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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補充合同十篇

施工補充合同 篇1

發包人(全稱):

施工補充合同十篇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鑑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相關施工事宜未明晰,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為明確工程的具體範圍、合同包乾總價等條款補充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地基與基礎、地下室及上部結構、全部砌體、抹灰、樓地面、屋面、防水、

排水、裝飾等工程(建施、結施、水施工程圖紙)。

資金來源:自籌。

二、雙方明確工程範圍為:

地基與基礎、地下室及上部結構、全部砌體、抹灰、樓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裝飾等工程,其中供電、供水、消防、防雷工程、預應力鋼筋由發包人指定分包人。

三、合同工期確定為: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包乾總價(含税)為¥: 元(大寫:)。 合同包乾總價不包括髮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工程部分。

六、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國家現行的房屋建築施工標準、規範以及設計圖紙中特別標明的相關標準、規範。

七、雙方對一般權利和義務補充明確如下:

1、發包人工作

1.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施工現場已經具備施工條件。

(2)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符合施工要求。

(3)發包人有權監督承包人對工程進度款的使用情況,具體實施辦法:1、承包人在施工進行期間必須將各材料供應商、施工班組的主要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上報發包人駐現場代表;2、承包人在申請月進度款時必須把上月對供應商的材料款、施工班組的工資的發放列表作為附件上報發包人,否則發包人當認為承包人申報當月進度款資料不齊,不予支付當月施工進度款。

(4)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1.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另定。

2、承包人工作

2.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負責。

(4)向監理公司提供的辦公房屋及設施的'要求:提供1間裝有水電的辦公場所及3套桌椅辦公設施,並承擔水電費。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由承包人負責。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由承包人負責。

(8)施工場清潔衞生的要求:由承包人按照當地相關部門要求進行。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施工道路維護:承包人應根據實際情況,對臨時施工道路和用水管道設施進行維護。如果施工現場承包人數量較多,則由發包人聯合所有承包人進行協商。但維護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10)電梯井內的腳手架工程由承包人負責。

(11)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劃定的區域佈置臨建設施。

(12)承包人必須承擔工程範圍內所有文明施工與安全生產責任。

(13)承包人必須合理使用本工程施工進度款,做到專款專用。

八、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進度計劃

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20年月日前重新確定並提供。

1.2上述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經發包人確認後實施。

2、工期延誤

2.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雨水天不作工期順延;

2.2當承包人本月的實際施工進度不能達到該月進度計劃(即第八條第1項所確定的進度計劃,下同)的70%時,發包人將暫不予支付該月施工進度款,並推遲到下月與下月施工進度款一併支付,當承包人持續兩個月或兩個月以上出現以上情況,發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3日內尚無具體整改調整工程進度的應變措施,發包人當視承包人違約並有權採取一切有效的強硬措施介入承包人的現場施工管理,以確保工程工期順利推進,並由承包人負責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責任。如承包人拒絕、阻止發包人介入管理或不配合發包人介入管理而使工期延誤不能得到及時糾正,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2.3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每月進度工期延誤的,從延誤的第五天起,每天罰款10000元(人民幣壹萬圓整),累計計算。

2.4承包人未按進度計劃完成第一個月進度計劃工程的70%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2.5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人延誤進度工期累計達30天,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九、質量與驗收

1、質量要求

1.1承包人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質量標準、驗收規範進行施工,對質量通病採取強有力的措施,確保質量通病降低到最低限度。屋面、衞生間、門窗、外牆面幾個容易發生滲漏的部位應重點監控。如部分工程質量達不到質量標準,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的,承包人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2達不到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及安全標準時,發包人有權拒付剩餘工程款,待承包人修理、返工或改建達到約定的標準後,發包人才支付剩餘的工程款。如果因修理、返工或改建而使工期超出合同約定的工期,承包人要賠償發包人的相關損失;如超期30天的,發包人有權單方面重新組織施工隊伍將剩餘工程施工完,由此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修正某項質量缺陷,則發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2.1中間驗收部位:所有分部分項工程及工序。

2.2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先進行自檢,然後向監理工程師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主管工程師不管是否參加驗收,只要發包人主管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對隱蔽工程持懷疑態度要求進行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對隱蔽工程進行剝落或開孔,檢驗合格,由提出方承擔全部費用,工期順延;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十、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人必須承擔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所有文明施工及安全生產責任。

2、承包人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設立專職安全檢查員,檢查、發現、消除各種隱患,確保人身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對特殊工種進行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3、承包人對施工現場中的動力設備、輸電線路、電源開關、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資,須有專人負責,並有嚴格的防護措施。

4、監理人員、發包人有關人員違規指揮,承包人有權拒絕。

5、建設安裝施工過程中的工傷事故、交通事故、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承包人負責,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支付各種費用。

6、承包人做好施工現場的防火防盜工作。

7、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水災事故或其他事故,承包人應全力以赴進行搶救,同時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並通知監理和發包人現場主管人員。

8、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進行施工,並保證在整個項目建設過程中不發生打架鬥毆事件和違法亂紀現象,若有發生,發包人將給予承包人處以10000元/次的罰款。

十一、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及調整

1.1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總價包乾方式確定。

1.2承包人收取工程款時必須向發包人提供建築工程發票,所有税金由承包人承擔。

1.3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合同總價中,承包人已充分考慮除本補充協議簽定後新增的設計變更項目以外的所有風險因素,合同總價不因除本補充協議簽定後新增的設計變更項目以外任何原因而調整。

1.4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不採用。

1.5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不採用。

1.6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工程變更 。

2、工程量確認

3.1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每月的5號前提交上一月度已完工程量報告。

3、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3.1進度款按實際工程進度分次支付,每月5號前由承包人提交上月度完工工程量清單、工程款劃撥申請及足額發票,經審核無異議後本月31號前發包人按上月完成工程量造價的80%進行撥付;

3.2本工程進度款累計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80%時,發包人停止撥付工程款;

3.3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並完成工程竣工備案後發包人將劃撥至合同總價85%工程款及增減工程價款的85%;

3.4通過竣工驗收合格並完成工程竣工備案後,根據承包人提交的結算資料三個月內完成結算工作,結算完成後一個月內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的95%。

3.5按結算總價留下5%作保修承諾金,保修期起一年後退給施工單位結算總價2%(扣除維修費用之後支付),保修期起滿二年退還施工單位2%(扣除維修費用之後支付),留1%待保修期滿扣除維修費用之後全部退還施工單位;

3.6月進度款中的工程量造價審核計算辦法:各分項工程造價=《x年廣東省建築工程綜合定額》中直接費×82%×實際完成工程量。

十二、材料設備供應

1、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1.1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1)對於本補充協議附件中指定的材料或工藝,承包人必須遵照執行。承包人若要更換指定材料,必須經過發包人允許。

(2)承包人所採購的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材料、配件、構件等,必須提交相應的產品合格證書、出廠證明等資料,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取樣送檢,經過發包人委託的工地代表和建設監理單位驗證合格後才允許進場使用。

(3)對於發包人所指定的材料或工藝,承包人不遵照執行的,將被視為不履行合同實質內容而受到發包人扣罰履約保證的處罰;每發現一次處罰10000元,且這些不符合合同附件規定的材料不得用於本工程。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施工補充合同 篇2

為了保證工程質量,所有建築材料,發包方、承包方及監理方共同參與採購,甲方決定,驗收合格後進場使用,但必須達到下列標準;

1、鋼材:採用甘肅酒鋼、陝西龍鋼或山西建鋼合格產品;

2、水泥:採用甘肅祁連山牌、安徽海螺牌或扶鳳盾石牌的合格產品;

3、機磚、輕集料砼空心砌塊或加氣塊、地面磚及內外牆貼面磚:採用具一定資質的企業所生產的合格產品;

4、石子:採用長慶橋北涇明石子;

5、砂子:採用巴家咀或長慶橋砂子、水洗顆粒砂;

6、木材:採用國家一級鬆材;

7、玻璃:採用蘭州平板玻璃廠生產的合格產品;

8、石材:採用廣東或山東石材;

9、門窗製作必須符合質量標準與設計規格;

10、電源線採用蘭州長通或眾邦廠生產的合格產品,規格符合設計要求;

11、防水材料採用國家標準SBS厚度為5.0mm -10。C改性油氈;

12、暖氣片採用山西趙家堡生產的國標產品。

以上材料在市場緊缺不能保證使用的情況下三方考察約定其它品牌合格材料,一經確定投入使用的材料施工期間不得變更,凡購進不合格材料,甲方有權拒絕進入施工場地,若發現使用不合格產品,堅決予以拆除,費用乙方自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補充合同 篇3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補充協議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經甲乙雙方自願、公平、友好協商,雙方就年月日簽訂的就工程合同(以下簡稱為原合同)作如下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寫明具體補充的內容。

二、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三、 此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補充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由甲方開發建設的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承建。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保障甲乙雙方的利益,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按照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一致同意在原簽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簡稱標準合同文本)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省市有關法規,簽訂該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並且標準合同文本與本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設地點:

3、建設規模: ㎡

4、層 數:

5、工程結構形式:

6、工程承包範圍:設計院設計的本項目工程施工圖中所包含的建築物2m以內的土建、給排水、採暖工程。

甲方分包的範圍:人防防爆門、單元進户電子對講防盜門、樓梯間單元防火門、住户防火單開防盜門;電梯;塑鋼窗;幕牆;外牆瓷磚或塗料、裝飾石材、設備,消防水電工程。

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合同承包範圍包人工、包材料、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包驗收。

8、合同工期:開工日期:;竣工驗收日期: 。

9、質量標準:合格,主體工程市結構優質獎。

10、合同價款:本合同造價暫定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小 寫 元。

第二條 工程造價確定及結算方式

一、計價依據

本工程為定額計價,採用定額計價方式結算。

執行20xx年黑龍江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建築工程計價定額》、《給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燃氣安裝工程計價定額》、《施工機械台班費用定額》、《建設工程費用定額》,以下簡稱《省定額》和《費用定額》。

二、費用定額有關費率計取規定:以人工費為計費基礎,取費基數為53元/工日。1、通用措施費:建築工程為3.63% ;裝飾工程為2.86%;安裝工程為2.82%。室內空氣污染測試費由甲方統一繳納,不再扣除乙方費用。

2.企業管理費:建築工程為16%;裝飾工程為11%;安裝工程為16%。

3、利潤:建築、裝飾和安裝工程為20%。

4、乙方在工程總結算時按工程總造價税前讓利3%,但甲方指定的材料價差、甲方指定分包工程不計入讓利。

三、人工費、材料費和機械費找差規定:

1、 人工費價差:

建築、裝飾、安裝工程人工費價差按當年省、市結算文件執行。

2、材料費價差:

鋼筋、砼、苯板、預拌砂漿、砌塊、水泥、電線、水暖管件等按該種材料施工期間《哈爾濱工程造價信息》的當月下浮2%進入工程結算,不再計取採保費。

3、機械費價差:執行定額價格,不找市場差價。

四、總承包服務費:

1、甲方另行分包的項目甲方按費用定額規定基數的4%計取總包管理費。總包管理費單獨結算,不參與總價讓利。

2、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分包的分包商收取的總承包服務費和配合費包括分包工程質量管理、整體工期管理、現場安全管理、施工配合管理、腳手架的正常使用、所有專業安裝後的正常堵補及找零、現場垂直運輸、分包材料的堆放場地、成品保護、分包單位工程資料的蓋章、整理、收集等費用。

五、安全生產措施費:按照《黑龍江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措施費使用管理辦法》、《黑龍江省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問題解釋(第1號)的規定執行。工程結算時根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組織安全檢查、動態評價和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核定的費用費率計算。工程項目未申請安全檢查現場評價、未經費用標準核定的,不得計算安全生產措施費。施工現場甲方預先搭設的磚及彩鋼圍擋、大門、門衞室、宿舍、食堂、農民工學校、醫療室、淋浴間、開水房、盥洗設施、公廁等臨時設施等。按實際發生乙方支付(不能超出臨時設施費)。

六、規費:按照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承包方規費標準計取。未經核定的不得計取。

七、税金按省、市相應結算文件規定執行。以上沒有提到的費率均不計取。

八、設計變更、現場簽證:

設計變更計價:按主體工程的取費進行計算。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現場代表、監理工程師不予確認,並不予結算。

九、定額中沒有的項目,而實際工程發生的項目執行省、市造價管理部門認定的補充定額,無補充定額的,該項目開工前報甲方協商定價,未經甲方定價的,不予結算。

十、其它費用約定:

1、乙方“水費、電費”結算辦法:水費、電費由甲方向供排水、供電部門繳納,費用由乙方

塔吊基礎及越冬維護必須有監理及工程部認可的施工方案並有經上述部門按施工方案進行驗收的合格單後方可列入結算,否則不予結算。塔吊基礎可以按本條標準計取費用,越冬維護只計取安全生產措施費、規費和税金。

第三條 工程款的支付與程序

一、本工程不支付預付工程款。

二、基礎及主體工程按形象進度的50%撥付,主體封閉後付主體的70%,裝飾按形象付50%,裝飾完成後付85%。工程竣工,經過三方(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驗收合格後,工程款支付至乙方承建工程實際完成總價的80%,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進行竣工結算,竣工結算完成後,並經過質檢站驗收合格,除質檢站預留3%的質量保證金外,工程款累計支付乙方承建工程竣工結算總價的97%。 撥款階段:地下階段:第一次:土方施工完;第二次:樁基礎施工完;第三次:施工至主體正負零。

主體結構正負零施工至主體結構封頂、安裝工程、裝飾工程階段:按月進行結算。

三、質量保證金返回時間為5年,質量保證期限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質量保證金在質量保證期滿1年且無質量問題時無息返回50%,在質量保證期滿2年且無質量問題時無息返回40%,在質量保證期滿5年且無質量問題時無息返回10%。

四、每月25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經濟部報送甲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簽字蓋章確認的月形象進度申報表(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經濟部提供統一格式。

五、如處於冬季施工期,乙方於冬季施工開始和結束後3日內向甲方經濟部報送冬季施工期形象進度申報表。

六、每月30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經濟部報送經甲方現場代表、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合格工程的月施工進度結算報表一式貳份。甲方經濟部造價工程師於10日內審核完簽字蓋章,並於10日內向乙方支付審核後的當月工程月進度結算款。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一、甲、乙雙方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均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及政府有關規定,均需有原出廠合格證明和質量保證書等必要的質量保證文件資料,必要的還須提供符合規定的生產許可證。

二、所有與乙方施工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包括甲供材料設備)到貨後,乙方應按相關規定及《民用建築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的規定進行詳細驗收並對該產品的質量問題負責。

三、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未經甲方及監理同意,或者與甲方認定的樣品、品牌不符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乙方應立即運出施工現場;已經運用到工程上去的,應當推倒或拆除,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並且要求乙方重新訂貨安裝,工期不予順延,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各種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五條 甲方責任

一、甲方負責就設計問題與設計方及監理的協調聯絡,審批乙方的施工組織設計。

二、甲方負責審批乙方的項目施工進度計劃,並檢查落實執行情況:隨時檢查工程質量,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過程控制;組織生產例會,協調安排整個工程生產;組織對工程的實施驗收。

三、工程施工前,甲方應監督、檢查乙方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進行技術、質量、安全交底。

四、甲方負責提供完整的設計圖紙五套(包含竣工圖兩套)、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

五、甲方負責協調乙方和甲方另行分包的配套各專業分包單位的協助關係。

六、甲方負責設計變更、承包範圍之外的現場簽證,進度撥款、竣工結算工作的審批。

七、甲方另行分包的工程,需甲方協調分包與乙方簽訂安全生產協議,並服從乙方管理。

第六條 乙方責任

一、乙方應按甲方有關規定要求組建相應的項目管理班子,配合甲方現場項目工作,做好現

場的自身管理工作,並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的統一管理和指揮,遵守甲方、監理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認真做好施工準備工作,組織編制所承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年、季、月度施工計劃報甲方審定;按甲方的要求上報月進度計劃和進度結算報表。

三、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政府有關規定,辦理合法手續的操作人員進場施工,否則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乙方必須負責監督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進度、質量、安全等工作。

發包人: 承包人:

年月日:

施工補充合同 篇5

發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湖北省、武漢市有關規定和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補充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內容: 按招標文件、圖紙及圖紙答疑所規定範圍內的工程內容

4、建築面積、結構及層數:

5、建築面積 m2;結構 層數 層

6、設計單位:

第二條 承包方式、範圍及質量

1.承包方式:

2.承包範圍:內容

3.工程質量:

第三條 合同價款、調整及計量

1、合同價款: 萬元

價款(大寫)

2、工程量及價款調整:

(1)本工程的工程量以甲方標底的工程量清單數量為準,除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以外的,不予調整。變更部分工程量調整,需根據招標工程量清單和變更籤證單進行增減變更調整。

(2)本工程綜合單價以乙方中標的綜合單價為依據。除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可以調整外,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調整綜合單價,乙方應承擔人工、材料、機械等市場價格調整的風險和施工期間政府法律法規變更導致的工程造價變化的風險。

乙方中標的綜合單價中已有適用於變更項目的價格,按此價格執行;乙方中標的綜合單價沒有適用變更工程的價格,由乙方根據20 年湖北省消耗量定額分析數量並結合乙方中標綜合單價中已有人工、材料、機械單價和中標時的綜合費率[中標綜合費率=1-∑(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綜合單價]提出綜合單價,經甲方主管領導簽字後審計。

(3)甲方要求乙方僅作建築材料調整時,只調整不同材料之間的價差,其材料價格須經甲方進行價格簽證。簽證的價格僅為最高限價,為結算審計材料差價的參考。

3、如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將乙方有能力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其它單位施工,乙方可向各分包單位收取相應的配合費(甲方應在分包合同中註明配合費的數額並督促分包方向乙方交納配合費)。乙方在分包方施工中則應提供如下服務:

(1)安全設施的使用;

(2)臨時水電線路的使用;

(3)垂直運輸機械的使用;

(4)首次管道穿牆板洞口及預留洞口防水和修補;

(5)門窗洞口的補洞和裝飾配合;

(6)腳手架的使用;

(7)合理工序的配合及甲方相關的協調。

第四條 工程期限、

根據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規定及乙方投標書對本工程施工工期的承諾,本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以開工報告為準)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總日曆天: 天

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和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其工期相應順延。其順延原因須經甲方簽證認定。若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誤,每逾期一天,甲方對乙方處以3000元的違約金。

第五條 工程材料、設備供應方式

1、工程所用的`材料均由乙方按投標書提供的品牌、型號、規格、質量、生產廠家自行採購與製作。

2、乙方所提供的建築材料必須有合格證明書,和税務發票。

3、乙方採購主要建築材料(含裝飾材料)及其成品前,應將材料及其成品的品牌、型號、規格、質量、生產廠家以文字形式通知監理和甲方,經監理和甲方有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基建處公章認可其質量後,方可進行採購和製作,材料及其半成品進場後須經監理和甲方驗收簽證。

第六條 施工過程管理及設計變更管理

1、乙方在開工十五日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供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文件後七日內給予答覆,否則視為認可。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後,其責任仍由乙方承擔不變。

2、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遵照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標準以及設計要求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工程監理和甲方現場施工人員及其有關人員的檢查和檢驗,乙方應為上述活動提供便利的工作條件。

3、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隱蔽工程必須在隱蔽前進行檢查驗收。乙方應在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經甲方二人以上和現場監理及派出的跟蹤人員對隱藏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並在“室外、土方、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單上籤證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該單必須在七日內交工程管理科負責人簽字後方能作為工程結算依據。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並安排複驗。若甲方收到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後,無正當理由未參加檢查和驗收,乙方可視為驗收合格;若乙方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驗收或未按規定進行驗收,其驗收無效。

4、關於按圖施工。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由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在三天內與設計單位協商,提供修改或設計變更文件,由甲乙雙方辦理簽證手續,並經甲方負責施工的處長簽字和加蓋基建處公章後,方可繼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5、甲方將本工程委託 監理諮詢有限公司進行投資、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監理。總監理工程師: ,監理工程師:乙方應在工作中予以配合。

6、甲方指派 、 等對本工程進行現場管理與協調,指派 、 為隱蔽工程現場收方管理員。乙方應在工作中予以配合。

7、在甲方、監理及上級質檢部門檢查、驗收過程中,若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驗收規範和設計要求,乙方應立即返工和整改,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工程款支付及結算

1、乙方在開工後,每月25日前根據工程實際進度編制本工程“月進度表”一式三份,經監理單位及甲方審定後,甲方財務部門按其額度的70%給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對其工程進度不得虛報。監理人員、甲方現場管理人員要嚴格審查。

2、當工程進度款付至本工程合同總價款的70%時,甲方停止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提供工程竣工結算書及相關資料,經甲方審核、審計後,甲方按審定後總價款的95%支付工程款(扣除已付進度款部份),留5%作為本工程的質保金。質保金在本工程驗收合格貳年後,視質保期內工程質量情況,甲方向乙方結清餘款(不計利息)。

3、乙方必須在工程竣工後的15日內向甲方提交工程結算資料一式貳份,具體要求如下:

⑴竣工圖紙;

⑵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⑶招標文件、投標書、中標通知書、招標答疑紀要;

⑷設計變更、圖紙會審紀要、隱蔽工程驗收單、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日誌等文件;

⑸工程量計算式及鋼筋翻樣表;

⑹竣工結算及編制説明;

⑺主要人工、材料、機械設備用量及價格表;

⑻建設單位供材明細表;

⑼其它與工程價款的結算有關的資料。

乙方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結算資料,甲方不進行結算的審核、審計,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款。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提供工程竣工結算資料,每逾期一天,乙方付給甲方20 元的違約金。

4、乙方提交的工程結算總額不得大於經審計後結算總額的5%,超過5%的部分發生的審計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竣工檔案資料要求

1、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提供下列竣工資料兩套:

⑴開、竣工及驗收報告;

⑵設計變更文件及工程洽商記錄;

⑶各種材料材質證明及材料合格證書;

⑷工程竣工圖;

⑸按要求存檔的其它資料。

2、乙方未按要求提交竣工檔案資料,甲方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款。

第九條 其它

1、質保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第六章有關規定的最低期限執行。在質保期內,發生工程質量問題,乙方須在接到甲方通知三日內進行維修。否則,甲方可另行安排工程隊維修,其費用在質保金內列支或由乙方全部負擔,同時質保期順延。

2、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給他人。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本工程或本工程部分項目分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施工。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

3、若政府有關部門因本工程農民工工資問題須甲方協助時,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直接向本工程的農民工支付工資,且該款項作應為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

4、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後,必須遵守《華中農業大學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計劃生育、愛護公共財產、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教育,並辦理暫住證、務工證、計劃生育證等有關證件。對違反規章制度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乙方負一切責任。

5、乙方應嚴格地按施工規程進行施工,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若發生工傷事故,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6、本補充協議與雙方簽訂的本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協議與原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相牴觸的條款,均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7、本工程招標書、投標書、圖紙答疑、投標書中的材料清單均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質保期結束後失效。

9、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補充;若協商不成,可向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0、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3份,乙方2份。

發包方(甲方): (蓋章)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日期:

施工補充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由甲方開發建設的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承建。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保障甲乙雙方的利益,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按照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一致同意在原簽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簡稱標準合同文本)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省市有關法規,簽訂該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並且標準合同文本與本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

2、建設地點:_____

3、建設規模:_____㎡

4、層數:_____

5、工程結構形式:_____

6、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分包的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合同承包範圍包人工、包材料、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包驗收。

8、合同工期:開工日期:_____;竣工驗收日期:_____。

9、質量標準:合格,主體工程市結構優質獎。

10、合同價款:本合同造價暫定為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小寫_____元。

第二條工程造價確定及結算方式

一、計價依據

本工程為定額計價,採用定額計價方式結算。

執行_____年_____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建築工程計價定額》、《給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燃氣安裝工程計價定額》、《施工機械台班費用定額》、《建設工程費用定額》,以下簡稱《省定額》和《費用定額》。

二、費用定額有關費率計取規定:以人工費為計費基礎,取費基數為_____元/工日。

1、通用措施費:建築工程為_____%;裝飾工程為_____%;安裝工程為_____%。室內空氣污染測試費由甲方統一繳納,不再扣除乙方費用。

2、企業管理費:建築工程為_____%;裝飾工程為_____%;安裝工程為_____%。

3、利潤:建築、裝飾和安裝工程為_____%。

4、乙方在工程總結算時按工程總造價税前讓利_____%,但甲方指定的材料價差、甲方指定分包工程不計入讓利。

三、人工費、材料費和機械費找差規定:

1、人工費價差:

建築、裝飾、安裝工程人工費價差按當年省、市結算文件執行。

2、材料費價差:

鋼筋、砼、苯板、預拌砂漿、砌塊、水泥、電線、水暖管件等按該種材料施工期間《哈爾濱工程造價信息》的當月下浮2%進入工程結算,不再計取採保費。

3、機械費價差:執行定額價格,不找市場差價。

四、總承包服務費:

1、甲方另行分包的項目甲方按費用定額規定基數的4%計取總包管理費。總包管理費單獨結算,不參與總價讓利。

2、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分包的分包商收取的.總承包服務費和配合費包括分包工程質量管理、整體工期管理、現場安全管理、施工配合管理、腳手架的正常使用、所有專業安裝後的正常堵補及找零、現場垂直運輸、分包材料的堆放場地、成品保護、分包單位工程資料的蓋章、整理、收集等費用。

五、安全生產措施費:按照《_____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措施費使用管理辦法》、《_____省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問題解釋(第1號)的規定執行。工程結算時根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組織安全檢查、動態評價和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核定的費用費率計算。工程項目未申請安全檢查現場評價、未經費用標準核定的,不得計算安全生產措施費。施工現場甲方預先搭設的磚及彩鋼圍擋、大門、門衞室、宿舍、食堂、農民工學校、醫療室、淋浴間、開水房、盥洗設施、公廁等臨時設施等。按實際發生乙方支付(不能超出臨時設施費)。

六、規費:按照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承包方規費標準計取。未經核定的不得計取。

七、税金按省、市相應結算文件規定執行。以上沒有提到的費率均不計取。

八、設計變更、現場簽證:

設計變更計價:按主體工程的取費進行計算。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現場代表、監理工程師不予確認,並不予結算。

九、定額中沒有的項目,而實際工程發生的項目執行省、市造價管理部門認定的補充定額,無補充定額的,該項目開工前報甲方協商定價,未經甲方定價的,不予結算。

十、其它費用約定:

1、乙方“水費、電費”結算辦法:水費、電費由甲方向供排水、供電部門繳納,費用由乙方

塔吊基礎及越冬維護必須有監理及工程部認可的施工方案並有經上述部門按施工方案進行驗收的合格單後方可列入結算,否則不予結算。塔吊基礎可以按本條標準計取費用,越冬維護只計取安全生產措施費、規費和税金。

第三條工程款的支付與程序

一、本工程不支付預付工程款。

二、基礎及主體工程按形象進度的_____%撥付,主體封閉後付主體的_____%,裝飾按形象付_____%,裝飾完成後付_____%。工程竣工,經過三方(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驗收合格後,工程款支付至乙方承建工程實際完成總價的_____%,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進行竣工結算,竣工結算完成後,並經過質檢站驗收合格,除質檢站預留_____%的質量保證金外,工程款累計支付乙方承建工程竣工結算總價的_____%。撥款階段:地下階段:第一次:土方施工完;第二次:樁基礎施工完;第三次:施工至主體正負零。

主體結構正負零施工至主體結構封頂、安裝工程、裝飾工程階段:按月進行結算。

三、質量保證金返回時間為_____年,質量保證期限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質量保證金在質量保證期滿_____年且無質量問題時無息返回_____%,在質量保證期滿2年且無質量問題時無息返回_____%,在質量保證期滿5年且無質量問題時無息返回_____%。

四、每月_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經濟部報送甲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簽字蓋章確認的月形象進度申報表(上月_____日至本月_____日),經濟部提供統一格式。

五、如處於冬季施工期,乙方於冬季施工開始和結束後3日內向甲方經濟部報送冬季施工期形象進度申報表。

六、每月_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經濟部報送經甲方現場代表、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合格工程的月施工進度結算報表一式貳份。甲方經濟部造價工程師於10日內審核完簽字蓋章,並於10日內向乙方支付審核後的當月工程月進度結算款。

第四條材料設備供應

一、甲、乙雙方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均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及政府有關規定,均需有原出廠合格證明和質量保證書等必要的質量保證文件資料,必要的還須提供符合規定的生產許可證。

二、所有與乙方施工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包括甲供材料設備)到貨後,乙方應按相關規定及《民用建築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的規定進行詳細驗收並對該產品的質量問題負責。

三、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未經甲方及監理同意,或者與甲方認定的樣品、品牌不符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乙方應立即運出施工現場;已經運用到工程上去的,應當推倒或拆除,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並且要求乙方重新訂貨安裝,工期不予順延,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各種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五條甲方責任

一、甲方負責就設計問題與設計方及監理的協調聯絡,審批乙方的施工組織設計。

二、甲方負責審批乙方的項目施工進度計劃,並檢查落實執行情況:隨時檢查工程質量,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過程控制;組織生產例會,協調安排整個工程生產;組織對工程的實施驗收。

三、工程施工前,甲方應監督、檢查乙方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進行技術、質量、安全交底。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施工補充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為興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 )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個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後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雙方各執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施工補充合同 篇8

甲方(發包方全稱):

乙方(承包方全稱):

根據國家民航總局,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司令部和武漢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指示精神,經武漢天河機場建設指揮部研究決定:20xx年2月24日指揮部(以下簡稱為甲方)與珠海橫琴中盛海陸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簽訂的機場三期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內容,由於設計方案變更等因素,原簽訂的總承包合同中的機場三期土方工程項目交由乙方承包施工,三期航站樓工程項目另行安排,其它工程項目(場道、附屬設施項目)待定。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施工補充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湖北省武漢市天河機場三期土、石方工程 工程地點:湖北省武漢市 工程內容:挖、運、平 資金來源:國有

二、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湖北省武漢市天河機場三期土方工程以甲方發出的施工任務單為準。

三、 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以甲方書面開工通知日期為準 合同工期:共15月

四、 質量標準:合格

五、 合同工程量及價款

工程量:暫定 壹億零捌佰萬 立方米

合同單價:綜合單價:運距 0-9 公里, 28.8元/立方米。

六、 雙方權利和義務

1、派駐的工程師

職權:全權處理現場的一切事務

2、甲方工作

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及完成以下工作:

(1)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現場;

(2)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開工前3日內雙方辦理書面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接手續。

七、乙方工作

1、承接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負責現場的安全護欄標誌、標牌、施工燈光照明燈。

2、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無

八、工期延誤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工程量變化及設計變更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順延,經甲方書面確認後作為工期順延依據,由乙方造成的工期延期責任自負。

九、安全施工

嚴格執行通用條款的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安全措施。

十、合同價款與支付

1、本合同結算價款採用價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 風險範圍:燃油費上漲或政策性收費上調引起成本增加則按相應比例調整價格。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無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對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費用增加,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無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約定:無 2、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它調整因素: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施工發生的技術措施費用等。

十一、工程預付款

開工前3日向乙方支付當月合同工程量總價額的10%,在乙方正式進場施工三個月後甲方開始扣回預付款。

十二、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自工程開工之日起乙方每月15日向甲方提供完成工程量的中期計量報表,甲方按乙方當月完成工程產值的90%向乙方支付中期工程款,下月計量時支付乙方上月所扣留10%的工程款,依此類推至工程竣工為止。最末一期所扣留的10%在乙方所承擔的合同工作量完工後一個月內甲方全部付清給乙方。

十三、材料設備供應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十四、竣工驗收和結算

1、竣工驗收

(1)乙方提供竣工圖的約定:竣工驗收後7日內由乙方提供完成的竣工資料、竣工驗收報告。

(2)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無

十五、違約、索賠和爭議

1、違約

(1)本合同中關於甲方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甲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除賠償乙方所有實際損失外,另按本合同總價0.3%進行追加賠償。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甲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除賠償乙方所有實際損失外,另按本合同總價0.3%進行追加賠償。

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甲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除賠償乙方所有實際損失外,另按本合同總價0.3%進行追加賠償。

(2)本合同關於乙方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乙方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每延遲一天罰款1000元。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乙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雙方約定的乙方其它違約責任:遇有時另行協商

十六、爭議

16.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1)請 當地仲裁 調解;

(2)採取第二種方式解決,並約定向 上級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其他

17、工程分包

本工程甲方同意乙方分包的工程:無

十八、不可抗力

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按通用條款的規定及強颱風、暴雪、暴雨、洪水、地震、海嘯等。

十九、保險

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甲方投保內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保險事項:無

(2)乙方投保內容: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二十、擔保

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1)甲方向乙方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無

(2)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自行辦理

二十一、合同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補充合同 篇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__年__月__日簽訂的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施工補充合同,作為原施工承包合同的組成部分,並與原施工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其內容與原《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等相關文件有矛盾之處,以本合同補充條款為準。

第一條

承包範圍

本工程為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的大包乾工程。承包範圍包括該項目的土建和水電安裝工程,建築面積約m2(其中地下室面積m2),不包括電梯工程。

第二條

合同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為

日曆天,自甲方、監理共同簽發開工令之日開始計算,至工程完工之日為止。工程完工之日在符合以下條件後,以甲方、監理共同簽發工作聯繫單書面確認為準:

1、乙方按設計圖紙和聯繫單完成全部工作量,經甲方、監理組織預驗收並整改完畢後,提交竣工報告。

2、乙方將符合要求的所有工程資料提交質檢站,經質檢站確認工程竣工資料齊備且具備工程竣工驗收條件。

第三條

取費標準與結算依據

一、結算編制依據:《浙江省建築工程預算定額》(20__年)、《全統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及浙江省單位估價表》(20__年)、《浙江省建築(中高檔裝飾)、安裝、市政工程補充預算定額》、《浙江省施工機械台班費用定額》(20__年)及現行省、市造價相關文件、解釋。

二、材料價格確定:本工程材料價格按《杭州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浙江造價信息》(正刊)合同工期內前80%的杭州市區材料信息價的算術平均價格計算。材料結算價格按約定價(簽證價)、信息價的先後順序進行採用。

三、人工價格確定:本工程人工價格按《杭州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浙江造價信息》(正刊)合同工期內的杭州市區人工信息價的算術平均價格計算。

四、取費標準:

1、土建工程綜合費用以20__定額直接費為基數,費率按建築工程二類取費,材料價差僅計取税金。

2、水電安裝工程(包含消防分項和地下室通風分項工程)的綜合費用以人工費為基數,費率按建築工程二類取費。材料費、機械費僅計取税金。

五、土方工程實行綜合單價包乾,工程決算時直接列後。綜合單價包含挖土、基槽修整、原土回填、夯實、平整、餘土外運等工作內容,並結合當地情況(含管理費、税金、利潤及其他一切費用),予以實際簽證。土方工程量根據定額規則按圍護方案及施工圖紙所計算的挖土工程量予以計算。

六、基坑圍護費(包含基坑降水):乙方根據工程特點和地質情況編制基坑圍護技術方案,並由甲方組織專家審查優化。乙方根據優化後的方案按市場價格進行報價,並根據甲方簽證確定的價格實行包乾(包乾價含管理費、税金、利潤及其他一切費用),工程決算時直接列後,不再計取其他費用。

第四條

工程造價和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工程總造價暫定為

萬元。

二、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預付款。

三、工程進度款按月按實支付,乙方在每月25日前將當月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清單報送甲方和監理,甲方於次月10日前按審核後實際工程量的80%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四、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竣工驗收合格指以質檢、建設、監理、設計、勘察和施工六方共同參加的綜合竣工驗收合格並簽字蓋章)10日內,甲方按審核後的實際完成工程量的85%向乙方支付剩餘工程進度款。

五、工程決算審計完畢且由甲方、乙方、審計方三方對審計結果簽字蓋章確認後的15個工作日內支付至結算核准造價的95%。審計單位應在90個工作日內提交決算報告,若逾期甲方應提前支付一部分工程結算款,付款額度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同時按浙價服【20xx】84號收費標準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結算審計費由甲方在乙方本次工程款中代扣。

六、結算核准造價餘下5%留作本工程的質量保脩金,按國家最新有關規定要求進行保修,保脩金在竣工驗收滿1年後15個工作日內返還2%,在竣工驗收滿2年後15個工作日內付清。

七、在保修期間,對於用户質量投訴,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書面通知後若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維修,甲方有權自行組織維修,並在保脩金中雙倍扣除維修費用。

第五條

分包工程和甲定乙供材料

一、單項分包工程

1、由甲方組織,監理方參與,採用多家競價、綜合評定的方式,確定分包單位,具體做法另詳。

2、分包工程按分包工程總價的3.5%計取總包管理費和施工配套費(包含場地內設備保管、成品保護、垂直運輸、腳手架、一次性泥工修補、提供水源、電源等)。乙方對分包單位的施工安全事故不承擔連帶責任。分包項目施工用水、用電費用由分包方自行承擔。

二、甲定乙供材料

1、由甲方組織,乙方、監理方參與,採用多家競價、綜合評定選取合理低價的方式,確定供貨單位,具體做法另詳。甲方根據競價確定的品牌、型號、規格、單價等出具工作聯繫單,並由乙方嚴格按照工作聯繫單自行組織實施。

2、甲定乙供材料中的分部分項工程,如保温工程、防水工程等根據競價所確定的.價格按15%計取綜合管理費,不進入直接費且不再計取任何費用。保温施工分項中,乙方不承擔保温檢測費。

3、甲定乙供材料中其它土建材料,如花崗巖、外牆磚、拋光磚、界面劑等套定額計取相應費率,並以競價所確定價格外加3%採管費做為結算單價補材料價差。

4、甲定乙供材料中的安裝材料,如電纜、水泵、閥門(含消防閥門)、不鏽鋼水箱、户內配電箱、橋架、消防探頭及主機、消防栓根據競價所確定的價格外加15%綜合管理費做為結算單價進入直接費。其餘甲定乙供安裝材料如燈具、開關插座、電線等由甲方指定品牌、規格、型號,由乙方進行採購,單價套信息價,若無信息價則按甲方、乙方、監理共同市場詢價後確定的合理低價進入直接費。

第六條

其他條款

一、本工程凡涉及治安、市政、市容、環保、交通、消防、夜間施工、勞動保護、計劃生育及施工質量、安全生產等方面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如發生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二、工程現場內臨時用電、用水由乙方自行安裝並裝表計量,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負責處理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上、地下管線(地下管線由甲乙雙方共同查明確認)和周邊市政道路、建築物的保護工作,若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非乙方承包施工的分項工程及景觀、綠化等工程經甲方、監理以工作聯繫單方式書面確認已具備進場施工條件後,乙方應積極配合提供工作面,否則妨礙分包方進場施工,導致總工期延誤,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本補充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保修期滿、結清全部工程價款後終止。

六、本補充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項目經理:

日期:

日期:

施工補充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文件及原《施工合同》,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外相關補充施工內容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內容:

二、工期及質量

增加工作內容在施工計劃進度關鍵線路上的.監理簽證相應順延總工期,不影響工期的不順延工期。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三、工程價款

補充施工內容工程價款為_______萬元整(其中:泵房:萬元、危險品庫房:萬元、高低壓變配電房(開閉所):_______萬元、擋土牆:_______萬元)。以財政審核造價為結算價。

補充施工內容工程價款的確定。補充工程內容結算價一律套用當地現行相關定額及相應取費標準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率確定,主材價格按施工期間當地發佈的信息價,結合監理、發包方簽證進行調整。

四、其它補充

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的相關問題一律按原《施工合同》約定執行。本補充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