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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置税新規定

細則1.68W

購置税是指由税務機關征收的購置税制設置範圍內相關財物的行為和財產徵收的税收。下文是關於購置税的最新消息,歡迎閲讀!

車輛購置税新規定
車輛購置税

車輛購置税是對在我國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税,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現行車輛購置税法的基本規範,是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税暫行條例》。車輛購置税的納税人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税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税範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税率為10%,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税額=計税價格×税率。

自用車税率計算:計税價格=(購買應税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價外費用)×10% ,其中計税價格不含增值税

進口車税率計算:計税價格=(關税完税價+關税+消費税)×10%

車輛購置税價格調整

要培育汽車消費市場,從20xx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徵收車輛購置税。國務院温家寶20xx年1月14號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汽車產業和鋼鐵產業調整振興規劃。

會議強調,加快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必須實施積極的消費政策,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需求,以結構調整為主線,推進企業聯合重組,以新能源汽車為突破口,加強自主創新,形成新的競爭優勢。

從20xx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國家安排50億元,對農民報廢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換購輕型載貨車以及購買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車,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增加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並清理取消限購汽車的不合理規定。

今後三年,中央安排100億元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技術創新、新能源汽車發展等;實施新能源汽車戰略。中央安排補貼資金,支持節能和新能源汽車在大中城市示範推廣。此外,支持生產企業發展自主品牌,發展現代汽車服務業,完善汽車消費信貸。

20xx年汽車購置税政策已經於20xx年12月9日出台。根據20xx年12月9日,温召開的會議瞭解到汽車購置税將延續到20xx年12月31日。政策內容是:1.6升以下按7.5%徵收,1.6升以上按10%徵收。

20xx年12月15日,財政部網站公佈了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購置税新政,20xx年按7.5%的税率徵收,20xx年起恢復至按10%的法定税率徵收。新規的發佈,意味着小排量汽車購置税按5%徵收的優惠到今年12月31日就截止了,20xx年買車的市民需要多繳2.5%的購置税。

車輛購置税補辦手續

所需手續

車輛購置税完税證發生丟失,納税人須持《機動車行駛證》向原發證税務機關申請補發,並填寫《換(補)車輛購置税完税明申請表》。補發時,如屬個人,應親自辦理,不可代辦;如屬單位,須在申請表上蓋章,經辦人提供身份證及複印件,在申請表上簽名。

購置税本補辦

1、出具需補證車輛的行駕證原件及複印件或機動車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車主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查詢並領取“車購税換補證申請表”。

2、在《中國税務報》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税務局指定的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填寫《換(補)車輛購置税完税證明申請表》。

3、見報後,持“換補證申請表”、車輛行駛證及複印件或機動車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車主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到車購税過户補證窗口辦理辦理補證手續。

標籤:購置税 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