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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保管使用制度(精選3篇)

公章保管使用制度 篇1

第一條為規小區業委會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錯用、濫用、盜用,特制定本章程。

公章保管使用制度(精選3篇)

第二條業委會公章必須按本章程嚴格管理,嚴禁違章使用。

第三條業委會公章由業委會委派專人保管,主任、副主任不能直接保管公章,設立公章使用登記冊,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業主委員會祕書應該對所有蓋章文件進行編號存檔,分為公告類和知會類兩種。公告類文件以“幸福人家小區業委會[20xx]公告第某號)”進行編號,知會類以“(幸福人家小區業委會知會第某號)”進行編號。隨時供業主查核。

第四條專人保管、使用時由業委會半數以上委員討論通過並實行使用登記制度。

第五條業主大會、業委會對外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時使用公章的,必須由全體業委會委員議事表決通過,超出議事規則規定權限的`還須經業主大會批准,並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例如業委會代表全體業主對外聘用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物業合同、針對物業維修基金的申請使用和支出對外簽署的報告、協議等。諸如經全體業委會委員討論通過的向全體業主公示的通告、對外同政府相關部門、物業管理公司進行諮詢、協商的往來函件等不涉及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必須經業委會會議批准,並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六條嚴格控制開具蓋有公章的空白介紹信,因業務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須開具者,必須經業委會半數以上委員討論通過,並籤領備案。領用人返回後,必須報告使用情況進行核銷。未使用的空白介紹信一律交回。隱瞞不交回者,對其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承擔。

第七條嚴禁將公章隨意扔放,無人看管;嚴禁任何人隨身攜帶公章外出辦事,遇特殊情況需經業委會會議批准方可帶出。

第八條公章保管人對公章必須妥善保管,防止公章丟失、被盜和被盜用。如發現上述情況必須立即報告業委會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九條違反公章保管、使用規定,視情節和後果追究責任人的相關責任;情節嚴重者,提請業主大會取消業委會成員資格;如已經給業委會、業主大會造成損失必須全額賠償,否則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公章保管使用制度 篇2

一、公章管理制度

1、公章由學校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記,要由使用人(或經辦人)簽字,經校長批准後方可使用。

2、以學校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文件、資料、報表等,經校長審閲批准後方可加蓋公章並嚴格登記手續。

3、學校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時由校長指定人代管,雙方做好交接手續。4、學校員工因取款、取物、掛失、駕駛員辦證等,需用單位介紹信,由校長批准並嚴格登記手續。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要求在空白書面上加蓋公章。

6、凡私蓋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任何部門、人員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違反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印章保管人負責;發生遺失,應及時報告處理。2、凡在授權範圍內洽談的合同,經校長同意方可成立。經校長審核、簽字後,在財務部蓋章,並嚴格按照登記手續進行登記備案。

3、未經校長批准或空白合同上不得加蓋合同專用章,否則由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4、凡私蓋合同專用章或利用合同專用章營私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財務專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財務負責人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

2、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給銀行出納員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財務需要用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項需用必須經過財務負責人報請學校經校長批准後方可使用並嚴格登記手續。凡私蓋章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在空白書面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

四、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使用管理制度

1、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由出納員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

2、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只有在現金、銀行、轉帳收訖或付訖時使用。

3、不得在空白書面上加蓋現金、銀行收(付)訖章,一經發現,嚴厲懲處並承擔經濟損失。

五、發票專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發票專用章由財務人員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發票專用章用於加蓋通用機打發票。

公章保管責任書

一、保管人(責任人):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部

二、被保管章全稱:______________

三、保管時間:自20_年月日起至:20_年月日止;無限期至交回日止。

四、保管人責任:

1、嚴格執行《公章使用管理規定》。在固定地點保存。採取必要措施對公章進行妥善保管。防止出現公章丟失、損毀、被盜、不當使用等情況或事件的發生。

2、用章前,要取得有關領導的批准。批准人在《公章使用管理規定》中已明示。

3、用章中,由保管人加蓋,並在《公章登記簿》上進行登記;保管人須全過程在場。

4、用章後,須及時收回存放處。所用章文件,應留複印件一份。因蓋章有誤而造成的作廢文稿須立即銷燬。

5、本責任書與保管人保管公章期間同時生效和廢止。

公章保管人:______

20_年___月___日

公章保管使用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印章包括“有限公司”中文、中英文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簽字章。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公文、便函、介紹信、證件、證書、統計報表及對外簽署的合同、協議等。

第四條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印章使用管理規定,凡不符合本辦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第二章印章的使用及管理

第五條印章的使用

(一)以名義發出的公文,須經領導簽發批准的文件原稿用印。

(二)發文的附件(如各類業務報表等)憑發文並按該文中限定發給附件的單位、數量用印。

(三)各部門用印,應按規定辦理用印手續。

各國內企業用印,需經總經理辦公室批准,按規定辦理用印手續。

原則上不準外單位人員到總經理辦公室直辦用印。

(四)辦理使用印章的事項,須由經辦人認真填寫《用印審批單》(見附件),寫明用印單位、用印時間、用印文別、發往單位、事由及印別等,審批單經領導審核批准,經辦人簽字後用印。

(五)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期間,原則上不使用法定代表人名章、簽字章,所需簽署文件一律送法定代表人簽字。

若確需蓋法定代表人名章、簽字章的,應經法定代表人批准。

在法定代表人出差期間,應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人請示法定代表人同意,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領導在《用印審批單》上簽字批准後方可蓋法定代表人名章、簽字章。

(六)經辦人用印時須將《用印審批單》一聯交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收存,並在用印登記本上登記、簽字。

(七)印章應由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直接用印。

(八)各部門借用印章到公司外用印時,必須由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隨同監印,並於當天下午4:30以前將印章歸還。

若不能按時歸還,經辦人員須向主辦部門領導報告,並同印章專管人員一起向總經理辦公室領導報告,同時寫出簡要書面説明,按總經理辦公室領導批示辦理。

(九)鋼印主要用於加蓋工作證、退休證或經主管部門批准印發的其它證件。

(十)印別及蓋章位置要準確、恰當,印跡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稱與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印章除外),不漏蓋、不多蓋。

(十一)介紹信、證明信如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間縫處一併加蓋印章。

(十二)不得在空白介紹信、空白便函、空白證件上用印。

如有特殊情況用印,須經領導批准。

第六條印章的管理

(一)法定代表人簽字章由總經理辦公室主要負責人掌管,其它印章由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掌管,並實行用印登記制度。

(二)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每天下班前應檢查印章是否齊全,並將印章鎖進鐵櫃內,妥為保管,不得將印章存放在辦公桌內。

第二天上班後,應首先檢查所保管印章鐵櫃有無異樣,若發現意外情況應立即報告總經理辦公室領導和保安部門。

工作時間印章掌管人員因外出不在崗位時,應將印章妥善保管。

(三)印章專管人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總經理辦公室領導應指定他人代管,專管人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時的注意事項。

專管人員正常上班後,代管人員應向專管人員交接工作,登記管印的起止日期,實行管印人員登記備案制,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交接工作時,應嚴格辦理交接手續,登記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類別及數量。

交接人員簽字,總經理辦公室領導簽字認可後備存。

(四)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調離或因各種原因離崗時,總經理辦公室領導應指定他人管理印章,並及時辦理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項。

(五)因機構變動需刻制新印章時,須憑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成立新機構的文件;更換舊印章須憑舊印章原樣,向總經理辦公室申請,經領導同意後,由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到公安局辦理刻章事宜。

新印章刻制後,各部門在領取新印章時,要認真進行登記,註明簽收人姓名、日期以及啟用新印章、作廢舊印章的年月日,並將舊印章一併交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由其登記造冊,統一交歸檔案資料室,按規定妥善保管。

第七條印章專管人員要堅持原則,遵守保密規定,嚴格照章用印。

第八條未按批准權限用印或用印件內容有誤的,印章專管人員不予用印;經辦人拒絕專管人員審核用印內容的,專管人員可拒絕用印,或報告領導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九條各部門印章的保管、使用,應當參照印章使用管理規定執行。

各國內企業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單位印章使用管理辦法。

第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