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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精選23篇)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___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精選23篇)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甲方將______小區_____樓____單元_____室_______內部裝修_______工程。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並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經客户確認後的施工圖紙及做法説明;

2、甲方將隨時對工地進行抽查,如發現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或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工藝做法,施工程序要求操作,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3、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時,要辦理材料驗(接)收手續,不負責退料;

4、甲方工程監理或工程巡檢有權對乙方發出《質量,工期整改單》,並限定整改日期及整改標準;

5、甲方接到客户維修通知後,應於24小時內通知乙方前去維修;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給甲方名譽及經濟上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責任

1、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保證按合同如期完成施工任務,乙方無故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予以1000元處罰,增加工程量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乙方必須遵守物業部門的管理規定,做好施工現場各項安全,衞生工作,必須做到每日清掃現場,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對施工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護,杜絕一切事故隱患及違章作業,合同期內,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工傷,職業病及因違章作業引起的事故及

第三方傷害,由乙方全部負責;

4、乙方在工程未竣工前,負責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如有損壞,丟失,將由乙方賠償;

5、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甲方將沒收乙方所有工程未結款項,風險金以及保修款等;

第三條:工程承包方式及造價

1、本工程採取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進行施工的承包方式;

2、本工程單價_______元,工程總造價___7000元,大寫_柒仟元整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付款方式

1、乙方工人進場施工____日後,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為材料款;

2、乙方工程量完成過半後,甲方支付工程量款的30%。

3、工程全部完工後,____日內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

4、甲方工程全部交工並同業主結算完工程款後,____月內無異議,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的10%,(質量保證金)

第五條: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買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經_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概況

品牌:型號:

機號:

二、轉讓價格:B 元。

三、甲方承諾

甲方承諾對上述轉讓的(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乙方基於該承諾購買上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的所有權或他物權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問題説明

(現狀已由雙方確認。因該(系二手舊機,甲方對於的運行狀況及工作狀況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説明,乙方對於該的現狀以及日後運行可能出現的問題均已瞭解。

五、乙方應在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細)將貨款付至如下賬户:

付款遲延的,乙方按欠款額的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六、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爭議,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區新__自住房的建房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建築材料,包括:建築用水、用電、紅磚、水泥、沙、碎石、鋼材、鐵釘、扎絲、安全網等一切建築材料;乙方提供勞務、施工技術、施工工具、施工所需的木料、板材及生產、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組織、管理工人,指揮工人施工,施工人員的生活由乙方妥善安置,乙方及其施工工人與甲方不存在僱傭關係,乙方及施工人員就餐、飲用水、煙等均自理。施工工人用工合同及工資由乙方負責,如有勞資等用工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須負全責並處理好。

二、 施工範圍:

在甲方一棟自住房三層基礎上再承建三層,一層毛坯房約1002(以實際面積計算)。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或圖紙進行施工(如有更改,雙方應提前協商),承建結果以甲方實際情況而定,如出現其他情況甲方可以就此工程的一個階段做為結束可以終止施工(如主體建好、外牆裝修內部毛坯、全部建成並裝修完工);乙方接受承包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終止施工。

三、承包工程內容及金額:

按滴水平方面積計算,毛坯房三層按叁佰叁拾圓整(330.00元)每平方米結算,乙方工程含吊所有建築材料、搭排山(協助圍網)、做板面、樓梯、砌內外牆、外牆貼瓷片、內牆過水泥沙漿、安裝排污管道、協助鑽孔、建築垃圾清理至一樓墊底。其他:泵車費用甲乙雙方各付一半;甲方應付原三層搭排山人工竹架款,按排山面積每平方柒圓整(7.00元)結算;甲方應付原三層外牆貼瓷,每平方按牆面面積計算,門窗不除,每平方叁拾圓整(30.00元)結算;甲方應付訂網人工費共陸佰圓整(600.00元),如甲方有協助做就減少貳佰圓整(200.00元);甲方按每倒好一層板面補助人工加餐伙食貳佰圓整(200.00元)、倒板面時每個人工一包煙、一瓶水;最頂層樓梯間按每平方貳佰叁拾圓整(230.00元)的百分之七十結算(以曾來方屋主的樣式做);協助完成天面四周截水牆;天面欄河砌紅磚不計,有貼瓷片按每平方伍拾圓整(50.00元)結算。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裝修完工。

四、六層按叁佰捌拾圓整(380.00元)每平方結算,在原來毛坯房基礎上增加如下項目:四層房間和廳地板,規格為60 c 60c,廳地板規格為80 c80 c;房和廳牆面貼瓷片1.2米高,規格為25c40c;廚房衞生間牆面貼瓷片至頂,需要做防水工程。

五、六層房間地板規格為60 c 60c,貼地腳線;廳地板規格為80 c 80c,廳牆面貼瓷片至頂;廚房衞生間牆面貼瓷片至頂,需要做防水工程。樓梯牆面貼瓷片1.6米高;協助安裝門窗等裝修;天面另計。甲方需要另行增加工程,雙方協商定價。

六、施工工期:

按毛坯房建築工期自公曆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工期前後不超過天;全部裝修完工甲乙雙方具體協商。乙方應按時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按總工程款每天扣除1%的費用。

七、付款方式:

甲方按每層倒好樓面後五天內付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給乙方;砌磚完,付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給乙方;其他工程款按工程進度的80%付款,工程完工結算所有工程款。總工程款拖欠不得超過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拖欠時間最長不超過________年(________年),如甲方經濟許可應提前付款。________年內甲方房屋出現有工程質量問題,乙方須重新修繕。

八、施工安全: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乙方應在工地安裝一切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不得違法違規操作,確保施工人員人身安全,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的賠償責任。由於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施工人員以外的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失,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如遇當地有違建執法,造成乙方建築用具被沒收、拖走,甲方應給予賠償。

九、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仿古建築施工有關事項,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四柱五樓牌坊仿古建築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工程造價:

經協商,本合同總造價為人民幣貳拾壹萬伍仟元整(本造價不含税金,如需要發票税金由甲方承擔)。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結算。

三、甲方責任

1、場地確保三通一平,即電通、路通、水通、場地平整。

2、由於乙方異地施工,甲方負責提供住宿費、水電費等。

3、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與周圍居民及有關單位(如質檢站、公路局等管理單位)的關係。

4、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阻工情況,甲方負責處理,保證乙方順利施工。如因阻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組織施工隊進入施工現場。

2、乙方按照圖紙完成四柱五樓牌坊工程的承建(建築、彩畫)。

3、在施工中,出現一切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並文明施工。

4、乙方負責提供所承建工程的平面、立面圖,結構圖由於涉及專利技術不予提供。

五、撥款方式

乙方進行,撥付工程構件製作費 、主體材料費為人民幣壹拾萬元整,主體完工、琉璃瓦前撥人民幣伍萬元整,其餘款陸萬伍仟元一次付清。

六、雙方不得違約,在施工中,甲方造成停工損失由甲方負責是,乙方造成停工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甲方自願將位於建築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工程內容:除本工程所需的商砼及鋼材兩項材料由甲方自行採購至工地外,其餘所有本工程施工圖中包含的內容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衞生承包施工。(但甲方採購的商砼及鋼材質量由甲方負責)。

四、工程造價:本工程建築面積共計平方米單價元,工程總造價。

五、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進度,在每月底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餘款在本工程全面竣工並做好衞生清理後,再經甲方驗收合格後,(除扣留2%的工程質保金外)一次性結清,保修期滿後,退還質保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工程質量並負責工地上與周邊的一切協調工作。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簽訂後,本工程的工傷保險由乙方自行購買,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現任何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在施工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工程款的`按時支付,如果由於工程款的拖欠,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合同工期:有效天氣為能超出陸個月,如在超期陸個月後再超期,每超期一天,甲方懲罰乙方壹仟元人民幣,以此類推。

八、保修責任:按國家規定執行,在保修期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必須派人到場維修,否則甲方有權自行維修,所產生的費用從乙方保脩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説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_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_________(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__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_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_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説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__項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

│ 發包方(蓋章):       │ 承包方(蓋章):        │

│ 法定代表人(簽章):     │ 法定代表人(簽章):      │

│ 委託代理人(簽章):     │ 委託代理人(簽章):      │

│ 單位地址:          │ 單位地址:           │

│ 開户銀行:          │ 開户銀行:           │

│ 帳  號:          │ 帳  號:           │

│ 電  話:          │ 電  話:           │

│ 電  掛:          │ 電  掛:           │

│ 郵政編碼:          │ 郵政編碼:           │

│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經辦建設銀行 │    建築管理部門   │  鑑(公)證機關 │

│  (蓋章)   │     (蓋章)    │    (蓋章)  │

│         │             │          │

│         │             │          │

│         │             │          │

│         │             │  鑑(公)證意見 │

│         │             │          │

│         │             │    經辦人:  │

│         │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附件

附表一: 工程項目一覽表

建設單位:_________

┌─┬─┬─┬─┬─┬─┬─┬─┬──┬────┬────┬──┬──┬─┐

│序│工│設│棟│結│層│面│資│批准│ 投資 │工程總 │開工│竣工│備│

│ │程│計│ │ │ │ │金│  │ 總額 │ 造價 │  │  │ │

│號│名│單│數│構│數│積│來│文號│(萬元)│(萬元)│時間│時間│注│

│ │稱│位│ │ │ │ │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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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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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維修、屋外、管道、給排水等項目也應按此表逐項填寫。

附表二: 由甲方負責供應設備和材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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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稱│規格│單位│數量│交料地點│ 到場日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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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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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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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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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 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 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為説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 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説明本合同。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 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 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 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 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 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關征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 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衞;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 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 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 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貸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貸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貸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貸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八、工程變更

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約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可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給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就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 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______________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衞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清潔衞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9

今天為大家推薦的是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文示例,希望能滿足各位的閲讀需求,看完後對您有參考價值。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 ,需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組織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施工範圍及技術要求: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四、工程造價:本工程預算價為萬元

元整)(詳見工程預算書)。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結算方式:本工程結算時委託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結算審核下浮率為 ,工程量按實計算。根據施工圖紙及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計算,信息價、勞保費用、定額套用及取費標準等按本工程預算標準執行。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經審核決算後支付工程決算審核總造價的90%, 餘款10%作為保脩金,待保修期滿後一個月內付清。

八、工程工期

工期總日曆天數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雨季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乙方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後,工期可予以相應順延。若乙方未按約定的日期完工,超過5天后,每延期一天扣工程款300元。

九、施工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技術要求及核定的工程數量進行施工,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程質量標準須達到合格以上。

2、乙方應自覺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做好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施工過程中一切安全責任及措施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十、其它事項

1、乙方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經甲方認定後方可簽訂施工協議。

2、乙方必須協調解決本工程施工中的糾紛和相關事宜。

3、本工程完成後,由乙方書面申請報甲方審批後方可進行驗收。

4、驗收時,若乙方未按圖紙施工,乙方須在15日內整改到位,否則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5、本工程質量保修期為個月,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間發生質量問題一切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在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乙方未進場修復,視為自動放棄保脩金,由甲方委託它方維修。

6、

十一、本協議共股壹份、辦公室存檔壹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施工圖紙及工程預算書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年 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期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個月。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擔任 技術員 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根據現場工作需要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四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能力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説明。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和休假按甲方工程進度酌情安排,以每週休息一天為標準,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三、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及相應獎金。

第九條 乙方勞動報酬月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如果甲方工程在濰坊市昌樂縣,乙方的衣食住行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果甲方工程不在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縣,乙方由此產生的生活費、住宿費、交通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通訊費用標準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第十條 乙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及相應物價水平進行對現行工資標準提出增加調整意見,調整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於每月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發放。其中第一個月(_________年______月)甲方從支付乙方工資中扣除__________元作為勞動保證金。

第十二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發放之日起10日內 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四、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乙方的保險福利待遇包含在其月薪中,甲方不另行承擔。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法制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 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十八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 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六、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相關規定: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在此期間甲方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但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

3、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並瀕臨破產;

3.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七、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二十八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八、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1.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九、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 其他規定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 簽訂之日 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乙雙方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北塔區資棗社區安臵地新建一棟八層全框架宿舍樓,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邵陽市北塔區資棗社區安臵地

二、工程地址:邵陽市北塔區資棗社區安臵地

三、建築面積:全框架結構共11層,總建築面積約1488平方米(建築面積外構築物飄板、天溝按全面積計算,雨蓬、空調板按半面積計算)。注:括號內條例經協商不計算面積,但水電由甲方負責施工,工資由甲方付款。

四、承包範圍及內容

1、主要內容:按照甲方要求和設計的平面圖和甲方有關的建築要求進行施工修建,包括路面壓花,土建一次性大包乾,住房每層高度為3米,第一層為3.8米,±0.00以下按實結算,並計算乙方的其它費用開支,為一次性支付。

2、配套附屬工程,另行按實計算。

3、水、電由甲方負責。

4、室內留門洞,粉好門套,預製構件由甲方購買。

五、材料材料及工程質量要求

1、主體工程質量必須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

2、乙方應認真按照甲方要求和意圖,精心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驗收。

3、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規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工程質量達不到規範標準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標準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規範標準合格為止,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

4、若甲方要求乙方不合理的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質量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5、外牆為100×100或(100×200)的方塊磚,屋面為隨到隨抹一次性成合壓光。防水屋面由甲方負責。

六、承包方式及合同價款

1、工程採用包工不包料大包乾形式,承包價格為220元/平方米,安全保險由乙方負責。

2、澆灌砼、扎鋼筋、裝模、回填夯實由甲方負責。機具、扎絲、鐵絲、釘子由乙方負責。內鋼管腳手架、活動架、扣件油頂由甲方負責及費用,乙方負責綁紮,外架由乙方負責。

七、工期要求

工期總共為180天,自20xx年1月27日開工到20xx年7月27日竣工。

八、付款方式

工程總價約為32.736萬元,簽訂合同預付乙方的進場費及備料款3萬元,以後每完成一層主體付工程總價的65%,內外裝飾每完成一層工程總價的33%。留2%竣工驗收後一筆付清。

九、雙方責任

1、甲方應保證工程款及時到位,防止資金問題而造成工程停工,而達不到預期進度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因資金原因不能正常施工,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工程支解以後分包的名義發包他人,否則,合同自行終止。

4、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自行遵守的原則,認真履行職責,協助保密等義務。

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合同自簽字生效,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承包人自發包人交付竣工結算款支付完畢,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的有關法律法規,甲方現將 常青花園二小區35#樓 部分項目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各自的責任,本着公平、公正、誠信守則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以下施工合同條款,保證信守執行。

一、承包範圍及工作內容

1.本工程所含所有抹灰、鑲貼、屋面(防水工程除外)、樓地面及室外散水台階工程;

2.本工程所需砂漿、墊層砼的拌制和運輸;釘鋼板網、濕水、刷;膠、樓面基層處理、落地灰的清理;

3. 承包範圍內所有成品及半成品的養護、維修;

4. 乙方自備承包範圍內所需小型工具如:鐵鍬、泥桶、尺條、鋁合金、線、安全帽等;

5.乙方負責返工所需材料及人工費用。

二、結算方式約定

1.本工程人工費按設計圖紙及有關規範一次性包乾,包乾總價為人民幣肆拾萬元整 ,不再存在其它費用;如一次性驗收通過,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壹萬元。

2..甲方每人每天支付乙方生活費貳拾元,乙方所屬項目全部完工,經驗收達到優質標準後付至總價95%,餘款作為本工程維修保證金,待工程交付使用後付清;

3.甲乙雙方協商包乾價中,已包括質量創優價格、確保工期價格和工完料淨價格。

4.分包價格均為包乾價,不存在其他任何費用。

三、質量要求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楚天杯”。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設計圖紙、相關規範要求及施工技術交底施工,服從業主和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如發現乙方有違背質量要求的施工情況,甲方除責令停工整改外,其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他責任,並且甲方拒付工程款。

四、施工工期要求:

1.工期主要按甲方形象進度執行,總工期為一百二十天。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工期,若有延誤,乙方自願每天罰款500-1000元人民幣,屬甲方原因,工期順延。

3.工程完工指乙方所承包範圍內各分項工程全部完工。

五、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為加強對所屬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與每個職工都要有安全交底並簽定安全合同。

2.在施工前乙方必須派專人對腳手架、跳板、安全網、機具等,特別是腳手架的大、小橫杆、探頭跳進行全面的檢查,在檢查確保正常情況下方可安排作業人員施工,高空作業時乙方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3.乙方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經濟賠償在20xx0元以內,乙方自理,經濟賠償超出20xx0元,超出部分甲乙雙方各承擔50%,但具體善後工作乙方必須負責安排完畢,甲方不直接對乙方工人及家屬;

4.乙方工人進場後要做好各班組的協調工作,不準無理取鬧,打架鬧事,出現打架鬧事,甲方對承包人處以3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送公安機關處理;

5.年齡未滿18週歲 、身份來歷不明的人員、家屬、小孩以及身體有缺陷人員等,均不得使用和進入施工現場,若乙方擅自將這些人員帶入現場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6.必須執行安全生產“十五”不準及安全生產條例,進入施工區戴安全帽、高空作業繫好安全帶,不得穿拖鞋、赤膊或酒後在現場活動及作業,在現場活動必須走指定的安全通道,否則,由此而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

7.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如有違反則每人每次罰款20元整;

8.當相關部門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計劃生育管理檢查時,乙方須提供計劃生育證件,並認真接受檢查;

9.如乙方違反上述條例或未按安全、文明施工規範進行施工,不論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及全部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六、其它約定

1.乙方在砂漿拌制過程中必須嚴格按配合比施工,如隨意更改配合比現象每次按100-500元處罰,若在施工中確有需要更改的,需經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同意;

2.乙方必須即時清理落地灰,重新拌制使用;如發現丟棄、不即時清理落地灰現象,將視情況處以50—400元處罰;

3.乙方責任人 必須常駐本現場,如有特殊原因,需在徵得甲方同意下,另行委派專人履行本合同;

4.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前,要充分認識甲方對該工程質量、進度要求,合同簽訂後或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場,如屬乙方原因自行退場,甲方當時不予辦理結帳手續,待工程全部竣工後,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的70%結算;

5.乙方施工人員安全、進度、質量中一項,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或令其退場,結算按第上條執行;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無條件服從甲方現場人員指揮管理,對甲方再三強調的事情,乙方不能或不及時完成,甲方將委派其他人員完成,工程量按每人每天100元人民幣或按完成總量的140%比例直接扣予乙方帳上。

7.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持一份,甲方持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若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付:承包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針對臨澤村道路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相互監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內容:

村內規定範圍的路基整形、夯實、下水管道的安裝、檢查井的砌築,混凝土路面的澆築、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質量要求:

嚴格按照工程質量要求及相關規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質量造成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如違章、違規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五、工程結算方式:

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即面積、體積、長度米)完成後實地測量。

六、實際項目及價格:

1、160厚黃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磚砌水溝(挖溝、墊層、砌磚抹灰、回填夯實、蓋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____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裝鋪設(挖土、墊層、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實)直徑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檢查井含井蓋(挖土、墊層、砌築、抹灰、回填夯實)620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農用車300元台班

8、勾機1800台班。

9、三輪車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後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程結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定論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天。

(2)工期獎罰:本工程以發包方驗收通過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時,每推遲一天罰款_________元。

(3)有下列情況之一,並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工程量有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發包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3、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

(2)承包方應按照施工圖及説明、國家有關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和經發包方確認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應對現場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因承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返工,其經濟損失由承包方自負,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4)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及時辦理質量檢驗手續。承包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過程檢驗資料。

(5)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發包方罰承包方總造價的_________。

4、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

(1)結算方式:

1)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計價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價款(大寫):_________

4)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

5、材料供應及設備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採購,經發包人認可後使用。

(2)機械設備由承包方自備。

6、發包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2)審查承包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各種技術資料和工程預決算。

(3)提供施工圖紙_________套。

(4)負責組織工程設計交底、圖紙會審。

(5)發包人指派_________同志為工地代表。

7、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須配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現場管理班子。

(2)遵守發包方的質量、技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發包方代表的指揮、檢查和監督。

(3)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編制出施工方案,報發包方審核,並按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按發包方要求的工程資料的樣式及填寫方式,彙集施工技術資料,提供給發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_________同志為工地代表。

8、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派專人對施工用電、施工機械進行管理,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須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

(3)承包方在施工中,應嚴格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一切費用和善後問題的處理,均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9、其它

(1)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_________份。

2)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發包方執_________,承包方執_________)。

10、補充條款

發包方: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針對臨澤村道路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相互監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內容:村內規定範圍的路基整形、夯實、下水管道的安裝、檢查井的砌築,混凝土路面的澆築、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質量要求:

嚴格按照工程質量要求及相關規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質量造成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如違章、違規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五、工程結算方式:

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即面積、體積、長度米)完成後實地測量。

六、實際項目及價格:

1、160厚黃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磚砌水溝(挖溝、墊層、砌磚抹灰、回填夯實、蓋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裝鋪設(挖土、墊層、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實)直徑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檢查井含井蓋(挖土、墊層、砌築、抹灰、回填夯實)620 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農用車300元台班

8、勾機1800台班。

9、三輪車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後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程結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單位:____市____區北石店鎮林子村委

施工單位:____縣固城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總承包單位:

分包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

為加強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對分包方文明安全施工進行管理、監督,有效地預防、控制電氣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北京市建委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消防安全達成如下協議,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範、規程辦理。

一.分包項目開竣工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管理目標

杜絕發生重大電氣安全責任事故;杜絕因電氣事故導致的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文明安全施工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三.安全管理責任人

總承包單位: (崗位證書號: )全面負責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崗位證書號: )為電氣工長負責施工用電管理工作。

分包單位: (崗位證書號: )全面負責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崗位證書號: )為電氣工長負責施工用電管理工作。

四.協議內容、雙方責任

總承包單位

1、簽定工程項目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的同時,向分包方提供總承包單位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一份,供分包方組織學習。

2、堅持教育領先,預防為主的方針,對進場工人進行安全教育,根據參施人員的思想動態、安全知識、操作技能情況,對分包人員進行培訓、考核,提高參施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使參施人員瞭解、熟知國家、北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總承包單位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3、在涉及現場用電或機電設備的分項施工前,對分包單位承擔的施工項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總包方有權對分包單位的施工作業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對分包方的違章、違紀和安全隱患進行糾正和處罰,並責令整改。分包方整改不力或不進行整改,有權停止分包方施工。

5、根據施組中的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和現場的具體實際情況,合理劃定施工生產和生活責任區,劃分到分包單位,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標準進行檢查和監督落實。

6、總包方應為分包方單位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消防設施、供電設施、臨時用水設施、大型機械設備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標準。完全因總包方的安全設施、設備不良造成的事故,應由總包方負責。

7、協調各分包方之間配合,安排施工時間、作業區域和機械設備使用。

8、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分包單位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託書範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北京市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他有關施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依據總承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將交底內容落實到每個操作人員,經常對所屬工人進行深入細緻的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進行安全自檢,及時發現、糾正、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

5、分包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安排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對現場作業進行安全、消防檢查。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或總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配電、機電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用電、機電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電工及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1、分包方必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3、分包方不得使用超過建築施工企業允許年齡(五十五歲)及身體有殘疾、缺陷不適合從事建築施工的人員參加施工,禁止使用童工。

(一)進場手續

1、進場後提供單位資質、營業執照、施工安全許可證、外地企業進京註冊備案手續、人員花名冊、專業管理人員上崗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報總承包單位備查,並與總承包單位簽訂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責任協議。

2、按照北京市對外地進京施工企業的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工人相關證件。

(二)現場管理

1、按照總承包單位劃分的施工責任區、生活區、加工區,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標準管理所屬區域。

2、施工使用的材料按照總包單位指定地點,負責堆放整齊(高度不超過1.5米),設有明顯的材料標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必須設專庫存放,確保安全,嚴防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3、按照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配合總包單位安裝現場固定式供配電箱,現場的移動式配電、開關箱由分包單位自帶,分包單位負責所屬的配電、開關箱安全性能良好,開關日常試跳檢測保護有效,箱內佈線正規,接線壓接牢固。

4、現場使用移動配電箱、機電設備,電纜線必須進行可靠支撐,電纜經過現場道路支撐高度不低於6米防止車輛掛線,電纜嚴禁直接支掛在現場腳手架、金屬構件上防止漏電傷害。

5、現場的固定式配電箱必須按照北京市標準進行有效防護,做到“防水防砸”,固定式配電箱必須有良好接地裝置和重複接地裝置。箱內應有配電箱配線圖,配電箱進行編號、定專人進行管理,顯著位置掛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現場的基坑臨邊防護、消防設施處應按照規範要求設置紅色低壓警示燈,夜間指示識別,防止人員誤墜和方便使用消防設備。

7、在施工程地下室、積水作業面、密封房間或管道、容器內施工作業的照明用電必須使用安全電壓(低於36V),嚴禁在上述部位設置高壓(220V/380V)電源配電箱。

8、嚴禁挪用、破壞、損壞總承包單位提供的供配電設施、設備、器材,損壞的負責維修,嚴重的要賠償或接受處罰。施工中需拆改以上現場設施,必須報總承包單位同意並安排專人負責施工。

(三)施工管理

1、分包單位設現場電工負責施工用電管理和操作作業,電工必須是經過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取得上崗證的人員。現場安裝電氣設備必須按照總包單位的安排和指定位置,安裝後報總包單位電氣工長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2、現場的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混凝土輸送泵、鋼筋加工機械、木工加工機械等機械設備進行維修、保養時,必須按照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申請停電掛牌作業,一人操作一人監護。作業完畢後,檢驗無誤申請送電。

3、現場供電、配電設施因故障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電的,按照規範要求,電工操作工作票制度,報告總包單位批准,逐級停電、送電,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掛停電標識牌作業。

4、分包的各類電氣設備、加工機具設備,進場和使用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保證機具安全性能完好,防護到位,單機開關控制,漏電保護有效,嚴禁電氣機具設備帶病作業,防止因電氣機具設備故障引發事故。總包單位電工工長、安全管理人員可參加檢查驗收。

5、現場使用的配電箱、電纜、開關等電氣設施,使用前、安裝後必須進行絕緣電阻測試,設備安裝後進行接地電阻搖測,必須符合規範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6、嚴禁非專職電工人員現場進行電工操作作業,嚴禁現場“私拉亂接”違反規範作業。

7、總包單位日常檢查發現分包單位的機具、開關箱設備存在安全隱患,可立即制止分包單位使用,整改符合要求後再行使用,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總包按照制度進行經濟處罰。

8、施工現場嚴禁使用國家或地方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明令禁止使用的電氣設施、材料,如:“敞開式碘鎢燈”。嚴禁違規使用電氣設備材料,如:“塑套電纜線明線無固定拖地使用”。

(四)生活區管理

1、執行總承包單位的生活區(含食堂、宿舍、廁所)管理制度,認真搞好衞生,保持整潔乾淨。嚴禁在生活區使用“電熱器具(電熱毯、電爐子、電熱器等)、煤爐”等易引發電氣、火災、中毒事故的器具。

2、宿舍區有條件儘可能採用安全電壓供電,防止發生觸電傷害事故。

3、分包單位嚴格管理所屬工人,嚴禁宿舍內“私拉亂接”電源,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線、插座等。

4、分包單位的宿舍應實行宿舍房間編號管理,房間設負責人制度,負責人對管轄房間的安全負責,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制止,防止發生事故。

5、食堂使用的大功率電氣蒸車必須使用專業開關箱控制,接線規範,防水處理,防止發生事故。

五、違約

1、根據本協議約定,若分包單位違約,總承包單位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整,直到符合協議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4、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獎懲

1、施工過程中違章施工或存在安全隱患、造成安全事故、環境污染,總承包單位根據北京市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可視情節和造成損失情況給予20-50000元經濟處罰,從工程款中扣除。

2、發現重大安全隱患,上報總承包單位杜絕了事故發生的、發生事故搶救人員和物資的有功人員總承包單位給予一定經濟獎勵。

六、發生安全事故的處理

分包方必須並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分包單位人員發生意外傷、殘、亡事故,雙方應盡力搶救,同時保護好現場,由有關部門進行勘察鑑定,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後工作。

總承包單位:

(簽章)

地址: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單位:

(簽章)

地址: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為了順利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旋挖樁基工程施工任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由甲方將該項樁基工程任務委託給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在承建中的職責,本着民主、互惠互利的原則,並遵照國家民法典訂閲本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規模:具體樁數以設計圖紙為準。工程量按實計算。  

四、 承包方式與承包內容:  

1、  

2、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承包內容:施工的旋挖樁機械設備、配套、旋挖成孔、清孔、鋼筋籠安裝、砼澆灌(含機械設備油耗)、現場日常施工紀錄。如需吊車,由乙方自備。(不含施工費及挖孔的土方清X在內)。  

五、 承包單價與工程計算:  

1、 承包價款:  

① 、樁型為800-1300旋挖機。  

② 、旋挖機承包單價為360元,本單價含土層砂層,碎裂狀強、中風化,花崗巖。(設計樁頂標高至進入中風化2米花崗巖面),工程量從自然地面算起。  

③ 泥漿材料、黃土由甲方提供。  

六、 施工日期:總樁數以實際根數為準,從打第一根樁起____日曆天施工完成。如遇雨天、自然災害、停電、法定節假日、設計變更、地質變更、地質障礙、甲供材料不及時不能連續施工,工期應順延。不含補樁與設計變更所增加的工程量(注:夜間施工至晚上22:00)。  若因乙方人為機械原因造成工期延慢,每延誤一天罰款5000元,每個月允許有四天的機械維修。累計超過十五天,乙方應自動退場,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生產量無償歸甲方所有。  

七、 質量要求:業主驗收合格。  

1、 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質量評定標準,建築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標準和有關規程規定要求。  

2、 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設計變更有關規範製作施工;並經現場施工員,管理人員,監理及市安全部等有關人員的驗收,對施工員、監理單位等有關人員提出的質量問題必須積極組織人員定期整改,若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 質量評定由相關職能部門、建設單位、現場監理及現場管理人員評定為標準。  

八、 進度款支付與結算:  

1、 進度款支付按當月完成實際總工程量價款的80%,(含隱蔽簽證工程量價款),餘款20%待樁基檢測合格驗收後一個月內結算付清。  

2、 進度款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轉賬,其中乙方不提供發票費用。  

九、 甲乙雙方職責:  

(一) 甲方:  

1、 負責施工場地的一平一排(排水),場地滿足重型機械進退場,以及樁機在場地內正常工作。清理地下障礙物、地下管道。供應至現場。費由甲方負責,甲方負責現場臨時設施的搭設及文明施工要求的相關設施費用。及時組織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至施工現場。甲方提供挖機和塔吊。  

2、 提供設計圖紙三份,地質資料一份,座標點大樣圖,負責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地下電纜及地下管道的安全,如需特殊保護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3、 辦理相關開工手續及前期的準備工作(如修建洗車台等),甲方只提供40㎡的活動房兩間,作為乙方辦公場所,不足房間乙方自負。  

4、 提供建築物的定位、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及樁位的複測,負責及時清X旋挖機挖出的土方泥漿的運輸、場地的平整,負責內業資料的整理。  

5、 甲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進行監督、檢查、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及辦理環保噪音相關手續,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根據《____市管理條例》,負責理順城管、交警、環保及周邊居民等部門事項並承擔相關費用。  

6、 甲方配合協調好現場相關單位的關係,確保乙方正常施工。若每月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超過7天,從第8天起開始累加計量(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補償乙方機械停滯費5000元天,除非常特殊情況外。  

7、 按合同之規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及辦理工程結算與付款。 應及時提供合格的施工材料(鋼筋籠、商品砼等),並具備有相關手續,確保施工的順利進展。乙方將每根樁有效長報給甲方,甲方負責想混凝土公司報混凝土量。混凝土供應量不夠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並送至孔口,由乙方負責灌樁。  

8、 甲方應定時對乙方工程進行檢查、監督,對工程中產生的隱蔽提出整改意見,乙方必須認真整改執行。  

(二) 乙方:  

1、 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全權解決工程上一切事務。  

2、 負責及時組織旋挖機(旋挖機保證能夠鑽入中風化花崗巖,否則乙方必須換其他旋挖機進場,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及完成其他配套工序的設備及時進場施工。  

3、 必須服從甲方、建設方、監理的管理安排進行施工。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執行國家地方樁基礎施工規範,施工過程中如遇孤石或出現異常情況須及時報告甲方會同相關單位處理。  

4、  

5、 乙方必須完整。準確地做好成孔施工紀錄,並及時交給甲方。 乙方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確保施工安全,施工期間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問題,其經濟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6、 乙方必須嚴格按國家和____省的.基規範及樁基設計施工説明進行施工,如乙方原因引起工程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補強及補樁至合格並承擔相關費用。  

7、  

8、 挖出土方甲方必須儘快負責清理乾淨,以利於施工。 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機械及配套設備全部進場,並在____日正式開工,否則按違約處罰。  

9、 乙方必須協助施工放樣。  

10、 因樁基孔以及因此造成返工,乙方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十、 當本工程停建,甲方應及時為乙方辦理結算,並承擔乙方部分經濟損失。

一、 本合同一式四份,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如有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若無法解決,可由當地法院仲裁。  十

二、 合同雙方簽字,待乙方設備進場生效。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8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北塔區資棗社區安臵地新建一棟八層全框架宿舍樓,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邵陽市北塔區資棗社區安臵地

二、工程地址:邵陽市北塔區資棗社區安臵地

三、建築面積:全框架結構共11層,總建築面積約1488平方米(建築面積外構築物飄板、天溝按全面積計算,雨蓬、空調板按半面積計算)。注:括號內條例經協商不計算面積,但水電由甲方負責施工,工資由甲方付款。

四、承包範圍及內容

1、主要內容:按照甲方要求和設計的平面圖和甲方有關的建築要求進行施工修建,包括路面壓花,土建一次性大包乾,住房每層高度為3米,第一層為3.8米,±0.00以下按實結算,並計算乙方的其它費用開支,為一次性支付。

2、配套附屬工程,另行按實計算。

3、水、電由甲方負責。

4、室內留門洞,粉好門套,預製構件由甲方購買。

五、材料材料及工程質量要求

1、主體工程質量必須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

2、乙方應認真按照甲方要求和意圖,精心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驗收。

3、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規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工程質量達不到規範標準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標準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規範標準合格為止,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

4、若甲方要求乙方不合理的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質量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5、外牆為100×100或(100×200)的方塊磚,屋面為隨到隨抹一次性成合壓光。防水屋面由甲方負責。

六、承包方式及合同價款

1、工程採用包工不包料大包乾形式,承包價格為220元/平方米,安全保險由乙方負責。

2、澆灌砼、扎鋼筋、裝模、回填夯實由甲方負責。機具、扎絲、鐵絲、釘子由乙方負責。內鋼管腳手架、活動架、扣件油頂由甲方負責及費用,乙方負責綁紮,外架由乙方負責。

七、工期要求

工期總共為180天,自20xx年1月27日開工到20xx年7月27日竣工。

八、付款方式

工程總價約為32.736萬元,簽訂合同預付乙方的進場費及備料款3萬元,以後每完成一層主體付工程總價的65%,內外裝飾每完成一層工程總價的33%。留2%竣工驗收後一筆付清。

九、雙方責任

1、甲方應保證工程款及時到位,防止資金問題而造成工程停工,而達不到預期進度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因資金原因不能正常施工,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工程支解以後分包的名義發包他人,否則,合同自行終止。

4、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自行遵守的原則,認真履行職責,協助保密等義務。

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合同自簽字生效,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承包人自發包人交付竣工結算款支付完畢,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9

發包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就乙方配合甲方所屬項目施工事宜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天涯啊合同條款保證信守執行。

工程地點:

一、承包範圍: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茗陽天下三期327#.328#商住樓及地下車庫模板工程以包工的方式向乙方發包,並委託乙方負責施工,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組織適合工程施工需要的施工人員 人進場施工。

第二條:質量要求:按國家現行有關規範施工。

第三條:乙方承包施工項目的具體的工作內容及項目要求如下:

本工程的所有 模板 工程。其工作內容:

1、本工程基礎及主體結構所有樑、板、柱、牆、樓梯等模板的制安、轉運、起吊。

2、二次結構部分構造柱、挑窗板、欄板、圈樑、陽台線腳、門窗洞口過樑、煙道煙口、管道井口、二次封堵、樓梯欄杆線腳、牆壓頂等模板製作安裝。

3、所有設計要求預留洞口模板製作安裝。

4、模板拆除以及出場前的整理、歸類。(包括鋼管,扣件的分類歸堆,整體零散模板的分類歸零,模板上鋼釘的拔除、刷脱模劑、配模、模板拆除及歸類堆放等)

5、進場材料的下卸及歸類。

6、跑模、漲模、部分砼的修整,跑模嚴重,每平方處罰幣50-80元並自行修平。

7、圓釘、鐵絲、模板製作所需機械及小型工具等,由乙方自理。

8、工期及質量標準:按甲方形象進度安排的工期目標執行。質量達到甲方制定標準,如乙方在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返工的材料、人工損失費,甲方在結算中扣除,卡子、螺帽的損耗按5%,超出其損耗的按甲方在市場上的進行扣除。

二、施工項目的結算與支付

第四條:乙方施工的所有項目的結算,全部以包乾單價實行結算,具體計算為:包乾單價(含所有包乾內容)乘以乙方完成的模板接觸面積(建築面積數量為計量單位),作為乙方結算金額的依據。

第五條: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具體包乾單價及包乾單價中含的具體包乾內容如下:

1、乙方具體包乾單價定為:

1)、乙方具體單價包乾,按完成的模板接觸面積:非標層及地下室 元,標準層 元,一次性包乾,不計其它任何費用。

2)、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工程量變更無論增加(或減少),在5000元以內,其費用不予調整,超出按合同定價結算。

第六條:乙方包乾單價結算時,乙方承包範圍內不得結算計時工,乙方未完成單價包乾內容而甲方委派其他人員完成所發生的計時工,在乙方結算總額中扣除。

第七條:正負零以下每月按進度的40%付款,正負零以上每月按照實際完成的實物工程量 60 %預結,進度款項支付後,乙方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款,如因此出現的上級部門對項目的處罰及罰款,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結構完工付至總價的85%(由項目部配合發放工資,保證工資到工人手中);下餘部分作為乙方工程保證金,待工程項目全部完工驗收達到合格標準時一次性結算。

第八條:乙方辦理完結算後必須向甲方出據相關結算憑證,甲方通過銀行轉帳、按甲方在建設單位實際收到的資金比例向乙方付款。

三、甲、乙雙方責任

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要的工程施工圖及施工説明,對施工圖中及施工過程中的疑難問題進行指導與解釋。

2、開工前,甲方項目工程管理班子對工程進度、工藝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對乙方進行全面技術交底,並按國家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全技術規範進行檢查。

3、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負責施工現場的水通、電通、電通。

4、甲方為乙方生活、住宿提供方便。

第九條:乙方責任

1、按期組織施工人員進場、落實現場負責人、隨時主動配合甲方工作,確保達到合同工期,質量要求,做到工完料淨場清。

2、負責乙方進入現場人員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負責人,做到遵紀守法,維護施工現場機械、機具及安全防護措施,嚴格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3、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配備質檢人員進行自檢,確保質量達到優質標準,若質量達不到施工驗收標準時應及時補救或返工。

4、乙方施工操作人工員做到各種證件齊全,為甲方辦理有關手續提供方便。

5、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質量、工程進度其中一項,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或勸其自行退場,屬乙方原因自行退場,甲方按乙方完成的實際工程蝗50%結帳,並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6、乙方承世人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各給甲方預付質量保證金3000元,此款在結構封頂時或工程竣工驗收,經監理和質檢站驗收其質量達到規範要求,退還保質金。

四、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

第十條:為加強對所祕史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與每個職工都要有安全交底並簽定安全合同。凡參加本工程的每個職工必須購買五十元以下人身安全保險。安全管理要落實專人負責,認真執行國家、省市及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現場,督促進場施工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年齡不滿十六週歲,身份來歷不明的人員、家屬、小孩以及身體有嚴重缺陷人員等,均不得使用和進入施工現場,若乙方擅自將這些人員帶入現場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後果,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人員進入現場施工作業,必須執行安全生產“十五”不準及安全生產條例,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不得穿拖鞋或赤膊作業,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乙方現場領導和安全負責人每天早晨開工前和施工作業中必須對本隊當天施工作業區內的安全設施及安全隱患情況進行檢查,發現無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防護不齊全的部位時,均不得強行施工,一定有要及時報告甲方現場負責人,待安全防護設施整改合格後方可進行作業,否則,由此而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使用公司機械設備,必須報甲方現場負責人同意,簽訂安全使用協議,須專業培訓持證止崗方可操作,否則,一律不準使用,違者發生發生事故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作業人員如偷盜扣件等,每發現一次對乙方將處500元罰款。

第十四條:乙方人員嚴禁擅自拆卸和解動現場內安全設施,嚴禁亂搭亂接施工用電及生活用電發,電線電路發生故障必須報告現場專業電工修理,嚴禁使用電爐,鋸條等非生活照明及電器(違者一次由甲方處罰200-300元)若因此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乙方人員發生傷亡事故時,雙方應盡力施救,同時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勘察鑑定,傷亡事故定性後,屬乙方責任或乙方工人違章操作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補償,甲方不負責經濟和法律責任,屬於非乙方責任而造成的傷亡事故,由甲方對責任方追究其責任及經濟補償。督促責任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補償,但具休善後工作乙方必須負責安排處理完畢,甲方不直接對乙方工人及家屬

五、獎罰規定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根據生產環節的需要另行協商簽訂的其他協議及獎罰規定屬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乙方進場施工必須高度重視施工質量,嚴格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乙方每道工序完工後必須經甲方質檢員,檢查驗收簽字認可,認定確定達到優質標準後方可轉入下道工序施工。乙方承包的工程項目在正式開工前均必須按甲方技術交底先做好樣板,樣板驗收達到優質標準後方可組織施工,否則,造成質量返工等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八條:屬於乙方施工質量原因而造成工程返工或導致甲方發生二次補救的經濟損失,材料費及人工、機械全部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在其工程款結算中扣除。

第十九條:乙方在施工現場,出現打架鬧事等不良現象,由甲方對承包人處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二十條:乙方進場前,必須按信陽市有關規定到市建管部門、市工商部門、市社會勞動力管理部門辦理登記事項,其各種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二十一條:乙方進入甲方現場的施工人員均必須保證來歷清楚(首先到甲方登記造冊)行為可靠,證件不全不得留用,並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若因乙方人員違反甲方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經濟刑事責任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由於施工現場條件所限,臨時設施共量有限,因此凡乙方帶家屬的員工一律到外面租房居住。由於施工生活區電力供給不足,為便於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乙方施工人員不得在現場做飯,違者發現一次,罰款伍佰元整。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施工中基有亂鋸模板、木方,每次按200-500元進行罰款,在施工中確實有部分模板、木方需要鋸,必須通過現場管理人員的同意。

第二十四條:甲方技術部門通過檢查,提出的問題應及時整改,第二次檢查仍不合格(或不改正),每個問題罰款100元。

七、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方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保證信守執行,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一切經濟損失並負法律責任。

八、附則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外協商簽定補充合同,本合同各條款履行完成後自行終止。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身份證複印件:

聯繫方式: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0

發包方:

承包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發包文號:

3、工程地點:

4、工程內容:

5、工程造價:

二、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日曆天。

3、有下列情況之一,並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三、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 。

2、承包方應按照施工圖及説明、國家有關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和經發包方確認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應對現場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因承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返工,其經濟損失由承包方自負,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4、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及時辦理質量檢驗手續。承包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過程檢驗資料。

四、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通過審計後付價款的95%,餘款5%作為質量保證金(待工程保修期滿後無質量問題無息退還)。

五、材料供應及設備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採購,經發包人認可後使用。

2、機械設備由承包方自備。

六、發包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2、發包人指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須配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現場管理班子。

2、遵守發包方的質量、技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發包方代表的指揮、檢查和監督。

3、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按發包方要求的工程資料的樣式及填寫方式,彙集施工技術資料,提供給發包人2套。

4、承包方指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派專人對施工用電、施工機械進行管理,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須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

3、承包方在施工中,應嚴格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一切費用和善後問題的處理,均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它

1、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兩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 )。

十、補充條款:

發包方簽字(蓋章): 承包方簽字(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雙方簽署的《建築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約定,本着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工程保證金的支付達成補充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機械設備(包括塔吊安裝)進場,支付首期保證金人民幣100萬元整。

二.工程項目完成招投標程序,甲乙雙方簽署正式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支付剩餘保證金人民幣200萬元整。

本補充合同只是對工程保證金支付時間節點的補充説明,關於工程保證金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內容仍以雙方簽署的《建築工程總承包合同》為準,雙方遵守執行。

本補充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等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託代表: 委託代表: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簽署時間: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2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通過甲方對乙方的考核考察與乙方的投標報價,同意將婁底市東方財富廣場防水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及內容:

地下室底板,地下室側牆,轉換層頂板。

第三條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包進度、含税金等總包方式。

第四條 防水材料和工程單價

1、所使用的防水材料為防水材料。

2、地下室底板防水採用

3、地下室側牆防水採用每平方米

4、地下室頂板防水採用每平方米

本合同單價是指材料費加上施工人工費、管理費、措施費、利潤、税金等一切費用,不再讀取其它任何費率 。

第五條 工程計量

按實際完成的防水基層接觸面的展開面積計算,其中審計圖紙圖集所要求節點附加防水層經雙方協商按實簽證,剛性層上面伸縮縫處防水油膏及防水附加捲材另外計算。每米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價格 元。(因甲方要求另行加強部分或增加部分按實另行簽證)。

第六條 合同工期

工程按甲方正式書面通知要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為準。

第七條 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3日之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合同履約金5萬元(到期不付視乙方違約),於完成地下室一層防水工程後甲方一次性退還到乙方指定銀行賬户;

本工程無預付款,按進度(以每完成兩層為支付週期)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5%進度款,乙方完成甲方前期指定的工作,待甲方驗收合格後即付施工區域之工程款的85%,±0.000m以下完成後半年內無滲水時再付10%,留5%作為保質金,一年內退還5%保證金中的3%,其餘2%兩年內退還到乙方指定銀行賬號。

第八條 質量標準

乙方所施工用的產品必須由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技術監督局認可並頒發的使用認可證書和合格證書方可進入現場使用。如發現使用假冒產品或偷工減料,甲方有效拒付工程款項,並且甲方有權索賠。

乙方應確保所施工的防水工程達到優良標準,必須嚴格按現行的國家、 地方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按國家GB5028—20--、

GB5027---20--驗收規範的要求驗收,並接受甲方和質監部門的監督。達到 設計厚度等質量要求,確保工程質量為一次性合格。

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時,甲方有權利要求其整改到位其費用由乙方負 責,乙方根據驗收規範,應無條件整改到位,防水局部完成後出現滲水由乙方負責返工處理,直到不滲水為止,費用由乙方負責,返工整改不得影 響整體工程進度。

第九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為駐施工現場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有關甲方的指令、通知,以甲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項目專用章後方有效,並視其為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乙方委派為駐施工現場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發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須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項目章後方可有效,並視其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第十條 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責任:

(1)應提前15天提出施工計劃,督促施工單位將工作面整理達到防水施工標準提交乙方施工。

(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順延。

(3)配合乙方施工,協調必要的填運輸、腳手架和材料場施場點,其費用乙 方負責。

(4)協調與其他施工單位的矛盾。

(5)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 交乙方限時整改返工。

(6)工程驗收後,對防水層成品,甲方應督促施工單位保護成品,誰破壞誰 負責。

防水工程完工後乙方必須提出收申請,經監理審核後報甲方,向質監

部門申請,質監同意後,乙方三天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15天內就按

合同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四方應承擔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2、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施工要求,作詳細的施工方案,報甲方監理審核,聽候甲方通知,及時組織防水材料進場,及時向甲方與監理提供產品合格證和檢驗報告單及施工的其他檔案資料,由甲方現場負責人抽檢合格後方可使用。

(2) 乙方應文明安全施工,施工中所有工傷事故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負責。

(3) 乙方必須組織有豐富經驗的施工人員進場施工,對施工所有的設備必 須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配合工程的整體施工進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計劃施工,除不可避免 的因素外,不得人為拖延。

(5)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為,否則接受甲方各 規章制度制定的處罰。

(6)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範竣工,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 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並對工程保修五年。

(7)在保修期內,由於乙方施工質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均由 乙方負責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若非正常情況(人為破壞,私自改動防水層、自然災害等)下漏水乙方不予以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單方面對本工程項目進行再次轉包,如發生此 情況,屬違約,乙方一經發現,由此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部分,乙方就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返工維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為止,其費用與工期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工程延誤或施工質量達不到規範要求,而乙方義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無力按質量標準返修者,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應賠償由此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 根據雙方附屬工程總承包合同,乙方有權進行分包、轉包,甲方無權就此終止合同並索賠。

2、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執行中若有爭議,先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簽約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滿為合同有效期,逾期自然失效。

5、 乙方在與分包方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因甲方原因無法支付乙方工程款導致分包方的起訴及經濟糾紛時,甲方應與乙方共同處理相關事宜。

6、本合同價款現金支付或轉賬支付,乙方指定付款帳號為:

户名: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方將蔚藍印象環境景觀工程委託給乙方進行深化及施工,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範圍和內容

工程範圍: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圖為準。

工程內容包括:硬景(硬質鋪地、園林小品等)、軟景(喬木、灌木及草坪等)、水體、景觀照明等。

第三條 設計週期

本合同簽訂以後於20__年2月20日前完成對擴初圖的深化設計,其中包括總平方案調整、硬景部分施工圖深化、材料替換、植物配置及水電安裝設計、,以求達到施工圖紙要求。設計內容需另行補籤設計合同。

第四條 設計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項目乙方按3萬元(大寫:叁萬元正)人民幣包乾進行設計取費。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1.5萬元(大寫:壹萬五千元正)人民幣的設計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圖設計並經甲方認可後,甲方支付乙方剩餘設計尾款即1.5元(大寫:壹萬五千元正)人民幣。

第五條 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報告為準(開工時間最遲不超過20__年4月1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場地的條件下,工期為70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設計變更及特殊天氣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誤的時間應不計工期,並作相應順延 .

第六條 取費原則

1、 本工程執行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發行的20__定額:SGD1-20__至SGD7-20__,收費級別按四類工程二級Ⅱ檔。

2、 苗木部分由甲、乙雙方對苗木品質共同進行認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價的30%收取栽植、養護及包成活費用。乙方報送甲方的苗木報價表必須註明品種、規格、高度、冠幅、胸徑及數量等,大型喬木及價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須經甲方工程人員確認效果,並經價格確認。甲方對照驗收,數量按實收方結算。

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須增加預算範圍以外的'工程量應另行辦理簽證。

3、 施工期間發生國家認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經雙方核實後協商解決。

第七條 工程施工價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工程總造價暫定為 萬元(大寫: )人民幣,實際造價以甲、乙雙方共同審定的決算為準。

2、 本合同備料款為合同總價的20%,其中5%為乙方施工人員、相關機械、設備等進場三日後,甲方在三天時間內將該款項支付到乙方帳户上。剩餘15%作為在成都採購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匯同乙方直接支付給材料及苗木供應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補。

3、 乙方每月25號上報已完成的工程產值,甲方5日內審核並撥付乙方完成量的80%的工程進度款。

4、 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雙方於30日內辦理完成決算,甲方扣除工程總價的10%的質保金,將剩餘工程款支付給乙方。

5、 本工程質保金為工程總造價的10%,在相應項目質保期滿後,如未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於2日內付清全部尾款,質保金不計利息。

第八條 材料供應

該工程所有材料原則上由乙方採購,甲方認質認價。乙方採購的材料必須先報甲方,按設計要求雙方進行封樣,作為乙方採購和甲方驗收標準。如甲方核定價格後,認為個別材料、設備或植物高於市場價,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認為所認定的價格不能將材料、設備、植物購回,可書面通知甲方組織供應。

第九條 工程質量及質保期

1、由於景觀工程的特殊性,為確保美觀、經濟和適用,經甲方認可後,乙方在施工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局部調整,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第六條第一、二款執行。

2、乙方在施工中應加強質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質量控制和檢查制度,積極配合甲方、監理人員進行工程質量監督,若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部分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在期限內進行修補或返工,其損失由乙方自行負擔。

3、質保期:質保範圍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土建、裝飾、水電安裝一年、草坪養護三個月、灌木養護半年、喬木保活一年。

4、苗木在質保期內由乙方保活,若出現死亡,乙方無條件更換。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一星期內到現場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整改或更換時間,逾期甲方有權另行安排,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

第十條雙方協作事項

1、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適用國家現行的該行業各項施工驗收規範,若施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協商,雙方及時處理。

2、甲方現場負責人 ,乙方現場負責人 ,負責處理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協調相關單位關係。

第十一條 甲方職責及義務

1、在施工期間甲方及時將設計變更、變更通知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做好現場簽證工作。

2、對乙方報送的材料樣品,48小時之內進行認質認價。

3、 對隱蔽工程24小時之內進行驗收。

4、 甲方負責提供與環境工程設計、施工相關的技術資料,指定臨設位置及負責現場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電源,乙方按規定承擔相應費用。

5、 接到乙方交工驗收通知後,甲方應於兩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交工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後,辦好驗收手續。

第十二條 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應認真保質、保量、準時完成工程。

2、乙方應對工程進度採取措施,發現影響工程進度因素在24小時內報甲方。

3、對已完工程在甲方驗收前,應做好保護工作。

4、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其他施工單位,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責任。

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範,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若因乙方質量、進度、安全文明等乙方自身因素達不到合同和規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交工前乙方產生的垃圾清運工作由乙方負責。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條件後,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報告;竣工驗收合格後2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工程技術資料、竣工圖紙一式兩套。

結算辦法:

1、本合同價款為暫定價。

2、結算範圍包含施工圖及設計變更所列的硬景、軟景、小品、水電等全部內容以及甲、乙雙方認可的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現場簽證、隱蔽紀錄等。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期撥付工程進度款超過3日,乙方有權暫緩施工,施工工期順延。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按合同總造價支付乙方同期銀行利率的違約金。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造價支付甲方同期銀行利率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並結清工程款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