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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合同樣本(精選16篇)

土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1

甲方:黃後昌(出租方)

土地租賃合同樣本(精選16篇)

乙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同意將 土地出租給乙方經營、管理。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根據《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特訂立本合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和用途

甲方將位於 (地名),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土地 畝。

甲方出租上述地塊給乙方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曆為準)。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 元/畝/年。

租金總額為 元,即: 畝× 元/年×年= 元。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分兩期支付完租金總額 元。

第一期支付租金5萬元,按下列方式支付。

1.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支付定金壹萬元(¥10000.00)。定金在甲方交付土地時自動轉為租金。

2.在20xx年6月1日前支付租金壹萬元(¥10000.00)。

3.在20xx年9月11日前支付叁萬元(¥30000.00)。

第二期支付 元。乙方在20xx年6月1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 元。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屬於甲方合法所有,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土地的租金。

2.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

3.合同期間,甲方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不得擅自收回土地,擅自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損失的應予賠償,並支付違約金。

4.甲方保證乙方的合法經營權,因土地使用權與他人發生爭議的,甲方負責出面解決。

5.乙方承租期間,因經營需要甲方配合辦理手續的,甲方應盡力協助。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內,乙方有權自主經營,甲方無權干涉。

2.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租金。

3.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金從滯納之日起每天按應繳納費用的1%交納滯納金。

3.如甲方收取定金後違約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4.如任何一方無故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總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七、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執行期間,如土地被國家徵用的青苗費全部歸乙方,其他補償按法律、法規處理。

3.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後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後附:1.甲方提交的租賃土地的林權證

2.身份證複印件。

日 月

土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自願、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土地的相關説明:

1、甲方將承包經營東官莊村四組村西的土地 米,寬米),租賃給乙方做駕校練車場使用。乙方硬化路面,搭建輕鋼房,不建磚混結構建築,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和用途。

2、租賃期限:租賃期限20xx年,自20xx年6月12日起至20xx年6月11日止。

3、租賃標準:每畝每年1300(壹仟叁百)元,壹年的租金共 元,因物價上漲等因素,每三年每畝地的租金上漲不低於100元或按當年物價上漲情況決定上漲部分租金。

4、付款方式:一年一支付方式,乙方於每年6月12日前將租金繳納給甲方。

二、甲方對土地的利用進行監督,保證按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按協議約定收取租金,不干涉乙方駕校經營和學員練習。 乙方按照協議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按時交納租金。不得破壞甲方的地上附屬物。

三、協議期滿後,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優先租用;否則乙方恢復原地貌,繼續做基本農田使用。在協議履行期間內,因不可抗拒原因或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協議即為終止,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四、乙方違約或私自對租用土地進行流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6月12日

土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為了經營農作物,甲方同意將自己的承包地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守信。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位於 畝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土地作用為農作物種植

三、土地的租賃經營期限

該地租賃經營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2、每年春節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租賃的土地。

2、享有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有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或大型建設徵用該土地,地上附屬物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租賃,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租賃合同。

七、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發包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甲方代表烏蘇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範圍內的土地,乙方只有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地下資源、埋藏物等均不屬於乙方使用範圍。

第二章租賃的土地、期限,租賃金

第三條甲方將位於烏蘇市 鄉(鎮) 處 畝國有土地租賃給乙方進行耕種經營,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需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四條 土地租賃使用年限為 30年,從 20xx年 1 月 日起到 2042 年 1 月 30日止。

第五條乙方在租賃 20xx年1月至 20xx年1月免交租賃費,

20xx年 1月至 20xx 年 1月每年每畝上交租賃費 元。

20xx年1月至2035年 1月每年每畝上交租賃費 元;

2035年 1月至2045年1 月每年每畝上交租賃費 元。

租賃費在當年12月30日前交清一年的租賃金。

第三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甲方根據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權限給乙方實地丈量、核實土地租賃位置和麪積。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按期限、規劃進行土地經營後,組織有關部門驗收。驗收合格甲方依法予以確權勘界,確定土地經營面積,註冊登記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八條 甲方有權按時如數向乙方收取租賃金,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害租賃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第十條 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租賃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租賃合同。因社會公益事業和國家、地方重點工程需佔用土地的經原批准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0天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交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着物的價值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二條 甲方有義務協調乙方因租賃土地界線而產生的矛盾糾紛,如因甲方的過錯給乙方造成不應有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 甲方無故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三條 甲方享有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第二節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優先足量灌溉土地的用水,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乙方的土地灌溉用水權,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必須把電的線路架到打井的地方,所有費用由

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如需用地下水時,甲方負責把打井的一切手續辦齊,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灌溉土地。如造成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 第十七第 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十八條 如乙方植樹經甲方確認的植樹面積不收土地租賃費,植樹費用乙方自理,林木收益權歸乙方所有。

第十九條 乙方使用土地不得利用土地進行違法活動,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條 乙方可以將租賃的國家農用地使用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進行轉租、轉讓。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租賃的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在24小時內將災害情況上報甲方,在3日內向甲方提交減免租賃費的書面申請報告,依據市人民政府確認的損失額度,按比例減免應繳的租賃費。

第17條 本合同在租賃期間,可依照法律規定,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繼承時須依法進行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租賃期滿後,乙方如不再繼續租賃,其農田基礎設施及地面附着物、構築物設施,登記造冊無償歸乙方所有,並辦理註銷登記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手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租賃期滿後,如乙方需繼續租賃該土地,須在到期前90日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租賃,並經雙方協商重新簽訂租賃合同。逾期不提出申請,視為不再繼續租賃,甲方可直接另行租賃。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後,乙方返還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種植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本着節約水資源,提高農業經濟效益的原則,乙方必須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達的農業新技術推廣任務。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七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八條 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租賃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九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嚴重影響到了一方的權益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直接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自批准之日起連續兩年未經營的視為乙方自願解除租賃合同無償向甲方交回土地使用權,由甲方另行發包,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由承擔。

第三十三條 乙方不能按期繳納租賃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逾期不交每月按應收總額3‰收取滯納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可以改變土地用途將土地轉租、轉讓。

第三十五條 乙方如無故終止合同,其租賃土地上的一切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七條 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乙方應賠償損失,並按《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合同所在地鄉(場)鎮根據《烏蘇市國有土地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烏政辦[20xx]41號)行使以下權利和義務:

(一) 受市人民政府委託負責對本行行政轄區內的農村國有土地租賃金的收繳工作

(二) 嚴格執行市、鄉(場)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落實本行政轄區內農村國有土地的路、林、渠、水、田以及居民點等規劃建設情況。

(三) 保護土地租賃者的合法權益,與市國土資源局處理本行政轄區內村民與土地租賃者的土地糾紛。

(四) 督促落實本行政轄區內農村國有土地租賃者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達的植樹造林、農業新技術推廣等各項任務,並做好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原合同一律廢止。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鄉(鎮)國土資源所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房屋坐落於麗江市 乙方租用 平方米。

二、乙方租房用途: 。

三、租房合同期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租賃期間租金為每年叁萬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為一年一付,甲方在租賃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五、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電費、水費、保安費、衞生費。

六、乙方如在租借房屋期間,有非常行為發生,和乙方在租用期間使用不當引起意外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七、甲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但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作違法經營活動。

八、乙方租賃期滿後,若乙方有意向繼續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義務優先向乙方作出租賃。

九、乙方租賃期滿,乙方將租賃期間所作裝修房屋及所建房屋無償贈與甲方使用。

十、雙方如有特殊情況不租借房屋,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定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定前,本合同書仍有效。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五萬元作為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二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三、補充協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電話: 授權代表(簽章):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租賃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內容如下:

1.出租土地位於___________,總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2.出租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賃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需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立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自有住房和土地出租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出租合同:

一、房屋及土地位於 ; 房屋數量: ;房屋面積: ; 土地面積: 。

二、 租賃期限: 3年 ,即 20xx 年 01 月 0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年 7000 元,乙方應每 一 年付一次,先付後住。第一次乙方應於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後付租金,乙方應在租金到期前10天付清。

四、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 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隨意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否則應按價賠償。

2、 甲方的牛棚等其他區域,可以改動或增加護欄等設備區域。

3、 水、電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 入住日抄見:水 噸,電 度。每月乙方應按時之付。

4、 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或供非法用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考慮繼續租賃。

5、 甲方在租賃期內不得隨意提高租金。

6、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隨意解除,如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在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後方可提前解除合約。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7、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施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防火、防盜安全、綜合治理等工作,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8、 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9、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5000 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簽訂地:

甲方(簽字): 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 日

土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8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陳明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因乙方生產需要,佔用甲方的承包地,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土地租賃合同:

一、甲方願將承包的位於唐河縣城郊鄉大張莊村大張莊張北組村東邊段永懷土地南邊土地(東西長 米,南北寬 米,共 畝)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二、土地每畝每年租賃價格 元。

三、租期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用用用途:僅限於放置預製板。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上述土地上鋪設石子、河沙、不得硬化土地表面,並且不得在上面修建臨時或永久性建築。

五、甲方需自用時,可隨時收回上述土地,乙方應無條件退還。

六、甲方需要回收土地時,乙方應騰空土地上所有物品,保證乙方能夠耕種土地。

七、如甲方要求退還土地乙方拒不退還或收回土地時乙方不騰空土地上的物品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數額為捌拾萬元。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決不反悔。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人: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訂

土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9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市 路 號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衞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 元,由乙方於每年 月 日交納給甲方 。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情況。

土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10

甲方:吳廣炎 (出租方)

乙方:吳煥明 (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於豐順縣豐良鎮豐良大橋西北角A1土地3284.7平方米及A1房屋4801.4平方米,A2土地1116.5平方米,A3土地1039.1平方米租給乙方作為酒店綜合用地發展和温泉游泳池經營。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為 8 年,從 20xx 年10 月 05 日起至 20xx 年 10 月 04 日止(以公曆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並按商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隨意將土地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准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着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准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 20xx 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當年的 10 月 05 日,承包費為每月80000元,每年共計 960000 元(大寫:玖拾陸萬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有變更須經甲方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並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10%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廣東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10月04日

土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11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1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為了經營農作物,甲方同意將自己的承包地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守信。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位於 畝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土地作用為農作物種植

三、土地的租賃經營期限

該地租賃經營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2、每年春節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租賃的土地。

2、享有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有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或大型建設徵用該土地,地上附屬物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租賃,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租賃合同。

七、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發包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13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各人所有的農用耕地租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___鄉______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____________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租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五、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租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租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後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14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號的_________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衞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_________元,由乙方於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繳納給甲方。如逾期繳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_________。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15

甲方:縣鄉村(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開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範圍和用途  

甲方將縣鄉村所屬土地約________畝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  

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為________。  

租地界址:________

二、租賃期限、租賃金額及支付辦法:

1、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租用該地的面積、金額:該土地面積為 畝;每畝年租金為1000元畝,________年的租金總額為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於每年的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 。

三、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五天內將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範圍劃定,將地上附着物清理乾淨,達到乙方使用要求。

3、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使用。

4、如因乙方開發該塊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5、如果乙方改變土地用途,需要辦理各種手續, 由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並承擔費用。.

7、租賃期內,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不會影響此協議的執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間,擁有該地的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策劃。

3、乙方在承租期間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逾期交納租金____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並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在開發該土地過程中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在問題解決前,乙方有權延付租金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因此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承租期滿若不再續租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在該土地上投入的資產甲乙雙方按國家法律處理。

八、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負責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16

土地租賃合同轉讓協議

甲方(轉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房屋轉租協議。

1、甲方將縣街號商住樓(整樓)產權登記面積為平方米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對該房屋充分了解並願意承租。

2、乙方承組後需報經物業公司批准後自行進行裝修,在裝修中不能改變或損壞房屋現有結構,裝修發生的責任事故及費用概由乙方負責支付和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和費用。

3、租賃期間乙方經營所發生的責任、事故及各種費用概由乙方負責和支付(含水電費和物管衞生費等)。

4、乙方在租賃期間對房屋、門窗及其它設施造成的損失必須由乙方負責修復。

5、甲方必須付清原租賃所有應該繳納費用後再將房屋移交給乙方使用。

6、轉讓費為元包乾。包括從20年月日到20年月日止的租金和現有設施轉讓費,現有設施歸乙方自行處理和使用。

7、轉讓期限:從20年月日到20年月日止;

8、乙方承租後只能自己經營,不得轉讓其他人經營。

9、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轉讓費交清即有法律效力。

10、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因契約條款未明確部份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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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