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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心得體會摘編(通用3篇)

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心得體會摘編 篇1

為防止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我院為確保《領導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責任追究》《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簡稱三個規定)貫徹執行,使“三個規定”落地生根。

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心得體會摘編(通用3篇)

一、制定相關制度。先後召開部門負責人院務會和全體幹警大會,分層次集中學習“三個規定”內容,引導幹警深刻領會精神實質,並結合工作實際,進行了學習討論,交流了學習心得。“三個規定”出台為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起了防止司法干預的“防火牆”,檢察人員執法辦案中能夠做到有法可依,杜絕請託説情,防止辦理權力案、人情案、金錢案。同時該院健全完善通報制度,按照上級要求,每季度向政法委、市檢察院報告“三個規定”落實情況,形成制度約束合力,確保鐵規發力、制度生威。

二、注重記錄報告,確保執行到位。要求全院人員在辦案中對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的情況和本院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情況要進行全面、如實的記錄,做到“一案一記錄”,對辦案人員不記錄或不如實記錄的予以警告、通報批評,要求案件承辦人、審批人對執法辦案活動是否存在違法干預、插手、過問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絕情況)進行如實登記,實現對案件辦理各個環節發生的違法干預、插手、過問司法活動的監管監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

三、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制度執行到位。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我院紀檢監察部門於8月30日把從20__年以來執行貫徹落實“三個規定”情況進行全方位、無死角的檢查,通過向辦案人員瞭解及查閲業務科室執行“三個規定”記錄檔案,未發現存在領導幹部、檢察人員違反“三個規定”的情形,為公正司法提供了紀律作風保障。同時,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密切關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求在執法辦案中,抵住誘惑、守住底線、經得起考驗,切實防止司法干預。

四、加強紀檢監察,守住規定紅線。一方面,從我院內部、從幹警自身做起,加強司法作風建設,持續開展正風肅紀活動,真正做到“講紀律、守規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三個規定”中各項具體措施的落實,不違規講人情、干預辦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門的辦案人員講人情干預辦案。另一方面,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部門作用,加強內部監督和紀律約束,摸排幹警辦案過程中插手辦案等違反“三個規定”的情形,一經查實,將依照規定嚴肅追責,強化幹警紅線底線意識。

截至目前,我所辦案件中,未出現有關領導對具體案件打招呼、作批示的情況,但出現一起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和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情況。

強化學習教育,確保思想認識到位。召開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會和全院幹警大會進行專題集中學習培訓,確保將“三個規定”精神傳達到第一位幹警。一是全文學習傳達《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內容。二是組織學習《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關於領導幹部干預、插手辦案活動和司法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處置工作規程》以及《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執行的實施意見》。引導全院幹警深入學習領會“三個規定”的重要意義,準確把握“三個規定”的各項具體要求,確保幹警對“三個規定”的思想認識到位。

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心得體會摘編 篇2

前郭縣人民法院在學習貫徹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中,堅持做到“三個加強”,即加強學習認識、加強對照查擺和加強監督檢查,狠抓落實,注重實效,有力促進了公正廉潔司法。

加強學習認識。前郭法院紮實抓好“三個規定”的深入學習,使全體幹警瞭解、熟悉、掌握“三個規定”,從內心深處構築起不為案件找關係、不辦關係案的“隔離牆”。一是組織領導班子專題學習。前郭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佔軍主持召開專題學習會,組織黨組成員認真學習了“三個規定”。通過學習,全體黨組成員一致表示自己要在幹警中率先垂範,以身作則,帶頭貫徹執行“三個規定”,確保公正廉潔司法;二是組織全體幹警集中學習,集中全院幹警學習了“三個規定”,前郭法院黨組成員分別組織各分管的部門認真開展討論與自查,每名幹警都撰寫了心得體會,加深對“三個規定”的理解,促進對“三個規定”的貫徹落實。

加強對照查擺。前郭法院幹警結合自身的工作實際,嚴格對照“三個規定”,認真查擺了自身是否存在違反規定打聽正在辦理的案件情況;是否存在為案件當事人説情打招呼;是否存在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及其關係人轉遞涉案材料等行為。有個別幹警解剖了自己曾因礙於親情、友情,在自己所辦的案件或同事所辦的案件中打過擦邊球,但今後在辦案中一定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三個規定”,對涉及到應當迴避的案件依法自行迴避。

加強監督檢查。為了加大對“三個規定”的貫徹執行力度,前郭法院從兩個方面強化監督措施。一是建立相關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機制。要求辦案人員對領導幹部和辦案機關內部人員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的情況進行全面、如實、詳細的記錄;要求案件承辦人、審批人對執法辦案活動是否存在違法干預、插手、過問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絕情況)進行如實登記,實現對案件辦理各個環節發生的違法干預、插手、過問司法活動的監管監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二是通過設立舉報箱、公開舉報電話、設立監督崗等方式,主動接受人民羣眾和案件當事人及社會各界對前郭法院落實“三個規定”的監督,進一步推動“三個規定”全面貫徹落實。

通過學習,前郭法院幹警受益匪淺,充分認識到落實“三個規定”的重大意義,全面掌握學習重點,準確把握職責內容,明確學習精神要求,並在日後工作中,將緊緊圍繞“三個規定”要求嚴於律己、督促他人,樹立好前郭法院幹警忠誠、乾淨、擔當的良好形象。

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心得體會摘編 篇3

今年來,貢井區政法系統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領導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進一步對領導幹部和幹警插手、過問和干預案件辦理的行為劃出紅線,設置禁區,促進司法更加公平公正。

一是加強精神學習,提高幹警紀律意識。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契機,組織全區政法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和政法幹警結合黨性分析檢查、自身崗位實踐等開展自學活動,充分認識“三個規定”的重大意義,促使全區幹警準確把握規定內容,加強自我約束,杜絕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及其關係人傳遞涉案材料、打聽案情和打招呼説情等現象發生。

二是加大宣傳力度,敲響領導幹部警鐘。充分利用政法系統“兩微一端”、官方網站等新媒體平台發佈“三個規定”相關內容和舉措,宣傳《領導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精神,引導全區領導幹部嚴格遵守規定要求,嚴禁領導幹部干預個案。

三是建立相關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機制。要求辦案人員對領導幹部和辦案機關內部人員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的情況進行全面、如實、詳細的記錄;要求案件承辦人、審批人對執法辦案活動是否存在違法干預、插手、過問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絕情況)進行如實登記,實現對案件辦理各個環節發生的違法干預、插手、過問司法活動的監管監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

四是建立按期報送制度,動態掌握干預司法行為。政法各單位每季度定期向區委政法委專題彙報貫徹落實中央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情況,區委政法委對領導幹部和辦案機關內部人員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的情況進行全面掌握,對違反規定行為按照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五是接受社會監督,促進司法廉潔。通過設立舉報箱、公開舉報電話、設立監督崗等方式,主動接受人民羣眾和案件當事人及社會各界對政法機關落實“三個規定”的監督,進一步推動“三個規定”全面貫徹落實。

截至目前,區委政法委沒有研究處理過具體案件、四套班子領導沒有對具體案件向政法機關打過招呼、沒有對具體案件做過批示,政法機關沒有出現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和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