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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共享單車活動倡議書(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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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共享單車活動倡議書 篇1

市民朋友們:

宣傳共享單車活動倡議書(精選5篇)

共享單車登陸濟南,極大方便了我們的出行,對於解決“最後一公里”出行難題起到了積極作用。為倡導低碳、環保、健康的出行方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我們倡議: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自覺愛護共享單車,做文明騎行的參與者、宣傳員、監督員。

做文明騎行的參與者。倡導綠色出行,減少交通擁堵,減少尾氣排放。自覺增強文明意識,從自身做起,從小處着手,帶頭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單車,不亂貼亂畫,不損壞遺失,更不能惡意破壞。遵守租車規定,用後速還,維護車輛整潔、完好。遵守交通法規,堅決摒棄各種不良行為,不闖紅燈、不逆行、不在機動車道騎行、不追逐打鬧、不隨意停放。

做文明騎行的宣傳員。一個路口的文明,代表了一個城市的文明;一個人的文明,彰顯一個城市的文明。我們要珍惜自己的文明騎行信用記錄,積極宣傳文明騎行的重要意義,爭做文明風尚的傳播者和倡導者,用自己的模範行為帶動身邊的人,把文明風尚傳播到城市的每一個角落。

做文明騎行的監督員。以實際行動踐行文明,提醒人們要愛護公共設施,及時勸阻、制止破壞共享單車的不良行為。關心公益,大膽舉報故意破壞公共財物行為,積極參與“隨手拍”,通過網絡、報刊等方式曝光共享單車不文明使用行為,維護共享單車正常使用和規範停放。同時,提醒那些不符合騎行條件的朋友不要騎行共享單車,以免造成意外傷害。

市民朋友們,我們的每一分努力,都會讓我們的城市離文明更近一步;我們的每一分辛苦,都會為我們的城市增光和添彩;我們的每一分熱情,都會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識和責任意識。讓我們行動起來,向建設綠色、開放、幸福、文明的現代泉城邁出堅實的步伐!

倡議人:

20_年_月_日

宣傳共享單車活動倡議書 篇2

親愛的市民朋友們:

隨着經濟不斷的發展,我們的生活越來越便利,共享單車逐步走進了我們的生活,方便了我們的日常出行,但是在享受便利低碳出行的同時,一些亂停亂放、惡意損壞等不文明現象也影響了市民和文明城市的形象。為進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廣低碳、環保、健康的出行方式,在此,我們向市民朋友發出如下倡議:

一、文明騎行。遵守交通法規,不闖紅燈、不逆行、不在機動車道騎行、不追逐打鬧,堅決摒棄各種不良行為。

二、文明停放。按照規定有序停放。珍惜自己的文明騎行信用記錄,積極宣傳文明騎行、有序停放的重要意義,用自己的行為帶動身邊的人。

三、愛護車輛。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單車,不亂貼亂畫、不惡意損壞,見到亂停放的共享單車自覺扶起並停放好,及時勸阻、制止破壞共享單車的不良行為,並大膽舉報故意破壞行為。

共享單車,文明同行。讓我們攜起手來,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文明使用共享單車,同心共鑄文明城市,全心呵護美麗鼓樓!

倡議人:

20_年_月_日

宣傳共享單車活動倡議書 篇3

市民朋友們:

共享單車進入廈門,讓我們的出行更加便利低碳;國內首條空中自行車道的試運行,則為我們的城市增添了亮麗的風景線。但是,在此過程中,也出現了部分騎行者亂停亂放、私自上鎖、破壞共享單車、在空中自行車道違規隨意停車等問題,影響了城市的環境形象。

為倡導低碳、綠色、健康的出行方式,提升廈門文明城市形象,我們發出如下倡議:

一、做文明騎行有序停放的參與者。自覺增強文明騎行意識,從自身做起,遵守各項交通法規,不闖機動車道、不逆行、無自行車道時靠右側路邊騎行、過街走斑馬線、禮讓行人,堅決摒棄各種不文明的騎行行為。

二、做文明騎行有序停放的傳播者。自行車越騎越遠,文明傳播也要越來越廣。讓我們積極宣傳文明騎行,爭做文明風尚的傳播者和倡導者,用自己的文明行為帶動身邊的人共同遵守文明行為。

三、做文明騎行有序停放的監督員。提醒人們要愛護騎行設施,及時勸阻、制止不文明騎行以及肆意違規停放等行為。

共享單車,文明同行。讓我們攜起手來,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文明使用共享單車,同心共鑄文明城市。

倡議人:

20_年_月_日

宣傳共享單車活動倡議書 篇4

共享單車作為共享經濟的新興事物,以其便捷、環保等優勢,直接改變了很多人的出行方式,受到廣大用户青睞,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加入了綠色、環保的騎行大軍。但是在享受便利低碳出行的同時,一些不文明現象也隨之出現:禁行路段任意騎行、隨意闖紅燈闖機動車道、馬路變成停車場、車身傷痕累累……種種亂象擾亂了城市秩序,也帶來了安全隱患……

為進一步倡導低碳、環保、健康的出行方式,進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展現市民文明風采,在此,向全區廣大師生和家長髮出如下倡議:

一、做文明騎行(停放)的示範者。倡導綠色出行,自覺增強文明意識,從自身做起,從小處着手,從細微做起,帶頭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單車,不亂貼亂畫、不惡意損壞、不將共享單車佔為私有。遵守交通法規,堅決摒棄各種不良行為,不闖紅燈、不逆行、不闖機動車道、不追逐打鬧、不亂停放。不要在未滿12週歲前騎車上路。

二、做文明騎行(停放)的傳播者。一個路口的文明,代表了一個城市的文明;一個人的文明,彰顯一個城市的文明。我們要珍惜自己的文明騎行信用記錄,積極宣傳文明騎行、有序停放的重要意義,用自己的行為帶動身邊的人,把文明風尚傳播到城市的每一個角落。

三、做文明騎行(停放)的監督者。以實際行動踐行文明,提醒人們愛護公共設施,見到亂停放的共享單車自覺扶起並停放好,及時勸阻、制止破壞共享單車的不良行為,並大膽舉報故意破壞行為。同時,主動提醒那些不符合騎行條件的朋友不要騎行共享單車,以免造成意外傷害。

老師、同學們,家長朋友們,我們的每一分努力,都會讓我們的城市離文明更近;我們的每一分辛苦,都會為我們的城市增光添彩;我們的每一分熱情,都會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識和責任意識。共享單車,更應共享文明。讓我們攜起手來,從現在做起,從自我做起,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騎行,文明使用共享單車,同心共鑄文明城市,全心呵護美麗廈門!

倡議人:

20_年_月_日

宣傳共享單車活動倡議書 篇5

隨着共享單車的風行,單車成了越來越多家長、同學出行的選擇。但是,單車不應成為小學生日常出行的工具,現學校向全體家長和學生倡議:12歲以下的國小生不能騎自行車上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

據家長反映,每天騎自行車回校的同學不在少數,更有甚者在沒有大人的陪同下單獨騎車回校。眾所周知,小區內,路窄人多車流量大,越來越多的自行車進入小區,不但阻礙交通,輕微的事故也時有發生。請家長給孩子選擇合適的交通工具,再次強調未滿12週歲的國小生,不能騎自行車上學。

倡議人:

20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