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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話稿和發言稿的區別示例

含義

講話稿和發言稿的區別示例

講話稿也稱“發言稿”,是在某種特殊場合要講話前所擬定的書面稿子。其作用是節某某時間,集中有效地圍繞議題把話講好,不至於走題或把話講錯。

用途

講話稿的使用範圍很廣,多用於各種大小會議、廣播錄音、電視錄像等口頭表達;也可以登報印發成“書面發言”。

講話稿和發言稿的區別

“講話”和“發言”本是同義語,但由於約定俗成的原因,現在多數是把領導和主持人的發言稱為“講話”,其他個人或與會人員所説的,統稱為“發言”。

講話稿一般應由講話人自己寫。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可經過授意由別人代寫,或由祕書、幹事等代勞。講話稿有詳稿、略稿和腹稿之分。詳稿準備較充分,只消拿到會議上去念就行了;略稿是個提綱、要點,在發言時要再作發揮;腹稿,僅僅在頭腦裏醖釀一下,考慮個大概,到時即席發言,然後根據別人的記錄整理成書面的東西。這裏,我們不討論第三種。

“講話稿”除“發言稿”這個別名外,還有演講稿、演説稿、談話稿、會議報告稿等。其性質與特點,都大同小異。

特點

文章是給人看的,講話則是給人聽的。看起來順眼的文章,聽起來不一定順耳;看起來清楚明白的句子,説給人聽,別人不一定聽得懂。文章可以反覆看幾遍,哪句看不懂,就看哪句;聽別人在會議上講話,就不可能讓別人説了一遍,又説一遍,老重複一個內容。講話是一句接着一句的,弄不清前句的意思,後一句就難於理解了。結果,話講得越多,別人越不聽。因此,寫講話稿,就是要抓住講話的通俗化和日語化兩個特點。

講話要通俗,就是要適合人的聽覺的需要,適合聽眾的接受水平,容易叫別人理解和接受。

我們知道,聽報告時,聽眾只能發揮其聽覺的作用,他們看不到實物與環境,難以知道具體的形象,只有靠講話人的描述或講解,才能使聽眾產生感情上的共鳴或邏輯上的説服力量。所以,通俗的講話,可以補充視覺之不足。另外,通俗,不能理解為庸俗。它要求語言樸素、自然,不堆砌概念,不裝腔作勢。

講話要口語化,就是寫的稿子,別人看起來順眼,聽起來順耳。它的語言簡短精練,形象、生動、具體,別人不僅聽得明,而且印象深,記得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