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磚建材購銷合同範本3篇

為了從資源市場獲取這些資源,必須通過採購的方式。也就是説,採購的基本功能,就是幫助人們從資源市場獲取他們所需要的各種資源,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3篇磚建材購銷合同範本。歡迎參考閲讀!

磚建材購銷合同範本3篇

磚建材購銷合同範本一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廣分公司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材料有限公司

第一條 目的和背景條款瓷磚購銷合同範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瀚林華府工程所需的磚供應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瀚林華府 工程地點:瀚林華府

建築面積:甲方所做項目的面積

第三條 質量要求

質量標準:乙方供應的磚應符合蚌埠地方標準 第四條 數量及質量的驗收

乙方向甲方供應之磚,必須符合甲方要求約定的質量要求,質量檢驗以甲方要求的質量為準執行,若乙方對甲方質量結果有異議,可請雙方認可的質檢機構進行化驗仲裁。若所交付的磚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乙方應負責運回不合格品。

第五條 運輸方式:由乙方負責運輸,到場量實際數量為準後卸貨。

第六條 1、價格價格及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以上是明細表格,根據市場行情漲幅。

2、聯繫方式:

甲方根據實際需求情況要求乙方供應所需磚規格、數量,以甲方採購員書面訂單或電話通知為依據進行供應。 第七條 違約

1、在合同期內,如國家政策因素導致停產,雙方互不賠償,應結清材料款,此合同自然終止。

2、合同一旦簽訂,雙方均應依據約定如實、全面履行,如果合同一方發現另一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可視為另一方違約。這種情形下,守約方應追究違約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法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將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應將爭議提交蚌埠市法院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至甲方工程結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具有相同效力。

需方: 供方:

需方代筆簽字: 供方代筆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磚建材購銷合同範本二

甲方(購貨單位):

單位地址:

乙方(供貨單位):單位地址:

一、在遵循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條款,就乙方供給甲方機制頁巖磚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產品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按企業標準執行,符合企業標準(國家有相關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隨車必須帶產品的出廠報告、合格證及檢測報告。如果有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三、產品需求量及交貨時間:甲方應根據施工需求量提前10天電話通知乙方所需產品規格型號及數量,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務必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產品。

四、運輸費用,交貨方式:

1、甲方在施工現場收貨,地點為 工地,乙方負責運輸、卸貨,送貨到甲方指定的施工地點。甲方必須保證提供卸貨場地道路的平整暢通。乙方以甲方指定的收料人同時簽字的送貨單為結算依據進行結算,收料人為( )。

2、甲方所點數量以堆碼在現場的數字為準,所有堆碼在現場之前的所損磚均由乙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瓷磚購銷合同範本1、本合同價款結算週期為每月月底辦理結算,在次月的15日前支付上月貨款的80%,轉賬支付,結算時出具有效税務發票。甲方沒在商定的期限內付款,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延期付款時間,如兩月未付款且協商延付款未果乙方有權停止供磚。如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更換供貨商,必須在結清甲方的貨款後,才能讓另一方進場,否則視為違約。

2、如果乙方不能按時供應合格貨物,甲方有權另行採購,且超出價差由乙方負責,在未付款中扣除。

六、本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購買人(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供磚單價有效期20xx年6月21日至20xx年6月20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簽字和蓋章即生效,合同執行完畢即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收貨電話: 發貨電話:

開户行: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磚建材購銷合同範本三

合同編號: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名稱、品牌、規格、數量、單價及交付時間

名稱 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提交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產品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x)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產品標準名稱和編號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 。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

5.現場卸貨由 負責。

6.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雙方商定為 元/ 。在合同期內,如遇交易產品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幅度超過±10%時,雙方協商適當調整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並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已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2.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 户 行: 開 户 行:

帳 號: 帳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