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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誠信考試的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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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是社會人際關係的精神紐帶,也是人際關係的最高原則,它不與仁、義、理、智四德並列,而是它們的綜合體現。下面有小編整理的關於誠信考試的承諾書,歡迎閲讀!

關於誠信考試的承諾書

關於誠信考試的承諾書

親愛的各位同學:

全國計算機考試在即,同學們又已經開始進入了緊張的考試複習,對於我們每一個同學來説,學校的每一次考試都是對同學們學業成果的一次大盤點、大檢閲,更是對每一個人的綜合素質的一次挑戰,是對同學們的自信心、自覺性、意志力、誠信度的一次考驗;也是同學們對所學知識一次良好的檢驗。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千百年流傳下來,亙古不變。誠信是做人的基本準則,加強道德修養,培養誠信的品質,對當代的大學生來説是至關重要的,誠信考試當然更是首當其衝。為弘揚校風、端正學風、規範考風,做高尚精神之表率,樹道德風尚之典範,立誠信諾言之標杆,值計算機考試來臨之際,我院向廣大同學發出以下倡議:

1、全體同學認真複習,積極備考,嚴肅考紀,爭做文明大學生。

2、學生幹部、入黨積極分子、黨團員積極發揮模範帶頭作用,以身作則,從我做起,作出表率。

3、同學之間相互督促,相互提示,制止作弊,弘揚正氣。

4、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每一名同學都應該從我做起,和不良的考試行為做鬥爭。

5、全院學生共同努力營造“守紀光榮,違紀可恥”的氛圍,文明考試,誠信克己。

對考試中作弊同學學校將嚴格按照學生手冊中《南昌航空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給予嚴肅處理,具體如下:

第二十一條 對考試違紀和考試作弊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以下紀律處分:

(一) 被認定為考試違紀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二) 被認定為考試舞弊者,給予記過處分。

(三) 因考試違紀或舞弊受處分後,再次違紀或舞弊者,給予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四) 請他人代替他人考試或替他人考試者、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及其它行為嚴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以上處分參照《南昌航空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第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一) 未取得本科畢業資格者;

(二) 因考試舞弊受記過及以上處分者。

關於誠信考試的承諾書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考生的義務。而公平、公正的實現,離不開健康、誠信的社會準則。

當考試向我們走近時,我們理應想到,除了在考場上接受文化知識的檢驗外,考試更是我們對人生的某種思考和領悟。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築誠信的人生。

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本人認真閲讀並學習了此考試相關規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諾:

1.按學校教學要求提前做好期末複習。按照考試時間參加期末考試。

2.認真學習考場紀律,考試帶齊相關證件。

3.考試開始前15分鐘憑相關證件進入規定考場對號入座。

4.服從監考人員的監督管理,不做違背考試紀律的任何事情。

5.考試結束指令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將答卷(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並按監考人員要求退離考場。

6.堅決不參與任何組織作弊行為。

7.不代替他人考試、不代替他人考試。

8.進入考場不攜帶任何通訊工具。

9.其他西南科技大學學生手冊相關規定

如果違反任何考試規定,自願接受西南科技大學有關條款的處理(直至開除):

班級承諾書籤名:

班長簽名:

日期:

關於誠信考試的承諾書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考生的義務。而公平、公正的實現,離不開健康、誠信的社會準則。

當考試向我們走近時,我們理應想到,除了在考場上接受文化知識的檢驗外,考試更是我們對人生的某種思考和領悟。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築誠信的人生。

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本人認真閲讀並學習了本學期期末考試相關規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諾:

1.按學校教學要求提前做好期末複習。按照考試時間參加期末考試。

2.認真學習考場紀律,通讀考生一封信。考試帶齊身份證、校園卡。

3.針對一頁紙考試,將一頁紙妥善保管,嚴格按照 “一頁紙”上的使用説明進行考前準備。如果不按照要求進行操作使用,後果自負。

4.考試開始前15分鐘憑校園卡和身份證進入規定考場對號入座。

5.進入考場關閉各種通訊工具,已攜帶入場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6.答卷時只用黑、藍色鋼筆或圓珠筆書寫。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題卡科目需要2B鉛筆)按具體要求執行。

7.服從監考人員的監督管理,不做違背考試紀律的任何事情。

8.考試結束指令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將答卷(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並按監考人員要求退離考場。

9.如留考,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和監考人員的安排,不與其他考生或場外人員接觸。 如果違反考試規定,願意接受《九江學院考試違紀、作弊處理辦法》有關條款的處理:

(1)該學科成績無效,不得擦家正常補考,給予警告處分。

(2)本科生有作弊行為者,不予收於學士學位;專科生有作弊行為者,不予推薦“專升本“報名,取消”專升本“考試資格。

(3)在大黑板上進行通報批評,並在全校學生考紀考風集訓會上點名批評。

(4)寫3000字以上的書面陳述及反思材料。

(5)記入學生思想品德考核檔案,並取消其當年參加學校評先評優以及評定各類獎學金的資格。

(6)參加誠信教育學習班,須做筆錄並寫心得體會。

(7)作弊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直至轉換學習環境的處分。

(8)如發現第二次作弊,一律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的處分。

(9)凡有作弊學生的班級,學期結束時,取消“優秀班集體”評比資格。

班長簽名:

年 月 日

輔導員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