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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24篇)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24篇)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作內容

1、承包方式:

2、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手續和其它事宜。

第三條 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第四條 工期

1、本工程從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8月15日共計35天。

2、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需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同意由連雲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3、乙方要做安全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附則

1、本合同共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2、本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為: 歷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驗收標準及保修

1.達到國家規定的驗收合格標準。

2.本工程保修期 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計,工程保修期滿壹年後,承包人做出保修承諾後,退還其工程質量保脩金)。

五、合同價款

(中標價)大寫: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1.組成合同的文件(優先順序排列)包括:

(1) 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2) 中標通知書

(3) 招標文件(含圖紙、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

(4) 投標書及其附件(含工程報價單)

(5)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2.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如有不清楚或不一致的,以後發文件為準。

3.經甲方確認,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派專人作為甲方現場監督管理代表,行使本工程的現場管理監督工作,並負責協調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項目班子管理人員。

(3)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派 為本工程項目經理。乙方具體履行和承擔施工項目所涉及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確保本工程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指標順利實現。

(2)乙方負責辦理消防許可證等相關事宜,甲方配合。

(3)按施工方案、進度計劃和甲方的總體安排組織進場施工。

(4)不得隨意更換本項目班子管理人員。

(5)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6)乙方採購用於項目的所有材料均應符合招標文件和設計要求,且交甲方確認,並提供材質合格證書和檢驗合格證等後才能用於工程中。

(7)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元(其中:基本履約保證金 元,差額履約保證金 / 元)。履約保證金待本合同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合格後5天內,由甲方以轉帳方式無息退還給乙方;

(8)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完工記錄、竣工圖紙、維護保養手冊、質量擔保證明書等完整竣工資料。竣工驗收後10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圖一套,並將施工過程中

八、工程價款的支付

甲方按施工計劃和進度分四期支付乙方工程款:

1、合同簽訂並提供發票後7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計 元,大寫: ,作為一期工程款。

2、乙方完成整個工程總量的 %,並提供發票後7日內,甲方須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計 元,大寫: ,作為二期工程款。

3、工程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檔案及結算資料。甲方審核完畢後,乙方提供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7日內按審定結算價格的 %,並扣除第一期工程款和第二期工程款以及違約金(如有),作為三期工程款。

4、工程結算款的 %作為工程質量保脩金,由甲方留存,待工程保修期結束並完成保修工程後15日內,支付給乙方。

乙方銀行賬户信息如下:

户名:

賬户:

開户行:

本合同項下賬户信息若有變更,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自行承擔甲方無法按期付款的損失。

九、工程竣工結算

1.本合同價款結算方式:採用固定單價合同(合同另有規定除外),工程量按實計算。

2.清單中漏項、錯項、新增項目單價的確定按以下規定進行:

(1)工程量清單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按工程量清單中已有的價格確定。

(2)工程量清單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可參照類似的綜合單價計算。類似於此工程項目的綜合單價是指工程量清單項目中除主要材料價格不相同外,其餘工作內容、項目特徵及其涉及的人工費、機械費及其它材料費均相

(3)工程量清單報價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照20xx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及相關文件組成綜合單價後(材料價格除外)總價下浮10%計取。

(4)對變更後不使用的材料,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3.所有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包括甲方或乙方提出的更換或增減材料品種、檔次、數量等變更。下同),在發生時,甲方書面確認,其變更籤證價款,均在竣工結算時一併結算。

4.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所有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的費用,應客觀真實、簽字齊全,否則在工程結算中不予確認。

5. 材料價格在投標報價時已有的,按投標時材料單價計價,不作調整;投標報價時沒有的材料,按招標人認質認價。

6.措施費包乾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費和臨時設施費除外),結算時不作調整;安全、文明施工費和臨時設施費的計取按川建發【20xx】107號文相關規定執行。

7.規費按20xx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配套的《四川省施工企業工程規費計取標準》中核定標準計取。

8.風險包乾係數為3%(風險包乾係數的含義詳招標文件商務評分表備註第2條)。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支付工程預付款和竣工結算,每日按應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額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2)因甲方原因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竣工結算款,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因乙方工程質量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應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乙方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圖紙或質量驗收規範,乙方負責無償維修或返工、改建。返工、改建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應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乙方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因乙方原因發生的質量事故、工程事故、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行政、民事、刑事責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違反文明施工管理、衞生管理、安全生產管理、揚塵污染防治管理等國家、省、市相關規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對裝修施工工程安全方面的責任負責,甲方不承擔由於乙方不安全施工而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如發生安全方面的事故,乙方需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

十一、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投保

乙方在現場所有施工人員、機具的相關保險及第三方責任險、工程一切險由乙方承擔,報入總價。

十三、其他

1.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

1.6 工程質量:

1.7 合同價款:

1.8 工程質量保證金: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 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准等手續。

2.2 擬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綠地等不受損壞。

2.4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5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 (聯繫電話: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做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運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户)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 施工中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工期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或者甲方要求的質量標準驗收。

5.2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3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第六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

6.1 合同總價按照雙方協商的工程範圍,暫定為 元。協商以外的增減工程量,以投標單價乘以工程量進行結算;報價中未含的項目,雙方進行協商,以進行調整。

6.2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 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安全生產及防火規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法規、規範。

8.3 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 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人員傷害等,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違約規定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9.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

9.3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用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4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5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7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11.1 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1.2 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11.3 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4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為確保工程按質按量按時完成,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明確各自的責任、互相配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文件的規定,達成以下工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地址:

第三條 工程內容:

合同內容包括LOGO牆裝飾的設計(LOGO標誌、字體大小顏色等與原LOGO一致)、採購、施工、安裝、驗收等工作,以及相關的驗收、文檔管理、質保期內的維修等。

第四條 合同造價、結算、付款方式

1、 雙方商議合同價格為¥:     元(人民幣大寫     )詳見合同附件一(《                報價單》)。本合同總價為包乾價,已包含《            報價單》所有費用(甲方要求調整的除外),總價不予調整,不發生額外費用。合同總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 乙方承包範圍內所有項目的合同費用,包括:包裝、運輸、運輸保險、提供技術資料、安裝、驗收的費用;

2) 通過各項驗收,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技術、勞務、材料、機具設備、工具費用提供與安裝工程相關服務的費用;

1、 甲方有權減少合同中的設備、材料,就減少部分將按合同附件中的單價計算價格;

2、 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乙方進場前,甲方支付     元作為預付款;

2)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合餘款       元,即結清全部工程款;

3、 工程施工開始以甲方的通知為準。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 協助提供乙方安裝工程、設備所需要的交流電源供應裝置;

2、 施工現場所必須的施工用電及照明;

3、 負責監督乙方的工程質量及驗收等相關工作;

4、 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 本合同項下工程的工期為  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的通知為準;

2、 乙方資格:乙方必須具備從事本工程安裝承包的經營範圍,並具備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資質;

3、 乙方的工程設計施工必須滿足國家各政府部門的有關規範要求及甲方使用要求;

4、 乙方必須自行購買其工程範圍內人員和設備的保險,以及第三者責任險等一切涉及本工程的保險。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和工程事故,原則上全部由乙方負責;

5、 提供相關產品、設備材料報價表及有效發票,設備、產品、材料的原產地證明質保書、產品合格證及甲方需求相關技術的資料;

6、 乙方所採購材料設備的品牌、規格、技術標準必須與合同附件一中的設備清單相符合。如確需採購附件設備清單以外的材料設備的,須經甲方認可。

第七條 工程質量規範及驗收標準

1、 質量要求:本工程的質量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2、 驗收標準:

1) 國家及當地政府頒佈的現行有關工程施工規範及甲方使用功能要求;

2) 凡未按施工規程、規範施工而導致的經濟與工期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保養期及技術售後服務

1、 乙方在工程竣工(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移交一年內負責對工程進行維修,即工程保修期為一年;

2、 在保修期內,乙方接到甲方報修電話,在正常工作日24小時內及節假日48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維修。乙方未在合理期限內完成修復工作的,甲方有權自行聘請其他人員或單位進行修復工作,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保修期內已發生,且延續到保修期滿後的保修項目,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復,該修復責任不受保修期的限制;若在保修期過後原已報修之項目又發生質量問題,仍由乙方負責修復並承擔費用;

3、 乙方負責二次深化設計,包括效果圖、材料樣品、施工工藝等,並在安裝施工前提交經甲方確認後,方可進行施工。

第九條 雙方違約責任

1、 甲方違約責任: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面終止合同,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作為違約金;如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乙方有權就超過部分向甲方提出賠償要求;

2、 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所交產品的材料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第七條規定,如甲方同意使用,則應根據產品的實際情況,重新確定產品單價;如甲方拒絕使用,由乙方負責包換,並承擔調換、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2) 乙方必須自行完成本合同項下工程,不得將本工程分包或轉包,如發現未經甲方同意的分包或轉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選擇施工單位。乙方須按本合同總價30%進行賠償,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亦由乙方承擔。

3) 因乙方提供的產品或施工的質量問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產品本身、房屋、裝修等造成的損失以及房屋使用者對於甲方提出的合法索賠),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證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合法存在的法人實體,獲得工程安裝施工資質證書,乙方應承擔其違反本保證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則應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1、 本合同在各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2、 合同的變更必須經過雙方協商同意,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對合同文件的具體措辭,條款或章節的任何修訂或補充,必須經過各方協商後書面同意並由各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3、 在竣工結算、甲方付款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築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裝飾工程的有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綿市部龍門鎮中脊村、實有面積按租賃合同實測為準。

2、工程造價:約 仟萬、按09省建定領取費,按一級企業取費標準計費,結合地材調差(最終以實際結算審計為準)。

3、工程承包方式:議標、雙方商定由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和設備。

4、有效工期六個月。

開工日期:由雙方具體商定,以甲方書面通知入場為準計算工期。

5、項目內容:藝術品博物館:中國詩歌節陳列館,川劇臉譜服裝陳列館、書畫展廳、影樓、茶莊、客棧、傢俱、小商品、遊樂園、餐飲娛樂服務業等。

二、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報價單需註明品質、單價以現場監理簽字為準,詳見付附表(註明品牌、規格、質量)。

2、乙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項目的裝飾,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和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 方委託設計。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4、在施工過程中,用户叫甲方提出設計修改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共同確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

5、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保管好施工日誌。

6、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擔原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説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護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雙方即時配合職能部門處理。

五、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十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設計圖紙(方案圖)光盤,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作好水電起止記錄。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結構或設計管線,現場負責人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增減工程量以用户意見為準。

(4)甲方應指派兩人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作好記錄簽字。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相關問題。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現場交底在入場前,編制好施工方案,提交績信標書、技術標書和商務標書。

(2)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六、關於工程款價款結算及裝修項目履約金的交納與退還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乙方進場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起動資金20%作為材料款。甲方按乙方每月已完工程量計價後,下月五號前支付80%的工程款,如到時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工並結算所有工程款後,立即退場。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面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十日內甲方付清乙方所欠工程餘款(留保脩金5%一年後無質量問題無息退還)。

(2)保證金交納與退還方式:

簽約時乙方按總造價的3%支付該項目履約金。

該履約金在工程量完成50%時,甲方退還乙方全額履約金。 注:

1、如工程施工發生項目或單價變更,各階段工程款應進行相應調整。

2、工程保修期一年,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詳見附件五),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前掌之日起算。

七、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中途停工,甲方應按當地無誤工標準補償乙方入場後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必須在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進場施工。如違約方7日內不能進場施工,違約方支付守約方合同總額5%的違約金。

4、若甲方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擔責任。

5、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八、糾紛處理方式:

1、若履約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綿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認可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結清費用。

十、其他約定

1、合同不得轉包、分包

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實施時補充完善。

3、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託人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同時進行合同鑑證。

甲方單位:負責人:電 話:鑑證單位:

乙方單位: 負責人: 電 話: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6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璺、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家庭裝修 裝飾裝修工程中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肉容: 家庭裝修 裝飾裝修工程。

一、工期要求:乙方施工工期為 天,即從 年 月 日開工,到日完工,施工期間,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水電等施工條件。

二、工程預算造價:經雙方協商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 。

三、付款方式及時間:

1、工程預付款:甲方在合同簽訂後總價的作為預付款。

2、工程進度款: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的40%款項。

3、工程尾款結算: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除扣留壹仟元質量保證金外,其餘款一次付清,質量保證金為三個月。

四、結算方式;按工程預算造價人民幣 總包乾。

五、材料供應和材料價格;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採購工程質需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保證不合格材料不用在工程上。

六、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質量、進度檢查和監督:有權對工程進度款進行審核;對乙方款履行本合同條款,合用不合格材料,偷工減料,無故拖延期及違反有關文件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

七、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施工,負責本合同所有工程內容及質量,並接受甲方以及監理的監督檢查,保證經有關部門驗收達到工程的質量合格。

2、乙方應做到安全、文明、環保施工。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概不負任何責任。

八、未盡事宜,甲方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另籤補充協議。

九、若出現爭議,由甲方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通過甲乙雙方約定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委託人代表): 法定代表(或委託人代表):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開工,於_______年_____月___日竣工。

1.6 工程質量:_________

1.7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___-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___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

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 指派______________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

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 委託_________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___________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_份。

2.4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_________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

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

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

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5.4 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______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________%包乾風險係數計算。

包乾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_______次,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6.3 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

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

並在______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

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

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______%的保管費。

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 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應禁止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 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 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

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

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______%支付滯納金。

9.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違約金。

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作為獎勵。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為獎勵。

9.4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 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副本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2.4 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3、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

4、 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裝修內容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______ 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為準)

四、 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 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JGJ73—9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50%,即人民幣____元。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30%,即人民幣____元。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20%,即人民幣____元。

七、雙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 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 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工程變更單(增減項單)”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 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 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 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 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蓋公章) (蓋公章)

年月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建設局批准,本工程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請投標、協商議標確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依據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頒發的(gf--96--0205)《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並結合深圳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合同:是指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為實施工程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1.2發包方(簡稱甲方):合同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3承包方(簡稱乙方):合同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1.4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合同約定甲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1.5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合同約定乙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1.6社會監理:合同約定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1.7總監理工程師:合同約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1.8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裝飾工程,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9裝飾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0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1.11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按《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執行。

1.12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措施費、工期補償費等。

1.13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圖紙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4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15工期:按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16開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約定期不能開工的,由責任方負責)。

1.17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19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合同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施工設備和設施:按雙方協議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1.22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1.23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1.24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相應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1.25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為單位向銀行貸款利息。

1.26合同條款中,部分甲方職責由其甲方委託的社會監理機構代為行使的,應在補充條款中明確其代為行使的內容、範圍。

第二條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協議條款;

2.2合同條件;

2.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合同;

2.4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2.5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和有關的技術經濟標準、資料;

2.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8監理合同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使用標準及法律

合同必須首先約定使用國家標準、規範。其次約定使用行業標準、規範;再次約定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設計方應提供施工工藝,經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後執行。設計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所發生購買、翻譯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規及規章。

深圳市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雙方也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工程概況

4.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按定標(或邀請協商議標)價及措施費、工期補償費、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4.2.2按國家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價內,由乙方向税務機關繳納。

4.2.3招標工程除涉及變更外,總價、單價均以定標價為準,一次包定,結算時按4.5條的約定辦理。

4.3工期:

⑴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日曆工期天數:______天。

4.4質量等級:______

4.5合同價款:人民幣(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費______元。

4.5.1上述造價為固定價格加風險係數之和。其中,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為:______元,或合同價款%的金額。風險承擔的範圍:

4.5.2上述造價為可調價格合同。調整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規定計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圖紙

5.1甲方於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裝飾施工圖紙單套(包括標準圖及有關資料兩套)。乙方需要超過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5.2甲方提供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甲方應負責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

5.3本合同的裝飾工程施工圖紙,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六條甲方代表

6.1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稱(職務):____________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對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籤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6.4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7.1本工程甲方委託______監理。

7.2總監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

7.3總監理工程師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經甲方代表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做出公正的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甲方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8.1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8.2乙方任命的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8.3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籤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8.4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甲方工作

甲方按該裝飾工程合同約定的內容,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9.1合同開工日期前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均計入合同價款內;

9.2合同開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9.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9.4甲方進行分部工程招標,施工中甲方應協調施工場地內交叉作業及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合同按約定順利施工;

9.5合同開工日期前天,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9.6合同開工日期前天,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乙方負責設計的,組織由設計人員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9.7向乙方有償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設施有:

甲方不按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條乙方工作

乙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10.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10.3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工程發包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10.4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現場環境衞生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違章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10.5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0.6按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10.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一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後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後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趕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二條延期開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請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認為乙方提出的理由證據不足,不同意延期請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乙方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三條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給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做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順延

14.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4.1.1由於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引起施工程序變化;

14.1.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造成停工累計超過八小時;

14.1.3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交出(騰空)施工場地、清除障礙物、疏通進場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電;

14.1.4由於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颱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甲方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14.1.6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標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

14.1.7甲方提供的設備、材料等,未按乙方計劃進場或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

14.1.8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上述情況發生後七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兩天內予以確認、答覆。

14.3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每延期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元。罰金不超過合同總造價的%。

第十五條工期提前

15.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內容包括:提前的時間、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費用的承擔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乙方按合同規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六條工程樣板

16.1根據裝飾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製作樣板間。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16.2乙方報價時提供的樣板,由甲乙雙方封存,作為工程驗收樣品。

第十七條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樣品)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返工的全部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工程質量等級

18.1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標準。

18.2工程質量經驗收評定為優良標準,並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費用元。

18.3工程質量不符合規範、標準和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8.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按照職能分工由市(或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裁決,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九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9.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後,於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經驗收合格,甲方代表籤後即可進行隱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後24小時內未到場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甲方必須補籤驗收手續。

19.2隱蔽工程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籤,視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甲方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第二十條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條合同價款之調整

合同價款為有條件之可調價款,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21.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1.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21.3甲方代表確認的工藝標準變化或材料更換;

21.4合同雙方確認的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文件;

21.5雙方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約定的調整合同價款的範圍內,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後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二十二條工程預付款

22.1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付給價款的%預付款,計人民幣(幣)萬元。

22.2乙方在完成合同價款60%時(以甲方代表簽證的工程量為準),甲方開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預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總造價的______%時抵扣完。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當時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3.1乙方於每月二十五日後三天內向甲方代表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甲方接報表後三天內按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23.2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表後三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四天起,乙方報表中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乙方不同意時作為無效。

23.3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23.4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工程量,不計入工程量統計範圍。

第二十四條工程款支付

24.1甲方根據核實確認的工程量,並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的款額,經甲方代表籤後支付。

24.2乙方按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後,甲方在六天內未核實完畢及未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生通知七天後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4.3經甲乙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其餘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後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3%,剩餘2%價款作為質量保脩金驗收半年後付清。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五條材料樣品和樣本

本裝飾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設備外,其它設備、材料由乙方採購。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材料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六條甲方提供設備

甲方按照協議提供的設備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並按“深建[1991]234號”文的規定,另付設備價款_____%的管理費給乙方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非合同約定的設備乙方不負責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設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26.1設備的型號、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受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26.2到貨地點與約定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26.3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26.4供應時間早於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七條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乙方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二十八條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設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設計單位)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九條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三十條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代換,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條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31.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31.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1.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31.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二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在接到變更天內,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32.1合同附件中報價單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附件已有報價單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3.2合同附件中報價單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3.3合同附件中報價單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按修改時的深圳市信息價或市場價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後7天內將修改情況通知乙方。雙方仍有異議時,可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三條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在工程竣工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圖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天內向所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驗收申請,由甲方組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持進行驗收,並在驗收3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申請驗收,或驗收3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請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工程保管費的計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價的_____分之_____計算。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單項竣工時,雙方訂立單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四條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交工驗收後天內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和工程結算書,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結算書後應在15天內審核完畢或提出審核意見,在天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結算書後天內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結算,從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每日按拖欠總額的_____分之_____的罰金。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20天內結清。

第三十五條保修

35.1保修責任範圍:除甲方使用過程人為損失、原設計錯誤隱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自然災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外,凡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及驗收後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範圍各部位、部件、整體或單體、整件或單件的損壞、脱落、變質、丟失、開裂等,均屬乙方保修責任範圍。

35.2保修內容包括:合同條款(含補充合同條款)所包含的工程項目、設計變更或修改、現場簽證或文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內容。

35.3保修期限:以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保修期限為半年。

35.4保修費用:從工程結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總價款計算,為合同價款的2%。若發生的累計保修費超過截留的保修款總額,超過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在保修費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六條爭議

36.1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經雙方同意可向市(或區)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造價管理部門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如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36.1.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6.1.2向人民法院起訴。

36.2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36.2.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36.2.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6.2.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36.2.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36.2.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條違約

37.1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或工程進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義務而發生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金給乙方,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7.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金給甲方,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7.3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7.4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做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索賠

38.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38.1.1甲方在圖紙修改、材料變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賠償事件發生,可依照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38.1.2索賠事件發生7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8.1.3乙方在發出索賠意向7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38.1.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5天內未作答覆,視為該索賠已經認可;

38.1.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0天提出。

38.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裝飾產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全部責任、義務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可按以下規定向乙方索賠:

38.2.1因乙方開工不及時、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賠事項發生,甲方於事件發生7天內向乙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8.2.2乙方在接到索賠通知7天內給予書面答覆或要求甲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乙方接通知7天內未答覆,則視為該項索賠已被乙方認可。

38.3損失的計算方法:實際直接損失加實際間接損失、再加上以經辦銀行計劃外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

十、其它

第三十九條安全施工

乙方應按國家及廣東市深圳市勞動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與費用。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甲方承擔,乙方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四十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及合理化建議

40.1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必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40.2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對圖紙、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材料、設備的費用,須經甲方批准,以修改後的圖紙、材料、設備作價,調整合同價格。

40.3甲方要求採用專利和特殊工藝,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獲得的收益甲方分享_____%;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及合理化建議,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獲得的利益按第三十條標準分享。

第四十一條不可抗力

41.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認定標準:

41.1.1級以上的地震;

41.1.2級以上的持續天的颱風;

41.1.3年以上未發生過、持續天的高温天氣;

41.1.4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

41.1.5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41.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現,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向甲方通報受災情況,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損害終止後三日內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若災害呈間歇形式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三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至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情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41.3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41.3.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41.3.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41.3.3造成施工現場乙方臨時設施損壞和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41.3.4乙方設備、機械、車輛等現場施工用具及人員停、窩工、機械、設備停置損失,由乙方承擔;

41.3.5清理、修理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

第四十二條保險

42.1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辦理建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42.2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及分包工程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在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42.3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築工程(建築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42.4投保後的受益,由投保者享有。

第四十三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43.1因政策調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應簽訂工程停、緩建協議並報合同原審查和鑑證機構備查。

43.2工程停、緩建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器具的保護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提供必要條件,支付相應經濟支出,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4.3已訂貨的材料、設備、器具等由訂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貨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四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籤並加蓋法人印章,送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審查和深圳市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門鑑證後______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工程款,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五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建設主管部門、合同審查機構、鑑證機構經辦銀行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發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籤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__________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________和承包________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________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________和承包________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________(簡稱甲________):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________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________(簡稱________________):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料並被甲________接受的當事人。

5.甲________駐工地代表(簡稱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________________駐工地代表(稱簡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________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________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________委託________________部分或全部設計,且________________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________雙________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________雙________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________________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________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________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________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________________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________提供或________________提供經甲________代表批准,________________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2.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________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________________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________________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________提供給________________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________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________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________________責任造成的瀑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__________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________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________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説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沒有國家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________的標準、規範。甲________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________________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________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甲________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________承擔。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________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 圖紙。甲________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________________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________約定的圖紙份數,甲________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________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________一般責任

第五條 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__________

1.甲________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________________。

2.甲________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________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________________應於甲________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________代表在________________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________________要求已被確認。________________認為甲________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________代表在收到________________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________________。緊急情況下,甲________代表要求________立即執行的指令或________________加有異議,但甲________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________________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________________造成的損失由甲________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________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________________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________________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________代表易人,甲________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________________,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委託監理。本工程甲________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並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________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________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________________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________雙________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________雙________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________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________________,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________________駐工地代表。________________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後送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________________代表按甲________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________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________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________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________,由甲________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費用。

________________代表易人,________________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________,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________工作。甲________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________________施工的障礙;或承擔________________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併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________________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________________進行設計交底;

7.向________________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________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________________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 ________________工作。________________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__________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________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________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後單獨由________________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________________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築工程承包人或建築物使用單位負責,________________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________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________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________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________________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________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________________自費予以修復。第三________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________協調,由責任________負責修復;或________________修復,由甲________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________________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________承擔,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________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________承擔。由於________________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________________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________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________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________________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________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________應按甲________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________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________________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________________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________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________代表在7天內答覆________________。甲________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________________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________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________________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________徵得________________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________________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________________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甲________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________________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________________應按甲________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________________實施甲________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________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________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________________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________________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________,由甲________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________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________________可認為甲________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____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________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________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________________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________________原因的停工。

________________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________代表提出報告,甲________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________________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________________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________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________________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________批准。甲________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________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__________

1.提前的時間;

2.________________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________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按照協議條款規定,________________製作的樣板間,經甲________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________雙________封存。樣板間作為甲________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________承擔。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________________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________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________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________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________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________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________________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________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________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________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________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________________返工,________________應按甲________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________________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________________承擔違約責任。因甲________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________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________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________承擔。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________代表參加。通知包括________________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________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________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________________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________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________代表已經批准,________________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________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________________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________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________________可自行組織驗收,甲________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 重新檢驗。無論甲________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________________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________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________________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________________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________式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與調整。合同價款及支付________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________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__________

1.甲________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________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________________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________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________法及範圍。________________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甲________代表收到________________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________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________給予________________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係數,同時雙________約定________________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範圍。

第二十一條 工程款預付。甲________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________________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________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內後向甲________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________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________從應付之日起向________________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________________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________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________代表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________________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________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________代表收到________________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________________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________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________________,使________________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________代表對________________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甲________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________式,根據甲________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________代表簽字後支付。甲________在計量結果簽字後超過7天不予支付,________________可向甲________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________在收到________________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________________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________承擔違約責任。

經________________同意並簽訂協議,甲________可延期付款。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並由甲________支付給________________從計量結果簽字後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不論甲________任何一________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________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________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________提供材料。甲________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________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派人與甲________一起驗收。無論________________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________________妥善保管,甲________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________________負責賠償。甲________不按規定通知________________驗收,________________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________負責。

甲________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__________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________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________________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________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________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________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甲________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甲________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________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________賠償________________由此造成的損失。

________________檢驗難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________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 ________________供應材料。________________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________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________代表應禁止使用,由________________按甲________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________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________________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________雙________任何一________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________________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________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________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________承擔。甲________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________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 甲________變更設計。甲________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經施工的工程,甲________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________________材料積壓,應由甲________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________________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的損失均由甲________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 ________________變更設計。________________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________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________雙________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所有設計變更,雙________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________________按甲________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__________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在雙________協商時間內,________________按下列________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________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__________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________________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________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________________提出變更工期,送甲________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________代表不同意________________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________________提出後7天內通知________________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________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________________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________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________提交竣工圖。甲________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________________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________代表在收到________________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________________修改後提請甲________驗收的日期。

甲________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________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________責任。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________________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________式向甲________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________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________。

甲________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________________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並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________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________________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________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________________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________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________________交付。因________________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________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________應付________________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________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________________。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 爭議。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________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________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________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________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__________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________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________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 違約。甲________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________________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________________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________________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用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________________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________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________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________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________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________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________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________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________,違約________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____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索賠。甲________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________________可按以下規定向甲________索賠:__________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甲________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後14天內,向甲________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________在接到索賠資產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________________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________在7天內未作答覆,視為該索賠已經批准;

5.雙________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要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________________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________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________________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________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________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________承擔。

________________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________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________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________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________________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________代表批准。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________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________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甲________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________________按甲________要求使用,並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________________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________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________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________________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________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________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________________應每隔7天內甲________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________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________分別承擔:__________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________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________________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________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 保險。在施工場地內,甲________雙________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________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甲________人員及第三________人員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________________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當________________為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________________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後發生事故,________________應在14天內向甲________提供建築工程(建築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________________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________雙________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________________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________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________應為________________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________________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________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________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________承擔。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________支付完畢,________________將工程交付甲________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________雙________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________雙________分送有關部門。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本合同依據國家工商局和國家建設部共同制定GF-96-0205建築裝飾工程施工標準合同(乙種本)訂立,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項目:塑鋼窗、百葉窗、幕牆、欄杆、樓梯扶手

4、工程範圍及內容:泰爾國際1#、2#、3#、4#、5#、6#樓按圖紙設計要求與甲方指定材質購料施工,所有塑鋼窗、百葉窗、幕牆、欄杆、樓梯扶手

5、承建方式:雙包,即包工包料

6、工程質量:合格

7、合同價款:約壹仟萬元整(實際金額以最後決算為準)

8、甲方現場代表:

9、乙方現場代表:

10、本工程包括項目(按提供幕牆施工圖):1#、2#、3#、4#、5#、6#號樓所有塑鋼窗、百葉窗、幕牆、欄杆、樓梯扶手

二、預算施工面積:塑鋼窗、百葉窗、幕牆(約計)11500m2,欄杆、樓梯扶手約3000m。

三、合同承包單價:

塑鋼窗: 元/m2;百葉窗: 元/m2;幕牆: 元/m2;欄杆、樓梯扶手 元/m(具體所用材質按乙方所提供材料報表作附件;如實際施工所用材質與報表不同,單價另行計算)。

四、工程結算依據

國家有關建築安裝及裝飾工程的計算規則以及該工程竣工圖為結算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承包合同履約的擔保金為柒拾萬元整(小寫:70萬元整)不計息。

六、材料供應

由乙方按照設計要求供應。先提供樣品按樣品驗收、檢查。

七、付款方式

工程預付款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法:3#、4#、5#、6#樓盤每一幢做完後按實際完成工程量付80%,1#、2#樓盤每月按完成工程量付款80%,餘下的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總工程款17%,留3%作為保脩金,一年期滿後付清。

八、履約保證金返還:竣工驗收合格,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退還保證金不計息。

九、現場簽證

本工程施工中如發生工程項目及工程數量增減,工程結構、工程設計變更及材料變更等,均應及時辦理簽證手續,提出工程變更通知等,以作為辦理工程結算的依據。

十、質量與檢驗

1、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竣工規範和技術操作規程,按照設計單位及甲方認可的設計方案及施工圖進行施工。隱藏工程雙方應共同驗收。

2、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單項合格工程標準。取得四川省遂寧市相關法定驗收部門的竣工驗收報告。

3、如果工程使用的原材料不符合國際、部標的不合格產品,或乙方未按照設計要求或國標部標相關安裝規範的要求進行安裝,乙方不能因其保修期已過而免除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十一、甲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中規定的付款條件及時付款。若甲方未及時付款,按1‰/天計算利息。

2、甲方對工程進度、質量及現場材料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合同規定的施工及時糾正。並有權作出相應的處罰。

3、甲方收到乙方經甲方現場代表簽字的請款報告,甲方須在三日內將工程款匯入乙方的指定賬户。

十二、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規定保證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安裝完成本工程,未按時將經檢驗合格的工程交付給甲方,應支付甲方延期交付滯納金100元每天。

2、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簽字認可的施工圖進行施工。如乙方未按施工圖紙進行施工,或未使用約定之合格材料的,甲方可通知其限期整改,且工期不得順延。如乙方拒絕整改或未按期整改超過(7)天,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1000元每次。如乙方超過3次拒絕或超期整改,乙方應除依約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可解除合同,乙方只能按已完工程之合格總量結算後收取70%工程款。

3、乙方進場所有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及施工總包方的管理,文明施工,違者甲方及總包方有權按照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4、乙方現場施工人員與乙方為僱傭關係,施工人員的工資、勞動保護、勞動安全等有勞動法調整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與乙方現場施工人員無任何勞動法律關係。

十三、質量驗收以《建築幕牆工程及室內裝飾標準及技術規範》(JGJ102-20xx)(JG3035-96)。

十四、竣工驗收

1、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及時提交技術資料、竣工圖和竣工驗收報告。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報告,取得並向甲方提供相關職能部門驗收報告的日期。

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來的全套報建、驗收資料及竣工報告7天內不組織驗收,應視為工程驗收合格以及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甲乙雙方即可辦理結算。

十五、結算方式

1、乙方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結算通知書。

2、本合同結算辦法按實際已完合格施工內容照實結算。

3、甲方代表在5天內不辦理結算手續視為該結算文件批准認可。

十六、工程質保

十七、施工安全

1、乙方進場施工時,嚴格按國家及成都市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組織施工,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機制,並在施工中嚴格監督實施。

2、凡因乙方原因,乙方及乙方相關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安全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並由乙方完全承擔一切損失費用。如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先由乙方負責處理,承擔費用,後由乙方向責任方追償,甲方可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賠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損失、人身損害賠償、甲方對第二方的賠償、甲方間接損失、調查取證費、律師費等)。

十八、施工條件

施工中的三通一平,現場障礙,前道工序的完工驗收等,甲方應提前解決。施工用電、現場臨設(腳手架)等土建配合及配合費工作應由建設單位負責提供解決。

十九、報建報審

外牆工程如需立項報建報審,報建報審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報建報審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十、施工工期

1、本工程項目製作加工及施工工期: 天。

2、開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3、如因甲方不依約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從而造成工期順延。如因工程變化和設計變更,停電、降雨(超過8小時)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二十一、甲方提供所有勞務人員食宿場地。

二十二、其他約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承包合同履約擔保金柒拾萬元匯入甲方帳户上後,此合同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如因合同發生爭議,可要求索賠、調解或直接向當地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三、附則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合同經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本合同雙方全部履行完畢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第一部分、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和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説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沒有國家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地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委託監理。本工程甲方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並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併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築工程承包人或建築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工期延誤。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工程樣板。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重新檢驗。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合同價款與調整。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範圍。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係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範圍。

第二十一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後支付。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後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並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後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材料樣品或樣本。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乙方供應材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材料試驗。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甲方變更設計。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乙方變更設計。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後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三十五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並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爭議。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作答覆,視為該索賠已經批准;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保險。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築工程(建築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答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委託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合同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及要求:(詳見施工圖紙及報價單,並以報價單為準,見附表一)。

3.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用下列_______種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______________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工程保修期: 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開具工程保修單。

三、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造價:(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元

其中:設計費_______________元

人工費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材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生效時,甲方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計____________元,其餘價款根據施工進度計劃分期支付:

3.餘款:_______________元,工程驗收合格後3天內一次付清。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4.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

四、材料、設備的供應

1.裝飾裝修的材料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325-20__《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的規定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三)

本工程甲方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施工進度及時供應到現場。

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運抵現場後,由乙方負責保管。

3.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見附表四)

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與報價單中註明的品牌、規格、型號、質量、計量標準相符,並提交購貨發票或證明材料,經甲方簽字認可後再行使用。

五、施工過程中的一般權力義務

1.甲方

(1)甲方應在開工前,告知物業管理單位及相關權利人,並辦理好相關手續。

(2)開工_______________前,甲方自行設計的,應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工藝質量説明1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

(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設施,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做好相關記錄,並承擔相應費用。

(4)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負責協調鄰里關係,保證乙方正常施工。

(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不得損害建築物安全、損害公共安全、影響公共環境),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7)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需徵得乙方同意並應支付趕工費,待簽訂工期變更協議、確定趕工費後再行趕工。

(8)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

(9)甲方其他家庭成員對工程及乙方的意見均需通過甲方代表與乙方接觸。

2.乙方

(1)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一份。

(2)組織施工圖紙或工藝質量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並簽字認可。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4)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協調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5)在開工前檢查水、電、燃氣、房屋等事項,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解決和協調

(6)乙方應按工程進度提前通知甲方供應材料,併合理施工按期完成工程。

(7)負責對現場設施和工程成品的保護,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阻塞、滲漏、停電、等事故的發生,如有發生應儘快修復並賠償損失(含有關部門的罰款)。

(8)降低噪聲(每日12時至14時19時至次日7時乙方不得使用噪聲震動工具進行施工),保護環境,裝飾垃圾由乙方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9)由乙方施工不當損害相鄰權利人利益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由甲方先行賠償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施工安全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工藝質量説明,應符合《建築內部裝修防火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354-20__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2.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施工安全制度,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七、工程變更

1.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變更單(附表四)和變更圖紙,作為竣工結算和工期調整的依據,後方能進行該項目施工,所引起增減費用,可在工程結束時,一併結算。

2.凡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

八、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按GB50210-20__《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327-20__《住宅裝飾裝修工程規範》GB50325-20__《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執行

2.施工圖紙、工藝質量説明,工程變更單的內容作為驗收的依據。

3.乙方應提前_____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對隱蔽工程、分項工程進行驗收,如甲方在規定期限內不組織驗收又不提出整改意見的視為驗收合格。雙方約定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和隱蔽工程進行驗收:(1)電氣管線、給排水安裝工程(2)瓦木工程(含防水、抹灰、吊頂、牆地磚、門窗、木作等)(3)油漆工程(含塗料、油漆、牆紙等)(4)工程竣工驗收

4.乙方應通知甲方竣工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____________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辦理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5.驗收時,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質檢部門對工程質量進行驗證,經驗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及質量標準的,驗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符合約定及質量標準的,驗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6.裝修後的室內環境必須達到GB-50325《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的要求,在裝修過程中應使用符合國家環保標準的裝修材料,可以在工程完成後由相關部門進行環境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監測室內環境時應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監測時,傢俱、窗簾等含污染源的物品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如檢測不合格,應分析原因,如果是乙方造成的,乙方應承擔治理費用。

7.驗收合格後,雙方應填寫工程驗收單(附表六)及保修單(附表八),乙方應提交工程結算單(附表七)及有關資料給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3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內結清尾款。

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應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工程監理單位及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告知乙方,乙方應配合監理公司的工作。

十、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影響了工程施工,除工程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償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誤工的實際損失。每停工或誤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及其它原因影響了施工質量,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工程未經驗收,提前使用,發現質量問題,甲方承擔責任。

(4)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款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_______________日後仍不付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結構及設備管線,或改變房間使用功能造成損失或事故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6)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損失。

2.乙方責任

(1)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限期無償修理或返工,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甲方已累計付款的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___________天以上,乙方應將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如數退還甲方。

(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材料及現場陳設和其他物品,如有損壞,應予以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

(5)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是假冒偽劣產品或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以及不符合雙方約定的,應無條件更換為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設備,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損失。

(6)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結構及設備管線,乙方有權拒絕,如乙方不拒絕,造成損失或事故的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7)由於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責任並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8)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損失。

3.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解除合同,開工前一方要解除合同,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開工後一方要解除合同,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4.如一方要變更合同內容須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爭議或糾紛的處理

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建設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協商或調解不成時

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附則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__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雙方另有約定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合同附件

1.裝飾工程施工內容表

2.工程預決算報價表

3.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

4.乙方提供材料設備表

5.工程變更單

6.工程驗收單

7.工程結算單

8.工程保修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簽章:________  電話:________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附表一:施工內容表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表二:工程報價表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表三:甲方提供材料設備明細表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表四:乙方提供材料設備明細表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表五:工程變更單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注:若變更內容過多請另附説明

附表六:工程驗收單

附表七:工程結算單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表八:工程保修單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注:

①從竣工驗收之日計算,保修期為____________年。

②保修期內由於乙方施工不當造成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地進行維修。

③保修期內如屬甲方使用不當造成裝飾面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費。

④本保修單在甲方簽字、乙方簽章後生效。

監督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

就____________裝飾工程,經雙方充分的在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書,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甲方材料到場,開工兩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總額預付款。

2、開工後,甲方按工程進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總額預付款,餘額在工程驗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預算書單價為標準,以實際工程量結算)

七、材料設備: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及時組織進場,材料設備保管場地由甲方提供,以滿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個好的保管場所。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及廢料由施工方負責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負責裝飾設計、出施工圖紙及材料明細,雙方認可後,該資料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於設計缺陷造成追加投資,及方案設計時材料計劃不足需增加的投資由乙方負責。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項目,必須事先通知乙方,並雙方簽字附加協議,提出的增改項目對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和誤工費由甲方負責,工期順延。

4、乙方應瞭解遵守物業管理處有關規定,遵守施工技術規範,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傷害、設施的損壞,由施工方負責。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業管理處有關規定,造成罰款的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質量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於乙方提供的材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無法返工的質量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4、裝飾工程質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驗收

由乙方發出工程驗收通知,雙方人員到施工現場,按所設計圖紙要求和有關標準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後,雙方負責人應在驗收單上簽名認可,如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以甲方開始使用日期為竣工驗收日期。

十一、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返本合同的條款,所造成的損失,均由違返方負責賠償給守約方。

十二、備註

本合同有不詳之處,甲、乙方通過協商補充協議或條款,如本合同甲。乙方發生糾紛,雙方有權向本合同簽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訴訟,按仲裁委員會仲裁或法院判決執行。

十三、本合同報價表一式四份,甲、乙方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和蓋章後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GF-96-0206)

(乙種本)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日開工,於

日竣工。

1.6 工程質量:

1.7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

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 委託

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 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

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

│ 撥款分

次進行

│ 撥款

金額

├───────────────┼──────────┼───────┤

├───────────────┼──────────┼───────┤

├───────────────┼──────────┼───────┤

└───────────────┴──────────┴───────┘

6.3 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

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 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應禁止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 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 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9.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4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 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2.4 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碼:

郵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户名:

户名:

帳號:

帳號:

附表一:

工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

│序│ 材料或設備名稱 │ 規格 │ 單 │ 數 │ 單 │ 供應 │ 送達 │ 備 │

│號│

│ 型號 │ 位 │ 量 │ 價 │ 時間 │ 地點 │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和義務,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條款。

一 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期限

1、經雙方協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_天,自20___年___月___日開工至20___年___月___日竣工驗收。

2、乙方在開工的前一天以電話或書面的形式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 3、在施工期間,如遇如下列情況,工期相應延長

(1)甲方不能提供場地,水電,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的。

(2)遇雨天不能做工的要按實際天數順延。

(3)不在承包範圍內臨時增加的項目,或者較大的設計變更而影響施工進度的.要相應的延長天數。

(4)在施工中如停電,停水四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四小時以上,影響施工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內支付進度款,影響施工進度的。

(6)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施工的。(如甲方未能確定圖紙或有關部門協商不好的情況下)

三、 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有關建築裝修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和物業管理部們的監督。

2、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半成品或成品必須達到國家規定標準,並根據合同約定和甲方指定品牌材料施工,進場需甲方簽字方可使用。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與結算

1、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支付總造價的30%備料款,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水電進場支付總造價的60%款,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木工進場支付總造價的80%款,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油漆進場支付總造價的95%款,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5%餘款驗收後全部付清。

2如甲方未能如期付款,造成工程工期延期,由甲方自行負責。 五、 雙方約定事項

(1)工程的設計方案及圖紙由乙方供,(除全國加盟店、連鎖店、及客户已有圖紙外)待甲方簽字後方可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需要修改或變更設計內容、所發生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需要甲方簽字確定方能生效),若沒有增加的費用則以實數結清。

(2)甲方負責提供水、電等到位,乙方方可施工。

(3)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做好與施工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如城管、

消防等),在施工過程中,如有物業部門或相關部門要求辦理的相關施工證件或者押金之類費用應由甲方負責辦理。(屬乙方範圍的乙方自理)。

(4)工程驗收交付使用後,因甲方未能按照消防,用電等規範使用而發生意外事故,不屬於乙方責任及保修範圍。

(5)保修期限一年,在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或是人為損壞的不在保修範圍之內)

(6)工程竣工經雙方驗收簽字後,甲方方可使用。

(7)工程結算是按照合同簽定的單價和工程實際發生的數量(包括增加的項目)結算。(預算表上的數量只作為參考數)

六、 違約責任

1、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或使用不合格材料、達不到環保要求,造成返工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要服從甲方監督,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符合環保要求。

(3)乙方在工程完工後的第一天需通知甲方驗收,並附帶驗收單一份。

(4)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工,甲方有權收取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款的千分之五,0.005%每天收取)

2、 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負責乙方施工現場的用電,水及材料的存放場所。

(2)甲方在乙方送達材料驗收單一天後未簽字,視為材料合格。

(3)甲方在乙方工程驗收通知單送達三天後不進行驗收的,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4)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5)甲方如在工程施工中需要變更圖紙、和增加項目、價格的變動,甲方需要在變更圖紙和增加項目表上,和價格表上簽字,否則乙方視為甲方同意。

(6)甲方在中途未能按照合同支付款項,乙方有權停工如造成有關損失,責任有甲方承擔並要求賠償損失。

(7)在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需在七天內支付剩下餘款,如未能按時支付,造成公司資金週轉困難所帶來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並有權收取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總額千分之五,即0.005%每天)

(8)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支付的,甲方需簽寫字條(所欠金額、付款時間)但不得超過規定的時間內(規定時間為10天)如過期未付,造成公司資金週轉困難所帶來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並有權收取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總額千分之五,即0.005%每天) 附件

1、本合同一式兩份,(附件兩份)雙方各執一分。

2、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即生效:在工程移交、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後,除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條款期滿後,即本條款自動終止。

3、本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定補充合同,其補充合同內容,同等生效。

甲方(簽章)甲方代表聯繫電話

乙方(簽章)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簽定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7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辦公室裝飾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室內裝修(見預算清單)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擔(參見附件清單)

5、工程造價

⑴ 工程預算總造價為¥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⑵ 本工程總造價計算依據

以工程設計施工圖紙及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為依據。

施工中甲、乙雙方確認的施工障礙引起的變更或增加措施等費用。

施工中甲乙要求新增加的項目費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經甲、乙雙方確定:本工程合同工期為____天(日曆),具體開發時間以甲乙雙方簽訂的開工報告為準。

2、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劃竣工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

(1)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無法正常施工的;

(2)由於甲方原因影響連續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由於設計變更或設計未確定的。

(4)由於未辦妥相關物業或行政審批手續的。

(5)由於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內停電停水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由於甲方原因不能及時配套或配套單位不能配合而影響施工的。

第三條 工程施工準備與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開工前甲方協調各方面的關係,辦妥進場手續,甲方承擔進場手續費用。

(2)組織好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工作。

(3)委託為甲方代表,實行工程質量、進度監理,代表甲方處理工程日常事宜。

(4)開工前1天,甲方騰空裝飾場地以便工程開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設備的供應;落實建設資金,按期報付工程預付款,辦理現場簽證,竣工驗收。

2、乙方責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及施工技術資料。

(2)開工前組織有關人員熟悉施工圖紙和設計資料,編制施工圖預算和施工組織計劃,制定施工總計劃進度。

(3)做發了施工準備工作,組織好人員及材料設施的進場、採購、供應和管理。

(4)嚴格按施工圖與説明書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並承擔雙方約定的維修保養協議相關規定。人為損壞的修理由責任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5)委託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與甲方代表人員接洽。

第四條 工程價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預算以施工圖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為依據編制。

2、由物業收取的管理配合,裝修押金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_元整。

4、支付採取按工程進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時間及相應金額為:

(1)合同簽訂時付合同價10%,計¥:____________元整。

(2)工程竣工時,付工程尾款計:____________元整。

工程變更項目款項於雙方確認,付完此款項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條 施工質量與設計變更

1、堅持按圖紙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到列情況給乙方造成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應在三天內與設計單位商定,發出變更設計文件,甲、乙雙方籤協議後方準施工。

(2)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甲方必須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甲、乙雙方籤協議後方準施工。

(3)如因甲方投資不足,不能及時撥付工程進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應商定對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並由甲方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複雜的隱蔽工程內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驗收,如甲方未按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第六條 工程竣工驗收及結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書面或口頭通知甲方驗收。

2、甲方應在接到驗收通知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出具工程驗收證明。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應視為甲方已確認工程合格,若使用後發現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乙方於工程竣工後,提供一年的免費維修服務,但不包含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部分。

第七條 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確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雙方應按規定協商相關安全生產責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工作,嚴格安全操作規程,文明施工要求及嚴格執行治安消防條例。

3、工程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發生工傷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協助搶救義務,責任和費用均由責任方負擔。

第八條 工程處罰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二進行處罰,工期處罰待本工程竣工後一次結請。若因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合同價的30%的違約金。

2、甲方拖延結算及付款,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合同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調不成時,任何一方均申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或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可由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及時協商增補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後保修期滿,工程價款結清自動終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圖紙;

(二)工程預算書;

(三)補充條款;

(四)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範文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甲方經與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工程具體情況決定委託乙方承擔 的裝飾工程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期保質量完成施工任務,特籤此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現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裝飾工程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範圍及內容:室內裝飾和水電安裝工程(以方案圖為準)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其中

六、開竣工日期:

自20xx年20xx年月日竣工,總工期天。若遇停水停電,設計項目變更,發生不可抗拒力和建設單位甲方原因等工期應順延。

七、付款方式:

1、簽定合同甲方支付工程總價的80%預付款 元;

2、待工程經建設單位驗收合格決算後,七天內甲方一次性付清餘下的17%工程尾款。

3、扣留總價的3%為保脩金,一年後付清

八、本工程內容若出現增減,增減部分按相應項目比例,經雙方協商後,據實決算。

九、保修期限:

本工程保修期為12個月,以建設單位驗收簽字之日起計。在保修期間內,若因乙方裝修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全部免費無償修復,若因建設單位使用不當原因,費用可由甲、乙雙方協商後進行修復。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撕毀合同。若有違約現象發生,應向對方賠償本工程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2、合同履行中,若雙方發生異議,應本着實事求是原則,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十二、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工程式圖紙、預算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工程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工程付清之日終止。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出現項目,內容變更,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建設局批准,本工程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請投標、協商議標確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依據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頒發的(GF--96--0205)《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並結合深圳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合同:是指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為實施工程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1.2?發包方(簡稱甲方):合同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3?承包方(簡稱乙方):合同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1.4?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合同約定甲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1.5?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合同約定乙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1.6?社會監理:合同約定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1.7?總監理工程師:合同約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1.8?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裝飾工程,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9?裝飾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0?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1.11?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按《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執行。

1.12?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措施費、工期補償費等。

1.13?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圖紙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4?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15?工期:按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16?開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約定期不能開工的,由責任方負責)。

1.17?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19?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合同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施工設備和設施:按雙方協議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1.22?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1.23?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1.24?不可抗力:指因戰爭、_____、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相應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1.25?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為單位向銀行貸款利息。

1.26?合同條款中,部分甲方職責由其甲方委託的社會監理機構代為行使的,應在補充條款中明確其代為行使的內容、範圍。

第二條?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協議條款;

2.2?合同條件;

2.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合同;

2.4?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2.5?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和有關的技術經濟標準、資料;

2.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8?監理合同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使用標準及法律

合同必須首先約定使用國家標準、規範。其次約定使用行業標準、規範;再次約定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設計方應提供施工工藝,經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後執行。設計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所發生購買、翻譯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規及規章。

深圳市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雙方也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工程概況

4.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按定標(或邀請協商議標)價及措施費、工期補償費、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4.2.2?按國家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價內,由乙方向税務機關繳納。

4.2.3?招標工程除涉及變更外,總價、單價均以定標價為準,一次包定,結算時按4.5條的約定辦理。

4.3?工期:

⑴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日曆工期天數:______天。

4.4?質量等級:______

4.5?合同價款:人民幣(?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費______元。

4.5.3?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規定計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圖紙

5.1?甲方於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裝飾施工圖紙?單套(包括標準圖及有關資料兩套)。乙方需要超過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5.2?甲方提供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甲方應負責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

5.3?本合同的裝飾工程施工圖紙,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六條?甲方代表

6.1?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稱(職務):____________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對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6.4?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7.1?本工程甲方委託______監理。

7.2?總監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

7.3?總監理工程師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經甲方代表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做出公正的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甲方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8.1?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8.2?乙方任命的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8.3?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8.4?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甲方工作

甲方按該裝飾工程合同約定的內容,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9.1?合同開工日期前?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均計入合同價款內;

9.2?合同開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9.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9.4?甲方進行分部工程招標,施工中甲方應協調施工場地內交叉作業及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合同按約定順利施工;

9.5?合同開工日期前?天,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9.6?合同開工日期前?天,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乙方負責設計的,組織由設計人員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9.7?向乙方有償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設施有:

甲方不按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條?乙方工作

乙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10.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10.4?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現場環境衞生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違章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10.5?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0.6?按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一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後?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後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趕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二條?延期開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請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認為乙方提出的理由證據不足,不同意延期請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乙方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三條?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給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做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順延

14.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4.1.1?由於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引起施工程序變化;

14.1.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造成停工累計超過八小時;

14.1.3?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交出(騰空)施工場地、清除障礙物、疏通進場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電;

14.1.4?由於戰爭、_____、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颱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甲方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14.1.6?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標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

14.1.7?甲方提供的設備、材料等,未按乙方計劃進場或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

14.1.8?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3?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每延期?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元。罰金不超過合同總造價的?%。

第十五條?工期提前

15.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內容包括:提前的時間、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費用的承擔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乙方按合同規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六條?工程樣板

16.1?根據裝飾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製作樣板間。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16.2?乙方報價時提供的樣板,由甲乙雙方封存,作為工程驗收樣品。

第十七條?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樣品)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返工的全部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工程質量等級

18.1?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標準。

18.2?工程質量經驗收評定為優良標準,並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費用?元。

18.3?工程質量不符合規範、標準和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8.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按照職能分工由市(或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裁決,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九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9.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後,於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經驗收合格,甲方代表簽字後即可進行隱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後24小時內未到場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甲方必須補籤驗收手續。

19.2?隱蔽工程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簽字,視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甲方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第二十條?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條?合同價款之調整

合同價款為有條件之可調價款,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21.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1.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21.3?甲方代表確認的工藝標準變化或材料更換;

21.4?合同雙方確認的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文件;

21.5?雙方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第二十二條?工程預付款

22.1?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付給?價款的?%預付款,計人民幣(幣)?萬元。

22.2?乙方在完成合同價款60%時(以甲方代表簽證的工程量為準),甲方開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預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總造價的______%時抵扣完。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當時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3.1?乙方於每月二十五日後三天內向甲方代表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甲方接報表後三天內按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23.2?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表後三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四天起,乙方報表中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乙方不同意時作為無效。

23.3?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23.4?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工程量,不計入工程量統計範圍。

第二十四條?工程款支付

24.1?甲方根據核實確認的工程量,並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的款額,經甲方代表簽字後?支付。

24.2?乙方按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後,甲方在六天內未核實完畢及未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生通知七天後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4.3?經甲乙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其餘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後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3%,剩餘2%價款作為質量保脩金驗收半年後付清。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五條?材料樣品和樣本

本裝飾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設備外,其它設備、材料由乙方採購。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材料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六條?甲方提供設備

甲方按照協議提供的設備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並按“深建字[1991]234號”文的規定,另付設備價款_____%的管理費給乙方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非合同約定的設備乙方不負責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設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26.1?設備的型號、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受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26.2?到貨地點與約定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26.3?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26.4?供應時間早於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七條?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乙方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_____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二十八條?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設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設計單位)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九條?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三十條?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代換,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條?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31.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31.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1.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31.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二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在接到變更?天內,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32.1?合同附件中報價單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附件已有報價單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3.2?合同附件中報價單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3.3?合同附件中報價單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按修改時的深圳市信息價或市場價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後7天內將修改情況通知乙方。雙方仍有異議時,可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三條?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在工程竣工?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圖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天內向所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驗收申請,由甲方組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持進行驗收,並在驗收3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申請驗收,或驗收3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請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工程保管費的計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價的_____分之_____計算。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單項竣工時,雙方訂立單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四條?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交工驗收後?天內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和工程結算書,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結算書後應在15天內審核完畢或提出審核意見,在?天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結算書後?天內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結算,從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每日按拖欠總額的_____分之_____的罰金。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20天內結清。

第三十五條?保修

35.1?保修責任範圍:除甲方使用過程人為損失、原設計錯誤隱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自然災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外,凡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及驗收後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範圍各部位、部件、整體或單體、整件或單件的損壞、脱落、變質、丟失、開裂等,均屬乙方保修責任範圍。

35.2?保修內容包括:合同條款(含補充合同條款)所包含的工程項目、設計變更或修改、現場簽證或文字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內容。

35.3?保修期限:以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保修期限為半年。

35.4?保修費用:從工程結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總價款計算,為合同價款的2%。若發生的累計保修費超過截留的保修款總額,超過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在保修費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六條?爭議

36.1?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經雙方同意可向市(或區)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造價管理部門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如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36.1.1?向深圳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36.1.2?向人民法院起訴。

36.2?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36.2.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36.2.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6.2.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36.2.4?_____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36.2.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條?違約

37.1?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或工程進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義務而發生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金給乙方,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7.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金給甲方,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7.4?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做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索賠

38.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38.1.1?甲方在圖紙修改、材料變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賠償事件發生,可依照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工期天數: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標準、規範:

3.3 適用法律、法規: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

5.2 甲方賦予甲方代表的職權: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員的名單及責任範圍:

第六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職稱:

6.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八條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

8.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8.3 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繫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

8.4 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係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

8.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8.6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7 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

第九條 乙方工作

9.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9.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9.3 施工場地防護工作的要求:

9.4 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 符合施工場地規定的要求:

9.6 保護建築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設備的措施:

9.7 建築成品保護的措施:

第十條 進度計劃

10.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0.2 甲方代表批准進度計劃的時間: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15.1 對工程樣板間的要求: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17.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追加合同價款:

17.2 質量評定部門名稱: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九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20.1 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價格加風險係數合同、可調價格合同等):

20.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工程預付款

21.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1.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1.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1.4 甲方不按時付款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3.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5.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六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

32.2 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和份數: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33.1 結算方式:

33.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33.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33.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33.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

34.1 保修內容、範圍:

34.2 保修期限:

34.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34.4 保脩金利息:

第三十五條 爭議

35.1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違約

36.1 違約的處理:

36.2 違約金的數額:

36.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第四十一條 保險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三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44.1 合同副本份數: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4.3 合同制訂費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甲種本)示範文本使用説明

《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甲種本)由兩部分構成,第一部分是《合同條件》,第二部分是《協議條款》。

《合同條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對建築裝飾工程承發包雙方權利義務作出的約定,除雙方協商同意對其中的某些條款作出修改、補充或取消外,都必須嚴格履行。

《協議條款》是按《合同條件》的順序擬定的,主要是為《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提供一個協議的格式。承發包雙方針對工程的實際情況,把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對某些條款不予採用的一致意見按《協議條款》的格式形成協議。《合同條件》和《協議條款》是雙方統一意願的體現,成為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採用招標發包的工程,《合同條件》應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發包方對其修改、補充或對某些條款不予採用的意見,要在招標文件中説明。承包方是否同意發包方的意見及自己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對某些條款不予採用的意見,也要在標書中一一列出。中標後,雙方將協商一致的意見寫入《協議條款》。不採用招標發包的工程,在要約和承諾時都要把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對某些條款不予採用的意見一一提出,將達成一致意見寫入《協議條款》。

下面對《協議條款》的使用加以説明: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可以是具備法人資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經濟聯合體和社會團體,也可以是依法登記的個人合夥、個體工商户或個人。上列單位的名稱和個人的姓名,應準確地寫在《協議條款》甲方位置內,不得簡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應是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和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或私營企業,上述單位的名稱應準確地寫入《協議條款》乙方位置內,不得簡稱。

第一條

1.1 本款內應準確寫出工程的名稱、詳細地址、承包範圍和承包方式。承包範圍主要指單位工程的裝飾裝修內容及等級。

1.2 本款內開工日期應寫明雙方商定的開工日期,也可以將此規定為甲方代表發佈開工令的日期;竣工日期指雙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日期;總日曆工期天數是包括法定節、假日在內的總日曆工期天數。

1.3 寫明雙方商定的工程應達到的質量等級(即合格還是優良)。

1.4 應寫明工期價款的金額和承包方式。

工程為羣體或小區工程時,以上各項應將單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按附表一説明,作為協議條款的附件。

第二條

本條應寫明組成合同文件的名稱和順序。

第三條

3.1 如合同文件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本款應約定語言的名稱及翻譯文本由誰提供和提供時間。

3.2 國家有統一的標準、規範時,施工中必須使用,並寫明使用標準、規範的編號和名稱。國家沒有統一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方標準、規範。此條應寫明使用的標準、規範的名稱。並按照工程的主要部位或項目分別填寫適用標準、規範的條款。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標準、規範,應在編號和名稱後寫明,並註明提供的時間、份數和費用由誰承擔。

甲方提出超過標準、規範的要求,徵得乙方同意後,可以作為驗收和施工的要求寫入本款,並明確約定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藝的,應在本款寫明施工工藝的名稱,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時間、要求和費用的承擔。

3.3 法律、法規和規章都適用合同文件,但對同一問題要求不一致時,應在本款內寫明適用的法規或規章名稱。如由甲方提供,還應寫明提供時間。如由乙方自備,應寫明費用由誰承擔。

第四條

不同的工程對圖紙的需要情況各不相同。本條應寫明甲方提供的份數(必須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圖紙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時間。

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的,應寫明圖紙的名稱、份數、提供的時間和費用。

甲方不能在開工前提供全套圖紙,應將不能按時提供的圖紙名稱和提供的時間在本條寫明。

第五條

本條寫明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甲方代表委派具體管理人員的姓名和職責。如前期工作中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審批、圖紙的提供、質量的檢查驗收、工程量的核實等工作的具體責任、權限。

第六條

本條寫明甲方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總監理工程師的姓名、職稱和甲方授權範圍。

第八條

本條按具體工程和實際情況,逐款列出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完成時間和要求,實際存在而《合同條件》未列入的,要對條款或內容予以補充。還應寫明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要求完成有關工作時,應支付的費用金額和賠償乙方損失的範圍及計算方法。

8.1 本款應寫明使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8.2 本款應寫明水、電、電訊等管線應接至的地點、接通的時間和要求。如上、下水管應在何時接至何處,每天應保證供應的數量,水質標準,不能全天供應的要寫明供應的時間。

8.3 本款應寫明需要甲方協調的涉及本工程的市政等部門的工作內容及完成時間。

8.4 本款應寫明甲方應協調哪些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及協調內容和完成時間。

8.5 本款應寫明由甲方辦理的各種證件、批件和其他需要批准的事項及完成的時間,其時間可以是絕對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對的時間,如在某項工作開始幾天之前完成。

8.6 本款應寫明甲方組織圖紙會審的時間,如不能約定準確時間,應寫明相對時間,如甲方發佈開工令前多少天。

第九條

本條按具體工程和實際情況,逐款列出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完成時間和要求,實際需要而《合同條件》未列的,要對條款和內容予以補充。

9.1 甲方如委託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圖及配套設計,應在本款寫明設計的名稱、內容、要求、完成時間和設計費用計算方法。

9.2 本款應寫明乙方提供的計劃、報告、報表的名稱、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時間。

9.3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價款之外的照明、警衞、看守等工作,應在此款寫明。

9.4 本款應寫明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甲方對本款的具體要求。如在什麼時間、什麼地段、哪種型號的車輛不能行使或行使的規定,在什麼時間不能進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過多少分貝。

9.5 本款應寫明應符合政府對施工現場的哪些要求和規定。

9.6 本款應寫明施工場地周圍需要保護的建築物和管線的名稱保護的具體要求。

9.7 本款應寫明工程完成後應由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費用由誰承擔。

第十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要求及時間,寫明甲方批准以上文件的時間,寫明乙方違約應負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金額。

第十三條

本條應對以下內容予以説明:

1.對延誤的定義,如哪些工作延誤多長時間才算延誤;

2.對可調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減多少才可調整工期;

3.需補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調整的因素;

4.雙方議定乙方延期竣工應支付的違約金額,應在本條寫明違約金數額和計算方法,如每延遲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多少金額。

第十四條

甲方可在簽訂《協議條款》時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應在本條寫明以下事項:

1.要求提前的時間;

2.乙方應採取的措施;

3.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4.趕工措施費用的計算和分擔;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計算方法,此項也可按傳統方法寫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多少金額。

第十五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應制作哪些樣板間及標準和費用;

第十七條

甲方對工程質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應在本條寫明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及計算方法。

第十八條

本條應寫明需進行中間驗收的單項工程和部位的名稱,驗收的時間和要求,以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第二十條

目前我國合同價款調整的形式很多,應按照具體情況予以説明,如:

1.一般工期較短的工程採用固定價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長時,合同價款是否作出調整應在本條説明。

2.甲方對施工其是可能出現的價格變動採取一次性付給乙方一筆風險補償費用辦法的,應寫明補償的金額或比例,寫明補償後是全部不予調整還是部分不予調整,及可以調整項目的名稱。

3.採用可調價格的應寫明調整的範圍,除材料費外是否包括機械費、人工費、管理費;寫明調整的條件,對《合同條件》中所列出的項目是否還有補充,如對工程量增減和工程量變更的數量有限制的,還應寫明限制的數量;要寫明調整的依據,是哪一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文件;寫明調整的方法、程序及乙方提出調價通知的時間、甲方代表批准和支付的時間等。

第二十一條

工程款的預付,雙方協商約定後把預付的時間、金額、方法和扣回的時間、金額、方法在本條寫明。例如“在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將合同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於(  )月(  )日和(  )月(  )日………分(  )次支付給乙方,作為預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總造價  %(以甲方代表簽字確認的工程量報告為準)後的(  )個月裏,每月扣回預付工程款的  %,在完成合同總造價的  %時扣完”。

甲方不預付工程款,在合同價款中應考慮乙方墊付工程費用的補償。

第二十二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的支付,雙方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協商確定,把支付的時間、金額和支付方法在本條寫明。例如按月支付的,應寫明“乙方應在每月的第  天前,根據甲方核實確認的工程量、工程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已完工程價值,編制‘工程價款結算單’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後,應在第  天之前審核完畢,並通知經辦銀行付款。”

第二十四條

本條雙方約定提供的材料樣品或樣本的名稱。

第二十五條

甲方提供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按附表二的格式填寫,作為《協議條款》的附件。

甲方提供有關説明由乙方採購材料的,應寫明產品價格若高於乙方預算價格而產生的價差由誰承擔,以及由於供應商的原因造成產品的質量等級、規格型號和交貨時間達不到要求,造成損失的責任和產生的費用由誰承擔。

第二十六條

本條應寫明變更發生後,乙方提交變更價款的時間及金額。

第二十七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交竣工圖的時間、份數和要求;寫明甲方收到竣工報告後應在多長時間內組織驗收及參加驗收的部門和人員。

第二十八條

如雙方不再簽訂保修合同,本條應寫明保修的項目、內容、範圍、期限、保脩金額和保脩金預留或支付方法,以及保脩金的利率,另簽訂保修合同的應將以上內容寫入保修合同。

第二十九條

雙方協商後,對爭議的解決方法和程序可作出以下説明:

如:雙方發生爭議,首先請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一方提出調解要求後,雙方應保證合同的繼續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做出後7日內執行。

在實際工程中雙方可以協議對爭議進行一次或幾次調解,這些調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寫明;也可以協議由仲裁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判決。

第三十條

甲方違約應負的違約責任應按以下各項分別作出説明:

1.承擔因違約發生的費用,應寫明費用的種類。如工程的損壞及因此發生的拆除、修復等費用支出,乙方因此發生的人工、材料、機械和管理費用支出;

2.支付違約金,要寫明違約金的數額和計算方法、支付的時間;

3.賠償損失。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賠償乙方的損失時,應將不足部分支付給乙方,作為賠償。並寫明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如損失的性質是直接損失還是間接損失,損失的內容是否包括乙方窩工的人工費、機械費和管理費,是否包括窩工期間乙方本應獲得的利潤等。

第三十一條

本條應根據當地的地理氣候情況和工程的要求,對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破壞的不可抗力作出規定。如規定以下情況均屬不可抗力:

1.當地裂度×度以上的地震;

2.×級以上持續×天的大風;

3.×毫米以上持續×天的大雨;

4.日氣温超過×度,持續×天;

5.日氣温低於×度,持續×天。

第三十二條

在辦理保險時,應寫明甲方人員和第三方人員在施工現場生命財產安全的保險內容、保險金額及由誰辦理和承擔費用。

地方政府規定,或當事人雙方協議要求鑑證、公證的,由鑑證、公證部門將意見寫在協議條款的鑑證、公證意見一欄,並加蓋印鑑。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21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酒店裝飾工程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

1.4承包範圍:

1.5承包方式:固定單價,乙方包工、包材料

1.6工程結構:框架結構。

1.7裝飾裝修施工面積:建築面積平米。

2工程質量

2.1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室內環境約定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

2.3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以及相配套的相關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標準。

3工期

3.1總工期:日(為日曆工期,不包括春節休假日)

3.2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3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4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____日內未做出答覆的,視為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應徵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3.5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應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應在12小時內予以答覆。甲方未能按時答覆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工期順延

3.6.1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

(5)由於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4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工期提前

3.7.1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採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為不得作為提前竣工的手段。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雙方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應在____日內批准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併為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7.2提前竣工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為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設計

4.1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竣工後給甲方提供一份竣工圖紙。

4.2設計變更

4.2.1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應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____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2.2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3設計變更應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應變更施工進度計劃,送甲方批准,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2.4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應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5工程價款

5.1本工程價款:——

5.2本工程價款約計:人民幣元,¥元,包含乙方為本工程和參與本工程施工作業人員的保險費和為完成本工程所採取的措施費。具體總數以竣工決算為準。

5.3本工程價款可在出現下列情況時調整:

(1)甲方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約定的其他工期順延條件之一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4工程價款支付

5.4.1工程首付款

乙方應在完成全部隱蔽工程後,向甲方提供相關質量驗收合格記錄,經監理方認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的首付款,首付款金額為.00元,金額大寫:元整。支付時間為工程中期驗收合格5個工作日內。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首付款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仍不能支付,乙方可暫停施工。工程中期的標準是:隱蔽工程全部完成,經監理方驗收合格。

工程首付款的撥付應包括洽商款項(如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等)

乙方未經監理同意超出設計圖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經乙方書面同意並明確延期付款日期後,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應計算自確認延期____日後起算的應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5.4.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移交甲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質量證明文件、竣工結算審計結束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經甲方和監理審核確認無誤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的50%.支付時間為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資料5個工作日內。甲方保留工程總價5%為保修押金。本保脩金在乙方按照約定完成工程保修後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

6材料設備供應

6.1本工程由甲方供應的材料等,乙方須在施工進度計劃中明確訂貨時間和進場時間,並及時跟蹤甲方是否在約定的時間內訂貨、進場。

6.2本工程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應按照約定材料樣品標準進行採購,提供材料設備產品的質量、環保合格證明,並對所購材料設備質量負責。如果採購的材料與樣品不一致,甲方和監理單位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如果更換後還與樣品不一致,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乙方自負。因乙方原因給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3甲方供應和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按約定到達指定地點前應通知對方,雙方應對材料、設備進行共同驗收。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經驗收合格後,乙方負責保管。

6.4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應由雙方選定樣品樣本。樣品樣本應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6.5雙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應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發佈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7雙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

7.1甲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為.

7.2乙方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為,是乙方在本工程項目中的代表。

7.3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7.4甲方代表在授權範圍內向乙方項目經理髮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項目經理應予執行。

8雙方權利

8.1甲方權利

8.1.1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撤換後代表的權責不變。

8.1.2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1.3有權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8.1.4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設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8.2乙方權利

8.2.1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撤換後代表的權責不變。

8.2.2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2.3乙方代表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甲方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乙方代表應予執行,但由於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雙方義務

9.1甲方義務

9.1.1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協助乙方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審批證件。

9.1.3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9.1.4提供施工場地,並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及承擔乙方在不騰空場地條件下施工的相應措施費用。

9.1.5提供房屋主體結構,水、電、暖風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

9.1.6提供施工所需水、電,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9.1.7協調施工場地進行交叉作業的各專業施工單位間的關係,保障工程有序進行。

9.1.8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9.1.9在原有建築物中進行裝飾裝修工程,要保證建築結構的安全,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破壞地面,層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3)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凡必須涉及以上所列內容的,應有涉及改動方案的設計圖紙,並對安全使用性出具書面説明。

9.2乙方義務

9.2.1制定並組織落實施工進度計劃。

9.2.2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

9.2.3施工中發現有任何影響履行本合同的情形和事項以及其他隱患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做出處理,未履行該義務的,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9.2.3安全施工

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必須為本工程和參與本工程施工作業的人員上保險,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事故引發的費用和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衞、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應與甲方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同意後實施,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未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的,應制定專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確保建築物內財產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應報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9.2.4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負責工程成品保護工作。

9.2.5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10工程驗收

10.1隱蔽工程驗收:具備隱蔽條件的工程部位,乙方應在自檢合格後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並經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在檢驗紀錄上簽字後,乙方才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10.2竣工驗收

10.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乙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圖紙。甲方應在收到報告後____日內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見,雙方根據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約定修改期限。乙方應按甲方意見進行修改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10.2.2甲方逾期未組織驗收或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工程合格同意驗收,應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10.2.3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並經甲方和監理方確認驗收合格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視為保修起始日期。

10.2.4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則視為竣工驗收合格,由此發生的質量責任及其他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0.2.5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暫時不能竣工的,雙方可簽訂甩項竣工協議處理。

10.2.6竣工結算:竣工報告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自收到報告和結算資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確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應承擔乙方相應的保管費和利息損失。

11違約責任

11.1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2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的,每延誤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3‰的違約金。

11.3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每延誤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3‰的違約金;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的同時,應向甲方額外支付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支付監理方的延期監理報酬。

11.4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不達標的工程,乙方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應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對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應進行全面綜合治理,由於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視同延誤工期。

11.5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除符合以下情況而中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連續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無法履行。

(2)甲、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有關保險、擔保、保修等內容,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4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15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補充約定: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本合同條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內容為準。

1、材料清單

2、工程驗收資料

3、環境檢測報、

4、其它文件——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2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對 裝飾工程順利進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商定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承包範圍:

3、承包方式:

4、工程質量等級(優良或合格):

5、工程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總工期天數為 天。

6、合同價款:

二、甲方工作

1、開工前 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騰空房屋,消除影響施工障礙物。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速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它事宜。

3、由乙方辦理。

4、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費用。

三、乙方工作

1、指派為 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遵守 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等不受損壞。

四、有關工期的約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經雙方協商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因設計變更,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5、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 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

6、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

五、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設計變更和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驗收標準。

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3、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甲、已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已方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責任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六、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取用第 種 ;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已記入合同價內),包乾風險不包括以下內容: 。

(3) 調價格:按雙方議定價進行結算。

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按附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工程款付款時間表

七、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3、甲方的圖紙或作法説明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否則後果與乙方無關。

八、 設計變更

1、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應在變更前 天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乙方按通知書進行變更,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施工中乙方對原設計提出的變更要求,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變更設計,否則,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損失,有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九、 補充條款:

十一、 附則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直拉簽訂,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4、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23

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2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

1.6 工程質量:

1.7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 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 委託 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丁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做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 (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C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 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 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 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撥款分 次進行撥款 %金 額

6.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 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 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8.3 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做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 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9.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4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本合同正本兩分,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 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2.4附件

(1)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户名: 户名: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