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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篇章寫作形式

一、篇段合一式:通篇只有一個段落。但是涉及主題的各要素完整齊備。用於內容簡單、篇幅簡短的文件。如批轉、轉發、發佈文件的通知和命令、公告、決定等。

公文篇章寫作形式

【例文】

國務院關於發佈《國家行政機關

公文處理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發佈《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11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印)

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二、分層表達式:由導語、主體、結尾三大部分組成,主體部分要酌情展開表述。這是公文寫作最常用的表達形式。用於表述內容較複雜、篇幅較長的文件。

【例文】

教育部關於進一步

加強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見

教發〔XX〕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委:

近兩年來,隨着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的迅速推進,各高等學校對原有的校內學生公寓採用了新的管理模式;各地,各高等學校積極利用社會資金,通過各種渠道,運用社會化的辦法,在校外建設了一批由一所或幾所高等學校共同使用的學生公寓。較大地改善了學生的生活和學習條件,受到了高等學校師生的普遍歡迎。但在對學生公寓的管理方面,逐漸暴露出一些新的矛盾和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認真加以解決。現根據國務院領導的多次指示和第三次全國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就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管理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改進和加強學生公寓的管理是高等學校的重要任務和主要責任

學生公寓是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是課堂之外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改進和加強學生公寓的管理,是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直接關係學生的切身利益、正常的教學、科研秩序和高等學校的穩定,影響後勤社會化改革工作的成效。各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等學校,都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堅持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的宗旨,把改進和加強學生公寓管理作為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過程中的一項重要任務,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努力完善管理機制,不斷提高學生公寓的管理水平。

在推進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的過程中,對學生公寓內學生的管理,特別是對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為管理,始終是高等學校的一項主要責任,決不能簡單地推向社會。各高等學校要切實負起責任,把這項工作列入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日程,作為高等學校的一件大事來抓。要根據不斷變化的情況,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加強並改進對學生公寓的管理。決不允許削弱甚至放棄管理。

二、要重視抓好對校外學生公寓的管理

近兩年多來,各地、各高等學校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籌領導下,運用社會化的辦法,在學校的周邊及其他地區,成片建成了相當數量的學生公寓。這些公寓大多位於校外,由不同學校、不同年級的學生共同使用,共住學生羣體規模和管理難度較大,管理工作相對薄弱,有些學生公寓已發生了一些問題,出現了事故苗頭。對此,各地、各高等學校,必須予以高度重視,要加強對這些新問題、新矛盾的研究,轉變工作作風和方法,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切實管好校外學生公寓。

三、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全面改進和加強學生公寓的管理

(一)明確責任,各負其責。……

(二)堅決做到人員、機構、制度落實。……

(三)完善監督機制。……

四、切實加強學生公寓收費和服務管理工作

……

五、切實加強學生公寓的安全工作

……

各地、各高等學校可根據本意見精神,結合當地的具體情況,對學生公寓制訂管理細則,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學生公寓的管理水平。

請將本意見轉發至本地區內的所有高等學校。

教 育 部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原文見《國國務院公報》XX·3)

三、條款式:通篇由條款方式組成。主要用於各種法規類文件的寫作。根據文件內容的複雜程度,分為章斷條連式和一“條”到底式。

【章斷條連式公文】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

(XX年8月24日國務院發佈,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國家行政機關(以下簡稱行政機關)的公文處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行政機關的公文(包括電報,下同),是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依法行政和進行公務活動的重要工具。

第三條 公文處理是指公文的辦理、管理、整理(立卷)、歸檔等一系列相互關聯、銜接有序的工作。

……

第八條 各級行政機關的辦公廳(室)應當設立文祕部門或者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公文處理工作。

第二章 公文種類

第九條 行政機關的公文種類主要有: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十條 公文一般由祕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説明、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等部門組成。

……

第四章 行文規則

第五章 發文辦理

第六章 收文辦理

第七章 公文歸檔

第八章 公文管理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四條 行政法規、規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外事方面的公文,按照外交部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十五條 公文處理中涉及電子文件的有關規定另行制定。統一規定發佈之前,各級行政機關可以制定本機關或者本地區、本系統的試行規定。

第五十六條 各級行政機關的辦公廳(室)對上級機關和本機關下發公文的貫徹落實情況應當進行督促檢查並建立督查制度。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第五十七條 本辦法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11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同時廢止。

【一條到底式公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

第28號

《農作物種子質量糾紛田間現場鑑定辦法》業經XX年6月26日農業部第1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長 杜青林

二○○三年七月八日

農作物種子質量糾紛田間現場鑑定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農作物種子質量糾紛田間現場鑑定(以下簡稱現場鑑定)程序和方法,合理解決農作物種子質量糾紛,維護種子使用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以下簡稱《種子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現場鑑定是指農作物種子在大田種植後,因種子質量或者栽培、氣候等原因,導致田間出苗、植株生長、作物產量、產品品質等受到影響,雙方當事人對造成事故的原因着這損失程度存在分歧,為確定事故原因或(和)損失程度而進行的田間現場技術鑑定活動。

第三條 (以下略)

……

第二十一條 委託制種發生質量糾紛,需要進行現場鑑定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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