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位置:首頁 > 條據 > 借條

借貸合同範文3篇

借條2.08W

抵押借貸合同,是指出借人同借用人之間達成的以借用人或第三人的財產為歸還借貸物擔保的借貸合同。本文是借貸合同的範文,僅供參考。

借貸合同範文3篇

借貸合同範文一: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乙方因甲方借款,丙方願意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則與甲方無關。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乙方指定的收款帳户為:

開户銀行:

賬户名稱:

賬號: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以甲方實際出借

款項之日起算,乙方應另行出具收條)至 年 月 日止,逾期未還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交給乙方。

甲方指定的還款賬户為:

開户銀行:

賬户名稱:

賬號: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 ,利息按月結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付息,則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額的每月萬分之八加收違約金。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願用 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丙方自願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為自乙方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保證擔保範圍包括借款本金、逾期還款的

違約金或賠償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八、逾期還款的處理:

乙方如逾期還款,除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支出之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外,還應按如下方式賠償甲方損失:逾期還款期限在30日以內的部分,按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2‰)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超過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點五(2.5‰)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

前款約定的損失賠償比例,系各方綜合各種因素確定。在主張該違約金時,甲方無須對其損失另行舉證,同時雙方均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調整請求權。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採用書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預留的地址發送,如有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書面通知以發送之日起三日屆滿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

連帶保證人:

簽訂約日期: 年 月 日

借貸合同範文二:

甲方(出借人):

住址:,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乙方(借款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借貸產生的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約定如下:

一、乙方因個人資金週轉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 ),甲方同意出借。乙方保證借款的用途合法。

二、約定借款期間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將出借

款項全部以現金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在核對借款數額無誤後應出具借條作為借款憑據。

如甲方實際出借日期與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出借日期不一

致的,以實際借款之日作為借款起始日,借款期間不變,借款期限屆滿日也相應調整。

四、借款期間內,乙方應按年利率百分之八(8%)的標準

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期限為每個合同年度起始之日6個月內,乙方應不遲於此期限將應付利息一次性支付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至甲方指定賬户。乙方可以提前支付利息。

五、乙方應於借款期限屆滿之日將全部借款歸還甲方。 如乙方通過銀行還款,則相應的銀行記錄為甲方收到還款和利息之憑據,甲方不再另行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據。如乙方通過現金還款付息的,甲方在核對還款數額無誤後應出具收條作為還款憑據。

六、甲方指定收取還款的銀行賬户為:

户名: 開户銀行: 賬號:

七、乙方提前還款的,仍應按約定的借款期間支付利息。

八、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由合肥仲裁委員會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且甲方實際出借款項之時起生效。雙方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以上內容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為充分協商後達成的一致結果,非格式條款。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借貸合同範文三:

( ) 借字第 號

借款人(全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 住所: ____ , 電話: ,開户銀行及賬號: 。 貸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2、借款用途: ,

3、借款期限: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項下借款月利率為 ‰。

(2)在貸款期限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的下一個週期首月的借款對應日起,貸款人按調整後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基準利率調整日與借款發放日或週期首月的借款對應日為同一日的,自基準利率調整日起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利率。無借款對應日的,該月最後一日視為借款對應日。

(3)在貸款期限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下調,仍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執行。

5、 結息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________(月/季/利隨本清)結息,結息日為每月的20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當日付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日利率=月利率/30)。

第二條 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並辦妥相關手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或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本合同項下借款有保證擔保的,保證合同已簽訂生效且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第三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瞭解借款人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借款人出現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四條第6、7、9項列示的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不利行為或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3、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於歸還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收取債權的費用。

4、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違約行為通過電台、電視台、報紙等各類媒體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5、依據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四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按時歸還借款本息。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1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3、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擠佔、挪用借款。

4、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並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5、借款人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合作)、設立子公司、資產轉讓(出租、出借、贈與、轉移)、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行為,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6、借款人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7、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貸款人並徵得貸款人同意。

8、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9、借款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範圍變更等事項,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10、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申請或被申請破產以及

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押物、質押權利價值減損,借款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並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1、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但不限於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拍賣、登記、保管、鑑定、公證、訴訟等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的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實際使用借款期限和約定利率計收利息。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本金的,貸款人除了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外,另從貸款發放日起至實際貸款結清日為止,按天計算並加收本合同項下利率的 (大寫)倍違約金。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外,另從貸款發放日起至實際貸款結清日為止,按天計算並加收本合同項下利率的 (大寫)倍違約金,並提前收回貸款。

4、對借款人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利率及逾期天數計收復利,另收取未支付利息金額的本合同項下利率的______(大寫)倍,作為違約金。

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採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7、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任一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義務,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採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8、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若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還款,且未就展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的,借款人構成違約,則貸款人有權上傳借款人違約信息至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備案。

2 、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擔保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二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

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簽章): 貸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章):

標籤:範文 借貸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