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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地基轉讓合同(精選3篇)

拆遷安置地基轉讓合同 篇1

甲方(賣方)產權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拆遷安置地基轉讓合同(精選3篇)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房)姓名: 身份證號碼:

一、甲方自願將夢溪小區拆遷安置房 樓 單元 室,車庫號 ,面積 平方米,總價 元轉讓給乙方。

二、簽字後乙方一次性付清房屋以及車庫的所有錢款給甲方。

三、甲方在簽訂協議之日起,向乙方交付《沭陽縣房屋拆遷協議》一份,(原件)、上房結算清單、上房通知,交付給乙方。

四、乙方購房後再辦理到甲方名下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將房屋轉讓給他人,不得對房屋設定抵押擔保、債卷債務,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有甲方全部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產權過户時,如需甲方提供幫助的,甲方應無償提供,以便辦理各項手續,成交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因房屋上漲或其他任何原因,甲方欲撤消交易需退換乙方所有已交的購房款(含車庫)並補上與現時房價的產額與裝修補償,另交違約金 元給乙方,並同時承擔由此帶來的各項損失。

七、本協議簽字生效後,甲方和其子女及家屬在任何時候,在任何條件下,不得所要乙方購買的房屋,更不得擅自撕毀合同,否則屬違約。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拆遷安置地基轉讓合同 篇2

轉讓人: ,現住: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權人),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權人),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權人),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權人),身份證號碼: 以上 人系本協議中所述房屋的共有權人,在本協議中與轉讓人合稱“甲方”。

受讓人(乙方): ,現住: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拆遷安置房事宜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甲方承認政府安排一幢不少於120平方米的公寓樓,拆遷安置面積為 50.3平方米,其餘面積由乙方向政府購買(以下簡稱“房屋”)。上述房屋為甲方的拆遷安置房,系甲方的家庭共同財產,並且不存在其他共有權人。甲方保證該房屋無任何權利瑕疵或產權糾紛。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條 房屋交易價格: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 整)。上述交易價格為拆遷補貼費用,乙方支付交易價格即擁有房屋的所有權,房屋購買的其他價格由乙方支付給政府,與甲方無關。乙方支付房屋交易價格後,全部政府房屋補貼費用及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第三條 付款時間和方式:定金 元已於 年 月 日支付並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轉為房款,餘款 元於拆遷安置房抽籤後一次性支付完畢。

第四條 房屋交付時間: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參加政府安排的安置房抽籤,並寫委託書由乙方參加抽籤,抽籤後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補充約定。

第七條 本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各產權人共持一份,乙方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各產權人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拆遷安置地基轉讓合同 篇3

甲方(銷售方):

甲方家人(授權): 乙方(購房方): 協議內容:

甲方作為地址位於 安臵房的所有權授權代表人,甲方在此合同書上簽字即全權代表其家庭成員行使此房屋的所有權轉讓和處臵事宜,也代表其家庭成員全部認可並授權給甲方來代表自己轉讓出售此房屋,並一致同意將此房屋的居住、處臵、支配及產權證等所有權按時轉移給乙方所有。

現甲方自願將此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協商一致後就相關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房售價人民幣 萬元(大寫 整),房屋售價已含進户的煤氣、水、電、光纖、電話等入户費用和配套設施費用。

二、乙方於 年 月 日已向甲方支付房款 萬元(大寫為 萬元),已付清所有款項。若有餘款 萬元(大寫為 萬元)在乙方取得房屋產權證時由乙方支付給甲方。(若無餘款則此條作廢)

三、甲方必須保證此房合法無爭議,無第三者主張權利,在交易時屬甲方人員 所有,且甲方有權買賣此房。甲方應確保該房屋無任何經濟糾葛,該房屋未抵押、不是擔保物,如存在上述狀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並確保該房正常使用,無承租人,如有承租人,應保證其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並不得影響交付房產給乙方。

四、甲方應在協議簽訂後,即時將房屋交付乙方,由乙方行使房屋處臵權、支配等所有權利。

五、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後,乙方所購得甲方的房屋已屬乙方私人財產,如以後該房屋的市場價格發生任何變化(包括在沒有領到房屋產權證時),甲方不與乙方發生任何經濟糾紛,否則甲方應負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甲、乙雙方成交後,此房的一切權利全部轉到乙方名下,屬乙方所有。該房屋拆遷後的安臵補償待遇由乙方享受,安臵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協助乙方取得房屋產權證,在房屋產權所有證沒有辦理下來時不影響乙方作為房屋所有權人的權利行使,也不影響此房屋拆遷賠償由乙方作為唯一拆遷賠償利益享受人的權利。

六、因該房屋漲價,如甲方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房屋買賣無效或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且是法院明文判定此合同無效或任何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享有關於此房的居住、處臵、所有權的,甲方自願承擔全部過錯責任,並賠償該房屋的裝修費、評估費及因該房屋引起糾紛而支出的誤工費、律師費、公證費,並且甲方補償乙方該房屋評估後的市場價差額部分,並且還要以該房屋交易總價款的三倍金額作為損失賠償給乙方。若甲方未及時支付,或乙方無法取得此房屋的產權所有權證時,乙方有權申請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強制執行或申訴以甲方名下財產折算現金支付賠償給乙方,起訴、仲裁、公證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自甲方取得房屋產權證後,應在三個月內協助乙方辦理乙方名下的房屋產權證,若甲方無故拖延,應承擔按爭議或拖延時房屋所值的市場評估總價格等同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如因國家政策原因不能直接辦理乙方名下的房屋產權證,甲方應將該房屋產權證交乙方保管,若該房屋未能取得房產證,該房屋的所有權仍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房屋,否則甲方將承擔過錯責任,過錯責任同(六)。若甲方或甲方家人以任何形式或理由阻礙、抵制或起訴這份合同無效、房屋買賣無效或拒絕為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轉移甲方也應按此類爭議時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總金額的三倍金額賠償給乙方。

八、甲乙雙方簽訂該房屋買賣協議後,甲方不得再將該房屋賣給他人,並不得將產權過户給他人或將房屋抵押,否則將承擔過錯責任,過錯責任同(六)。

九、甲、乙雙方簽訂該房屋買賣協議後,乙方不得無故主張該房屋買賣無效,否則將不退還乙方購房價款。

十、該房屋從轉讓之日起,因此房以後所發生的過户手續費用、税費、辦房產證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再承擔經濟責任,今後的一切費用與甲方無關。

十一、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甲方應將與該房屋有關的所有票據、證件、資料全部交予乙方作為憑證保存。甲方應對涉及房屋的所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若甲方交付的資料系虛假、偽造、不真實、不完整而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按此類爭議時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總金額的三倍總和賠償給乙方,同時以此金額以三倍銀行貸款利息核算利息一起支付給乙方,利息從本合同簽定日起計算至甲方付清全部本息為止。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共四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成都市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對簽約各方均有約束力。

注: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必須付對方合同違約金 萬元(大寫: 整)。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家人(同意授權簽字):

證明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