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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精選3篇)

村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村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精選3篇)

為認真落實好《縣學校安全和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和努力實現“校園內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和全力控制並降低學生在校外的非正常死亡率”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良好的校園及周邊環境,特制定此實施方案。

二、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一)成立領導小組。成立以冉啟權同志為組長;x為成員的學校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劉敏任辦公室主任。

(二)明確工作職責。領導職責:教育局領導班子要進一步明確安全管理分工職責,領導和指導相關部門抓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部門職責:教育局各職能股室、各鄉鎮中心學校和縣直各學校要進一步明確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好“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切實抓好各項安全工作。

三、重點工作與主要措施

(一)建立完善各項安全制度,規範安全生產過程管理。

1、堅持安全工作會議制度。各學校要定期召開安全工作專題會議,專門研究安全工作,通報情況,查找薄弱環節,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並使之形成一種經常性的制度。要做好安全工作會議記錄,詳細記錄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與會人員等情況;

2、堅持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要堅持“日查制”和“周查制”,定期或不定期對學校及周邊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並整改,每週進行一次綜合記載並報中心學校。各鄉鎮中心學校要堅持“周查制”和“月查制”,對所轄學校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並提出整改意見,每月進行一次綜合記載並按要求報教育局。教育局要堅持“月查制”、“季查制”和“抽查制”對全縣中國小安全管理進行常規檢查,同時還要根據上級安全中心工作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專項活動。以上各類督查活動做到有活動方案、有檢查記錄、有工作小結;

3、堅持安全隱患整改制度。學校要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及時加以整改,防患於未然;安全生產檢查組,對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管理薄弱環節或一般性安全隱患,由檢查組向被檢查學校提出口頭整改要求,並督促整改;對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由檢查組向被檢查學校發出書面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並負責督促整改;對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有可能產生嚴重後果的重特大安全隱患,由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同有關單位發出檢查情況通報,並提出整改要求與措施;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學校應按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切實抓好事故隱患整改工作,並在整改結束後及時向局檢查小組書面彙報整改情況;安全生產檢查組要隨時瞭解和掌握事故隱患學校的整改進程,切實抓好督辦和驗收工作;

4、堅持學校安全事故登記報告制度。發生重大事故後,有關事故學校應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內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及財產損傷基本情況,向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分管領導電話上報,兩小時內以書面材料上報;重大事故發生後,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分管領導應及時派員瞭解並參與事故的調查,並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與結案工作;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相關職能股室及二級單位要建立重大事故登記台帳、台帳記明每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當事人及責任、事故經過及損傷、事故處置結果等基本情況;

5、堅持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每學期開學初,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制定當年度的安全生產管理控制目標並與各教育單位簽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每年末由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對各簽約單位本年度安全工作開展情況及安全生產管理控制目標達標情況進行考評和進行獎懲;每年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控制目標責任書和考評、獎懲條例;

6、堅持安全生產台帳制度。學校要切實規範抓好學校安全管理資料建設,真實、客觀、有效、有力地再現學校一個學期或一個學年的安全過程管理情況,同時為謀劃下階段學校抓安全管理提供全面、系統、豐富的參考資料,為進一步抓好學校安全管理奠定堅實基礎;教育局各職能股室及二級單位要按統一表樣抓好安全生產文件、方案等資料登記;要按統一表樣抓好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安全生產檢查記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安全事故登記等資料建設;要抓好專項安全生產方面的證件、圖片、影像等佐證資料的收集和整理;要將專項安全生產資料年終時上報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查。

(二)強化各項安全教育活動,致力提高學生安全意識。一是要廣泛開展各種教育活動。第一廣泛開展“三防教育”進校園活動,做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學校要以法制教育課為載體,採取“法制講座+學生討論、圖片展覽+學生心得、觀看影視+學生評論、法律知識+曉法測試”等多樣形式,廣泛、持續開展“三防”教育進校園活動;第二廣泛開展“網絡安全”教育活動,培養學生正確認識網絡和使用網絡。學校要以網絡(遠程教育室)為載體,建立學校“陽光網吧”,給學生提供一個和諧、健康、求知平台,讓學生逐步遠離學校周邊“網吧”或“黑網吧”,促使學生健康成長;第三廣泛開展“德育教育”活動,以德育教育促進安全管理。學校要以德育管理為載體,採取“德育教育+心理健康諮詢教育”相結合的形式,培養學生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和健康的安全心理;第四廣泛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培養和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學校要通過x(課間操、放學等),參照《計劃》中“月計劃”內容,開展相關安全教育活動。各班級要通過班會或其他時間,結合班情開展相關安全教育活動;第五廣泛開展安全課教學活動,促使學生逐步瞭解和掌握安全知識。學校要把安全教育課納入課表,至少做到每兩週一節安全教育課,老師做到有教案,學生做到有聽課筆記,授後做到有效果檢測,每學期進行一次檢測;第六廣泛開展安全應急演練活動,培養和提高學生自救、自護、避險、逃生能力。在開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練、地震疏散演練、校舍安全通道疏散演練等突發事件應急演練之前,必須制定切實可行、周密安全的應急演練實施方案,確保應急演練活動圓滿實施。

(三)深入學校進行隱患排查,採取措施及時整改到位。

1、後勤安全。一是小賣部食品安全。要把好食品採購關和質量關,嚴禁“三無”食品進校園;要把好食品貯存關和出售關,嚴禁黴爛食品和過期食品出櫃枱,同時教育學生不買街頭或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二是食堂安全。要把好服務人員體檢關,杜絕體檢不合格人員進廚房;要把好清潔衞生關,做到定時或不定時進行清潔衞生大掃除,確保廚房環境良好;要把好消毒關,對食堂餐具等要按要求消毒,保證餐具符合衞生使用要求;要把好菜飯關,同時要求學生不準帶自制醃菜或易變質的飯菜,嚴禁發生學生羣體性食物中毒事件。三是飲水安全。要把好水源消毒關,學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學校水源(蓄水池)按衞生部門要求進行消毒處理,確保水源安全;要把好開水供應關,學校要按照相關要求向學生無償提供飲用開水,同時教育學生不飲用生水。四是嚴禁廠家或商家未經主管部門和衞生部門許可在學校進行促銷活動;五是科學預防。學校要根據季節特點,與相關醫療部門聯繫,對學生進行鍼對性較強的傳染病和食物中毒的專項安全教育,同時抓好藥物預防。

2、教學安全。一是嚴格遵守“作息時間”,謹防安全事故發生。嚴格按規定時間進行放學清場,放學後嚴禁學校或教師以任何理由滯留學生(訓話、補課等),杜絕學校以任何理由在非節假日放假;二是嚴格進行課堂學生人數的清點,無論任何教師上課時必須首先對該課堂學生人數進行清點,一旦有缺席要及時報告學校,學校再按照相關要求及時進行處理,謹防安全事故發生;三是切實抓好學校教學設備實施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使用,有效防範學校教學設備實施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別是上實驗課前,實驗員或科學教師必須對實驗儀器或危化藥品進行徹底的檢查,排除隱患後方可上課;四是上體育課或開展體育活動前,體育教師要對體育器材、活動場地進行徹底的檢查,排除隱患後方可上課。同時要科學、規範開展體育教學活動,謹防因不當教學行為而發生體育安全事故;五是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謹防安全事故發生。學校要大力開展師德師風教育,大力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致力保護學生身心健康;六是加強學生心理安全教育、品德教育等,謹防學生意外離校事件發生。學校要通過“致學生家長信、責任狀、共管協議”等形式,構建“學校、家長、學生”三位一體的安全教育管理模式,致力保障學生正常的校園生活。

3、交通安全。一是繼續開展“三防教育”進校園活動,請交警部門給學生上交通安全知識課;二是要上好安全教育課,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通過交通安全知識測試,培養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掌握迴避交通事故發生的方法、提高學生迴避交通事故發生的能力;三是通過交通安全知識和事故圖片的觀看,對學生進行現場講解、讓學生受到直接教育;四是涉及到有“渡口”的學校,要切實抓好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4、校舍校產安全。一是經房屋鑑定部門鑑定的d級危房必須拆除,學校不得硬性使用。經房屋鑑定部門鑑定的b、c級危房,學校必須採取隨時監控使用;二是在建工程由項目學校加強管理,學校要求施工方必須搞好安全防護措施(設置安全標誌、防護牆、防護網等),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三是學校對校舍(地基、結構、牆體等)圍牆、堡坎、電路、水管、防雷設施等進行全面的安全隱患排查,建立“校舍建築安全卡”,做到安全隱患排查有記錄、做到一有隱患,及時報告、及時整改。

6、消防安全。學校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保持消防通道安全、暢通,設施設備齊全。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鎖。校園內電網、煤氣管道鋪設及電器、煤氣設備基礎設施要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定期更換;要建立嚴禁學生違章使用電器的`制度,定期檢查,杜絕出現線路老化現象;學校每學期應組織學生進行逃生自救演練,教會師生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對達不到消防要求的校舍,必須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7、樓道安全。學校要經常組織對樓道、樓梯、扶手和樓梯間照明設施的專項檢查,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的堆集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損壞的照明設備要及時更換,上下樓通道數量和樓梯寬度不能完全適合學生人數要求的,要增加和建設新的通道,過道欄杆高度要符合安全標準;在管理中,要從學生實際出發,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樓梯的活動中,要有統一的安全要求,放學時要適當錯開時間,要有專人指揮,防止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的發生。

8、鍋容管特安全。一是學校要按照質檢部門的要求如期核檢;二是積極配合質檢部門搞好學校鍋爐質檢;三是針對質檢部門所提出的整改問題,必須按時按要求整改到位,確保鍋爐的使用安全;四是鍋爐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從事學校鍋爐工工作;五是學校鍋爐房必須保持整潔衞生,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9、季節性安全。隨着季節的變化,學校要高度重視季節性安全管理與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課,結合季節性特點,重點抓好溺水、洪水、泥石流、雷擊、暴風雪、傳染病、食物中毒、狂犬病、毒蛇傷害、火災等預防以及國家規定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的防控能力。

10、傳染病和流行病防控。一是學校要根據傳染病和流行病發病特點,請相關醫療部門對學生進行傳染病和流行病防控安全教育,讓學生了解必要的防控常識和必須的防控措施;二是與相關醫療部門取得聯繫,切實抓好傳染病和流行病藥物預防,做好流行病和疾病的防控工作。

(四)建立學校安全協作機制,有效整治學校周邊環境。學校除了加強校園安全管理之外,對發生在校外的各種可能造成學生傷害的安全事故也負有預防教育的責任,對各有關部門對學校的安全管理負有主動聯繫、積極配合的責任,因此各學校要與轄區公安、衞生等部門建立有效的安全工作協作機制。一是加強與公安部門的溝通,對於涉及學校及周邊的社會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反映和提供線索,協助做好防範和治理工作;二是要與衞生部門密切合作,加強對學校食品衞生每一個環節的檢查,預防食物中毒和各種傳染病發生;三是密切配合文化、工商、新聞出版等部門,集中治理好學校周邊環境和淨化校園文化環境;四是要與宣傳和各新聞媒體一道,積極營造創建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諧校園。

四、活動安排與工作要求

(一)學校要在開學前組織廣大教職工,認真學習《縣學校安全和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計劃和本實施方案,領會精神實質。並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度本學校科學合理的安全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3月10日(9月10日)前,各鄉鎮中心學校和縣直各學校將學校安全工作計劃和方案報教育局辦公室。

(二)制定完善各項安全工作制度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並注重落實。

(三)學校要按照《縣學校安全和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要求切實開展好每月的安全教育活動、隱患排查活動、校園周邊環境整治活動等,切實抓好學校安全過程管理。

(四)各鄉鎮中心學校和縣直各學校要認真寫出半年和全年安全工作總結,分別於6月底、12月底前報教育局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對照《考評細則》抓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並注重年度考核工作。

村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

為進一步加大我鎮綜合治理整治工作力度,努力實現鎮黨委、政府提出的“市級平安鄉鎮”工作目標,20xx年按照縣綜治委和我鎮關行整治治安重點地區的工作部署,以治河墟場和潘家墟場為重點,大力開展治安整治工作,為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縣、鎮兩級黨委、政府加強社會治安的工作部署,充分發揮綜治辦的職能作用,堅持打防管控,多策並舉,全面加強治河墟場和潘家墟場及周邊的治安管理和防範工作,維護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促進平安治河建設打下堅實基礎。

二、組織領導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治安巡邏監控。逐步完善治安防範的各項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派出所切實指導村(場)、居委會巡邏隊伍進行定期不定期巡邏檢查。

(二)重拳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以派出所為主體,以村(場)、居委會治調委員會為依託,加強情報信息工作,廣泛蒐集兩墟場及周邊違法犯罪特點和情況,全面排查在該地區的違法犯罪分子的動態和窩點,明確打擊目標。

(三)大力開展集中整治

1、派出所聯合各村(場)、居委會治調委會加強對我鎮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

2、嚴厲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要在整治同時繼續開展打除“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的專項行動,祕密排查,強化打擊,大力掃除整治範圍內的街頭賭博活動,嚴厲整治涉賭、涉毒的黑點。

3、嚴厲整治摩托車非法載客,聯合交警大隊集中清理治安重點地區內的無牌無證摩托車,加大校車的監管力度。

(四)加強宣傳工作。

充分利用廣播、宣傳車、標語等輿論宣傳,最大限度爭取廣大羣眾對整治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發動廣大人民羣眾共同參與整治行動,力求在全鎮營運好的綜合治理整治氛圍。

村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3

為切實從源頭上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按照省政府安委會《關於印發全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安發〔20xx〕13號)要求,區安委會決定自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在全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抓源頭、治違法、促規範”,集中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嚴格規範維修改裝行為,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推動規劃建設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區安委會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主要承擔日常協調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區房管局、區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規劃分局、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為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各單位要成立或指定專門工作機構,定期分析調度,具體負責組織本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時間

6月開始至20xx年年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0日前)。各單位要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綜合治理組織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制定檢查考核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20日至11月30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公安分局要對本轄區內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單位,電動自行車回收、改裝單位(場所)進行排查,建立檔案台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各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區城鄉建設局、各派出所要對居民社區、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集中排查整治,針對新舊住宅小區等不同情況,分門別類,逐一採取相應治理措施,切實解決在公共走道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宣貫工作,推動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的落實。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各單位要於12月22日前完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總結工作。區安委會將牽頭組織對本區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考評,考評情況納入區政府20xx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對綜合治理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街道辦事處和行業部門予以通報。

四、治理內容和措施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生產單位專項治理。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單位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嚴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嚴把市場入口關,集中查處無證生產、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產品等行為。按照《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單位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等相關技術標準。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生產單位應當設置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説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問題:生產單位在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偽造電動自行車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行為。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銷售和維修單位專項治理。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區公安分局等部門配合,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經營者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銷售維修領域監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違法行為:銷售單位無照經營;產品沒有質量合格證,沒有明確標註廠名廠址的;產品來源不明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銷售的產品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要重點檢查電動自行車回收、維修經營場所,依法查處銷售存在安全質量問題的二手電動自行車和蓄電池,依法查處維修經營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標準更換蓄電池、拆除減速器等違法行為。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規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由各街道辦事處、區城鄉建設局、區房管局、區規劃分局等相關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區城鄉建設局、區規劃分局要牽頭負責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組織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加強居民住宅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區,嚴格源頭管控,同步規劃建設停放充電場所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對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建成車庫(棚)、充電設施的老舊住宅小區,劃定一個或多個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居民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需求。

(四)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各街道辦事處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指導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指導無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明確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管理區域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各街道辦事處、各派出所等部門報告。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消防大隊等部門要依法負責指導各街道辦事處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要負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的道路管控,對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應依法予以處罰教育。各派出所要督促居民委員會、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省公安廳《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要求開展自查自改。對存在違規行為拒不改正,以及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依法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公交、樓宇視頻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區廣電中心要負責指導、協調各級主流新聞媒體播出相關電動自行車安全節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宣貫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各派出所要深入社區、單位、羣租房等場所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要廣泛張貼《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等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委員會等定期組織羣眾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結合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嚴密責任鏈條,穩步推進綜合治理。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二)認真履責強化配合。要堅持齊抓共管,壓實屬地街道辦事處、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對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溝通協調,落實具體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嚴格檢查強化督導。區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充分發揮協調督促和工作督查職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區域,要加強檢查督導力度。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在綜合整治期間,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