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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隻租用合同範本(通用3篇)

船隻租用合同範本 篇1

船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隻租用合同範本(通用3篇)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與租船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履行本合同:

注:雙方可以根據合議適當刪減以下條款,如有需要,也可在本合同最後併入附加條款。

第一條 承運船舶的規範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船旗國:_________________;建造時間:__________;船級:___________;登記港:_________;登記號:________;載重量:__________公噸(包括貨物和燃料以及不超過_______公噸的淡水和物料); 夏季海水乾舷:________米;散裝艙容:_________立方米;包裝艙容:_________立方米;船舶噸位:__________總噸/總登記噸;在良好天氣條件下,風力達到包括最大風力蒲福風級______級,船舶滿載航速大約為:________節,此時耗油量大約為:_________公噸(燃油)。

第二條 租期

上述船東同意出租、上述租船人同意租用上述船舶,從交船時起算,租期為________,並在下述航行區域內使用船舶。

第三條 交船

船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交付租船人並使其處於租船人的控制之下。在船舶交付當時,船東應當為接收貨物作好下列準備:貨艙打掃乾淨,船體緊密、堅實、牢固並在各個方面適於普通貨物的運輸。船舶應裝備有壓載水艙,同時具有啟動所有裝貨設備的足夠的動力。船東應在______天之前向租船人遞交預計交付船舶的日期通知。

第四條 交/還船檢驗

在交/還船之前,除非另有約定,雙方當事人應自負費用指定各自的驗船師,分別在船舶到達第一個裝貨港/最後一個卸貨港之前,聯合進行交/還船檢驗以便確定船上留存的燃油量和船舶狀況。每次檢驗後都應共同出具一份聯合檢驗報告並由雙方檢驗師簽字。如果雙方檢驗師不能達成合議,則各自有權出具一份獨立檢驗報告,陳述有關事項。

如果一方未能參加檢驗並且未能在聯合檢驗報告上簽字,則該方仍然應當受制於另一方在報告中所記錄的數據。

交船檢驗時間由租船人承擔,還船檢驗時間由船東承擔。

第五條 危險貨物/ 除外貨物

(a) 船舶應被用來運輸合法的而非任何具有危險、有害、易燃或腐蝕性質的貨物,除非是依據船舶登記國和裝卸港以及任何船舶必須經過其水域的中間港口和國家的法定當局之要求或建議。另外在不影響上述大原則的前提下,下列貨物也將被特別除外:任何品名的牲畜、武器、彈藥、爆炸物、核材料和放射性物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如果協議運輸國際海事組織所屬的貨物,那麼這些貨物的數量應當被限制在_______噸,而且租船人應向船長提供證據,以證明他會按照國際海事組織的規定合理地給貨物包裝、加標、裝船和積載。如果租船人未能履行上述規定,船長有權拒裝這些貨物,或者將它們卸載(如果已經裝船的話)。以上事項引起的風險和費用由租船人承擔。

第六條 航行區域

船舶應當在____________範圍內的安全港口和地域之間(其中_____________除外),根據租船人的指示,從事合法貿易。

第七條 船東負責的事項

除非另有約定,船東應提供並支付船舶保險、供給、房艙、甲板、機艙和其他所有的必需用品,包括鍋爐用水。船東還應支付船員的工資及他們在裝卸港的領事簽證費和屬於船員的港口服務費用。船東應當維持船舶的船級並使船體、機械和設備在提供服務時保持高效狀態,而且還應保證有一整套勝任的高級船員和普通船員的班子。

第八條 租船人負責的事項

在租期內,除非另有約定,租船人應當支付所有燃油費用。租船人還應支付港口費用(包括強制看管人和貨物看管人以及強制垃圾處理費理)、與租船人業務有關的所有通訊費、引航費、拖帶費、代理費、佣金、領事簽證費(屬於船旗或船員個人的除外),還有所有其他通常費用(第七條中提及的除外)。但是,當船舶因為自身的原因(並非迫於天氣)而駛入港口,則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將由船東承擔。由船員疾病導致的薰艙費用應由船東承擔。由在本租約下船舶掛靠的港口和裝載的貨物所引起的薰艙費用應當由租船人承擔。在船舶被連續租用期間達到或超過6個月後,所有其他的薰艙費用應當由租船人承擔。

租船人應當提供和支付必需的墊艙費用和特殊貿易或非通常貨物所必需的任何附加裝置。但船東應允許租船人使用船上已有墊艙設施。在還船之前,租船人應將墊艙設施和附加裝置移走,該費用和時間由租船人承擔。

第九條 航次的履行

(a) 船長和船員應儘快完成所有航次並提供慣常的協助。船長應當諳熟英語並且因被視為租船人的僱傭和代理(雖然是由船長任命)而須執行租船人的命令和指示。同時,租船人應在船長的監督下履行所有關於貨物的操作,這會包括但不侷限於裝載、積載、平艙、綁紮、牢固、墊艙、鬆綁、卸載和理貨。上述操作的風險和費用由租船人承擔。

(b) 如果租船人有合理的原由對船長或高級船員的管理方式表示不滿,則船東應當在收到投訴的詳情後對此進行調查。並且如有需要,應當重新任命有關人員。

第十條 燃油

(a)租船人在交船時和船東在還船時,應當按照以下約定接收並支付留存在船上的所有燃料油和柴油。交船時,船上有燃料油___公噸,每噸___________;柴油______公噸,每噸________。還船時,船上有燃料油________公噸,每噸________;柴油____________公噸,每噸___________。<

(b) 租船人應當提供符合附加條款的詳述並適於在船舶的主機和輔機中燃燒的燃油。船東對於任何因租船人使用不適燃油或不符合附加條款詳述的燃油而造成的主機或輔機的損壞保留索賠的權利。另外,如果租船人所提供的燃油不符合雙方合議的附加條款的詳述或是被證明不適於在船舶的主機和輔機中燃燒,則船東將對於航程中航速的減小和/或耗油量的增加與由此引起的任何時間損失及其他後果不負責任。

第十一條 租金費率/ 還船區域與還船通知

租船人應當為承租和使用上述船舶而按每天__________支付租金,或者按照________米夏季幹舷時的船舶總載重量以每噸_______支付。每30天為一個租金支付期,從交船之日起算。不足一月者以上述費率按比例支付。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租金應連續支付直到船舶以良好狀態(正常損耗除外)在___________區域歸還船東(除非船舶滅失)。租船人應在___________天之前向船東發出預計還船的時間和可能的地點的通知。為方便租金計算,交船、還船或租約的終止的時間應當以格林尼治時間為準。

第十二條 租金的支付

(a)租金的支付租金的支付方式應使船東或他在__________(地點)指定的名為___________的收款人能夠接收。租金可以用美元或(其他貨幣)結算,並在約定日期15天前存入船東能夠使用的帳户。最後一個月或其中部分時間應支付估計的租金數額。當其不足以涵蓋實際使用時間時,則只要船東提出要求,那麼差額租金就應當按時每天支付。如果租金未能按預定準時支付或者出現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的根本違約,那麼船東將有權從租船人手中撤回船舶並保留進一步向租船人索賠的權利。

在下述分條款(b)中規定的寬限期滿後的任何時間裏,如果租金尚未償付,則船______東除保留撤船的權利外,有權停止履行任何正在進行的工作和下述所有義務,並且對由此引起的後果不承擔任何責任。關於上述後果導致的損失,租船人應當給予船東賠償,而且在此期間的租金和任何額外費用照算,並由租船人承擔。

(b)寬限期如果由於租船人或其銀行的疏忽、過失而導致租金未能準時支付,則租船人可以得到船東給予的__________天淨銀行工作日(依照合議的支付地的規定)的書面通知,以便糾正錯誤。在上述期限內支付,應被視為準時。如果未能在上述期限內支付租金,船東有權按照前述分條款(a)中的規定施行撤船。

(c)最後一筆租金的支付

如果船舶在它駛往還船港的途中最後一筆租金和/或倒數第二筆租金已經到期,則所述租金將按照雙方合議的完成該航次的必需時間進行估算。在還船之前的估計使費和船上實際留存的燃油應當由船東承擔並接收。如果上述算法不能涵蓋實際使用時間,則差額租金應按時每天支付。如果船舶已經歸還,則任何差額將由船東歸還或由租船人支付,視具體情況而定。

(d)現金墊付

如果船東要求,船舶在任何港口的日常現金使費可以由租船人墊付。這筆費用以及2.5%的佣金應從租金里扣除。但是,租船人對該墊付款的使用不負責任。

第十三條 泊位

船舶應當在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指定的任何安全碼頭或任何安全泊位或者地點裝載和卸載,只要船舶能安全地進入、停泊和離開並且在任何潮時都處於漂浮狀態。

第十四條 可用空間

(a)船舶的貨艙、甲板和其他貨物空間(不超過它的合理安全積載範圍)的整個所及之處,還有押運員的住所(如果有的話)應當在租船人的控制之下。船東僅能為船上的高級船員、普通船員、屬具、船具、傢俱、物料、供給和燃油保留適當和足夠的空間。

(b) 如果有甲板貨被裝運,則因此而造成的任何貨損和/或貨差和/或無論什麼性質______的責任,如果不裝載該甲板貨物不會發生的話,租船人應當給予船東賠償。

第十五條 押運員和伙食

租船人有權委派一名押運員跟船(由租船人承擔風險)並觀察航次是否合理速譴。他將被提供免費的住宿和與船長相等標準的伙食,租船人按每天______的標準支付。船東應當為引航員和海關官員,還有理貨職員、搬運工頭等人(如果租船人或他的代理人授權的話)供應膳食,按每頓 ______的標準支付伙食費。

第十六條 航行命令和航海日誌

租船人應當隨時向船長提供書面英語的必需指示和航行指令。而且船長應當保持完整和正確的相關航程的甲板和輪機日誌供租船人或他的代理人查閲,並且如有需要,應當提供租船人、他的代理人或者押運員一份上述甲板和輪機日誌的真實副本以便表明船舶的航線、航程的距離和燃油的消耗。任何租船人所需的日誌摘要應當以英語記錄。

第十七條 交船/ 銷約

如果租船人要求,則在______之前將不計算租期。而且如果在______之時或之前但不晚於______時內船舶仍沒有為交付而備妥,則租船人有權選擇銷約。銷約的寬限期 ,如果船東保證,即便他們恪盡職守,船舶仍不能在銷約期之前為交付而備妥,並且船東能夠提出船舶備妥的合理確定日期,那麼他可以最早在船舶預計駛往交付港口或地點的七天之前,要求租船人宣佈銷約與否。如果租船人選擇不銷約,或者他未能在兩天內或是銷約期之前給予答覆(以先發生者為準),則船東提出的預計備妥交付日期之後的第七天將取代原先的銷約日期。如果船舶進一步遲延,船東有權根據本條款再次要求租船人就是否取消合約作出明示。

第十八條 停租

由於下列原因導致的時間損失可以停租:

高級船員或普通船員的人員不足和/或錯誤和/或罷工,或者物料不足、火災和船體、機械或設備的故障或損壞以及擱淺、扣船帶來的遲延(除非該扣押是由於租船人、他的僱傭人員、代理人或者分包商應該負責的事項所引起的)、或者船舶或貨物的海損事故(除非該事故起因於貨物的潛在缺陷或固有性質)、為檢驗或油漆船底而進幹船塢,或者阻礙船舶處於完全工作狀態的任何其他類似原因。如果船舶不按租船人的指示或指令航行,而在航程中繞航或回返,則只要是由於除貨物事故或下述第二十二條款所允許的情形之外的任何其他原因導致的,租金將從繞航或回返之時起停付,直到船舶回到離目的地相同或等距的地點並重新開始航程為止。停租期間船舶所耗燃油均由船東承擔。由於天氣的迫使令船舶進港或拋錨、航行直潛水港或江河或禁運港而造成的船舶遲延和/或因該遲延導致的費用應當由租船人承擔。如果航程中的航速因為船體、機械或設備的故障、缺陷或者它們部件的故障、缺陷而降低,則因此而起的時間損失和任何額外的燃油損耗以及可證的額外費用可以從租金里扣除。<

第十九條 轉租

除非另有約定,在本租約持續期間,租船人有權部分或全部轉租該船,但租船人仍要對履行本租約負責。

第二十條 進幹船塢

船舶於________最後一次進入幹船塢。

(a)船東有權在租約履行期間選擇一個合適的時間和地點使船舶進入幹船塢,並在承租雙方合議的前提下根據船級和環境的要求進行船底去污和油漆和/或修理。

(b)除非有緊急情況,租約履行期間船舶不得進入幹船塢。

注:帶*者可適當刪減。

第二十一條 全損

如果船舶滅失,則沒有掙到的預付款項(從滅失之日或得到最後消息之日起算)應當立即歸還租船人。

第二十二條 免責

天災、公敵、火災、君主限制和所有海洋、江河、機械、鍋爐和航行的事故與危險以及租約下航行中的錯誤,雙方均可免責。

第二十三條 權利

船舶有權在航行中使用和不使用領航員,拖帶和被拖帶,救助海難船舶,為救助人命和財產而繞航。

第二十四條 留置權

船東對在租約下的所有貨物和所有分運費和/或分租金,包括共同海損分攤有留置權。同時,租船人就沒有掙到的預付款與任何應當被立即歸還的多付租金或超額定金可以對船舶行使留置權。租船人不應直接或間接招致可能對船舶所有人在船舶中的物權和利益具有優先權的任何留置權或擔保物權,也不應允許繼續招致此種權利。租船人保證在租期內船舶所有人不會因他的接受補給或服務,包括港口費用和燃料而承擔付款責任或時間損失。

第二十五條 救助報酬

所有的海上無主物和救助報酬在扣減完船東和租船人所花費用以及船員應得份額之後應當由船東和租船人平均分享。

第二十六條 共同海損

共同海損應當按照1974年約克——安特衞普理算規則,1990年修訂案或任何後來的修訂案,在______(地點)以______(貨幣)進行理算。

租船人應設法使得租約期間的所有提單包含有共同海損應當按照1974年約克——安特衞普理算規則,1990年修訂案或任何後來的修訂案進行理算的條款和第31條“新傑森”條款。

期租租金不列入共同海損分攤。

第二十七條 航行

本租約沒有一項內容表明是把船舶轉讓給租船人。船東對船舶的航行、引航員和拖輪的作為,船舶保險,船員和所有其他事情負有責任,如同船舶為其自己營運一樣。

第二十八條 起貨機和照明

船東應當按下列要求維護起貨設備:______ 同時按照以上描述提供足夠起重力的起貨設備(所有的吊杆或吊車)。船東還應在船上提供夜間作業的照明設備,但是除船舶上已有的照明設備以外的額外照明費用將由租船人支付。租船人可以使用船上的任何起貨設備。如經租船人要求,船舶將日夜工作,並且所有的起貨設備應在裝卸期間處於租船人的控制之下。如果起貨設備不能使用,或者沒有足夠的動力來啟動它們,則因此而導致租船人無法工作的實際時間損失應予停租,而且船東將支付由此產生的小工待命費用,除非上述起貨設備的無法使用和動力不足是由租船人的小工引起。如果經租船人要求,船東應當承擔租用替代岸吊的費用,但此時租金照算。

第二十九條 船員加班費

受租船人或其代理人的指令而使普通船員和高級船員為工作而產生的加班費應由租船人支付給船東,同時租金應按每月______或按此比例支付。

第三十條 提單

(a) 船長應當按照大副或理貨員收據的填寫簽發貨物提單或者海運單。然而,在船東的事先書面授權下,租船人可以代表船長按照大副或理貨員收據的填寫簽發貨物提單或者海運單。

(b) 所有的提單或海運單應不損害本租約。租船人應保護船東不招致由租船人簽發的或按租船人要求由船長簽發的提單或海運單與本租約不一致引起的結果或責任。

(c) 裝運甲板貨的提單應加上條款:“裝運甲板貨由租船人、託運人和收貨人承擔風險、費用和責任,不管什麼原因引起的任何滅失、損壞、費用或延遲,船舶或船東一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一條 保護條款

本租船合同下所簽發的所有提單和海運單應受下列條款約束:

(a) 首要條款

“本提單受海牙規則、海牙——維斯比規則或其他相似的由起點港或終點港提單強制採用的國內法規的約束。這些法案被視為併入本提單,並且本提單中的任何規定不應視為承運人放棄其根據這些適當法案所享有的任何權利或豁免,或增加其根據該適當法案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如本提單中的任何條款與該適當法案相牴觸,則該種條款無效,但以所牴觸的為限。”

(b) 雙方互有責任碰撞條款

“如船舶由於他船疏忽以及本船船長、船員、引航員或承運人的受僱人員在駕駛或管理船舶中的行為,疏忽或不履行職責而與他船碰撞,則根據本提單承運的貨物的所有人應補償承運人的一切損失或對他船亦即非載貨船舶或其所有人的賠償責任。此種損失或賠償責任是指已由或應由他船亦即非載貨船舶或其所有人付給上述貨物所有人其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或其提出的任何索賠,且已由他船亦即非載貨船舶作為其向載貨船舶或承運人提出的索賠的一部分,將其抵消,扣除或退回。

前述條款同樣適用於碰撞船舶或物體外的任何船舶或物體的所有人、經營人或其掌管該船或物體的人, 如果他們在該碰撞接觸中存在過失的話。<

(c) 新傑森條款

船舶在開航之前或開航以後,由於任何原因,不論是否因疏忽所致發生事故、危險、損害或災難,而承運人依據法規、和或其他規定對此或其後果不負責任, 則貨物、託運人、收貨人或貨物所有人應同承運人在共同海損中分攤因此所產生或引起的共同海損性質的任何損失、滅失或費用,並應支付有關貨物的救助報酬和特別費用。

如救助船舶為承運人所擁有或經營,救助報酬應如同救助船屬於他人一樣全額支付。

(d) 反毒品貿易條款

“租船人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毒的決定》,保證竭盡小心與勤勉防止麻醉藥品和大麻被裝載或隱藏在船上。不遵守本條款的規定將被視作違反保證。租船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並使本船的船東、船長和船員不承擔責任。同時,租船人還要保證賠償可能產生並單獨或共同向本船的船東、船長和船員提出的無論何種原因引起的索賠。此外,所有因為租船人違反本條款的規定而導致的時間損失和產生的費用,包括罰款,應由租船人承擔且租金照算。

如果船舶由於租船人不遵守本條款規定的行為而被扣押,租船人應當採取所有合理的步驟,保證在合理的時間內使船舶得以釋放,併為此提供保釋金。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租船人承擔。

如果隱藏的麻醉藥品和大麻被發現為船舶員工所有,則船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時間損失和產生的費用,包括罰款。

(e) 戰爭條款

(1) 戰時禁運品不能裝運,如果沒有船東的同意,船舶不能要求進入陷入戰爭狀態、軍事戰爭、敵對狀態、內亂、暴動或海盜行為的港口或地區,不管有沒有宣戰文告,在那裏船舶有可能受到來自好戰方的俘虜,扣留或敵對行為(好戰方指的是法律上事實上擁有海軍、陸軍、空軍的當局或政府組織)。

(2) 如果船東同意,租船人應支付額外費用投保船舶戰爭險,其金額與船舶保險金額相等但不能超過 。另外船東可以購買由租船人支付的戰爭輔助險如租金的損失,運費支出,全損、阻塞等。如果取得這種保險由於商業上的不可能或由於政府綱領不允許而成為不可能,那麼租船人不應要求船舶進入或停泊於此種港口或地區。

(3) 如果(1)條描述的情況在訂立合同以後存在或船舶在租時發生,對於船舶進入這些港口或地區的航次,租船人將承擔由於戰爭、軍事或敵對狀態引起的有關船長、高級船員、普通船員的額外工資和保險。

(4) 由於船舶航行或貨物運輸引起的有關高級船員和普通船員的額外戰爭津貼由租船人支付。

第三十二條 戰爭解約

在下列國家中的任何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發生戰爭(不管有沒有宣戰文告),船東和租船人都可以取消本租約,租船人將根據第10條款還船給船東。如果船上有貨,則在目的港卸貨以後,或由於戰爭不能到達或進入目的港,則由船東指定在附近的一個開放和安全的港口還船。如果船上沒貨,則就地港口交船;在海上則在船東指示的附近的一未封鎖並安全的港口還船。根據第十一條的規定,在所有情況下,租金應繼續支付,除前述規定外,本租約所有其他規定應適用到還船時止。

第三十三條 冰凍

船舶不應被要求進入或繼續停留在任何冰封的港口或區域,或由於冰凍原因,其燈標或燈船已經或被撤除的任何港口和區域,或根據通常事態發展,由於冰凍原因,存在船舶不能安全進入和繼續停留或裝貨或卸貨結束後不能安全駛出的港口和區域。根據船東事先同意,按船舶的大?⒔峁購捅?車燃叮俠硪?螅壩ω?嫫票叫小?/p>

第三十四條 徵用

如船舶在本租約的租期內被船旗國政府徵用,在此徵用期間船舶應被視為停付租金,並且,在此徵用期間由該政府所支付的任何租金應由船東留有。船舶被該政府徵用的期間應作為本租約規定的租期的一部分。

如果徵用期間超過________月,任何一方均有解除本租約的選擇權,並且,任何一方均不可以提出由此而發生的索賠。

第三十五條 裝卸工人造成的損壞

儘管有與此相反的規定,只要船長在發現任何損壞後但不超過48小時書面通知租船人和/或其代理人,則租船人應賠償裝卸工人對船舶造成的任何和全部損壞。該通知應詳細説明船舶損壞情況,並要求租船人指派一名驗船師以確定該損壞的程度。

(1) 如果任何和全部損壞影響到船舶的適行航和/或船員的安全和/或船舶的營運能力,租船人應自付費用對該損壞立即安排修理,並且,到該修理結束時和如經要求,通過船舶檢驗時為止,應照付船舶租金。

(2) 對上述第(1)款未提及的任何和全部損壞,根據租船人的選擇,在還船之前或還船之後同船東要做的修理一起進行。在此情況下,不應向船東支付租金和/或費用,除非租船人負責修理所需的時間和/或費用超過完成船東修理所需的時間和/或費用,並僅以此超過時間為限。

第三十六條 貨艙的清潔

如果船員能承擔航次與航次間和/或貨物與貨物間的貨艙的清掃和/或清洗和/或清潔工作,並且當地規定允許的話,租船人應提供該項工作,並以每貨艙________費率支付額外費用。

如果船舶貨艙未被港口或任何其他機構接受或通過,租船人對有關的任何該作業不負責任。租船人在整筆支付________以代替清潔貨艙的條件下,具有船舶貨艙未清潔(未經清掃)而還船的選擇權。

第三十七條 税款

租船人應支付由其指示引起的無論在履行本租約期間或其後船舶或其所有人所徵收的所有地方税、州税、國家税和/或應付税,包括向貨物和/或運費和/或轉租運費和/或租金所徵收的任何税款和/或應付款(不包括由船旗國或租船人所徵收的税款)。

第三十八條 租船人的標誌<

租船人具有懸掛自己的公司旗,並將其公司的標誌油漆在船舶上的權利。在本租約屆滿前,應以船東自己的顏色重新油漆船舶。由於這些變化而進行油漆、維持和重新油漆船舶而發生的時間和費用,由租船人承擔。

第三十九條 停泊退保費

當船舶在港內停留最短期間30天,如對此期間全額支付租金或對實際租用時間已按比例支付租金時,則租船人對船東從其保險人處可領取的任何退還保險費享有利益。

第四十條 證書

船東應提供允許船舶在約定的航行區域營運所可能要求的與船舶有關的任何證書,包括但不僅限於船舶的油污財政責任證書(只要該油污證書能夠從船東互保協會獲得)、有效的國際噸位證書、蘇伊士和巴拿馬噸位證書、有效的登記證書以及與船舶強度和/或船舶起貨設備可用性有關的證書。

第四十一條 偷渡者

(1)[a]租船人保證盡適當的謹慎防止偷渡者以祕密藏在其裝運的貨物和/或集裝箱的方式上船。

[b]如儘管租船人已盡適當的謹慎,但偷渡者仍以祕密藏在其裝運的貨物和/或集裝箱的手段上船,應視為對本租約的違反,對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租船人負責,並應使船東不受損害;對向船東可能提起的或已經提起的所有種類的索賠,由租船人賠償船東。而且,對全部的時間損失和不管如何發生的何種性質的全部費用應由租船人負擔,船舶的租金照付。

[c]如根據第(1)款[b]項規定,因租船人違反本租約而使船舶被扣押,則租船人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保證船舶在合理期間內獲釋,並自付費用提供保釋金以保證船舶的釋放。

(2)[a] 如儘管船東已盡適當的謹慎,但偷渡者仍以祕密藏在租船人裝運的貨物和/或集裝箱中以外的手段上船,則對全部的時間損失和不管如何發生的何種性質的全部費用應由船東負擔,並應停付租金。

[b]如因偷渡者以祕密藏在租船人裝運的貨物和/或集裝箱中以外的手段上船而使船舶被扣押,則船東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保證船舶在合理期間內獲釋,並自付費用提供保釋金以保證船舶的釋放。

第四十二條 走私

如船長、高級船員和/或普通船員走私,船東應承擔任何罰款、税款或徵收的進口税費用費用,對由此所產生的任何時間損失,應停付租金。

第四十三條 佣金

船舶和船東應按照本租約已賺取和已支付的租金,以及本租約延續期間所付租金的____%,向________支付佣金。

第四十四條 經紀人佣金

按照本租約已賺取和已支付的租金的____%,向________支付經紀人佣金。

第四十五條 仲裁條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如經雙方同意,以下所附的第____條至第____條(包括第____條和第____條)視為全部併入本租約。

船隻租用合同範本 篇2

施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潛水船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海上運輸市場組織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根據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潛水船及潛水的人員,租用潛水組任務:主要承擔水下工程作業。

二、租用潛水組共____ 組,每組需配____ 人(包括潛水員2人)潛水船組的交接地點為____ 港。

三、租費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定為每組月租費____ 元(包括潛水人員的津貼____ 元)租費每月結算一次。均由____ 海上民間運輸管理處的票據,統一結算劃撥。

四、租用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如合同到期,工程繼續需要,應按期續合同,否則調回另行安排。

五、潛水組施工作業中的責任劃分:

1.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配齊潛水組人員、潛水設備,船隻及設備的使用保管由乙方負責。施工作業中如因乙方技術操作不當造成損失應由乙方負責。如因甲方施工設備不良和操作不當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2.潛水組必須服從甲方調動,如因乙方責任或不服從調動而耽誤施工生產滿一天者,按日扣罰租費____ 元。

3.潛水組在租期內,因天氣影響或甲方其他原因影響潛水作業,應照收租費。

4.潛水組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如擅離者,應追究責任,並按期扣出每組每日租費____ 元。

六、潛水組人員的勞保用品及生活安排問題,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潛水作業必要的防護用品等按照甲方的標準統一發放。潛水人員的食宿住地由甲方負責安排。生活費用及糧食供應均由乙方負責。

七、潛水作業人員的醫療費均由乙方負責。但由於甲方施工和水下作業整平等設備不良或操作造成乙方潛水人員傷亡,其醫療費由甲方負責。

八、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九、若有未盡事宜,經雙方根據“合同法”和有關規定,協商補充條款。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正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船管處一份。副本報________ 、________ 備案。

甲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隻租用合同範本 篇3

簽約雙方:

展場經營單位(下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承租展場單位(下稱“乙方”):

註冊地址:

辦公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主體

1.1甲方系依法取得座落於展覽場地租賃經營權的法人。

1.2乙方系本合同約定的展會的主辦單位。

第二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生效。對依法需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本合同應自展會取得政府部門審查批准後生效。

第三條租賃場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於,總面積為平方米的場地(下稱“租賃場地”),用於乙方舉辦(展會全稱)。

第四條租賃期限

4.1租賃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其中:進場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展覽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撤離場地日期:年月日。

4.2乙方每日使用租賃場地的時間為上午至下午。乙方和參展商可以在前述時間之前小時內進入展館,在前述時間之後小時內撤離展館。

4.3乙方需在上述時間之外使用租賃場地,應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時使用租賃場地的,應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用。雙方應就具體使用與收費標準協商約定,並作為合同附件。

第五條展覽服務

5.1租賃期間雙方可就以下方面選擇約定租賃費用範圍內基本服務:

1)照明服務:

2)清潔服務:

3)驗證檢票:

4)安保服務:

5)監控服務:

6)諮詢服務:

7)其他服務:。

5.2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務之外的服務或向甲方租賃各項設備,應與甲方協商,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費用,具體內容和收費標準應列明清單,作為合同附件。

第六條租賃費用

6.1租金的計算如下:

場地類型租金/平方米/天面積

(平方米)天數共計

展覽室內場地人民幣/平方米/天

美元/平方米/天人民幣

美元

展覽室外場地人民幣/平方米/天

美元/平方米/天人民幣

美元

總計人民幣

美元

6.2如果租賃場地實際使用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則租金根據實際使用的總面積作相應的調整。結算方式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6.3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日期簽定本合同之日

起天內年月日

(進場日期前天)年月日

(進場日期前天)

展場租費比例

應付款

人民幣或美元人民幣

美元人民幣

美元人民幣

美元

6.4所有支付款項匯至如下帳户:

以人民幣支付:

銀行帳號:

銀行名稱:

銀行地址:

開户名稱:

以美元支付按支付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外匯匯率中間價)

銀行帳號:

銀行名稱:

銀行地址:

開户名稱:

SwiftCod:

6.5對依法須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因無法獲得政府部門

批准導致本合同無法生效的,乙方應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補償金。甲方在扣除補償金後如有剩餘租金,應返還乙方。

解除合同時間補償金

租賃期限前個月以上已付租金的%

租賃期限前個月至個月已付租金的%

租賃期限前個月至個月已付租金的%

租賃期限前個月至個月已付租金的%

第七條場地、設施使用

7.1乙方應在租賃期開始前天向甲方提供經雙方共同選擇約定的下列文件:

1)一式份的設計平面圖,該平面圖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a.電力及照明的用量,每個區域容量的佈置圖及分佈供應點位置;

b.電話位置分佈圖;

c.用水區域或用水點;

d.壓縮空氣的要求和位置;

e.衞星電視/INTERNET設置圖;

f.甲方展館內部及其周圍紅線範圍內的其他佈置設計。

2)一份與展覽有關的活動的時間表,包括展覽會、開幕儀式、進館、撤館、貨運以及設備使用等的時間。

3)一份參展企業名錄和工作人員數,並請註明國內和國外參展商。

4)一份使用公共設施的內容,包括設備、傢俱、禮儀設施、貴賓室和其他服務。

5)貨運單位和裝修單位名錄及營業執照複印件。

6)所有參展的展品清單,特別需要註明的是有關大型設備、大電流操作的展品及會產生震動、噪聲的展品清單。

7)

7.2為展覽進行搭建、安裝、拆卸、運輸及善後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進行上述活動時不得影響其他承租人、展覽者在公共區域的活動。

7.3乙方不得變動或修改甲方的展館的佈局、建築結構和基礎設施,或對其他影響上述事項的任何部分進行變動或修改。在租賃場地的租賃期限內,乙方如需在甲方展館內的柱子、牆面或廊道等建築物上進行裝修、設計或張貼,須事先得到甲方書面許可。

7.4租賃期間,雙方應保持租賃場地和公共區域的清潔和暢通。乙方負責對其自身財產進行保管。

7.5甲方有權使用或許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場地中沒有租借給乙方的場地,但不得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場地。

7.6乙方對租賃期限內由乙方造成的對租賃場地、設施和公共區域的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7.7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展覽同期舉辦,登記大廳、廣告陣地、貨運通道等公共區域將由有關各方根據實際的租賃場地按比例共享。

第八條保證與承諾

8.1甲方保證與承諾:

1)確保乙方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租賃場地。

2)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

3)在甲方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租賃場地時,保證進入人員持有甲方出具的現行有效證件,並在進入前向乙方出示。

4)協調乙方與同期舉辦的其他展覽單位之間對公共區域的使用。

5)配合乙方或有關部門維護展會秩序。

6)

8.2乙方保證與承諾:

1)在租賃期前天取得舉辦展會所需的工商、消防、治安等政府部門的批准文件並交甲方備案。

2)在進場日期前天向甲方提供份展位平面圖。

3)不阻礙甲方人員因工作需要持有甲方現行有效證件進入乙方租賃場地。

4)租賃期限屆滿,在撤離場地日期內將租賃場地恢復原狀,返還向甲方租賃的物品並使其保持租賃前的狀況。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在甲方建築物內進行廣告發布。發佈廣告如果涉及需要有關政府部門批准的,則負責申請辦理相關審批並承擔相關費用。若不能獲得政府部門批准而導致展覽無法如期舉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6)對乙方僱員或其參展者在租賃期內對甲方實施的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

第九條責任保證

9.1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參展商之間的爭議。在乙方與參展商發生爭議,且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爭議雙方可共同提請甲方出面進行調解。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主持調解。調解期間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調解,甲方應立即終止調解。甲方的調解非爭議解決的必經程序。調解不成的,調解中任何一方的承諾與保證均不作為確認爭議事實的證據。在調解中,甲方應維護展會秩序,乙方應配合甲方維護展會秩序。

9.2乙方應於租賃期開始前三十天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租金總額的30%向上海市會展行業協會支付責任保證金,以保證乙方在與參展商發生爭議並出現下列情況時承擔相應責任:

1)爭議雙方經和解達成協議,乙方承諾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2)經審判或仲裁機關調解,爭議雙方達成調解,乙方承諾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3)審判或仲裁機關對爭議作出終審或終局裁決,乙方被裁決構成對參展商合法權益的侵害,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3乙方在支付責任保證金後三天內應向甲方提供責任保證付款憑證。

第十條知識產權

乙方為推動其展覽進行對甲方名稱、商標和標識的使用,

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有違反,甲方保留追究乙方侵權責任的權利。

第十一條保險

11.1乙方應在進場日期之前向保險公司投保展館建築物責任險、工作人員責任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將甲方列為受益人之一,並向甲方提供保險單複印件。

11.2保險公司的理賠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損失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甲方有下述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12.4條向甲方主張違約金:

1)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場地,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2)未按本合同第5.1條提供基本服務,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3)未按本合同8.1(5)條維護展會秩序,致使展會因秩序混亂而無法繼續進行的;

4)

12.2乙方未按期支付到期租金,應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額萬分之的違約金,付至實際付款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2.3乙方有下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12.4條向乙方主張違約金:

1)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場地租金、設備租賃、額外服務及超時場地使用等各項應付費用,經甲方催告後天內仍未支付的;

2)國際性展會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變更展題,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3)未按8.2(1)條規定向甲方提供辦展所需的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文件,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4)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或標識,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5)未按本合同9.2條支付責任保證金,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6)

12.4本合同12.1、12.3條規定的違約金列明如下:

違約行為發生時間違約金

租賃期限前個月以上已付租金的%

租賃期限前個月至個月已付租金的%

租賃期限前個月至個月已付租金的%

租賃期限前個月至個月已付租金的%

租賃期限前個月至租賃期屆滿已付租金的%

以上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就超額部分損失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12.5守約方根據12.1、12.3條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在違約行為發生後天內書面通知違約方,否則視為守約方放棄合同解除權,但不影響守約方向違約方主張違約金和賠償責任。

12.6甲方違約的,應在收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天內返還乙方已付租金,並支付違約金。乙方違約的,甲方應在乙方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天內將已扣除乙方應付違約金後的剩餘租金返還乙方。

12.7除本合同12.1、12.3條約定外的其他違約行為造成守約方損失,違約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變更與解除

13.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變更與解除。

13.2國際性展會變更展題,須取得政府審批機關的批准,並向甲方提供。

13.3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方應提前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相對方應於收到通知後天內以書面形式答覆變更或解除方,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反本條規定提出協商變更或解除的,相對方有權拒絕。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於一方向另一方書面提出請求後立即舉行。如在提出請求後三十天內無法通過協商解決,雙方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15.1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發生了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推遲履行合同。

15.2本合同15.1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以下範圍:

1)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颶風、寒流、火山爆發、大雪、火災、冰災、暴風雨等;

2)社會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戰爭、罷工、政府禁令、封鎖等。

3)

15.3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通報不可抗力詳盡情況,提交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證明文件。相對方在收到通知後天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不可抗力發生方,逾期不回覆的,視為同意不可抗力發生方對合同的處理意見。

15.4在展會尚未開始前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費用應當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15.5展會進行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費用應當按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15.6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遲延履行的,雙方應對遲延履行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若雙方對遲延履行無法達成一致,應按15.4、15.5條規定解決。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終止及其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第十七條附件及效力

雙方同意作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是本合同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時生效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信息披露

甲方可以網頁等形式對外公佈本合同約定的展覽會名稱、館號和展覽日期等相關信息。乙方若調整展會名稱、展覽日期等內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對外公佈的展會名稱、展覽日期與乙方調整後的不一致,甲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保密

雙方對基於本合同獲取的相對方的辦展資料、客户資源等商業信息均有保守祕密的義務。除非相對方書面同意,或法律強制性規定,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披露該等信息。

第二十條通知

本合同規定和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聯絡均應按照收件的一方於本合同確定之地址或傳真發出。上述聯絡如直接交付(包括通過郵件遞送公司遞交),則在交付時視為收訖;如通過傳真發出,則在傳真發出即時視為收訖,但必須有收件人隨後的書面確認為證;如通過預付郵資的掛號郵件寄出,則寄出七天後視為收訖。

第二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訂立補充條款或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四】租用場地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_場地進行促銷宣傳活動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推廣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協議期間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活動期間場地的清潔及保安工作,乙方為甲方提供____千瓦/____平米電量、電源線及接線設備。

2。活動期間,乙方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志願者____名,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所提供的2名志願者進行培訓,乙方要派____名志願者幫助甲方佈置和清理活動現場,並且乙方誌願者要幫助甲方做問卷調查等推廣活動。

3。活動期間,甲方應嚴格按照乙方規劃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擴張面積或轉租。

4。乙方要服從甲方對活動的安排及管理,活動中如有未經甲方許可事宜,且經甲方勸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需在活動前五天簽署合同並將全部合同費用及活動方案交於乙方,如甲方簽署_____合同後,活動舉辦前___個工作日內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費用,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活動前必須進行活動宣傳,張掛條幅、升空氣球、飛艇、彩虹門等和散發氣球、宣傳資料等同類產品,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7。合同一經簽署,如因甲方原因向乙方提出撤銷活動之要求(除惡劣天氣因素),甲方須承擔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全部活動費用的____%如因乙方原因提出取消甲方活動要求(除學校及上級單位的強制命令、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到期),乙方需承擔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全部活動費用的____%。

三、活動中如發生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____簽約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