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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精選23篇)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1

甲方(轉讓方):袁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精選23篇)

乙方(受讓方):馬

甲乙雙方經中間人朋友馬介紹,並根據《民法典》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就甲方名下擁有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於乙方名下,自主經營使用達成如下內容,願共同遵守和負法律責任。

1、甲方自願將自己名下位於本市城西原寺兒溝的自留地貳畝轉讓給乙方獨立經營使用。甲方保證該貳畝地四至界線清楚。權屬明確,無任何法律上的爭議。

2、轉讓費為人民幣整( )(以甲方收據為準)。乙方並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交納前期款項人民幣伍萬元整(5萬元整)(見甲方出具的收據),待本合同生效後該伍萬元衝抵轉讓費。

3、轉讓期限為長期期限的不固定期限。

4、甲方保證所轉讓的該土地使用權權利不受包括甲方家庭成員或其他任何村民及人員的非法干涉。如遇他人非法干涉一切由甲方出面協調解決。

5、轉讓期內如遇甲方村委會或國家徵用等統一規劃政徵用該兩畝地時,屆時乙方在該兩畝地上所購建的一切建築物及土地使用權所得的補償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其他任何

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和主張權益。

6、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本村委會簽章確認後生效。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留檔一份。

甲方(簽章):

中間(簽章):

乙方(簽章): 村委會(簽章):

________年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海南經濟特區土地轉讓條例》規定,經雙方自願、友好充分協商,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 字第 號,轉讓給甲方。

二、乙方對上述土地使用性質為商住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行確認,對土地證載明的內容無任何異議。

三、土地轉讓使用期限為上述土地使用權證所載明的剩餘期限。

四、上述土地畝數為18畝,土地轉讓價款每畝人民幣155萬元,轉讓總價為2800萬元。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四方共管 萬元。待土地證辦到乙方名下解付給甲方充當土地款。

六、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商住用地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辦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證(容積率2.65,以土地證為準)交付乙方,雙方簽署交付手續。

甲方接到土地管理部門新土地證並交到乙方的當天,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的一切受讓金。

七、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承諾對本協議約定項下標的物擁有合法權益,沒有任何顯性或潛在的權益爭議;

2、負責辦理以上標的物的過户手續;

3、支付該八宗地轉讓(除乙方支付契税以外)的所有税費。

4、乙方付清受讓金之日起5天內,甲方清理該土地上的所有隨着物。

(二)乙方責任

1、配合甲方辦理土地過户手續;

2、依約按時支付受讓土地定金及土地轉讓款;

3、支付受讓該八宗土地的契税。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甲方沒有將上述商住地土地使用權過户到乙方指定名下,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解除共管賬户。並賠償乙方 萬元人民幣違約金。乙方在接到轉讓的商住土地證後三個工作日未付清一切受讓金視為乙方違約,則甲方不退還乙方 萬元。並立即收回國有土地證使用權。

九、其他:

2、本協議自甲、乙方簽字蓋章,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丁X: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3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鑑於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並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1.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_________市房地產轉讓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____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____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於乙方興辦_________。

1.2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2.1 甲方系經國家批准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 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准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4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准證書(複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 甲方確認並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麪積

4.1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 本合同第

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 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D_________)。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並實行多退少補。

6.2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後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D_________);本合同簽字日後____日內,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餘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D_________);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 定義

第四條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範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准的__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佈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 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 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__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 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税(費)。

第十二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 乙方同意從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_月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銀行名稱: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 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後,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 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後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條 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户登記手續。  第七章 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並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築物後,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後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5

原土地使用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

轉讓後使用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

經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塊土地房屋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雙方就土地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土地的基本情況

轉讓土地/房屋(以下簡稱該土地)位於湖北省XX市XX區均川鎮永福寺村二組 。《該土地於潘合江房屋後面》

第二條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購房款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收款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收據。

第四條土地轉讓

交付土地後,上述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甲方不再享有該房的任何使用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保證

1.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

2.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

3.甲方保證不得違反本合同約定。

第六條 乙方的承諾保證

本協議簽訂後,如因乙方原因解除協議,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總房款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因該房屋所發生的________年___月___日後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如甲方,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處理: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6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甲方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在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通過公開交易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乙方依照規定程序參與競買,並經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確認,成為競得人。為明確有關轉讓事項,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和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3、地號: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7、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現狀: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户)需回遷安置,回遷安置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遷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遷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每月應支付臨遷費、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費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況:_________

第三條 公開交易情況和結果

1、公開交易方式:公開掛牌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2、公開交易期限:_________

3、成交確認書編號:_________

4、轉讓份額:_________

5、成交價格: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第四條 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內容真實,保證土地權屬清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第五條 甲乙雙方完全認可公開交易情況和交易結果,甲方同意按公開交易成交價格和轉讓份額將土地使用權(含地上建築物、附着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六條 依照有關規定,全額轉讓的,由受讓方單獨獲取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並履行出讓合同;份額轉讓的,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共同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並共同履行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方可轉讓。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依照有關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內向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資料,辦理交易手續,向相關部門交納交易税費後,由乙方直接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證明書》,並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登記。

第八條 除法律規定的免責因素之外,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並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出現糾紛或違約行為,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通過仲裁或法院判決(裁定)方式予以解決。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土地轉讓時回遷安置義務的責任主體為受讓人。

2、付款方式及期限:《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簽訂後5天內一次付清。

3、移交地塊及項目的相關資料:

(1)《國有土使用證》(2)《建設用地批准書》(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4)《設計要點批文》(5)回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4、違約責任:

(1)甲方在收到全部成交款後5日內不能備齊有關資料給乙方辦理交易過户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和交易成功後,辦妥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以前,如因甲方的原因,(包括司法機關查封等)需要終止交易或不能依法辦理產權登記的,甲方在3天內全部退還乙方已交納的成交價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並在5天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給甲方,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 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 定義

第四條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範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准的_____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 佈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 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 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 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_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第五章 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税(費)。

第十二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 乙方同意從__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 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 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後,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 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後_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條 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户登記手續。

第七章 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並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築物後,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後__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後________日內, 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 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並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無償取得地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後,簽訂續期出讓合同,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並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佔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佔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 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後,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年內未能招引並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並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 通知

第四十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____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有權一級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採用中___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__省 _____________

(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 _______________

(縣)土地管理局(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附件 土地使用條件(成片開發經營項目)

一、成立開發企業

土地使用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成立從事土地開發經營的開發企業,開發企業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取得開發區域的土地使用權。開發企業依法 自主經營管理,但在其開發區域內沒有行政管理權和司法管轄權,開發企業與其他企業的關係是商務關係。

開發企業的經營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其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界樁定點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正式簽訂後__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__市(縣)土地 管理局會同開發企業依出讓宗地圖各界址點實地核定所示座標的界樁;面積無誤後,雙方在出讓宗地圖上簽字 認定。界樁由開發企業妥善保護,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到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報。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税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9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受讓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於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為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其項目開發權之狀況

(一)土地使用權狀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_________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二)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了設計並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三)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第二條本協議之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元,計人民幣____元;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三條轉讓價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准開工後三十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户銀行為:____帳號為: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第四條資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三十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户手續。

第五條税費之負擔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户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税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六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甲方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保密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的相應變化和調整。

第十一條管轄法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種方式進行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送達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第十四條其他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用於辦理變更、轉讓手續之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10

甲方(轉讓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讓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擁有位於陝西省西安市周至縣環路與太白路什字東南角佔地面積為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

2、土地使用權面積:

3、已批准的容積率為: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為:

5、土地規劃用途:

6、土地使用期限:

7、土地現狀: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

10、地號:

第二條 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西安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向開發資質;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 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務債權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 文件的提供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 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審批證書(複印件);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第五條 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 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計人民幣 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 支付方式

1、 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 %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 %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 %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 %給甲方。

(5)在乙方獲批開工後 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户銀行為: 賬號為: ;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賬號: 。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 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 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個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户手續。

第九條 税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户過程中,涉及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税費,均由甲方承擔,如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 轉讓的法律狀況

1、 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 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 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 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 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 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 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 %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 %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後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 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 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 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時間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利益。

5、 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 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乙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房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終止。

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時間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 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者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安裝通常理解對

本合同作出合同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做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 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11

轉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所有權: ((以下簡稱丙方) 鑑證方: (以下簡稱丁方〕 乙方根據企業興辦發展的需要,甲、丙、丁方為支持乙方企業發展,將甲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權、使用權、丙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權的集體土地林業用地永久轉讓給乙方,經共同協商,現就有關轉讓事宜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 轉讓地點及面積:詳見附表。 村

1、林權證編號: 的所屬山地,面積為 畝,實測為 畝;

2、林權證編號: 的所屬山地,面積為 畝,實測為 畝;

以上合計 畝,界址以土地林權證界址為準,(按國家測繪標準實地測量面積為準)。如實際測量面積比林權證上面積小,則甲方退差價給乙方;如實際測量面積比林權證上面積大,則乙方補差價給甲方。合同簽訂以後,林地面積按合同所定,不得更改。

二、 轉讓時間:長期。

三、 轉讓價格:

該宗地面積 畝,每畝 元,轉讓金額合計為 元。鑑於該土地已轉讓出去,資金已分配給農户無法收回,考慮到原受讓方已付出資金5萬元,經協商,現受讓方 公司同意另外付5萬元用於處置此矛盾,相應為保障現受讓方利益,轉讓時間為長期。

四、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支付轉讓金額的10%,界址挖清無異議時再支付30%,待甲方將林權證流轉給乙方之日再將餘款付清。甲、丙、丁方應將所有轉讓山主户名列成花名冊,包含山地面積、金額、林權證編號、户主住址及聯繫電話等,付款時所有轉讓山主必須簽字或蓋章(按印),並將所轉讓山主身份證複印件與付款花名冊一同交給乙方。

五、甲、丙、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應符合下列條件:

①擁有林地之合法、完整、確定之使用權,並未對該土地使用權作任何處分,包 括未將該土地出租、抵押,界址清楚;權屬清晰,沒有任何土地糾紛。

②非為已確定為生態公益林。

2、甲、丙、丁方不得尋求任何理由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並有義務阻止無關人員擅自進入林地燒荒、放牧、採礦、挖土等任何有損乙方權益的行為.

3、甲、丙、丁方應配合所屬鄉(鎮)人民政府及林業站,積極協調對林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做好護林防火、防盜伐、防盜竊、山林糾紛和林區治安等工一作,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4、甲、丙、丁方協助乙方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5、甲、丙、丁方將轉讓林地範圍內外的必經道路提供給乙方長期無償使用,確保乙方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交通便利。乙方需要新開或拓寬運輸道路時,所開的路或所拓寬的運輸道路在甲、丙、丁方轄區範圍內的,甲、丙、丁方應負責做好疏導工作,保證該路開通或拓寬。在開路或擴路過程中,涉及到甲方轄區內水田、旱地等土地的,甲、丙、丁方為乙方長期無償提供土地。

6、甲、丙、丁方協助辦妥轉讓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及邊界確認工作。

7、在合同經甲、乙、丙、丁各方統一簽字後,由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林地變更登記手續,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

8、甲方和丙、丁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當地農民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關係,解決乙方與當地農民的矛盾和其他糾紛,爭取上級優惠政策,支持乙方把企業做大做強。

9、甲方和丙、丁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協助

乙方獲得各項税費減免優惠。

六、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受讓山地後,享有充分自主權,有權對土地進行各種項目的開發利用,包括養殖、種植、科研、實驗、現代農業休閒、旅遊設施等一切開發利用,甲、丙、丁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否則造成損失由損失造成方加倍賠償。甲方在合同簽定之日起30天內自行處理轉讓土地內地上附着物(含森林和林水等),逾期視為甲方放棄,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權、使用權等一切權益均無償歸乙方所有。甲方和丙、丁方允許乙方在受讓土地上進行開發建設,包含工作辦公房、職工住房、水池、水塔、休閒型建築物等。

2、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轉讓土地方及當地農民就業,但就業人員必須服從企業安排,遵守企業規章制度。

3、乙方可不需經甲、丙、丁方任何一方同意將土地經營權轉讓、租賃或部分轉、租賃,或與第三方合作經營等。

4、乙方可根據企業發展規劃對土地進行改造或整理,如修建休閒山莊、築壩、挖池塘、坡地種植物或莊稼等各種活動.

5、在甲方對本林地的使用權、所有權到期後,甲方和丙、丁方均同意將本轉讓土地的使用權及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全部歸乙方享有,且甲方和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若遇土地政策允許,甲、丙、丁方均同意將

本轉讓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歸乙方享有,並辦好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流轉,且甲、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6、合同簽訂滿60天后,轉讓地內的林木、地上附着物、設施設備、水池、建築物及其他一切財物均歸乙方所有。

七、相關事宜

1、甲方所受讓範圍內的外地插花山,乙方已與甲、丙方一次性轉讓成功並支付了該外地插花山的轉讓金給甲方,如發生爭議、矛盾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補償解決該插花山,如甲方處理不當,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甲、丙、丁方允許並保障乙方能自由、無償使用原有道路。

2、若因國家政策性變動需建基礎設施而徵購乙方已受讓範圍內的土地時按以下約定處理:

(1)林地上固定設施的補償及林木補償和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等一切財物均歸乙方所有。(2)甲方和丙、丁方應協助乙方與徵地單位解決轉讓金及補償等問題。(3)甲方和丙、丁方應協助乙方做好被徵用的受讓土地內苗木、設施設備、建築物、土地等一切財物的賠償工作。(4)在乙方未與徵地單位協商好徵用的受讓土地內的經濟作物、地上附着物、土地、固定設施、設備、建築物等一切財物的賠償工作前,甲方和丙、丁方均不得與徵用土地的單位簽訂徵地協議,否則視為違約、無效。(5)如果被國家徵用林地面積較大而嚴重影響乙方規模效益,甲方和丙、丁方需在其管轄範圍再轉讓林地給乙方。

八、其他

1、本協議自共同簽章(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相關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

丙方: 乙方: 丁方: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12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掛牌方式以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競得甲方委託掛牌轉讓的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着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二條?委託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_________

2、土地用途:_________

3、土地性質:_________

4、土地位置:_________

5、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7、可建設總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1)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2)管理和職工活動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8、建築容積率:_________

9、建築覆蓋率:_________

10、房地產證號:_________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_________

12、產權狀態:甲方已授權交易中心通知產權登記機關臨時凍結並已被核准。

13、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狀況及處理辦法:?場地基本平整,按現狀轉讓。

14、其他情況_________。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三條?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四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餘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_________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託管,該託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後,付給甲方。

第五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税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准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託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託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並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餘款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税費。

第九條?在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後,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自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1、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兑現或不能全部兑現的;

2、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餘款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並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2、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3、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三條?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税費的;

2、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3、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五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鑑證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餘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13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二方經友好協商,就門面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甲方將自己原租有位於______街(路)______號(或店鋪名)的門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在甲方轉讓租期滿後,租期按照原租賃協議順延年,並由乙方與門面產權所有者按原合同條款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影響租期自動順延。

二、門面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門面產權所有者履行原有門面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

三、轉讓後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原產權所有者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四、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並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並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14

甲方(委託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電話:

乙方(居間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一致就乙方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提供居間服務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1、甲方為轉讓土地使用權,委託乙方報告商業機會、提供居間服務。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位於,面積確定為________。

(證號、所有權人、地址、面積詳見附件)。

二、委託期限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止。

三、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以及委託轉讓的土地使用權證書複印件等所需資料。

2、保證對擬轉讓的土地用權享有完全的產權及處分權,且該土地使用權未設置任何權利限制,不存在權利糾紛。

3、在轉讓價格不低於人民幣元/㎡,大寫: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依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四、乙方責任

1、履行居間義務,尋找意向受讓方,盡力協助促成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

2、如實向甲方報告有關與意向受讓方洽談的事項。

五、委託事項的完成乙方已為甲方尋找到該土地使用權的意向受讓方(買家),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均視為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報酬。

1、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2、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的關聯方〔包括意向受讓方(買家)的授權代表、關聯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3、甲方與乙方尋找的其他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於本合同約定的最低土地轉讓價即人民幣元/㎡,大寫:

的價格與乙方介紹的土地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則視為乙方已完成委託事項,甲方應支付乙方報酬。

六、居間報酬及支付方法上述土地使用權成功轉讓後,甲方按以下計費方式與支付方式向乙方給付報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轉讓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一)計費方式為了報答乙方所提供的商業機會,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關努力,不論甲方以何種價格轉讓土地使用權,均須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人民幣,大寫:。

(二)支付方式

1、在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時,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的____%,即人民幣________,大寫:________。

2、在土地使用權完成過户至受讓人(買家)名下之日起天內,甲方將餘下____%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支付完畢。

(三)甲方應將居間報酬以轉賬方式匯入以下指定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七、居間費用的負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乙方協助促成土地轉讓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如乙方在委託期間內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人民幣,大寫:。

八、違約責任

1、在轉讓價格不低於人民幣元/㎡,大寫: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大寫:的違約金。

2、甲方應將居間報酬如期如數支付給乙方,如發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應每日按居間報酬總額的%計付逾期滯納金。

3、任何一方有違背此合同其他條款的,守約方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九、保密約定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內容及涉及的商業祕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1、甲方負責與意向受讓人(買家)簽訂及履行土地轉讓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續與税費,與乙方無關。

2、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簽訂日期:簽訂日期:附件: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範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准的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佈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見附件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税(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共計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銀行名稱:____銀行____分行,帳號為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_____,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後,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後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户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並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築物後,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後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後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並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無償取得地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後,簽訂續期出讓合同,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後,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年內未能招引並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並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法人住所地______;

編碼_______;?編碼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

電?傳________;?電?傳_______;

傳?真________;?傳?真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_____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有權一級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採用中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_____

(自治區、直轄市)___市?_____

(縣)土地管理局(章)?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法人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簽字)(簽字)?________

附件:

土地使用條件(成片開發經營項目)

一、成立開發企業

1.1?土地使用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成立從事土地開發經營的開發企業,開發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取得開發區域的土地使用權。開發企業依法?自主經營管理,但在其開發區域內沒有行政管理權和司法管轄權,開發企業與其他企業的關係是商務關係。

開發企業的經營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其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界樁定點

2.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正式簽訂後____日內,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會同開發企業依出讓宗地圖各界址點實地核定所示座標的界樁;面積無誤後,雙方在出讓宗地圖上簽字?認定。界樁由開發企業妥善保護,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到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報.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16

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

1、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____________武漢市(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武漢__________物資有限公司(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

前言

1、甲方轉讓的本宗地因沒有補齊土地出讓金,土地證沒有辦下來,甲方保證所提供文件的真實性,即持有的與武漢市__________區人民政府__________街辦事處20__________年8月26日簽訂的《投資開發合同書》,交納部分土地出讓金的收據,武漢市__________區土地局關於對違法用地處理(包括本宗地)的會議紀要。甲方承諾對該塊土地有完全的使用權和控制權。

2、甲方承諾本宗地為工業用地,取得方式是出讓取得,相關手續完備,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即使因各種主客觀原因有不完善處,甲方均為實現本合同目的,均自行承擔費用解決。

3、乙方承諾受讓本宗地的目的是取得符合"兩規"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土地,能在本宗地建設符合當地環保標準的加工、倉儲及物流項目,甲方承諾協調本宗地的用途不限於僅興建安全、健康、環保的農產品食品加工項目及配套設施,實現乙方簽署本協議的目的。

雙方在此條件下,就本宗地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

一、地塊概況

(一)、本宗地位武漢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約30畝,東至湖北__________公司,西至__________公司,南至園區大道,北至__________村,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甲方提供的武漢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規劃土地管理所的證明)

(二)、轉讓的本宗地還包括該宗地地上的所有建築物、構築物。

二、土地轉讓價款

(一)、單價每畝__________萬元(工業地價),包括土地使用權,建築物、構築物及過户更名產生的所有税費,土地約30畝,總價約__________萬(土地面積以土地證為準)。土地面積誤差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二)、付款方式分三期:____________

1、第一期:____________.協議生效後,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甲方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土地證辦證、更名過户手續使乙方取得土地證,乙方取得土地證後3日內,甲方將本宗地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沒有任何瑕疵全部移交乙方,雙方簽定移交確認書後,乙方應當在十日內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

2、第二期:____________乙方在取得土地證並簽定移交確認書後3個月內再支付甲方__________萬。

3.、第三期:____________乙方在在取得土地證並簽定移交確認書後6個月內,乙方將剩餘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三、責任承擔:____________

交付前本宗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及本宗地管理、控制過程中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民事、行政責任,交付次日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特別約定:____________

(一)、甲方承擔本宗地在辦證、過户更名等土地轉讓環節所產生的費、税,包括但不限於土地收益金、契税、印花税、工本費、罰金等所有税、費。

(二)、乙方在合同生效後另付甲方本宗地的院牆和建築物、構築物__________萬元。

(三)、甲方承諾協助乙方完成本宗地新建建築物、構築物的申請、報建等手續。

五、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保證條款的不真實,經土地行政管理確認,本宗地不是甲方承諾的實際狀況(土地取得方式:____________出讓;土地性質:____________工業用地;土地用途:____________加工、倉儲及物流項目設施),致使乙方不能實現本協議目的,在三十日內,甲方雙倍賠償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或繼續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二)、因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時間完成辦證、過户手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0%違約金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或繼續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三)、乙方沒有按期支付甲方轉讓款,每遲延一日,支付遲延支付總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六、其他:____________

(一)、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以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提交仲裁或訴訟。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附件: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年月日時間:____________年月日

2、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其中一等地畝,二等地畝,......(可具體列表説明)。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元/畝,(或實物公斤/畝),合計元。流轉土地的農業税費由方承擔。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社區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着物的;

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鄉(鎮)農業經營管理部門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上級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協議,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協議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讓方)簽字:____________年月日

乙方(受讓方)簽字:____________年月日

3、宅基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____________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使用權權證號為:____________;

(二)房屋位於磚混結構貳間面積平方米,包括。房屋四至,東,南,西,北。

(三)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範圍(附件一);

(四)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集體所有】;

(五)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附件二)

(六)甲方承諾該初轉讓房地產上無抵押、相鄰、租賃等任何影響乙方使用用途的相關關係。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幣)計元。(大寫):____________萬仟佰元整

乙方在同甲方辦理完房屋交割手續後一次性付給甲方收訖。乙方交付房價款時,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

該房屋佔用的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約定,在國家政策變更或允許的情況下,甲方有於第一時間通知並保證配合乙方做好所有權關係轉移過户的義務,以保證乙方對於房屋的所有權之權利實施,否則以甲方違約論,甲方必須歸還乙方房屋價款以及賠償因此而給乙方所造成的損失。損失計算方法如下:____________

共計:____________(幣)計元。(大寫):____________萬仟佰元整。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年月日前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關於驗收交接的方式及注意點約定如下:____________略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户手續。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户申請之日為準,但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户決定的除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託他人辦理轉讓過户時,積極給予協助。由於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甲方在簽約時將所以房屋證據交付給乙方受存作為憑據。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税、費。

在上述房地產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轉移佔有後該房地產使用中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包括房地產交接及房地產權利轉移)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其他:____________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提交法院審判。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4、土地轉讓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____________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____________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____________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税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項目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______點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税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5、土地轉讓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____________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____________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____________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税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項目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______點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税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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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17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着物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位於,地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字第號,土地面積平方米,轉讓面積為平方米,土地規劃用途為用地,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經土地價格評估,甲方土地使用權價格:元/平方米,評估用途:土地使用權轉讓,評估使用年期年。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築總面積為平方米,產權證號為字第號,為結構,經評估房屋價格為元。

甲方土地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宗地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二條:甲方願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着物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幣合計元。

第三條:乙方預付合同定金元,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納,甲方將上述房產及土地使用權交接給乙方時,支付元,餘款元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後,如乙方中止合同,乙方交納的定金不予退還。若甲方中止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第五條:本合同經鑑證後,作為附件,報市人民政府批准變更土地登記,凡符合補交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條件的,由乙方與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並交納相關税費後辦理變更土地登記。

第六條:自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批准之日起,該幅劃撥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或甲方簽訂的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權利、義務、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辦理房地產轉讓所需繳納的有關税費,按照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所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大豐市土地交易服務中心留檔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大豐市簽訂。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人/代理人乙方代表人/代理人

(簽章)(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18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執業證書號:】,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

(二)房地產座落:(部位:)。房屋類型:;結構:;

(三)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範圍(附件一);

(五)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轉讓】方式獲得。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見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人民幣)為元,(大寫):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後,甲方應開具符合税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

(一)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年月日前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為房屋轉移佔有的標誌。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

設施【估值倍】【價值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在年月日之前,【甲乙雙方共同】【委託甲方】【委託乙方】【委託】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户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市】【區】【縣】房地產登記處准予該房地產轉移登記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託他人辦理轉讓過户時,積極給予協助。由於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權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税、費。

在上述房地產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辦理。

(一)每預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交接房地產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辦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已收款%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下列第項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和【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

買房籤合同注意事項彙總

在現今房價越來越貴的情況下,買房子可以説是一件大事兒,在簽訂購房合同是一定要謹慎仔細。那麼買房籤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呢請閲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瞭解。

買房籤合同注意事項:

1、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麼怎麼樣看待“五證”交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複印件很容易作弊。籤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範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2、使用規範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參照最好是採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並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瞭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並非購房的必經程序。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籤預售合同就好。這個步驟,一定不能馬虎啊!否則到時吃大虧就慘了。

3、查驗有關證明文件

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並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範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4、買期房要注意建築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築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5、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户。

6、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兩書的內容,並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7、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範圍和收費標準。

8、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範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9、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這裏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户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買房籤合同補充協議注意事項:

在買賣的時候一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裏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裏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

1、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裏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2、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裏通常沒有説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3、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複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麼。

4、明確關於公攤建築面積。現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5、應該明確裝修標準。以後逐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麼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説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麼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6、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後,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説買家電什麼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麼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買房籤合同注意事項就和大家分享到這裏了,買房是比較重要的一件事情,會花費我們大量的精力財力投入,所以大家一定要謹慎對待,買房籤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清楚明確裏面的內容,這可都關係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條款細節以免損害自身利益。

希望以上小編整理的買房籤合同注意事項能夠幫助到您,讓您在買房籤合同時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損失。

婚前購買按揭房,婚後還款,離婚怎麼分割

家住東城華麗苑小區的張某在婚前按揭購買了一套150平米的商品房,產權登記在張某自己名下,每月按揭2500元,10年還清。20xx年,張某便與楊某結婚,張某與楊某結婚後,每月按揭房子。20xx年8月,張某與楊某因性格不和離婚。張某提高房產是自己在結婚前購買,屬於個人財產,而楊某認為房子是結婚後共同按揭,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該商品房是否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婚前購買商品房結婚後按揭,離婚該如何分割呢

律師説法:根據我國20xx年8月13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司法解釋三》第10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綜上所述,在張某不同意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情況下,該商品房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其產權仍然歸屬於張某。雙方婚後共同還貸的8年款項及房子財產增值部分,張某應對楊某進行合理補償,尚未歸還的貸款由張某自己承擔。

貸款購買二手房的流程有哪些

購買二手房也會存在貸款的情況。對於貸款購買二手房流程,由於很多人對其中的門道不了解,導致了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糾紛。那麼,貸款購買二手房的流程有哪些 為避免您在貸款購買二手房時走冤枉路。以下365編輯為您詳細介紹貸款購買二手房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問題。

步驟/方法

1、對房子的產權進行調查

審定房屋產權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要注意產權證上的業主姓名與售房者是否相符,有無抵押或共有人等。這對買家來説最為關鍵,否則有可能導致後面

所做的一切都成了無用功。

2、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買賣雙方商談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交付時間,並立約下定金。買賣雙方可以到房管部門相關網站上下載格式化合同文本,也可以去中介公司索要合同文本。

3、評估公司做評估

這個過程一般來説要5~7個工作日。

4、款的房子要辦理相關按揭業務

如果是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組合的,則要向公積金中心和銀行同時申請。這是整個二手房DIY過程中最耗時間的階段,通常要40個工作日左右。

按揭辦理下來後,要注意註銷該物業的他項權證。

5、合同交到房管部門產權交易中心相關辦事窗口,拿受理單。

憑受理單到農税中心繳納相關税費,拿完税契證。

6、完税契證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證。

7、完税契證到土管部門辦理土地證。

365小編提醒您,近期打算購買二手房的業主,買房之前一定要先了解銀行貸款政策的細則,巧妙避開雷區,以免簽了合同貸不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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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税的計算方式是什麼

二手房交易在現在房地產市場也是非常繁榮的。在二手房交易中,有很多相關的專門政策和相關法律規定。二手房交易也是需要繳納相關税費的。那麼二手房買賣需要繳納的税費怎麼計算

計算方法

買方:

1、契税

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於144平米的税率為3%)

2、交易服務費

建築面積(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

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 05%

4、產權轉移登記費

50元[1] (每增加1人加10元,買家為單位的80元)

賣方

1、交易服務費

建築面積(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

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 05%

3、土地出讓金

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

4、解困房

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

5、商品房

土地出讓金按基準地價× 3% × 未交土地出讓金的建築面積

6、分攤費用

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10%(10樓以下)

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20%(10樓以上)

7、個人所得税: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房改房自用滿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徵)

8、營業税及附加税: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5.5% (房產證或購買時契税完税證未滿五年)

二手房交易繳納的税種

(一)契税

符合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礎上上浮16.7%)、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等三個條件的,視為普通住宅,徵收房屋成交價的1.5%的契税。反之則按3%。

新政策下的契税:

普宅:90平米以下:1%、90-140平米:1.5%、非普宅:3%、商業房或公司產權:3%

(二)城建税

營業税的7%;教育費附加税;營業税的3%。

(三)個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2年之內:{售房收入-購房總額-(營業税+城建税+教育費附加税+印花税)}×20%;

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税)×20%。

出售公房:5年之內,(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築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築面積。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四)土地出讓金

成本價:城八區內:15.6元每平米 城八區外:12.9元每平米 經轉商:10% 按經管理 3%(按成交價)

(五)交易手續費

3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六)合同印花税

房屋成交總額×0.05%

(七)營業税

20xx年1月27日新通知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税;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税;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税。

1、非普通住宅2年內:房屋成交總額×5.55% 2年或2年以上:差額 ×5.55% ;

2、個人所得税:普通住宅房屋成交總額的1%或利潤部分×20%;非普通住宅房屋成交總額的2%或利潤部分×20%;

3、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免徵,非普通住宅3年內:房屋成交總額×0.5% ,3年至5年:房屋成交總額×0.25% 5年或5年以上:免徵;

4、買賣合同公證費:(買賣合同需要公證時才須繳納) 房屋成交總額×0.3%;

5、契税是應由買方交納的,交税比例是: 普通住宅應該交納成交價或是評估價的1.5%的契税。非普通住宅應該交納成交價或是評估價的3%的契税。

6、過户費用。

(八)工本費

80元,共有權證:20元。

365小編為您整理,希望你在購買二手房或者出售二手房時,能夠遵循法律的相關規定。主動並且按時繳納相關税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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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買房的法律風險及防範

借用他人名義購買房屋是一種非常具有風險的行為,那麼什麼是借名買房借名買房又 有什麼法律風險借名買房應如何防範風險針對以上問題,小編在下文會為大家解答。

一、何為“借名買房”

“借名買房”,是指房屋的實際出資人借用他人名義購房,並以他人名義登記房屋所有權的行為,房屋的實際出資人為事實購房人或者真正購房人,被借名之人為登記購房人。

借名買房具有以下幾種含義:

(一)事實購房人借用他人名義購房;

(二)事實購房人以他人名義登記房屋所有權;

(三)事實購房人出資購買房屋;

(四)事實購房人行使對房屋的權利。

二、“借名買房”的法律風險

(一)如果登記購房人反悔,事實購房人若不能證明雙方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和支付購房款的事實,要想取得房屋產權或收回購房款都很困難;

(二)如果登記購房人有對外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並拍賣該房產;

(三)如果名義產權人意外死亡,該房屋可能會因為繼承關係而被其他人繼承;

(四)如果銀行最後查實實際購房人與借款人不是同一個人,銀行也可以依據貸款合同的有關規定,要求提前解除貸款合同。

三、針對“借名買房”律師支招

(一)“借名買房”風險大,建議慎用

我國實行不動產物權取得實行登記公示制度,除法律另有規定以外,未經過依法登記,不能取得不動產物權,這些規定對於實際出資人存在巨大的法律風險。

若借名人反悔訴諸於法律,實際出資人面臨着房財兩空的不利結局。

事先協議約定避風險

(二)選好“借用之名”

“借名買房”並非絕對不可,但一定要有事先防範其法律風險的意識。顧名思義,“借名買房”,先有“借名”再有“買房”,那麼先要選好“借用之名”,比如:母親、親戚、朋友等親近之人,這樣可大大降低其法律風險。

(三)簽訂好“借名協議”

選好“借用之名”,建議先不用急於“買房”,事實購房人與名義購房人最好籤訂一份“借名協議”,把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在書面上,就可能降低法律風險的發生,即使發生也不會令自己陷入非常被動的境地。

(四)發生爭議及時找專業人士

“借名買房”雙方一旦發生爭議糾紛,建議您及時找專業人員諮詢:爭議方在糾紛中的地位及如何解決;若發生訴訟,如何組織證據材料以證明已方觀點等專業問題。

訂立本合同簽約立即生效,一式兩份,各自保存。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19

甲方(轉讓人):

姓名: ;身份證號: ;

聯繫電話: 。

乙方(受讓人):

姓名: ;身份證號: ;

聯繫電話: 。

雙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則,避免今後出現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等糾紛,經雙方磋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一)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X府 國用(20_)第000000號,所有人為_X。

(二)該地塊位於廣東省_縣城_X鎮_X大道南路,土地面積為144平方米。該地塊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用地。

二、轉讓方式:

(一)土地轉讓價格為每平方米人民幣柒仟伍佰元整,轉讓總價為人民幣壹佰零捌萬元(小寫:1080000.00)。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為人民幣肆拾萬元整,雙方簽訂協議書後3天內將定金轉入甲方賬號(開户行:__X,户名:_X,賬號:__X),甲方收到定金後應將有關證件交乙方辦理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過户手續;第二期餘款,為人民幣陸拾捌萬元整,乙方必須在春節前付清。

(三)乙方辦理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過户手續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因該宗土地原因無法辦理過户手續時,乙方可將該宗土地退回甲方,甲方當天將定金全額退回乙方。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承諾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過户手續。

(二)乙方應按約定時間支付該土地轉讓金。

四、其他

(一)在轉讓過程中,乙方承擔該宗土地轉讓契税和交易費等所有費用。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指紋後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參與人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20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符合下列第項規定的轉讓條件:

(1)系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甲方已按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對土地進行了投資開發、利用。

(2)系以租賃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業經土地管理部門同意,(或原租賃合同規定,甲方可將承租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三條下列文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原始合同複印件(可以約定進行公證);

2、甲方提供的轉讓地塊界址圖和約定地塊地理位置圖;

3、甲方提供的房地產權證複印件;

4、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條件説明;

5、乙方提供的項目建設安排及進度表。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轉讓位於地塊的使用權,作為乙方的用地。地塊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地塊形狀和位置詳見地塊位置圖和界址圖。

第五條該地塊用地性質原為用地。

第六條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地塊土地使用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年,自土地交接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具體以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給乙方的權屬證明標明的使用年限為準。

第七條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內,乙方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國家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權時,乙方有權依照政府規定就其在該地塊使用方面的損失得到合理的補償。

第八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為單價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額為元。

第九條前條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計算以土地交接時土地部門勘察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每平方米的價格的乘積為準,並實行多退少補。

第十條合同簽字後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_元;待土地驗收交接後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剩餘的____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_元。至此,乙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共計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地塊的通一平,具體指的是。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土地驗收交接時間不遲於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後個工作日內。

第十三條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後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就土地通一平進行驗收交接,雙方在《土地交接單》上簽字蓋章以示土地交接完畢。甲方具體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等手續,乙方予以配合,並負擔相關手續費、税費等費用。

第十四條甲方承諾第三人不擁有該地塊的抵押權、土地使用權等權利。

第十五條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內,乙方有權將地上建築物、其他地上附着物連同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一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有關法律規定辦理,並不得與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所指的合同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牴觸。

第十六條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有效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七條該地塊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期屆滿日前,乙方要繼續擁有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申請續期。申請續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不續期的,乙方應根據國家的規定將該地塊完整交還給國家,該地塊的建築物及附着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九條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供土地;

2、所提供的土地條件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

3、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對該地塊的使用和處置,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牴觸;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未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

3、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二十一條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量按照本合同地塊總價的萬分之計。

第二十二條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由雙方共同委託履約地具有專業權威的有關部門核定。

第二十三條違約事實發生後,違約方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和賠償金的,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四條違約金、賠償金最遲應於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償付。

第二十五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金額千分之的比例追加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若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的時間超過天,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不再為乙方保留本合同所定地塊的使用權,並在扣除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後,退回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費(不計息)。

第二十六條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並在30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證明文件。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如下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和附件共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21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生產經營建工廠的需要,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甲方購買其位於________市開發區地段的土地,現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了《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以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依法簽訂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依法享有對該塊土地的使用權。乙方在土地法使用權的範圍內進行開發利用及依法轉讓,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及深圳市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但乙方經營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二條:轉讓土地的位置、面積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地段(詳細座標見紅線圖)。土地總面積經雙方測量確定為________平方米(實際面積以轉讓地塊的紅線圖範圍面積為準)。

第三條:轉讓土地的價格甲方轉讓的土地以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幣,共計總金額為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方式和時間

1、合同簽定後,第一期付款,乙方向甲方付定金_____萬元人民幣。

2、餘款在合同簽訂日起_____年內付清。

第五條:土地交付使用的時間甲方於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轉讓的土地。

第六條:土地使用年限甲方轉讓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七條:甲乙雙方責任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一年內完成該塊轉讓土地的路通、水通、電通、土地平整等“三通一平”的工作。

2、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土地轉讓的下列事項:

(1)在合同簽訂後,協助乙方向國土管理局辦理乙方使用該土地的各項土地轉讓手續,直至寶安區國土分局與乙方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保證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

(2)協助乙方辦理在該土地上建造廠房、宿舍及其配套設施所需的設計規則許可、報建施工審批、領取《房地產權證》等各項手續。

(3)協助乙方辦理乙方委託的有關該土地的其它事項。

(4)因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給乙方而引起的土地權屬和工農關係方面的糾紛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民事、經濟法律責任。而且,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並確保乙方的土地使用權不受第三方的侵犯。

乙方的責任:

1、甲方在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有關手續時,乙方須盡力配合,並及時提供有關資料,如因乙方延誤提供有關資料時間而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2、本合同所載明轉讓的土地在其報批辦理手續過程中,寶安區國土分局所收取的土地出讓費,土地開發費、市政配套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用地內的水、電、道路等設施由乙方自行規劃和建設,所發生的建設和增容費等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依法配合當地行政部門的治安、計生、消防、環保等行政工作。

5、乙方在廠房建成使用後,協助甲方解決本村青年就業人員,工業區內產生的廢品在同等條件下全部由甲方負責回收;並按土地面積計算,管理費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向甲方繳交管理費(按實際生產時間收取)。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履行本協議書內容條款有關規定,若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應付的款項,應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按天計算,以乙方所欠甲方部分款項的千分之_______支付給甲方,如逾期_____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履行協議書,收回所轉讓的土地。

3、如甲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協議書所規定的義務,甲方應向乙方交納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按天計算,以乙方按照本協議規定已向甲方支付的土地費總金額的千分之_____支付給乙方。如果甲方逾期____個月不能交付全部土地給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協議,收回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土地費,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方式在本協議書有效期間,凡因執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精神,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仍不能解決時,雙方可將爭議提交給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審理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條:協議書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書及其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土地的紅線圖作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22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樣式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範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准的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佈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見附件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税(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共計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銀行名稱:____銀行____分行,帳號為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_____,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後,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後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户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並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築物後,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後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後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並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無償取得地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後,簽訂續期出讓合同,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後,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年內未能招引並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並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法人住所地______;

編碼_______;?編碼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

電?傳________;?電?傳_______;

傳?真________;?傳?真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_____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有權一級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採用中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_____

(自治區、直轄市)___市?_____

(縣)土地管理局(章)?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法人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簽字)(簽字)?________

附件:

土地使用條件(成片開發經營項目)

一、成立開發企業

1.1?土地使用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成立從事土地開發經營的開發企業,開發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取得開發區域的土地使用權。開發企業依法?自主經營管理,但在其開發區域內沒有行政管理權和司法管轄權,開發企業與其他企業的關係是商務關係。

開發企業的經營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其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界樁定點

2.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正式簽訂後____日內,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會同開發企業依出讓宗地圖各界址點實地核定所示座標的界樁;面積無誤後,雙方在出讓宗地圖上簽字?認定。界樁由開發企業妥善保護,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到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報.

土地使用權轉讓標準合同 篇23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樣式一)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傳真: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傳真:

第二條?乙方於年月?日,在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拍賣方式,以人民幣元(小寫:¥萬元)整的價格,競得甲方委託交易中心拍賣轉讓的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着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三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四條?委託交易標的物內容: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地合字號(含補充合同書);

(二)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三)土地性質:商品房;

(四)土地位置:崗區中心城;

(五)土地使用年期年,即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六)土地面積:(㎡);

(七)可建設總建築面積為(㎡);其中:商業建築面積平方米;居住平方米;?班國小?所用地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班幼兒園所,用地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

(八)建築容積率:≤;

(九)建築覆蓋率:≤%;

(十)房地產證號:

(十一)產權狀態:已抵押;

(十二)租賃狀況:有租賃合約;

(十三)債務情況:已抵押給;

(十四)瑕疵披露:

1、抵押權人同意公開拍賣轉讓,但必須還清?萬貸款後方可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

2、甲方與園藝綠化有限公司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簽署了?年期《租賃合同》;

3、甲方與實業有限公司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簽署了?年期《號地塊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4、甲方與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簽署了年期《租賃協議》。

(十五)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狀況及處理辦法:地上有部分臨時建築物,園林和花卉,地塊按現狀轉讓;

(十六)其他情況見“地合字號”《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他有關資料;

前款內容為簽訂本合同前交易標的物有關內容的現狀描述,甲方對前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六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萬元)整;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萬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餘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託管,該託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後,付給甲方。

第七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税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

第八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准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自轉移登記申請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拍賣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拍賣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權委託拍賣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託拍賣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拍賣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拍賣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並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十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餘款後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税費。

第十一條?在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拍賣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後,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自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地合字號”《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含補充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兑現或不能全部兑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餘款的。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後,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並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五條?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税費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六條?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七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_____。

第十八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鑑證蓋章後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餘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鑑證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