住宿條件的學校不得招收住校生,不得租用民房作學生宿舍。要加強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嚴禁學生在宿舍內使用明火,嚴禁亂拉亂接電線或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用電設施,宿舍內無易燃易爆物品。加強學生宿舍衞生管理,及時清理垃圾、清除異味,採取通風、消毒等措施,保持宿舍衞生。

12.學校內部治安安全。要制定校園安全保衞方案,按規定配備年富力強、品行端正、訓練合格的保衞人員。嚴格門衞管理,學生憑證出入校園,對外來人員登記管理。加強校園管理,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巡邏,對易發事故的重點部位、重點時段要加強巡邏。要加大安全投入,重點部位、區域要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

13.節假日安全。學校在放假前要落實值班人員,保持通訊暢通,認真做好值班和信息上報工作。要根據季節特點和節假日安排要集中對師生進行一次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毒、防盜、防煤氣中毒、防鞭炮炸傷、防中暑、防觸電、防滑冰落水、防鋭器扎傷以及飲食衞生等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開學前,要對校舍及各類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為開學做好準備。

14.應急體系建設。按照《東港區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東港區學校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制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各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一步加強組織指揮系統、應急反應工作程序、預案啟動標準、疏散路線等應急體系建設,定期組織形式多樣的應急演練,強化各種突發事件的應對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5.嚴格學校安全情況報告制度。學校安全事故實行零報告制度。要嚴格按照學校安全工作月報制度和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報告制度要求,明確報告責任人,按規定及時上報學校安全情況。要於月九年級日內上報前一月安全工作情況。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建築物倒塌、火災等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後,應在第一時間向鎮教委、區教育局及衞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並同時向鎮政府報告。各學校報告鎮教委、區教育局的時間最遲不得超過事發後1小時。

(四)信訪穩定工作。堅持政務公開、校務公開,實行民主管理,及時、就地妥善處理校內矛盾糾紛。認真做好信訪工作,嚴格按照信訪工作分級負責的原則,認真負責的處理好本校的信訪穩定問題,做到不推、不拖、不上交矛盾,發生上訪問題的,校長或分管校長應在最短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做好有關工作。注意把握做好信訪工作的方式方法,做到以防為主,抓早、抓小、抓苗頭,保證不發生因工作失誤造成的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不發生進京去省上訪和越級集體上訪。繼續認真做好反邪教的有關工作,確保不發生問題。

三、考核與獎懲

鎮教委將隨時督查《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責任書》的執行情況,年底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管理細緻、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穩定工作,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和重大穩定問題的單位,一律取消本年度單位和責任人各種先進評選資格,並追究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河山教委: 學校:

簽字人: 簽字人:

二○○九年三月五日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4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寢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衞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用食品發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試驗等,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範操作,學生未按照老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規則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拖拉圍牆、欄杆、門窗,在教室、走廊和樓梯間追逐打鬧,私自進入施工地區,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等發生的安全事故。

6、學生個人玩火或在校外林區或其他地方燃火發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台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__X中學

20__年3月1日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5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切實落實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給學校教育教學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學校與各部(室、組)簽訂此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對於有隱患的火源、電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時報告或排除。

二、對消防器材、設施要加強管理和維修,若有問題及時報告處理。

三、各處室負責人,要當好兼職消防安全員,切實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常抓不懈,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下班時要注意關好飲水機、電視、電腦、空調、多媒體等。

五、冬季取暖和寒暑假期間,要特別注意火災事故的發生,萬萬不可粗心大意。

六、總務處要利用黑板報、標語、集會等形式宣傳消防常識,並管理好消防工作檔案。負責對全校消防工作的定期檢查評比,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七、誰分管的部門如果發生火災,要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誰造成火災,誰就要賠償一切損失”的規定。情節嚴重的還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對於發現火災苗頭及時撲滅者,根據情況可獎勵100—500元。對於在火災中奮力撲救,挽回重大損失者,可獎勵500—1000元。

此件一式二份,校檔案室存一份,部(室、組)負責人一份。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6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校並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靜,剋制情緒,不得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侵犯學校、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合法權益,應當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的調解,達成諒解,取得問題的圓滿解決;雙方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提起訴訟。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學校: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學期第一課應是“安全法制教育課”。用《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來規範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於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加保險的生學)

7、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分割。

8、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分割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學生與家長: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衞生不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4、嚴禁學生騎摩托車,在校園內使用手機,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5、嚴禁玩炎、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6、不按規定亂吃亂住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17、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8、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准許後方可出門,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9、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21、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22、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3、凡走讀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家長負責。

24、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25、學生入校後,自行車一律存放在規定處,禁止亂擺亂放;嚴禁在校園騎自行車,如有違背出現事故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學生轉學或畢業終止。

__國小  負責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7

為了有效地防範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和學校財產的安全,全校每位教職工都有維護校園安全和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義務,要充分認識安全工作重要性和防範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對安全檢查的狀況詳細記錄,實行“首遇職責制”,學校和各部門安全第一職責人首先承擔事故職責,其他職責人也將逐一視情節輕重,承擔相應職責。

一、學校校長為安全第一職責人,分管領導負責具體事務,全校各辦公室負責人、各班主任分別為辦公室、班級安全第一職責人。

二、學校和各部門安全職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校園安全職責: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學校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參與,分管領導要親自抓。並結合我校特點對全校師生進行教育,落實各項安全職責制。

2、全體教職工要熱愛學生,不訓斥、不辱罵、不打罵、禁止體罰學生,對學生間操、課外活動、外出活動、課間活動等狀況都要加以關注、觀察,發現有危險的行為,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教育學生時要有耐心、重疏導。

3、班主任要加強常規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遵守校規校紀,不做危險遊戲和動作。

4、值周教師務必全天在校,負責課間和課外的衞生、紀律檢查和學生安全。經常巡視校園,及時發現危及校園不安全因素。要做好就餐學生安全衞生工作,校長和主管領導要堅持每一天親自品嚐飯菜,以防止師生食物中毒。

5、使用各專門教室的教師和各辦公室負責人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電教儀器和設施,嚴禁違章操作。各室負責人下課或放學後應關好各室門窗、電燈、電腦,檢查設備使用狀況。

6、總務處要定期檢查各種教學、生活設施,做好防火、防盜、防毒、安全用電工作,確保師生安全健康。節假日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7、財務室和檔案室要做好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盜。圖書室要做好防黴、防塵、防潮、防火、防蛀工作。實驗室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腐、防潮、防鏽工作。

8、開展勞動技能教育和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務必確保學生安全。嚴禁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勞動。組織學生外出羣眾活動,須經學校批准同意後方可外出。課任教師應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9、下班時各辦公室、教師負責人要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電源是否關掉。門衞把好大門,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嚴格執行外來人員登記制度。

三、學校安全職責追究。

全體教工要嚴格按照分工切實履行安全職責,一旦因主觀原因,疏於防範,玩忽職守,在職責範圍內引發安全事故將逐層追究相關領導及職責人職責,學校將上報教育局並根據實際狀況,對其予以經濟與行政處分,必要時追究刑事職責。

學校安全第一職責人: 其他安全職責人: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8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以身作則,並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遊戲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子女有關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安全。

學生在校期間,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管理教育,校外由家長負責,在校外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觸電、打架鬥毆等惡性事故由家長負責。為了學生的安全,做到分工合作,責任明確,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教育子女按時到校上課,有事或有病必須向學校老師請假,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後,做到“一看二聽三通過”,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低年級的就學子女需要家長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及時將子女的病情告之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範。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不準打架鬥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學生嚴重違反學校紀律,屢教不改,學校不將該生列入各種救助、補助對象。 四、教育子女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如有外出活動須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以防不測。

五、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有關電器設備,要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裏,確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上下課、放學時進出教室和校門不得擁擠,不得在教室、走廊、過道追逐打鬧,特別要注意低年級孩子上下樓梯的管理。

七、教育子女嚴禁擅自外出,野炊、燒烤,要學法、知法、守法,做好防火、防震,平時不與陌生人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

八、教育子女不吸煙,不飲酒,嚴禁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得使用學校帶電物品。

九、教育子女不進入歌廳、舞廳、遊戲機室。

十、注意食品衞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十一、陪同子女外出時,子女着裝醒目,並注意乘車安全,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嚴禁摩托車後載有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駕駛“三無”摩托車或已報廢的摩托車運載子女。

十二、禁止子女帶刀具、彈弓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園,禁止子女玩各種危險遊戲。 十三、禁止子女玩火、玩水。玩電。

十四、嚴禁子女酗酒鬧事、猜拳、打架鬥毆。

十五、禁止子女爬高上梯、跳教室宿舍窗台、外出遊走。

十六、建立學生外出請假報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時,都要向家長或老師講明才能外出,以免老師、家長擔心。

十七、子女患有特殊疾病或具有特異體質,家長必須告知其班主任。

十八、學生在校生病,由班主任聯繫家長送去就醫。家長接到通知後,必須迅速趕到。

十九、嚴禁孩子擅自離校出走。

二十、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新民中心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注意住校安全。

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 班級: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家 長(簽字):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9

為加強學校的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不受侵害,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共建和諧校園,確保學校安全。學校校長與學校保衞(值班)教師簽定《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學校保衞(值日)教師必須具備較高的思想覺悟,護校、愛校、以校為家。

二、採用24小時值班制,兩人可採取短期輪換值班。

三、保證學校財產不受任何人為破壞和丟失,特殊情況(嚴重的自然災害等)除外。

四、在值班期間,由於玩忽職守,學校財產受到人為破壞、丟損,值班教師應付主要責任。

五、實行外來人員來校簽名制,嚴防壞人、神經病患者入校。

六、校長及學校安全檢查小組不定期對學校保衞工作進行安全查崗,根據查崗情況,酌情給予加分或減分,並及時提出表揚或批評。對不負責任者應限期改正,否則立即調換崗位。

七、對學校保衞教師實行安全目標獎懲,納入學校考核,對工作認真負責,未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者給予獎勵,晉級、評優優先照顧;對不負責任,值班期間隨意離崗,出現安全事故者,實行一票否決制;對出現嚴重安全事故的報請上級酌情給予相應處分。

國小校長(簽字蓋章):

學校保衞值日教師(簽字蓋章):

國小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20

_____(此處為學生姓名)學生家長: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督。我校根據教育部出台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並簽訂《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温馨提醒學生和家長:

1、愛護公物,不侵佔、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謹防被盜或遺失。寢室內無人或晚上睡覺時要鎖好門窗。

2、春夏季節,預防溺水事故發生,學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4、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説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學生在無監護人監管的情況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就外出。學生外出必須徵得家長同意或由家長帶領。

7、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不吸煙,不喝酒,不進三室一廳,不看黃色書刊和錄像;不玩火,不玩、不買、不帶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險物品,不準購買、攜帶刀、槍、棍、棒等兇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説髒話,禮貌待人。

8、課間舉止文明,不在走廊、樓梯上過於集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走廊、樓梯間急速奔跑,

更不能持器械、鋭器追逐和打鬧。上體育課或從事體育活動時,動作要規範,不做危險動作。

9、春季乾燥,是火災易發季節,禁止學生在校外玩火、點坡火,嚴禁學生攜帶火種進入林區

玩耍、聚會,嚴禁學生抽煙,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一旦發現火災,不希望學生參與救火活動。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隨便亂吃沒有安全保證的食品、零食,不到無營業執照和衞生許可證的飯食攤點處食用餐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