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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技術轉讓合同(精選3篇)

註冊商標技術轉讓合同 篇1

註冊商標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註冊商標技術轉讓合同(精選3篇)

註冊商標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對註冊商標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的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並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三、商標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國別:________________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

五、該商標取得註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六、註冊商標轉讓方保證是上述商標的註冊所有人。

在本合同簽訂之前,該商標曾與________________簽訂過非獨佔(或獨佔)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本商標轉讓合同生

效之日起,原與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轉由受讓方為合同當事人,原合同所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

務由受讓方享有和承擔。所有權轉讓事宜由轉讓方通知。

七、註冊商標轉讓後,受讓方的權限: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範圍:

八、註冊商標轉讓的性質(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2.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九、註冊商標轉讓的時間: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辦妥商標轉讓變更註冊手續後,該註冊商標正式轉歸受讓方。

屬非永久性商標權轉讓的,註冊商標轉讓的期限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

年___月___日。轉讓方將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註冊商標。

十、註冊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後的變更手續:

由甲方(或乙方)在註冊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後,辦理變更註冊人的手續,變更註冊人所需費用由___

方承擔。

十一、商品質量的保證:

註冊商標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質量不低於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

供商品的樣品,提供製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另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説明

書、商品包裝法、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户各單。

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督受讓方的生產,並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十二、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祕密的義務;受讓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後,不得泄漏轉讓方為轉讓該商標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祕密與商業祕密。

十三、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並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十四、註冊商標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的權限計算共____萬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3.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

十五、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註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

不得從事其他與訪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十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合同生效後,違反合同約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

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用,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並可以通知

受讓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條款或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

由雙方自負。

轉讓方:(章)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註冊商標技術轉讓合同 篇2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簽訂

受讓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

讓與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

鑑於:

乙方持有設計、製造、安裝以及銷售的技術祕密,並有權向甲方許可上述技術祕密;

甲方願意利用上述技術祕密設計、製造、安裝並銷售合同產品,但不單售零部件。

雙方通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確規定的含義,用於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定義的:

技術祕密:指設計、製造、安裝及銷售合同產品所需的一切技術知識和經驗,以及一切與之相關的祕密技術資料和實際技巧,包括已申請專利部分和未申請專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資料。

合同產品:指甲方根據乙方的技術祕密設計、製造的產品。

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考核產品:指甲方根據乙方許可的技術所設計、製造,並按本合同附件五的規定進行考核驗收的各型號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產品。

技術資料:指附件二中所列乙方用於設計、製造、安裝、維修和銷售合同產品技術資料、圖紙、技術數據以及乙方現有的一切有關的其他資料。

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補充技術:指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進一步開發的與設計、製造、安裝及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技術。

改進技術: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開發的,對本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維修技術作出的改進。

淨銷售額:指從合同產品的總銷售價中扣除運輸費、包裝費、保管費和保險費後所剩的金額數。

第二條合同的種類、內容和範圍

2.1本合同為普通許可。

甲方無權將該技術祕密透露或許可給任何第三方。

2.2方同意甲方享有在_____廠設計、製造合同產品的權利及在除港、澳、台之外的中國境內使用、維修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

銷售權不包括單售零部件。

2.3甲方承擔義務不向國外及港、澳、台出售合同產品及零部件,如有違約,則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2.4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所有有關的技術祕密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5乙方有責任對甲方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和技術指導,使甲方技術人員儘快掌握上述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6乙方將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7乙方授予甲方使用乙方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商標如下:

第三條費用

3.1入門費: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入門費__________元。

該入門費包括資料交付前的費用及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各種技術服務和培訓費。

3.2提成費: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內,甲方每銷售一台合同產品,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__________元。

3.3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使用費的計算方法為:第一年最低提成合同產品的數量為__________台;第二年最低提成合同產品的數量為__________台;第三年最低提成合同產品的數量為__________台。

3.4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滿三年後的第四個年度算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每台合同產品淨銷售額的_______%作為使用費。

第四條支付條件和支付方式

4.1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轉帳支付。

4.2入門費一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合同生效後7日由甲方將入門費的20%即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規定的第一批技術資料後3日內,將入門費的50%即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規定的最後一批技術資料後3日內,支付入門費中其餘30%即__________元。

4.3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規定,考核產品驗收後,從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內,甲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費。

、每年12月31日後的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銷售價通知乙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單據後15天之內向乙方支付使用費。

4.4在合同生效滿3年後,第四年度開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費。

、在每一年度最後一日後的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銷售價通知乙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對銷售量和銷售價的確認書以及該年度使用費計算書後15天內,向乙方支付使用費。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交付時間和內容,通過郵局將資料掛號寄給甲方。

5.2甲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為技

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甲方在收到資料後7天內須將收到單據複印件寄給乙方。

5.3乙方在技術資料寄出後48小時之後,須將合同號、寄出資料的掛號單複印件、資料目錄清單、件數用掛號信通知甲方。

5.4如技術資料在郵寄中有丟失、損壞、短缺等現象,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15天內,再次免費補寄給甲方。

5.5每包(箱)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寫明:

.合同號;

.收貨人:

.目的地;

.件號、箱號

5.6技術資料包(箱)內須附詳細的技術資料清單二份,標明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號碼。

第六條技術資料的修改和改進

6.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實際生產條件時,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的原則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6.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免費把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並向對方提供改進發展技術的處理意見,但其所有權屬於提供技術的一方。

6.3未經乙方確認的技術資料,甲方保證不先實施於合同產品。

6.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凡屬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合作研究所產生的改進和發展技術,其所有權歸雙方共有。

6.5甲乙雙方對雙方所取得的任何改進和發展技術,都享有優先使用權,所有方應提供各種幫助,使對方順利實施其改進和發展技術,但如果沒有得到所有方的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者泄露改進和發展技術。

第七條考核與驗收

7.1為驗證乙方在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可靠性和考核甲方生產合同產品的能力,由甲方和乙方技術人員共同在甲方工廠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驗收,具體辦法詳見合同附件五。

7.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技術參數和性能如符合乙方提出的要求,雙方應共同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7.3如考核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後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

考核合格按7.2條規定雙方簽署合格證書。

7.4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例如提供技術資料、培訓、技術服務不正確等原因,乙方應承擔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費用,並且自費派人蔘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責任,則由甲方承擔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費用,並承擔乙方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考核的全部費用。

7.5第三次考核合格,合同產品按7.5條規定簽署合格證書,仍不合格,則雙方應協商研究本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具體問題。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最新的、完整的、正確的技術資料,並保證按時提供。

8.2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時免費向甲方提供任何改進和發展技術資料。

8.3乙方如果遲交技術資料超過6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8.4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充分實施該技術祕密,並嚴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指導操作。

8.5甲方保證對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實行的.任何改進和發展技術,都將免費及時地提供給乙方。

8.6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和第五條的規定,按時支付使用費。

如超過規定的期限,則應在規定期滿後的15天內補交使用費,並加10%的利息。

8.7甲方保證,未經乙方同意,不將乙方提供的任何圖紙和技術資料用於實施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9.1乙方保證是合同所述技術祕密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所有者,並有權向甲方轉讓。

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如果第三方直接指控甲方,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仍由乙方出面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祕密與之相關的一切技術資料、圖紙予以保密。

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技術祕密及有關泄密。

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技術祕密及有關泄密給任何第三方。

同時還保證採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況發生。

9.3如果甲方發生泄密情況,乙方有權根據泄密的範圍和程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9.4如果上述技術祕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部分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報請專利局(處)調處,調處費由雙方均攤。

10.2調處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10.3除了進行調處或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餘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及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

影響的時間。

11.2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5天內,用電報或信件通知對方,並於15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關於該事故的證明文件用掛號信提交對方確認。

11.3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上述事故為理由終止合同,也無權向另一方提出因此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推遲履行的損失賠償要求。

11.4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在事故解除之日起15天內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合同的問題,逾期不能達成協議,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及其他

12.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12.2本合同有效期從生效之日算起為__________年。

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2.3根據雙方中任何一方提議,本合同可按雙方滿意的條件延期,並在本合同期滿前6個月進行商談。

12.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會計人員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情況要單立帳簿,在每台(批)合同產品的銷售單據上,應對1.10款中所列的各項支出分別列項。

對沒有分別列項或項目不全的單據,將被視為已經扣除上述各項支出計算的單據。

12.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本合同期滿的影響。

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2.6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方已經完成製造或接近完成製造的合同產品,應視為已銷售的合同產品,並按規定支付使用費。

12.7本合同附件一至六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8對本合同各條款及附件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須經雙方友好協商,由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2.9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約束。

簽訂合同雙方: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附件一:合同產品品種、規格(略)

附件二:技術資料清單(略)

附件三:技術培訓(略)

附件四:技術服務(略)

附件五:驗收標準及辦法(略)

附件六:技術資料的修改及確認(略

註冊商標技術轉讓合同 篇3

編號:

甲方:

聯繫地址:

乙方:

聯繫地址:

通過甲乙雙方在項目層面上的深入溝通,及乙方人員對甲方技術專利、產品的訪談,雙方就目前項目存在資金需求的現狀達成共識。為了有效地推動工作,更快更好的實現甲方核心價值,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委任乙方為技術轉讓中介方,協助甲方結合項目投資、核心價值的實現開展工作;乙方同意擔任甲方之技術轉讓中介方,甲乙雙方就技術轉讓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

1、甲方將技術轉讓工作委託乙方;

2、甲方承諾,將要求甲方關聯公司及分廠(簡稱“下屬公司”)給乙方提供所有出任技術轉讓所需有關資料,並確保它們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以及沒有任何誤導成份;

3、除非在現行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要求下,甲方及其董事不會將此協議書的內容及乙方所提供的專業意見,在未有乙方同意的情況之下,向任何第三者披露;

4、甲方將指派兩名專職人員,積極參與融資工作;

5、在乙方於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承諾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第三條所確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技術轉讓費。

第二條 乙方責任(工作內容):

1、委派二名專職人員,與甲方共同組建項目團隊;

2、對甲方新項目進行盡職調查,協助甲方完善新項目之財務測算;

3、圍繞項目融資,與甲方人員共同準備所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甲方公司介紹、融資項目方案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審計報告、商業計劃書、項目經營預測表、合作方案;

4、設計項目融資之方案,並積極聯繫境內外潛在投資人(合作方);協助甲方與有關投資方進行溝通、談判,以取得對甲方最為有利的結果;

5、乙方在對甲方及客户提供的各類文件和資料,有義務保密,不得泄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根據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所明確的甲、乙方責任(工作內容),以及對應不同階段雙方在完成這些責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財務、時間的預算結果,乙方將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術轉讓費。

2、考慮到甲方當前的資金狀況,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協議簽署後,在甲方與投資方(合作方)達成合作(投資)後,如甲方實現的收入低於____萬元人民幣,則甲方按所取得收入的____%向乙方支付技術轉讓費;如甲方實現的收入高於或等於____萬元人民幣,則甲方除按上述約定支付外,對於收入超出____萬元人民幣部分,超出部分作為獎金全部支付給乙方。乙方為甲方招資合作____元或以下的,則按____%提取中介費給乙方。超出____萬部分的,作為獎金全部支付給乙方。

3、甲方承諾在實現收益(即資金到甲方帳號的五個工作日內)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計算金額劃入乙方帳號;

4、如果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投資人(合作方)對甲方未進行投資或開展合作,在本協議到期後一年內,如果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投資人(合作方)對甲方進行了投資(與甲方進行了業務合作),乙方均有權按照上述標準收取技術轉讓費;

5、合作期間,根據乙方業務開展的需要,乙方有權投入各項招商廣告和全方位的招商引資工作,乙方因上述工作所發生之合理費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如甲方對乙方的廣告投入不作書面確定,則該投入由乙方自行決定並承當費用)並提供有關費用之正式發票,甲方將在收益後(資金到位)的____個工作日內將費用支付予乙方,如果逾期,則按每日____%罰息;

6、雙方共同承諾:將共同對技術轉讓工作程序進行復核,確保技術轉讓來源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第四條 終止條款

1、在以下情況下,甲乙雙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

2、協議所規定的有效期屆滿,雙方未能就續簽協議達成一致。

3、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中的條款,另一方保留終止本協議之權利。

第五條 通知、管轄與爭議解決

1. 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用傳真或郵寄方式送達,任何通知一經收到即為生效。

2.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則的管轄和保護。

3. 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首先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功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法律訴訟(如有)

1、若甲方和投資方發生法律訴訟,需乙方協助調查,甲方支付乙方所發生的差旅費用及其他甲方認可的費用。但乙方需保證投資方及其資金的合法性,若因此發生法律訴訟,乙方應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和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條 協議效力及其他

1. 本協議一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即發生效力。

2. 本協議之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滿3個月終止。合同期滿後雙方如認為有繼續合作的必要,可以續簽合同。

3. 本協議雙方聯絡方式,應書面通知對方。

4.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頁為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