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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合同(通用9篇)

土方合同 篇1

甲方:

土方合同(通用9篇)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自願承包甲方工程內K18+060—K21+400及互通各匝道內路基工程,本着雙方平等、互利雙贏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石方單價:

1.土方綜合價包挖、運、填、壓實每立方米玖元伍角,石方綜合價包挖、運、填、壓實、爆破每立方米壹拾玖元伍角,運距1公里,超過1公里距離單價另定,建築税由甲方負責。

2.清淤泥、清表、台揹回填等附屬及線外工程單價另協商解決。

1.清淤工程量確認方式為:以業主、監理、施工方三方聯測的數據為準。

2.變更增加的清淤泥工程量確認方式為:甲、乙雙方現場測量的工程量為準,並以此工程量作為支付乙方工程款依據,由甲方當場籤認乙方工程量。

3.上述兩點工程量確認辦法若與業主出台清淤計量辦法衝突時,按第○2條執行。

二、計量方式:

以設計圖紙提供的土石方工程量為標準,每計量期按時計量,計量單乙方留一份。

三、付款方式:

應計量支付給乙方除業主扣除外,根據施工實量預支工程款,保證工地的正常生產生活開支,到年終扣除油款及借、預支部分,甲方按業主支付扣除外應留乙方10%工程款到路基土石方完成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業主、甲方扣除部分。(第一款建築税除外)

四、甲方責任

1.柴油及火工材料由甲方負責提供。○(其價款在每年年終甲方按業主上次實際款額扣除)

2.甲方負責安排指導乙方施工,並負責資料填制和測量放線與現場土工實驗。乙方要保證安排所需人員配合甲方上述工作,所派人員必須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安排,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另行派人。

3.甲方負責協調施工中當地羣眾干擾正常施工糾紛,若因乙方施工造成糾紛,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責任:

1.聽從甲方和項目部及監理的;監督管理指揮調度施工,按土方施工相關規範保質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務。

2.根據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服從甲方和有關主管單位設備進場要求,備足機械設備○進場。若因設備不齊造成施工誤期和進度緩慢,發生的後果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可直接安排設備進場,並在乙方工程款中支付其設備租賃費用。

3.乙方負責機械及運輸車輛的安全,做好機械設備、物品防盜工作,甲方不承擔由○前所述安全、防盜引發的任何責任。

4.設備進出場全部由乙方自理(包括順利退場和費用)

5.乙方認真做到文明施工:

1.火工材料按爆炸物品管理法規進行管理,按實需要領取炸藥、雷管或退庫。如管理疏漏引發的任何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2.文明施工,乙方必須按圖在甲方放線紅線內施工,不得損壞紅線外當地羣眾利益和環境,違反本條所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3.質量安生管理,必須按路基施工規範及監理規範進行施工,由於質量問題造成返工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若因質量造成重大損失除承擔全部損失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場並另調入土方施工隊伍,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必須管理好自己的所有參工人員,做到文明不擾民、團結進取。不允許在工地內發生打架鬥毆,若違反甲方有權按一次罰200—5000元人民幣罰款,在月支付時扣除。

5.乙方主動做好生產安排,確保機械操作安全、設備完好,保障參工人員人身安全,在工期內出現的任何安全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

6.乙方負責做好挖填方,上下邊坡修坡平整。

7.乙方負責做好填方段邊坡臨時排水,若造成沖刷及毀壞由乙方平整修復。

8.施工現場由乙負責,按環保要求文明施工要做好以上工作。

六、其它事項:

1.因甲方造成計量遲誤,付款不及時或甲方人為因素造成停工,乙方施工無法正常進行,乙方有權選擇停工或退場。

2.運土汽車進場後當地路政或有關部門施工區內找麻煩,甲方應出面協調解決,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應服從甲方調用機械設備,進行土石方填築工程外的施工活動,包括本工程段內的其它施工工種租用,上述均按實際需要調查,乙方負責完成其調用台班簽證,甲方有義務做好乙方台班費用的代扣代付工作,其價格按口頭協商的價位執行。

七.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以上條款雙方共同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方合同 篇2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及交(提)貨時間:土款以實際發生數量進行結算。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根據需方要求確定,如果質量達不到規範規定施工要求,需方有權拒絕,供方承擔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如供方不能按需方要求及時供貨,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供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第三條 供方按照需方要求隨時供土,如果供方不能滿足需方施工要求,需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一切損失費用由供方承擔。

第四條 供方承擔取土和運輸過程中的一切法律責任。合同簽訂三日後,如果供方未能供土,需方有權解除合同, 造成一切損失費用由供方承擔。

第五條 供方的運輸車進入甲方施工範圍後,供方的車輛和人員必須聽從需方的指揮和管理,否則需方有權利對供方採取罰款措施。

第六條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由需方組織人員進行現場驗收,按供需雙方協商後,確定的工程量為準。 在取土、運輸、卸土過程中,嚴禁供方有作弊虛增工程量行為,一經發現,需方將視情節嚴重,有權扣除虛增工程量,並進行10倍以上罰款。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每2萬立方米結算一次,支付土款的80%,餘款供貨結束後一個月內全部付清。需方如不按時結算,供方有權停止供貨。

第九條 供方的車輛及設備丟失或損壞、人員傷亡均由供方負責。在供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人員和機械的安全事故均由供方負責。

第十條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執行有關條款,由違約方負責。

第十一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方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現就萬達廣場土方外運一事經友好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土方運輸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 因工期緊張,乙方保證每天晚運200汽車的土方,如乙方24小時運土方,應保證每天運400輛車的土方,同時,乙方應保證運土車廂體積不低於20m3。

二、 乙方應確保每小時運17輛車的土方,雙方商定,每輛車運土方的價格為人民幣238元,此價格不含税,不含渣土費。

三、 雙方商定,甲方應保證運土現場的道路暢通,萬達廣場門口一公里內保潔由甲方負責。

四、 雙方商定,土方運輸費的結算方式為每運800輛車結款一次給乙方,如甲方不能及時結算付款給乙方,則乙方不能保證運輸土方進度。

五、 雙方商定,乙方在白天運土方時,交警、市容的問題由甲負責出面協調處理。

六、 雙方商定,在運土過程中,如遇暴雨,乙方運輸可暫停,但乙方應保證三天內恢復正常運輸。

七、 乙方在保證能完成外運土方進度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允許第三方進入萬達廣場運土方。

八、 為保證工期,甲方指定的倒土點在實際發生費用的情況下,雙方協商另行計價。

九、 雙方商定,乙方應打20萬元保證金給甲方待該保證金打倒到甲方銀行卡號時合同生效。待該工程結束時,20萬元保證金如數退還給乙方,該保證金不計息。

十、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按指印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方合同 篇4

委託人:

居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本着互利共贏,平等合作的原則,就如下事宜達成合作協議: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居間人就中房房地產土方清運工程推薦土方運輸車隊進行土方運輸工程。

第二條 居間期限:與土方運輸合同期相同(附件:土方運輸合同一份)。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需如實把每天土方運輸車隊實際運輸車次告知居間人,並按如下支付居間費用支付給居間人:

(1)每日土方運輸車隊實際運輸車次 元/車支付運輸費用的,其中 元/車作為居間費用支付給居間人。

(2)每日土方運輸車隊實際運輸車次 元/車支付運輸費用的,其中 元/車作為居間費用支付給居間人。

第四條 委託人應在合同成立後按實際運輸土方車次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 委託人的違約責任:委託人須按土方運輸車隊實際運輸車次支付居間人報酬,否則按土方運輸車隊實際運輸總車次(以土方運輸合同時效為準)的兩倍賠償給居間人。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委託人和居間人各持一份,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方合同 篇5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資金來源: 企業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 月 日(以發包人開工通知日期為準)

合同工期 個月。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五、合同數量、單價及價款

工程量:土石方工程經雙方共同測量為280萬立方米;邊坡防護及道路工程按最終竣工數量為準。單價:土石方工程按固定包乾人民幣30.5元/立方米(含税價);按山西省20xx年<<建築清單工程預算定額>>及其配套的費用定額進行結算,材料、人工及所有措施費用按項目所在地實際市場價格進行調整。合同金額(大寫):¥:

上述金額僅為簽署本合同的參考造價,工程最終結算造價按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結算計價方式和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結算。

六、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訂之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方合同 篇6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重慶市渝中區大黃路擋牆改造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範圍外的新增施工內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承包範圍外的零星工程及新增內容

1、新增土石方工程

2、衡重式擋牆和重力式擋牆部分的粘土夾片石回填;

3、樁板式擋牆部分的砂卵石回填;

4、地面建築物拆除工程及拆遷工程引起青苗補償、線路遷改等工作內容。

二、工期

開工日期以發包方書面確認的開工報告為準,竣工日期以發包方確認的竣工報告為準,工期總日曆天數120天。

三、 質量標準

按原合同要求的質量標準不變,即工程質量達合格標準。

四、 工程量確認

甲乙及監理工程師三方現場按實收方,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後確認。

五、 綜合單價的確定

按原合同條款執行:(1)當工程量清單報價中有適應於變更工程項目的投標綜合單價,則按該項目的投標綜合單價計價;

(2)當工程量清單報價中有類似於變更工程項目的投標綜合單價,則參照報價中類似項目的投標綜合單價進行計價;

(3)當報價中無對應項目和參照項目時,按20xx年《重慶市市政工程計價定額》及相關配套文件調整,人工費、材料費按施工同期《重慶造價信息》公佈的價格;若同期《重慶造價信息》中沒有的材料價格雙方認質認價進行結算,總價下浮6%(税金和認質認價部分除外)。

六、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新增施工部分乙方按確認工程量報送給監理和發包人,發包人每月按確認的工程款70%支付;餘款待竣工驗收合格、審計在90日內審計完畢後無息支付至經審計確認工程結算金額的85%;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後7日內,支付至經審計確認工程結算金額的95%;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後7日內,支付至結算造價的100%)。

七、 竣工驗收

1、竣工驗收及保修條款按主合同執行;

八、 本補充協議條款以外的其他條款同原合同。本補充協議一式8份,甲乙雙方各持4份,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方合同 篇7

託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合同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某某高速公路建設工程項目某某標段土方運輸作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運輸任務

由乙方負責某某高速公路建設工程項目某某標段土方運輸作業任務,乙方承擔的運輸量按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實際運輸數量計算。

甲方將根據工程項目所確定的作業時間、作業地點、工作面、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第二條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運輸起止地

起始地: 。到達地: 。

第四條 運輸車輛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運輸車輛: 輛,車輛牌號: ,行駛證號: ,載重量: 噸。車輛需配備防塵、防拋灑裝置。

第五條 運費結算

運費按 元/噸*公里計算。

因本合同土方運輸所產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支付的運費,乙方應出具運輸費發票。

按月結算。於每月五日前對上一月運費進行結算支付。

第六條 運輸質量和安全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土方運輸合同】土方運輸合同。

第七條 燃油供應

乙方運輸車輛所需燃油按照國家定價由甲方提供,燃油費由乙方承擔,由甲方從乙方運費中扣留支付。

第八條 合同保證金

為保證本合同的順利履行,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 元)。上述保證金收取後由甲方出具保證金收據。

合同期限屆滿後,上述保證金由甲方予以返還(從中應予扣留支付的違約金和其他費用除外)。

第九條 運輸管理

1、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施工現場交通規則,積極維護施工現場交通秩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運輸過程中,運輸車輛不得對周邊造成揚塵污染、路面污染和噪聲污染。

2、乙方應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3、乙方的食宿和車輛停放場地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

4、乙方運輸的土方在經過甲方指定地磅的計量後,計入乙方日常運輸台賬。日常運輸台賬由甲、乙雙方指定經辦人員共同簽字確認。上述台賬的運輸數量和運輸里程記錄為甲、乙雙方日後運費結算的基準和依據。

5、乙方運輸車輛的運輸作業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建立按時作業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因車輛檢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暫停運輸作業的,應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方可暫停運輸作業。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除法律規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約定解除事項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終止本合同義務的履行。否則,守約方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本合同。

2、方法在運輸數量上弄虛作假。否則,除虛假部分的運輸數量不得作為運費計算依據外,還須按虛假部分運輸數量的運費的拾倍計算違約方應予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否則,除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外,還須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標準向乙方支付未結算部分運費的利息。利息計算時間自甲方違約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實際支付清結之日止。

4、乙方運輸車輛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時間內進入施工現場,開展運輸作業,不得延誤。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5、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的運輸車輛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時間內撤出施工現場,不得延誤。否則,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6、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營運和土方施工的許可權,並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7、乙方運輸車輛不服從甲方的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妨礙施工現場交通運輸秩序的,按每查處一次處以違約金伍佰元人民幣(¥:500元)的標準,由甲方從乙方的運費或合同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8、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定點裝卸,不得亂裝、亂卸。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非定點裝載部分的運輸量不予結算,從乙方運輸台賬中剔除;如屬非定點卸載的,還須由乙方負責將非定點卸載部分的土方進行清理,裝運至指定地點卸載。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如發生三車次以上(含三車次)非定點裝載違約行為的,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乙方每發生非定點裝載一次,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以外,甲方還有權按500元/車次的標準對乙方處以違約金。該違約金可從乙方的運費或合同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9、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燃油,乙方必須保證用於本合同土方運輸任務,不得另作其他用途。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的燃油供應。

10、乙方運輸車輛非經甲方批准,擅自停止運輸作業時間累計達48個小時以上(含48小時)的,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未結算部分運費將不再結算支付,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11、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作業中造成周邊環境揚塵污染、路面污染或噪聲污染,被有關部門處以行政罰款的,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追償時可從乙方的運費或合同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合同爭議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經合同雙方或其簽約代表簽署後生效。一式兩份,由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方合同 篇8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説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20xx 年7月 13 日簽訂合同編號為NPXY合20xx-SG-01的《畢節萬晟置業土石方外棄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

因冬季施工增加成本及施工難度加大等原因,為保證工程進度與施工安全質量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為:

1、樣板區土石方工程量經甲乙雙方預算約計15.2萬方,在原合同的基礎上增加4.5元/立方米(即按36元/立方米結算)。

2、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已施工完成7萬方的土石方量,剩餘約計8.2萬方;乙方需在施工有效工期40天內完成(施工有效工期為:除了政府管制日期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天,其餘都計算為有效工期,40天有效工期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3、如乙方能按時完成剩餘約計8.2萬方工程量,甲方將另行增加4元/立方米作為乙方趕工費的獎勵(此獎勵只對剩餘約計8.2萬方量有效);乙方施工延期不得超過3天,如延期超過3天則取消本協議按原合同執行。

4、不可抗力因素如雨天等需經雙方簽字確認;政府管制日期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紅頭文件;雨停後24小時乙方必須正常開工。

5、經甲乙雙方確定,乙方需新修樣板區北部施工道路;新修施工道路路線上的青苗賠償問題由乙方負責協調,甲方負責進行賠償;新修施工道路的工期不得在制定的40天有效工期內折扣。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最後一次協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其它異議。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方合同 篇9

需方單位:(簡稱甲方)供應單位:(簡稱乙方)

為了規範產品,保護供需雙方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保證正常交易程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供應:

甲方收購乙方土方,乙方保證向甲方供應土方。

二、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貨地點:

2、交貨方式:

3、交貨時間、數量

三、結算和付款方式:

乙方給甲方供土方共計1225方,合計17150元,工程結束後付款。

在甲方資金週轉困難時,可以延期支付貨款,但最長不超過7天。

四、技術要求: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監理及業主要求產品標準供應,不符合甲方、監理及業主要求的,甲方有權拒收。

五、驗收標準:

以乙方提供的合格的土方樣品為標準,甲方現場驗收,甲方以驗收結果確定乙方材料等級及價格。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拒收,乙方運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以防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一方延遲履行主要任務,經催告後

5、一方延遲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以上3、4、5項權利由守約方行使。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參照民法典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償經濟損失。

八、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調解,如調解不成的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擔違約責任,但必須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同期限內提供證明。

十、合同期限:從 20xx年5 月 8 日起至本工程結束為止。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合同簽訂:本合同簽字、加蓋雙方印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需方:

供方:

年月日

標籤:土方 通用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