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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選3篇)

託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託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選3篇)

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確保學生個人財產的有效管理,避免個人財產的丟失和損壞,保證學生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

二、適用範圍

重慶資源與環境保護職業學院學生公寓個人財產的管理。

三、內容

(一)後勤處制定、修改《學生公寓個人財產管理辦法》。

(二)系(部)、輔導員組織學生學習《學生公寓個人財產管理辦法》,教育學生增強安全意識,愛護、正確使用並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產。

(三)綜合管理科宿管工作人員履行學生公寓門衞職責。加強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和檢查,負責值班鑰匙的保管和使用,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和處理。

(四)學生要保管好個人財產。

1.按照使用説明書和公寓管理制度的有關要求使用和保管好個人財產。

2.嚴禁私自配置鑰匙,不得將鑰匙借與無關學生使用。若丟失鑰匙向公寓服務員報告並配合作好換鎖工作。

3.積極消除個人財產不安全隱患並加強安全防護措施。

4.個人財產在學生寢室丟失或被他人損壞要向有關部門報告或自行協商合法處理。

5.節假日,學生本人對個人財產要採取有效保管措施,貴重物品要按規定作好寄存。

6.對正在發生的盜竊、搶劫或其他破壞學生個人財產的行為,學生要採取適當的合理、合法的措施予以制止,及時報告保衞處或其他有關部門。

(五)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其工作職責對學生公寓公物設施進行管理和及時維修,確保學生個人財產安全。執行公務進入學生寢室要愛護並不能隨意使用學生個人財產。

(六)學校有關部門對違反《學生公寓個人財產管理辦法》,影響公寓安全屢教不改的學生應將有關材料報學生處給予相應處理。

託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

根據《關於中國小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學校經研究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1.學校的危險化學品由化學實驗室管理,化學實驗室設危險化學品專櫃進行保管。

2.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實行專人專庫雙鎖管理,保管員應忠於職責,認真細緻,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操作規程,嚴防偷盜、水災、火災等事故發生。

3.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不得離開實驗室且僅限於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準外私人借用,堅決制止危險化學品向外借和流向社會。

4.危險化學品的採購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入庫,管理和使用前後都必須有準確詳細的`記錄,使用後剩餘部分應及時歸還。做到帳物相符。

5.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理,要求管理人員每月清點危險化學品一次,每次清點要有詳細記錄。

託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3

凡在校住宿生都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物。在使用公共財物過程中,屬於自然損壞的要及時報修,人為損壞的要賠償。

一、公共財產損壞賠償的確定

具體區分標準:

(1)由於質量問題或使用年久損壞屬自然損壞;

(2)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屬人為損壞。人為損壞分為過失損壞與故意損壞。

處理原則為:

(1)過失損壞照價賠償;

(2)故意損壞的視情節輕重加2—5倍賠償,並給予紀律處分。

二、賠償責任人的'確定

宿舍室內物品損壞由當事人負責賠償。若當事人不明,由全室人員分攤賠償。損壞公共場所物品的,當事人主動承認的照價賠償,被檢舉揭發或查出的加倍賠償。

三、賠償程序

由宿舍管理人員報修,總務處負責對損壞公共財物進行鑑定,並擬定人為損壞的賠償金額,報學生工作處宿舍管理科備案。賠償通知由學生工作處、總務處聯合發出,學生所在學院負責執行。賠償通知下達之日起,當事學生須在7日之內繳納有關費用,若當事人拒不賠償,給予相應紀律處分並暫緩畢業。

四、賠償及維修費收取

賠償及維修費由院總務處核定,由財務處按實收取。具體賠償金額參照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