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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協議(精選12篇)

抵押合同協議 篇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合同協議(精選12篇)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石場經營者因經營姑甘石場,欠譚邦任人工費肆萬貳仟元、譚德威人工費貳萬玖仟捌佰肆拾肆元,以甲方自有車輛柳工ZL40B型剷車一輛作為抵押向乙方還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柳工ZL40B型剷車一輛。

發動機型號:D6114ZG9B, 機號:B409030487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15天。自 __年 11月 日起至 __年 12月 日止。

第三條、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抵押情況聲明,甲、乙雙方共同認可抵押物為柳工ZL40B型剷車一輛。抵押內容為甲方甘英勇以自有車輛柳工ZL40B型鏟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在抵押期內還清拖欠乙方譚邦任人工費肆萬貳仟元、譚德威人工費貳萬玖仟捌佰肆拾肆元款項。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本合同抵押期滿(即15天以後),甲方尚不能還清所欠乙方全部人工費,乙方有權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處分。甲方無權過問,也不得干預乙方對抵押物處分。將抵押物轉讓、出售所得款作為抵消欠乙方全部人工費,雙方不再多還少補。

第六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立即生效。

抵押人(簽字):

抵押權人(簽字):

20__年__月__日

抵押合同協議 篇2

合同編號:

出質人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聯繫方式: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質權人名稱(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聯繫方式: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保管人名稱(以下簡稱丙方):

地址:聯繫方式: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回購人名稱(以下簡稱丁方):

地址:聯繫方式: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在遵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將其名下的貨物質押給乙方,用以擔保甲方能夠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等事宜,四方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物位於丙方項下倉庫的甲方在質押期限內存放的全部貨物。

第二條 質押期限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在質押有效期限內,甲方在丙方倉庫所存貨物的總價值不低於人民幣500萬元整(大寫 伍佰萬元整 ),乙方享有的折扣率為___%。

第四條為了充分保證乙方到期能收回貸款/順利行使質權,甲、丁方保證,在甲方到期不能按照主合同約定歸還貸款/利息,丁方將按照乙、丁雙方所簽訂的回購協議,全面收購甲方在丙方倉庫所存貨物,並且收購的貨物總價值不低於500萬人民幣。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5.1 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應向乙方提交甲方當日在丙方倉庫所存貨物清單,並在有效期限內及時向乙方更新存貨清單。

5.2在質押有限期限內,甲方可以根據公司經營的需要,可以從丙方倉庫中提出貨物,但必須事先向乙方提供提貨清單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和單據,並在徵得乙方的書面同意且取得有乙方蓋子/簽字的提貨清單/共同授權提貨書後,才可按照清單提貨;

甲方在提貨後,應向乙方提交有丙方蓋章/簽字確認的提貨清單和在庫貨物清單;甲方應保證在每次提出貨後,其在丙方倉庫中所存貨的總價值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

5.3 在質押有效期限內,甲方在丙方存入貨物的,應該提前通知乙方;存貨後應及時向甲方提供含有丙方蓋章/蓋章的存貨清單和在庫貨物清單。

5.4甲方不得利用虛假資料等方式其咋、騙取乙方出具同意提貨清單/共同委託提貨清單,不得偽造、變造乙方蓋章/簽字,更不得與丙方共同串通、欺詐損害乙方的利益。

5.5主合同規定還款期限期滿後,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相關事項歸還貸款、利息等相關費用,甲方不得無故拖延,否則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行使質權,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6.1在質押的有限期限內,乙方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合同約定,不妨礙甲方的正常經營的情況下,有權隨時對甲方在丙方所存貨物進行清查,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丙方不得予以拒絕/阻擾/無故拖延。

6.2 乙方發現所存貨物總價值低於合同約定的數額時,有權要求甲方在追加存貨/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如若甲方積極履行提供擔保或者追加存貨的,乙方可以保留追究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並要求甲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6.3在質押有限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提交提貨申請書/共同委託提貨書應提交必要的材料和單據,且應給予乙方必要的時間進行審查和簽發。倘若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錯誤簽發提貨申請書/共同委託提貨書而受到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6.4 在質押的有效期限內,甲方向丙方倉庫存入貨物的,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在存貨入後向乙方提交有丙方蓋章/簽字的存貨清單和在庫貨物清單。

6.5 在甲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利息等相關費用時,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質權要求丁方按照回購協議的約定,回購貨物。

第七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7.1 在質押有效期內,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並負有監督甲方所提/存貨物和及時通知乙方的義務,丙方因此所需保管費等其他支出全部由甲方承擔。

7.2丙方保證,在任何情況下,只有甲方提存貨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時,丙方才會允許甲方提存貨物;在乙方有正當理由核查甲方存貨時,丙方將會予以積極的配合。

7.3在質押有效期限內,甲方如需提貨,丙方應認真核實甲方所提交的材料和單據,在確認甲方確有乙方蓋章/簽字的提貨清單/共同委託提貨書後,方可允許甲方提貨;

甲方如需存貨,丙方應認真核查所存貨物是否與存貨清單一致,並在存貨清單和在庫貨物清單上蓋章/簽字。

7.4丙方有權在甲方提/存貨的過程中進行監督;在甲方提/存貨後,丙方應認真核查甲方的提存貨物情況,確認無誤後在甲方的提貨清單和在庫貨物清單上蓋章/簽字;若丙方發現甲方提/存貨物出現有損乙方利益的行為,丙方應及時予以阻止,並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乙方。

7.5丙方應定期的核查甲方的在庫貨物情況,並向乙方報告;倘若丙方發現甲方提貨後/其他時間內,甲方在丙方倉庫的在庫貨物總價值低於500萬元人民幣時,丙方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乙方。

第八條 丁方的權利義務

丁方應在甲方到期不能按照主合同約定歸還貸款/利息,丁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按照甲、乙、丁三方所簽訂的回購協議,全面收購甲方在丙方倉庫所存貨物,並且收購的貨物總價值不低於500萬人民幣(詳見附件乙丁雙方簽訂的回購協議)。

第九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其他注意事項

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丁方提前收購質物。

10.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轉移、再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理本合同項下質物將影響乙方利益的,應取得乙方同意並就有關事項達成書面協議,否則甲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0.3在庫貨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有權要求丁方提前收購質物;所得的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10.4 質權因第三方的原因所得的賠償金,視為出質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甲方所擔保的債權,不足以抵償的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10.5 甲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要求丁方提前收購質物;丁方出現以下情況的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保證人或者回購人。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後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優先清償債務;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11.1 本合同由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成立,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丁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四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11.3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丁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11.4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2.1甲方違反合同第一、四、五、十條的規定,乙方除可提前收回貸款及利息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分20%的違約金,並要求甲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2.2 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給予賠償。

12.3丙方違反合同第七、十條的規定,造成乙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項下甲方債務總額分20%的違約金,並要求丙方承擔賠償乙方所受損失的責任。

12.4甲、丙雙方故意串通、共同隱瞞、欺詐損害乙方利益的,甲丙兩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共同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分20%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2.5丁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十條規定的,乙方有權要求丁方向其支付甲乙主合同項下甲方債務總額分20%的違約金,並要求丁方承擔賠償乙方所受損失的責任。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付款方式:

帳户名稱:

開户行:

帳户號: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丙方(公章): 丁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附:質物清單、回購協議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兩份。

抵押合同協議 篇3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抵押財產

乙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見抵押財產清單(詳見附件1);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乙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由乙方交甲方保管,並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乙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甲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乙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乙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乙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乙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4、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甲方應退還乙方。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甲方保管的乙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乙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甲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甲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乙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5、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甲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乙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退回由甲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合同協議 篇4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税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a、機動車輛損失險;

b、機動車輛強制險;

c機動車輛座位險;

d、第三者責任險;

e、盜搶險;

f、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合同協議 篇5

貸款人(甲方): 簽約地點:廣西南寧

借款人(乙方): 簽約時間:20__年 月 日

鑑於乙方向甲方借款,並以其合法所有的汽車抵押,現就乙方償還借款和甲方債權實現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雙方承諾共同遵守:

1、借款金額、利息及期限:

1.1、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1.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借款按照每天為一個計算週期,每個借款週期內的利息為借款金額的%,每個借款週期內的綜合管理費為借款金額的 %,每個借款週期內的停車費為元。

1.3、借款期限內,乙方須在每個借款週期到期當日支付利息、綜合管理費、停車費等款項,乙方逾期繳付上述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款項總額的違約金。

1.4、借款到期後,乙方須在借款期限到期當日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綜合管理費、停車費等費用,乙方逾期繳付上述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款項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質押物:

2.1、乙方同意將其合法所有的汽車(車主:,車牌號碼:,車架號:發動機號:)作為本合同項下所有借款本息和綜合管理費提供質押擔保。乙方交給甲方的資料物品有:①行駛證;②汽車鑰匙把;③身份複印件 ;

④其它: 。

2.2、質押車輛行駛公里數:公里。

2.3、甲方會將質押車輛放置到專門的車庫保管。質押期間,因車輛移庫所需,在乙方還款提車時,乙方允許質押車輛的行駛公里數跟質押車輛時記錄的行駛公里數有100公里以下的浮動。車輛質押期間,車輛的損毀、滅失等風險全部由車輛原購買的商業保險承擔。

2.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各項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違約條款

3.1、合同期內,乙方逾期繳付利息、綜合管理費和停車費等款項超過3天的,視為乙方違約。

3.2、合同到期後,乙方逾期繳付借款本金、利息、綜合管理費和停車費等款項超過3天的,視為乙方違約。

3.3、因乙方違約的,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綜合管理費和停車費,以及實現債權所需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等。

4、提前還款和展期

4.1、乙方可提前償還借款,但已繳付的利息、綜合管理費、停車費等不予退還。

4.2、乙方需要延期還款的,必須在合同期內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在本合同到期之日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5、其他事項

5.1、合同簽訂後需要變更的,必須以書面方式訂立合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未盡事項,按照法律法規執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爭議的,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2、乙方簽訂本合同前已經詳細閲讀了本合同的全部條款,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就合同條款作了相應説明和修改,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內容和法律責任已經全部知曉並同意簽訂。

5.3、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乙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抵押合同協議 篇6

該宗地曾於 年 月 日抵押予,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擔保債務為

抵押人(甲方): ( 人民幣大寫元。

立合同單位:

抵押權人(乙方):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規定將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予乙方,作為甲方元債務的擔保,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循自願、互利、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共同協商,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宗地坐落於街號,面積平方米,土地用途,使用年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土地使用證編號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 。

經評估,並由(備案)使用權總價值為(人民幣大寫許可抵押限額為(人民幣大寫)元。

第二條 甲方根據土地使用權抵押許可抵押的限

額,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全部 (部分)抵押給乙方,土地範圍已經雙方確認(見附圖)。

第三條 擔保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

第四條 設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權擔保範圍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有關税費和乙方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律師費。

第五條 抵押期限(月),自年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條抵押期間,已設定的土地使用權由甲方佔管。甲方應保證土地的完整。甲方在佔管期間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不得轉讓、出租、抵押以及作其它權屬處分,乙方對抵押物有檢查監督權。

第七條 發生自然災害造成抵押物和附着物毀損

時,甲方應採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並及時通知乙方。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應企業兼併、更名、分立或死亡時,應通知對方並由新的企業或繼承人、遺產受贈人繼續履行本合同。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承擔本合同的權利、義務,並於發生變更後三十日共同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第九條違約責任: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的,當事人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得到對方認可後,應簽定本合同補充文本。否則為違約。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變更、解除合同。

第十條 甲方逾期不能履行債務或未按抵押合同規定履行債務,乙方有權依法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處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乙方申請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時,應當書面通知甲方或其他當事人。

第十二條乙方可採取轉讓方式處分抵押物,也可委託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所得款項,按下

列順序分配:

(一) 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 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税費;

(三) 支付劃拔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

(四) 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本息、罰金、違約金和乙方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律師費;

(五) 剩餘價款交還抵押人。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乙雙方應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領取《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甲方債務履行完畢,抵押合同即告終結。甲、乙雙方應於履行終結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十八條 抵押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抵押合同可延期或續期,並報原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後生效。

第二十條本合同,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登記部門壹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銀行帳號: 法定地址: 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約地點:

登記機關(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銀行帳號:

法定地址: 委託代理人(簽章)簽約時間: 年 月 日年月日

抵押合同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________(大寫)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 ,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代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市________縣(區)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協議 篇8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方現將牌照為 車輛抵押給乙方,具體協議如下:

一、車輛品牌 ,型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顏色 ,抵押價格為 元。

二、抵押期限為 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不還款,乙方有權處理該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三、甲方保證是上述車輛的原車主,享有該車輛的使用權和所有權,有權處理該車輛的使用權。

四、抵押車輛時甲方向乙方交付相關的權屬,權利證書以及相關手續。

五、甲方保證該車輛以後不會變質為盜搶、詐騙、租賃、逃逸車輛,如發生的與保證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該車輛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七、該車輛抵押前,應當面把車內的貴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間甲方車內的遺留物品丟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八、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者,24小時後,乙方將享有該抵押車的轉讓、出售、再次轉押以及其他方式的處理權和車輛使用權。

九、甲方保證該車輛不是租賃、盜搶車輛,是屬於合法手續車輛,如出現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

年 月

乙方: 年 月 日 日

抵押合同協議 篇9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向乙方借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 ,車號為 發動機號為:-- 。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抵押款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一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抵押情況聲明,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抵押情況聲明上簽名,加蓋手印,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 其它

1、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 抵押權人:

抵押合同協議 篇10

編號: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經營或個人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月利息 。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户。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 發動機號: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税、養路費、保險單據、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九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見證人:

合同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協議 篇11

甲方:寧夏黃河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寧夏政泰龍汽車有限公司

為促使我公司車輛市場的健康成長,雙方本着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車輛貸款擔保的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

(一)甲方指定乙方為開展車輛貸款的特約經銷商。凡在乙方購買甲方指定的各種車輛的最終用户(以下簡稱購車人),經乙方推薦可向甲方申請車輛貸款。

(二)本協議下車輛按揭貸款方式為:發放金額最高不超過車輛價款的8成,期限最長為24個月,還款方式為按月等額本金或按月等額本息,其他相關事宜應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為借款人購車辦理的車輛按揭貸款提供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乙方為借款人購車辦理的車輛按揭提供回購擔保責任。

(四)本協議項下的車輛按揭貸款業務逾期率如果超過1%或乙方擔保的所有車輛按揭貸款逾期率如果超過1%,甲方有權停辦本協議下貸款。

(五)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累計個月未按期償還甲方貸款本金或利息或不履行到期債務,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

證金户或結算賬户中直接扣收所欠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並提前終止與借款人的借貸合同關係。

(六)甲方與車輛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項下同時設置抵押擔保,甲方有權先行實現抵押權,即可有權直接要求借款人履行保證責任。

(七)甲方按照本協議的有關條款扣收乙方保證金賬户的保證金後,乙方應按照規定補足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停辦本協議下貸款。

(八)乙方承擔回購責任後,即成為順位第一債權人,有權直接向購車借款人行使追索權,甲方應協助乙方提供追償借款人債務所需的所有資料。

(九)乙方在甲方開立結算賬户,經營資金通過甲方結算;同時須在甲方開立保證金賬户,對由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車輛貸款,乙方應在第一筆貸款業務發生時,一次性將50萬元保證金存入在甲方開立的保證金賬户。

(十)乙方對該協議項下的每一筆車輛按揭貸款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十一)乙方繳存於甲方的車輛按揭貸款保證金是針對乙方擔保的所有車輛按揭貸款提供的擔保。在乙方擔保的任何一筆貸款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甲方有權以該保證金優先受償。

(十二)乙方應監督借款人將購車合同及貸款的相關資料提交甲方,並應確保借款人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否則,由此導致甲方不能追償貸款產生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本協議期限屆滿不影響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二、 糾紛解決

如由於本協議產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則有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三、 附則

(一)本協議有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總行一份。

(四)本協議在該協議項下所有貸款客户全部清償貸款本息及其相關費用時終止。

(五)本協議是所有該協議項下擔保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抵押合同協議 篇12

文件號:

農銀二手房按字( )第( )號

貸款人: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丙方”)

鑑於乙方購買房產,並以該房屋作為抵押物向甲方申請購房抵押貸款;丙方為乙方在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證及抵押登記尚未辦妥期間提供連帶保證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及中國農業銀行有關規定,經甲、乙、病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釋 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定義如下:

1、欠款:乙方所欠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2、購房合同:乙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買本合同抵押房屋的《房屋買賣合同》、《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其他購房協議。

3、抵押物:購房合同項下的房屋及一切與該房屋有關的權益的統稱。

4、抵押貸款階段性擔保:指由銀行認可的保證人為乙方在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證及抵押登記上未辦妥期間提供的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條 乙方所購房屋

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

6、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

7、房屋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交易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乙方必須用於其與售房人簽定的《購房協議書》中購買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第四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乙方所購房屋價款的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款期限

借款總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月,分期歸還。

第六條 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按月利率 ‰執行。

2、借款利息按月計付,結息日為每月第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