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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街倉庫租賃合同(精選3篇)

商業街倉庫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稱甲方)

商業街倉庫租賃合同(精選3篇)

承租方: (以下稱乙方)

一、 訂立合同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二、 出租庫房坐落地址

三、 儲存商品名稱:

四、 租賃面積: ___平方米的庫房(與相臨區域有通道隔離)

租賃期限:租期為此合同生效日 至年 月 日止。

五、 租金及交付方式

1、 租金以___ 平方米為準,每平方米每天__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租金按月實際天數計算。

2、 租金按月收取,每月的 日前一次付清當月租金。

六、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負責提供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治安防範的大環境(防火、防盜、防鼠、防雨、防洪、社會治安等)。如遇火災、偷盜、損壞等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依據損失情況進行賠償。甲方派看守人員,保留庫房院落大門鑰匙。

2、 甲方負責對倉庫的監護,並負責庫房、地面、門窗等庫房設施的維護、維修。

3、 甲方負責提供所需水源、電源、照明設施等庫房設施。

4、 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的要求對倉庫進行定期的排風。

5、 甲方所提供的倉庫應符合如下條件:温度:常温庫,相對濕度:40~75%。

6、 在乙方提取貨物時,甲方必須認真核實,確認無誤後經乙方簽字確認放行。

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倉庫。

2、 提前終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

3、 乙方負責設備的運輸和碼放,提取貨物時,需提前一週與甲方聯繫。

4、 乙方按時支付倉庫租金。

5、 協議合同期滿後,乙方如想繼續承租,在同等條件下必須先租賃給甲方。

八、 由於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直接影響貨物的儲存安全,甲方應及時將事故情況通知乙方,並在2天內提供事故詳情,依據對乙方設備影響的程度,雙方協商合理解決。

九、注意事項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蓋章生效。

2、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 城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3、 本協議從甲、乙雙方鑑訂之日起生效。如協商期限未滿,雙方無終止協議的意向,則本協議自動延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業街倉庫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房地點:甲方同意把 的鋪面租給乙方,並保證該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鋪面為 所用,不得進行任何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三、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將房屋歸回甲方。

四、租金:每月元人民幣。

五、付款方式:乙方每 年支付一次,租金在簽定本合同時即時支付,以後續租乙方享有優先權,且房租三年內不得漲價。

六、甲方義務 :甲方保證該房屋貨物正常存放使用。

七、乙方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該房的部分或全部轉租他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作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街倉庫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以及荊州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下列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房屋坐落、面積)租賃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房屋建築(計租)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該倉庫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 (此價格不含相關費用)。租金按 結算。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出租房屋產權明晰,保證出租該房屋的行為符合國家及荊州市的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

2、在乙方承租期間,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含自然損耗),甲方負有修繕責任。甲方修繕該房屋的,乙方應予以協助,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在 15 天內退換該房屋;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或擅自更調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該房屋結構、損壞該房屋或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3)拖欠租金累計達 15 日;

(4)利用該房屋從事非法活動或存放危險物品;

2、該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應支付水、電費及相關費用。

第六條 (合同變更及解除)

1、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 30 日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終止合同。

2、租賃期滿後,若乙方要求續租,須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甲方若無答覆,視不同意續租,乙方應退還房屋;如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應續簽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3、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賃物業被依法拆遷)導致該房屋毀損或滅失而不能繼續租賃的,則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按實際租期收取租金。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