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位置:首頁 > 文祕 > 規章制度

無線電管理制度規定(精選3篇)

無線電管理制度規定 篇1

為規範無線電對講機的使用,保證通訊設備傳遞信息暢通,特制定本規定:

無線電管理制度規定(精選3篇)

1、無線電對講機統一由公司註冊無線電代碼,統一使用專用固定的頻率;

2、任何個人不得更改對講機的頻率,平常使用對講機必須用規定的`頻道;

3、管理處的對講機統一登記在管理處資產清單上,由專人定期檢查並記錄;

4、對講機由專人使用,並記錄編號,使用人不得隨意借給他人;

5、持對講機統一用左手持對講通話,禁止用手抓對講天線或提對講機;

6、使用對講機要注意愛護,嚴格按照損傷流程使用,使用過程中,避免雨淋、摔碰,人為損壞要負維修責任;

7、保持對講機外表清潔衞生,避免灰塵進入機內;

8、保證對講機電力正常,及時更換對講電池;

9、對講機使用出現故障問題,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拆除配件,須及時上報責任人,由專門產商負責修復;

10、使用對講注意禮貌用語,注意音量控制,深夜時或進入辦公區域、業主家要調低音量;

11、嚴禁使用對講機談與工作無關的話題,工作需要通話時要簡明扼要,通話結束須説“完畢”;

12、緊急情況呼叫下,其他非緊急情況使用的對講要暫停呼叫,不得佔頻、搶頻。

無線電管理制度規定 篇2

1、丙酮、鹽酸必須專用倉庫存放,嚴禁與食品、生活用品或其他物品存放一處。庫內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2、庫房內要保持乾燥通風,物品碼放整齊,取用方便。

3、庫房內消防設施要安全有效,庫房管理員要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4、進入化學品庫房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接觸丙酮、鹽酸時,應根據情況使用適當的防護用品。

5、丙酮、鹽酸庫必須與食堂、宿舍、火源保持一定距離。通風要良好。

6、丙酮、鹽酸庫實行雙人雙鎖,鑰匙由專人保管。丙酮、鹽酸出、入庫時應兩人一起到場。

7、倉庫保管人員必須具備丙酮、鹽酸的安全管理、防護等專業知識。

8、收存和發放丙酮、鹽酸,必須建立嚴格的收發登記、清點、檢查制度。每次領用、發放數量不得超過50kg。

9、盛裝丙酮、鹽酸的空瓶等容器,應及時回收,統一處理。

10、配製稀釋鹽酸時,只許緩緩將酸倒入水中,嚴禁將水傾入酸液中。

11、運送、裝卸時要安放平穩,防止衝撞,動作應緩慢,防止容器震壞,液體濺出,損害人身和衣物。

12、萬一液體濺到人身,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

無線電管理制度規定 篇3

為進一步加強幹部管理力度,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社區工作人員形象,保證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結合我社區實際,特制定以下幹部管理制度。望所有幹部職工嚴格遵照執行。

考勤制度:

一、遲到、早退及有關事項的規定

1、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內扣工資10元,半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扣50元。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兩天工資(日工資計算:月基本工資除以二十二個工作日),連續曠工15天或年累計30天,將按國家公務員條例予以辭退。

2、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未經領導批准擅自離崗者,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處罰(50-100元)。

3、請假程序:因病因事請假者,必須提前請假。請假半天以上者必須出具請假條,先由辦公室主任簽署意見,後經領導批准持請假條在辦公室備案。遇有特殊意外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可通過電話向分管領導請假,不得由其他工作人員代話。

4、准假權限範圍:警務室工作人員請假由警務室警長批准,請假半天以上2天以內由警長批准後;告知社區主管領導。社區工作人員請假半天者由辦公室主任批准,請假半天以上2天以內由主要領導簽字批准。

5、社區工作人員必須按時值班,值班時發生遲到、早退、不到崗的現象,嚴格按工作時間考勤執行。

6、社區考勤一月一彙總。全體工作人員每月考勤彙總後,在社區範圍內通報。因遲到、早退、曠工、擅自離崗發生的罰款,應以現金的方式三天內交到辦公室。

二、病事假管理規定: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事假管理的暫行規定》結合我社區實際情況,規定如下:

(一)病假

1、工作人員因病必須治療的,憑指定醫院醫師證明,向單位主管領導申請病假。病假到期後,持醫院發票報辦公室銷假。

2、長期休病假的,要定期出具醫院證明。

3、凡弄虛作假取得休病假的,一經查明,除按曠工處理外,須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

(二)事假

1、工作人員處理私事主要利用節假日和公休時間,如須佔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准後,按事假處理。

2、事假每人每月不超過2天。每月事假累計超過兩天者,每超一天扣50元。

3、單位幹部職工參加函大、業大等類學習,需脱產上課的,持授課通知單在辦公室備案,按照休假第3條執行。

(三)休假

根據自治區人事廳關於轉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如下:

1、參加工作滿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每年休假十天。

2、工作滿二十年以上的職工,每年休假十四天。

3、病假年累計超過兩個月,事假年累計超過二十天的,不再享受當年休假,因公負傷住院治療期不影響當年休假安排,意外受傷的視條件狀況給予處理。

(四)婚假、喪假、產假的管理

1、職工初婚,按法定年齡結婚(漢男青年滿23歲,女年滿21歲;少數民族男滿21歲、女滿19歲)婚假3天。職工初婚屬於晚婚的(漢男青年滿25歲,女年滿23歲;少數民族男滿23歲、女滿21歲),再增加婚假

20天。

2、喪假3天(指直系親屬,旁系親屬按事假對待)超假需另行請事假。

3、產假90天。初婚晚育120天,哺乳期享受每天1小時哺乳時間(哺乳期為10個月)。居委會工作人員按時在考勤人員處報到。

4、實施計生手術者按國家規定執行。

(五)年底考核和評優的規定

1、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六個月,不能參加年度考核。

2、病假年累計超過24天,事假年累計超過24天者,不參加年底評先選優。

(六)其它未列明事項,按有關文件法規規定執行。

綜合制度

(一)南社區工作人員行為規範

1、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內一律掛牌上崗,着裝整齊,不得穿奇裝異服或拖鞋上崗,警務室工作人員、社區保安一律穿着制服。

2、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語,熱情接待辦事羣眾。

3、廉潔自律,不以權謀私。認真遵守本單位各項規章制度

4、維護民族團結,樹立“三個離不開”的思想。正確處理工作中產生的矛盾,不造謠,不搬弄是非。

5、塑造自身形象,嚴禁酒後上崗。(酒後上崗者罰款100元。)

6、工作責任心強,提高辦事效率,改進工作作風。

7、營造良好的辦公環境。辦公場所禁止大聲喧譁,擾亂辦公秩序;禁止在辦公室吃零食。

8、工作中講大局,講協調,維護整體利益,不搞小集團利益。

9、服從組織分配,不消極怠工。

10、認真學習,勤奮工作,比業績,比貢獻。

(二)服務崗位責任制

為進一步完善辦事處各部門崗位責任制,將優質服務納入日常工作,

結合辦事處已有崗位責任,進一步完善如下:

1、工作中,嚴禁利用手中的權力吃拿卡要,或互相推諉扯皮。

2、認真提高工作效率。熱情接待羣眾。推行首問責任制,對前來辦事的羣眾詢問時,要耐心解答,詳細講解,保證讓羣眾滿意而歸。

3、社區領導要督促好工作人員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認真學習,勤奮工作。

4、工作中發生辦事拖拉,與羣眾爭吵,服務態度不好等現象,將視情節輕重採取批評教育、警告、辭退等措施。

(三)工作人員離崗,脱崗管理辦法

為認真加強和改善社區工作作風建設,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羣眾滿意,特制定工作人員離崗脱崗管理辦法。

1、社區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本單位考勤制度,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工作期間嚴守八小時工作制,不得隨意離崗,脱崗。

2、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對前來辦事羣眾不得刁難,推諉扯皮。對因離崗脱崗造成的社區辦事效率低下,讓羣眾久等現象要嚴肅處理。

3、對擅自離崗脱崗1小時以內的人進行批評教育,離崗脱崗1小時以上不滿2小時者,給予警告。

4、對離崗脱崗2小時,按曠工半天論處,並責令做出書面檢查。

5、對因離崗脱崗造成工作延誤,產生不良後果的,除責令在社區會議上做檢查外,將嚴肅追究責任。

6、社區考勤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對工作人員離崗脱崗現象如實彙報不得隱瞞,如發現互相包庇者,一經查實,責令在社區會議上做出檢查,並追究相關責任。

7、社區主要領導不定時對工作人員在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格落實本工作制度內容。

綜合管理制度

1、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內掛牌上崗,着裝整齊。一次未掛牌罰款10

元;穿奇裝異服或拖鞋上崗者,一次罰款30元,並責令立即整改。

2、上崗期間,不準在辦公室吃零食,不得干與工作無關的雜活、私活,發現一次扣20元。

3、保持辦公場所的秩序和嚴肅性,禁止大聲喧譁。維護辦公場所的清潔衞生,辦公室衞生差,雜亂無章的,一次扣辦公室每位工作人員20元。

4、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義務勞動,無故不參加者按曠工論處,並在社區會議上進行通報。

5、工作中堅持文明用語,熱情接待,與辦事羣眾發生口角吵鬧者,不論對錯,一次扣50元。

6、工作中不得隨意離崗脱崗,一經發現嚴格按離崗脱崗管理辦法執行。

7、工作人員不得無故串崗,發現一次扣20元。

8、工作責任心不強,消極怠工,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大會檢查、停職待崗處理。

9、不服工作安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態度不端正,對本職業務心中無數,工作中造成失誤的,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大會檢查、停職待崗、辭退直至開除的處理。

10、嚴禁酒後上崗,發現酒後上崗者責令立即停止工作,並按曠工論處。酒後上崗並尋釁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予以停職待崗直至開除公職的處理。

11、愛護公共財物,損壞照價賠償。如發現將公共財物佔為私有者,一經查實,除原物退回外,同時予以紀律處分。

12、維護團結,正確處理工作中產生的矛盾,發現有人為製造工作障礙,造謠生事,搬弄是非,影響工作者,除責令在幹部大會上做出檢查外,將嚴肅處理。維護民族團結,對蓄意破壞民族團結,製造事端者,予以警告、停職待崗直至除名的處理,同時報上級部門備案。

13、維護集體榮譽和本單位榮譽。八小時之外發生酗酒滋事、打架鬥毆等影響本單位聲譽的事,一經查實,處罰200元,責令在社區會議上做

出檢查,同時視情節輕重以予通報批評、停職待崗、紀律處分。

14、最差工作人員的處理辦法:

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誤,不服從分配,無責任心,工作無成績,工作中出工不出力或思想政治業務水平、服務態度不能適應工作需要者,由社區領導、負責人對其做出鑑定結論,予以通報批評、大會檢查、停職待崗、辭退直至開除的處理。

15、領導幹部不得有特權思想,要帶頭遵守本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如發現以權謀私,打擊報復的行為,由單位做出鑑定結論,上報上級組織部門和紀檢部門。

16、補充説明:

1、工作人員待崗期間工資一律停發。

2、對違反本辦法第1-7條的,視為輕微過失,取消本人當月獎勵(月獎勵計算:年度考核獎勵工資除以十二個月)。

3、對違反本辦法第8、9、10、11、13條,情節輕微的視為一般過失。取消本人本季度獎勵,不參與年終評先選優。

4、對違反本辦法第8、9、10、13條,情節較重的,視為重大過失,取消本人全年獎勵,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5、對違反本辦法第11、12、13條,情節嚴重的,視為特大過失。

霍爾果斯口岸X居委會

20xx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