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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杆運輸合同範本(精選16篇)

電杆運輸合同範本 篇1

甲方 (託運方):

電杆運輸合同範本(精選16篇)

乙方 (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就水泥電杆(含拉盤、底盤、蓋板等水泥製件)運輸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運輸標的物、運費計價、運費結算

運輸標的物:水泥電杆、拉盤、底盤、蓋板等水泥製件;

二、運費計價:

2.1、運費總價=運輸單價*運輸噸位*運輸里程*90%;

2.2、運輸單價:以市場柴油價8元/升以下,0.58元/噸*公里計算為基準;

2.3、運輸單價調準,以市場油價升降波動等於或大於0.6元/升時,運輸單價相應調準0.03元/噸/公里,即:油價在7.4元/升—8.6元/升時運輸單價為0.58元;油價低於7.39元至6.79元時運輸單價為0.55元;油價高於8.61元/升時運輸單價為0.61元/噸/公里,(為方便結算,每月運輸單價按當月1號油價價格計算)。

2.4、運輸噸位各車型不足噸位時按以下保底計算,超過保底時按各實際噸位乘公里計算

1、二軸車車廂短於9米以下按定點單價計算,必要時按11噸保底計算(實載重量能達16噸每車時,按此計算)

2、二軸中型車9米以上按15噸保底噸位計算(實載重量能達21噸每車時,按此計算)

3、三軸中型車按20噸保底噸位計算(實載重量能達27噸每車時,按此計算)

4、四軸中型車按25噸保底噸位計算(實載重量能達33噸每車時,按此計算)

5、平板車四軸按30噸保底噸位計算(實載重量能達39噸每車時,按此計算)

2.6、雙方計價結算貨幣為人民幣。

2.7、其他:因甲方原因需特殊情況的配載及價格由合同雙方另行商議。

三、運費結算:

3.1、甲乙雙方每月結算一次運費,甲方於次月結算支付上一個月運費予乙方。

3.2、乙方於每月3號前將上月運輸收據、憑證、開票資料一齊提交甲方,審核確認,按審核確認後的運輸金額由承運單位開出發票結算。

四、合同有效期效: 20xx年4月1日至 20xx年4月3 1 日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1、甲方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及各承運方實際情況制定貨物運輸調度安排計劃。

1.2、有權按相關的工作標準(包括運輸量、時間限制、單證、票據傳遞、信息交換、運輸質量和服務質量等方面)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並根據公司及市場的實際情況對乙方提出新的運輸要求。

1.3、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對運輸對象、運輸量、運輸時間及交貨地點進行修改。

1.4、有權對乙方參與運輸車輛和人員的相關手續、證件、保險等完備情況進行檢查。未經甲方審核確認的車輛,甲方可拒絕其運輸業務,如發生相關運輸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1.5、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2.1、2.2或第2.4、2.13款的規定,且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1.6、若乙方車輛安全運輸裝備或裝卸工具不齊全,甲方裝卸人員可拒絕裝車並報己方管理部門停止派單,直至乙方把相關裝備和工具完善方可進行裝車。

1.7、對乙方人員不配合甲方工作的,有權向乙方反映。對造成損失的,有權向乙方索賠。

2、甲方義務

2.1、甲方在公平、公正前提下合理調度安排各承運方的運輸任務。

2.2、甲方派員負責協調運輸相關事宜,如將聯繫人、聯繫電話、到貨時間等及時告知乙方相關人員。

2.3、保證乙方裝卸時,貨物無短缺,損壞,如遇上述情況,乙方有權拒絕裝貨。

2.4、甲方派遣隨車卸貨人員負責貨物的裝卸,積極配合乙方實施安全運輸、貨物交接工作。

2.5、按合同辦理付款手續及支付運輸款。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權利

1.1、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輸費。

1.2、領受甲方所需配運貨物時,乙方有權審核所配運貨物是否在安全承運範圍之內,同時應檢查貨物的裝載情況,如有影響運輸安全的不利因素可報甲方進行糾正,直至甲方消除該些不利因素達到安全運輸要求。在貨物發運前,乙方對有關安全運輸未提出任何異議的,視同乙方認可車輛配載並承運安全運輸責任。

1.3、貨物裝車、運輸、卸貨時,甲方人員不配合工作的,乙方有權向甲方管理部門反映情況。

2、乙方義務

2.1、服從甲方的貨物運輸調度安排,準確、安全、保質、保量地將貨物運送到指定的客户收貨地點,並配合客户驗收後按時將客户授權代表簽字認可的運輸單據交到甲方相關管理部門。

2.2、乙方保證提供運輸之車輛為合法有效車輛,有相關完備手續資料、證件及保險,如:合格營運證、年審合格車輛行駛證、司機駕駛證、上崗證、交強險保險單以及第三者商業保險單等。乙方按甲方要求將有關證件、資料複印件交由甲方備案。

2.3、乙方對其運輸車輛交通和安全承擔全部責任。如運輸車輛發生交通及安全事故,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應該由乙方承擔的所有損失。因事故而產生的貨物轉運費由乙方負責。

2.4、乙方嚴禁將運輸車輛交由甲方派遣的隨車人員(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卸貨人員)或其他無證人員駕駛,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運資格,乙方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2.5、乙方在裝車時應認真清點貨物數量,檢查貨物質量,承擔貨物運輸中發生的如丟失、破損、斷裂及由此引起的其他等一切損失。

2.6、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無償運至甲方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並承擔由此給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損失。

2.7、非甲方或收貨方原因而導致貨物逾期送達,乙方承擔逾期交貨的一切損失。

2.8、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損壞、逾期交貨情況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2.9、乙方參與運輸的車輛必須配備安全適用的隨車綁紮工具(如手拉葫蘆、綁紮用鋼絲繩、車廂墊杆木方、插銷板等)和卸車工具(如滑卸槽鋼、滑輪、卸車用鋼絲繩等)。其中,甲方負責提供卸車工具,每車配備一套。為防丟失或挪作他用,乙方領用時需交付每套卸車工具押金800元(滑輪180元/個,鋼絲繩240元/條,槽鋼橋380元/對)予甲方。合同失效時,雙方不再續簽新合同,則乙方交還卸車工具後,甲方退回押金予乙方。

2.10、乙方不得將卸車工具用於非甲方所指定的業務,如違反該項約定,甲方每次直接從押金中扣除乙方違約金200元且乙方需補足押金。

2.11、因卸車工具無法安全使用或遺失,乙方可向甲方重新申領,但屬於乙方人員故意損壞或遺失而產生的重購費用由乙方負責。

2.12、乙方應該嚴格遵守甲方的運輸要求並保證24小時為甲方提供運輸服務。

2.13、非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承運業務再對外轉包,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 院 提起訴訟或仲載。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杆運輸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 鎮 村的10KV線路電杆的抬運和洞子開挖工作承包給乙方,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反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電杆洞子數量:以本村地盤上的竣工圖為準。

二、承包金額:

無論遠近、無論電杆規格,平均每根電杆抬運費 元,電杆洞子每個 元,拉線洞子每個 元,所有價格都含安全費。

三、抬杆及洞子開挖期限: 年 月 日前必須將洞子打完,電杆抬到位。

四、雙方責任:

1、廠家電杆運到主公路後,應由乙方確定下車地點,並對質量進行當面驗收。

2、在抬運過程中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安全問題甲方概不承擔一切責任(安全問題是指:電杆安全和人員安全)。抬運中所有工器具由乙方負責,抬運途中儘量少踐踏莊稼,其損失和人為障礙由乙方自行協調解決。

3、在抬運中必須保護好電杆,不得損壞,甲方在立杆前必須認真檢查,若發現有裂紋、折斷和披損應及時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追究乙方責任。因此,乙方在下車時和抬運前必須認真檢查質量,從抬運開始直至立杆前這段時間內若電杆有損,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4、抬杆時,甲方應派技術人員跟隨,並指定電杆擺放位置及其方向,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技術人員指揮,按指定的地點和方向輕放。

5、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電杆抬到指定的位置,否則視為違約。

五、付款時間:待電杆組立完畢驗收後,由施工隊複核並一次性付清。

六、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約,違約方需賠償另一方人民幣20xx元。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履行結束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杆運輸合同範本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危險品運輸管理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電石運輸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和屬性

貨名:電石 (以下簡稱貨物) 規格:塊狀散貨

屬性:工業原料,危險品,遇濕易燃,與水作用可生成可燃燒乙炔氣,吸水後粉化失效。

第二條:目的地及時間

1、運輸目的地:

2、乙方必須保證在 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及時、安全的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貨物放行後及時通知乙方裝運,同時授權乙方全權代理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並提供書面的危險品性質證明,以及應當採取的預防危害和消減措施或其它相關文件。

2、乙方得到裝運通知後,運輸車輛裝卸前到物流公司登記備案。到達貨場聽從貨場人員的調度安排。

3、乙方應按危險品運輸條例及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把貨物安全運送到目的地,乙方必須加強司乘人員及車輛管理,確保安全規範操作,因違法違規造成的一切責任均有乙方承擔。

4、乙方應做好貨物運輸車的安排工作,保證運輸車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司機及押運員必須持證上崗。同時乙方應保證貨物在運輸途中的安全,嚴格按甲方安全運輸要求對貨物規範苫蓋做好對貨物的防雨水、防盜、防撒落等措施。車輛進出工廠時需加裝防火帽。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超載、違章、交通事故等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若因事故造成貨物被盜、損失的乙方按照貨物價值(4000元/噸)的兩倍賠償給甲方。

5、在運輸過程中,因乙方在貨物中加帶、匿報其他與電石無關的貨物等而導致車輛被查扣造成的貨物損壞丟失、爆炸燃燒的事故,乙方應承擔丟失損壞貨物賠償責任(貨物價值按4000元/噸核算)。

6、乙方如果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或未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的,如果貨物逾期到達,導致甲方違約的,乙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20xx0元。

7、乙方在貨物運輸裝卸廠及裝卸過程中,因故意或過失造成人員傷亡及車輛損壞,及在運輸過程中不按要求封蓋導致貨場撒落造成的人身傷亡及車輛損壞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計量及結算方法

1、乙方所運輸的貨物重量以沾化縣煒燁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電化廠的地磅單數據為準。若磅虧超出80公斤視為虧噸。則按照貨物的價值(4000元/噸)由乙方將損失賠償給甲方。 運輸費用的結算:按月結算每月底結算一次,以打卡形式結算;在乙方結算運費時須向甲方交付相對等的運費票據(過路、過橋費、燃油費、車輛維修費),否則甲方不予結算運輸費用。過磅單所顯示的重量經甲方核實確認後予以結算。

2、 運輸價格:經雙方協商確定,每噸運費_______元。

第五條:其它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的條件下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乙方可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無人為因素,而是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造成的風乾變化和損耗。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導致的過錯。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須經雙方同意,並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如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須負擔給對方已造成的實際損失。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以書面的形式提出或答覆。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1、如有本合同有未經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八條:其他規定

合同期間運輸價格隨行就市,運價以書面調價函為準。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杆運輸合同範本 篇4

託運方: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杆運輸合同範本 篇5

委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文件。如果委託書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於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託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於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協議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佣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後生效。乙方為甲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託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乾貨箱包乾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 人民幣_________元/40''

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後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託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協議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協議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交付提單。

b.甲方於船開後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採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複印件送交給乙方;

c.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佣金給甲方,確認或協議淨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於收到結算單後七日內未予書面回覆確認的,視為對於費用之確認。

九、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税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有權於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註;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於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於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合同的出質權利。由於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文件,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三、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七、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杆運輸合同範本 篇6

甲方:長村凹家嶺採石場

乙方:

因甲方石料運輸的需要,經乙方對運輸道路現場考察和試運。經甲乙雙方共同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碎石的運輸承包給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

自簽訂協議生效日開始至宜鳳高速公路長村凹家嶺採石場送料路段完工為止。

二、運輸路程及價格

1、運輸路程以長村凹家嶺採石至宜鳳高速塘家寮攪拌站,全程5公里。

2、運輸價格定為4.5元/噸、6.75元/方(噸位與立方按高速公路核定比例計算)。

3、如因甲方的需要運輸道路延長,以6公里之由不予調整價格,6公里以外則按0.8元/噸/公里計算另被運費。

三、付款方式

甲方每天將銷售量與乙方核定,每月月初核算上月運輸總量,並按結算價格結算,於每月10號前付給乙方,上月總運輸費的80%進行付款,剩餘20%一直扣到6萬元為止作為押金,押金待宜鳳高速完工和甲方石料全部運輸完後一次性付給乙方。

四、權力和義務

1、合同簽訂生效後,在整個合同期間運輸價格不給予調整,(包括周邊關係協調和燃油上漲等因素)。不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和理由停止營運或不按甲方調度和安排,由乙方因素造成停運,停運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甲方須在乙方正常運輸五天後,提供每天運輸車輛燃油預付款,(燃油預付款按營運車輛當天運輸費1/3計算預付,在當月結算付款中扣除)。

3、甲方必須保證運輸道路路面的維修和保養,使乙方能進行正常營運。

4、乙方生活、住房、車輛停放及保管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概不負任何責任。

5、承包期間,乙方運輸車輛必須做到安全運輸,確保周邊車輛、行為的安全,如在運輸中出現安全事故,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6、乙方運輸在未經甲方同意私自銷售或中途卸貨,甲方將按其運輸中運輸當中質量最重的貨價款進行5倍罰款,並取消其車輛的營運資格。

7、乙方必須按甲方的需要進行營運或停運,在停運期間乙方車輛可從事外運,甲方不給予陪償,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並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20xx年十一月八日

電杆運輸合同範本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安全運輸危險品的規定和重慶市有關文件要求,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承運甲方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為明確雙方的安全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的運輸經營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經營合同的附件之一,與運輸經營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發放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告知乙方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特性及應急處理事項。

三、乙方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乙方的車輛及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合法有效資質。

四、運輸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應按國家要求的路線和時間運輸危化學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運輸車輛進入甲方廠區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路線行駛,按照甲方規定的要求停放,並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時設立警示標示。

七、乙方的運輸車輛在甲方廠裏不得違章作業。如因違章作業產生後果由乙方負責,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必須作出賠償。

八、本責任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_年 月 日 _年 月 日

私人運輸合同範文4

甲方:

乙方:

一、説明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運輸安全管理,落實安全主體責任,預防發生安全事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作為運輸合同附屬協議。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甲方公用工程中心管理人員作為甲方直接監管人員和安環部安全管理人員作為甲方安全管理職能部門人員(以下簡稱甲方監管人員),依據有關安全規章制度,有權對乙方為甲方提供的運輸作業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2、甲方監管人員有權責令乙方整改乙方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和處於不安全狀態的車輛及管理上的缺陷。

3、甲方監管人員有權對乙方運輸作業現場和運輸作業過程實施安全檢查,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及車輛有權立即糾正,並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做出相應處罰。

4、甲方可提供給乙方有關運輸安全知識培訓資料,並督促乙方開展培訓教育。

5、甲方有責任管理好甲方人員,雙方發生糾紛時,要通過直接主管領導協調解決,進入貨場人員、機械應注意避讓乙方車輛。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運輸車輛的行車證、駕駛員駕駛證、按規定購買保險的憑證複印件,進行備案。

(二)乙方

1、簽訂運輸合同時,乙方必須簽訂本安全協議。

2、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對運輸作業進行有效管理。

3、乙方為甲方提供運輸作業的車輛行車證、駕駛證必須合法有效,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購買保險。

4、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運輸安全知識培訓資料進行培訓和落實。

5、乙方駕駛員駕駛車輛前和駕駛車輛過程中禁止飲酒或食用帶酒精、麻醉成分的食品或吸食毒品。

6、乙方無關人員、車輛禁止進入生產裝置場所,凡進入生產場所的人員、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監管人員的指揮監管。

7、乙方應督促運輸作業人員每天對車輛進行出車前、運輸途中檢查,確認車輛安全,才能進行運輸,運輸途中要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交通法律、法規,返回後對車輛進行日常保養和定期保養。

8、運輸車輛超過十輛時,乙方應派專人到貨場維持車輛秩序和對運輸作業現場進行安全管理。

9、乙方在運輸作業過程中,未遵守甲方規定發生任何事故產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負責。

10、乙方人員在運輸作業過程中發生事故時,乙方必須及時組織救援,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1、進入生產廠區,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管理制度。

三、其它

1、本協議所適用空間範圍限於甲方廠區,廠區外發生的一切事宜由乙方負責。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決。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採購部、安全環保部各備案一份。

4、本協議自簽訂運輸合同之日生效,有效期與運輸合同一致。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杆運輸合同範本 篇8

協議編號:

甲 方(順豐):

乙 方(客户): 乙方月結相關信息:

(一)月結卡號(客户編碼):

(二)結算賬號: 月結起算日期:年月日

(三)月結對賬單投遞方式選擇:(可單選或同時選擇以下兩種方式)

□ 電子郵箱 賬單發送郵箱地址: @ (由甲方填寫)

賬單接收郵箱地址: @ (由乙方填寫)

□ 快遞 乙方地址:□ 營業地址 □ 其他地址:

對賬人姓名: 對賬人聯繫電話/手機:

乙方為甲方貨件速遞客户,且雙方已有良好的業務合作關係。為方便運費及關費用的結算,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不多於一個月度的賒款信用,即乙方成為甲方之月結客户。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更好的保持合作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特別條款:風險提示與救濟方式

1.1 雙方均意識到:快遞是通過集貨混裝所進行的多式聯運方式,在“收件—分類建包—中轉--安檢—空運(或陸運)—提貨—中轉—分揀—派送”等過程中,存在某些非甲方可控制的擠壓、衝撞等影響安全的因素。雖然託寄物毀損、遺失的概率很低,但仍存在這方面的風險。乙方同意根據託寄物的實際狀況,積極採取分票寄運、保價、妥善包裝等手段,使相應風險得到最大程度的降低。

1.2 甲方提供的基本快遞服務,系依據託寄物的重量(而非託寄物的價值)收取基本運費,根據公平的原則,甲方的賠償標準也以乙方所支付的運費(而非託寄物的價值)作為基礎。為彌補潛在風險所造成的損失,避免雙方因損失賠償產生爭議及糾紛,雙方就以下重要風險與救濟方式明確如下:

1.2.1 限價及分票寄運:甲方所提供的快遞服務,每票託寄物的單票價值上限為2萬元;如託寄物單票價值超過2萬元,請乙方將託寄物自行拆分至每票價值2萬元以下並分別快遞,以分散託寄物全部毀損、遺失的風險。

1.2.2 保價:甲方提供的保價服務,系基於託寄物價值(而非託寄物重量)收取費用,並基於託寄物受損價值進行賠償。如乙方認為甲方基於運費所進行的賠償不足以彌補託寄物實際損失的,應根據託寄物的實際價值,選擇等值保價服務,以足額彌補託寄物毀損、遺失後所造成的損失。

1.3 乙方依據上述1.2條所述進行分票和保價後,可能導致每票託寄物單重不足1KG首重,並進而使乙方的整體運費(基本運費和保費)增加。但依據本協議規定,甲方整體賠償責任亦將加重,屬“公平”基礎上的對等義務承擔。乙方需慎重評估、權衡費用支出與足額賠償救濟的利弊,如乙方為節省運費未按上述約定進行分票寄運和保價,雙方將按照本協議第6.1.1條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1.4 如因託寄物價值過高或託寄物自身物理性質等原因,難以通過上述“分票寄運+保價”的方式得到足額救濟的,請乙方自行選擇親自押運或其他更為穩妥的運輸方式。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 甲方按其公開承諾的服務內容及標準向乙方提供快遞服務,負責將乙方的託寄物及時、安全地送達收件人。

2.2 甲方有權按照託寄物的重量收取基本運費,並根據乙方選擇的附加業務收取附加費用。甲方無審核託寄物實際價值的能力和義務。

2.3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司法、行政機關的要求,或出於安全的需要,甲方有權對託寄物開封、檢查、核實。如發現託寄物屬不予託寄範圍,甲方有權拒收或退回,並有權收取所發生的費用。

2.4 若乙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未付清運費及其他費用(下稱“費用”)的,甲方有權留置託寄物,留置期限為三個月(自寄件之日起計算)。期限屆滿,乙方或收件人仍未付費用的,甲方可以變賣託寄物並優先受償。

2.5 乙方選擇代收貨款業務的,需先與甲方簽署《代收貨款協議》,具體內容參見雙方協議約定。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託寄物件時,應履行下列基本義務:

3.1.1 如實申報託寄物內容、數量、聲明價值等託寄物資料,準確、真實地填寫甲方運單之各項內容,包括但不限於:選擇付款方式和服務項目、填寫客户編碼、月結賬號、寄件人、收件人的名稱、地址、聯繫電話等資料。

3.1.2 妥善包裝託寄物,對於易碎品更應加強內外包裝,做足一切措施保障託寄物安運輸。

3.2 以下屬於禁止寄遞的物品:發票、有價票證、國家禁寄的刊物、文物、首飾、護照、私人證件、單證、合同、批文、現金、私人信函、核銷單、動物、藥物、毒品、液體物品、仿製物品、產地來源不正確物品、有腐蝕性或放射性等危險、易燃易爆品、白色粉末及一切法律法規禁止郵寄的物品。乙方需確保託寄物不屬於上述物品。

3.3 除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以外,甲方對於託寄物的安全、質量、環保、權利瑕疵等不承擔保證責任,乙方需要確保託寄物的內容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屬於禁止生產、銷售、傳播的物品;

2)符合國家規定的或者與第三方約定的質量、安全、環保等標準;

3)託寄物不會造成收件人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財產的損害,也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

3.4 如約定由收件人付費的,乙方可自寄件之日起七日內要求更改為由乙方付費,並需要向甲方支付每票20元的手續費;但如收件人已經支付運費的,則不可更改付費方式。

3.5 如託寄物在派送時需要支付入倉費,則該費用由乙方或其指定的付款方承擔。如甲方墊付入倉費的,乙方或其指定的付款方需額外承擔服務費,除非乙方在寄件時明確指示如需支付入倉費則不予派送。(備註:入倉服務費收費標準如下:國內入倉______元人民幣,香港入倉______元人民幣。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入倉服務費標準,並予以公佈。)

3.6 乙方可作出不同的付款指示,但如果收件人或第三方不履行付款責任時,乙方須對與本票託寄物運輸有關的所有費用負責,包括但不限於往返運費、倉儲費、保價費、入倉費等。

3.7 乙方有義務按照約定時間償付所欠甲方的月結費用,不得以理賠尚未結束為由拖延支付、拒絕支付或擅自從所欠運費中直接扣除月結費用。

3.8 乙方可通過甲方網站、服務熱線等渠道事先了解甲方公開承諾的服務內容及標準,並據此選擇甲方所提供的快遞服務。

第四條 特殊約定

4.1 乙方的員工為乙方託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的,該行為視為乙方行為,對乙方有法律約束力。乙方不能以未經公司蓋章或指定代表簽字為由,否認乙方員工代為託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之行為。乙方應明確告知其員工有關本協議的各項內容,以促使其員工用工作之便託寄、接收乙方物品或個人物品時,瞭解本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和注意事項。

4.2 如乙方為快件收件方,且乙方同意以月結方式支付到件費用,乙方亦應在簽收貨件時填寫月結賬號,以便雙方核對。在必要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貨物運送有關的證明資料和文件。

4.3 因收件人以外的第三方原因(如盜竊、搶劫、交通事故等)造成託寄物毀損滅失、延誤派送、無法派送的,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積極採取必要的措施(如報警、證據保全、鑑定等)向該第三方索賠。

4.4 如乙方同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之間存在買賣等商業交易關係,且託寄物屬於該商業交易標的物的,則乙方在交付託寄物前,需要將甲方承運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賠償標準等相關事宜明確告知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並彼此就商業交易相關的損失賠償和責任承擔方式達成共識,同時,乙方需要採取合理措施使甲方免於遭受託寄物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提出的索賠或訴訟風險,如因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向甲方索賠或提起訴訟造成甲方損失的,對於超出本協議約定賠償標準的部分,乙方同意對甲方予以補償。

第五條 費用與結算方式

5.1 甲方每月定期向乙方提供上月收寄貨件費用的月結賬單供乙方審核,月結費用根據甲方結算月度內公開施行的收費標準和乙方實際發生的票件量計算。乙方如對該月結賬單持有異議,應自甲方送達月結賬單之日起六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如逾期不提出異議,則視為認同。如乙方在約定期限內提出異議,甲方應在乙方提出異議之日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運費及相關費用。

5.2 乙方可採取銀行轉賬、支票或現金的形式支付月結費用。乙方支付月結費用時,應按財務制度規範操作。現金結算的,需保留甲方收款人的規範簽收記錄。否則,乙方需要自行承擔不利後果。如收件方或第三方拒付或付款金額不足5.3 乙方指定由收件方或第三方支付甲方費用時,的,則應付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每票加收手續費20元。

5.4 甲方對乙方的退費或賠償,在雙方確認金額後,乙方可以從下月應付費用中抵扣。

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同時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運費及相關費用的權利:

1)當乙方無法定事由拖欠甲方全部或部分月結費用超過十五日;

5.6 對於乙方拖欠運費及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日支付拖欠數額的5‰作為逾期違約金。

第六條 託寄物的毀損、滅失賠償(非常重要,請仔細閲讀)

6.1 保價與賠償。甲方為乙方承運的國內快件(不包括香港件、台灣件、澳門件)提供保價服務,由乙方根據託寄物的實際價值和賠償要求,自行評估並選擇。雙方均明確知曉:保價業務的選擇與否對於託寄物毀損、滅失之後的賠付標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特約定賠付標準如下:

6.1.1未保價託寄物賠償標準:若因甲方過失造成託寄物毀損、滅失的,甲方將免除本次運費,同時,甲方按照貨物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運費的九倍。

6.1.2 保價託寄物賠償標準:若因甲方過失造成託寄物毀損、滅失的,甲方按照保價的聲明價值及本協議相關條款的規定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則甲方按託寄物的聲明價值和損失的比例賠償。

6.2在遵照第6.1條規定的前提下,雙方就託寄物的聲明價值與實際價值達成如下共識:

6.2.1 甲方收取的保價費用依照乙方對託寄物的聲明價值為準。鑑於甲方無法對託寄物的實際價值進行核實,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託寄物的實際價值來申報聲明價值。對於高價值或非常貴重的物品,甲方提示乙方採取隨身攜帶運送等更為安全的方式。

6.2.2保價託寄物的賠償遵循“就低不就高”的原則。即:如乙方託寄物的聲明價值高於實際價值,超過部分無效,甲方不對超過其實際價值的部分承擔責任;如果乙方託寄物的聲明價值低於實際價值,則甲方不對實際價值超過聲明價值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6.3 因甲方過失造成託寄物遲延派送的,甲方將免除本次運費。

6.4託寄物已經保價的,按照第6.1.2條的規定執行。

6.5 乙方因違反第3.1、3.2、3.3條規定的義務導致甲方遭受政府部門、機場、港口管理部門等機構採取強制措施、行政處罰,或遭受第三人索賠的,乙方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牽連,如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6.6 如乙方已按託寄物的實際價值或聲明價值獲得賠償的,託寄物的所有權及其相應的索賠權利即按比例轉移至甲方所有。

第七條 賠償責任免除條款

7.1 因下列原因造成託寄物毀損滅失、延誤派送、無法派送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是指無法預測、無法控制或無法避免的客觀因素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火災、雪災、暴風雨、大霧等惡劣天氣罷工、恐怖事件、意外交通事故、法規政策的修改、政府、司法機關的行為、決定或命令;搶劫、飛車搶奪等暴力犯罪。

2)因託寄物的自然性質、內在缺陷或合理損耗造成的。

3)因乙方、收件人的自身過錯造成的,如乙方沒有如實申報託寄物資料,乙方交付的託寄物屬於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禁止運輸或限制運輸的,收件人遲延受領託寄物等情形。

7.2乙方自寄件之日起滿一年未查詢又未提起賠償要求的。

7.3 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一條(“風險提示與救濟方式”)的規定,未進行分票寄運和保價,卻提出超過本協議第6.1.1條賠償標準之外的賠償要求。

7.4 基於託寄物可能獲得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商業機會、商業價值等任何直接、間接損失。

7.5 無論託寄物是否保價,如果甲方、乙方或第三方就託寄物購買了保險,因發生保險事故導致託寄物毀損滅失的,保險公司已經向乙方或第三方承擔或許諾承擔保險理賠責任後,甲方在此範圍內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協議生效與終止

8.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三十日任一方均無異議終止本協議的,協議自動續期,每次續展一年,依此類推。

8.2 除按本協議第5.5條之規定甲方單方解除本協議外,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協議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於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8.3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在此前所簽訂的關於結算的其他協議或合同書的效力即告終止。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協議所稱託寄物的“實際價值”或“實際損失”,是指託寄物本身的成本價格或損失,不包括基於託寄物可能獲得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市場機會等任何直接、間接損失,或特殊商業價值損失。

9.2 如乙方經營場所、名稱及主體發生變更,乙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則甲方不再為乙方提供月結服務,9.2.1如乙方變更後的經營場所不在甲方服務區域內,乙方應在兩個工作日內結清全部應付費用。費用結清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9.2.2如乙方變更後的經營場所仍處於甲方的同一業務區域,由甲方對乙方相關資料進行更新後,可繼續履行本協議;

9.2.3乙方如變更名稱,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本協議繼續有效;

9.2.4乙方經營主體如發生分立、合併等變更,乙方需在兩個工作日內結清全部應付款項,同時本協議終止。變更後的主體如需繼續與甲方合作,應與甲方另行簽訂月結協議。

9.3 本協議條款未規定的,或者本協議條款的規定與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相沖突的,按照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快遞企業協會制定的快遞服務行業標準執行,沒有行業標準的,參照國內外行業慣例執行。

9.4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5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甲方賬户名稱:

開户銀行: 賬號: 電 話: 傳真: 簽字代表: 聯繫人: 營業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税務登記號:

開户銀行: 賬號: 電 話: 傳真: 簽字代表: 聯繫人: 營業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電杆運輸合同範本 篇9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委託甲方承運集裝箱運輸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 合同運輸服務事項:

1、境內公路危險品集裝箱運輸;

2、境內公路集裝箱運輸;

3、代理報關;

4、代理海事申報。

經甲乙雙方協商,由甲方為乙方提供第項服務。運輸產品名稱: ,為 類危險品。

二、運價:

2.1、運價和墊付費用按合同雙方達成的附件《運輸報價表》執行。

2.2、本合同及報價的基礎是市場油價人民幣 元/升,當市場油價變動幅度超過 5 %,則甲方有權利對運價進行調整,調整後的運價在甲方通知乙方一週後生效。如果乙方不同意價格調整方案而導致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時解除。

三、費用結算與付款:

3.1、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費用可分為:運費、代理報關費、轉關費、壓夜費、異地提(還)櫃費、超重費等代墊費用以及額外費用。

3.2、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結算運費和代理報關費等費用。

(1)按次結算

每次運輸和(或)代理報關之前,乙方需預付人民幣 元給甲方。

(2)按期結算

運費按月結算,即乙方每月 15 號之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運費和(或)代理報關費(例如乙方應於20xx年 6 月 15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20xx年 5 月全月發生的運費和(或)代理報關費)。甲方每月5日之前(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出具上月的運費和(或)代理報關費對帳單傳真(或電子郵件)至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對帳單之後3個工作日內核實對帳單並確認給甲方。乙方超過3個工作日不予確認的,視為認可。對賬單金額有異議的,需在付款期限內先予支付無異議部分金額;對於異議部分,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3.3、甲方為乙方開具税務發票,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

(1)收貨方,單位全稱及税務登記號;

(2)發貨方,單位全稱及税務登記號;

(3)税務資料提供原則:提供以下税務資料複印件加蓋公章。國税税務登記證,地税税務登記證,一般納税人認定通知書。

(4)若需抵扣税的,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收貨方與發貨方中哪一方為抵扣方名稱及開發票的其它要求;

(5)代墊費用由甲方提供代墊費用發票(或收據),不再額外開具運輸發票。

3.4、代墊費用的結算。

(1)雙方明確,進口櫃代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THC(即目的港碼頭操作費)、超期倉租費(即碼頭超期堆存費)、超期箱租費(即超期櫃租)、代理港口費,換提單費、檢疫費、查櫃費、其它與海關發生的特殊費用;出口櫃代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船公司吊櫃費(如車輛返空時)、入倉報關費、檢疫費、查櫃費及其它與海關發生的特殊費用。

(2)代墊費用實行周結,即乙方應在甲方代墊後一週內向甲方支付

3.5、額外費用的結算。額外費用指上述費用之外的其他費用。額外費用產生後,乙方應當在三天內書面確認給甲方,並於甲方代墊後一週內支付。

3.6、如以外幣支付運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則按付款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的中間價結算(特別約定除外)。

3.7、乙方未指定其他付款人的,由乙方付款;乙方指定其他付款人的,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由該指定付款人付款,乙方承擔連帶付款責任。付款方式限於現金、即期支票(不得簽發遠期支付的支票)。

3.8、如果乙方延期支付相關費用,對於逾期未付部分,乙方需按照每天5‰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部分的違約金,甲方並有權扣留乙方當期或後批次交付的貨物;逾期十五天,甲方有權對乙方貨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抵扣乙方應付的費用;乙方逾期付款超過三次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雙方責任:

4.1、乙方應提前兩個工作日將蓋有乙方印章的委託單(海運貨物應同時提交船公司訂艙單)傳真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安排運輸計劃。乙方應根據保證貨物裝卸、運輸、存儲安全的原則對貨物進行妥善包裝;對貨物的裝卸、運輸、存儲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委託的運輸任務,如有特殊要求(如:危險品等),應特別註明。

4.2、對於甲方已安排的運輸計劃,乙方如需變動,應及時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時向甲方通知更改計劃而導致甲方產生的費用及車輛返空,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4.3、甲方車輛到達乙方裝貨地和(或)卸貨地後,乙方負責及時安排裝貨和(或)卸貨。非甲方原因導致車輛滯留的,乙方應支付甲方延時費,造成甲方車輛壓夜的,乙方應支付壓夜費。若因乙方貨物未備齊,導致甲方車輛返空,返空費用由乙方承擔;若貨物超出預約量,甲方可拒載(或)收取超重費。

4.4、乙方指定由甲方代理報關,則乙方應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關部提供所需資料。乙方同意甲方委託其他公司代為辦理代理報關業務,由於委託行為而產生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4.5、如果乙方貨物為危險品,乙方應當按照危險品運輸規定對危險貨物進行妥善包裝、做出危險品標誌,並將危險品有關資料,包括行政部門出具的許可文件、防範措施等書面材料交付給甲方。如果乙方不能提供有關資料,甲方有權拒絕運輸,並要求乙方承擔車輛返空費用。

4.6、甲方對於乙方委派的運輸任務應進行及時確認,對於已確認接受的運輸任務,甲方應及時將所安排車輛、司機資料通知乙方。甲方車輛應及時到達乙方指定的裝貨地,如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需要延遲應及時通知乙方。

4.7、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額外服務或增加服務網點或變更服務內容時,甲方和乙方可隨時要求重新討論價格並書面確認。如果甲方向乙方提交了新的報價單後,乙方未在規定時限內提出異議,且實際接受了甲方提供的服務,視為乙方對價格的認可。如果雙方未能就費用的修改達成一致,甲方有權拒絕提供該服務。

4.8、甲方根據乙方委託提櫃,應確保提取的集裝箱密封完好,櫃壁無穿孔或裂紋、不透光及一切肉眼可見的異常,如乙方對集裝箱有特殊要求,甲方應儘量協調滿足,但甲方對肉眼不可辨的異常不承擔責任。

五、貨物驗收及責任賠償:

5.1、甲方僅對其過錯行為造成乙方貨物毀損、滅失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僅限於乙方貨物的直接損失,不包含任何第三方因貨物問題而向乙方提出的違約罰額或侵權賠償,賠償金額以保險公司核定的理賠金額為準。

5.2、在乙方負責集裝箱貨物的裝貨、點數和鉛封的情況下,乙方對已裝箱貨物的數量、包裝和品質負責。如集裝箱鉛封完好,甲方不承擔貨物短損的責任;甲方對乙方自行包裝的非集裝箱貨物,因包裝不良、從外部無法發現而造成的損失或者到達時外包裝良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不負賠償責任。

5.3、甲方向乙方或乙方指定收貨人送貨時,雙方應當場進行貨物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收貨人在運單或其他與甲方的交接單據上簽字或蓋章確認,視為甲方已按運單記載的貨物數量(質量)完成交付的初步證據。

5.4、甲方對於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貨物遺失、滅失、損壞或遲延不承擔賠償責任。

六、附則 :

6.1、本合同簽訂前,甲方需提交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相關資質)、税務登記證、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通知書(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提供)、合同簽訂授權委託書等證明文件的原件和(或)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公司公章)。

6.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壹年,自簽訂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到對方終止或修改的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執行一年。

6.3、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則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甲方所在地的法院享有排他性的管轄權。

6.4、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條款,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杆運輸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總則

甲方因貨物運輸之需要,委託乙方使用相關設備和運輸工具提供運輸服務; 乙方願意並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務。乙方與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0 甲方權利與義務

1.1 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國內貨物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1.2 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盡甲方所知的、詳盡的並由甲方授權人簽署的書面提貨和發貨指示,包括具體的提貨和發貨日期及時間、貨物的名稱、重量、件數、體積、必要的產品説明、提貨地點、要求走貨方式或到達時限、收貨人的姓名、電話(手機)、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1.3 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約定數量的貨物,並對乙方人員和車輛提供適宜的工作條件並配合乙方做好發貨的交接。

1.4 甲方保證貨物的包裝完全符合長途運輸基本要求(如:運輸時的摩擦、正常剎車時的碰撞、搬運裝卸承受力及標誌)。

1.5 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均為一般普通貨物,即不超長、超大、非危險品貨物。

1.6 甲方交貨時根據運單的件數,應與乙方核對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

1.7 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的運輸地點及收貨人錯誤,甲方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新增加的費用。

1.9甲方如發現乙方外勤人工作態度不認真或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員及車輛。

2.0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國內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2.2 乙方必須提供一名專員對甲方的貨物進行相關受理,並確保貨物的定時定點到達。工作內容包括嚴格按要求安排提貨、外包裝處理、運輸、送貨,每日跟蹤貨物送達情況並隨時接受甲方負責人查詢。

2.3 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並按時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乙方應取得收貨人在貨物簽收單上的簽收證明。

2.4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應及時安排提貨及運輸的車輛,以及如有要求的裝卸工具,並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到甲方的發貨部門提貨。

2.5 乙方在接貨時與甲方就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進行核對,如發現貨物的外包裝有明顯破損、如發貨資料和件數不符應立即指出並在交接單上註明。除非另有規定。

2.6 對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問題。

2.7 乙方在提貨時發現貨物品質不良或屬於危險物品的貨物有權拒絕運輸。

3.0 保密條款

3.1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須嚴格保守雙方當事人經適當保密措施保密的商業祕密,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於散發、傳播、披露、自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未經他方當事人允許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3.2於本合同終止之日,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或銷燬其所有提供的資料。

3.3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客户名稱、經辦人、甲方貨物重量價值等。

4.0保險及賠償責任約定

4.1甲方貨物聲明價值,並委託乙方代辦保險業務,貨物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免負條款除外)。

4.2乙方負責代為甲方委託運輸之貨物辦理運輸保險。保價費甲方按每單聲明(普

4.3甲方沒有委託乙方代辦保險,貨物損失時,乙方只負責乙方人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災害、公安證明的盜搶、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貨物的丟失、摔打、雨淋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損貨物清單及購入成本證明(加發票)為準,甲方必須確保文件的真實性,如發現有虛假部分,乙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保護自己利益並提出雙倍賠償要求。

4.4甲方對託運貨物的品質不良、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4.5乙方負責貨物到達收貨人處簽收前的貨物安全,收貨人確認收貨件數無誤及外包裝完好無損簽收後的一切問題與乙方無關。

5.0費用與結算

5.1 甲方應對每一次委託內容、要求的服務範圍以填寫乙方託運書的方式告知乙方,託運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生效,雙方應同時約定費用標準。(費用標準詳見附件一)

5.2由乙方每月底製作“ 運輸費用結算單” 經甲方確認無誤後開據運輸發票。

5.3 結算方式為 月結 。以每月30日或末日為結算日,每月10日前結算上月費用。如逾期結算,每日加收5‰的滯納金。

6.0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6.1本協議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和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

6.2對於實施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7.0修改與補充

7.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7.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並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7.3 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協議的條款仍然有效。

8.0生效與終止

8.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時如甲乙雙方無書面終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順延一年。

8.3當甲乙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出現異議,阻礙了彼此間的合作,一方須提前兩週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可終止合同。雙方經濟問題在終止合同後十天內處理完畢。

8.4本協議終止後,雙方應繼續履行協議終止前未完成協議規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9.0其它

9.1甲乙雙方為每次委託事項達成的約定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甲乙雙方之間任何委託、承諾及確認事項應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時應加蓋公司公章。

9.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杆運輸合同範本 篇11

日期: 合同號碼:

date: contract no.:

買 方: (the buyers) 賣方: (the sellers)

茲經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條款由買方購進,賣方售出以下商品:

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buyers and the sellers; whereby the buyers agree to buy and the sellers agree to sell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subject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stipulated hereinafter:

(1) 商品名稱:

name of commodity:

(2) 數 量:

quantity:

(3) 單 價:

unit price:

(4) 總 值:

total value:

(5) 包 裝:

packing:

(6) 生產國別:

country of origin :

(7) 支付條款:

terms of payment:

(8) 保 險:

insurance:

(9) 裝運期限:

time of shipment:

(10) 起 運 港:

port of lading:

(11) 目 的 港:

port of destination:

(12)索賠:在貨到目的口岸45天內如發現貨物品質,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附,除屬保險公司或船方

責任外,買方有權憑中國商檢出具的檢驗證書或有關文件向賣方索賠換貨或賠款。

claims:

within 45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destination, should the quality, specifications or quantity be found not in conformity with the stipulations of the contract except those claim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 company or the owners of the vessel are liable, the buyers shall, have the right on the strength of the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c.c.i.c and the relative documents to claim for compensation to the sellers

(13)不可抗力:由於人力不可抗力的原由發生在製造,裝載或運輸的過程中導致賣方延期交貨或不

能交貨者,賣方可免除責任,在不可抗力發生後,賣方須立即電告買方及在14天內以

空郵方式向買方提供事故發生的證明文件,在上述情況下,賣方仍須負責採取措施盡

快發貨。

force majeure :

the sellers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the delay in shipment or non-deli-very of the goods due to force majeure, which might occur during the process of manufacturing or in the course of loading or transit. the sellers shall advise the buyers immediately of the occurrence mentioned above the within fourteen days there after . the sellers shall send by airmail to the buyers for their acceptancea certificate of the accident. under such circumstances the sellers, however, are still under the obligation to take all necessary measures to hasten the deliveryof the goods.

(14)仲裁:凡有關執行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則將分歧提

arbitration :

all dispute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execution of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friendly through negotiation.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e case then may be submitted for arbitration to th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of the 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al rules of procedure promulgated by the said arbitration commission . the arbitration committee shall be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and the arbitration fee shall be borne by the losing parties.

買方: 賣方:

--------------------- ---------------------

電杆運輸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

乙方:

甲方生產的線材產品需安全、快速的運送到上海、無錫等長東沿線客户,乙方為水路運輸企業,擁有水路運輸船舶,現自願承接甲方的運輸業務,現就運輸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立約如下:

一、合同期限

自月月雙方議定合同期限為

二、運輸價格:

安慶—上海復興島木材碼頭: 包乾價為47元/噸 安慶—上海大港碼頭: 包乾價為47元/噸 安慶—無錫港務四區: 包乾價為49元/噸 安慶—江陰陸橋建材碼頭: 包乾價為49元/噸 安慶—湖州嘉年華碼頭: 包乾價為63元/噸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提前3-5天將船計劃通報乙方,乙方儘量根據甲方計劃要求調度船舶,在裝船前1天將船舶停靠到甲方指定碼頭,準備裝貨,並及時通報甲方。如乙方不能及時調度船舶,造成無船裝運,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損失。

2、甲方保證在乙方船靠港三日內,裝載完畢,保證在乙方船舶到港後四日內將貨物卸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船舶滯港(不可抗力除外),按每天每噸2元支付乙方船舶滯港費。

3、甲方應在乙方船舶裝載完畢的當日,將所有貨運所需交接單、證交給乙方,隨貨同行。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保證在甲方提出水運計劃後三日內安排已投保船舶險的船舶裝貨。

2、船舶裝載完畢後,乙方保證到達上海港是在4天之內,到達湖州港定在6天內,到達無錫港定在5天內,到達江陰港定在5天內,(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後,有甲方指定收貨人交貨,卸貨,按件交接。否則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對運輸途中的貨物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保證金

本協議簽訂後10天內,由乙方向甲方繳納壹拾萬元,作為履行本協議的保證金。本協議終止後壹個月內,甲方將保證金一次性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六、運費結算的方式和方法

1、乙方必須提供規範的貨運統一發票。

2、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當月全部運費。(現金結算)

3、每月運費由甲方通過轉賬的方式,將運費轉到乙方指定的賬户上。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解決,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訂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電杆運輸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訂立以下運輸合同。

一、 乙方負責自備合格車輛將甲方開採的碎石,從巖口開採點安全運至甲方加工料口。

二、 合同期限:自20___年__月__日至20___年__月__日。合同到期後如繼續由乙方承運,雙方另行訂立書面合同。

三、 計量與運費:乙方承運的貨物重量以甲方磅房過磅數據為準,每噸運費為_________元。

四、 結算:合同期每月26號結算運費一次。根據結算餘額,甲方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運費的60%,餘款在合同期滿一次性付清。

五、 其他約定

1、 乙方應當服從甲方作業區內的安全生產規定,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2、 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生產計劃及時運輸,保證甲方的生產原料供應。

3、 乙方必須做好交接班安排,保證車輛24小時正常裝卸碎石。甲方只根據本合同與乙方結算運費,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車輛購置、維修、油料、車輛和人員保險、人員生活等費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4、 乙方應當對自己從事運輸的車輛及人身的安全負責。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不得另行調整其他車輛和人員履行本合同。對於乙方僱用的其他人員發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甲方可從40%餘額中扣除。

5、 乙方承諾對於運輸合同期間可能發生的事故賠償,已購置相應的保險,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賠償。

六、從20___年__月__日起每噸運費在原來運費的基礎上加壹角。

七、乙方必須不折不扣確保甲方機組的碎石正常運輸,無條件服從甲方安排及指揮,確保工程正常完工,如中途乙方終止合同,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

八、乙方如運輸不足必須增加車輛,確保正常運輸。

九、乙方不得以任何條件哄抬運價、罷工影響甲方正常生產,如因此影響甲方正常生產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承擔每班甲方5000元誤工費。(車輛機械故障除外)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杆運輸合同範本 篇14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以下簡稱甲方;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調動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積極性,加強駕駛員愛護車輛的責任心,充分發揮機動車輛的作用,更好地為發展工副業和農業生產服務,增加集體和個人的收入,經社員代表會議認真討論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機動車輛的型號、噸位及機械狀況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年,即從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上交承包費的數量、時間及辦法

乙方在承包期內共向甲方上交承包費__元,其中,__年上交__元,__年上交__元,__年上交__元,……。每年分__次上交,以現金支付,甲方收費後即出具收據。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承包機動車輛完好地交給乙方,並隨車交付下列工具給乙方使用:

2.根據縣石油公司分配給農村機動車輛的燃料指標,合理分配給乙方購買。

3.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時按量完成承包費的交納任務,負擔車輛的維修費,配件、燃料、養路費、税金及車檢費、保險費。

2.愛護車輛,適時維修和保養車輛,保證車輛設備和車容完好,能夠正常運轉。

3.遵守交通規則和機動車輛操作規程,嚴禁違章駕駛和酒後行車,保證行車安全,乙方應負擔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財產損失。

4.乙方在經營運輸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乙方應對與第三方之間的經濟合同負獨立責任。

5.乙方完成每年上交甲方的承包費用後,超收部分歸自己,甲方不得另派加收費項目。

6.合同期滿,乙方應將機動車輛檢修後,交甲方檢驗接收,並隨交修車工具。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交給乙方的機動車輛如有損壞,應承擔一切修理費用,並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甲方提交的工具如與合同規定的種類、數量不符,應按所欠工具的價格補償乙方。

2.甲方如果剋扣乙方應得的燃料指標,每剋扣一公升,應向乙方

償付違約金__元。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不按時按量完成向甲方上交承包費的任務,每拖欠一天,應按照銀行關於拖延付費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如不按時交付車輛修理費、配件、燃料、養路費、車檢費及税金,乙方應承擔有關單位的經濟制裁。乙方如不按時向保險公司投保,甲方可代為投保,然後憑保險費收據要求乙方付款。

3.乙方如因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造成車損人傷(亡),應從保險金額中支付賠償。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開展營運,經有關部門證實後,甲方應據實酌情減少乙方的承包費。

第九條 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然失效。在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亦不得變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鄉政府、(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__縣__鄉__村__村民__(蓋章)

__年__月__日訂

電杆運輸合同範本 篇15

託運人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搬運人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乙方事先出示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併到場估價,填妥搬運作業估價單(如附件),雙方同意根據估價單內容,使用合法營業貨車,訂立搬家貨運合同條款列明如下:

第一條 搬運時間:

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_________ 時到達起運地點搬運,預定於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_________ 時完成搬運。

第二條 搬運地址:

起運地址:_________ ;

迄運地址:_________ ;

乙方需依甲方的指示將承運貨品搬運至指定位置。

第三條 搬運費:

1 、採包價方式收費,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 元。

2 、採車次方式收費,每車次人民幣_________ 元,預估車次_________ 次,視實際運送車次數計算費用,但總金額不得超過人民幣_________ 元。

3 、採車次方式收費的,乙方應按車輛的容積,以符合法律規定的滿載方式進行。

第四條

1 、乙方應依本合同所約定的計價方式收費,不得藉故加價或要求任何附加費用。

2 、有電梯的房屋,如電梯非因乙方的過失無法正常使用時,除前條所約定的搬運費外,均依附件搬運作業估價單約定方式另行收費。

第五條 搬運費繳付方式:

簽約時預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 元。餘款人民幣_________ 元,於搬遷作業完成經甲方確認後支付,乙方應簽發收據給甲方。

第六條

1 、使用車輛及電梯運送貨物,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如有違規,由乙方負責。

2 、電梯的正常使用應由甲方事先確認。

第七條

1 、乙方對於因搬運過程所致甲方物品的毀損、滅失或者造成其他損害的,應負賠償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因搬運物的性質,或因甲方或其受僱人的過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2 、上述情形,甲方應於搬運完成後三日內告知乙方,如搬運物品有毀損滅失不易發現的,應於搬運完成後十日內,將其情事告知乙方。

3 、上述所定期限均扣除法定節假日。

第八條

1 、甲方提交乙方運送物品,若有現金、有價證券、珠寶、貴重金屬、美術品、古董或其他貴重物品時,除甲方於託運時報明其性質及價值的以外,乙方對於其毀損或滅失,不負責任。但乙方有故意或過失的,不在此限。

2 、甲方委託搬運的物品應無違禁品及危險物品。

第九條

乙方因搬運對第三人所發生的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1 、甲方交付乙方搬運的物品,經甲方要求辦理保險時,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2 、搬運期間,乙方人員餐飲差旅費、過橋費、通行費、油費等均由乙方負擔。

第十一條

1 、甲方如需變更搬運時間的,應於約定搬運日期前_________ 日通知乙方,否則甲方應另行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 元的遲延費。但不得超過原估價總金額_________.

2 、甲方因故解約的,乙方可請求不超過原估價總金額_________ 的賠償金。

第十二條

乙方應於約定時間內將甲方委託搬運的物品送至甲方指定位置,乙方若未能於約定時間內辦理或完成搬運作業時,應賠償甲方不超過原估價總金額_________ 的賠償金。

第十三條

搬運作業進行中,因颳風、下雨、路況等因素以致未能完成的,由甲乙雙方另定時間繼續完成。

第十四條

1 、搬運作業因乙方的事由未能於約定時間內完成的,甲方可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乙方應賠償甲方不超過原估價總金額_________ 的賠償金。因甲方的事由致未能完成的,乙方可解除合同,按完成比例收取費用,並可請求不超過原估價總金額扣除按比例收取費用的餘額_________ 的賠償金。

2 、乙方依上述規定解除合同的,甲方可請求乙方回覆原狀,其所需費用人民幣_________ 元由甲方負擔。但總金額不得超過原約定之搬運費。

第十五條 附件的搬運作業估價單為本合同之一部分。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並同搬運作業估價單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不得藉故收回。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定事項依政府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託運人(蓋章):_________        搬運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電杆運輸合同範本 篇16

甲方:澧縣中武亙山碎石廠

乙方: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 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碎石運輸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雙方權力、義務和責任,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運輸地點、線路及單價

1、運輸目的地:澧縣復興廠東常高速一標段新疆交通建設集團攪和站。

2、運輸距離:29公里。

3、單價:以碎石廠運至目的地,按20元/方計量,碎石數量以到達攪和站過磅重量為準(方量與噸位按1:1.5換算)。

二、結算方式

1、當乙方運輸量到1萬元,可向甲方申請預支運輸費用的50%作為運輸油耗,確保正常運輸。

2、當乙方運輸數量過到2萬方(以過磅數量為準),甲方付清乙方運輸費用的95%,餘下的5%待合同終止後結清。乙方運輸2萬方後,乙方從交付甲方磅單的三個工作日內付款,甲方如不能及時付款,每天按運輸費的總額2%付給乙方滯納金。

三、運輸量

暫定運輸方量為3萬方,根據需要可增加1萬方(按實際數量為準)。

四、運輸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日起二個月內有效,考慮到甲、乙雙方後期合作的續性,雙方可協商延續。

五、運輸車輛數量

車輛數量由乙方自行決定,但必須完成甲方所佈置的運輸方量,甲方必須提前一天將所要運輸的碎石數量規格告訴乙方,以便乙方好安排車輛。

六、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只負責碎石廠運輸車輛的裝車和運輸的碎石數量。

2、乙方負責碎石運輸安全到達目的地。

3、乙方負責運輸車輛的路線、路面撒漏罰款,還包括負責運輸過程中交警、路政、公路等有關管理部門以及因運輸造成的村民矛盾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與甲方無關。

4、乙方運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做到安全、文明、高效,若乙方引起的交通事故,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5、石場內(即至上正式公路)運輸道路由甲方自己負責維護,保證車輛運輸順暢,甲方有義務協調高速公路業主維護好從復興廠下公路至攪和站之間路面,保持車輛能運輸順暢。

5、在保證運力的情況下,甲方保證乙方為獨家運輸車隊,如乙方(非抗拒性因素外)在甲方提前通知下無法或故意不安排車輛運輸,甲方有權安排其他車輛,並有權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本協議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補充、修改,簽字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