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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股權轉讓協議範本

股權轉讓行為日益活躍,司法實踐中因股權轉讓引起的糾紛也日益增多。對於標準股權轉讓協議你是怎樣理解的?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標準股權轉讓協議範文,感謝您的閲讀。

標準股權轉讓協議範本
標準股權轉讓協議範文1

甲方(出讓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讓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雙宏公司擁有:一號地塊位於青羊街8號浣花山莊出讓轉讓土地。出讓土地部分:原地產證號為成國用20xx第550號土地,土地性質:綜合用地;宗地面積:8066.71平方米;原地產證號為成國用20xx第421號土地,土地性質:商業用地,宗地面積:7108.57平方米。出讓建築物部分:原房產證號為蓉房權證成房監證字第0482629號的建築物現用於餐廳和茶坊,建築面積:1804平方米;原房產證號為蓉房權證成房監證字第0482626號的建築物現用於客房,建築面積:4127平方米;原房產證號為蓉房權證成房監證字第0482630號的建築物現用於辦公用房,建築面積:769平方米;另有A棟貴賓樓、B棟貴賓樓沒有取得房產證,且建築面積不詳。二號地塊位於青羊正街2號琴台賓館的出讓轉讓土地。出讓土地部分:原證號為成國用20xx字第099號德土地,土地取得方式:劃撥,土地性質:文、體、娛,宗地面積:6629.58平方米。出讓建築物部分:原房產證號為蓉房權證成房監證字第0705918、0705909、0705910號的建築物現用於賓館,建築面積;7826平方米;另有一現用於賓館的建築物沒有取得房產證,建築面積:1258平方米。上述土地使用性質和規劃條件變更為住宅60%、商業40%,容積率:5。(以下稱“標的公司”)。

2、甲方合法持有標的公司100%的股權,是標的公司的合法股東。

3、除另有約定外,上述甲方轉讓的“標的公司”的股權,在本協議中統稱“標的股權”。 據此,甲、乙雙方達成以下股權轉讓協議,以下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先決條件

1、甲方為“標的公司”的合法股東,並保證此次轉讓“標的公司”股權的行為獲得其股東會、董事會和主管機關的許可、批准。即:確保合法轉讓其股權。

2、乙方保證此次受讓標的公司股權行為獲得其董事會和股東會的許可、批准或同意。以確保乙方受讓股權行為的合法性。

第二條 甲方對標的公司的資產、債權、債務、合同、訴訟的聲明

甲方聲明,除本協議列明的以外,“標的公司”無其他資產、債權債務、訴訟(即:尚未了結或可能發生的訴訟)。

1、標的公司股權項下的財產:

(1)一號地塊位於青羊街8號浣花溪山莊出讓轉讓土地。出讓土地部分:原地產證號為成國用20xx第550號土地,土地性質:綜合用地;宗地面積:8066.71平方米;原地產證號為成國用20xx第421號土地,土地性質:商業用地,宗地面積:7108.57平方米。出讓建築物部分:原房產證號為蓉房權證成房監證字第0482629號的建築物現用於餐廳和茶坊,建築面積:1804平方米;原房產證號為蓉房權證成房監證字第0482626號的建築物現用於客房,建築面積:4127平方米;原房產證號為蓉房權證成房監證字第0482630號的建築物現用於辦公用房,建築面積:769平方米;另有A棟貴賓樓、B棟貴賓樓沒有取得房產證,且建築面積不詳。二號地塊位於青羊正街2號琴台賓館的出讓轉讓土地。出讓土地部分:原證號為成國用20xx字第099號德土地,土地取得方式:劃撥,土地性質:文、體、娛,宗地面積:6629.58平方米。出讓建築物部分:原房產證號為蓉房權證成房監證字第0705918、0705909、0705910號的建築物用於賓館,建築面積;7826平方米;另有一現用於賓館的建築物沒有取得房產證,建築面積:1258平方米。上述土地使用性質和規劃條件變更為住宅60%、商業40%,容積率:5。

(2)雙宏公司無債權債務糾紛,並由四川宏信實業有限公司用超過上述資產的資產進行擔保。出讓土地的出讓金、變更土地使用性質和規劃條件工作由浣花溪風景區管委會辦理,

(3)特別約定:為滿足琴台路步行街停車需求,該項目設地下停車場4層。

(4)基準日(即標的股權轉讓登記管轄工商局受理股權變更工商過户登記手續的當日,下同)前上述土地欠繳的税費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2、債權債務及處理方式

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標的公司”的負債如下,“標的公司”的債權債務按以下方式處理。

A)標的公司對外的債務,由甲方自行處理。3張土地使用權證件的臵換合證工作及調整規劃和出讓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由甲方負責處理。

B)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標的公司於基準日前形成的全部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與

乙方無關;基準日後形成的全部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三條 股權轉讓

在正式股權轉讓協議雙方簽字生效後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第2、第3、第4款約定的辦法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同時甲方負責辦理臵換合證及調整規劃終止日期手續。甲方將其擁有的“標的公司”的100%股權連同該股權項下的其它相應的權利、利益和義務轉讓予乙方。乙方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條款願意受讓由甲方出讓的該股權連同所有與之相應的權利、利益和義務。

第四條 股權轉讓價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1、經各方協商一致,甲方將持有標的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合計股權轉讓款(下稱“股權轉讓款”)金額為人民幣44000萬元(大寫:人民幣壹肆億肆仟萬元整)。其中:物權320xx萬元(大寫人民幣叁億貳仟萬元整);由浣花溪風景區管委會負責變更土地使用性質和調整土地規劃條件(含土地出讓金)120xx萬元(大寫人民幣壹億貳仟萬元整)。

2、本協議簽署後3日內,協議各方設立共同監管的銀行帳户(下稱“共管賬户”),乙方應在共管賬户設定後1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大寫:人民幣 整)至共管帳户。

3、在本條第2款完成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標的公司的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税務登記證等正、副本及股東會決議書、公司章程等有關資料交付乙方查收。股權轉讓公示期3個月,每個星期在《成都商報》、《華西都市報》分別公示一次,費用由乙方支付。公示完成後完成後辦理的領證工作由乙方負責,在乙方將上述資料查收後,乙方在1個工作日內將餘款劃入共管帳户。此時,甲方將標的公司的公章、法人印件章、財務章交付給乙方。

4、乙方在收到甲方交付的標的公司公章、法人印件章、財務章後1個工作日內甲方解凍划走共管帳户中全部股權轉讓款,乙方無條件配合。乙方開始辦理變更手續。

5、在甲方收到全部股權轉讓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國土證、土地上的建築物、附着物及財務資料到土地現場一併交付給乙方。寫出交接的備忘錄。土地上的管理及工作人員及不屬這次轉讓的其他設備及物資由甲方清場帶走。

6、出讓土地變更使用性質、調整土地規劃、完證工作日:180個工作日。

第五條 股權過户

乙方在第四條第3款完成的基礎上,到相關部門辦理法人更名、股權轉讓、組織機構代碼證更換等事宜。在辦理過程中需要甲方配合及提供補充資料,

第六條 税費承擔

甲乙各方按相關規定各自承擔因本次股權轉讓所發生的税費。

第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甲方的權利、義務:

A)甲方為合法成立的企業法人。甲方及其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所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B)甲方承諾並保證標的股權是其依法取得的。截止至本協議簽署日,標的股權並未被司法機關查封,甲方並未就該股權另行設定質押、抵押、擔保或設定任何第三方權益;

C)在轉讓過程中,甲方無條件的以合法的方式、程序簽署任何其他的文件或者以合法方式彌補本次股權轉讓的任何缺陷,同時,甲方應確保該次股權轉讓應得到相關部門的書面批准,以保證本次股權順利、合法轉讓。

D)除本協議約定的甲方的債務外,標的公司沒有其他任何債務。對於未披露債務(如有),甲方應按照未披露債務的金額承擔全部清償責任,如因此而影響到乙方的經營或給乙方造成損失,均應據實賠償。

E)除本協議簽署日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披露外,並無與標的公司有關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進行、尚未了結。

2、乙方的權利義務:

A)乙方為合法成立的企業法人。乙方及其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所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B)乙方保證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如期、足額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C)在轉讓過程中,乙方同意無條件的以合法的方式、程序簽署任何其他的合法文件或者以合法方式彌補本次股權轉讓的任何缺陷(不限於股權拍賣),以保證順利實現股權轉讓。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署後,任何一方(違約方)未能按本協議的規定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或部分義務,或作出任何虛假的聲明、陳述或保證,則被視為違約。

2、任何一方應承擔其因違反本協議的規定產生的一切違約責任,包括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一方違約行為形成、或即將形成時,另一方應書面通知違約方,並説明引起該損失的相關事實和其權利主張。

3、若乙方不按照協議約定將有關款項劃入共管賬户,乙方對到期應劃款項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連帶向甲方支付利息,逾期劃款10個工作日以上,則甲方可以沒收定金,並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4、若乙方不按照協議約定按時從共管賬户將有關款項支付給甲方,甲方沒收定金,並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5、若通過拍賣方式取得,因乙方原因使得該項目拍賣流標,則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沒收乙方定金,

6、如因標的相關部門不批准本次股權轉讓,因此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雙方互無責任。本條約定事由發生後,除非各方另有協議,本協議立即解除,甲方應於該事由發生3日內無息退還乙方已付的款項。(含乙方支付的定金)

7、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先負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履行義務,後履行義務的一方有權對自己履行義務的時間進行相應的順延。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軍隊的作為與不作為,自然現象、如地震、火災、洪水、暴亂或戰爭等。

2.本協議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義務的,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不能履約的一方,應於該等事件發生之日起10日內將免責事由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受影響的一方還必須做出合理努力,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及補充協議發生的或者與本協議及補充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實施的有效的仲裁規則及程序進行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乙方應於基準日後十個月內辦理完畢標的公司的名稱及經營範圍等事項的工商變理,不得再使用標的公司的名稱。

2.標的公司的土地及其他上的附着物一起轉讓,價格含在股權轉讓價款中。

3.各方同意除向其直接參與本次交易的授權代表、工作人員,以及其為本次交易所聘請的其他專業人士外,在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與本次交易有關的、或者在進行本次交易過程中知悉對方的任何保密信息向第三方透露。

4.標的公司原股東之間的一切事宜(包括經濟、法律糾紛、股權轉讓、利益分配等),由甲方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

5.各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應遵守誠實守信的原則通力合作,以確保本協議的順利履行。對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各方應通過善意協商公平合理的予以解決。

6.為方便辦理此次股權轉讓的相關審批或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可分別另行簽訂主管機關要求的股份轉讓的範本合同。但此範本合同僅用於提供給標的公司的主管機關或工商登記部門,作備案或登記之用,此等範本合同的相關內容與本協議存在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的相關內容為準。

7.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本協議以中文書寫,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壹份,其餘報送審批機關,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股權轉讓協議範文2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於20xx年3月26日在宜春市袁州區訂立。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

1、股權轉讓形式及價格 甲方劉敏同意將其持有的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97% 的股權作價人民幣8000萬元整(大寫金額:捌仟萬元整)轉讓給乙方。

2、税費繳納

本合同所產生的甲方需繳納的各項税費(個人所得税),總計約合人民幣500萬元整(大寫金額:伍佰萬元整),由乙方代扣代繳。本合同所約定的股權轉讓價款,乙方代扣代繳税費後,實際向甲方支付人民幣7500萬元整(大寫金額:柒仟伍佰萬元整)。

3、付款時間及方式

①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100萬元(大寫金額:壹佰萬元整)。

②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4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筆轉讓款,計人民幣2900萬元(大寫金額:貳仟玖佰萬元整)。

③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三筆轉讓款,計人民幣20xx萬元(大寫金額:貳仟萬元整)。此筆款項由鄧新華(身份證號碼:3609022)向甲方提供保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④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第四筆轉讓款,計人民幣2500萬元(大寫金額:貳仟伍佰萬元整)。此筆款項由李兵秀(身份證號碼:36220xx)、周庚明(身份證號碼:3622273)向甲方提供保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甲方指定收款銀行賬號:

開户銀行: 江西省宜春農商銀行 賬户名: 劉敏

銀行賬號: 622681 99149 00001072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臵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後,其在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4、乙方接手後將擁有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97%的股權。

第三條 盈虧分擔

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 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辦理

1、本合同標的全部股權轉讓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在20xx年4月15日前乙方按期足額支付第二筆轉讓款後七個工作日內配合乙方完成股權變更登記。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雙方違約,嚴重損害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不依約及時辦理移交工作,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以已付金額的千分之二的比例按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保證中條款,致使乙方無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則本合同終止,並由甲方按照已支付轉讓款金額的百分之三十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行予以賠償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若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同意並由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股權轉讓協議範文3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公司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該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有利於該公司發展的原則,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股權的轉讓

1、 甲方將其持有該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 乙方同意受讓上述股權;並已知悉受讓標的公司的經營、財務、合規和風險情況,自願承擔投資入股風險;

3、 甲方承諾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涉及任何質押及任何爭議、訴訟。

4、 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乙方即享受的股東權利並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義務承擔。

5、 甲方承諾應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二、違約責任

1、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三、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四、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髮出資證明書,並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