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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合同(通用4篇)

公司設立合同 篇1

甲方:

公司設立合同(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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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統稱“各方”)

為尋求合作發展,合作各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資設立*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最終名稱以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為準),各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固定,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公司概況

1、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___樓(房),公司的住所以營業執照上的住所地為最終住所地。

2、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3、責任承擔:各方以各自的認繳出資額為限對本公司承擔責任,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本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  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1、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公司的經營範圍為:                                。

第三條  註冊資本

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   萬元整,各方以貨幣進行出資,出資金額及享有的股權比例如下:

注:以下出資額單位為人民幣(萬元)。

姓名

實繳出資額

認繳出資額

認繳出資時間

股權比例

第四條  出資時間

1、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户;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2、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各方投入本公司的實繳出資額應於_____年____月___日前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賬户。

第五條  出資證明

本公司成立後,足額繳付出資的發起人有權要求公司向股東及時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登記日期;

(3)公司註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5)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六條  出資的轉讓

1、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其他股東同意。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2、本公司成立後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3、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4、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條  公司登記

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東)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八條 公司組織結構

1、公司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

2、公司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  方委派_______名,  方委派_______名,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由      擔任。

3、公司監事會   由_________名監事組成,其中   方委派_______名, 方委派_______名,監事會主席由    方委派的監事擔任。

4、公司設總經理_1名,由      擔任。

5、公司設財務負責人,由董事會聘任。

第九條各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起人的權利

1、申請設立本公司,隨時瞭解本公司的設立工作進展情況。

2、簽署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文件。

3、審核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4、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股東應享有的權利。

(二)發起人的義務

1、及時提供本公司申請設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受到損害的,由發起人承擔賠償責任。

3、發起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繳納出資的,除向本公司補足其應繳付的出資外,還應對其未及時出資行為給其他發起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公司成立後,發起人不得抽逃出資。

5、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承擔其他股東應承擔的義務。

第十條  費用承擔

1、在本公司設立成功後,同意將為設立本公司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本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

2、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花費的所有費用按各發起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攤。

第十一條 財務、會計

1、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3、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的前二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4、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閲。

5、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7、公司從税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決議,還可以從税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税後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東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9、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10、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存儲。

第十二條  經營期限

1、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2、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各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按各方實繳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暴動、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等。

2、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發出通知後的20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各方應就不可抗力立即進行協商尋求一項各方認可的解決方案,盡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影響降至最低。

3、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的期間內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等同於中止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4、因一方延遲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導致遭受的不可抗力,由延遲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合同履行期間不予順延。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任何一方過錯,造成公司不能設立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設立公司的費用等。

2、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或未足額繳納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投資方支付未繳納出資額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

3、任何一方有其他違約行為時,應對給其他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五條  聲明和保證

發起人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合同。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或其他資產,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六條  保密義務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直至保密信息被公開時止。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九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五 份,各方各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文首的地址為送達地址,以郵件/短信送達的,郵件/短信到達指定系統即視為送達;以快遞方式送達的,快遞發出後5個工作日即視為送達;以專人送達的,簽收之日即視為送達;任何一方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後3日內通知對方,否則仍以原地址、聯繫方式等為準。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各方簽字頁)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丁方(簽字):

日期:

戊方(簽字):

日期:

公司設立合同 篇2

合併公司設立合同書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為從事共同事業,茲訂定合同設立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依據甲方提供的設備,及乙方所提供的技術,成立有關藥品製造、販賣的新股份公司_________(以下簡稱新公司),並根據本合同從事營運。

第二條 新公司概況如本合同書末尾所附的_________藥品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記載。設立時,甲方佔百分之_________股份、乙方佔百分之_________股份。

第三條 甲方以後記的工場土地、建築物、機器設備,折價為_________元整,作為現場出資;乙方以其既有技術(後記所述之專利及有關的一切技術情報),摺合為_________元整,作為現物出資。

第四條 前條技術的處理須以甲、乙雙方與新公司間另訂的技術援助合同(本合同所附帶的技術援助合同方案)為依據。

第五條 新公司的幹部由甲方派任董事_________名、監事一名;乙方派任董事_________名、監事一名。甲方自董事中選派一人為董事長;乙方從中選派一人為副董事長。

第六條 新公司的設立由甲、乙雙方各委派三名事務人員,計_________名,以甲方本店事務所為創立事務所,進行籌組工作。

第七條 新公司設立所需經費,甲方負擔百分之_________、乙方負擔百分之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併公司設立合同書

合併公司設立合同書

公司設立合同 篇3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為從事共同事業,茲訂定合同設立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依據甲方提供的設備,及乙方所提供的技術,成立有關藥品製造、販賣的新股份公司_________(以下簡稱新公司),並根據本合同從事營運。

第二條新公司概況如本合同書末尾所附的_________藥品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記載。設立時,甲方佔百分之_________股份、乙方佔百分之_________股份。

第三條甲方以後記的工場土地、建築物、機器設備,折價為_________元整,作為現場出資;乙方以其既有技術(後記所述之專利及有關的一切技術情報),摺合為_________元整,作為現物出資。

第四條前條技術的處理須以甲、乙雙方與新公司間另訂的技術援助合同(本合同所附帶的技術援助合同方案)為依據。

第五條新公司的幹部由甲方派任董事_________名、監事一名;乙方派任董事_________名、監事一名。甲方自董事中選派一人為董事長;乙方從中選派一人為副董事長。

第六條新公司的設立由甲、乙雙方各委派三名事務人員,計_________名,以甲方本店事務所為創立事務所,進行籌組工作。

第七條新公司設立所需經費,甲方負擔百分之_________、乙方負擔百分之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設立合同 篇4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為從事共同事業,茲訂定契約設立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依據甲方提供的設備,及乙方所提供的技術,成立有關藥品製造、販賣的新股份公司(以下簡稱新公司),並根據本合同從事營運。

第二條 新公司概況如本合同書末尾所附的____________藥品要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記載。設立時,甲方佔百分之五十一股份、乙方佔百分之四十九股份。

前項的股份保有比例,為甲、乙雙方之間持續合作的依據。

第三條 甲方以後記的工場土地 、建築物、機器設備,折價為x x元整,作為現場出資;乙方以其既有技術(後記所述之專利及有關的一切技術情報--以下稱技術),摺合為x x元整,作為現物出資。

第四條 前條技術的處理須以甲、乙雙方與新公司間另訂的技術援助契約(本契約所附帶的技術援助契約方案)為依據。

第五條 新公司的幹部由甲方派任董事___名、監事一名;乙方派任董事___名、監事一名。甲方自董事中選派一人為董事長;乙方從中選派一人為副董事長。

第六條 新公司的設立由甲、乙雙方各委派三名事務人員,計___名,以甲方本店事務所為創立事務所,進行籌組工作。

第七條 新公司設立所需經費,甲方負擔百分之

一、乙方負擔百分之一四十九。

附:____________藥品工業有限公司組織章程。

本契約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標籤:通用 合同 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