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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租房合同樣本實用版(通用14篇)

個人租房合同樣本實用版 篇1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個人租房合同樣本實用版(通用14篇)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以及其他情況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 層 室

2、房屋的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產權所有人:_________ .

第二條: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

第三條:房屋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月/年)從___年___月___日中午12時零分起至___年___月___日中午12時零。

租賃期限屆滿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

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___天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覆,那麼視為其放棄該權利。

第四條: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租金___元,大寫_________.

租金按 交付。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的租金。

以後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方式為 .

第五條:押金

押金___元,大寫_________.該押金用於保障房屋內的設備完好,如出現設備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設備,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六條:房屋修繕和裝修

甲方應保證房屋符合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保證正常的水電供應,如出現漏水、牆面自然脱落、水電無法正常供應等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響的情形,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內予以解決。否則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裝修情況,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願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 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租金外,還應按拖欠天數支付違約金,每天違約金的標準為:拖欠租金的 %

3、乙方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的,應支付___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行為,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因其違約造成的損失外,還應該支付___元違約金。

第九條:優先承租權

租賃期間屆滿後,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租賃期間屆滿後,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甲方應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的房租與約定的房租一樣。

第十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十三條:房屋產權證複印件、甲乙方雙方身份證的複印件為本合同附件。附隨合同之後。

出租方: 承租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租房合同範本二

出租方(甲方),男/女,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男/女,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XX市XX街道XX小區X號樓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XX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XX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X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XX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個人租房合同樣本實用版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證件名稱: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丙方(中介服務機構)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主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產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產符合國家對租賃房產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產為_____市_____區——______路___號___單元_____户,建築面積______㎡,口購房合同號 口權屬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 該房產租賃期共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產僅作_______使用。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產,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重新協商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 該房產租金為¥______元/月,租金總額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房產租金支付方式:口月付 口季付 口半年付 口年付 口其他______________.房屋押金 元,租賃期滿如無損壞全額退還乙方。

第五條 租賃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產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交納租賃期間的口水電費 口煤氣費 口暖氣費 口物業管理費 口電話費__________.

第六條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產的使用安全。該房產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主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前需提前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並在接到乙方請求後,_____日內給予明確答覆。

第七條 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房產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產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產內部結構及設置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一方可施工。對乙方裝飾裝修部分,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力中的任一種:

(1) 依附於房產的裝修歸甲方所有;(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和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租賃期間,甲方轉讓該出租房產後,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甲方出售房產,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 房產交接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三日內向對方主張。乙方交還甲方房產不得影響房產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產或甲方因房產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產而 導致本合同無效時,應按照本合同一個月租金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在租賃期內,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本合同一個月租金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產。乙方應按照合同一個月租金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產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或拆改變動房產結構或損壞房產;

(2) 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產進行違法活動的;

(3) 拖欠房租累計二個月以上的。

第十二條 甲方逾期交房或乙方逾期還房。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滯納金,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口提請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口 依法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甲方交房日水錶數、電錶數、煤氣表數等相關內容見物業交接表。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叁份,由甲、乙、丙叁方各執壹份,叁方籤(章)後等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委託代理人:

丙方(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租房合同樣本實用版 篇3

甲方:   (出租人)乙方:   (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一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二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身份證號碼: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

5、房屋的使用面積: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第三條 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

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租房合同樣本實用版 篇4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 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

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提前2日內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人民幣(大寫)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 , ,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山東省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十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十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相當於押金數額的。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居住地址 : 居住地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租房合同樣本實用版 篇5

出租方(甲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租甲方門面房間,位於 ,達成協議如下:

1、租房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水費由 方負責,電費單價按供電所收費單據平均價計,租房 元。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2、房屋主體不能改變,屋內家,用具不得損壞,丟失,否則,照價賠償。

3、乙方必須正確用電,用水,時刻注意放火,防盜,防事故,保證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財產安全,公共區域不得堆放雜物及垃圾,保證公共區域的整潔。

4、現金等貴重物品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5、乙方不得把社會閒散人員帶入房內,對自身安全負責。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租房合同樣本實用版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房: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租賃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方將自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一、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___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入股的。

2.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及費用的。個人房屋租賃合同合同期滿後如果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甲乙雙方可以繼續簽訂租房合同。

二、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___元整,年租金共計:_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季度付款(即押一付三),乙方在每季度前7天內繳納租金。

2.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押金_________元整。合同到期日、物品驗收後、費用結清完、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3.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其他費用

1. 乙方負責繳納電話費、寬帶費、衞生費、有線電視收視費、水費、電費 、天然氣費。

2. 甲方在租賃期內付擔:物業費(包括電梯費、水泵費)、供暖費。

四、出租人的責任

1、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絕。

2、 若因客觀因素不能出租此房,甲方應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

3、 甲方若無故且未徵得乙方同意,收回房屋,則作違約論,甲方除退還剩餘房款,並應補償因搬遷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費用。

五、承租人的責任

1、乙方對甲方樓內的設施、設備在使用工程中要進行愛護如有損壞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費。

2、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付租金及各項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終止合同。如果提前退租需要繳納______個月租金,如合同到期乙方不繼續租用房屋需提前______個月通知甲方。

3、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因乙方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造成房屋損壞或不良後果,乙方必須修復並賠償損失。

4、 房屋因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因乙方使用不當而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因不可抗拒而毀損,本合同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六、房屋及收回驗收

1、 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 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3、 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

七、其他

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租房合同樣本實用版 篇7

編號:

甲方:   (出租人)乙方:   (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一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二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身份證號碼:              ;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                  ;

5、房屋的使用面積: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第三條 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設施 、設備清單

本《設施清單》為(甲方)    同(乙方)   所簽訂的編號為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燃氣管道 [ ] 煤氣罐 [ ]

二、暖氣管道 [ ]

三、熱水管道 [ ]

四、燃氣熱水器 [ ] 型號:

電熱水器 [ ] 型號:

五、空調 [ ] 型號及數量:

六、傢俱 [ ] 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 [ ] 型號及數量:

八、水錶現數: 電錶現數: 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使用説明:

1、《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為中國消費者協會委託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擬定,為建議使用。

2、凡承諾使用《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的經營者,有義務應消費者的要求使用。

3、選擇 “ 爭議解決 ” 方式中提請仲裁方式時,應填寫所選擇仲裁機構的法定名稱。

4、《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中相關條款,在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前提下,考慮消費者與經營者雙方

做出修改。

個人租房合同樣本實用版 篇8

出租人:

承租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規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守信等原則,承租人和出租人就公共租賃住房租賃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人資格 本合同出租人屬於下列第 種情形:

(一)出租人為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二)出租人為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依法委託(授權)的管理機構,被委託(授權)單位以委託人或自身的名義與承租人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承租人資格

本合同承租人屬於下列第 種情形: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單身人士、新就業職工。

(二)在城鎮有穩定職業1年以上的籍農業轉移人口或籍外來務工人員。

(三)在城鎮有穩定職業3年以上的非籍外來務工人員。

(四)符合條件的其他羣體。

第三條 公共租賃住房基本情況

(一)出租人出租的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該住房)坐落

(二)該住房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見本合同附件2。該附件作為出租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承租人交付該住房和承租人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返還該住房時的完整驗收依據。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二)該住房僅供承租人及本合同附件1載明的家庭成員或共同居住人員居住使用。

第五條

租金標準、支付方式及期限

(二)承租人領取鑰匙之日起開始計算租金,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1個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10個工作日支付下個月的租金。

2、按季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3個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10個工作日支付下個季度的租金。

3、按半年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6個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10個工作日支付下個半年度的租金。

4、按年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12個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10個工作日支付下個年度的租金。

5、一次性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租金總額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 (三)承租人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租金:

(四)租賃期內,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管理相關規定調整租金標準,承租人承諾按照調整後的標準交納租金。

第六條 租房保證金

承租人在房屋交付前,向出租人支付第一次房屋租金時,一併滿返還房屋時,承租人無違約行為,出租人全額退還租房保證金本金(不計利息)。

第七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的承擔

租賃期間的相關費用,雙方約定按照下列方式承擔: (一)與該住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專項維修資金及相關規定應由出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二)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和房屋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水、電、氣、通信、電視、物業服務等費用、承租人承擔的維修項目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第八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租人,並保證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能夠正常使用。本合同附件2載明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或蓋章,並移交該住房鑰匙為交付。

(二)租賃期滿不再續租或申請續租未予核准,以及租賃期間承租人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住條件,須提前返還房屋的,承租人在合同到期之日起20日內,將該住房及附屬設施設備和相關物品返還出租人。返還房屋時,承租人應當保持該住房及附屬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狀態,結清租金、費用等全部款項。返還房屋後,承租人遺留的物品,出租人可作廢棄物處理。

第九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相關物品的維修

本合同所稱維修,包括但不限於對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的維護、修理、更換。

(一)租賃期間,出租人承擔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下列項目的維修: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2、房屋基礎、牆體、柱、樑、樓地板、天棚等構件;

3、相關規定由出租人承擔維修義務的項目;

4、依法由維修資金開支的維修科目; 5、其它:。

(二)租賃期間,承租人承擔下列項目的維修:

1、房屋門窗的玻璃及門框扇、窗框扇等;

2、分户水錶後的水管、水龍頭、洗滌盆、便器等給排水設施;

3、分户電錶後的電線、插座、開關、燈具等供電照明設施;

4、故意或者過失損壞的房屋構件、配套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等; 5、其它:。

(三)應當由第三人維修的,由出租人負責聯繫維修,承租人也可以自行聯繫維修。

(四)承租人負責維修的項目,承租人可以自主選擇維修人,維修費用自行承擔。

房屋所在小區對維修的項目在規格、尺寸、材料、色彩等方面有統一要求的,承租人按照統一要求進行維修。 (五)出租人因維修影響承租人居住,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賃期限。 (六)出租人對住房進行檢查或維修,承租人給予必要的協助。因承租人原因導致該住房未及時檢查、維修導致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由承租人承擔,並承擔法律責任。 (七)任何一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而導致損失,造成自己損失的自行承擔,造成對方或者第三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其它: 。 第十條 房屋的使用

(一)承租人應安全、節能、環保、合理地使用住房、附屬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因使用不當、擅自拆除或者改造導致該住房、附屬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損壞的,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承租人不得有下列危及人身和房屋安全的行為:

1、擅自拉接電線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電線、插座、開關等設備或超負荷用電、竊電;

2、擅自改裝室內給排水、燃氣管線;

3、在房屋內或者公共部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

4、在房屋內堆放超出房屋使用荷載的物品;

5、其他危及人身和房屋安全的行為。

(二)承租人不得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設施和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承租人需要對房屋進行改善,必須在徵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費用由承租人承擔。返還房屋時,承租人不得拆除改善的部分,出租人不補償承租人因改善而支出的費用。 承租人未經書面同意擅自改善或者返還房屋時拆除改善部分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三)其它: 。

第十一條 租賃合同的變更 因實施城鄉規劃、房屋被徵收徵用,出租人提前收回該住房的,應對承租人先行安置。承租人可在出租人提供的其他房源中選擇住房繼續承租,雙方訂立變更合同。 第十二條 租賃合同的提前終止和承繼

(一)租賃期間出現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終止,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因戰爭、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導致該住房及附屬設施設備滅失或者嚴重損壞無法使用的;

2、法律法規規定或雙方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二)租賃期間,承租人因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住房等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住資格條件的,本合同終止。承租

人應當及時向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報,並返還租賃房屋。承租人隱瞞不報或拒絕返還租賃房屋,按照合同約定解決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承租人在承租期間死亡的,本合同附件1載明的家庭成員屬於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的,可以繼續承租該住房,租賃期限為本合同剩餘租賃期限。

第十三條 租賃合同的續簽

承租人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後,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住資格條件,需要繼續租賃的,應提前3個月向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書面提出實物配租續租申請。經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出租人與承租人可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四條 單方解除權的行使

(一)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承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交付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 2、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房屋維修義務,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 3、其它:。

(二)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書面通知承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

1、未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或住房狀況,採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公共租賃住房租住資格的;

2、轉借、轉租或者利用承租房屋從事經營活動、擅自調換承租房屋的;

3、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者使用性質及附屬設施設備的; 4、故意或者過失損壞承租房屋,在出租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5、逾期6個月未支付租金或未支付物業服務費累計6個月(含6個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不按約定安全使用房屋導致房屋結構損壞、火災等重大安全事故的;

8、其它:

第十五條 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向承租人支付本合同租金總(一)因房屋權屬爭議導致本合同無效或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一)項所列行為之一的; 出租人延遲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 倍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向出租人支付本合同租金總

(一)違反使用、維修、返還等約定義務的; (二)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二)項所列行為之一的; (三)其它: 。 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

自本合同約定的支付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 倍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承租人逾期返還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相關物品的,自約定返期商品住房市場租金標準向出租人賠償損失。

第十七條 房屋的強制收回

承租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應當返還房屋而拒不返還的,出租人可報請有關部門強制收回,

承租人承擔一切責任和後果。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雙方協商和解,也可以請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份,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終止。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附件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個人租房合同樣本實用版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南京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以下簡稱該房屋)。

1.2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住宅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元。(大寫:。

4.2乙方應於每季度日前向甲方支付該季度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1%支付滯納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一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有線電視、設備、物業管理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2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7日通知乙方。

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3除本合同附件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和乙方留下的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甲方所有。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立即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日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改變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六)乙方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一個月以上的。

十、違約責任

10.1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2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並賠償損失。

10.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一、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3頁,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租房合同樣本實用版 篇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個人租房協議書: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設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

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

每月_______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後住。第一次乙方應於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後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

乙方應於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元,到期結算,多餘返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如使用中有非人為損壞,應由甲方修理。

3、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衞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度,電度,煤氣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後,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後果。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如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經過乙方同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税費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個人租房協議書經簽字(蓋章)生效。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__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兩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租房合同樣本實用版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___房屋中介部中介,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以下協議條款:

一、乙方租借甲方座落於約計房屋。

二、租房合同期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其他費用由方承擔。

四、付款方式為,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但一切後果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提供乙方等設施,費用由方承擔。

六、乙方在租房合同期內應注意愛惜房屋及內部其他設施,如有損壞需照價賠償。

七、乙方支付甲方押金人民幣(大寫)元整,合同期結束後,如甲方對五、六兩點沒有異議,應該立即退回乙方押金。

八、乙方如在租借房屋期間,有非常行為發生,和乙方在借用期間使用不當引起意外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與甲方及中介方無關。

九、乙方無權將此房屋轉租給其他人,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十、雙方如有特殊情況不租借房屋,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與中介方無關。

十一、第二次付款應該提前10天付清。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三、水錶起用度數為,電錶起用度數為,煤氣起用度數為.

中介公證方:舟山市定海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中介所

地址: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電話:

經辦人: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個人租房合同樣本實用版 篇12

出租人:

聯繫方式:

承租人: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

為了明確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人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承租人居住使用。

承租人已對房屋的佈局、設施等情況清點驗收無誤後,同意接收。

二、租賃期限為一年,時間為 ______ 年___月___日至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為每月_______元{______元整},壹年為人民幣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整),其中合同簽訂之日先付六個月的租金為_______元,_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再支付_______元。

四、雙方權利義務

1、承租人在租賃期間,自行承擔水、電、暖、物業管理、衞生、電視等相關費用。

2、出租人可以給承租人提供牀、日常用品,但在租賃期滿時,需完好交給出租人。

3、出租人不許在房間酗酒、打鬧影響鄰居休息。

五、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第三人;如發生違法案件,承租人自行承擔責任;如承租人拖欠應承擔的相關費用,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六、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承租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租房合同樣本實用版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租賃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租賃時間___年。如協議期滿乙方想繼續租賃時,可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給乙方。

第三條房租額及交納方式:房租費每年人民幣壹萬整,於簽訂協議之日對本年度的房租一次性交清,下一年的房費須提前一個月上交。

第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協議,不退房租費,並承擔 甲方有關損失: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

2、在租房期間不服從有關物業管理規定;不按規定時間休息,造成與鄰 居關係不好的;

3、在租房期間因房間設施使用不當,出現非正常損壞的;

4、在租期內牆壁未保持清潔,出現亂貼亂畫時的;

第五條乙方在租期內如遇城市規劃或特殊情況終止協議時,甲方須提前 一個月通知乙方,使乙方有充分的準備和搬遷時間,並將其房租費按租賃時間 計算,對乙方多交的房租費在終止協議時一次性退給乙方。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未經許可,乙方不得對房屋及水、電、暖等設施進行改造,要使用和保 護好屋內設施及物品,如有損壞要及時修復。

2、乙方在租期內水、電、暖、電視信號、物業、天然氣等一切費用自理。

3、乙方在租期內所交的水電等費用,其繳納辦法應根據物業管理規定按 時上交。任何時間不得虧欠水電等費,如有虧欠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協議。

4、乙方應上交甲方押金伍佰元整,租賃期滿退還甲方。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個人租房合同樣本實用版 篇14

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條: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房屋租賃期間相關費用説明

乙方租賃期間,水、電、取暖、燃氣、電話、物業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第六條:房屋維護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第七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___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第八條:提前終止合同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依據事實輕重,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條:本合同頁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