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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所裝修合同(精選3篇)

會所裝修合同 篇1

甲方(發包方):

會所裝修合同(精選3篇)

地址: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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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信、信任的原則協商一致,共同訂立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高安市國際洗浴會所

1.2 工程地點:高安市

1.3 工程項目及承包範圍:整體裝修、裝飾、水電、設備安裝等(包括屋面扣板吊頂、牆地面、貼瓷磚、淋浴器安裝、管路鋪設、牆地面防水處理、室內隔斷砌築、大白、窗台、樓梯理石安裝、屋面爬梯處理、浴室洗衣房暖氣安裝、電器開關安裝、燈具安裝、水箱安裝等)

1.4 工程內容:具體祥見《工程預算書》。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 施工日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工期共 天。

1.7 工程總額: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

第二條 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約定

2.1 付款比例:

(1)工地開工時支付款: 計 元

(2)木工進場時支付款: 計 元

(3)油漆工進場時支付款: 計 元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款: 計 元

2.2因工程項目(內容)變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預算造價變更,甲方應簽定《項目變更單》,因此而增加的費用應在工程完工驗收之後2個自然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3工程施工期間,如甲方特殊要求,須乙方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乙方提前竣工,甲方須支付乙方因趕工期增加的相應費用(費用額度根據工程具體情況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

2.4 施工過程中,如甲方未按以上約定付款方式及時付清款項,每延誤一天,乙方有權向甲方按工程總造價0.3%的標準收取滯期費,直至甲方付清為止,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2.5工程竣工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後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約定付款方式及時付清款項,每延誤一天,乙方有權向甲方按工程尾款的0.3%的標準收取滯期費,直至甲方付清為止。

2.6非甲方原因延誤工期,導致工程不能按約定進度進行時,甲方應付的工程款項,可根據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延期支付。

2.7甲方應付的工程款項,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簽署人或非合同簽署之委託人,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有甲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 工期約定

3.1施工過程中,甲方要求修改個別設計方案的,須在該工程項目未正式施工前通知乙方施工管理員和/或設計師,乙方設計師須在接到通知3天內進行修改,並通知甲方確認,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3.2施工項目中由甲方提供的裝飾材料,乙方須提前交付甲方,以便甲方及時準備資料:如因甲方準備材料不及時或不準備,延誤工期,工期順延;如因乙方不及時通知甲方準備材料,導致甲方不能及時和/或準備材料而延誤工期,工期不順延。

3.3施工過程中,隱蔽工程施工完畢,甲方在接到《工程驗收通知單》後,因故未能及時進行隱蔽工程驗收並要求複驗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3.4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和/或工程項目更改時,工期順延。

3.5工程竣工後,甲方提出整改要求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3.6因甲方所屬物業管理部門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3.7因停水、停電、颱風等客觀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3.8因消防工程、中央空調工程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3.9以上條款中之工期順延條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誤,甲乙雙方互不支付工期延誤費;工期不順延條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誤,由乙方按照工程總造價0.3%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延誤費。

第四條 工程項目(內容)變更的約定

4.1簽署本施工合同後正式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刪除部分工程項目(內容),甲、乙雙方須簽署《工程項目(內容)變更確認單》。已施工工程項目,甲方須按該項目總造價的50%,向乙方支付材料費、人工費,已完工工程項目,甲方須按該項目總造價的100%,向乙方支付材料費、人工費。

第五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乙方須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預算書》所列明的材料品質標準採購施工材料;甲方可對裝飾飾面板等材料之顏色、花式進行確定;對乙方所採購材料按所列明標準進行驗收。

5.2乙方須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預算書》中所規定施工工藝及施工內容進行施工。

5.3甲乙雙方按《江西省裝飾工程驗收標準》進行施工質量驗收。

5.4竣工工程驗收:工程施工完畢,乙方開出《工程驗收通知單》通知甲方進行竣工工程驗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驗收通知單》7日內,須協同乙方進行竣工工程驗收,如甲方在約定時間內不能及時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且超過7個自然日的視為驗收合格,竣工驗收完畢,甲乙雙方簽署《工程竣工驗收表》並辦理工程移交手續。

第六條 工程結算的約定

6.1工程竣工,甲乙雙方辦理完移交手續後,乙方須在7個自然日內向甲方送達《工程結算表》,甲方須在工程驗收合格30個自然日內付清所有結算款項。

6.2工程結算款內容包括:工程施工結算款、甲方付款滯期費、應甲方要求乙方提前竣工趕工費、扣減乙方工程延誤費等。

6.3甲方按規定時間支付完結算款項後,乙方開具工程質量保修單。

第七條 服務的約定

7.1施工過程中,乙方所屬工作人員有協同甲方進行材料導購、材質鑑別義務。

7.2工程竣工結算完畢,甲方憑乙方開具保修單、工程結算單、收款憑證作為保修憑據。

7.3保修服務時間:工程竣工起次日的360個自然日內,即一年。

7.4保修內容及保修範圍:

7.4.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進行的施工項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質量、施工工藝不當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實行全部免費保修;

7.4.2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進行的施工項目因乙方施工工藝不當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實行全部免費保修(包括賠償甲方自購材料);

7.4.3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進行的施工項目因甲方使用維護不當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進行施工項目因材質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實行有償保修,乙方代買裝修材料的,乙方收取材料費、人工費,甲方自購材料的,乙方收取人工費。

7.5.4乙方施工項目超過保修期的,對甲方實行有償維護,收費內容為;材料費、人工費。

7.5.5合同簽訂之後,如單方毀約,毀約方須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 其他約定

8.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後,即發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該合同條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單方面終止該合同,須按合同預算總額的2%向對方予以賠償。

8.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並辦理合同終止結算手續,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賠償。

8.3施工期間,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現場水、電、氣費由甲方承擔。

8.4施工期間,因乙方施工操作不當或在施工現場生火或使用電爐造成的一切災害及人身傷亡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5施工完畢,乙方須對施工現場進行清潔整理。

8.6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對合同的履行帶來一定影響,根據程度不同,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條 爭議解決的約定

9.1與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9.2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裁定解決。

第十條 附則

10.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遵守。

10.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人:簽署日期:

乙方: 代表人: 簽署日期:

會所裝修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仙桃春天”小區會所室內裝飾裝修工程 交由乙方施工,並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稱:“仙桃春天”小區會所裝飾裝修工程

二、 工程地點: 沙咀錦瑞路

三、 工程規模: 約1360平方米

四、 工程內容:水電、裝飾裝修。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 工程質量等級:合格。

七、 工程價款及調整:

1、工程承包價格:本工程總造價人民幣伍拾陸萬玖仟元(¥:569000元),此價格為固定價格,以後不予調整。

八、 工程工期;

本工程於20xx年12月20日開工,20xx年2月1日竣工,總日曆工期為40天。

九、工程承包範圍:

1、室內水電安裝:衞生間潔具、面盆及拖布池等(一樓、二樓衞生間,三樓僅面盆及拖布池)每間辦公室設2個雙管格柵燈、空調空調插座1個、5孔插座3個;走道燈每兩間辦公室前安裝1個,電話、寬帶每間辦公室均安裝到位。

2、牆面、地面及天棚裝飾:一樓大廳及走道均為大理石,活動室內地面為玻化地磚,二樓及三樓均為玻化地磚,踢腳線為玻化磚踢腳線天棚為石膏板吊頂牆面做乳膠漆三遍。

3、衞生間地面為防滑地磚,牆面磚為玻化地磚,吊頂為鋁扣板吊頂,便池防水板隔斷2.2米高。

4、室外防盜門、玻璃門、室內套裝門及衞生間鋁百葉隔斷。

5、樓梯欄杆及迴廊欄杆為不鏽鋼欄杆。

6、窗簾盒及窗簾安裝。

7、室外台階貼大理石。

8、每間辦公室空調、電腦、文件櫃及會議室空調一併安裝到位。

9、大廳吊燈、活動室的佈置如枱球桌、自動麻將桌兩張等。

10、會議室的佈置,會議桌一張,椅子50把。

10、未詳盡處參照會所裝修施工圖

十、工程款支付:

1、按形象進度付款至本合同工程總價的80%;

2、餘款待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除留3%的保脩金外剩餘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十一、工程質量管理:

1、乙方應嚴格按施工圖、效果圖等設計文件及規範標準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及監理人員的監督和管理,確保工程質量達合格標準。若在實際施工中質量差或進度慢,甲方將予以警告,如不及時改進,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調整或撤換,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否則,甲方認為乙方不具備履行合同的施工和技術能力,有權終止合同並將乙方清退出場,另行組織施工;

2、隱蔽工程進行前,乙方須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有關人員,經甲方安全、質量驗收合格,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材料要求,施工用所有原材料和半成呂必須具有出廠合格證和經市材檢部門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如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權不準投入使用。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注意資料的收集整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必須在20日內提交準確、完整的全套工程資料兩份、竣工圖一份,否則竣工決算及付款的時間相應順延。

十二、工程安全管理: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不得出 現任何大小質量安全事故,否則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0--20xx0元的罰款,並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及安全防護工作必須嚴格按照規範及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必須為本工程所有施工人員及管理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十三、工程進度管理:

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本工程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內容;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科學合理的組織施工,並制定出合理有效的施工進度計劃表,進場施工後五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單位各提供二份,甲方按乙方制定的計劃表進行控制和管理工作。

十四、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必須根據現有的施工場地合理繪製施工現場的平面佈置圖,確保現場施式機具、原材料等擺放整齊、有序;

2、乙方必須做好施工場地的清潔衞生工作,確保施工場地達到市文明施工樣板工地標準;

3、乙方必須自行協調處理好與環保、城管等相關職能部門及周邊環境的關係,自行處理並解決好施工現場周邊矛盾,且辦理好相關職能部門的手續。

十五、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本工程保修期為兩年,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在保修期內,乙方在按到甲方的維修通知之日起24小時內派人維修,否則甲方可自行請人維修,所發生的維修費從乙方的保脩金中列支。保修期滿七日內,甲方一次性將保脩金退還乙方(無息)。

十六、違約責任:

1、工期違約:乙方如不能在本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內容(分單體考核),否則處以1000元/天的違約金,本違約金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質量違約:如乙方的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及驗收規範的要求,則返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3、甲方違約:甲方如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撥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止下道工序施工(工期順延),並可協商解決或向仲裁機構提起上訴。

十七、其它事項:

1、本工程工程款包含了由乙方負責辦理的各職能部門應繳的各項費用及建安税,如有部分手續已由甲方代辦並已交的各項費用根據核費單及收據五日內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拖欠民工工資;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會所裝修合同 篇3

甲方(裝修方):

乙方(施工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就“陽光會所”內外部裝飾裝修工程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賀蘭縣虹橋路天鵝湖小鎮

2、房屋結構: 框架

3、施工內容及要求:(詳見附表1:《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附表2:經甲乙雙方確認的《陽光會所內外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4、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詳見附表第3:乙方提供的《陽光會所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二、施工期限

施工期限 天,開工日期:20xx年3月 日,竣工日期:20xx年5月 日。

三、工程價款

1、裝修費用:本合同項下裝飾裝修預算價款人民幣為(小寫 (大寫(詳見附表4:《陽光會所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2、付款方式:

1、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裝修結算單和裝修決算表,經甲方審核通過後,三十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裝修費用。

2、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發票。

四、材料、設備的供應

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與報價單中註明的品牌、規格、型號、質量相符,並應向甲方提交檢測報告,其中包括環保檢測資料。

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應符合國家標準,否則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詳見附表5)

五、工程變更

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提出修改設計及增減工程項目,對於變更相關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確定或簽訂補充協議。

六、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期內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範》,確保施工安全。

2、由於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七、工程質量、驗收及結算

1、 工程質量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 甲、乙雙方應按以下幾個階段對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進行檢查驗收,並填寫工程驗收單。

(1)雜工拆舊;(2)水電敷設;(3)瓦工砌帖;(4)木工製作;(5)漆工刷塗;(6)打掃衞生。

3、工程竣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竣工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3日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詳見附表6:《陽光會所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行確定驗收日期。

4、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工程結算單和工程決算表及有關資料(詳見附表7-1:《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附表7-2:《裝飾裝修工程決算表》)。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30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

5、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甲方不得擅自使用。竣工驗收未經通過的,乙方應依照甲方要求無條件返修。

6、工程竣工後,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如甲方提出對室內環境質量進行檢測時,應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對室內環境質量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八、工程保修

在正常作用條件下,工程保修期為一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九、其它一般規定

對甲方的規定:

1、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電等施工條件,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2、 甲方要求按合同約定的工程提前竣工時,需徵得乙方同意。

3、 甲方指派 為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變更、驗收、結算等手續。

對乙方的規定:

1、 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給他人施工。

2、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管理。

3、 乙方指派 為駐工地代表,負責與甲方聯繫協調,代表乙方辦理變更、驗收、結算等手續。

十、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通知乙方。

十一、違約責任

甲、 乙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2‰支付違約金。 乙方擅自轉包工程,甲方有權要求停工,乙方應承擔工程總造價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2‰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將按工程預算總造價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十二、爭議或糾紛的處理

甲、 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 首先應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約定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標籤:裝修 精選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