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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委託合同範本(精選8篇)

投標委託合同範本 篇1

甲方(委託人):

投標委託合同範本(精選8篇)

乙方(受託人):

甲方因永城市文物旅遊局交通標牌採購的投標一事,委託乙方代理參與投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就永城市文物旅遊局交通標牌採購投標一事,委託乙方代理。

第二條 雙方在投標過程中以“河南萬象交通標牌設施有限公司”名義參與投標、編制標書等。

第三條 在投標過程中,甲方自行墊付投標保證金,並承擔在投標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公共費用、招標文件購置費用等所有的費用。

第四條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投標事項,包括標書的製作、其它行政與商務文書的辦理。

第五條 乙方在代理投標事項中,應忠實於甲方,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六條 投標成功,乙方應代表甲方簽訂合同,工程預付款、工程全款以及質量保證金甲方 委託乙方公司賬户代收,收款後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將工程款交予甲方。

第七條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開具相關發票,所需税點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協議。擅自終止本協議的,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雙方協商終止或變更本協議的,都需以書面的形式,否則無效。

本協議的權利與義務不得擅自轉讓,也不得擅自轉委託代理。

第九條 要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雙方都可向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產生的其它文書,其權利與義務與本協議不符的,以本協議為準。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投標委託合同範本 篇2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簽訂日期: 201 年 月 日

甲方經與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的名義參加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招投標一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達成委託投標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負責以乙方的名義購買標書,負責以乙方的名義與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聯繫,並溝通招標項目的技術及商務要求;負責準備和提供符合標書要求的投標文件,即全部技術文件和相關的商務文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以乙方的名義參加的投標。

2.2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擔保的前提下,乙方負責根據標書的要求向招標人開立投標保函、履約保函和預付款保函等。如因甲方未能及時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擔保而導致乙方無法及時向招標人開立投標保函、履約保函和預付款保函,乙方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3本協議生效後,乙方不再與第三方就本項目達成或簽訂委託代理投標協議。

2.4 如果項目中標,乙方需在與招標人簽訂中標合同後的5個工作日內,參照中標合同的條款和條件與甲方簽訂項目合作合同。乙方與甲方簽訂的項目合同的合同金額為中標合同扣除税費後的金額 ,税費為中標合同金額的 %。

三、項目費用的承擔

甲方承擔本協議項下項目的各項費用,包括:購買標書的費用、項目的前期運作費用、開立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等各項費用,以及合同履約階段的費用支出等各項與該項目相關的費用。

四、中標合同貨款的結算

乙方在收到中標合同項下招標人支付的任何一筆款項當日通知甲方,並在收到甲方開具的相應金額的正規發票5個工作日內,將該筆款項扣除税費(每筆的税費為招標人當次支付金額的 %)後的全部款項轉賬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五、項目風險的承擔鑑於甲乙雙方屬於委託與代理關係,因此對於項目可能會發生的各種相關風險,諸如由於中標合同項下招標人對代理人的延遲付款、不支付貨款、索賠、保函被沒收等各項風險,均由甲方承擔。發生上述情形時,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的要求,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減少甲方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向招標人催收欠款、提出抗辯、提起訴訟等,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6.1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受侵害一方所受損失。

6.2乙方未按照按本協議第2.4條之約定與甲方簽署項目合作合同,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項目合作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款項,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逾期金額1%的違約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總額不超過項目合作合同總價的100%。

七、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如由於項目發展的需要,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者補充,並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的約定不一致的,補充協議的效力優於本協議。

八、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確定按以下方式處理: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9.1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後生效。若本協議項下項目甲乙雙方未能中標,本協議自動失效。如以上項目中標,本協議有效期至乙方與招標人簽訂的中標合同,及甲乙雙方簽訂的項目合作合同全部履行完畢為止。

甲方: (籤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地址:

聯繫電話:

開户名稱:

開户行:

銀行賬號:

乙方: (籤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地址:

聯繫電話:

開户名稱:

開户行:

銀行賬號:

投標委託合同範本 篇3

委託保證人(以下稱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鑑於甲方參加 項目的投標,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為甲方以保證方式向 (以下簡稱“招標人”)提供投標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所稱投標擔保是指乙方向招標人保證,當甲方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履行投標人義務時,由乙方代為承擔保證責任的行為。

第二條 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2.1 乙方保證的範圍是甲方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履行投標人義務,給招標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乙方在甲方發生以下情形時承擔保證責任:

(1)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即 年月 日後至年月__日內未經招標人許可撤回投標文件。

(2)中標後因中標人原因未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3)中標後不能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供履約保證。

(4)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人應支付投標保證金的其他情形。

2.2 乙方保證的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

第三條 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 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 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屆滿後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3.3 投標有效期延長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保函的保證期間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 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據招標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擔保證責任:

(1)代甲方支付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

(2)如果招標人選擇重新招標,乙方支付重新招標的費用,但支付金額不超過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保證金額。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 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 。

5.3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六條 反擔保

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後,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並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日內,向招標人出具《投標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註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向法院起訴;

9.2向 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投標委託合同範本 篇4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處理________________事務的。

第二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處理的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受託人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標委託合同範本 篇5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簽訂日期: 201 年 月 日

甲方經與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的名義參加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招投標一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達成委託投標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負責以乙方的名義購買標書,負責以乙方的名義與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聯繫,並溝通招標項目的技術及商務要求;負責準備和提供符合標書要求的投標文件,即全部技術文件和相關的商務文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以乙方的名義參加的投標。

2.2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擔保的前提下,乙方負責根據標書的要求向招標人開立投標保函、履約保函和預付款保函等。如因甲方未能及時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擔保而導致乙方無法及時向招標人開立投標保函、履約保函和預付款保函,乙方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3本協議生效後,乙方不再與第三方就本項目達成或簽訂委託代理投標協議。

2.4 如果項目中標,乙方需在與招標人簽訂中標合同後的5個工作日內,參照中標合同的條款和條件與甲方簽訂項目合作合同。乙方與甲方簽訂的項目合同的合同金額為中標合同扣除税費後的金額 ,税費為中標合同金額的 %。

三、項目費用的承擔

甲方承擔本協議項下項目的各項費用,包括:購買標書的費用、項目的前期運作費用、開立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等各項費用,以及合同履約階段的費用支出等各項與該項目相關的費用。

四、中標合同貨款的結算

乙方在收到中標合同項下招標人支付的任何一筆款項當日通知甲方,並在收到甲方開具的相應金額的正規發票5個工作日內,將該筆款項扣除税費(每筆的税費為招標人當次支付金額的 %)後的全部款項轉賬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五、項目風險的承擔

鑑於甲乙雙方屬於委託與代理關係,因此對於項目可能會發生的各種相關風險,諸如由於中標合同項下招標人對代理人的延遲付款、不支付貨款、索賠、保函被沒收等各項風險,均由甲方承擔。發生上述情形時,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的要求,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減少甲方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向招標人催收欠款、提出抗辯、提起訴訟等,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6.1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受侵害一方所受損失。

6.2乙方未按照按本協議第2.4條之約定與甲方簽署項目合作合同,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項目合作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款項,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逾期金額1%的違約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總額不超過項目合作合同總價的100%。

七、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如由於項目發展的需要,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者補充,並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的約定不一致的,補充協議的效力優於本協議。

八、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確定按以下方式處理: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9.1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後生效。若本協議項下項目甲乙雙方未能中標,本協議自動失效。如以上項目中標,本協議有效期至乙方與招標人簽訂的中標合同,及甲乙雙方簽訂的項目合作合同全部履行完畢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標委託合同範本 篇6

甲方(委 託 單 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評 級 機 構)

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促進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進一步加強企業的信用建設,提高企業在政府採購標招投標領域的競爭力,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對本企業進行 年度政府採購招標投標企業信用評級,並按乙方要求提供所需的評級資料(見附件),做好必要的配合工作。

第二條 乙方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根據《信貸市場與銀行間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規範》、《徵信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按照規範程序,通過現場調研、收集資料,從企業基本狀況、財務指標狀況、管理及發展能力、公共信用監管信息等幾個方面對甲方進行信用評價,並出具客觀反映企業信用狀況的《企業信用報告》

第三條 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評級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若項目評級需到東莞市外實施調研的,甲方同意另付調研實際發生的差旅費。甲方將評級服務費以現金或轉賬方式交入乙方的銀行賬户(開户銀行、户名、賬號附後)。乙方在確認款項收妥後,出具合法發票交甲方。

第四條 乙方在調研工作結束並收齊補充資料後,應在十個工作

日內完成對甲方的信用等級評定並出具企業信用報告。如需甲方補充評級資料的,則從資料補齊之日起順延計算。

第五條 甲方對其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乙方對信用報告的客觀性、公正性負責。乙方為甲方嚴格保守商業祕密。

第六條 乙方對甲方信用等級評定後,在甲方評級服務費按時繳納的前提下,將企業信用等級通過公司網站、內部刊物及媒體等渠道向社會發布。如甲方對乙方評定的信用等級有異議,可在收到評級結論通知書的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複評申請,並提供必要的補充資料,支付複評費用人民幣五仟元整,進入複評程序。未對資信評估結果提出異議,既視甲方接受該資信評估結果,資信評估工作結束。

第七條 甲方在信用等級評定後,如發生經營、財務等重大變化和重大失信行為而影響信用等級的情況時,應及時告知乙方。

乙方如發現甲方有重大經營變化和重大失信行為,經調查核實後,有權調整甲方的評級結果。

乙方根據評級規範對甲方開展跟蹤監測,甲方應予以配合。

第八條 乙方出具的信用報告僅適用於廣東省政府採購招投標領域,不作其他用途;如作為其他用途而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向甲方寄送《企業信用報告》一式三份及證書一份,該報告的有效期為壹年。在有效期內甲方要求乙方再提供《企業信用報告》的,乙方向甲方按每份人民幣伍拾元收取工本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提供的與評級工作相關的資料、信息存在嚴重瑕疵,導致評級結論失真或造成其他後果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已收取的評級服務費不予退回。甲方和乙方完成合同簽訂、已支付評級服務費、並提供相關評級資料後,甲方於現場調研前要求退評、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向其返還不高於50%的已支付評級服務費用。如甲方於乙方現場調研後要求退評、解除合同的,乙方不返還甲方已支付的評級服務費用,且若甲方未支付的評級服務費用仍應支付。

2.乙方違反合同第四條的規定,每延遲一天,應按收取的評級服務費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違反合同第七條的規定,沒有及時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及信息,乙方可以自行調整甲方的信用等級,由此可能引起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變更事項,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議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標委託合同範本 篇7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簽訂日期: 201 年 月 日

甲方經與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的名義參加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招投標一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達成委託投標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負責以乙方的名義購買標書,負責以乙方的名義與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聯繫,並溝通招標項目的技術及商務要求;負責準備和提供符合標書要求的投標文件,即全部技術文件和相關的商務文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以乙方的名義參加的投標。

2.2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擔保的前提下,乙方負責根據標書的要求向招標人開立投標保函、履約保函和預付款保函等。如因甲方未能及時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擔保而導致乙方無法及時向招標人開立投標保函、履約保函和預付款保函,乙方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3本協議生效後,乙方不再與第三方就本項目達成或簽訂委託代理投標協議。

2.4如果項目中標,乙方需在與招標人簽訂中標合同後的5個工作日內,參照中標合同的條款和條件與甲方簽訂項目合作合同。乙方與甲方簽訂的項目合同的合同金額為中標合同扣除税費後的金額,税費為中標合同金額的 %。

三、項目費用的承擔

甲方承擔本協議項下項目的各項費用,包括:購買標書的費用、項目的前期運作費用、開立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等各項費用,以及合同履約階段的費用支出等各項與該項目相關的費用。

四、中標合同貨款的結算

乙方在收到中標合同項下招標人支付的任何一筆款項當日通知甲方,並在收到甲方開具的相應金額的正規發票5個工作日內,將該筆款項扣除税費(每筆的税費為招標人當次支付金額的%)後的全部款項轉賬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五、項目風險的承擔

鑑於甲乙雙方屬於委託與代理關係,因此對於項目可能會發生的各種相關風險,諸如由於中標合同項下招標人對代理人的延遲付款、不支付貨款、索賠、保函被沒收等各項風險,均由甲方承擔。發生上述情形時,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的要求,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減少甲方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向招標人催收欠款、提出抗辯、提起訴訟等,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6.1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受侵害一方所受損失。

6.2乙方未按照按本協議第2.4條之約定與甲方簽署項目合作合同,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項目合作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款項,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逾期金額1%的違約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總額不超過項目合作合同總價的100%。

七、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如由於項目發展的需要,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者補充,並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的約定不一致的,補充協議的效力優於本協議。

八、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確定按以下方式處理: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9.1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後生效。若本協議項下項目甲乙雙方未能中標,本協議自動失效。如以上項目中標,本協議有效期至乙方與招標人簽訂的中標合同,及甲乙雙方簽訂的項目合作合同全部履行完畢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標委託合同範本 篇8

甲方:

甲方代表:聯繫方式:

乙方:聯繫方式:

甲方與因糾紛一案,久持不下,經過甲方全體人員討論一致通過聘請乙方作為委託代理人,在與溝通事宜上全權代表甲方行使及執行各項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依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的有償委託,甲方委派作為總代表與乙方溝通配合。

1.1.1對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

1.1.2案由:

1.1.3受理機關:

1.1.4涉及標的:

(2)委託代理事項和代理權限

1.2.1代理事項:乙方代理甲方在本案中與溝通的全部事宜。

1.2.2代理權限:全權代理、特別授權。

第二條 雙方權責

(1)甲方權利

2.1.1隨時監督乙方代理事宜進度情況,可提出對預期結果有正向影響的提案意見,乙方須第一時間回覆意見。

2.1.2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具體約定詳見“合同變更、解除與終止”相關條款説明。

(2)甲方責任和義務

2.2.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偽造證據,因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2.2.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的工作,甲方對乙方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2.2.3甲方應當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2.2.4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的獨立的判斷和決策。但甲方非根據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權利

2.3.1在甲方違背 “2.2.1”條款時,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3.2代理費用在未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支付時,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4)乙方責任和義務

2.4.1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相關優勢,綜合社會各方面因素,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被委託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2.4.2乙方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委託人瞭解委託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2.4.3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委派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2.4.4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 代理費

3.1經雙方協商同意,代理費為人民幣元(大寫:萬元整 )。

3.2上述費用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給付總金額%作為首款,餘款應在代理事宜完成之日起(含)5日內一次性付清。

3.3乙方結算賬户信息

乙方户名:

開户行:

賬號:

第四條 其他費用

乙方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4.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4.2差旅費、食宿費及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等;

4.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付的其它費用。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5.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5.2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項,可以要求變更合同,甲乙雙方合理確定收費。

5.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終止合同, 不需退還甲方已交費用,不需向乙方承擔任何責任;

5.3.1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5.3.2甲方逾期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5.3.3甲方單方中途解除委託關係或事實上解除委託關係或放棄了委託事項或與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或一方撤訴的;

5.3.4乙方已完成甲方委託的工作或在分階段的委託關係中,乙方已事實上提前完成了全部委託事項的。

第六條 其他約定

6.1若乙方自身原因導致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甲方委託代理任務,乙方退還全額既得代理費用。

6.2若非乙方自身原因導致代理任務未完成,應先根據實際情況確認是否有符合本合同既定事宜問題發生,優先履行合同約定。

6.3若非乙方自身原因導致代理任務未完成且發生非合同約定之異常,雙方須友好協商處理意見。

6.4其他事宜 。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利益不受到損害。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方代表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簽署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完成本項目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