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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五四先進評優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班:

關於開展五四先進評優表彰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XX-2011年度上海財經大學“五四”先進評優表彰工作的通知》已經下發,根據學院的安排,我們年級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獎項設置

“紅旗團支部”、“青年標兵”、“特色之星”、“優秀團幹部”和“優秀團員”。其中,優秀團員和優秀團幹部按支部每支部一名,青年標兵我們年級二名,特色之星不限名額。

二、評比條件

紅旗團支部

參評對象:班級團支部

評比要求:

1. 支部有引導和服務團員成長成才的工作計劃,並能夠根據工作計劃開展團的相關活動;

2. 形成一支比較穩定的,有組織體系的工作和學習隊伍;

3. 支部成員政治上積極要求上進,無違反校紀校規情況;

4. 支部成員學習風氣濃郁,學習態度端正,各學期主要專業課成績優良的同學佔隊伍全體人員的比例達70%;

5. 支部中形成了一支素質好、能力強、有奉獻精神的學生幹部隊伍併發揮示範作用,積極引導和服務學生;

6. 基礎工作經常化。能紮紮實實地開展團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每月有主題活動,有活動記載;

7. 活動建設品牌化。能形成具有個性的成果展示,並在全校具有較強的影響力和輻射力,在培養團員青年科技創新意識方面成績顯著;

8. 活動陣地有形化。依託於項目載體,在繼承傳統基礎上,在活動領域及活動層次上能體現出開拓特徵;

9. 活動影響社會化。在校內重要科研學術活動、社區建設、思想教育以及各類志願服務活動中成績突出,活動結果受到有關部門或羣眾團體的確認並在新聞媒介上產生一定社會效應。

青年標兵

參評對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評比要求:

1. 政治素質高,認真學習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學習“十七大”報告精神,學有成效者;

2. 尊重老師、團結同學,模範遵守校紀校規,有良好的羣眾基礎;

3. 學習上刻苦,勤奮,專業成績優秀,為一、二等獎學金獲得者,並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青年志願者服務;

4. 擔任一定的社會工作,具有較高的工作能力和創新意識,並做出較突出成績。個人或所在團隊獲得市級以上表彰或獎勵者優先;

5. 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曾撰寫過各類學術論文或文章,在校級以上刊物公開發表者優先。

特色之星

參評對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評比要求:

1. 認真學習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學習“十七大”報告精神,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嚴格遵守校紀校規;

2. 學習上刻苦、勤奮,成績良好;

3. 擔任一定的社會工作,熱心社會活動,取得一定影響;

4. 在學術、文藝、體育、美術等方面有一技之長,在XX年4月——2011年3月間獲得市級或市級以上競賽一、二等獎或前三名的個人、團體項目的主力隊員(主力隊員由指導老師確定)。

優秀團幹部

參評對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評比要求:

1. 認真學習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學習“十七大”報告精神,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模範遵守校紀校規;

2. 熱愛共青團工作,有強烈的責任心和事業心,鋭意進取,有開拓創新精神;

3. 關心團員青年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樂於為團員青年辦實事,正確維護團員青年的利益,在團員青年中具有較高威信;

4. 在團小組、團支部、系(院)團總支或校團委擔任一定的社會工作,並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績;

5. 學習上刻苦、勤奮,為單項獎學金以上獲得者。

優秀團員

參評對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評比要求:

1. 認真學習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學習“十七大”報告精神,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嚴格遵守校紀校規;

2. 嚴格要求自己,模範履行團員義務,積極參加團組織的活動和其他集體活動;

3. 學習上刻苦、勤奮,成績良好,為單項獎學金以上獲得者;

4. 在校級以上文體比賽或活動中獲得過獎勵。

三、時間安排

2011年3月31日——2011年4月3日,相關表格至校團委主頁公告欄內下載。各班開展相關評選工作,經評選的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項目申報者將信息輸入“上海財經大學公共信息平台”下的“學生管理信息系統”。

2011年3月31日至2011年4月3日,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項目申報者在填寫書面申請材料的同時必須將個人信息於輸入“上海財經大學公共信息平台”下的“學生管理信息系統”,過期視為自動棄權。

2011年4月7日前,參評的集體和個人必須按要求填好登記表(一式兩份,水筆規範填寫),上交學院學生辦公室,過期視為自動放棄。

四、相關説明

“青年標兵”需附個人事蹟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字數不少於XX字。“紅旗團支部”需附集體事蹟申報材料,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