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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值班管理規定(精選27篇)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

目的:為了加強並完善內部管理,監督夜班生產單位的生產情況,保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精選27篇)

障公司夜間安全,遇盜竊或其他突發事件能迅速處理及時記錄並彙報真實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人員:各部門主管。

要求:責任心強,有應變及處理突發事件能力。

責任:1.對夜班生產單位進行督察;

2.處理夜間突發事件;

3.督察門衞人員值班情況;

制度細則:

1. 除法定節假日外的正常工作日,都必須按規定夜間值班。

2. 值班人員嚴格遵守值班時間,晚7:00-早7:00。

3. 值班人員應該嚴守值班時間準時到崗到位,做到不脱崗、不漏人、不擅離職守。因故離開半小時以上者,須在值班日誌上做出書面説明。

4. 值班人員夜間對公司進行全面巡查,巡查範圍包括:倉庫、車間、辦公室、工廠周邊等。每晚不少於4次,其中下半夜巡查不少於2次。

5. 注意防火、防盜、防破壞。對巡查時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並在值班日誌上記錄,重要情況及時彙報公司。

6. 遇突發事件(如盜竊、火災等)應及時處理並撥打相關公益電話,

重要事件及時彙報公司領導。

7. 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電話要保持全程暢通。

8. 值班人員如遇重要情況不能值班時,必須提前做好代班工作。代班人員必須恪守值班制度,不得出現空崗情況。

9. 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嚴格履行值班任務,強化責任意識、忠於職守、盡職盡責。加強巡視、巡查,做好防盜、防火、防災等工作,尤其加強對夜班生產單位的督察及公司重點部位的監管,杜絕脱崗、睡崗。

10. 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尤其要做好存在的問題及問題處理情況的交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11. 本制度頒佈之日執行。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

1 總則

1.1 目的

為加強夜間值班管理,明確崗位職責,規範值班員工和司機的行為,制定本規定。

1.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天山房地產公司及所屬各公司。

2 值班人員安排

2.1 值班人員範圍包括總裁助理、總經理助理、行政部門領導及以下的在崗正式男性員工。

2.2 每月29日前由房地產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提供在崗員工名單給總裁辦公室;各公司辦公室提供在崗員工名單,辦公室依次排序,列出下月值班表,保證值班秩序的公平、公正。

2.3 辦公室每月30日前將次月值班表送值班室,值班人員按照值班表自覺值班,辦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如夜間值班人員值班時間有變化,辦公室人員負責提前一天通知該值班人員。

2.4 因身體健康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經董事長批准可以不值班。

3 員工夜間值班要求

3.1 值班時間:從每晚7:00開始至次日早7:00

3.2 值班地點:房地產公司總部值班室,各公司值班室。

3.3 值班人員:管理人員一名(以下稱值班長),司機一名(以下稱值班司機)。

3.4 值班長職責

3.4.1 以公司值班長身份管理公司值班期間一切事務,總部值班長的上一級領導有權檢查值班長值班情況,各公司總經理有權檢查本公司值班長值班情況;

3.4.2 負責值班長所在公司辦公設施的消防、安全、保衞等工作,定時巡視、檢查,確保門窗、電燈、水龍頭、空調等已關閉,無外單位人員留宿,保安在崗值班;

3.4.3 負責客户投訴事務及應急突發事件處理;

3.4.4 負責公司事務的上呈下達;

3.4.5 負責值班期間來客的登記、接待工作,來電的接聽、公司規定範圍內的解答工作,對解答不清的須及時向對方提供準確的電話號碼或及時向有關領導請示後解答;

3.4.6 負責管理好值班司機和值班用車;

3.4.7 填寫值班記錄表(見附件);

3.4.8 負責公司副總經理以上級別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3.5 值班司機職責

3.5.1 按照值班長的要求和公司有關規定,隨同公司人員夜間外出辦理公司事務;

3.5.2 負責值班長安排的符合公司規定的臨時性工作。

4 值班要求與罰則

4.1 公司人力資源部或分公司辦公室未按時、依序提供在崗員工名單,處罰負責人50元。

4.2 辦公室未按時、依序列出次月值班表,處罰辦公室負責人50元。辦公室負責人、總部值班長的上一級領導、各公司總經理不定期對值班人員的值班紀律進行檢查,發現違紀行為及時處理,違者處罰相關負責人50-100元。 4.3 值班長與值班司機

4.3.1 值班長值班時上下班必須打卡,未打卡按曠工處理。

4.3.2 值班長要填寫《值班記錄表》,對未填寫值班記錄表的,處罰值班長20元。 4.3.3 值班長與值班司機在值班前及值班期間不準喝酒,違者處罰責任人50元。 4.3.4 值班長、值班司機不能按時值班時,需主動提前與次日值班人員協商替班,報辦公室批准後方可替班。無故不值班又未安排替班的,處罰責任人50-100元,值班人員往後順延一位。

4.3.5 值班長、值班司機必須提前5分鐘到崗,違者處罰30元。 4.2.6 值班長、值班司機嚴禁值班期間脱離崗位,違者處罰50-100元。 4.3.7 值班長、值班司機嚴禁在值班期間辦私事,違者處罰50-100元。 4.3.8 值班長、值班司機未履行職責的,違者處罰50-100元。

4.3.9 值班長在值班期間必須妥善保管公司物品,值班期間公司物品如有損壞的,責任人必須照價賠償,無責任人的,由值班長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3.10 值班司機必須服從值班長符合公司規定的管理、安排、指揮,經值班長同意

後方可出車,不得私自出車,違者處罰50-100元。

4.3.11 值班司機值班前須將車加滿油,調試好車輛,嚴禁以任何理由拒絕出車或刁難乘車人,違者處罰50-100元,情節嚴重者調離司機崗位直至辭退。 4.4 值班車輛

4.4.1 嚴禁值班長、值班司機利用夜間值班時間私用車輛,違者處罰責任人50-100元。

4.4.2 在下午下班後召開各類工作會議,由辦公室提前安排好車輛,值班長要主動地提供服務,違者處罰值班長50-100元。

4.4.3 由於工作原因,在晚上九點以後下班的員工,經辦公室負責人與當日值班長同意後,可以用值班車輛送當事員工回家,違者處罰值班長50元。

4.4.4 在值班期間,多項工作需用車時,值班長要本着急事急辦的原則,調度好車輛,妥善處理好各項工作,違者處罰值班長50-100元。

4.4.5 為了使值班長能在值班期間滿足值班用車的需要,各部門在下午下班前確知晚上需用公司車輛工作時,該部門經理要提前報主管領導協調解決,並辦理好相關車輛的交接手續,違者處罰當事部門經理50-100元。

4.4.6 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夜間值班期間私借公司車輛外出辦事,違者處罰雙方當事人50-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5 附則

5.1 本規定由總裁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 5.2 本規定自董事長批准之日起實施。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3

1 總則

1.1 目的

為加強夜間值班管理,明確崗位職責,規範值班員工和司機的行為,制定本規定。

1.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天山房地產公司及所屬各公司。

2 值班人員安排

2.1 值班人員範圍包括總裁助理、總經理助理、行政部門領導及以下的在崗正式男性員工。

2.2 每月29日前由房地產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提供在崗員工名單給總裁辦公室;各公司辦公室提供在崗員工名單,辦公室依次排序,列出下月值班表,保證值班秩序的公平、公正。

2.3 辦公室每月30日前將次月值班表送值班室,值班人員按照值班表自覺值班,辦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如夜間值班人員值班時間有變化,辦公室人員負責提前一天通知該值班人員。

2.4 因身體健康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經董事長批准可以不值班。

3 員工夜間值班要求

3.1 值班時間:從每晚7:00開始至次日早7:00

3.2 值班地點:房地產公司總部值班室,各公司值班室。

3.3 值班人員:管理人員一名(以下稱值班長),司機一名(以下稱值班司機)。

3.4 值班長職責

3.4.1 以公司值班長身份管理公司值班期間一切事務,總部值班長的上一級領導有權檢查值班長值班情況,各公司總經理有權檢查本公司值班長值班情況;

3.4.2 負責值班長所在公司辦公設施的消防、安全、保衞等工作,定時巡視、檢查,確保門窗、電燈、水龍頭、空調等已關閉,無外單位人員留宿,保安在崗值班;

3.4.3 負責客户投訴事務及應急突發事件處理;

3.4.4 負責公司事務的上呈下達;

3.4.5 負責值班期間來客的登記、接待工作,來電的接聽、公司規定範圍內的解答工作,對解答不清的須及時向對方提供準確的電話號碼或及時向有關領導請示後解答;

3.4.6 負責管理好值班司機和值班用車; 3.4.7 填寫值班記錄表(見附件);

3.4.8 負責公司副總經理以上級別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3.5 值班司機職責

3.5.1 按照值班長的要求和公司有關規定,隨同公司人員夜間外出辦理公司事務; 3.5.2 負責值班長安排的符合公司規定的臨時性工作。

4 值班要求與罰則

4.1 公司人力資源部或分公司辦公室未按時、依序提供在崗員工名單,處罰負責人50元。

4.2 辦公室未按時、依序列出次月值班表,處罰辦公室負責人50元。辦公室負責人、總部值班長的上一級領導、各公司總經理不定期對值班人員的值班紀律進行檢查,發現違紀行為及時處理,違者處罰相關負責人50-100元。 4.3 值班長與值班司機

4.3.1 值班長值班時上下班必須打卡,未打卡按曠工處理。

4.3.2 值班長要填寫《值班記錄表》,對未填寫值班記錄表的,處罰值班長20元。 4.3.3 值班長與值班司機在值班前及值班期間不準喝酒,違者處罰責任人50元。 4.3.4 值班長、值班司機不能按時值班時,需主動提前與次日值班人員協商替班,報辦公室批准後方可替班。無故不值班又未安排替班的,處罰責任人50-100元,值班人員往後順延一位。

4.3.5 值班長、值班司機必須提前5分鐘到崗,違者處罰30元。 4.2.6 值班長、值班司機嚴禁值班期間脱離崗位,違者處罰50-100元。 4.3.7 值班長、值班司機嚴禁在值班期間辦私事,違者處罰50-100元。 4.3.8 值班長、值班司機未履行職責的,違者處罰50-100元。

4.3.9 值班長在值班期間必須妥善保管公司物品,值班期間公司物品如有損壞的,責任人必須照價賠償,無責任人的,由值班長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3.10 值班司機必須服從值班長符合公司規定的管理、安排、指揮,經值班長同意後方可出車,不得私自出車,違者處罰50-100元。

4.3.11 值班司機值班前須將車加滿油,調試好車輛,嚴禁以任何理由拒絕出車或刁難乘車人,違者處罰50-100元,情節嚴重者調離司機崗位直至辭退。 4.4 值班車輛

4.4.1 嚴禁值班長、值班司機利用夜間值班時間私用車輛,違者處罰責任人50-100元。

4.4.2 在下午下班後召開各類工作會議,由辦公室提前安排好車輛,值班長要主動地提供服務,違者處罰值班長50-100元。

4.4.3 由於工作原因,在晚上九點以後下班的員工,經辦公室負責人與當日值班長同意後,可以用值班車輛送當事員工回家,違者處罰值班長50元。

4.4.4 在值班期間,多項工作需用車時,值班長要本着急事急辦的原則,調度好車輛,妥善處理好各項工作,違者處罰值班長50-100元。

4.4.5 為了使值班長能在值班期間滿足值班用車的需要,各部門在下午下班前確知晚上需用公司車輛工作時,該部門經理要提前報主管領導協調解決,並辦理好相關車輛的交接手續,違者處罰當事部門經理50-100元。

4.4.6 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夜間值班期間私借公司車輛外出辦事,違者處罰雙方當事人50-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5 附則

5.1 本規定由總裁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 5.2 本規定自董事長批准之日起實施。

二0xx年七月十四日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4

1、值班時間:當日下午下班後至次日上午上班前。

2、值班人員職責是負責夜間值班期間的各種事項處理及公司保衞工作。

3、值班人員應及時填寫值班記錄表,記錄值班期間車間生產情況,包括產品、人員、帶班、設備運轉情況;記錄值班期間外來人員出入情況、門衞以及監控是否正常等情況。

4、值班記錄表由辦公室人員管理,值班人員值班結束後應將值班記錄表及時送交辦公室,辦公室將值班記錄表交給下一值班人員。辦公室將值班記錄表以月為單位統計彙總存檔,作為夜間值班情況及計算夜間補貼的依據。

5、值班人員每日上崗、離崗前必須檢查廠區有無異常情況,發現異常情況、丟失被盜等破壞現象要及時彙報。值班期間遇惡劣天氣時值班人員廠區巡查應在正常巡查基礎上,重點加強對廠區內辦公樓、生產車間、工地、倉庫等基礎設施預防惡劣天氣措施的巡查,組織廠區內員工做好惡劣天氣的預防應對,確保將惡劣天氣的損害降至最低,並在出現突發事件時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

6、值班人員與門衞人員配合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難以處理的,應及時報告單位領導,並請求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7、值班人須盡職盡責,維護好公司利益。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值班人因事、因病無法到崗值班的,應事先請示調班,並報辦公室備案。值班人不準當班喝酒,不準帶非本單位人員入內。若因此而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不按規定值班簽到、缺勤的一次罰款30元。

8、值班人員不遵守本制度的,對夜間出現問題未發現、未按規定處理或彙報的每人罰款30元;值班人員採取措施得力規避公司經濟損失的視情況獎勵30—200元。

9、本規定自 下發之日起執行,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20xx 年5月25日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5

為加強值班管理,明確值班職責,提高值班效果,確保公司生產經營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值班職能劃分

公司值班人員負責對夜間安全生產進行總控,並根據職能、管理範疇分為煤焦區、化工區兩個區域。

二、值班時間、地點

(一)值班時間

公司機關值班時間為每晚19:00至次日6:00,值班人員每晚19:00前到辦公樓門廳進行視頻考勤。

煤焦區、化工區值班時間統一為每天17:00至次日8:00,值班人員每天17:00前進入值班室簽到。

(二)值班地點

1.公司值班地點在辦公樓一樓值班室,值班電話為86926668;

2.煤焦區值班地點在生產調度樓二樓煤焦調度室,值班電話為86926736。

3.化工區值班地點在甲醇樓二樓化工調度室,值班電話為86926723。

三、值班人員及順次

公司、煤焦、化工調度室值班人員及排班順次見附表。

四、值班職責

(一)公司值班組職責

1.負責公司夜間生產經營突發問題的協調處置工作;

2.負責監督、檢查生產值班情況;

3.負責監督、檢查各門崗保衞、地磅室及煤焦調度室、化工調度室崗位夜間執勤情況。

(二)煤焦區生產值班職責

1.負責協調備煤車間、煉焦車間、化產車間、物料質檢部、車輛車間等煤焦區域生產存在問題及處置生產突發事件,確保夜 間生產秩序進行;

2.有效檢查煤焦區各重點崗位和抽查輔助崗位的工藝及勞動紀律執行情況,查糾違規違紀違章行為,對值班期間煤焦區域安全生產負責。

(三)化工區生產值班職責

1.負責協調空分車間、甲醇車間、合成氨車間、危化品庫等化工區域和倉儲部生產存在問題及處置生產突發事件,確保夜間生產秩序進行;

2.有效檢查化工區各重點崗位和抽查輔助崗位的工藝及勞動紀律執行情況,查糾違規違紀違章行為,對值班期間化工區域安全生產負責。

五、值班管理細則

1.值班人員值班時應認真將值班情況記入值班記錄,抽查時應由當班崗位人員簽字確認。查出違規違紀的,由值班人員拿出處理意見,並在第二日將值班記錄報公司總經理。

2.遇有值班人員出差或休班時,值班人員應提前向值班組長請假,並於當日16:00前報知行政辦公室或煤焦、化工調度室,同時自行聯繫同級人員替換班,之後主動替回。

3.夜間值班人員值班期間除查崗外不得離開值班區域,嚴禁脱崗,特殊情況,須經值班組長同意。

4.生產值班由值班組長安排,分上半夜(17:00-1:00)、下半夜(1:00-8:00)進行現場檢查,必須保證每天夜間值班檢查崗位不低於兩次,時間自定;公司值班對煤焦調度室、化工調度室值班情況及保衞部、地磅室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巡查不低於一次。

5.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必須保證通訊暢通。

6. 生產車間、部門管理人員2人的,每天需一人留守公司(含值班人員);3人以上的生產車間、部門管理人員,每天留守公司人員不低於2人(含值班人員)。

留守人員每天下午下班前在調度室簽字,並不得飲酒;在廠區居住的,不得擅自離開廠區;居住公司周圍的管理人員,接通知後必須保證在半小時內趕回公司。

7.生產區域值班人員實行班中就餐。

8.參加公司早上調度會的值班人員可在7:00離崗用早餐。

六、違規處理

1.值班人員因出差、休班等原因,造成空崗的,罰款200元/人。

2.值班期間未按規定到重點崗位查崗簽到,每發現一處,罰款值班人員20元/處。遲到、早退人員,按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加倍處罰。

3.生產留守管理人員不籤留守的,罰款20元/人次。

4.值班記錄填寫不完整、不規範的,罰款值班人員20元/人.次。

5.值班人員脱崗,罰款100元/人,連帶值班組長50元/人.次。

6.替、換班不告知的,對當事人罰款50元/次。

7.值班後不打掃值班室衞生的,一次罰款30元。

8.值班期間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按相關應急預案協調處理和上報;處理不當的,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七、本規定自二〇xx年十一月四日起執行,原值班管理規定、調度令(20xx年5號)廢止。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儘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並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第三條 公司行政部為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 車輛的使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行政部申請派車並填寫《派車申請單》,註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乘車人數、出車地點等信息,經車隊負責人簽字批准後(部分車輛須由董事長簽字批准),依據業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車隊負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第五條 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報請車隊負責人同意,並在回公司交車時補籤《派車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檔。

第六條 車隊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後順序,統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後近,先外地後市內的原則。

第七條 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並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

第八條 駕駛人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後果由當期駕駛人員負責。

第九條 每輛車須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每次出車信息由駕駛人員填寫,乘車人簽字確認;行政部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里程錶和行駛記錄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數扣罰當事駕駛人耗油款。

第十條 車輛使用人在辦理公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中所規定的時間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致電行政部説明原因,獲得批准後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向駕駛人員提出違反公司車輛管理規定的要求,否則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原則上公司車輛是隻能用於公司業務工作的,未經董事長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經董事長特批後方可做為他用。

第十三條 凡公司員工及其直系家屬需借用公司車輛私人使用時,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並在《派車申請單》上註明“私用”,車隊負責人簽字並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予以安排出車,並在車輛使用完畢後根據實際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費的燃油費用。

第十四條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車時,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後全部損失由使用人個人承擔。

第十五條 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車輛交由無駕照人員駕駛,由此給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責任由經手借出車輛責任人及無證駕駛人承擔,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對當事人予以辭退處理。

第三章 車輛的停放

第十六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行政部統一保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和行駛證交至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行出車任務並早於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和行駛證。

第十七條 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於指定停車場內,並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並予以處分。

第十八條 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後,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未經董事長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 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審批,所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由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額承擔,並按相應車輛油耗比例及行駛公里數承擔燃油費及車輛磨損費。

第二十條 燃油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統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用油量進行核查。

(二)車輛辦理加油卡後,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行政部登記領取加

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或長途行車需現金加油的,應上報車隊負責人及行政部批准,並開具正規發票回公司報銷。

(三)駕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的卡內所剩餘額進行全額賠償。

第二十一條 維修保養費用管理:

(一)各類車輛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程序例行保養,新購車輛按説明書規定的要求進行保養。

(二)公司車輛的一般性保養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車隊負責人統籌安排。

(三)車輛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車隊負責人審核,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送修。

(四)車輛須在指定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以保證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如出現增修項目,應及時彙報,維修後按維修申請審核無誤後方可在價格單上簽字確認,若發現弄虛作假,嚴加處罰。

(五)車輛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車隊負責人統一採購並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六)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後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七)如因駕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管理:

(一)車輛行駛每年所需繳納的通行税費、年檢費、維修費同車隊負責人審核後,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

(二)車輛出省外出公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必須先經車隊負責人連同《用車申請單》、《車輛行駛記錄表》進行審核後,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費用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做出合理有效説明的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三)在出車中由於駕駛人員管理不當所造成停車卡、行駛證丟失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第五章 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 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並向行政部報告。

第二十四條 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後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第二十五條 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並須即刻與公司聯絡,行政部協助處理,並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二十六條 因公務用車發生事故後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後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一)我方車輛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60%的費用;

(二)我方車輛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40%的費用;

(三)雙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20%的費用;

(四)我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

(五)我方車輛無責任時,駕駛人員無須承擔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 凡發生意外事故的,除經濟處罰外還要以公司的淨損失(扣除保險理賠外)金額進行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一)一次事故淨損失大於30000元時,視為重大事故,駕駛人員停職停薪或調離崗位;

(二)一次事故淨損失5000—30000元時,視為大事故,對駕駛人員罰款100元並在公司大會上作出檢討;

(三)一次事故淨損失在5000元以下時,為小事故,駕駛人員在公司大會上檢討。

(四)發生連續兩次及以上大事故,或連續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將視為重大事故作出處理。

第六章 駕駛人員守則

第二十八條 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各項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第二十九條 駕駛人員必須具有駕照並隨身攜帶,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嚴禁將車輛交無證人員駕駛。

第三十條 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駕駛人員平日應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嚴禁酒後駕車。

第三十一條 駕駛人員必須隨時掌握車輛完好狀況,對各部件的磨損程度要準確掌握並及時彙報,對油、電路、剎車、轉向、傳動等關鍵部位要及時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更換零部件、加註機油等,保證車輛的正常

運行。

第三十二條 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後應將車輛清洗乾淨。

第三十三條 車內嚴禁吸煙,如有乘客需吸煙的,駕駛員應予以勸阻; 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人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時間待命出車,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不能出勤時也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按程序辦理;若駕駛人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五條 駕駛人員及副駕駛位置上人員在高速上行車時應繫好安全帶。

第三十六條 駕駛人員應愛崗敬業、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

(一)做到禮貌用語,不得私自散佈謠言、打聽消息、攻擊他人長短、宣泄私憤。

(二)不得打探領導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佈車上人員交談的內容。

(三)對所接待客户提出的問題,涉及到公司業務核心機密或公司領導私人信息的,應予以迴避。

第三十七條 未經乘車人員同意,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打開音響和空調系統;空調使用應在當天氣温值於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開啟。

第三十八條 夜間、大風、雨霧冰雪天氣情況下出車的,駕駛人員應檢查好車輛各部分機件和油、水、電路等車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在車況不佳的情況下出車;途中應嚴格控制車速,密切注意信號變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第三十九條 駕駛人員執行外派任務時臨時發生身體不適的,應將車輛平穩停在安全區域內,並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後續工作後,立即就近診療。

第四十條 駕駛員執行出省外派任務時,單程距離超過100公里的,應在途中合理進行短暫休息,並檢查車況;單程距離超過200公里的,應每間隔1小時進行合理休息並檢查車況,嚴禁持續疲勞駕車。

第七章 相關獎懲

第四十一條 公司為所有專職司機設立安全無事故獎:

(一)安全無事故需滿足三個條件:沒有出現保險理賠;公司沒有出資賠付;即便出險,但事故無責任。

(二)安全行車無事故連續累計滿一年的,獎勵1200元;第二年連續全年無事故的,獎金再加200元;以此類推,連續累計無事故則每年加200元。

(三)期間若專職司機駕車出現意外事故,則累計全部歸零,重新開始計算。

第四十二條 公司駕駛人有以下情況者,一經核實,公司將給予處罰:

(一)未經批准出車者,處罰100元。

(二)未經批准將車交由他人駕駛者,處罰100元。

(三)酒後駕車但未發生事故者,處罰200元。

(四)未經批准將車停放規定點之外者,處罰50元。

第四十三條 駕駛人出車過程中所造成的違章行為受到交警部門處罰的,公司將按以下比例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一)因公務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餘部分由公司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餘部分由公司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燈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於處罰;

(二)因私人事務或外單位人員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餘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餘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為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於處罰,所有罰款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對於公司以外人員用車的,儘可能的將本制度提前告知對方。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深圳市和合珠寶有限公司

20xx年6月12日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7

一、 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公司危險品的管理,嚴防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證公司正常運營,特制定本制度。

二、 定義

本制度的危險品指的是根據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規定的分類標準中的爆炸品、壓縮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七大類。

公司危險品管理由企業管理中心統一領導,各部門主管負責自己管理範圍內的安全預防、具體檢查工作。

三、 職責

1.採購人員負責危險品的採購、運輸和裝卸,並索取相應的危險化學品供應商的資質證明和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MSDS);

2.庫管人員必須經過相關的培訓後,能夠正確地、合理地、安全地儲存、發放和管理危險化學品;

3.庫管人員必須根據供應商提供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MSDS),出庫時隨物品同時下發;

4.生產部門和實驗室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合格的培訓後,才能領取、搬運、儲存、使用、廢棄和處理危險化學品,並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應急處理過程;

5.安全員或體系管理員負責庫房安全的檢查和特殊事情(過程)的審批。

四、 具體管理辦法

1.購買申請

1.1公司各危險品的採購,必須首先填寫“申請表”,詳細寫明品種、數量和用途,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由採購人員到相應的採購地點採購。

2.危險品的購買、運輸和裝卸

2.1採購人員必須按照國家關於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註冊登記的規定比價選擇擁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的供應商,具體參照《採購控制程序》;

2.2供應商供應危險化學品時必須提供“安全技術説明書(MSDS)”採購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包裝上是否張貼安全標籤,並要求供應商提供應急服務電話;

2.3供應商必須選派有上崗資質的運輸人員,使用符合國家安全要求的運輸車輛,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將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到公司內,在運輸過程中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保護用品;

2.4供應商在距離庫房1.5米外停車裝卸,裝卸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後方可進行裝卸,裝卸時必須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倒,卸完物品後應徹底清掃現場,並在裝卸現場放置必要的防範器材。

3.庫房管理

3.1入庫

3.1.1公司各危險品採購入庫時,庫房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檢查採購手續是否齊全,產品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和公司的採購要求,全部符合要求後庫房管理人員辦理產品入庫手續;

3.1.2在領取危險品前,領料人必須先學習該危險品的MSDS,並瞭解其性質和應急措施,領取時必須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

3.1.3在領取的過程中,領料人必須嚴格檢查標籤,確認所領用的物品正確無誤,以免錯領造成危險;

3.1.4危險品的領取必須嚴格執行兩人共同管理,經領導批准後發放,領取雙方當場交收等規定,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堅決不領貨和發貨;

3.1.5搬運危險品時必須嚴格遵守規定,輕拿輕放,嚴禁與其它貨物混裝,在搬運的過程中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

3.2庫房統一管理

3.2.1危險品在入庫前,必須嚴格檢驗登記,入庫後每月定期檢查各危險品;

3.2.2危險品必須統一存放在公司的庫房中(如有特殊情況或原因儲存在其它地方,要向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申請並妥善處置),庫房的設計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院規範的安全要求和公安部爆炸物品管理規則的規定,設有明顯的“嚴禁煙火”和“有毒”的標識和安全圍欄,庫房管理人員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滅火、防曬、調濕、消除靜電等安全措施,庫房中嚴禁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器設備,必須使用防爆燈照明和防爆開關,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3.2.3庫管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危險品的MSDS,危險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相互之間要保持安全距離,堆垛之間的主要通道應達到規定的安全距離,不得超量儲存;

3.2.4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潮濕和低窪容易積水地點存放;

3.2.5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和桶裝、灌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3.2.6化學性質或防火、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危險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

3.2.7對有揮發性的液體、有毒氣體或液體要保證封口的完好,並定期檢查封口的完好性;

3.2.8對所有危險品庫房管理員要嚴格遵守庫房管理制度,在辦理出庫手續時嚴格控制出庫和記錄出庫情況。

4.各危險品的具體管理

4.1液化氣的管理

4.1.1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加鎖鐵櫃或單獨房間內)具體到每個液化氣罐要明確安全責任人,食堂用液化氣由企業管理中心負責,生產車間用液化氣罐由研發中心負責,同時生產用氣罐不準用大罐;

4.2.2不可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氣體瓶使用時與明火距離不得小於10米;

4.2.3化學性質相抵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要分開存放;

4.2.4不得使用過期未經檢驗的氣瓶。各種氣瓶必須按期相關檢驗部門申請進行技術檢驗: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兩年檢驗一次,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氣瓶在使用的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或損傷時,應提前進行檢驗;

4.2.5氣瓶內的氣體不能用盡,必須保留有剩餘壓力或重量,永久氣體氣瓶的剩餘壓力應不小於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於0.5%~1.0%規定充裝量的剩餘氣體;

4.2.6氣瓶的瓶帽要保存好,充氣時要戴好,避免在運輸裝卸的過程中撞壞閥門而造成事故;

4.2危險化學試劑的管理

4.2.1公司危險化學試劑指的是酒精、乙醚和丙酮等易燃或有毒的試劑;

4.2.2危險化學試劑由部門安全員統一領用,實行誰領用誰負責的原則;

4.2.3安全員領用危險化學試劑時,庫房管理人員要做好發放記錄,並且對安全員進行MSDS培訓;

4.2.4對於暫時沒有用完或沒有用完的危險化學試劑,不得遺留在生產區域或辦公室,要由安全員統一鎖在鐵箱裏。

4.3印刷物質的管理

4.3.1公司的印刷物質指的是油墨、亮油、稀釋劑和洗網水等易燃或有毒的物品;

4.3.2印刷物質僅限定為操作工領取,車間內指定統一地方存放,存放量要有限制,並且配有必要的消防措施;

4.3.3停機時要及時清理現場,現場不得遺留印刷物質。

4.4機物料管理

4.4.1機物料由技術研發中心統一管理;

4.4.2對於潤滑類用油,由使用人現用現領,其它類機械類用油,由安全員統一領用、管理;

4.4.3 對於所有的機物料,使用剩餘時由使用人退回庫房或者由安全員統一鎖在鐵箱裏,確保安全存放管理。

5.危險品的使用

5.1操作人員在工作前必須做就業前體檢,確認無任何禁忌後方可上崗;

5.2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作業指導書和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操作;

5.3操作人員在使用危險品的過程中必須穿戴必須的防護用品,應保持操作現場空氣流動,操作結束後應將現場清理乾淨;

5.4操作人員在使用的過程如發生意外情況,應採取必要的救急措施。

6.剩餘處理

6.1對於當時沒有使用完的危險品,使用人要交由相關技術人員保管或退回庫房,確保剩餘的物品不能危及到人身安全和健康,生產現場不得遺留任何化學危險品;

6.2危險化學品容器如原料桶、油桶等,需交給供應商進行回收處理;

6.3危險品的外包裝如包裝器皿、包裝袋等必須由相關人員經過預處理後方可交由供應商統一回收,嚴禁亂扔;

6.4生產實驗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腐蝕性的化學品殘液必須經過預處理後方可排放到相應的排水管道中。

7.預防檢查

7.1公司每季度由安全委員會組織全面大檢查,部門內部要每月進行檢查,力求公司不違規使用或使用過期的危險品,確保各種危險品的安全使用;

7.2各部門要指定至少一名人員要定期檢查自己部門的各項安全情況,並且及時向部門主管彙報,做到以預防為主;

7.3對於相關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器具,要及時向公司申請報廢,確保公司所有器具合格使用;

7.4對於已經到期的危險品,庫房管理人員要及時向部門主管申請報廢,對其進行安全處理,確保每一種危險品在出庫時是合格的產品。

8.安全管理

8.1當發現公司危險品有潛在危險時,公司員工有責任和義務向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彙報,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

8.2公司相關負責人工作過程中與政府相關部門密切聯繫,關注國家在危險品方面的要求和動向,做到與國家要求及時吻合;

8.3公司定期組織人員到國家相關部門參加培訓,使得公司技術人員及時補充自己的不足,做到業務熟練,持證上崗,加強公司的管理能力。

9.應急措施

9.1當發生少量危險品泄露時,要按照危險品安全技術説明書處理,並採取措施防止泄露加劇,造成環境污染;

9.2如發生危險品大量泄露,對環境造成污染、釀成火災、發生人員中毒或灼傷等事故時,應按照《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執行應急行動,並按照《改進、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進行糾正和預防;

9.3對危險化學品中毒、灼傷等事故可按照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MSDS)中的救急措施來進行;

9.4未涉及內容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的相關內容執行。

五、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執行。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8

1. 目 的

為杜絕員工因違紀吸煙而間接導致安全事故,防止火災火險事故的發生,保持正常的工作生產秩序,結合公司現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同仁、華奕及相關供應商(入廠施工人員)

3. 權 責

3.1 管理部

3.1.1規劃廠內吸煙區的設計及制定其輔助設施、安全管制措施等;

3.1.2對吸煙區進行日常監督管制,對違規違紀人員給予制止或提報處罰;

3.1.3保安負責監督管理吸煙人員違紀行為及吸煙時間;

3.2 各煙民

3.2.1 遵守吸煙區的管理規定,配合總務部門對廠內吸煙區域的管制;

4. 吸煙區開放時間

白天:09:50~10:30 午飯休息時間:11:30~12:40 14:50~15:30

晚上:22:00~22:40 夜餐休息時間:00:30~01:40 04:00~04:40

5. 管制要求

5.1 除廠內指定吸煙區外,其餘場所禁止吸煙。

5.2 所有員工及外來人員吸煙必須在吸煙室,煙頭集中丟放煙灰桶內。

5.3 所有吸煙人員必須配合安全管制,在警戒線以內吸煙,嚴禁跨越境界線外吸煙;

5.4 所有吸煙人員必須自覺維護吸煙區的整潔衞生,不得隨地吐、亂扔煙頭及亂彈煙灰等;

5.5 吸煙人員應自覺維護吸煙區之安靜,不得大聲 、吵鬧及嬉戲;

5.6 非吸煙人員嚴禁在吸煙區逗留、閒聊;

5.7 吸煙完畢後,必須將煙頭熄滅丟入煙灰桶內。

5.8 吸煙完畢後,應立即離開吸煙區,無故不得在吸煙區內滯留、閒聊;

5.9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可燃物品(圖書、報紙等)或食品進入吸煙區內;

5.10 嚴禁將煙頭以外的其他物品丟入煙灰桶內;

5.11 任何人員不得破壞吸煙區的各項標誌及設施;

5.12 清潔工對吸煙區進行衞生清潔時,暫停吸煙。

5.13 公司全體員工均有義務監督舉報吸煙人員違規行為;

6 .罰 則

6.1員工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吸煙區記小過處分一次;

6.2 在吸煙區隨處亂扔煙頭、吐痰等記警告處分一次,兩次以上者記小過一次;

6.3 在吸煙區內嬉戲、吵鬧,記警告處分一次;

6.4 在警戒線以外吸煙,記警告一次,罰款20元;

6.5 在吸煙區內不配合安全管制或者破壞內部設施設備等,記小過處分一次;

6.6 其他入場施工人員(供應商)違反本規定,直接進行經濟處罰,每次500元,罰金從工程款項中扣除;

6.7 進吸煙區不帶離崗卡者,記警告一次;

6.8進、出吸煙區不刷卡或超過5分鐘者,一律記警告一次.

6.9其他未明事項,由管理部按實際狀況進行處分或罰款;

7. 其他事項

7.1 本規定由董事長批准後分發實施,修改亦同時。

分發:光學事業處 觸屏事業處 財務部 管理部 戰情中心 營業課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9

本購物中心的垃圾遵循分類處理,生活垃圾(清潔垃圾、包裝紙箱等)、餐餘垃圾日產日清,建築垃圾單獨處理的原則。

1、生活垃圾:

1.1各商户內每日產生的生活垃圾須投放到物業公司指定地點(各樓層生活垃圾存放處),不得在店內存放過夜;

1.2如遇垃圾量較大時,須提前通知物業保潔,由保潔協助安排清理;

1.3包裝紙箱等有回收價值的幹垃圾外運處理必須在閉店後22:00—22:30,垃圾運送路線亦同餐餘垃圾運送路線,營業期間禁止自行處理幹垃圾,嚴禁將收集廢品等社會人員帶入店內。

2、餐餘垃圾:

2.1餐餘垃圾必須單獨處理,嚴禁混入其他垃圾中處理;

2.2餐餘垃圾的清運的時間為22:00-22:30,按指定路線進行清理,即由每層垃圾梯進行清運,在垃圾梯無法使用時,由員工通道進行清運;

2.3餐飲商户在清運餐餘垃圾過程中,垃圾必須袋裝、紮緊袋口,防止異味散發,餐餘垃圾裝袋後須放入密閉的垃圾桶中清運,應立即裝車運走,禁止在商場內停留;

2.4餐飲商户在運輸過程中出現遺撒須及時清理乾淨,恢復原貌;

2.5處理餐餘垃圾需由店內員工負責,禁止將清理餐餘垃圾的社會人員帶入店內。

3、裝修施工垃圾:

3.1商户裝修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按照裝修管理規定處理。

3.2各商户應根據產生的垃圾量配置相應數量的垃圾容器,垃圾要收集到容器內,保持容器乾淨、整潔,並負責垃圾容器的設置、更換和維修,為清運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3.3清運垃圾途經區域的衞生,商户必須及時清潔乾淨,不得遺撒、揚塵,不得損壞公共設施,如有遺撒、毀壞公共設施的情況,須照價賠償、恢復原貌;

3.4搬運過程中禁用帶鐵製等硬質輪子的推車,避免劃傷地面,碰撞牆面、電梯及門、樓梯角等,如有損壞,須按價賠償;

3.5垃圾的處理必須服從物業工作人員的合理安排及要求,如違反上述規定,物業方將提出口頭或書面警告,情節嚴重者,物業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200—500元)。

3.6垃圾出商場後的處理由商户自行負責,不得造成環保等影響。垃圾出商場後所引發的一切環境管理糾紛和造成的社會影響均由該商户全面負責;

4、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施行,如有違反此規定的,按租户管理手冊中相關條款處罰。如有更改

將按最新頒佈的規定執行。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0

(一)目的:加強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管理,杜絕惡性事故的發生。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防火防爆管理。

(三)內容:

1、消防組織管理:

A逐級建立領導防火責任制,公司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者,領導企業消防安全工作。各片區、科室、班組的主要領導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各級負責人要盡職盡責,各級負責人變動時,要做好交接工作。

B生產崗位實行防火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每個職工必須明確並認真履行自已崗位的防火職責。

C企業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年都要進行消防業務學習訓練,熟悉防火、滅火知識。

D按照《建築滅火器配製設計規程》,根據防火和滅火的需要,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各類消防器材必須放在取用方便的固定地點,有明顯標誌,並勤檢查、勤維護、勤擦拭,不許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消防用供水系統均應有可靠的保障設施,確保消防用水量和壓力要求,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E對火險隱患及時發現並立案整頓,公司級每季度組織檢查一次,車間每月檢查一次,班組隨時檢查,並認真做好檢查記錄,重大火災隱患要有“三定”(定人、定措施、定時間)整改方案,火險隱患消除前要有可靠的防範措施。

F全公司職工必須達到“四懂”、“四會”(懂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辦法、懂火場逃生知識;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級火災、會報警、會組織逃生)的要求。

G消防安全工作與生產要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承包。對消防有功的單位或個人及時表彰、獎勵,對違反消防規章制度的部門、個人和火災、火警、火情事故的責任者,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火源控制管理:

A企業禁火區內,禁止使用一切明火,嚴禁吸煙,並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B因特殊情況需要電、氣焊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動火作業管理的要求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C火災爆炸場所的照明、佈線和電氣、電動儀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並保持清潔、乾燥和絕緣良好。

D需要臨時安裝的設備、線路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批准後,由正式電工安裝,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並限期拆除。E建築物、配電設備、易燃液體罐區、突出層面的排放、可燃氣或蒸汽的放空管和呼吸閥等,都應設避雷保護裝置,並應每年檢測一次,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F搬運危險品容器或者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搬運鐵製物品,不得拋擲、拖拉和滾動,應使用防爆工具,防止使用中摩擦碰擊產生火花。

G禁止穿釘子鞋進入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禁止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使用手機、對講機。

H運轉設備的摩擦部分,應及時加潤滑油,防止摩擦生熱達到危險温度。

I加強設備、管道的保温,防止設備、管道表面達到危險温度。

J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液體在管道、設備內的流速在限速之內。

K在用蒸氣置換、吹除可燃氣或者蒸煮易燃儲罐、設備時,嚴格控制噴射速度。

L禁止裝、灌易燃液體過程中取樣、檢驗或將金屬物品置入罐內。

M在易產生靜電的設備、管道上必須安裝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法蘭間安裝導除靜電的跨接線。

N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不得穿化纖等易產品靜電的服裝和飾品上崗。

3、易燃易爆物品的控制管理:

A生產中嚴格控制工藝指標、嚴格控制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濃度,不得超過規定的爆炸限值。

B加強對易燃易爆物料儲罐設備和管道的維護保養,消除跑、冒、滴、漏。

C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儲存、運輸、使用,應符合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要求,並按其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防火、滅火、防爆、泄壓、中和、防潮、監測、防曬、通風、調温、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措施、設備,並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D生產車間使用的易燃易爆物料,禁止接近火源、熱源和陽光下暴曬,露天存放必須要有防曬、防雨措施,存量不得超出當天生產用量。

E生產系統應按其物料性質和工藝特點,採取相應的密閉及負壓操作,通風置換,惰性氣體保護等安全措施。

F嚴禁使用易燃液體擦洗設備、衣物和清洗地面等。

G生產中含有大量易燃液體的污水、含油或者非水溶性易燃液體污水等排入廢水池進行進一步處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

4、工藝生產裝置控制管理:

A嚴格按“三同時”原則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中的防火防爆設施同時進行設計、施工和驗收。

B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應在易泄漏擴散處設置監測和報警系統。

C生產和儲存、使用壓力容器必須設置相應安全閥、壓力錶、温度計、液位計、爆破片、爆破帽、易熔塞、緊急切斷裝置等,並按時驗檢。

D在易燃液體易燃氣體管道應設置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止回閥等,管道及放空管末端應設阻火器或水封,放空管應有靜電接地,並應在避雷設施保護範圍之內。

E生產、使用和儲存輸送可燃氣體和易燃液體的設備管道;用於空氣分離、乾燥、摻和輸送可燃粉狀體或者易產生靜電積聚的固體物料的設備和管道,都應有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四)此制度解釋權由安全部負責,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1

1、 廚房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簽到簽退、並應準備充分時間要換制服,以便準時到達工作崗位。

2、 嚴禁員工替代他人打卡,嚴格考勤。

3、 服從上級領導,認真按規定要求完成各項任務。

4、 廚房員工在工作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坐在案板及工作台上。

5、 為保證清潔,良好的工作環境,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時間不得在非吸煙區吸煙、不得高聲喧譁、聊天。

6、 工作時間需穿整潔、大方、得體的工作服,圍裙、工作帽、男員工不可留長髮。

7、 工作時應在指定位置佩帶工號牌或工作證。8、 廚房內嚴禁吃、拿食物或物品,不得擅自將廚房食品交與他人,不得藉口食物變質而丟掉。嚴禁人為浪費。食物變質後應登記。

9、 廚房為生產重地,沒有經廚師長同意,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具體由各區域組長負責執行。

10、 廚房員工不得接受供貨商的饋贈。

11、 自覺養成衞生習慣,保持工作崗位及衞生包乾區的衞生整潔。

12、 嚴格執行廚房內各項管理制度的規定。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2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就餐管理,保證就餐秩序,並本着規範就餐、節約成本的方針,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所有在公司就餐的人員,包括公司員工、客户、供應商、應聘人員、試用人員、外來服務人員等。

三、職責:

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起草,經總裁部批准後,由總裁辦負責執行。

四、內容:

1、定時就餐:

1.1就餐時間如下,具體以總裁辦工作時間切換通知為準: 類別

早中晚 時間 07:30-08:00 12:00-13:00 19:00-19:30

1.2必須按規定時間就餐,不得提前就餐,更不得在工作時間延長就餐。

2、就餐標準:

2.1公司員工:每月8日前按照上月實際出勤情況,以5元/天的標準充值餐卡。

2.2客户(包括客户委派的提貨司機,並只限於在公司內就餐)

按照10元/天/人的標準進行招待,並將此部分費用計入接待部門管理成本。

具體流程如下:

接待部門填寫《就餐申報表》→部門負責人簽字→人力資源部審批→總裁辦審批→人力資源部執行並記錄

2.3供應商:自行承擔就餐費用。

2.4應聘人員:按照5元/人的標準發放就餐票,並只限一次。

2.5試用人員:按照5元/天/人的標準分5次,每次3張的頻率發放就餐票,15天期滿後按照50元/人的標準發放就餐卡,並按公司員工餐卡充值標準執行。

2.6外來服務人員:

2.6.1免費服務人員:按5元/天/人的標準進行招待,並計入相關部門管理成本,流程按照客户就餐招待流程標準。

2.6.2收費服務人員:自行承擔就餐費用。

2.7其他人員:根據具體情況,由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報總裁辦審批。

3、餐卡管理:

就餐卡首次免費發放;如有丟失,按照20元/張的工本費進行補辦,若後期找回,可退還工本費;如有消磁,首次免費更換,再次將按照10元/張的費用進行換卡;人員離職,就餐卡不交還,將按照50元/張收取工本費。

4、排隊就餐制:

4.1所有人員按先後順序排隊就餐,不得插隊,否則,食堂人員有權拒絕盛飯,並通知總裁辦處理。

4.2排隊人員一次只能打一份,杜絕捎帶。

5、提倡節約,反對浪費:以節約為本,按需按量盛飯。

6、講究衞生,保持清潔:

6.1就餐時不得亂丟、亂灑菜渣、棄物等。

6.2食堂內禁止吸煙、禁止隨地吐痰,不得亂丟雜物等。

7、文明就餐:

7.1文明用餐,不得在食堂內鬨鬧爭執。

7.2尊重食堂人員勞動,有意見可向總裁辦反映,不得與食堂人員爭吵或打罵。

五、處罰標準:

1、違反規定,將予以警告,並視情況進行處罰。

2、對所反映問題,總裁辦應及時處理,並給出處理結果,接受監督。

六、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並根據需要及時修訂!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3

一、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職工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 保證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現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令第174號)等相關文件,制訂本制度。

二、此制度適用於全體職工。 加班認定原則及操作程序:

(一) 加班認定

1、各部門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能允許職工加班:

(1) 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生產 作業的;

(2)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生命財產安全或 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3) 為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二)加班審批程序

1、要求職工加班前,首先須徵得職工本人同意。如職工自願提出 加班,應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執行。

2、加班前填報《加班申請單》(見附件1),寫明加班時間、地 點、事由,由部門負責人簽署審核意見並加蓋部門章,月底隨考勤表 彙總至處勞動人事科。

(三)不認定加班的情形:

1、如已發生加班情況,但在當月考勤中未見《加班申請單》的;

2、不辦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准擅自加班的行為;

(四)每位職工每月加班時長不得超過36小時

三、 加班補休及加班費支付

(一)休息日加班的職工各部門首先在加班發生當月內安排補休,各部門負責人需填寫《加班補休單》(見附件2),並與《加班申請單》一同在當月內報送到處勞動人事科。

(二)如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安排補休的,則需要依照《勞動法》相關規定支付職工加班費。加班費支付標準如下:

(1)安排職工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職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四、 對我單位職工的加班情況,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受理職工 提出的加班申請,判斷是否屬於加班範疇;並對職工的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同時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情況隨每月考勤報至處勞動人事科。

五、本制度即日起實施,解釋權在處勞動人事科。如本制度與上 級相關文件的規定有牴觸部分,依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4

為營造公司良好學習氛圍,豐富員工業餘生活,提高圖書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圖書途徑

公司購置,員工可捐贈圖書,保證圖書至少7成新。

二、圖書閲讀、借閲對象

僅限本公司內部員工。

三、圖書管理

*部門為圖書的責任及管理部門,負責圖書採購、保管、借閲、催還等工作。

1、根據公司各部門圖書需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及員工業餘愛好等,定期統一報批採購相關圖書。

2、新購圖書,圖書管理員應在2日內完成書籍的備註、編號、台賬、分類、陳列等工作;

3、圖書枱賬應詳細記錄圖書書名、出版社名稱、作者、冊數、出版日期、購買日期、金額等相關信息;

4、圖書管理員應定期公示並更新圖書目錄,方便員工查閲;

5、圖書庫管規則:新購圖書登記及台帳,按照圖書的:issn編號,書名、作者、購買日期、單價進行登記。

6、員工憑工作證件借閲圖書,圖書管理員在圖書借閲登記表上對圖書借閲人姓名、工作部門,借閲日期、書issn編號、書名,歸還情況等進行詳細登記,並由借閲人和圖書管理人簽字。

7、圖書陳列應做到分類清晰、方便查閲、標示明顯。

8、圖書保管應做到“八防”,即防塵、防潮、防光、防火、防黴、防蟲、防鼠、防盜。發現破損,要及時裝訂、裱糊。

9、圖書管理員定期進行圖書盤點,對圖書遺失、破損等情況進行統一報批處理。

四、圖書借、閲

1、圖書管理員負責公司圖書借閲手續的辦理;

2、公司閲覽室於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開放,員工可在本時間段內瀏覽相應區域的圖書,一般書報雜誌可隨意閲覽,閲畢應歸回原外,不得私自攜帶出圖書室或撕剪。

2、其他時間看書,或將書帶出閲覽室,須在圖書管理員處辦理圖書借閲手續,並在30日以內登記歸還。超期務必辦理續借手續,但以續借一次為限。

3、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閲兩冊。

4、員工需愛護圖書,不得批改、圈點、畫線、折角、拆散、剪貼、塗寫。

5、員工所借圖書,如遇清點或公務上需參考時隨時通知收回,借書人須儘快配合辦理還書。

6、員工還書時應先對圖書進行自查,圖書管理人員對所還圖書進行仔細檢查,確認完好無損後,在《圖書借閲登記表》上完成歸還流程,按規定放置圖書。

五、罰則

1、逾期30日未歸還圖書,視為圖書自動出讓,按書價的原價賠償,由公司財務代扣;

2、故意損壞或未經允許撕剪圖書,按雙倍書價賠償;

3、不愛惜圖書,隨意批改、圈點、畫線、折角、拆散、剪貼、塗寫的,處以罰款5-10元/次。

4、未辦理圖書借閲手續,私自將圖書帶出閲覽室,給予通報批評並處以罰款10-1000元/次。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5

一、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廠區、車間、辦公場所、設備使用等各類標示,使各類標示處於良好狀態並充分發揮其警示、提示及教育作用,進一步規範及保障安全生產。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廠區、車間和辦公場所、設備使用等。

三、職責

1、企業管理部負責聯繫標識牌的製作、核對和取回,確保標識的合理使用。

2、ISO辦確認標識製作標準,監督標識的現場保管情況。

3、安環部負責對安全環保類標識的使用規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轄區內的各類標示的使用和保管及更新

5、公司辦負責標識牌申請製作的審批。

四、工作程序

1、標識牌的申請製作

國標類安全警示牌(PVC材質)統一採取採購申請,對外製作的標示牌嚴格按《申請製作作業指導書》要求申請製作,能夠採用自制的統一用A3以下紙張打印過塑張貼。

2、標識牌的管理

1)標示牌不應放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後,看不見安全標示。標示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2)現場安全標示的佈置要先設計,後佈置。

3)現場安全標識,不得隨意挪動,確需更換場地時,須報ISO辦備案後進行更換。

4)市場上購買或視野製作到廠的標識標牌由ISO辦和企管部現場確認後錄入金蝶K3系統形成區域物品管控

5)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轄區內的各類標示的保管與維護,市場部採購或視野製作的標識標牌保管期限為6個月,公司自行製作過塑的標識標牌保管期限為1個月,各部門標識標牌在以上規定期限內出現破損、變形、褪色、丟失等情況按照本條處罰規定執行。

6)各部門區域物品現有的標識標牌出現破損、變形、褪色、丟失憑藉標識標牌申請表進行申請,ISO辦對現有標識牌規定使用期限進行核實後進行依舊換新,ISO辦做好各類標識的使用、發放、回收的歸口管理並記錄,作廢回收的標識,儘可能地再利用,由ISO辦負責人確認不能利用的,可按《固體固廢物作業管理》文件要求進行處理;新購買或製作的標識牌按照《標示牌製作指導書》流程執行。

7)在“6S”檢查時應對現場的標示牌進行確認檢查,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通報責任部門及時整改。

3、處罰規定

對所有檢查發現標識標牌出現污損、丟失等情況,按原價的130%賠償並予以50元/處的罰款。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六、相關文件

——《申請製作標示牌作業指導書》 MR/ZX-553/02-ISO ——《公司標識標準手冊》

七、相關記錄

——《標識牌製作申請表》 MR/ZX-553/02-02

標識牌製作申請表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6

一、外來物品出入廠

1、供貨商自帶物品進廠、供貨商送貨後空車、送貨後拉走循環使用的物品、退貨、換貨等。 入廠:門衞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供貨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和非送本廠的物資品種及數量。門衞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交供貨商。

出廠:1) 供貨商自帶的物品出廠或送貨後空車出廠必須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2)循環使用的物品(如釀造車間的鹽酸、甲醛空桶等),由供應部報保衞處備案,供貨商運走這些物品時,門衞可憑有物品發出部門蓋章的“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放行(第三聯需填寫出門物品名稱、規格、數量)。

3)退貨或換貨

① 由供應業務員列出退貨或換貨物品,填寫“出廠物資清單”並加蓋部門章,然後持清單到企管部開具“公司物品往返憑證”,該憑證填寫退貨或換貨物品的品種、數量及規格或預定返廠時間,供應業務員留存第二聯,供貨商憑第三聯出廠,門衞核

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② 換貨的物品返廠時,由門衞填寫“進廠車輛登記表”,將第二聯交送貨人,收貨部門收取“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並交供應業務員,供應業務員將該聯與原留存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合並,表示物品已換回。

③ 供應業務員於每月16日根據已合併的“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彙總已返廠的換貨物品的品種和數量,並將彙總單和已合併的兩聯憑證報企管部。

④ 企管部根據彙總情況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一聯查對未換回物品。

2、外單位承擔的基建、設備改造等施工項目有關物資,項目相應管理部門將項目工期(期間物資出廠有效)到企管部備案

入廠: 1) 由門衞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相關物資品種數量,門衞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和第三聯交廠商。

2)公司相應的管理部門收取“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登記進廠的相關物資品種數量。

出廠:由公司相應項目的管理部門列出需出門的物品清單,加蓋部門章後到企管部開具出

門證,出門證使用“公司獨立核算項目專用出門憑證”。

3、廠商攜帶自備工具入廠進行檢修或校對工作

入廠:由門衞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及廠商自備工具

的品種和數量,門衞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交廠商。

出廠: 廠商出廠憑“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二、公司物品

1、送外檢驗、修理的物品

1)本部門列出送外檢驗、修理的物品,填寫“出廠物資清單”並加蓋部門章,經辦人憑清單到企管部開出“公司物品往返憑證”,該憑證填寫出廠物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預定返廠時間,經辦人留存第二聯,物品出廠交門衞第三聯,門衞核對無誤後,放行。

2)該物品返廠時,由門衞填寫“進廠車輛登記表”,將第二聯交送貨人,收貨部門收取“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並交原經辦人,原經辦人將該聯與留存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合並,表示物品已返廠。

3)原經辦人於每月16日根據已合併的“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彙總已返廠物品的品種和數量,並將彙總單和已合併的兩聯憑證報企管部。

4)企管部根據彙總情況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一聯查對未返廠物品。

5)一般出廠修理控制在每週一至週五,特殊情況須提前辦理申請手續。節假日突發故障需出廠檢驗或修理的,可由經辦部門開出證明並加蓋部門章後出廠,節假日後到企管部補開“公司物品往返憑證”。

2、送瓶箱、購酒、拉塑箱車輛出入廠

入廠: 由門衞檢查車上物品,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

間、瓶箱規格數量,有非送廠物品的註明物品種類與數量,空車註明空車,拉生

啤車登記空桶數量規格,直供剩餘酒登記品種數量規格,門衞簽字後,將“進廠車

輛登記表”第二聯和第三聯交給司機。

出廠:1)由EMRP 系統開票拉酒或拉空箱:拉酒客户出廠必須出示“*公司啤酒出庫

憑證”黃聯,加蓋成品庫“*公司—核銷作廢”章;空箱出廠須出示“公

司塑箱出庫單”,加蓋瓶箱現場“*公司儲運部包X現場出庫章”;

2)直供市區成品出廠:直供司機將IC 卡插到門衞POS機上,門衞根據POS機顯示數量查驗車上物品數量,兩者相符後放行。

3)生啤出廠,必須出示手工“新益業經貿有限公司啤酒出庫憑證”第四聯,加蓋“新益業經貿有限公司—現金收訖”章;

4)白酒出廠,必須出示手工“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出庫憑證須加蓋成品庫“

公司—核銷作廢”章。

5)如有銷售配送物資,出廠時必須出示由各銷售部門開出的“*公司領料—入庫單”第三聯,其中銷售七、八處蓋“銷售管理中心核銷專用3”章,直供部蓋“銷

售管理中心核銷專用2”章,其它銷售處蓋“銷售管理中心核銷專用1”章。

6)如果有自帶物品出廠必須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

7)如需從廠內到北庫回瓶,須有瓶箱主管或當班調度在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簽字,並註明出廠品種、規格、數量,門衞按此查驗。

8)門衞仔細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3、廠外庫與公司間運物資

1)公司與廠外庫間調運瓶箱,出廠外庫時門衞收取由儲運部開出並加蓋“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瓶箱處北庫專用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三聯,進廠時,出示該憑證第二聯;出廠時門衞收取由儲運部開出並加蓋“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儲運部包X現場出庫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 第三聯,進廠外庫時出示該憑證第二聯。

2)車隊從北庫向公司運原料,出廠外庫時門衞收取由儲運部開出並加蓋“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儲運部原料庫出庫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三聯,進廠時出示該憑證第二聯;

3)從廠外庫運編織袋、碎玻璃到公司過磅,出廠外庫時門衞收取由相關獨立核算部門(其中碎玻璃、外賣洗滌劑袋子由酒糟項目開,其它編制袋由服務中心開)開出並加蓋本部門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 第三聯,進廠時,門衞收取該憑證第二聯。過磅後出廠時門衞收取獨立核算部門開具的蓋有“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現金收訖”章的“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

三、人員自帶物品出入廠

入廠:由門衞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本人攜帶的物品品種和數量,不允許自帶本公司產成品。

出廠:1)本人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無誤後,放行。

2)本廠員工借用公司物品出廠,必須出示蓋有出借部門章的書面證明並由本人簽字。

四、物資調撥

入廠:由門衞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並註明自帶物品種類與數量,空車註明空車,門衞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交給司機。

1、成品酒出廠

出廠:開具“啤酒出庫憑證”,出廠時憑加蓋“*公司—財務專用章” 和成品庫“*公司

—核銷作廢”章的“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及“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無誤後,出廠。

2、罐裝清酒出廠

出廠:由釀造車間開具“啤酒出庫憑證”加蓋“*公司—財務專用” 章,出廠時憑“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及“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無誤後,出廠。

3、促銷品、包裝物、輔料、其它物資出廠出廠:

a.調撥需求公司已開具領料單,須有需求公司相關部門簽章;或由委託人開具領料單,須有委託人簽字並加蓋需求公司“出庫專用章”;出廠時要有提貨人簽字和倉儲出庫章的第三聯,同時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b.調撥需求公司無委託人的由調度室或銷管中心代為開具臨時領料單,出廠時要有提貨人簽字和倉儲出庫章的第三聯,同時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7

1、此卡只限於本校教職工在本校食堂使用。

2、禁止此卡轉借他人使用。

3、此卡每月充值最少100元,只能在食堂消費,否則次月不予充值。

4、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遺失,儘快到後勤處掛失補辦。

5、員工應自覺按順序排隊就餐,做到注意禮讓、有序,嚴禁插隊。

6、做到文明用餐,餐廳內不得隨地吐痰、吸煙、赤膊、不得穿拖鞋進入餐廳,自覺排隊、正規排隊、正規刷卡、禁止喧譁、按規定取食,避免浪費。

7、在刷卡後,同時液晶屏將顯示消費金額,即表示此次刷卡成功,否則,重新刷卡,確認。

8、非餐廳工作人員禁止進入廚房內部。

9、愛護公物及餐具,非正常損耗的物品損壞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10、防止水池堵塞,保持衞生應將剩菜剩飯倒入指定的泔水桶內,嚴禁將剩菜剩飯倒入水池或潑灑在地上。

本制度自規定之日起執行。

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遺失,儘快到有關部門掛失補辦。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8

第一條 目的

1.加強對空調的啟動、使用和責任管理,確保空調安全運行,更好地為廣大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

2.本着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能降耗的原則。

第二條 適用範圍

1.本制度所指空調包括公司所有辦公場所、生產場所、食堂等區域的空調設備。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責任劃分

1.空調使用實行“專人負責制”,由部門負責人及項目經理全權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有關責任人和員工應根據本制度規定使用、管理好空調,切實保障空調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並避免能源浪費。

2.空調一旦出現故障,有關現場責任人應及時向辦公室統一聯繫維修。

第四條 空調使用條件

1.空調作為辦公設施,僅限於在辦公期間使用,不允許在非辦公時間使用空調。

2.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下班要提前15分鐘關閉空調,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3.嚴格控制空調機使用開啟温度,夏季室內温度高於28攝氏度方可開啟製冷系統;冬季室內温度低於12攝氏度方可開啟制熱系統。

4.空調的啟用要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開啟,嚴禁在冬天開啟製冷或夏季開啟制熱,否則,將會把壓縮機造成嚴重性損壞,影響正常的使用。

5.空調啟用温度要適中;制熱温度應設置在26度以下,製冷温度應設置在24度以上;以免空調長時間工作,壓縮機發熱影響正常使用。

第五條 空調的使用與責任管理

1.空調作為辦公設施,僅用於各辦公室在辦公期間使用,不允許在非辦公期間使用空調,辦公人員離開或辦公室無人的情況下應關閉空調器,嚴禁室內長期無人空調機照開。

2.各部門應做到下班提前將空調關閉,中午、晚上非工作加班的情況下不得開啟空調機,辦公室將定期、不定期的檢查,一經發現空調未關閉者按每人每次50元罰款,款額將從工資中扣出。

3.各部門要對所屬部門內空調遙控器進行妥善保管,造成丟失或損壞的,要照價賠償。當空調出現故障時,要及時報修,不得私自維修,長時間不用空調應將插頭拔下、做好防塵處理,同時將遙控器內裝電池取出。

4.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

5.為了保持空氣清新及個人和他人的健康,請不要在辦公室開空調期間吸煙。

第六條 違規責任

1.凡違反上述“空調使用條件”開啟空調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給與現場責任人罰款50元/次。

2.凡發現辦公室(區域)人員已下班離開工作場所,空調仍開放的,

3.凡發現私自拆裝空調、挪動空調、開啟空調外殼等情況的,給與違規操作者罰款50元/次,若無人承認違規操作的,由現場責任人承擔監督管理不力責任。

4.凡空調遙控器保管不當,導致違反本制度規定開啟空調的,除按上述對應條款處罰外,同時給與遙控器保管人罰款50元/次。

5.凡空調遙控器造成丟失或損壞的,由遙控器保管人照價賠償,賠償金額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6.如涉及使用不當或者故意損壞,由使用部門或故意損壞者負責修理或承擔賠償責任,辦公室將視設備損壞情況對故意損壞者做出相應的處理。

7.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由辦公室就處理情況通告全公司,罰款金額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七條 附則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其修改和補充須經總經理同意並簽署之後,方可執行。

天津開發區浩強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9

第一章多媒體教室的管理

第一條: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多媒體教室的全面管理,負責制定學院多媒體教室的管理制度。

第二條:現代中心多媒體教室管理部負責多媒體教室的日常管理、使用、設備維護、安全。

第二章多媒體教室的使用

第三條:多媒體教室用於非獨立核算的學校各二級學院、系、部、的課堂教學,未經正規手續,任何人不得無計劃使用多媒體教室。

第四條:教師使用多媒體教室,須經教務處同意,編制使用課表,交與多媒體教室管理部批准。

第五條:臨時加課使用多媒體教室,須經教務處同意,開具申請表兩張,分別交與一樓保衞人員及教三樓305室(多媒體教室管理部)經批准後方可以使用。

第六條:多媒體教室電腦中裝有常用電腦軟件,如支持不夠,由上課教師自帶軟件由多媒體教室管理部協助安裝。

第七條:上課教師使用多媒體教室,應保證所用教學課件(光盤,U盤)無計算機病毒感染。

第八條:每學期最後兩週為教師安裝教學軟件時間,教師須自帶電腦軟件,由多媒體管理部人員配合安裝。

第九條:上課教師應嚴格按照桌上所貼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在使用中若發現多媒體教室設備異常,應及時向維護人員反映。如當場不能很快處理,在有空教室的條件下,應採取調教室方法給予解決。

第三章

第十條:多媒體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多媒體設備管理科必須立即指派管理維護人員進行維修,及時排除故障,保證課堂教學正常進行。

第十一條:教室多媒體設備日常維護的內容包括:設備運行的日常巡查;軟件技術故障的處理和維護;硬件設備的故障維修和更換;耗材器件的配置;定期對設備系統的檢查保養;設備使用、維護情況的統計建檔;設備系統的技術改造等工作。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0

一、目的

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的辦公秩序,使全體員工有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樹立企業整體形象,培養運作規範、文明高效的工作作風,確保日常業務正常有序的進行,特制訂本制度。

二、辦公室秩序管理

(一)嚴格遵守公司勞動紀律和作息時間規定,工作時間不得無故脱崗、串崗、聊天、睡覺,嚴禁看電影、打遊戲、吃東西。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大聲喧譁、打鬧等,上班期間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以上情況一經發現罰款20元/次。

(二)全體員工上班時間必須佩戴工作證,未佩戴者罰款20元/次。

(三)進入他人辦公室前應先敲門,得到允許後方可進入。

(四)員工個人物品應擺放整齊有序,保持個人桌面整潔,愛護公共物品。不得隨意挪用他人物品,翻看他人文件及資料。牆面上不得亂塗亂畫。

(五)上班時間公共辦公區域禁止吸煙。無公務性接待上班前不得飲酒、無特殊情況不得在公共辦公區域就餐。

(六)員工離開辦公區域,櫃子、抽屜應及時上鎖。廢棄的文件及資料應及時銷燬,重要文件不得放在桌面上,閲後及時歸檔。

(七)不得在公共場所翻看公司文件、資料,談論涉及公司祕密的問題,機要傳真內容及其他保密文件等不得隨便傳閲泄密。如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警告直至開除的處分。

(八)午休時間員工不得佔用會議室等公共區域,不得私自拔掉電話線。午休結束時,迅速恢復正常辦公秩序。發現上班時間還在睡覺者罰款100元/次。

(九)公司員工上班時間禁止進行私人接待。確因家庭緊急情況而必須在上班時間進行私人接待的,統一安排至接待室。必須簡短扼要,語音適度,嚴禁閒談,高聲喧譁。

(十)員工下班應及時關閉電源(電腦、電燈、空調、打印機、複印機)、

門窗等,整理好個人辦公位的衞生,注意防火、防盜,下班未遵守規定關閉電源、門窗的,罰款100元/次。

三、儀表儀容規範

(一)員工上班應注意儀容儀表,着裝乾淨整潔、穩重大方、衣褲平整、頭髮清潔、梳理整齊,不留奇怪的髮型,不染兩種或兩種以上顏色的頭髮,上班時不準穿拖鞋(含拖鞋式涼鞋)。

(二)女員工不準穿奇裝異服、背心裝、露臍裝、超短裙、吊帶衫等。不準濃粧豔抹,佩戴過分誇張的首飾,不準塗色彩鮮豔和有圖形的指甲,不準在公共區域化粧。男員工不準留長髮、蓄鬍須、穿短褲、背心等。

(三)前台工作人員,必須時刻精神飽滿、坐姿端正。接聽電話語氣親切、口齒清楚,用語標準。接待客人要禮貌、周全,客人來訪應及時通報,進入領導辦公室應先敲門通報,待領導允許後方可進入,並及時送上茶水。對推銷員應禮貌拒絕,嚴禁其進入辦公區域。

四、設備管理

(一)愛護公共設施,不亂寫亂畫,確保辦公枱面、牆壁、沙發、櫃子、窗簾、門窗等不受污損,保持辦公環境的清潔。

(二)在日常工作中樹立節約意識。節約使用紙張,提倡草稿打印使用單面廢舊紙張,養成正反兩面使用紙張的習慣,正式文件雙面印製。按需複印、打印文件、資料,減少多餘份數。禁止擅自打印、複印與工作無關的文件和資料。

四、環境衞生

(一)各辦公室衞生由辦公室人員自行打掃,要求做到地面無果皮紙屑、污漬,桌面乾淨整潔無灰塵,電腦鍵盤,主機、顯示器等經常清掃。

(二)員工應自覺維護辦公室環境衞生,垃圾必須倒在指定垃圾桶內,嚴禁亂丟廢紙等廢物;不得隨地吐痰。

五、辦公通話

員工工作時間撥打、接聽電話時應簡短扼要,用語禮貌,語音適度,嚴禁閒談,高聲喧譁。

六、餐廳秩序

(一)公司餐廳分為用餐區與員工休閒區。

(二)公司員工在公司就餐的,遵循先來後到的順序,依次排隊盛飯、菜、湯,在用餐區用餐。

(三)用餐期間不得大聲喧譁,營造良好的用餐秩序。

(四)用餐完畢後清洗自用餐具,並及時放入消毒櫃內。如是員工自帶餐具的,清洗完畢後自行存放,但不得放置在辦公桌上。

(五)公司員工在員工休閒區休息後,必須清洗好使用過的茶杯、茶盤等,清理好廢棄物,不得隨意傾倒茶水,廢棄物。用後不清理的,負責清理當天全公司衞生。

七、監督檢查

(一)行政部負責維護公司辦公區域的秩序和環境衞生,有權指出和批評任何違反公共道德的行為。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制度,維護辦公環境和秩序,共同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二)制度執行情況由公司行政部進行不定期檢查,並按月將檢查情況予以公示,如有違反制度規定的行為,按本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1

為保證公司財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財物流失及出入秩序的有效管理,特製此規定:

1. 凡從商場範圍內運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辦公用品、電腦、複印機等必須到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物品出門單》手續。《物品出門單》一式三聯,一聯留物業部門留存,一聯交攜物外出客户,另一聯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户出門時交予物業保安人員檢查、核對。物業部門相關負責人須在物品出門單上加蓋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員未在現場,可由物業部門經理授權人員簽字代替,授權人員簽字樣本及授權書須在商場物業保安部備案。

2. 凡從商場及售樓部範圍內運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辦公用品、電腦、複印機等必須到商場物業部辦理《物品出門單》手續,《物品出門單》一式三聯,一聯留物業部留存,一聯交攜物外出客户,另一聯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户出門時交予物業保安人員檢查、核對。物業部須在《物品出門單》上加蓋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員未在現場,可由物業部授權人員簽字代替,授權人員簽字樣本及授權書須在物業保安部備案,大件物品及重要物品保安員有權再次核對。

3. 物品運出商場時,攜物人應主動出示《物品出門單》接受值崗保安員的檢查核實。《物品出門單》上所登記的物品與實際運出物品的數量、種類應保持一致。

4. 物品運出後,值崗保安員需及時將《物品出門單》收回,在上面寫明自己的姓名及物品運出商場的時間,並在《門崗值崗記錄表》上進行詳細地記錄。

5. 業户搬運大件物品出入商場時,需聽從保安人員指揮,按照指定路線搬運,並要有專人進行成品防護。

6. 搬運完畢後,及時清理檢查現場,防止公共設施及成品發生損壞。如搬運過程中發生意外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將時間、當事人姓名、所在單位及聯絡方式記錄下來,同時報告上級,保安部有權就損壞情況,要求當事人寫明事情經過,並做出相應處理。

7. 在非營業辦公時間內,大批物品需要出入商場時,應事先知會物業管理處或保安部,負責物品出入的單位應留有人員值班看護。

8. 門崗保安、巡視保安發現租户(不涉及業主)大量搬出傢俱、辦公設備的,或有搬家公司車輛來為租户搬家的,應將情況立即通知保安部。門崗暫不放行。保安部須向物業部核實,得到物業部許可後,門崗才可放行。以防租户逃租。

9. 《物品出門單》保安部應保留一年,以備業户查驗。

物品進門:

出於管理和安全原因,下列物品運入商場時,需請業户到保安部開具《物品進/出通知單》:

1. 施工單位運入裝修材料、工具等;

2. 業主運入大批量辦公傢俱;(市消防局不允許未經過消防驗收的裝修單元運入傢俱)

3. 業主運入單件過重的物品,如保險櫃、大型設備等;(大廈樓層每平方米設計有規定的承重,須保證運入物品在大廈承重範圍以內)

4. 業主運入易燃易爆或有異味的物品,如氣瓶、氣罐、油漆稀料等;(須得到保安部許可)

根據公安機關有關管理法規,下列物品不得帶入商場:

1. 帶有政治性、封建迷信、淫穢色彩的非法出版物;

2. 帶有賭博性質的物品;

3. 毒品以及各種危及人類身體健康的違禁麻醉藥品;

4. 管制刀具、槍械;

5. 家犬及其它可能影響業户的動物寵物;

6. 其它公安機關明令禁止的違禁物品。

除以上兩類物品以外業主運入其它物品只在門崗進行登記,不要求開具《物品進/出通知單》。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2

第一條 考核目的

為規範公司的績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根據《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旨在對部門及員工的工作績效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和反饋,為公司發展策略、部門績效改進及人力資源管理決策提供依據,公平合理地處理與此有關的人力資源管理問題。

第二條 考核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性原則。

(二)全員考核、層級管理原則。

(三)定量與定性、總結與指導相結合原則。

(四)部門考核與個人考核相結合原則。

第三條 考核的組織管理

(一)每年進行兩次考核,分別為年會考核及年度考核。年會考核區間為本年一月初至六月末,一般在每年的七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區間為本年一月初至十二月末,在次年初進行。

(二)公司設立考核領導小組,小組由公司領導及總裁辦公室、財務管理總部、營銷管理總部、信息技術中心、人力資源總部代表組成;日常事務由人力資源總部辦理。

(三)考核領導小組職責:

1、確定公司考核實施辦法;

2、組織、指導、監督公司的考核工作;

3、審定考核意見及決定考核結果;

4、裁決考核結果的複核申請。

(四)人力資源總部具體負責對本辦法擬訂(修訂),並具體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五)考核領導小組成員應嚴格按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在考核過程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行為的,必須嚴肅處理。

第四條 考核實施

考核由公司考核領導小組統一佈置,根據層級管理原則分層實施,歸口管理。

(一)部門考核

部門考核是對各部門在考核區間工作情況的一個評定,它既是部門工作業績的綜合反映,也將影響員工個人考核成績。各部門在本部門工作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領導評分和部門互評,考核領導小組評定。

營業部考核按公司《營業部綜合考核辦法》執行。

(二)員工考核:

1、各部門員工由本部門總經理(含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下同)進行考核;

2、各部門(含營業部及證券管理總部,下同)總經理由公司領導進行考核;同時兼任證券管理總部和營業部總經理的,將證券管理總部工作納入營業部總經理的考核中;

3、營業部財務、電腦負責人同時接受業務歸口部門及所在營業部的考核;

4、營業部其他員工的考核由各營業部自行組織實施,考核結果須報考核領導小組審核。

第五條 考核內容

(一)部門考核是基於本部門在考核區間工作情況及各項指標得分情況進行評定。包括計劃完成情況、費用與成本控制、部門協作滿意度、風險控制、公司文化認可度及內部管理等各項指標內容,根據部門性質不同,設定標準及考核標準不同。

(二)員工考核是對員工個人工作表現及業績情況的評定,包括基本素質及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三個方面內容,根據崗位及職別的不同,設定不同的考核標準。

部門考核結果對員工考核的最終結果有一定影響。

第六條 考核的方法及基本程序

(一)部門考核由部門總經理對本部門工作進行總結,各項指標情況由相關部門提供,由公司領導評分及部門互評共同完成。

營業部的考核由營銷管理總部根據《營業部綜合考核辦法》考核彙總。

詳見附件一《國盛證券部門考核綜合評分表(職能部門)》、附件二《國盛證券部門考核綜合評分表(業務部門)》、附件三《國盛證券部門考核評定總表》、附件四《國盛證券營業部考核綜合評分表》

(二)員工考核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部門考核結果對員工考核的影響權重;第二部分由員工所在部門相關人員對其進行個人評分,評分結果佔另一部分權重。

第二部分採取工作寫實、自然觀察及量表評定相結合的考核方法。工作寫實為員工對自己在考核區間的工作行為進行舉證及小結;自然觀察法是指在日常工作中對員工進行直接觀察瞭解,對員工進行考核描述的一種方式;量表評定法是指根據崗位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考核細則,用表格形式表現出來,並結合自然觀察法對員工的態度、能力、業績進行綜合考核的方法。

(三)一般員工及二級部門經理(副經理,下同)、總經理助理(主任助理,下同)、副總經理(副主任,下同)的考核均由其直接主管負責。一般員工的直接主管為二級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助理或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的直接上級主管為部門總經理。

1、被考核人提交考核區間工作寫實並進行自評;

2、根據被考核人工作寫實及自評情況,採用自然觀察法及量表評定法,依據《職位説明書》職責履行情況,分別填寫附件五《國盛證券員工考核個人評分表(職能部門普通員工)》、附件七《國盛證券員工考核個人評分表(業務部門普通員工)》,進行他評;他評包括互評、直接主管及部門總經理評定;員工間互評採取無記名評定;

3、直接主管根據被考核人的工作寫實及自評,在日常自然觀察的基礎上寫出評述;

部門總經理根據直接主管對被考核人的評述,和《國盛證券員工考核個人評分表》(附件五、附件七)得分,確定被考核人的個人評分部分的考核結果,並對被考核人進行綜合評述;

部門總經理如果即為直接主管則直接進行評述,並確定被考核人的個人評分部分的考核結果。

4、各部門填寫《國盛證券員工考核評定總結表》(附件九、附件十),並得出員工的最終考核結果;

5、提交考核領導小組審核;

6、考核領導小組將考核結果委託相關人員通知被考核人。

(四)部門總經理由公司有關領導進行考核。

1、部門總經理提交述職報告、部門年度總結;

2、採用自然觀察法及量表評定法,根據《職位説明書》職責履行情況,由公司有關領導填寫附件六《國盛證券員工考核個人評分表(職能部門總經理)》、附件八《國盛證券員工考核個人評分表(業務部門總經理)》,進行上級評述;

3、公司分管領導根據被考核人的述職報告、部門工作總結,以及《國盛證券員工考核個人表》(附件六、附件八)得分情況,進行書面評述;

4、填寫《國盛證券員工考核評定總結表》(附件十一);

5、提交考核領導小組,確定最終考核結果;

6、考核領導小組委託相關人員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

第七條 考核評分

(一)考核結果分為優秀(a)、良好(b)、合格(c)、基本合格(d)、不合格(e)五個等次。

(二)部門考核、員工考核結果的等次劃分:考評總分90分(含)以上為優秀(a)、80分(含)至90分為良好(b)、70分(含)至80分為合格(c)、60分(含)至70分為基本合格(d)、60分以下為不合格(e)。

(三)員工考核優秀(a)的比例不得超過10%。

第八條 考核結果與反饋

被考核部門或個人如果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在得到考核結果之日向考核領導小組申請複核,考核領導小組在三日內給出回覆意見。

上級主管對下級被考核部門及個人有解釋、溝通考核結果的義務,同時要針對考核結果與被考核相關人員進行面談,幫助被考核部門及相關人員提出目標步聚、改進工作的建議。對部門員工的溝通面談由該部門總經理實施;對部門總經理的溝通面談工作由公司分管領導負責實施。

第九條 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部門考核結果作為年終績效薪酬分配的依據,對績效表現出色的部門進行褒獎以鼓勵進步,對錶現欠佳的部門進行指導改進。

(二)根據員工的考核結果確定被考核員工年終績效薪酬,並作為晉升、降職、調職、離職等異動情況的依據。

1、被考核人被評定為優秀的,具有優先晉升職務(技術序列等級)的資格;

2、被考核人被評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的,方可推薦參加各類專業培訓或學習進修;

3、被考核人被評定為基本合格的,取消上一年度年終績效薪酬分配,並於下一年度予以調整崗位;

4、被考核人被評定為不合格的,取消上一年度年終績效薪酬分配,並於下一年度予以降職、調整崗位或解聘;

5、若被考核人連續兩年被評為基本合格的,以不合格者處理。

第十條 考核保密及檔案管理

(一)考核結果只對同部門考核者、被考核者公開。

(二)任何人不得將考核結果告訴無關人員。

(三)考核結果按檔案管理程序由人力資源總部統一管理,並將個人的考核結果存入員工個人檔案。

(四)營業部考核結果檔案由營業部統一管理,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總部備案。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總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準確衡量各單位、部門工作業績,科學評價員工崗位效能,進一步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公司快速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績效考核與管理原則:

(一)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考核的條件和標準,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對被考核單位、部門做出恰如其分的評價。

(二)注重工作實績原則。在對被考核單位、部門的目標內容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以考核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和工作實績為主。

(三)民主公開的原則。公司將考核目的、時間、內容、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等相匹配並將其公佈於眾,並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

(四)全面考核、綜合評定的原則。採取被考核單位(部門)自查、日常考核為主等形式相結合,以定量考核為主,定性考核為輔。

(五)與薪酬分配掛鈎原則。考績結果作為權衡被考核單位工作業績的主要因素,在薪酬分配、職務晉升、個人發展等方面體現出來,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第三條 考核依據:

以被考核單位的崗位職責、績效計劃目標完成情況以及日常考核檔案為依據。

第四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公司所有單位、部門和全體員工。

第二章 績效考核組織形式

第五條 公司成立考核委員會,由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為:

負責根據公司年度整體經營戰略規劃,審定公司年度績效目標管理體系,審核、審批考核計劃和方案,解決、仲裁考核中的一些重大問題,審定公司季度、年度考核結果。

第六條 考核委員會下設質量管理辦公室,其主要職責:

1、負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

2、制定公司考核計劃和方案;

3、負責考核前的培訓工作;

4、指導各單位(部門)的績效考核工作;

5、仲裁考核中的一般問題;

6、協調與督察各單位的考核工作。

第七條 組織形式及考核方式:

公司採取二級考核形式組織考核,即考核分為兩個層次,每一層次均從其工作流程、服務對象的角度進行:

(一)單位(部門)的考核:

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按季度對各單位(部門)進行考核,考核的內容以業績考核為主,以目標管理結合kpi指標進行考核,部門的績效就是部門(單位)負責人的績效。

(二)員工的考核:

即各單位(部門)負責人按月度對其責任範圍內各崗位員工進行考核,考核主要運用目標管理方法,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其考核方案和考核結果由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督。

(三)考核方式:

考核實行機關部門和基層單位互動式檢查,由質量管理辦公室組織考核專班對各基層單位進行檢查考核,並組織基層單位有關人員對機關部門進行檢查考核。

第八條 考核權限設定:

(一)考核準備:

質量管理辦公室在每次考核之前,確定考核具體時間,準備考核所需要的考核評價表格,收集、整理考核所需信息,並組織、跟蹤整個考核過程。

(二)考核權限設定:

1、對單位(部門)的考核:由公司質量管理辦公室依據績效考核指標進行考核,並根據績效狀況,確定下一階段的改善措施。

2、對單位(部門)負責人的考核:由公司考核委員會依據所屬單位(部門)績效考核結果進行考核,研究決定最後考核結果。

3、對員工的考核:員工考核分初步核、複核:員工的所屬單位(部門)對其進行初步考核,並給出考核結果;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對考核結果進行復核。員工考核標準、考核形式由單位(部門)自行制定,報質量管理辦公室審定。

第九條 績效考核的週期:

(一) 月度考核:每月進行一次員工業績考核,其考核時間為:

每月1~4日為對上月業績考核時間,並確定員工下月考核指標;每月5日為考核結果的上報時間(節假日順延)。

(二)季度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單位(部門)業績考核,其考核時間為:下一季度第一個月7號以前為上季度業績考核時間,下一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為考核結果上報時間。

(三)年度考核:每個年度進行一次綜合考核,包括業績、態度和能力考核,其考核時間為:

1、每年度12月25日至下年度1月14日為考核時間,並確定下年度工作目標和考核指標;

2、每年1月15日為上年度綜合考核結果的上報時間;

3、每年1月16日至20日為年度考評統計分析與結果運用時間。

第三章 績效考核等級

第十條 考核等級:

月度、季度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

(一)單位(部門)季度考核分為a、b、c三檔,其中單位a檔4名,b檔6名,c檔4名;部門a檔3名,b檔3名,c檔2名。

(二)考核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單位(部門)不能定為a檔:

1、單位(部門)員工發生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給公司利益和聲譽造成影響或損失的;

2、因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較大損失的;

3、因發生計劃外生育或其它重大事項的。

第十一條 考評程序:

(一)單位(部門)季度考評程序

1、質量管理辦公室主要以日常抽查形式對各單位進行檢查,建立考核檔案;並組織各單位人員對各部門進行集中檢查,彙總檢查考核情況;

2、單位(部門)每季度末向質量管理辦公室提交自查報告;

3、質量管理辦公室審議單位(部門)自查報告,並彙總考核檔案收集的信息,出具考核結果;

4、公司考核委員會負責對質量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考核結果進行審定;

5、公佈考核結果。

(二)員工月度考評程序

單位(部門)負責制定對員工進行考核的程序,考核結束後將考評結果彙總到公司質量管理辦公室。

第十二條 考核辦法:查詢記錄法、書面報告法、重大事件法、平時抽查法等。

第四章 考評結果與激勵政策

第十三條 績效工資:根據績效考核分數,確定部門(單位)和個人績效工資,具體計算方法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四條 其他激勵:

主要適用於年終考評,方式有:

(一)發放獎金:連續四個季度被評為a檔的單位(部門)年底作為先進集體進行表彰,並一次性發放獎金;年終被評為a級的員工,公司一次性給予獎金獎勵。

(二)培訓:根據考評結果對各單位(部門)員工培訓方案進行調整;

(三)晉升:連續四個季度被評為a檔的單位(部門)負責人和年終被評為a級的員工,公司在職務晉升方面給予優先考慮。

第十五條 懲處:

對連續四個季度被評為c檔的單位(部門),其主要負責人將給予一年內降半級薪酬處理,並由考核委員會決定是否繼續在原崗位上予以留用。

第五章 考評管理

第十六條 公司質量管理辦公室制定和下達有關考核計劃及跟蹤考核進度。

第十七條 各單位(部門)負責人負責員工月度和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八條 考核職責:

(一)考核委員會負責對質量辦公室提交的考核結果進行審核,確定最終考核結果;

(二)質量管理辦公室組織、指導、監督公司各項考核工作;

(三)各單位(部門)依據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部門)員工績效考核方案,組織實施績效考核,提出考核結果意見,制定績效改進措施。

第十九條 績效改進計劃:

負責人對員工考核中未達標項目分析原因,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為員工績效改進提供幫助,並跟蹤檢查改進效果。

第二十條 各部門應建立考評管理記錄,並完善其檔案。

第二十一條 質量管理辦公室彙總、登記考評結果,建立考評檔案。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准,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公司考核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修訂或部分條款修訂時,必須報經總經理辦公會批准後發佈執行。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3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並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 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 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閲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 熄燈就寢後不使用手機。

4. 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 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熄燈就寢後關閉手機。

6.僅限於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7. 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繫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後,可與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聯繫。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 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會幹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後抽查學生手機狀態,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 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並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並經批准後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 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規定自 20xx年3月1日起試行,並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4

1.目的

為規範公司各區域內標識的管理,提升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公司對內、對外的各類標識。

3.職責

3.1技術發展部負責全公司工藝管道、管架標識標準的發佈、設計和對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3.2 安全生產部負責全公司各種安全標識、設備(儲槽)名稱標識標準的發佈、設計和對各種標識的監督檢查工作,

3.3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公司公共設施、會議接待、來訪檢查標識標準的發佈、設計和製作

3.4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上牆制度、標準等標識標準的發佈、設計和對各種標識的監督檢查工作。

3.5各車間(部室)負責根據本部門工作需要提出標識的製作需求,負責責標識的使用及日常維護工作。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標識的種類

標識包括廠區內的各種交通導向、提示標識、停車指示、安全制度、提醒牌、工藝管線流向標識、色環標識、車間(部室)名稱標識、上牆管理制度及質量管理標識等。

4.2標識的製作

4.2.1 除國家(部門)有明文規定的標識外其它各種標識設計與製作必須符合公司整體基調及要求。

4.2.2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標識的製作需求,按照物資採購程序進行審批後,根據職責分工由各部門負責統一協調製作。

4.2.3標識製作時,應要求供應商先設計出效果圖或製作樣本,確認滿足使用要求後,方可製作。

4.2.4標識製作、安裝完成後,申請部門與採購人員負責對所有標識的效果、質量進行驗收。

4.3標識的使用規定

4.3.1 公司各工藝管道按標準印製相應的介質名稱、物料流向及物料對應色環;

4.3.2印製、粉刷的各種標識(箭頭、名稱)應朝向人員能夠清楚看到的位置;

4.3.3管道架應設置限高標誌。

4.4公司各運行設備、儲罐、圍堰及相關牆體、罐體均用標識牌清晰標識出名稱;

1)各運行設備應制作標準的銘牌嵌入、固定或懸掛於明顯位置,便於查看和識別。

3)各類設備房,如配電室、水泵房、房、停車庫等

4)廠區內道路交通標識須完整,在小區入口處須有禁鳴、限速標識,在主要路口等公共地方須有引路標識。

5)部位要有對車輛限高、限速、禁止鳴笛的標識。

6)顯眼部位掛貼“消防示意圖”、“如遇火警,請勿使用升降機”的標識。 消防通道出入口、地下室出入口消防標識。

7)變壓器和環網櫃上掛“高壓危險,請勿靠近”的告示牌。

8)所有機房出入口應懸掛 “機房重地、非請勿進”的字牌。

9)水景附近須有“請勿戲水”標識,欄杆上須有“請勿翻越”或“禁止攀爬”標識。

10)標識機電設備按各設備名稱、設備責任人標識,標識牌掛貼在設備顯眼部位。

11)庫存物資名稱應掛貼於貨架或物資上,庫房門口應貼上“嚴禁煙火”的告示牌。

12)對綠化名稱、生長習性和科別以及產地進行標識。主要部位設置有與植物相符的綠化標識牌,並安裝位置妥當、醒目,標識清晰、完整、乾淨。

4.5在服務過程中,應根據服務的內容、性質在顯眼位置設立提示標識,服務完成後,撤除提示標識。

1)高空作業時,在危險區周邊用警戒帶圈出警戒區域,對於區域內的財產要做好防護措施,並放置“危險勿近”告示牌。

2)配電設備維修時,在開關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告示牌。

3)清潔大堂、潮濕下雨天氣時,應在顯眼部位放置“小心地滑”告示牌。

4)在公共場所刷油漆時,如果油膝未乾而現場又無工作人員時,應在顯眼部位放置“油漆未乾,請勿觸摸”的告示牌。

5)對檢驗不合格的物資要與合格物資隔離並做“不合格物資”標識。

6)所有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必須着工裝、戴工牌。

4.5.2辦公區域的劃分須有部門標識。

4.6標識的管理

4.6.1安裝和製作好的標識由使用人員或片區保潔員負責日常清潔保養工作。

4.6.2如發現標識已經被污染、塗抹、撕毀、破損或已失去標識意義,應及時申請更換、替補或直接撤銷。

4.6.3當所設置的固定標識需要更改部位或予以撤消時,須經部門負責同意後方能執行。改動影響較大時須經所屬公司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後方可執行。

4.6.4各分公司綜合管理部門應不定期對各類標識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公司規範要求的,應責成責任部門限期整改。

4.6.5當有追溯性要求時,應記錄其唯一性標識。

4.7記錄的標識

4.7.1各種記錄都是有效的標識,在填寫記錄時,應如實的、完整的填寫每一項目,責任人應簽字確認。

4.7.2各部門應定期按日期順序進行記錄整理,並妥善保存。

5.附則

5.1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5

班級多媒體是學校教師進行現代化課堂教學的重要設備,各任課教師和學生均有管理、愛護的責任和義務。為了保證全校多媒體教學秩序的正常運行,提高教室多媒體設備的利用率,特制訂學校教室多媒體的使用管理制度如下:

一、各班教室多媒體設備管理第一責任人為各班班主任,對本班教室多媒體設備的管理工作與安全工作負全責。

二、各班需指定一名學生為管理員,負責教師使用多媒體的預約及設備的防塵、防水、防潮、防震、防盜等日常管理。

三、教室多媒體設備的鑰匙由各班班主任負責指定責任心強的學生保管,任何人不得私配鑰匙,不得將鑰匙隨意轉借他人。教師若需要使用多媒體,需至少課前半天通知學生管理員。週末放假鑰匙交班主任保管,期末將鑰匙上交教科處。

四、嚴格遵守多媒體系統操作規程,以確保系統正常運行。投影機關閉後,待風扇停轉徹底冷卻後(約2分鐘),才能切斷總電源(否則燒壞投影機責任自負)。投影機關機後30分鐘內不得重新開機。

五、教室多媒體設備只供本班教師上課時使用。教師上課前先填寫《教室多媒體使用記錄》,教師下課後要對設備進行例行檢測,整理好儀器設備。及時鎖好控制枱,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六、若某節課不用多媒體,可以將幕升起至適當高度,注意用力要輕。

七、操作枱上不能放任何其他物品。

八、晚自習下課後,任課教師必須待學生全部走完後關閉教室窗户並親自鎖好教室門。

九、未經同意,任何人不準擅自改動設備的連接線,不準擅自移動或拆卸任何多媒體設備,不得擅自將多媒體設備移出電子講台外使用。教室內的多媒體設備一般不得用於召開聚會、娛樂等活動。

十、多媒體要定期清潔、維護設備保證其運行良好,延長其使用壽命。主管領導要做到一週一檢查。

十一、所有人為損壞、非法操作及違禁行為所造成的多媒體設備的損壞或丟失的,學校將責令班級照價賠償,並追究當事人其它責任。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6

為加強政府辦公室車輛管理,保證某地政府領導用車,做好車輛服務工作,經某地政府辦公室研究決定,制定如下車輛管理制度。

(一 )駕駛員每日必須按統一作息時間實行簽到制度,按時上下班,患病或有事需請假,需經辦公室領導批准方可離崗。

(二)駕駛員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到同其他工作人員一樣,除在公開欄通報外按考勤制度扣發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三)駕駛員出車凌晨2點以後收車(某時間),原則上第二天不派車。但第二天必須先報到,經辦公室主任根據情況安排後,再休息。

(四)駕馭員應根據領導及單位用車情況保證隨叫隨到,有病、有事應提前請假。

(五)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不得違章行車,嚴禁酒後駕車,違者扣除下月出車費用。

(六)車輛調派由後勤副主任具體負責。

(七)派車要提前一天安排,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調派車輛,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

(八)出某地車輛原則上輪流調派。

(九)嚴禁公車私用若有特殊情況需向領導説明。

(十)收車後或不出車時,車輛必須停在車庫。

(十一)駕馭員要在休息時間做好車輛的修理、保養,保證車輛調用及時,安全、無隱患。

(十二)駕馭車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保證行駛安全,否則,肇事後視情節予以一定處罰。肇事後除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單位將視情節予以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十三)不得向外借油,如發現私自向外借油、送油,將按5倍價值罰款。

(十四)辦公室財務室每月詳細登記各車輛行車路程、耗油對照數據。

(十五)車上配備的工具一律登記造冊。

(十六)車輛發生故障不能出車時,駕駛員前一天停車後要向派車人員報告,並説明故障原因、程度,提出修理意見,填寫修理審批單,根據審批結果進行修理。

(十七)需修理更換配件時,除緊急情況外,要提前請示辦公室領導,經核實批准後方可更換。

(十八)凡更換50元以上的零配件,在報發票時,必須交回舊件,由後勤副主任簽字報主任審批後方可報銷。如無故不交舊件,不予審批報銷。回收的廢品由後勤主任統一處理。

(十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7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績效考評與發展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企業各部門、各分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臨時工)。

第三條 定義:

績效是員工個人或團隊的工作表現、直接成績、最終效益的統一。

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目標為導向,以工作標準為依據,對員工行為及結果進行測定,並確認員工的工作成就的過程。

第四條 考評原則

公平公正,客觀有效。

第一章 內 容

第五條 職責和權限

l 各級管理人員:負責對直接下屬的考評,參與本部門考評複核會議;

l 部門總監: 負責組織召開本部門考評複核會議,對本部門的考評結果負責;

l 考評小組: 由公司總裁、各部門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和考評主管組成,人力資源&行政部總監擔任組長。負責組織召開考評小組複核會議,對整個公司的考評結果負責,並具有最終考評權;

l 人力資源部:負責考評工作的佈置、實施、培訓和檢查指導,並擁有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

第六條 考評時間和方式:

考評方式 考評時間 適用範圍 內容和形式 備註

統一考評 每半年一次(每年7月和12月) 全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所有員工 按照本制度的規定

月度或季度總結 每月或每季度一次 總部各部門 形式不限 作為統一考評的依據

月度考評 每月一次 分公司 形式不限 作為統一考評的依據,也是分公司績效工資(獎金)發放的依據

注:本制度以下內容中提到的考評,都是指統一考評。

第七條 考評內容和依據:

根據公司宗旨、價值觀和原則,公司將從三個方面考評員工,內容和依據如下:

考評內容 佔總分比例 説明 考評依據

工 作 績 效 80% 公司對員工的考評是以工作結果為導向,側重員工的工作績效。 依據員工“半年度工作目標”,據實評分

紀 律 性 10% 《員工手冊》的規定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流程,是基於公司宗旨、價值觀、原則的員工的行動準則,遵守紀律是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 根據《員工手冊》的規定和月度總結/考評的成績,據實評分

團隊協作精神 10% 團隊協作是公司一直倡導的經營原則和工作作風,團隊協作精神是寶供員工的必備條件。 參考內部客户的評價,據實評分

第八條 考評結果:

(一) 考評等級:考評結果分為5個等級,分別為:

s――總是超過工作目標及期望,並有突出貢獻者;

a――經常超過工作目標及期望;

b――達到工作目標及期望,偶爾能超過目標及期望

c――基本達到工作目標及期望,偶爾不能達到目標及期望

d――經常不能達到工作目標及期望

(二) 等級分配比率:原則上,在同一部門內、同一行政級別中,考評等級的分佈都應符合以下的比例:

s級――佔同部門、同一行政級別的0~5%

a級――佔同部門、同一行政級別的15~20%

b級――佔同部門、同一行政級別的60~65%

c級――佔同部門、同一行政級別的10~15%

d級――佔同部門、同一行政級別的0~5%

(三) 對考評結果的處理原則:

1、 年度總評

(一年兩次考評的彙總成績)決定員工下一考評年度的績效工資:

s級――績效工資上升2個薪級

a級――績效工資上升1個薪級

b級――在公司預算內普調

c級――維持原狀

d級――下浮績效工資1個薪級,並換崗或辭退(連續兩年考評為“d”級的員工將被辭退)

2、 影響年終獎的金額:年度總評成績是計發員工當年年終獎的主要依據,計獎方法另發。

3、 職務變動的參考:根據公司人力規劃和需求狀況,公司將參考員工的績效考評結果,決定員工職務的調配或晉升(考評結果為s、a、b級的員工才具備職務晉升的資格)。

4、 制定培訓計劃的參考:針對員工在考評中發現的不足,為員工設定有針對性的培訓計劃。

5、 為員工制定和修改職業發展計劃提供參考。

第九條 考評流程:

一、 人力資源部制定考評計劃:經人力資源&行政部總監批准後,人力資源部公佈計劃和下發有關表格;

二、 工作總結:首先由員工填寫工作總結,再由直接上司對員工上一考評期間的工作給出綜合評價(見“員工工作總結和發展計劃”的第

一、二項)。

三、 直接上司收集內部客户的反饋意見:

主管及主管以上員工的考評需要提供3~5位主要內部客户(與被考評員工有密切工作關係的崗位人員,其中至少有一位必須是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下屬)的評價。客户的名單由員工本人提出,由直接上司最終確定並通過“內部客户評價反饋徵集表” 收集反饋。

四、 考評:分兩步進行:

(一) 直接上司考評:直接上司和員工一對

一、面對面直接溝通進行,程序如下:

1. 一起回顧員工半年度的工作(工作目標和計劃等的完成情況);

2. 直接上司就考評表的內容逐項考評員工,評定績效等級(這個等級是建議等級,最終成績要待考評小組複核後確定);

3. 員工與直接上司一起制定員工下半年發展計劃(見“員工工作總結和發展計劃”的第

三、

四、五項);

4. 直接上司總結考評情況,重申對員工的綜合評價,但不告知考評等級;

5. 如果員工對直接上司的評價有異議,可以以事實和數據為依據,向上一層上司陳述異議;上一層上司依據實際情況,在比較考評中予以協調。

(二) 比較考評(被考評員工不參與):管理人員召集下屬管理人員,一起對更下一層員工進行全面的、多方位的比較評估,平衡各等級分佈比例,具體如下:

u 總裁召集部門總監考評二級部門經理

u 在同一部門內,部門總監召集二級部門經理考評部門主管級人員;

u 在同一部門內,部門經理召集主管級人員考評普通員工;分公司以此類推。

五、一級部門複核:

1) 總部考評表統一交給部門總監進行彙總(填寫“考評成績單”); 分公司考評表統一交給分公司經理進行彙總,然後把成績單和s、a、d級員工的考評表一併交給營運總監;

2) 部門總監召集二級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召開部門複核會議,審核本部門s、a、d級員工的資格,平衡s、a、d級員工的分佈比例。

3) 部門總監批准簽署複核通過的考評表。

六、 考評小組複核:

1) 一級部門複核後,有關考評資料(總部所有考評表、分公司獲得s、d級的員工的考評表、各部門“考評成績單”)統一交到總部人力資源部,總部人力資源部彙總全公司的考評情況並擬寫考評報告。

2) 總部人力資源部把考評報告和獲得s、d級員工的考評表呈交考評小組;

3) 考評小組召開復核會議,審核獲得s、d級員工的等級資格,平衡等級分佈比例;

4) 考評組長批准簽署複核通過的考評表。

七、 通知考評結果:

考評小組把複核後的“考評成績單”返還給部門總監/分公司經理保存,由其通過員工的直接上司,把結果告訴員工。

八、 備案存檔:

總部人力資源部根據考評小組複核結果,修改考評報告,並把有關考評資料備案存檔

第十條 考評資料的保存:

u 員工工作總結和發展計劃:一式三份,分別交由員工本人、直接上司、總部/分公司人力資源部保存。

u 考評表:總部員工的考評表由總部人力資源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分公司員工的考評表由分公司人力資源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

u 考評成績單:一式兩份,分別由部門總監/分公司經理、總部人力資源部保存;

第二章 考評表及考評説明

第十一條 考評表 :(見附件)

第十二條 考評説明

1、 本制度的考評表用於考評員工上一考評期間(半年)的工作表現。

2、以下是對考評表內容的解釋説明:

序號 內容 定義

1 工作目標 員工上一考評期間(半年)要實現的工作指標

2 分值等級及説明 將成績按優劣進行分等,並對每個等級進行解釋

3 上司評分(p) 上司就每個考評項目給員工的評價分數;

4 權數(i) 上司根據各考評項目的重要性,給各考評項目賦予的係數。

5 項目得分 是上司評分和權數的乘積

6 備註 説明一些需要補充的內容,其中得分為s、a、d級的要列舉至少兩件事例説明

7 總分 是所有項目得分相加得到的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