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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職位聘用合同書(精選3篇)

不同職位聘用合同書 篇1

甲方:

不同職位聘用合同書(精選3篇)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住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年。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試用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形

(一)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説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二)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户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説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説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三)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四)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衞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五)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為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六)隱瞞與其他公司存在勞動關係或競業限制約定的。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公司任何類型的紀律處分的。

(八)乙方在試用期內存在工作失誤的。

(九)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用於辦理法定勞動用工手續的全部材料的。

(十)其他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情形的。

三、工作時間和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適用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不含午休時間),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第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

甲方安排或書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應當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國家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亦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國內或國際地區出差,或與乙方協商一致後派駐乙方在其他地點工作。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七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每月日(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提前)前向乙方支付工資,工資將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個人賬户或以其他雙方認為適當的方式支付。

第八條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元/月(大寫:);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元/月(大寫:)。

第九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

第十條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其中上繳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依法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並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五條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並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六條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七條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和諧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一年內,如未取得甲方同意不得從事與甲方同樣的業務或受僱於甲方的競爭單位;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九)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複製、不當使用、直接或間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獲得公司上述商業祕密。

無論本合同基於何種原因終止,乙方必須繼續履行前款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業祕密;

(十)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八條本合同期滿或法律規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並被司法機關採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的;

(六)體罰學生,侮辱學生的;

(七)連續曠工超過個工作日或者1學年內累計曠工超過個工作日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的工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依法支付給乙方工資。

第二十五條為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可以不支付除工資以外其他形式的報酬。

七、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九)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解除合同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的,發給乙方一個月的月工資(月工資是指在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從甲方獲得的總收入的平均數);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依照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八、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與今後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三十二條甲方向乙方發出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通知、協議或其他有關文件,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為證,電文發出後1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發送,即視為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為送達時間;通過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寄出的,以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為確認文本,交付郵局或快遞公司後最遲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若乙方上述聯繫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後三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同上述已有聯繫方式為乙方的有效聯繫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視為有效送達。

第三十三條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章頁)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不同職位聘用合同書 篇2

甲 方(用人單位) 名稱: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 (固定電話):(移動電話) 緊急狀態聯絡人:聯絡方式: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及運城市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概況

1、乙方確認已經瞭解並願意遵守甲方的現行的各種規章制度、管理辦法。該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確保如實告知了甲方自身的各種情況,如有欺瞞則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合同,且甲方不必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的聯繫地址及郵編為(用於通知及信息的送達):

乙方:

甲方: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崗位工作,主要負責在公司的授權範圍內進行公司產品營銷及管理等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業務數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3、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四、勞動報酬

1、雙方約定乙方月合同工資標準為。

2、乙方薪酬福利標準、薪資結構及計發辦法以甲方文件為準。

3、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對乙方崗位調整時,乙方工資按新的制度和調整後的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五、勞動紀律及考核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甲方的各項制度內容一旦公示後,視作乙方明確該制度內容並承認其生效。

2、甲方根據銷售政策及相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考核或處置,乙方對甲方的考核或處置決定不認可的,須在知曉該決定後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逾期不提出申訴意見者,視同為確認該考核或處置決定。

六、工作時間及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A、標準工時制;B、不定時工作制。

2、乙方參加各種教育培訓、工作會議時,應嚴格遵守考勤要求,如有違規,按照甲方《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獎懲管理制度》、及其它相關制度執行。

3、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對乙方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進行合理調整和安排。

七、保密要求

1、乙方承諾對甲方產品、業務或與業務有關的技術祕密、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有關客户及合同、銷售政策、產品價格等),除非獲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給甲方以外或甲方內部無關的人員,也不得將任何信息用於自營或為第三方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事務。

2、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甲方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盤、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信息有無商業的價值。乙方承諾離職前的15天內,或甲方提出請求時,全部返還給甲方。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即構成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勞動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不給予任何補償。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並保留向其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權利。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以經濟補償,其它相關解除合同規定,依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如出現下列情形的,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A、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指定的工作內容、工作指標及工作任務,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B、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個人簡歷、離職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

C、乙方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他單位記過、留廠查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以上重大經濟損失或在社會公眾中損害公司形象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續簽、終止

1、合同期滿前30天,雙方要求續簽合同,須書面通知對方(按甲方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執行),如未書面通知,則視為不續簽合同,合同到期即終止,並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2、合同要變更時,提出變更要求的一方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書面要求後15日內做出書面答覆。未按時答覆的視作同意。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經過考核確認,乙方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上述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指因甲方分立、合資、合併、兼併、轉(改)制、跨地區搬遷、經營模式轉變、組織結構調整、甲方轉產或者進行重大技術改造,致使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等消失等情形。

4)乙方有違法或違紀行為,需對乙方進行崗位調整的。

十一、其他約定

1、乙方依法享有辭職權,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應辦理好相關離職手續,離職手續的辦理及相關條款以甲方離職管理辦法為準。

2、如乙方和甲方訂有培訓服務期協議且在服務期內的,且服務期超出本合同終止期限的,則合同終止日期變更至服務期截止日。

3、乙方必須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離職手續辦結之前,暫停結算乙方的薪資福利及費用等。

4、如因乙方原因不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證明、或使甲方無法將離職證明及時送達乙方等情況,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為乙方辦理有關退工手續,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5、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之前簽訂的任何形式的勞動合同和其他相關協議與本合同及相關附件(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6、甲乙雙方認為本合同有無效情形的,以甲方註冊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確認為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以甲方註冊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為準,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簽字: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不同職位聘用合同書 篇3

崗位聘用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負 責 人

電話

乙方(應聘人)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職務(職稱)

聯繫電話

陝西教育學院 系(部、處、室、館、科)(下稱甲方),根據教學、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實際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和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規定,按照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的原則,與(下稱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1、本合同從 年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期限為個月。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個月。

二、工作崗位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願受聘在 崗位從事工作,並履行下列工作崗位職責。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學科建設、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和聘任崗位的職責,結合乙方應聘時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制定聘期內詳細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目標。

2、甲方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3、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成果擁有知識產權(中國現行知識產權法有明確規定的或另有合同約定的除外)。

4、甲方為乙方提供合同上規定的工作培訓條件和保障。

5、其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為甲方職工,享受學院和甲方在政治、學術、教學和科研經費支配等方面規定的權利。

2、乙方享受學院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的社會保障、住房改革等方面規定的權利。

3、乙方享受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待遇和保障。

4、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崗位職責。

5、其它:

四、工作報酬及待遇

1、乙方在受聘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標準。以後隨工作變動,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甲方與乙方協商再作調整。

2、乙方享受所聘崗位與聘任層次相對應的崗位津貼,並根據有關規定享受其它津貼。

3、乙方因工負傷、致殘及職業病的待遇,探親、結婚、喪假的待遇,女性工作人員生育的待遇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費的報銷標準和醫療期按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應嚴格遵守人事法規、紀律,努力維護乙方人事權益。

2、乙方應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勤奮工作、盡職盡責,保守工作祕密。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一)合同的變更

在下列情況下,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1、甲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

2、乙方根據所從事的工作及自己貢獻情況認為有關條款需要變更的。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任條件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3)不履行職責義務,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的;

(4)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更負傷,醫療期欺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的義務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2)履行公民義務,批准應徵入伍的。

(三)合同終止

1、本合同執行期滿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期內,乙方因被判刑、勞動教養、開除、除名,從決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3、合同期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

(四)合同續簽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終止前30天內通知對方,經另一方同意,可續簽合同。

合同到期後未辦理續簽手續但事實聘任關係仍然存在的,視為續簽與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補辦續簽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1、甲方對作為優秀人才引進的乙方,根據其學歷層次、教學和科研水平,按照《陝西教育學院優秀人才引進管理暫行辦法》中的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住房、購房補貼、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等費用。

2、乙方在聘期內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乙方違反約定,需向甲方退還有關費用,並按約定向甲方支付聘期年限補償費和違約金。

3、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籤條款,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賠償金確定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爭議處理

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在雙方協商不成或一方不願協商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向學院人事爭議調解工作組提交《陝西教育學院人事爭議調解申請書》,申請調解,或向陝西省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或人事爭議仲裁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

十、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限制。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學院人事處各持一份。

十四、本合同未經合法授權代簽或塗改無效。

甲方負責人:(簽章) 乙方:(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