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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補充協議(通用10篇)

合同補充協議 篇1

甲方:

合同補充協議(通用10篇)

乙方:

丙方:

鑑於丙方五河和天醫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系甲方之關聯單位)與乙方於 20xx 年 1 月 1 日簽署了合同號為(GF-96-0205)的 蚌埠五和醫院(主樓5-20層,裙樓5-6層)室內裝飾工程 ,在甲方依法設立後,該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實際履行。為此,現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就 蚌埠五和醫院(主樓5-20層,裙樓5-6層)室內裝飾工程 的主體變更事宜作相應調整,特簽訂補充協議如下:

1. 三方同意,自 20xx年 3月 28日起, 蚌埠五和醫院(主樓5-20層,裙樓5-6層)室內裝飾工程 中 五河和天醫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的權利義務全部轉由 蚌埠五和醫院有限公司 享有和承擔,丙方不再享有和承擔合同的權利義務。

2. 本補充協議作為 蚌埠五和醫院(主樓5-20層,裙樓5-6層)室內裝飾工程 的補充協議, 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合同補充協議 篇2

甲方:湖南順天建設集團永州市零陵人民醫院綜合樓項目部 乙方:

由於建設單位將本項目裝飾裝修工程進行了變更,且原水電安裝工程也進行了部分更改,現乙方要求甲方補增水電安裝工程變更後差價,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1、補增水電安裝工程變更差價:按建築面積在原施工合同單價/㎡總價款的基礎上,另增加

2、補增差價後的該項工程款支付不納入到原主合同工程款支付方式,即待該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該補增款項。

3、原主合同的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為,第一退年3%,第二年退1%,餘下1% 5年後一次性付清;現將上述原主合同約定按如下方式實施:工程質量保修期限改為 2 年,質保金為5%,第一年退3%,第二年退2%。

4、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仍應按照原水電安裝分包合同內容履行彼此的責任和義務,原合同為主,本協議為輔,未明示內容參照原主合同。

綜上所述,本協議與原施工合同應同時使用,一併具有法律效應,雙方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簽字:

湖南順天建設集團

永州市零陵人民醫院綜合樓項目部

20xx年5月19日

合同補充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國家發改委要求,甲方為做好資質就位、升級及乙方二級建造師的繼續註冊和登記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勞動用工合同補充協議如下:

一、乙方同意作為二級建造師在甲方繼續註冊,同意並限於甲方在資質審查、企業升級、招標、投標過程中使用該註冊證書;甲方確保乙方二級建造師及相關證書、證件的年檢及時、有效,確保乙方繼續教育等工作及時進行,並承擔所有費用。

二、乙方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和執業註冊印章由乙方保管;乙方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及職稱證書均按甲方的規定由甲方統一保管,甲方保證遵紀守法,絕不非法使用,並保證乙方免於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凡造成丟失時每證甲方賠償乙方5000元人民幣並承擔補辦費用;凡甲方非法使用或違背協議條款,造成註冊證書等單項或多項證件失效或被吊銷或構成違法犯罪等被查處,其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同時支付乙方經濟損失、精神傷害賠償定計人民幣壹佰萬元;凡甲方非法使用或違背協議條款,在協議有效期內雖未發生質量安全責任事故,但由於我國是執行質量安全終身制,因此仍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乙方違約金伍萬元/每次。

三、甲方在企業升級、年檢、招標、投標過程中使用乙方二級建造師相關證書,每年方二級建造師相關證書使用報酬計人民幣大寫叁萬元整(不含税、費,税、費由甲方繳納),先支付後使用,恕不退還。

四、甲方全額承擔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定的乙方應繳納的“五險一金”;如在招、投標過程中需乙方出場時,出場費用全額歸乙方所得與工資無關,且因此而產生的乙方誤工,按正常出勤考勤;如甲方需乙方擔任項目經理或其他職務,經乙方認可後,其職務工資另行協商解決。

五、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提前一個月事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下列情況下,任何一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二級建造師相關證書使用報酬;

2、甲方或乙方有其它違約行為。 六、本協議有效期暫定叁年,自 年 月 日至日止。協議到期後,如甲方需繼續使用乙方上述證件,雙方可另行協商續訂本協議。

七、協議解除後,甲方應對乙方辦理註冊變更手續提供方便條件,不得刁難。否則承擔違約責任及支付違約金伍萬元。

八、本補充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處理。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1、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十、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蓋章(簽字)生效,與勞動用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單位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合同補充協議 篇4

甲方:鶴崗市xx有限公司 乙方:xx有限公司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以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為依據,經過反覆協商,對甲方開發的鴻福家園小區工程承建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現簽署施工協議書。

一、 鴻福家園小區位於五指山公園南門對面,佔地面積30361㎡,小區建築物總面積118959㎡,總投入施工資金約16037.4萬元,小區內的全部建築工程,包括線路改造、廠區管網、廠區道路及小區建設等全部委託給乙方施工。

二、 根據建築項目的不同特點,採取了一次包乾,預算結算和按實際發生金額計算等不同的結算方式進行工程結算。

三、 甲方在施工前,提供準確的地面、地下、地質等資料,提供全部施工圖紙及相關的手續文件。

四、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設工地代表,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各種外部事物。

五、 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做到按圖施工,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

六、 乙方必須保證全部施工項目都達到合格,加強管理,確保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

七、 乙方必須保證工期,按甲方要求及時竣工(由於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八、 工程結算要按分項工程不同特點和單價進行結算(附表中有項目、面積、單價和金額),表中沒列的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結算。全部工程按實際施工面積進行決算。

九、 工程款支付: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用現金和施工材料支付給乙方,頂工程款。

十、 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鶴崗市xx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xx有限公司 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合同補充協議 篇5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與設計人於20xx年8月26日就湘西北商貿城二期工程設計事宜簽訂《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一)》(以下稱原合同)。根據發包方整體工程設計範圍進一步完善的要求,在原合同約定設計內容的基礎上,補充增加部分設計內容,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補充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補充設計項目內容及要求:

湘西北建材商貿城二期紅星美凱龍常德店工程設計項目,建築面積約50575平米。該設計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並滿足發包人及紅星美凱龍常德店經營管理方面的設計要求。

二、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

三、本協議價款:

1、本協議設計費估算為人民幣柒拾伍萬捌仟陸佰元整(¥758600.00元)。

2、本協議設計費(包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現場配合及竣工驗收配合等),採用固定綜合單價包乾的形式,設計單價為15元/㎡,設計面積按實結算。

3、上述設計單價為固定單價,已包含設計費、人工費、諮詢費、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税金、不可預見費等設計人為完成本合同項下的設計工作所需的一切費用。

四、付款方式:

依據原《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第8.1條第二部分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條件。

五、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六、本協議一式叁份,發包人執兩份,設計人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發包人: 設計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合同補充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補充協議,本協議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XX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服務,並明確三方有關法律責任。協議如下:

1、乙方與開發公司所籤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應丙方要求籤訂,乙方實際不參與該項目物業管理,而是由丙方承包該項目物業服務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對該項目物業服務管理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吉房物業公司與開發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委託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全部由丙方承擔。物業服務小區的人員、財產出現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都與甲、乙方無關。

2、該項目物業管理服務期間,丙方應主動維護甲、乙方信譽和形象,自覺加強安全生產和管理,聘請專業技術人員,遵守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導和監督。如丙方違反此規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或終止與甲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委託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後果全部由丙方承擔。

3、丙方承包XX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每年需向乙方支付5萬元的承包費。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20xx_____年___5___月___30___日始至___20xx____年___4___月___30___日止。如執行中遇到問題,三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協議如需提前終止,須在終止日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6、本協議是三方真實意思的表達,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經辦人簽字:

乙方:

經辦人簽字:

丙方: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同補充協議 篇7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本協議是備案號為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的補充協議。買賣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作為對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二、甲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乙方已看到並理解上述文本,且無異議。

三、對合同第五條補充協議:

1、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視為乙方同意接受在原房屋單價基礎上引起的房屋總價款的變化。

2、雙方選擇按套計價的,對出現的面積差異互不找補。

四、對合同第六條補充協議:

(一)乙方選擇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給予乙方 元/平方米的優惠,即實際總房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二)1、乙方選擇以按揭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給予乙方 元/平方米的優惠,即實際總房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元),乙方須於﹍﹍﹍年﹍﹍﹍月﹍﹍﹍日前付清首付房款即人民幣 元(含定金)並簽署購房合同。乙方未支付之剩餘房價款,計人民幣 拾 萬 仟佰 拾 元整,由乙方在購房合同簽訂後7個工作日內向銀行申請 成年按揭貸款。乙方委託按揭銀行將取得的按揭貸款全部一次性轉付甲方指定的帳户。乙方已明確知道按揭銀行規定的申請按前述金額貸款所需的條件和應當提交的資料,並保證自己符合該條件和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所有資料;否則,因此而不能按期取得銀行的按揭貸款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向銀行申請按揭年限及成數以銀行最後批覆為準。

3、應乙方要求,甲方就乙方向銀行的借款提供保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保證期內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①、合同簽訂後,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簽訂《個人住房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按揭貸款合同)時,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房價款的10%的違約金(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乙方已付首付款中直接扣取)。

②、乙方應在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當日內按貸款銀行的規定備齊按揭的(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前已向其明示)相關資料,並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完銀行按揭手續,因按揭貸款而產生的公證費、保險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支付。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則按乙方申請貸款總額的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

③、甲方保證期內,乙方未能按按揭貸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償還每期貸款本息,導致銀行從甲方在其開立的帳户中扣款(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息、罰款和復息等),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一週內歸還甲方代還款項(以銀行扣款憑證為準),並從甲方代還之日起至乙方還款日止,近代還金額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同時甲方還有權向乙方收取代還金額5%的違約金。乙方應當在30內歸還甲方被扣劃的保證金和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向乙方收取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④、在甲方保證期內,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銀行從甲方開立的帳户中扣款(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息、罰款和復息等),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一週內歸還甲方代還款項(以銀行扣款憑證為準),並向甲方支付代還金額10%的違約金;若銀行解除與乙方的抵押貸款協議,並要求甲方承擔加帶清償責任的,甲方有權直接或會同銀行依法處置乙方所抵押房產,所得款項除支付處理抵押房產的費用、甲方代還的所有款項及向甲方支付代還款項10%的違約金外,若有盈餘歸還乙方。如有不敷支付,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直至清償為止。乙方採用公積金抵押貸款方式或公積金與銀行組合抵押貸款方式購房的,參照上述約定執行。

五、對合同第九條的補充約定:

合同第九條中累計已付款是指乙方交納的首付房款及按揭月供款中的本金部分。

六、對合同第十條的補充約定:

合同所指的規劃、設計變更不包括甲方根據合同訂立後國家或四川省成都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或有關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進行的規劃、設計變更。

七、對合同第十一條補充約定:

1、在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除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房價款外,甲方應以合同記載的聯絡方式通知乙方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乙方未接到通知的,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後一天主動到甲方銷售中心現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乙方委託其他人到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須向甲方出示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交將公證書留存於甲方。乙方如果購買的是現房,則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自行向甲方領取房屋交付通知(以上甲方依據的聯絡方式如有錯誤由乙方負責)

2、乙方辦理完畢房屋交接手續,商品房即交付於乙方;乙方未在本條第一款約定的期限內辦理完畢房屋交接手續的,視為甲方已經按期交付。

3、房屋一經現場交付,則視為乙方驗收合格。如商品房在質保期內出現瑕疵或為質保範圍內的問題,乙方應具體詳細地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乙方無異議。甲方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提供保修服務。

4、本條所稱房屋交接單是指《房屋驗收表》,本條所稱拒絕交接是指拒絕收付使用。

5、對乙方提出超出質保範圍內的質量問題,乙方應以具體、詳細的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若有爭議,由乙方委託成都市相關質檢部門進行檢測,該機構出具的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注:房屋交接驗收按合同約定交接驗收標準進行。

6、附件二配置標準中的安防及智能系統,在房屋產付後陸續開通。

八、對合同第十四條補充約定:

甲方承諾交房之日水、電達到正常使用標準,天然氣、電話、光纖、網絡等必備使用的居住條件由乙方自行申請開通。

九、對合同第十五條的補充約定:

1、辦理房所有權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後的180日內,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辦證所發生的相關税費,依照國家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2、辦理房所有權證的時間,從乙方向房產管理部門繳納完畢專項維修資金及相關税費,提交所需資料並辦理完相關手續之日起計算,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未在上述期限內向甲方支付上述費用並提交相關資料,使產權登記手續超過本條第一款約定期限延遲辦理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同時,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總價款的日萬分之一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為乙方的按揭貸款提供擔保的,乙方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同時,繳齊辦理產權證所需資料及費用,並且按規定向房產管理部門繳納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否則,甲方有權推遲為其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時間,推遲交接期間,乙方須按按揭貸款合同約定支付銀行月供款,因推遲交接房屋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4、他項權證的辦理:甲方為乙方辦理完畢房屋產權證後,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確定的期限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本合同項下的四擔保他項權利登記。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未在約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約定總價款的萬分之一作為違約金。

5、甲方已繳清合同第一條所述地塊的土地出讓金,並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根據國務院〔1998〕第248號令《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十、對合同第十八條補充約定:

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03號令《成都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乙方應當在辦理房屋所有權分户登記前,將所購商品房(包括車位、商業)的首次專項維修資金在交房時由甲方代收並繳存至專户管理銀行。

十一、底層私家花園、二、三層露台、頂層屋頂花園,全體乙方均同意由購買該底層、二、三層或頂層房屋的業主享有其使用權。使用花園或露台(頂層屋面)的業主必須為公共維修提供方便並遵守物管的相關管理規定,並不得改變花園或露台(頂層屋面)的隔離方式和損壞花園或露台(頂層屋面)內設置的公共設施,使用頂層屋面不得侵佔消防通道並保持其暢通,更不得侵佔小區內的公用綠地。同時,乙方同意地面停車位的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十二、甲方對乙方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乙方協助時,乙方應無條件提供便利,如其維修對乙方造成了損害,應給予適當的補償。乙方不能無理拒絕或提出過分的要求,否則對因延誤維修而擴大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三、甲乙雙方之間的一切權利義務以合同、本協議及附件為準。甲方的售樓書、售樓廣告、沙盤、模型等宣傳資料上所記載的內容和甲方的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均不作為雙方的約定和驗收房屋的依據,如有變化,甲方不另行通知。甲方展示的樣板房,僅為空間佈局嚮導,裝修裝飾和傢俱擺放指引,不能作為房屋交付的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十四、本商品房銷售價格沒有包括下列費用,乙方慶另行交納:

1、天然氣包乾費為 元。

2、電話開户費、寬帶網接入開通費以及有線(或光纖)電視入網等。

十五、關於前期物業管理

乙方同意,在本小區業主大會聘任物業管理公司之前,由甲方通過相關合法程序招標的物管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乙方接受並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見附件)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

十六、對合同第二十二條補充約定:

甲方將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產權登記機關一份用於備案;乙方採用抵押貸款方式付款的,應將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應通過平等友好協商、解決或提請政府主管部門消費者委員會調解、直至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協議所載明的乙方電話、傳真、通訊地址等,乙方必須保證其提供情況和資料的真實性,若甲方按上述電話、傳真、通訊地址等不能與乙方聯絡,其責任概由乙方承擔。乙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五天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由於乙方聯絡方式變更而導致甲方未能將有關通知送達乙方的,甲方通知發出之日視為已通知乙方。

十九、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均無權要求解除或終止本協議,除雙方另行約定並簽訂協議外,任何單方解除或終止或拒不履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合同房款總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

二十、雙方約定: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後,雙方當事人應當從解除之日起三日內一起到成都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否則,守約方有權拒絕履行退房或退款義務,並要求違約方每日按照合同約定總房款千分之零點一支付違約金。買賣雙方依據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違約方不按約定到相關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的,守約方有權方面到成都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

二十一、本協議及附件均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補充協議與合同內容如有衝突,以本協議條款為準。

二十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後本協議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合同補充協議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國家發改委要求,甲方為做好資質就位、升級及乙方二級建造師的繼續註冊和登記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勞動用工合同補充協議如下:

一、乙方同意作為二級建造師在甲方繼續註冊,同意並限於甲方在資質審查、企業升級、招標、投標過程中使用該註冊證書;甲方確保乙方二級建造師及相關證書、證件的年檢及時、有效,確保乙方繼續教育等工作及時進行,並承擔所有費用。

二、乙方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和執業註冊印章由乙方保管;乙方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及職稱證書均按甲方的規定由甲方統一保管,甲方保證遵紀守法,絕不非法使用,並保證乙方免於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凡造成丟失時每證甲方賠償乙方5000元人民幣並承擔補辦費用;凡甲方非法使用或違背協議條款,造成註冊證書等單項或多項證件失效或被吊銷或構成違法犯罪等被查處,其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同時支付乙方經濟損失、精神傷害賠償定計人民幣壹佰萬元;凡甲方非法使用或違背協議條款,在協議有效期內雖未發生質量安全責任事故,但由於我國是執行質量安全終身制,因此仍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乙方違約金伍萬元/每次。

三、甲方在企業升級、年檢、招標、投標過程中使用乙方二級建造師相關證書,每年方二級建造師相關證書使用報酬計人民幣大寫叁萬元整(不含税、費,税、費由甲方繳納),先支付後使用,恕不退還。

四、甲方全額承擔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定的乙方應繳納的“五險一金”;如在招、投標過程中需乙方出場時,出場費用全額歸乙方所得與工資無關,且因此而產生的乙方誤工,按正常出勤考勤;如甲方需乙方擔任項目經理或其他職務,經乙方認可後,其職務工資另行協商解決。

五、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提前一個月事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下列情況下,任何一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二級建造師相關證書使用報酬;

2、甲方或乙方有其它違約行為。

六、本協議有效期暫定叁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到期後,如甲方需繼續使用乙方上述證件,雙方可另行協商續訂本協議。

七、協議解除後,甲方應對乙方辦理註冊變更手續提供方便條件,不得刁難。否則承擔違約責任及支付違約金伍萬元。

八、本補充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處理。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1、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十、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蓋章(簽字)生效,與勞動用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補充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木工班補充協議

為了工程進度的正常進行,徵甲乙雙方進行協商,對東方豪庭1-2號樓工程的木工包工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計算有較為突出的差距,現經甲,乙雙方進一步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補充內容:

地下室按一層面積計算:1831.04平方

一層面積:1338.53平方

二層面積:1336.40 平方

三層面積:1336.40平方

四至十八層:1180.86平方*15層=17712.9 平方(包括另一半陽台47個平方)。屋面花架按實際建築面積每平方米75.00元據實計算(有多少層算多少層)。

4、承包價格:

按實際建築面積每平方米75.00元據實結算

5、付款方式:

主體封頂一個月內付清主體工程款

本合同是在滿足原木工承包合同的基礎上的補充內容,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時間:

合同補充協議 篇10

商品房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商品房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就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購銷合同》中的未盡事宜補充約定如下:

第一條 商品房價款

1、《商品房購銷合同》第四條中的“商品房價款”僅指甲方實際收取的房屋價款金額,該款項中不包括配套設施費、公共維修資金、契税、辦證費等税費。乙方享有的相關房價優惠、折扣衝抵房價等權益,在確定“商品房價款”前雙方已結算完畢,甲方按照“商品房價款”的金額出具相關發票。

2、除《商品房購銷合同》約定的“商品房價款”外,乙方應在房屋交付之前向甲方支付房屋配套設施費、公共維修資金。

3、乙方委託甲方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應在房屋交付之前與甲方簽署產權辦理委託書,提供辦理產權相關資料,並向甲方交納契税、產權證印花税、產權證工本費、商品房購銷合同印花税等税費,收費標準以實際支付時甲方交付房屋情況及政府相關規定為準。在甲方代辦房屋產權手續後根據相關部門出具的收費憑證,多退少補。

第二條 銀行按揭

1、乙方選擇以銀行按揭貸款方式購房的,在乙方付清首付款後的7日內,乙方因國家信貸政策變更的原因,導致乙方未能通過貸款銀行放審查,不能與貸款銀行簽訂商品房按揭貸款合同,未取得或者未足額取得銀行貸款的,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或者銀行的通知後30日內將尚欠甲方的購房款全部支付給甲方,或者乙方在接到甲方或者銀行的通知後7日內申請辦理退房手續;如乙方未按以上任何一種方式執行的,應承擔《商品房購銷合同》第八條約定的責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税金及費用。

2、由於乙方未及時履行相關商品房按揭貸款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導致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甲方在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並有權解除《商品房購銷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所涉房屋甲方有權收回並另行處置。乙方應按《商品房購銷合同》第十三條約定承擔責任和銀行索賠,並應承擔甲方的全部損失和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

3、本條所涉乙方應再付給甲方的房款,甲方可從應退還乙方的款項中扣除,剩餘款項(不計利息)退還乙方。

第三條 房屋交接

1、《商品房購銷合同》中的“建設單位組織驗收合格“是指房屋經甲方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共同驗收合格。房屋取得上述單位驗收簽章的,即視為乙方所購的房屋已具備交付條件。

2、甲、乙雙方確認,在乙方未向甲方足額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購房款(含銀行發放的按揭貸款)、配套設施費、公共維護資金及委託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繳納的契税、辦證費等税費前,或因乙方原因沒有及時償還銀行按揭貸款前,乙方無權要求甲方交付房屋,且甲方不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由此導致甲方無法交房的,乙方應按照《商品房購銷合同》第十條約定承擔責任。

第四條 設計變更

1、甲方如對設計或規劃進行重大變更,並導致房屋結構、户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的,應在依法變更設計或規劃後10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15日內向甲方回覆意見,逾期不回覆的,視為乙方認可甲方的設計或規劃變更。乙方提出退房的,甲方應在雙方確定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乙方已支付的購房款及利息(按銀行同期壹年期存款利率計算)退還乙方。

2、如果由於設計或者規劃變更,導致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將乙方已支付的購房款及利息(按銀行同期壹年期存款利率計算)退還乙方,並且應按《商品房購銷合同》第十三條第三款的約定承擔責任。

3、供排水管道、供電線路、安防、綠化等房屋外部的規劃設計及變更由甲方自行決定,甲方無需通知乙方或徵得乙方同意。

第五條 廣告宣傳

甲方以電視、廣播、報紙、户外路牌、車身廣告、樓書、網絡、樓盤模型、樣板房等形式發佈的廣告內容及其中所載户型、面積、編號、尺寸、功能説明、效果圖等,僅作為要約邀請。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商品房購銷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的約定為準。相關廣告宣傳資料中的景觀效果、建築物外立面及其色彩效果與實際建成後的景觀、建築物外立面材質及其色彩可能會有差別或局部調整,甲乙雙方確認以實際交付現狀為準。

第六條 房屋的裝飾、裝修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及其設施設備的結構、位置、外觀。室內承重結構及樓板不得改動。

2、乙方對外立面、外門窗、屋頂、外牆、陽台、露台等部分的顏色、形狀和規格等不得有任何改變,不得增設其他任何設備設施。乙方對頂層屋面不得破壞,如因乙方對頂層屋面的損壞造成漏水、裂縫等問題,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該項目所修建的樣板房內的裝修、裝飾、傢俱、電器盒所有房間及功能區的主燈飾、間隔、尺寸等僅供展示和參考使用。乙方所購房屋的交房標準,均以《商品房購銷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中所列標準為依據。

4、對於《商品房購銷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所列交房標準的實施方案,在徵得乙方同意後,由甲方根據該樓盤房屋的實際情況進行統一規劃和設計並具體實施,乙方承諾認可甲方所作出的統一規劃和設計方案及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規劃和設計等方面的變更。同時,乙方同意,在保證相關材料和產品的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前提下,甲方有權對相關材料和產品的品牌、型號、款式、顏色等進行選擇和使用。

5、《商品房購銷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所列交房標準的實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是,對於超出《商品房購銷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所列交房標準的項目,在不妨礙整體利益及相鄰住户利益的前提下,須經雙方另行商定後執行且實施費用由甲乙方承擔。

第七條 工程質量

1、雙方確定,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質量問題指經權威部門鑑定確認的主體結構質量問題。

2、乙方在房屋交接時,發現房屋有輕微的質量瑕疵的,不影響雙方交接手續的辦理,且乙方不得以此為由拒絕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在房屋交接手續辦理完畢後,甲方應負責修復和整改。

3、乙方接收房屋後,因房屋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經權威部門鑑定確屬保修期內的房屋質量問題的,甲方應負責修復。

第八條 物業管理

1、乙方同意與甲方選聘的物業服務公司簽訂相關物業服務合同,願意遵守業主臨時公約的規定。並且,乙方在與甲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前,應按本補充協議及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向甲方選聘的物業服務公司交納自房屋交接之日起第一年的物業服務費等費用。

2、若本小區部分住户將其所購買的房屋出租或委託酒店等經營性單位進行經營管理的,本小區的其他住户均予以認可,並不能提出任何其他主張加以限制。

第九條 其他

1、在《商品房購銷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公示了本項目的相關證明文件及有關法律法規。乙方已知曉本條所述文件及法律法規載明的內容。

2、對本小區內經規劃審批的可銷售車位(包括:地下車位及地上架空層內的車位)、酒店及附屬設施等,其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權歸屬甲方,甲方有權以出售、租賃、許可使用等方式另行處置。

3、乙方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以政府部門最終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所載明的年限為準。

4、乙方保證其在《商品房購銷合同》中記載的聯繫地址及電話真實且能夠有效送達或通知。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商品房購銷合同》中記載的聯繫地址及電話通知乙方後,視為乙方已收到或知曉甲方依據《商品房購銷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應告知的事由(如房屋交付、設計變更等)。

5、甲乙雙方同意在《商品房購銷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在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自行終止,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商品房購銷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所載內容為準。本補充協議及其附件與《商品房購銷合同》相關約定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的有關約定為準。

6、本補充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與《商品房購銷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