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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精選5篇)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精選5篇)

電話: 電話: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就 公司(以下稱“甲方”)委託乙方吊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

1、甲方每次委託乙方吊裝時應以書面或電話形式提前通知乙方次日的作業安排,具體內容包括:裝/卸貨的時間、地點、聯繫人、聯繫方式、運價以及其他特殊要求。

2、如甲方裝卸計劃變更或取消,甲方應在乙方作業前通知。

3、甲方負責提供必要的作業環境,安排相關人員指揮、協助吊裝作業。

4、提供具備吊裝場地,場地要求必須平整、堅實及能保證安全施工。

5、提供吊裝安排設想、現場指揮人員並即時與吊裝人員溝通。

6、監督吊裝作業規範進行,發生不規範行為有權制止。

7、確保吊車順暢進出施工現場、調頭及會車。

8、甲方不再負擔協議外的任何費用,不可抗力依據國家政策執行。

第二條:乙方責任

1、乙方車輛出車前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具體的發車時間和預計抵達時間,對於不能按時到達或發生意外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和客户協商解決,如因未能及時組織運力而引起客户投訴,乙方將被視為違約,對於造成嚴重後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損失的權利。

2、負責安全吊裝作業,並及時與甲方溝通配合。

3、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除了合同條款所規定的施工風險外,乙方應對現場氣候以外的可能遇到外界障礙或條件進行必要的預見。並且應當認為甲方提交的協議中已在費用和時間方面進行了完全的考慮。

4、乙方應保護工程免受損害和損失,乙方必須採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證工程和公眾的安全。如不按此規定,甲方可拒絕向乙方付款直到其改正為止。

5、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加強安全技術管理。由於乙方管理不善或因作業者過失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和工程質量事故、工地火災以及其它人為事故,其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負。

6、乙方有權拒絕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吊裝作業要求。有義務提醒和指出甲方吊裝中的安全缺陷。

7、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送貨及裝卸的與貨主對貨物的簽收工作,同時必須將所有簽收文件按時送給甲方。

8、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甲方事先安排好的作業計劃,如有違背,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9、作業價格按照價格表統一計價。

10、費用的結算由甲方每月底審核對賬,上報財務以後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雙方安全責任:

1、施工現場必須由甲、乙雙方各派一位現場生產人員,以確保施工安全。

2、由於甲方提供物體重量不準確、規格不完整的吊裝錯誤信息、提供場地未能夠達到吊裝要求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並全額賠付。

3、由於乙方設備損壞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並全額賠付。

4、由乙方起重人員統一指揮,如導致物體滑落、擺放不準確導致側滑、側滑中造成設備損壞等原因,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5、現場生產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第四條:其它

1、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的其他法律或規定。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達成的補充規定經雙方簽字確認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一方或雙方無法履行的情況下,該方有解除合同的權力,由於一方的故意行為致使合同的另一方無法履約的情況下,另一方有解除合同並保留追索的權力。

4、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內節假日為正常工作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委託乙方吊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每次委託乙方吊裝時應以書面或電話形式提前通知乙方次日的作業安排,具體內容包括:裝/卸貨的時間、地點、聯繫人、聯繫方式、運價以及其他特殊要求。

2.如甲方裝卸計劃變更或取消,甲方應在乙方作業前通知。

3.甲方負責提供必要的作業環境,安排相關人員指揮、協助吊裝作業。

4.提供具備吊裝場地,場地要求必須平整、堅實及能保證安全施工。

5.提供吊裝安排設想、現場指揮人員並即時與吊裝人員溝通。

6.監督吊裝作業規範進行,發生不規範行為有權制止。

7.確保吊車順暢進出施工現場、調頭及會車。

8.甲方不再負擔協議外的任何費用,不可抗力依據國家政策執行。

第二條 乙方責任

1.乙方車輛出車前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具體的發車時間和預計抵達時間,對於不能按時到達或發生意外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和客户協商解決,如因未能及時組織運力而引起客户投訴,乙方將被視為違約,對於造成嚴重後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損失的權利。

2.負責安全吊裝作業,並及時與甲方溝通配合。

3.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除了合同條款所規定的施工風險外,乙方應對現場氣候以外的可能遇到外界障礙或條件進行必要的預見。並且應當認為甲方提交的協議中已在費用和時間方面進行了完全的考慮。

4.乙方應保護工程免受損害和損失,乙方必須採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證工程和公眾的安全。如不按此規定,甲方可拒絕向乙方付款直到其改正為止。

5.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加強安全技術管理。由於乙方管理不善或因作業者過失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和工程質量事故、工地火災以及其它人為事故,其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負。

6.乙方有權拒絕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吊裝作業要求。有義務提醒和指出甲方吊裝中的安全缺陷。

7.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送貨及裝卸的與貨主對貨物的簽收工作,同時必須將所有簽收文件按時送給甲方。

8.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甲方事先安排好的作業計劃,如有違背,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9.作業價格按照價格表統一計價。

10.費用的結算由甲方每月底審核對賬,上報財務以後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雙方安全責任

1.施工現場必須由甲、乙雙方各派一位現場生產人員,以確保施工安全。

2.由於甲方提供物體重量不準確、規格不完整的吊裝錯誤信息、提供場地未能夠達到吊裝要求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並全額賠付。

3.由於乙方設備損壞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並全額賠付。

4.由乙方起重人員統一指揮,如導致物體滑落、擺放不準確導致側滑、側滑中造成設備損壞等原因,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5.現場生產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第四條 其它

1.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的其他法律或規定。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達成的補充規定經雙方簽字確認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一方或雙方無法履行的情況下,該方有解除合同的權力,由於一方的故意行為致使合同的另一方無法履約的情況下,另一方有解除合同並保留追索的權力。

4.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間內節假日為正常工作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委託乙方吊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每次委託乙方吊裝時應以書面或電話形式提前通知乙方次日的作業安排,具體內容包括:裝/卸貨的時間、地點、聯繫人、聯繫方式、運價以及其他特殊要求。

2.如甲方裝卸計劃變更或取消,甲方應在乙方作業前通知。

3.甲方負責提供必要的作業環境,安排相關人員指揮、協助吊裝作業。

4.提供具備吊裝場地,場地要求必須平整、堅實及能保證安全施工。

5.提供吊裝安排設想、現場指揮人員並即時與吊裝人員溝通。

6.監督吊裝作業規範進行,發生不規範行為有權制止。

7.確保吊車順暢進出施工現場、調頭及會車。

8.甲方不再負擔協議外的任何費用,不可抗力依據國家政策執行。

第二條 乙方責任

1.乙方車輛出車前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具體的發車時間和預計抵達時間,對於不能按時到達或發生意外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和客户協商解決,如因未能及時組織運力而引起客户投訴,乙方將被視為違約,對於造成嚴重後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損失的權利。

2.負責安全吊裝作業,並及時與甲方溝通配合。

3.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除了合同條款所規定的施工風險外,乙方應對現場氣候以外的可能遇到外界障礙或條件進行必要的預見。並且應當認為甲方提交的協議中已在費用和時間方面進行了完全的考慮。

4.乙方應保護工程免受損害和損失,乙方必須採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證工程和公眾的安全。如不按此規定,甲方可拒絕向乙方付款直到其改正為止。

5.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加強安全技術管理。由於乙方管理不善或因作業者過失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和工程質量事故、工地火災以及其它人為事故,其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負。

6.乙方有權拒絕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吊裝作業要求。有義務提醒和指出甲方吊裝中的安全缺陷。

7.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送貨及裝卸的與貨主對貨物的簽收工作,同時必須將所有簽收文件按時送給甲方。

8.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甲方事先安排好的作業計劃,如有違背,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9.作業價格按照價格表統一計價。

10.費用的結算由甲方每月底審核對賬,上報財務以後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雙方安全責任

1.施工現場必須由甲、乙雙方各派一位現場生產人員,以確保施工安全。

2.由於甲方提供物體重量不準確、規格不完整的吊裝錯誤信息、提供場地未能夠達到吊裝要求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並全額賠付。

3.由於乙方設備損壞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並全額賠付。

4.由乙方起重人員統一指揮,如導致物體滑落、擺放不準確導致側滑、側滑中造成設備損壞等原因,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5.現場生產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第四條 其它

1.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適用《民法典》以及相關的其他法律或規定。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達成的補充規定經雙方簽字確認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一方或雙方無法履行的情況下,該方有解除合同的權力,由於一方的故意行為致使合同的另一方無法履約的情況下,另一方有解除合同並保留追索的權力。

4.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間內節假日為正常工作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項目經理部

乙方:吊裝工

1.吊裝工必須把施工安全和施工質量放在首位,嚴格遵守吊裝操作規程,服從裝吊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心。

2.吊裝工應嚴格遵守裝吊作息時間,未經指揮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操作捲揚機的人員與前場指揮人員要保持通訊暢通,指揮信號不明時,不能擅自開動捲揚機。上班時間不準睡覺、看小説、下象棋、打撲克、不準打鬧嘻戲。

3.上班前不準喝酒。

4.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要掛安全帶,安全帶要掛在可靠的地方,不準打赤腳、穿拖鞋或高跟鞋上班,高空作業時要穿輕便軟底鞋進行作業,不要穿皮鞋以及其它硬底鞋上高空作業,以防滑倒。

5.在吊裝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向指揮台報告,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報告應想辦法採取緊急措施予以排除,以防止事故發生。

6.吊裝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實行統一指揮,統一信號、統一行動,除現場指揮人員外,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發號施令。

7.嚴禁使用吊裝系統吊運非生產性物件,在不具備吊裝條件時,嚴禁使用吊裝系統,無論何時,嚴禁非工作人員開動機械,以免損壞機械和整個吊裝系統。

8.高空作業時嚴禁向下拋丟物件、工具,特別是小型工具,如板手、小錘等,如有物件意外掉落時,要及時發出警報,以免墜物傷人。

9.禁止在有人工作的塔架附近及吊裝的繩索下停留,拱箱(肋)及構件起吊後,工作人員及其他人員不準在構件下通過或停留,任何人都不準無故隨構件起吊和運行。

10.對自身安全隱患要及時糾正,發現旁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指出並協助消除,對自己不能處理的隱患,要及時向上級和項目安全員反映。

11.對自身過失造成的違章和事故負責,並願意接受公司和項目的相應處罰,對電焊工的個人處罰不能免除或者減輕項目對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就九州方園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委託乙方吊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

1、甲方每次委託乙方吊裝時應以書面或電話形式提前通知乙方次日的作業安排,具體內容包括:裝/卸貨的時間、地點、聯繫人、聯繫方式、運價以及其他特殊要求。

2、如甲方裝卸計劃變更或取消,甲方應在乙方作業前通知。

3、甲方負責提供必要的作業環境,安排相關人員指揮、協助吊裝作業。

4、提供具備吊裝場地,場地要求必須平整、堅實及能保證安全施工。

5、提供吊裝安排設想、現場指揮人員並即時與吊裝人員溝通。

6、監督吊裝作業規範進行,發生不規範行為有權制止。

7、確保吊車順暢進出施工現場、調頭及會車。

8、甲方不再負擔協議外的任何費用,不可抗力依據國家政策執行。

第二條:乙方責任

1、乙方車輛出車前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具體的發車時間和預計抵達時間,對於不能按時到達或發生意外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和客户協商解決,如因未能及時組織運力而引起客户投訴,乙方將被視為違約,對於造成嚴重後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損失的權利。

2、負責安全吊裝作業,並及時與甲方溝通配合。

3、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除了合同條款所規定的施工風險外,乙方應對現場氣候以外的可能遇到外界障礙或條件進行必要的預見。並且應當認為甲方提交的協議中已在費用和時間方面進行了完全的考慮。

4、乙方應保護工程免受損害和損失,乙方必須採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證工程和公眾的安全。如不按此規定,甲方可拒絕向乙方付款直到其改正為止。

5、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加強安全技術管理。由於乙方管理不善或因作業者過失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和工程質量事故、工地火災以及其它人為事故,其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負。

6、乙方有權拒絕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吊裝作業要求。有義務提醒和指出甲方吊裝中的安全缺陷。

7、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送貨及裝卸的與貨主對貨物的簽收工作,同時必須將所有簽收文件按時送給甲方。

8、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甲方事先安排好的作業計劃,如有違背,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9、作業價格按照價格表統一計價。

10、費用的結算由甲方每月底審核對賬,上報財務以後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雙方安全責任:

1、施工現場必須由甲、乙雙方各派一位現場生產人員,以確保施工安全。

2、由於甲方提供物體重量不準確、規格不完整的吊裝錯誤信息、提供場地未能夠達到吊裝要求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並全額賠付。

3、由於乙方設備損壞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並全額賠付。

4、由乙方起重人員統一指揮,如導致物體滑落、擺放不準確導致側滑、側滑中造成設備損壞等原因,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5、現場生產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第四條:其它

1、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的其他法律或規定。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達成的補充規定經雙方簽字確認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一方或雙方無法履行的情況下,該方有解除合同的權力,由於一方的故意行為致使合同的另一方無法履約的情況下,另一方有解除合同並保留追索的權力。

4、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內節假日為正常工作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