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協議書(精選14篇)
合夥協議書 篇1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籤(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籤或蓋章)
合夥人:__×(籤或蓋章)
合夥人:__×(籤或蓋章)
×年×月×日
合夥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甲方____先生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户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户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户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業信譽或客户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合夥協議書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合夥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的組織和行為,維護事務所、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師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全體合夥人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根據財政部《合夥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及審批試行辦法》,事務所由_________等_________人合夥設立。
第三條 事務所中文名稱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事務所經_________(批准機關和批准文件名稱)批准,依法在_________(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其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遵守職業道德,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和註冊會計協會的監督。事務所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事務所的性質為合夥事務所。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六條 經批准設立的事務所即是註冊會計師協會的團體會員,按規定享有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七條 事務所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注:不少於20年),自事務所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事務所經營期限屆滿未向審批機關申請終止經營視同延長經營期限。
第八條 事務所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設立分支機構,並按協議規定的程序表決通過後,向政府部門辦理報批和登記手續。
第二章 事務所的宗旨、目標和經營範圍
第九條 事務所的宗旨:適應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充分發揮註冊會計師在經濟活動中的鑑證和服務作用,恪守獨立、客觀、公正原則,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投資者合法權益。
第十條 事務所的經營目標是,在政府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的領導下,將事務所發展為具有一定規模和較高執業水平的合夥事務所,為社會經濟發展作貢獻。
第十一條 事務所的經營範圍是(注:事務所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填寫)
(一)審計業務:包括審查會計報表;驗證資本;辦理企業合併、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的有關的報告;基建預決算審計;工程造價諮詢、招投標代理;其他審計業務。
(二)諮產評估:企業整體評估;單項評估包括:房地產、機器設備、流動資產、無形資產等;資產評估諮詢服務。(由事務所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三)税務代理:_________(由事務所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四)工程造價諮詢、工程預算、招投標代理;(由事務所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五)會計諮詢、會計服務業務:包括會計管理諮詢;設計會計制度;擔任非鑑證客户會計顧問;為非鑑證客户代理記帳;項目可行性研究和項目評價;其他會計諮詢、會計服務業務(包括培訓財會人員、會計帳冊憑證、會計電算化軟硬件用品的銷售等)。
合夥協議書 篇4
甲方__縣__樓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住所地:__縣人民中路。
法定代表人郭__,公司執行董事。
乙方
為搞好甲方經營管理,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甲方聘任乙方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甲方股東會同意,甲方聘任乙方為甲方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二、經營目標
乙方經營管理,必須完成下列經營目標:
(一)總體目標
每年實現利潤80萬元,今後年度每年遞增10萬元,利潤任務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兑現。
(二)分類目標
1、客房部(含培訓中心)30萬元/年;
2、餐飲部(含茶座)40萬元/年;
3、桑拿部5萬元/年;
4、水電部5萬元/年。
三、乙方報酬
乙方報酬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和利潤分紅四部分組成,計算方法為:
報酬=基本工資 崗位工資 效益工資 紅利。
基本工資每月200元,崗位工資每月400元,效益工資按照當月每萬元營業利潤獎勵元計算,上述三部分當月考核兑現;紅利按照公司進行年度分配、提取後的淨利潤10%計算,逐月考核,年底決算後兑現。
四、乙方權力
總經理對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負責,享有下列權力:
(一)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獲取經營管理報酬;
(二)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並向執行董事和股東會報告工作;
(三)組織實施股東會和執行董事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五)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訂公司的具體規章;
(七)提請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門經理、財務負責人;
(八)聘任或者解聘除由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
(九)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
(十一)批准單筆200元以下費用;
(十二)執行董事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五、乙方職責
1、對完成公司整體經營目標負總責;
2、全面執行股東會和執行董事作出的各種決議;
3、擬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各項內部管理方案報股東會同意後監督實施;
4、協調公司的各種外部事務,創造良好發展環境;
5、按月向執行董事和股東會報告公司經營情況,接受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質詢並作出解釋;
6、接受公司執行董事、監事和股東會對公司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7、做好公司工商、税務等各種證照的辦理、年檢等工作;
8、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執行董事和股東會確定的其他職責。
六、乙方禁止性行為
1、不得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2、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與自己或者自己的近親屬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3、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4、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存儲;
5、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6、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乙方完成經營目標,甲方未按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報酬的,按照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執行股東會及執行董事作出的各種決議不力或者拒不執行的,由股東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或者解聘處理。
2、對公司經營目標負總責,未完成經營目標的,按照比例扣減應得紅利,同時由股東會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決定。
3、對公司安全保衞負總責,因安全保衞工作不力造成公司損失的,由股東會給予罰款、扣薪、責令賠償損失直至解聘的處理。
4、從事本合同約定禁止性行為,賠償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股東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直至解聘的處理。
八、本合同聘任期限為一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甲方未提出解聘乙方的,本合同按照原條件延長一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內容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縣__樓餐飲服務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二○○_年月日
合夥協議書 篇5
合夥人: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2..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人的出資為個人所有,至時應予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割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 合夥債務應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及出資的轉讓
1. 入夥:
⑴須承認本合同
⑵須經本合同人同意
⑶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 退夥:
⑴需要有正當理由才能退夥
⑵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⑶退夥須提前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
⑷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方式結算。 ⑸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 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⑴對外開展業務
⑵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⑶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⑷支付合夥債務。
2.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⑴參與合夥事務的管理。
⑵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⑶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⑷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⑴合夥期屆滿;
⑵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⑶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⑷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⑸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 合夥人:______
___年____月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6
甲方: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丙方: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特色烤豬蹄商鋪 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商鋪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商鋪名為:___暫定名)
經營場所位於:___區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主要為 ____ ,範圍包括 _____ 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現有經營中商鋪代資 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的百分之___(___%); 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___(___%);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年 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三方確認的個人銀行卡上,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__ 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所持股權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間分工
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營運和內部員工管理
乙方負責,各類財務管理,賬務登記和管理
丙方負責,產品策劃構思和日常監督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
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叁份,合作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7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服裝設計合作,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第一條:合作內容
1、乙方根據甲方提出的要求和規格進行服裝產品的設計。
2、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提出設計要求,包括服裝的用途、着裝人員的工作環境、工作特點。
3、結合甲方的主要要求,乙方進行設計。必要時,乙方可要求進行實地情況調查,甲方應予以配合。
4、乙方於甲方提出設計具體要求後______日內提交設計方案,包括同類服裝的介紹、對本項目的設計傾向、風格建議、設計初稿。
第二條:設計費用
1、本協議總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元。
2、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支付協議總金額的______%作為定金,即人民幣______元。剩餘費用______%,即人民幣______元;於甲方收到紙版、樣衣之同時支付。
第三條:合作時間
雙方的合作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雙方責任
1、甲方應及時履行己方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提出有關設計的具體要求、安排乙方實地調查、反饋修改意見、支付設計費用等等。因甲方未履行義務將影響乙方設計工作的開展,乙方有權暫停設計工作,並順延提交設計成果的時間。
2、如甲方單方面解除協議,甲方應按乙方在協議解除時已完成之設計工作(包括階段性工作,以及階段內的局部工作),支付乙方相應的設計費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遲於協議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每日按應支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遲於協議約定的期限交付設計作品的,每日按總價款的萬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一方違反其義務、承諾和保證,則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以及另一方為保護其合法權益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和訴訟費,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爭議解決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本着友好互惠態度進行協商補充解決。
3、任何一方如更改項目聯繫人、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應提前______天通知另一方。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本合同為合作經營合同,甲方負責提供場地和足浴服務的所有用品,乙方提足浴供服務人員。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和工作要求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 乙方工作人員應熟悉人體穴位作用及按摩功用,熟悉人體各部位的按摩手法,具有兩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國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四)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要求,搞好本工作場所的所有衞生,並做到以下幾點:
1、注意保持個人衞生,工作服清潔平整,佩帶胸卡上崗;
2、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儀態,不依不靠,手不插兜,行走輕穩;
3、工作時間禁止閒逛、嘻戲打鬧、聊天、吃東西、吸煙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崗前不得喝酒,吃有刺激性氣味的食物;工作中不得外出、串崗、下班後更換服裝離崗,無故不得逗留;
5、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不得無故缺勤;
6、工作時間不得撥打電話及接聽電話,不得接待親友會客;
7、使用禮貌用語,態度熱情,注意禮讓;操作時如需配合,要徵得對方同意後方可;
8、如需進入房間工作,先敲門並報明身份,徵得同意後,方可進入,開關門要輕;9、不得對客人指手劃腳,品評議論;有問題及時報告上級,不得與任何人發生爭執,吵鬧;
10、嚴格按規定程序及標準服務,嚴禁簡化程序,偷工減料;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足療按摩部門從事足療按摩服務崗位工作。
(二)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保證顧客滿意。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帝豪商務會所,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時間。
根據工作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
(四)休假根據工作需要隨機安排。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勞動報酬
勞動報酬實行績效分成工資制,甲方提供服務場所及足浴服務的所有用品,按足浴服務收入的 作為乙方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七條、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無故脱崗、跑崗、睡崗和服務瑕疵造成客户流失,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篇二:足療店內部合作協議
合夥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三方一致同意用出資總額_________的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各共同投資人將各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甲方、乙方、丙方作為共同投資人身份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甲乙丙三方投資人有權相互檢查各自所負責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當三方中一方或兩方不再參加公司日程事務的管理時,從事公司管理的一方或兩方有義務向不再參加公司管理的兩方或一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乙丙三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任何一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某一方或兩方執行共同投資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投票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任何一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任何一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姓 名: 性 別: ,年 齡: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繫電話::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姓 名: 性 別: ,年 齡: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繫電話::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注:此款關於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組織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組織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組織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組織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單位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組織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整機)、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組織名稱繼續經營原組織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組織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協議書 篇11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項目名稱及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出資金額、方式。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投資額50%。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投資額50%。
(二)雙方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人民幣共___元,大寫。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雙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各人按50%比例承擔。
第四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夥人同意;承認本夥協議,並簽署合夥人共同擬定的合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①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②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 合夥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2)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六條 合夥的終止清算。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解散後應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3)清算時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雙方各按50%比例承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為無效,可按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損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夥從事“神木縣浩宇超市,”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雙方同意信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超市合夥協議書
。
第二條:合夥名稱:神木縣浩宇超市 經營地址:神木縣東興街南段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煙酒副食、日用百貨、預包裝食品零售。
第四條:合夥期限暫定五年,自本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各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提前終止合夥或者延長合夥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夥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 神木縣浩宇超市總投資肆佰萬元(¥4000000.00元)。
2、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叁佰貳拾萬元(¥320__00.00),佔總投資總額的80%。
3、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捌拾萬元(¥800000.00)。乙佔投資總額的20%。
4、 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
5、 本合夥出資甲方佔投資總額的80%,乙方佔投資總額的20%,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6、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夥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 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夥負責人,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
資料共享平台,客户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並享有每月1500元的工資待遇。
2、乙方享有對財物賬日的監管權利,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1000元額度(500元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定期對賬),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扣除店裏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税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預支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上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
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在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其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人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13
合夥人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定、互利的原則,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合夥人以自願為原則,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優勢和能力,創造一個行業,把合夥人自身的價值體現出來,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一、合作經營 的具體情況。
該合作店鋪位於 主要經營範圍為:鋼結構工程,不鏽鋼鐵藝鋁材門窗工程,防護圍欄等金屬焊接安裝工程,
二、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內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如房租,水電,購買材料及施工工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各出百分之五十。每做一筆生意所賺金額除去開銷後平分(備註:無論承接的工程大小,每向客户交完貨之時,無論是否完全收款,雙方都應立即做好虧盈賬目,除去開支,應立即平分所賺金額,留有餘款的工程,雙方共同承擔向客户收餘款的權益與義務)甲乙雙方權益與義務平等,乙方對工作的一切事宜,擁有發言權,和決斷權(如材料購進,工程外包,工人聘請,包括與客户溢價,簽單,收款等一切事宜)甲乙雙方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購進和出售產品;④支付合夥債務;⑤開支實行公開制度須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投資額、方式、
合夥人都以現金方式投資,具體投資金額,按實際所需待定(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投資為共有財產,(如施工工具,辦公用品,店鋪裝修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投資仍為個人所有,投資款合夥人自行約定時間予以返還
第五條:入夥、退夥,投資的轉讓
1、 入夥: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 退夥:1需所有合夥人認同的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3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投資初期的投資金充公,不予退還。
3、投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投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並且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七條:禁止行為
1、禁止合夥人自己或以合夥人名義參與或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如經證實後,確有此事,將報告或扭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處置,責任由個人承擔,與合夥和其他合夥人無關,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在進行業務活動期間,禁止合夥人之間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損失者,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3、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4、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5、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6、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1即行邀請中間人和公證員清算並給與公正;2清算後如存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投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投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聯繫電話:
日期: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聯繫電話:
日期:
合夥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誠實、信用、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房地產中介服務公司。總投資為____
甲方出資____,乙方出資____ ,
第一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二條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第十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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