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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所聘用合同(精選16篇)

服務所聘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服務所聘用合同(精選16篇)

乙方:_________鑑於:

a.甲方為依法註冊的企業法人並依其法定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

b.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c.甲方的經營活動將會涉及各種法律問題;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聘請乙方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為此,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務範圍

1.1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1.1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1.1.2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1.1.3應甲方要求,參與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談判,就其中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或意見;

1.1.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經甲方專項委託或授權代表或協助甲方,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處理甲方同其它中國公司、外國公司或外國政府組織以及個人之間的爭議;以及甲方委託的其它法律事務。

1.1.6根據甲方經營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併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1.1.7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1.1.8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1.2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它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1.3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2.乙方的義務

2.1乙方同意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保證根據工作實際進展情況和需要委派合格、資深的`專業人員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2乙方保證在履行其義務時以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勤勉盡責的職業道德為甲方提供優良、高效和及時的服務。

2.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2.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2.5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2.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2.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為利於總體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專業顧問。

3.甲方的義務

3.1甲方應當及時、全面、真實、客觀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和相關費用

3.3甲方指定專人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3.4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4.律師費

4.1作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該費用應按以下方式支付:

4.1.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第一條第一款(1)、(2)項規定的服務(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不超過小時)的報酬。

4.1.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甲方應將該費用匯入乙方指定帳户。

4.2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條進行甲方委託的訴訟、仲裁、參加項目談判、翻譯法律文件,另行收費。收費標準可按案件標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訴訟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時(如翻譯、起草合同、參加談判)計價,或按雙方協商議定的其它標準及辦法計收(如無另行商定,按附件收費標準的80%計收費用)。

5.工作費用

5.1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5.1.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5.1.2 _________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5.1.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5.2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6.變更及終止

6.1作為本合同的附加,雙方可就甲方委託乙方的某一具體事項簽訂單獨的協議書或授權書,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更為詳細的規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則適用於上述協議書或授權書。

6.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在簽字或蓋章生效後即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6.3作為本合同的附加,雙方可就甲方委託乙方的某一具體事項簽訂單獨的協議書或授權書,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更為詳細的規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則適用於上述協議書或授權書。

6.4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可以解除本合同。

6.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5.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6.5.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6.5.3違反第2.條所列規定義務之一的。

6.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6.6.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6.6.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6.6.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

7.違約責任

7.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1.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7.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3甲方無正當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絕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適用《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8.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雙方未能達成一致解決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9.補償

9.1如果由於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託的事項無法完成,則甲方對乙方的損失以合理的補償,補償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9.2如果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則乙方應對甲方的損失予以合理補償,補償數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是否續簽,可於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並書面確認。

11.通知和送達

11.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11.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11.3聯繫地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服務所聘用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及工作方式

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範圍:

(1)對甲方業務經營及管理方面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服務;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協議、章程及商務信函等;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合同談判、合同簽訂等經濟活動;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為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件;

(6)處理企業內部勞動糾紛,為甲方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法:

(1)採取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

(2)列席甲方相關法律事務會議,並就相關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

(3)草擬、審核、修改相關法律文件;

(4)應甲方要求參與甲方有關審核、論證、談判、簽約等工作;

(5)根據甲方委託發表律師聲明及律師建議,出具法律意見書;

(6)為甲方各類合同的簽訂及有關活動提供律師見證;

(7)根據甲方的授權,以代理律師身份參與調解、仲裁、訴訟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務等活動,收費方式參照“費用及支付方式”第(2)條。

(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經甲方同意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額完税發票後,甲方在15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2)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參照《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暫行)》和《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六、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七、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八、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約定為準。

九、利益衝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或改變委託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迴避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範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託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即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十二、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或者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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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十四、爭議解決的方式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服務所聘用合同 篇3

甲方(聘請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因法律服務需要,特聘請乙方為其常年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受聘律師及服務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孔令文 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工作內容

第一部分:勞資管理法律服務

(一)協助企業建立各項勞動人事規章制度

主要審查、修改、制定企業的勞動人事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規範、完備企業規章制度且做到程序合法,從而避免或減少發生勞動爭議糾紛,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風險。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1、審查、修改對企業以前公佈的規章制度

主要審查相關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內容是否違法、程序是否合法。

2、協助企業完善勞動與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1)協助企業完善與勞動用工及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2)協助企業編制企業規章制度;

(3)協助企業制定人事管理和勞動用工管理工作流程,包括:招聘流程、員工入職管理流程、員工離職管理流程、處理違紀員工流程、解除勞動合同工作流程等等;

3、擬定企業管理常用的格式化法律文書

根據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擬製與勞動合同管理有關的格式化法律文書,便於實際工作中應用。主要包括: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變更書、勞動合同續簽書、勞動者名錄、書面文本簽收單、員工聲明、入職登記表、調整工作崗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違紀員工處理決定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

(二)審查、起草企業商業祕密保護制度

主要圍繞保護企業商業祕密,建立規範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商業祕密,一旦發生商業祕密泄露,能夠及時查明原因,便於追究責任,同時通過採取保密措施,留住企業的核心員工,從而最大限度保護企業的利益。

(三)對專項勞動問題設計相關處理方案

主要是針對企業用工專項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具體內容包括:

1、設計簽訂勞動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幫助助審查、起草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的簽訂,依法對勞動合同有關的試用期、工作崗位內容、勞動報酬、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

2、設計履行變更勞動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針對勞動合同履行、變更、終止或解除,設計有關變更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報酬、離職交接工作、辦理離職手續、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方案

3、工資構成的技巧

幫助企業審查、確定員工的工資構成,合理設定底薪、加班費、福利、獎金等各項比例,降低工資成本,避免或減少公司在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情況下的經濟損失。

4、社會保險處理的技巧

協助企業處理員工病、傷、亡引發的勞動糾紛等與有關社會保險的糾紛。

5、工傷或職業病處理的技巧

協助制定企業員工上崗培訓、安全生產教育等制度,預防工傷與職業病發生,利用協商或訴訟等手段來積極應對所發生的問題,避免或減少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6、違紀員工處理的技巧

協助企業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協助企業收集員工違紀證據,做到處理員工,有章可循,處理適當,程序合法,避免因企業違法而增加管理成本。

(四)參加企業處理勞動爭議糾紛調解,及時平息、調解糾紛,儘量避免將勞動爭議引入法律仲裁、訴訟階段。

第二部分:企業營銷法律服務

(一)審查合同文本,修改相關單據

對甲方以前採用的購/銷合同文本、收/送貨單據進行審查、修改,提出修正意見。

(二)分析風險成因,明確防範措施

對甲方現行購/銷業務的操作模式進行法律風險分析,針對“合同簽訂”、“貨物交付”、“貨物驗收”、“貨款結算”、“貨款追收”等環節法律風險的成因,提出風險防範建議。

(三)起草格式合同,擬訂相關單據

1、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為甲方起草購/銷合同格式文本或相關單據。

2、根據甲方要求,起草區域經銷/代理合同格式文本。

3、根據甲方要求,起草委託加工合同/OEM定牌加工合同文本。

4、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為甲方制定相關送/收貨單據、入倉單據。

(四)審查、起草商業祕密保護制度

主要圍繞保護企業營銷商業祕密,建立規範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商業祕密,一旦發生商業祕密泄露,能夠及時查明原因,便於追究責任,同時通過採取保密措施,留住企業的優質客户員工,從而最大限度保護企業的利益。

(五)為企業債權保護提供法律服務

1、對企業債權進行訴訟時效分析,寄送催款律師函。

2、對企業債權風險進行法律分析,針對不同情況為企業提供債權保護及追收方案。

第三部分:乙方提供的其他顧問服務

(一)提供日常法律諮詢服務

主要是迅速為企業隨時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專業諮詢意見和建議。

(二)對企業業務人員提供法律業務培訓主要是通過舉辦法律講座形式,增強投資者、股東的風險意識,協助企業培訓人事行政管理人員、營銷業務人員,使其掌握管理中所需瞭解的法律知識,提高工作質量,防範風險發生。有關培訓課題主要如下,具體以企業需求為準:

(1)風險與防範之——債務規避與逃債

(2)風險與防範之——債權保護與追收

(3)風險與防範之——隱名投資與權益保護

(4)風險與防範之——用工責任與企業應對

(5)風險與防範之——民主議定與企業應對

(6)風險與防範之——安全生產與法律責任

(7)風險與防範之——企業營銷簽約與履約

(8)風險與防範之——加工貿易簽約與履約

(9)風險與防範之——貨物交付與驗收

(10)風險與防範之——業務員與貨款回籠

(11)風險與防範之——對帳難驗收難的__

(12)風險與防範之——財務對帳與支付結算

(13)風險與防範之——股東有限責任之例外

(14)風險與防範之——建築承包簽證-索賠-抗辯與起訴

(三)法律資訊交流

乙方應及時與企業交流有關法律信息,並應企業需求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案例的信息。

(四)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1、為甲方經營管理決策或重大事項的決策提供法律意見;

2、應邀為甲方的有關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或進行見證;

3、代甲方發佈有關的聲明、公告、致函等文書;

4、為甲方審查、修改、起草相關合同或法律文書;

5、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訴訟或仲裁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

6、參與甲方的經濟合同談判和其他重大商務談判。為甲方提供法律意見,準備或審核所需的資料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協助制定談判方案等;

第四部分:訴訟、仲裁案件的代理服務

當甲方因與其員工或其他當事發生勞資糾紛或其他經濟糾紛,案件已進入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已進入法院訴訟階段時,乙方應優先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參加民事、經濟、行政等各類糾紛案件的仲裁或訴訟活動,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提供顧問服務方式

1、乙方指派專業律師按約定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顧問律師將定期與企業聯繫,全面瞭解企業現狀,以便有針對性地提供法律服務;聘請方也可隨時與律師聯繫,諮詢法律方面問題。

3、乙方服務以上門走訪、當面交流為原則,加強與企業的溝通和交流,瞭解企業在用工、生產管理等經營活動中可能發生的風險,及時為企業提供參考意見

4、乙方可根據甲方交辦事情的輕重緩急或實際情況,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開展工作。

5、如聘請方有特殊要求,雙方可協商確定。

四、甲方義務

為使乙方更好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應做到:

1、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文件,並保證資料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配合乙方工作並保證為工作保密;

3、甲方指定 作為乙方聯繫人,協助和配合乙方工作,簽收乙

方提交的文書。

五、乙方義務

為履行法律顧問職責,乙方應做到:

1、乙方接到甲方有關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事項之委託,及時安排辦理。

2、乙方指派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如因工作變動、調動等原因不能執行職務時,乙方應及時另派律師接替,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重要業務資料,有保密義務。

六﹑關於收費約定

1、甲方須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服務費 元,此款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一次支付完畢。

2、關於收費説明。

(1)乙方律師受託在佛山五區之內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第一、二、三部分顧問工作”時,甲方無須另行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乙方律師受託在佛山五區之外為甲方提供前述法律服務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交通、住宿和差旅津貼及相關調查、辦案費用。

(2)本合同所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費,不包括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第四部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各種案件的訴訟代理費用在內;若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前述事務的,甲方須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另行與乙方商定收費標準。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年,從本合同簽訂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經雙方同意,可變更合同條款。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各方簽名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送達地址

為聯絡和送達方便,各自確認的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按上述地址的送達均視為合法有效的送達,一方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後五日內書面通

知對方,否則,對方依上述地址的送達仍為合法有效之送達。

十、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師協會請

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一、特別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人: 受託律師: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服務所聘用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

乙方:(姓名)

住址:

律師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後簽訂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乙方如與甲方首次簽定本合同,則本合同期限內的前_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3.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續訂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並達成一致後,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屆滿後,雙方雖未續訂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件實際履行,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律師,併為其辦理人事關係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和年審的有關手續,乙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辦理人事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或年審時須向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繳納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任何押金或保證金。

2、甲方應指定專人對乙方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等進行培訓,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環境和工作要求。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以及辦公條件,同時有權根據自己的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辦公地點及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夥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

4、乙方應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制訂的工作標準或提出的業務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夥人安排的各項工作。

5、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情況,結合合夥人對乙方的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並可根據考核結果適當調整乙方的薪資或獎金。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的考核結果,並可向主管合夥人反映自己的意見,但應服從甲方的最終決定。

6、乙方全年業務工作量為小時(或創收額)。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如實填寫、提交和修改業務工作記錄。但甲方合夥人有權根據客户的反映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情況,在合理的範圍內調整乙方的業務工作記錄(或重新核定乙方業務工作量)。乙方對甲方合夥人的調整決定不服,可以向甲方的.主管合夥人申訴。

第三條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除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帶薪休假以及甲方規定的其他休假制度外,乙方每天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上班,並完成不少於八小時的出勤時間。

2、甲方合夥人因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加班。同時甲方應酌情安排乙方休息或給予適當調休。乙方使用休假或調休時應事先向甲方申請,並根據甲方的統一安排辦理相應的調休手續。

第四條薪資及福利

聘用律師可以選擇薪資方式:

年薪制

1、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除獎金以外的工資、加班費、補貼和津貼等一切報酬。甲方合夥人可根據甲方的經濟效益不時修訂甲方薪酬制度,並因此確定或相應調整乙方的薪資標準。

2、乙方年薪將按月分期發放。甲方在每月_________日前以現金/電匯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薪資,但也可因甲方以外的特殊情況適當提前或順延發放。

3、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性規定,自行制定或修改其獎金政策,並可根據其經濟效益以及對乙方的考核結果向乙方發放各類獎金(注:包括但不限於提成獎、績效獎、年終獎等)。

4、甲方為乙方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並代扣代繳乙方收入中的個人所得税以及社會保險金中乙方應自行承擔的部分。同時,甲方也可根據自己的能力以及業務特點,決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適的保險或福利項目。

5、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或產假等。乙方休假應向甲方申請並經批准。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向乙方支付休假期間的法定工資。

提成工資制

1、乙方的業務創收在____萬(這個數字由事務所根據自身情況而定)萬元以內的,薪金提成比例為____%;超過____萬元的,超過部分每增加____萬元,提成比例提高5%,但最高不得超過____%;(關於提成比例不宜過高,事務所應考慮成本、税務、利潤、行業中通行做法等因素)

2、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費用在乙方提成工資中支;

3、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並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性規定,以及律師協會制訂的各項規定;嚴格遵守甲方不時制定、修訂並公佈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以後,均應嚴格保守甲方、甲方合夥人和甲方客户的商業祕密。甲方、甲方合夥人和甲方客户的任何業務或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以紙張、電腦磁盤、軟盤、膠捲、錄音、錄像、草稿以及筆記等形式記載或存放的文件、範本、檔案、傳真、信函、數據、報表、表格、圖紙、密碼、名單、電話號碼、地址等,均為甲方財產。除非甲方業務需要,否則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上述資料,也不得將上述資料複製、下載、私自攜帶或發送至甲方工作場所以外的地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勤勉盡責,履行對甲方的全部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兼職,也不得從事其他任何有償工作。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從事或幫助任何第三方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任何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之後的一年內,不得自行聘用或幫助任何第三方聘用甲方律師和員工,也不得以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的名義為甲方現有或曾有的客户,或為與甲方客户相對立的一方提供任何有償或無償的法律服務。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了培訓,或甲方為乙方向本市有關政府部門辦理了引進外地人才的必要手續,乙方應對甲方履行服務期義務。服務期應自乙方培訓結束後,或者甲方為乙方辦理完人才引進手續後的第二天起計算,期限為年。此時,如服務期限長於本合同期限,則本合同期限將相應順延。如果乙方在服務期中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向客户私自收取任何費用,律師服務費應甲方統一收取,並開具合法票據,應客户的請求或者其他原因,由乙方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客户的委託書。

6、如乙方違反上述工作紀律,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乙方離職前_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並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該經濟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第六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屆滿前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期間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

(2)違反本合同第五條工作紀律的有關規定;

(3)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被客户投訴並經甲方調查確認屬實;

(4)偽造個人學歷和經歷:

(5)因個人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紀律委員會處分。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應得薪金或提供工作條件的;

(2)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多發一個月工資代替提前通知期。同時,應按其在甲方的連續工作時間,以一年工作時間折算一個月工資(注:不到半年折算半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_個月醫療期(注:可參照蘇州市勞動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經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後仍然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屆時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如希望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乙方自甲方離職前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並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5、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可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6、當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

(1)立即停止以甲方名義從事一切活動或完成甲方的未了事務;

(2)及時向甲方移交其所有業務和全部工作;

(3)及時向甲方交還其所保存或管理的全部甲方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中列舉的一切甲方文件和資料;

(4)按甲方規定結清所有賬目。

7、除非乙方尚有未了的業務或財務事項,或未能及時辦理上述移交和交接工作,否則甲方應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的____天內為乙方辦理離職或轉所手續。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對本合同理解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根據蘇州市律師協會律師執業糾紛調解規則,在律師協會的主持下,由蘇州市律師協會執業糾紛調解委員會通過調解方式加以解決。調解不成的,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註冊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第八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定並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簽字)

日期:

服務所聘用合同 篇5

甲方: 公司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 律師事務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聘請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提供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專項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 律師擔任甲方的專項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參加甲方就本項目召開的內部會議,為甲方本項目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從法律角度進行論證,提供法律依據,進行法律諮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本項目的系列合同、協議等各類法律文件,並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託,參加本項目的各類合同談判,並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託辦理的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專項法律服務合同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1.乙方保證所派律師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會議或有關談判。

2.乙方保證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出具有關書面的法律意見或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3.如需乙方現場辦公,乙方保證隨時安排律師來甲方處進行法律服務。

四、法律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 專項法律服務收費:

甲方就本項目向乙方支付專項法律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 元整)。

分 期支付: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2.乙方受甲方委託,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鑑定、調查及 地區外的差旅等費用時,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實報實銷; 地區內的住宿、交通、通訊、通信、複印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方將法律服務費用匯至乙方如下賬户:

賬户名:

開户行:

賬 號 :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法律服務事項有關的背景信息,並提供有關資料、文件、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2.甲方應根據本合同及時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及其他約定的費用。

六、乙方義務

1. 乙方應指派專業律師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範,勤勉盡責地為甲方提供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

2.乙方保證與本項目相關各方無關聯關係。

3.乙方應依照可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經驗,為甲方提供穩健、謹慎的法律意見或建議。

4.乙方應對處理甲方委託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予以保密並依甲方要求籤訂保密協議,但因履行法定披露義務或根據監管部門、司法部門的要求進行披露的不受此限。

5. 乙方在同一交易不得接受除甲方之外的其他當事人的委託。

七、違約責任

1. 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按期支付律師費用,則乙方有權拒絕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法律服務費,並賠償甲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②乙方隱瞞與本項目相關方的關聯關係;

③違反有關保密約定;

④丟失重要法律文件原件;

⑤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給委託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⑥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存在重大錯誤,給委託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⑦由於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情況。

3. 乙方違反約定,累計三次未按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退還,甲方不再繼續支付代理費。

八、其他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服務所聘用合同 篇6

甲方(聘請方):

乙方(受聘方):廣東晉元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法律服務需要,特聘請乙方為其常年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受聘律師及服務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孔令文 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工作內容

第一部分:勞資管理法律服務

(一)協助企業建立各項勞動人事規章制度

主要審查、修改、制定企業的勞動人事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規範、完備企業規章制度且做到程序合法,從而避免或減少發生勞動爭議糾紛,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風險。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1、審查、修改對企業以前公佈的規章制度

主要審查相關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內容是否違法、程序是否合法。

2、協助企業完善勞動與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1)協助企業完善與勞動用工及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2)協助企業編制企業規章制度;

(3)協助企業制定人事管理和勞動用工管理工作流程,包括:招聘流程、員工入職管理流程、員工離職管理流程、處理違紀員工流程、解除勞動合同工作流程等等;

3、擬定企業管理常用的格式化法律文書

根據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擬製與勞動合同管理有關的格式化法律文書,便於實際工作中應用。主要包括: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變更書、勞動合同續簽書、勞動者名錄、書面文本簽收單、員工聲明、入職登記表、調整工作崗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違紀員工處理決定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

(二)審查、起草企業商業祕密保護制度

主要圍繞保護企業商業祕密,建立規範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商業祕密,一旦發生商業祕密泄露,能夠及時查明原因,便於追究責任,同時通過採取保密措施,留住企業的核心員工,從而最大限度保護企業的利益。

(三)對專項勞動問題設計相關處理方案

主要是針對企業用工專項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具體內容包括:

1、設計簽訂勞動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幫助助審查、起草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的簽訂,依法對勞動合同有關的試用期、工作崗位內容、勞動報酬、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

2、設計履行變更勞動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針對勞動合同履行、變更、終止或解除,設計有關變更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報酬、離職交接工作、辦理離職手續、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方案

3、工資構成的技巧

幫助企業審查、確定員工的工資構成,合理設定底薪、加班費、福利、獎金等各項比例,降低工資成本,避免或減少公司在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情況下的經濟損失。

4、社會保險處理的技巧

協助企業處理員工病、傷、亡引發的勞動糾紛等與有關社會保險的糾紛。

5、工傷或職業病處理的技巧

協助制定企業員工上崗培訓、安全生產教育等制度,預防工傷與職業病發生,利用協商或訴訟等手段來積極應對所發生的問題,避免或減少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6、違紀員工處理的技巧

協助企業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協助企業收集員工違紀證據,做到處理員工,有章可循,處理適當,程序合法,避免因企業違法而增加管理成本。

(四)參加企業處理勞動爭議糾紛調解,及時平息、調解糾紛,儘量避免將勞動爭議引入法律仲裁、訴訟階段。

第二部分:企業營銷法律服務

(一)審查合同文本,修改相關單據

對甲方以前採用的購/銷合同文本、收/送貨單據進行審查、修改,提出修正意見。

(二)分析風險成因,明確防範措施

對甲方現行購/銷業務的操作模式進行法律風險分析,針對“合同簽訂”、“貨物交付”、“貨物驗收”、“貨款結算”、“貨款追收”等環節法律風險的成因,提出風險防範建議。

(三)起草格式合同,擬訂相關單據

1、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為甲方起草購/銷合同格式文本或相關單據。

2、根據甲方要求,起草區域經銷/代理合同格式文本。

3、根據甲方要求,起草委託加工合同/OEM定牌加工合同文本。

4、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為甲方制定相關送/收貨單據、入倉單據。

(四)審查、起草商業祕密保護制度

主要圍繞保護企業營銷商業祕密,建立規範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商業祕密,一旦發生商業祕密泄露,能夠及時查明原因,便於追究責任,同時通過採取保密措施,留住企業的優質客户員工,從而最大限度保護企業的利益。

(五)為企業債權保護提供法律服務

1、對企業債權進行訴訟時效分析,寄送催款律師函。

2、對企業債權風險進行法律分析,針對不同情況為企業提供債權保護及追收方案。

第三部分:乙方提供的其他顧問服務

(一)提供日常法律諮詢服務

主要是迅速為企業隨時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專業諮詢意見和建議。

(二)對企業業務人員提供法律業務培訓主要是通過舉辦法律講座形式,增強投資者、股東的風險意識,協助企業培訓人事行政管理人員、營銷業務人員,使其掌握管理中所需瞭解的法律知識,提高工作質量,防範風險發生。有關培訓課題主要如下,具體以企業需求為準:

(1)風險與防範之——債務規避與逃債

(2)風險與防範之——債權保護與追收

(3)風險與防範之——隱名投資與權益保護

(4)風險與防範之——用工責任與企業應對

(5)風險與防範之——民主議定與企業應對

(6)風險與防範之——安全生產與法律責任

(7)風險與防範之——企業營銷簽約與履約

(8)風險與防範之——加工貿易簽約與履約

(9)風險與防範之——貨物交付與驗收

(10)風險與防範之——業務員與貨款回籠

(11)風險與防範之——對帳難驗收難的破解

(12)風險與防範之——財務對帳與支付結算

(13)風險與防範之——股東有限責任之例外

(14)風險與防範之——建築承包簽證-索賠-抗辯與起訴

(三)法律資訊交流

乙方應及時與企業交流有關法律信息,並應企業需求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案例的信息。

(四)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1、為甲方經營管理決策或重大事項的決策提供法律意見;

2、應邀為甲方的有關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或進行見證;

3、代甲方發佈有關的聲明、公告、致函等文書;

4、為甲方審查、修改、起草相關合同或法律文書;

5、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訴訟或仲裁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

6、參與甲方的經濟合同談判和其他重大商務談判。為甲方提供法律意見,準備或審核所需的資料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協助制定談判方案等;

第四部分:訴訟、仲裁案件的代理服務

當甲方因與其員工或其他當事發生勞資糾紛或其他經濟糾紛,案件已進入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已進入法院訴訟階段時,乙方應優先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參加民事、經濟、行政等各類糾紛案件的仲裁或訴訟活動,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提供顧問服務方式

1、乙方指派專業律師按約定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顧問律師將定期與企業聯繫,全面瞭解企業現狀,以便有針對性地提供法律服務;聘請方也可隨時與律師聯繫,諮詢法律方面問題。

3、乙方服務以上門走訪、當面交流為原則,加強與企業的溝通和交流,瞭解企業在用工、生產管理等經營活動中可能發生的風險,及時為企業提供參考意見

4、乙方可根據甲方交辦事情的輕重緩急或實際情況,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開展工作。

5、如聘請方有特殊要求,雙方可協商確定。

四、甲方義務

為使乙方更好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應做到:

1、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文件,並保證資料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配合乙方工作並保證為工作保密;

3、甲方指定 作為乙方聯繫人,協助和配合乙方工作,簽收乙

方提交的文書。

五、乙方義務

為履行法律顧問職責,乙方應做到:

1、乙方接到甲方有關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事項之委託,及時安排辦理。

2、乙方指派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如因工作變動、調動等原因不能執行職務時,乙方應及時另派律師接替,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重要業務資料,有保密義務。

六﹑關於收費約定

1、甲方須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服務費 元,此款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一次支付完畢。

2、關於收費説明。

(1)乙方律師受託在佛山五區之內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第一、二、三部分顧問工作”時,甲方無須另行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乙方律師受託在佛山五區之外為甲方提供前述法律服務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交通、住宿和差旅津貼及相關調查、辦案費用。

(2)本合同所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費,不包括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第四部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各種案件的訴訟代理費用在內;若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前述事務的,甲方須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另行與乙方商定收費標準。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年,從本合同簽訂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經雙方同意,可變更合同條款。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各方簽名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送達地址

為聯絡和送達方便,各自確認的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按上述地址的送達均視為合法有效的送達,一方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後五日內書面通

知對方,否則,對方依上述地址的送達仍為合法有效之送達。

十、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師協會請

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一、特別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廣東晉元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 主任(簽名):

聯繫人: 受託律師: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服務所聘用合同 篇7

聘用單位:三台縣石安法律服務所 (簡稱甲方)

受聘人員: (簡稱乙方)

為大力發展基層法律服務事業,穩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乙方提出執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條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20xx年5 月 12 日至20xx年 5月11日止。

二、聘用期間:乙方必須承認本所《章程》享有並履行本所《章程》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經濟上實行效益浮動工資制。即按乙方業務收入總額的60%計發,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終結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經濟費用。

三、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乙方業務收入的5%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購買養老保養,不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辦法,積極工作,完成年度崗位目標任務,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評,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給當事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確定的聘用關係,違反國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經上級選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學校脱產學習。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錄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標考核任務的。

6、嚴格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法律,經教育不改或受黨紀政紀,刑罰處罰的.。

7、嚴重失誤,徇私或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單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並存主管單位備查。

甲方:三台縣石安法律服務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簽訂時間: 年月日

服務所聘用合同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證編碼: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機關關於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工作者的有關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聘用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期滿後,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達成一致後,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二、工作崗位。甲方經考核,同意聘乙方為甲方的專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的需要,在專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

三、勞動報酬。乙方實行效益工資制,多勞多得,所得報酬從其從事法律服務收費中按照50%的比例執行。領取辦法:實行按件計酬制,即乙方在甲方處登記案件時,只繳納案件代理費的50%,同時簽署50%的工資表冊。

四、乙方受聘期間的權利與義務

(一)、取得規定的報酬;

(二)、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三)、享受法定權利和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

(四)、遵守司法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條例》,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五)、按時完成承辦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

(六)、僅由甲方統一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不得私自收案收費。案件卷宗及時歸檔。

(七)、未經允許不得從事公民代理。

五、甲方聘用期間的權利與義務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督促乙方依法執業、依法納税;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甲方有權提高乙方的返酬比例;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違法、違紀或者其他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業務收入在2.5萬——3萬之間,其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人身意外保險等由甲方全部承擔。

(二)、本條中的約定事項的法律後果甲乙雙方均已經知曉,無重大誤解和顯示公平,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均不得反悔。

七、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基層法律服務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情節嚴重的;

2、乙方連續兩年無法完成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的;

3、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損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遷往異地或者到異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適宜繼續從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基層法律工作者協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期限屆滿時終止。

(二)、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就有關條款加以修改、補充。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司法局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服務所聘用合同 篇9

聘用單位:法律服務所

受聘人員:

為大力發展基層法律服務事業,穩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乙方提出執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條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__年 月 日至__年 月日止。

二、聘用期間:乙方必須承認本所《章程》享有並履行本所《章程》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經濟上實行效益浮動工資制。

即按乙方業務收入總額的60%計發,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終結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經濟費用。

三、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乙方業務收入的5%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購買養老保養,不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辦法,積極工作,完成年度崗位目標任務,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評,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給當事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確定的聘用關係,違反國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經上級選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學校脱產學習。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錄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標考核任務的。

6、嚴格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法律,經教育不改或受黨紀政紀,刑罰處罰的。

7、嚴重失誤,徇私或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單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並存主管單位備查。

甲方:法律服務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簽訂時間: 年月日

服務所聘用合同 篇10

聘用單位:三台縣石安法律服務所 (簡稱甲方)

受聘人員: (簡稱乙方)

為大力發展基層法律服務事業,穩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乙方提出執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條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20xx年4 月 27日至20xx年 4月26日止。

二、聘用期間:乙方必須承認本所《章程》享有並履行本所《章程》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經濟上實行效益浮動工資制。即按乙方業務收入總額的70%計發,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終結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經濟費用。

三、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乙方業務收入的5%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購買養老保養,不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辦法,積極工作,完成年度崗位目標任務,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評,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給當事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確定的聘用關係,違反國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經上級選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學校脱產學習。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錄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標考核任務的。

6、嚴格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法律,經教育不改或受黨紀政紀,刑罰處罰的。

7、嚴重失誤,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單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並存主管單位備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三台縣石安法律服務

服務所聘用合同 篇11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助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向律師提供真實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服務範圍及權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應於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及時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港幣/美金元。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所支出的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出差補貼、交通費、鑑定費、翻譯費、資料費、複印費、通訊費及其他必要開支的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雙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發生爭議,由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代理法律事務完成時止。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服務所聘用合同 篇12

目錄

第一條總則

1.01定義

第二條服務

2.01服務的範圍

2.02服務的標準

2.03估計的人月數

2.04附加的任務

第三條人員

3.01關鍵人員

3.02關鍵人員的更換

3.03組長

3.04身體健康

第四條對服務承包者的付款

4.01對費用的估計

4.02上限金額

4.03僱主提供的支持的費用

4.04應急金額的使用

4.05付款貨幣

4.06付款方式

4.07付款程序

4.08因不滿意進展而停止付款

4.09漲價

4.10最終付款

第五條僱主的義務

5.01由僱主提供的支持

5.02僱主給服務承包者配備的人員

5.03對服務地點和現場的進入權

5.04僱主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服務承包者的義務

6.01服務承包者的責任

6.02服務承包者的義務

6.03檔案

6.04信息和進展報告

6.05轉讓任務和/或分包合同

6.06避免利益衝突

6.07保密

6.08僱主與服務承包者之間的關係

6.09賠償第七條通用條款

7.01適用法律

7.02僱主的財產權

7.03僱主的控制與批准

7.04保險

7.05變化

7.06合同條款

7.07延誤的通知

7.08審計

7.09將先前所有的協議與談判都結合起來

7.10完成證書

7.11保證

第八條糾紛、仲裁和終止合同

8.01糾紛

8.02仲裁

8.03強制實施

8.04繼續執行的義務

8.05暫停付款

8.06終止合同

8.07終止程序

8.08不可抗拒力

第九條防止舞弊

9.01舞弊的定義

9.02對舞弊的懲罰

第十條執行

10.1生效

10.2開始日期

10.3通知與地址

10.4修改

10.5合同副本

在(_________)為一方(以下稱僱主)與(_______)為另一方(以下稱服務承包者)之間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成本合同(連同___份所附的並構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

鑑於僱主依據本合同要求服務承包者提供服務(以下稱服務)和服務承包者同意按在本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提供服務,

現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總則

1.01定義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詞彙,一旦用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a)“合同”是指由僱主和服務承包者簽定的合同,按由雙方簽字的合同格式加以記載,其中包括全部附件和附錄以及以參考資料形式列人的全部文件。

(b)“服務承包者”是指其執行服務的建議已被僱主接受的人或公司。

(c)“僱主”是指其僱用服務承包者執行服務的一方。

(d)“由僱主提供的支持”是指由僱主免費為服務承包者執行合同項下的服務而提供的數據、服務、設備以及便利。

(e)“一方”是指僱主或服務承包者,視情況而定,而“雙方”是指他們二者。

(f)“人月”是指相當於一個日曆月期限的服務,其以在176個工作小時提供這樣的服務的人為依據。

(g)“人員”是指作為僱員由服務承包者或其分包者所僱用並被分配執行服務或其任何部分的人員。

(h)“服務”是指由服務承包者根據合同所實施的工作。

第二條服務

2.01服務的範圍

服務承包者將依據在附件___________中所闡明的職責範圍(TOR)/工作説明(SOW)的最終條款和本合同所有其他要求執行服務。

2.02服務的標準

服務承包者將利用其專門的技術完成他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依據在TOR/SOW裏所規定的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另外普遍適用於合同所要求服務類型的最高職業、技術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服務承包者將認真負責地履行其義務並將時時刻刻為僱主的利益而工作。為了達到這些目的,經僱主的同意,服務承包者將應提供具有充分素質和經驗的人員併為圓滿完成服務提供所需的人數。關鍵人員的簡歷作為附件____的附錄附上並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2.03估計的人月數

雙方同意服務承包者將依照作為附件___附於合同的工作計劃執行服務。為了執行他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服務承包者將提供總人月數為____的服務。除非經雙方另行同意,服務承包者將沒有義務提供超過上述總人月數的服務。

2.04附加服務

已達成協議,僱主可以在本合同項下不斷分配在合同總範圍以內的其他有關工作給服務承包者去完成。執行這種附加服務的期限和條件應經僱主和服務承包者相互達成一致意見。

第三條人員

3.01關健人員

服務將由在附件____中所指定的人員並在所示的各自期限內完成。經僱主事先同意,服務承包者可以在適當時對這樣的期限進行調整,以確保有效地執行服務,不過這樣的調整將不使在合同項下的付款超過在4.02條所提到的上限金額。

3.02關健人員的變更

除非服務承包者會另行書面同意,關鍵人員將由在附件____中所列那些人組成,而且將不得改變。

3.02.1在有任何關鍵人員在完成他的服務合同之前由於超出了服務承包者所能控制範圍的情況,又未經僱主許可而辭職、被解職或被撤走的情況下,服務承包者應當在不給僱主增加費用的情況下提供一個資質相當或更好,且僱主可以接受的人,而且報酬不超過他所代替的人所得到的報酬。

3.02.2僱主可以以類似的方式給服務承包者發出書面指令,説明理由,指示他更換他的任何被僱主發現不合格、沒有能力或因他故而不希望要的關鍵人員。

3.03組長

服務承包者將保證由一位經僱主書面批准的組長在執行服務期間的所有時間都對在現作業負責並負責服務承包者與僱主之間的聯絡。

3.04身體健康

服務承包者負責確保其所有關鍵人員都身體健康,能夠提供在合同項下的服務。

第四條對服務承包者的付款

4.01對費用的估計

在附件___中列出了對費用的估計。

在此撥出一項用於應急的預算金額______________(以文字和數字表示金額)。

4.02上限金額

在本合同項下的付款將不超過_______________(以文字和數字表示金額)。

4.03由僱主提供的支持的費用

所規定的上限金額已經明確,僱主將免費向服務承包者提供在5.01款中所規定的支持。如果不及時提供任何由僱主提供的支持,服務承包者可以徵得僱主的批准,自行購買所需項目,費用從合同出並相應調整上限金額。

4.04應急金額的使用

在超過估算的費用方面的付款可以從應急金額列支,只要這樣的費用在發生之前經僱主書面批准,而且如果有絕對必要並符合在合同中所規定的收費率(如有的話),方可使用應急資金。

4.05付款貨幣

除非另經僱主同意,全部付款都以人民幣支付。

4.06付款方式

在隨合同所附的並構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_中規定了對服務承包者要提供的服務付款的方法和金額以及服務承包者可以報銷的開支類型。

4.07付款程序

以下列方式開服務賬單和付款:

4.07.1僱主應在本合同簽字後三十(30)天內向服務承包者支付金額為____的款,作為啟動工作的開支,但需要服務承包者提交一份可接受的、由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的銀行出具或確認的預付款擔保,其金額等於預付款額。預付款金額由僱主衝賬,方式是從服務承包者的付款發票面額中扣去百分之二十(20%)直到全額收回為止。但是預付款收回期不應超過合同期的一半。

4.07.2服務承包者將向僱主提交所提供服務的和可報銷費用的月度發票,附上由僱主合理要求的這類的憑證。付款發票應按要求由僱主授權的一位官員會籤和按本合同條款核實所要求的金額是應付的和可付的。僱主應在收到付款發票和憑證後三十(30)天內向服務承包者付款。

4.07.3如果任何付款發票有任何錯誤或包含有任何沒有證據的或不符合條件的費用,僱主將從付款發票上進行適當的扣除並相應地通知服務承包者。將對沒爭議的發票餘額進行付款,不得延誤。服務承包者可以在隨後的付款發票中附上補充憑證,重新提交任何有爭議的扣除部分。

4.08因不滿意進展而停止付款

一旦服務承包者的工作進程以僱主的意見是由於服務承包者可以控制或合理預見的情況而落後於所批准的工作計劃百分之二十(20%)以上,則僱主可以扣壓對服務承包者發票的全部或部分的付款直到起碼補到那個進度的百分之二十(20%)為止。在因服務承包者之故使工作出現重大延誤的情況下,對活動計劃的任何變動絕不能包含為彌補延誤給服務承包者的追加付款而造成的超支。

4.09漲價

調整率=協議調整率十[協議調整率×(1-I0)/I0),式中:

I代表調整時的價格指數;

I0代表籤合同前一個月的價格指數。對任何一個調整期收法率的調整將不超過百分之十(10%)。

4.10最終付款

在服務完成時,服務承包者應迅速提供最終賬單。只有在由僱主授權的官員發了完成證書並由服務承包者與其發票一起呈交了完成證書之後才能進行最終的付款。服務承包者在收到最終付款時應提供簽字的清帳單。

第五條僱主的義務

5.01僱主提供的支持

僱主應以在本合同所附的並構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中所列的設施、設備、數據以及服務的形式免費向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提供。

5.02僱主給服務承包者配備的人員

僱主應分配其人員與服務承包者一起工作。這樣的人員將受服務承包者指揮和監督,不過,他們依然是僱主的僱員,而且他們的工資以及其他費用將由僱主承擔。這樣的人員名單與所安排的期限在合同所附的並構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___中進行介紹。

5.03進入服務地點和現場的權利

僱主要保證使服務承包者有權進人為有效執行服務而需要進人的全部地點和現場,只要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滿足所規定的安全批准要求。服務承包者對這樣的土地或財產由於這樣的進人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將負責任,只要這樣的損失是由於服務承包者或其人員的有意過失或疏忽所造成的。

5.04僱主的其他義務

僱主有及時出證明和按發票付款的附帶義務,有義務合作而不是妨礙服務的執行和不是無理扣壓或推遲在合同中所規定的批准或同意。

第六條服務承包者的義務

6.01服務承包者的責任

6.01.1服務承包者應:

(a)以正確的判斷和最高的職業、技術和質量標準,遵照所有有關法律和規定提供服務,以確保使結果為僱主帶來最大的好處;

(b)接受對本合同項下要執行服務的全部責任,其是服務承包者對僱主的義務;

(c)以高效而勤奮的態度進行工作並盡其最大努力將可報銷的費用降到最低限度,而不使所提供的服務質量受影響。少(d)服務承包者應依照並嚴格遵守任何關於工人健康和安全、工人福利、傷亡補償、最低工資、勞動時間的法律以及環境、税和其他法律。

6.02服務承包者的義務

6.02.1服務承包者應對其所提供的服務質量負責。僱主所進粉的任何審查或批准將不能卸去服務承包者的責任。

6.02.2一旦僱主單方面所進行的任何重大變化會對服務承包者提供服務的能力有負面影響,則服務承包者可以要求發一書面免除責任書,免除這樣的變化會對其服務質量造成影響的程度。

6.03檔案

服務承包者應:

6.03.1在服務方面保存準確而系統的檔案和賬目,在形式和細節上要符合通常的習慣做法並足以準確地確定所要求的費用和開支都是正當發生的並已付了款的。

6.03.2允許僱主按要求授權的代表隨時檢查其檔案和賬目一併審計之。

6.04信息和進展報告

服務承包者應向僱主提供月度進展報告以及按僱主隨時提出的合理書面要求的形式和內容提供與服務有關的其他這類信息。

6.05轉讓任務和/或分合同

6.05.1除按在最終的TOR/SOW裏所闡述的情況或隨後經僱主書面批准的情況外,服務承包者不得將在本合同項下要執行的;服務的任何部分分配給或分包給其他任何人或公司。

6.05.2僱主對將服務的任何部分分配他人做或由服務承包者聘用分包者執行服務的任何部分的任何批准將不得解除服務承包者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

6.06避免利益衝突

6.06.1服務承包者同意他在本合同執行期間或結束或終止之後的作用僅限於提供在本合同項下的服務,而且他自己和他的合夥人或下屬都失去競爭與上述服務有關的任何合同的資格或以其他方式建立或保持任何財務利益或會造成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的關係的資格,但僱主可以以書面形式另行同意的情況除外。

6.06.2任何現有的合同、財務利益或按上述規定認為會構成利益衝突的關係都應在合同談判期間向僱主透露。任何可能在合同簽定以後出現的衝突將應立即報告僱主,請求就採取適當的措施作出指示。

6.07保密

除事先經僱主書面同意外,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不得在任何時間將為服務的目的而透露給他們的任何信息告訴給任何人或單位,不管是服務承包者,還是其人員,也不得公開在服務過程中所產生的或作為服務結果的任何信息或者使用這樣的信息於執行服務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6.08僱主與服務承包者之間的關係

在合同中所包含的沒有什麼東西可以解釋為在僱主與服務承包者之間建立主與僕或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的關係;其可以理解為服務承包者的地位就是一個獨立承包者,而不是僱員的地位。

6.09賠償

服務承包者同意賠償、保護以及自負費用為僱主與其代理人辯護,使其免受和不受由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在實施其服務中的所作所為,其中包括而不限於使用或侵犯任何版權和專利所引起的訴訟、索賠以及責任。

第七條通用條款

7.01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將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部適用法律並將迅速對要他們注意的任何違反採取改正措施。

7.02僱主的財產權

7.02.1對檔案和其他文件的

在執行服務過程中所編纂或準備的報告、全部有關資料以及其他輔助記錄或材料將都是僱主的絕對財產,而且不經僱主事先的書面批准,將不得由服務承包者用於與本合同無關的目的。

7.02.2下列設備將依然是僱主的財產:

(a)由僱主為服務承包者實施其服務而提供的;以及

(b)為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的目的由僱主購買的或由服務承包者代表僱主所購買的。

7.03僱主的控制與批准

僱主將以書面形式任命一位官員監督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並經授權就所有有關事宜作出決定和給予批准。服務承包者應按合同所要求的限度在就本合同項下服務的有關重大事宜採取行動之前先與僱主或其授權官員進行磋商並取得其批准。

7.04保險

7.04.1服務承包者應負責對為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所購買設備進行保險,以防備其受損失或破壞。

7.04.2除了可視情況和要求所投的任何其他職業責任保險並,服務承包者應負責為其執行服務的人員進行人身、健康、事故、旅行以及其他風險投保並維持保險。

7.05變化

僱主可以在任何時候以向服務承包者發書面通知的方式追發指令,要求額外的服務,下令刪去本合同所含蓋的服務或在合同的總範圍內進行更改和修改。除事先取得僱主的書面批准外,服務承包者將不得進行任何增補、變動、修改以及刪除。

7.06合同期限

對本合同而言,估計從服務開始到完成為止所需要的期限約為____日曆月。

7.07延誤的通知

服務承包者在其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中遇到延誤的情況下應迅速以書面形式將這樣的延誤通知僱主並可要求適當延長完成服務的時間。只要能夠確定服務執行延誤的原因不是由於服務承包者的過失,可以延長時間。

7.08審計

服務承包者應保存對全部賬目、開支、工資以及費用的清晰而有條理的記錄。由服務承包者提交的月度付款發票應經僱主對照服務承包者的記錄進行審查或核實。與這樣的審查或核實相聯繫的開支應由僱主負擔。

7.09所有先前的協議和談判的統一

都同意本合同表達了雙方的全部理解、承諾和特別條款並統一、綜合以及取代從前的全部談判、理解和協議,不管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

7.10完成證書

當本合同項下的服務完成而又令僱主滿意時,應由僱主發給服務承包者一完成證書。發證書不應無理扣壓或拖延。

7.11保證

服務承包者要保證它沒有為取得本合同而給僱主的任何官員或人員任何金錢、禮品或其他好處,而且將不在合同期的任何時間給或承諾給這樣的人員任何金錢、禮品或其他好處。對本保證的任何違反在適當的情況下將構成終止本合同的充分依據。

第八條糾紛、仲裁和終止

8.01糾紛

由執行合同或與合同相聯繫而產生的任何糾紛都應通過雙方的友好協商求得解決。在這樣的協商開始後三十(30)天內尚不能解決,合同雙方應將糾紛呈交有關監督機構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調解。如果糾紛在提交監督機構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後三十(30)天竹仍然不能解決,其應提交仲裁。

8.02仲裁

8.02.1仲裁應以下列方式進行:

(a)在僱主和本國服務承包者之間出現爭議的情況下,應向互相同意的在合同中所規定的本國仲裁委員會申請立案仲裁;

(b)在僱主和外國服務承包者之間出現爭議的情況下,應按在合同中所作的規定或以另行同意的方式申請立案仲裁。

8.02.2仲裁裁決是最終的裁決並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除非在玫到仲裁裁決後六十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8.03強制執行

由仲裁做出的決定可以在中國任何合法轄區的法院強制由本合佩雙方中的一方執行。在由此引起的訴訟的情況下,合同有關方會~特地提交上述法院裁定。

8.04繼續執行的義務

在僱主與服務承包者之間出現糾紛期間,後者應繼續認真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8.05暫停付款

如果在下列事件中有任何事件發生並繼續下去,僱主可以以向服務承包者發書面通知的形式全部或部分地暫停對服務承包者的付款:

(a)在服務承包者執行服務方面的過失、未能或拒絕以與合同相一致的方式執行服務;

(b)在接到要求其糾正缺陷的書面通知後的三十(30)天內沒有按合同的規定去做。

8.06終止合同

8.06.1在不損害在法律上享有的這種其他權利和補救措施硬拍情況下,僱主可以在任何時間終止整個合同或不斷分步終止合同,情況如下:

(a)如果在本條8.05款中所提到的條件中有任何條件在接到停止向服務承包者付款的書面通知後繼續為期三十(30)天,僱主可以以向服務承包者發書面通知的形式終止合同。

(b)在任何情況下,僱主可以為方便而在服務承包者接到書面通知後六十天(60)後終止合同。

8.06.2由服務承包者終止合同

服務承包者應以書面形式向僱主通報在其能合理控制範圍之外所發生的任何情況或事件,其會使他無法執行他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在由僱主以書面形式確認所存在這種情況或其未能在自接到這樣的通知起十五(15)天內對通知做出反應時,服務承包者可以據此在僱主接到這樣的書面通知三十(30)天后終止合同。

8.07終止程序

8.07.1一接到終止本合同的通知,服務承包者應立即採取措施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使服務結束並使開支減到最低限度。

8.07.2在本合同終止時,除非本合同終止是由服務承包者的過失所引起的,服務承包者有權全部收到對這樣的終止所花的費用和與有序撤銷其服務相伴隨的合理費用的補償。

8.08不可抗拒力

8.08.1如果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拒力而不能履行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如果這樣的一方在事件發生後的十四(14)天之內給另一方一書面通知,説明事件發生的情況,只要無法履約的情況繼續多久,該方這樣的義務就停止多久。

8.08.2任何一方都不對由於不可抗拒力的原因或這樣的事件引起的延誤而給另一方所造成的損失承擔義務。

8.08.3這裏所用的“不可抗拒力”一詞應指罷工、封閉工廠或其他工業動亂、公敵的行動、戰爭、封鎖、起義、動亂、流行病、滑坡、地震、風暴、閃電、水災、道路沖毀、國內動亂、爆炸以及其他任何類似事件,都不在任何一方的控制範圍內,都不是雙方的責任,而且即使任何一方盡了應有的努力,也都無法克復之。

第九條防止營私舞弊

9.01營私舞弊的定義

服務承包者必須勤勤懇懇和兢兢業業地履行其職責。它的人員必須時刻遵守和執行本合同的規定並保持最高標準的公正性和道德規範。對任何讀職、對規定的任何違反、對任何欺詐、對任何腐敗都將進行訴訟。為此目的,現將這類犯罪界定如下:

“瀆職”是推陰反務承包者和/或其人員未認真、負責並在職業上盡其所能履行其職責。

“違反規定”是指在執行本合同中基本沒有按照任何適用的規定的要求做,從而構成無視或迴避這樣的要求。

“欺詐”是指掩蓋事實真相,以不正當的手段影響合同的執行,從而對僱主造成損害,而且包括與其他方面進行勾結,以圖獲得不公平的好處,進而剝奪僱主正當執行合同的好處。

“腐敗”是指建議給、給、接受或索要任何價值的東西,以影響政府官員或僱主的職工在與執行合同有關的任何事情上的行為。

9.02對營私舞弊的懲罰

9.02.1一旦服務承包者和/或其人員未認真、負責並在職業上盡其所能履行其職責,將給予他以書面警告。

9.02.2服務承包者的任何人員犯有如上面所界定的違反規定罪,將被撤出項目現場並被禁止做這類工作,為期三(3)年。

9.02.3如果服務承包者參與任何欺詐活動,本合同將失效,而且將禁止服務承包者以及其犯罪的人員參與競爭任何合同,為期五(5)年。

9.02.4如果服務承包者參與任何腐敗活動,本合同將失效,而且將向警察局報案,依法處理。一經判罪,除由人民法院所給的懲罰外,服務承包者以及其犯罪的人員還將被永遠禁止參與競爭任何將來的合同。

第十條執行

10.1生效

服務承包者一收到僱主所發的進行工作的通知,本合同便將生效並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0.2開始日期

服務承包者在收到僱主所發的進行工作的通知後天以內〔不得晚於三十(30)天〕開始服務,而且為自實際開始之日起的服務向服務承包者付款。

10.3通知與地址

本合同條款所要求或聯繫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通知將僅在其按下列地址的所致收件方收到之時才能生效:

給僱主的通知要致:__________________

給服務承包者的通知要致:____________

全部這樣的通知都將採用以中文寫的掛號信形式。緊急通知也可以用電報、電傳或傳真發出,但隨後必須用信加以確認。上面所提供的發通知的地址可以被任何一方改變,方式是向對方發一書面通知。

10.4修改

對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僅可以書面的形式進行修改,明確指出如此的修改並編序號,由雙方簽字。

10.5合同副本

本合同一式兩(2)份進行簽字和交換,一(1)份給僱主,一(1)份給服務承包者,每一份都作為原件。

本合同以雙方於最前面所寫的日期和地點簽字為證。

聘用服務示範格式

A.示範格式清單

1)建議格式

2)合同格式

3)預付款擔保格式

B.示範格式使用的説明

在RFP中列出示範格式,以確保服務承包者承諾的統一性和可以接受性。只有建議格式需要服務承包者填寫並與建議一起提交,而僅僅要求被選中的服務承包者填寫合同格式和預付款擔保格式。

聘用服務建議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僱主名稱和地址〕

關於: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和地點(如果適用)〕

〔CRFP編號和標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審查上述項目的徵集建議書,其中包括職責範圍(TOR)/工作説明(SOW),我們作為在後面簽字的人,願提供所要求的服務,其符合所説的RFP,其中包含編號為________〔填人號碼〕的附件,金額為__________〔以文字和數字表示的總建議金額〕或按可以由所附的並作為本標書的一部分的收費率所確定的其他這樣的金額。

如果我們的建議被接受,我們保證自合同簽字之日算起______〔數字〕天內開始並在______〔數字〕月/周/日內完成在合同中所規定的全部服務。

我們同意自提交建議截止之日起受本建議書的約束,為期______〔數字〕天。

茲證明我們沒有並將不會給任何人任何金錢,以取得幫助,以通過不正當影響而得到合同或爭取合同或執行合同。不過,所提供的、合理付費的合法服務除外,如果要求我們提供其全部詳細情況,我們保證這樣做。

我們理解,你們沒有義務接受任何建議,也沒有義務接受合同。

載明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被合法授權代表_____〔服務承包者姓名和地址〕簽署建議書

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和地址〕

聘用服務合同書格式

在_________〔僱主名稱〕,__________〔僱主城市和國家〕(以下稱“僱主,’)與_________〔服務承包者名稱〕,____________〔服務承包者城市和國家〕(以下簡稱“服務承包者,’)之間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成本合同。

鑑於僱主希望由服務承包者執行某服務即__________〔簡介服務〕(以下簡稱“服務”)並接受服務承包者關於提供所説的服務的建議,其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以文字和數字表示的合同價〕(以下簡稱合同價)。

本合同現作如下證明:

1.本合同的組成有:按要求完成的服務合同書與所提到的全部附件和如僱主和服務承包者在_________〔日期〕舉行的談判結束時所達成的最終職責範圍/工作説明。

本合同闡明合同雙方就提供在此所描述的服務所達成的全部合同和協議並取代先期的任何或全部的口頭或書面協議。

2.考慮到僱主如下所述向服務承包者所付的款,服務承包者向僱主特此立下提供在各方面都符合合同規定的服務的契約。

3.僱主特此保證根據服務的執行、合同價或按合同規定應付的其他款項遵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服務承包者付款。

4.在本合同下的任何通知應採用信函、傳真、電傳或電報的形式。給對方的通知應發至對方不斷以書面通知所指定的地址。在沒有這樣的通知給對方的情況下,給僱主的通知應準確發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僱主的地址和電子傳輸號碼〕

而給服務承包者的通知應準確發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承包者的地址和電子傳輸號碼〕

通知應在送到時或在通知規定生效日期生效,以較晚的日期為準。

特此為證,合同雙方按照所有適用的法律使本合同於上面最先寫明的年、月、日簽字。

僱主的簽字_______________

服務承包者的簽字_________

在__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由上述_______(代表僱主)簽字、蓋章和提交。

在__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由上述_______(代表服務承包者)簽字、蓋章和提交。

聘用服務預付款擔保書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僱主名稱〕

關於:_______________〔合同名稱、編號日期〕

根據在標題所述合同中所列的規定了預付款的付款規定,_____________〔服務承包者姓名和地址〕(以下稱“服務承包者”)應向僱主提交一份金額為〔以數字和文字表示的擔保金額〕的銀行擔保,以擔保其認真而忠實地履行所説合同條款下的義務。

我們、作為受服務承包者委託的___________〔銀行或金融機構的名稱〕,同意作為直接債務人而不是單純作為擔保人,憑其第一次付款要求無條件和不可撤銷地向僱主付款,其金額不超過____________〔以數字和文字表示的擔保金額〕,在我們方面無任何拒付的權利,而且不需要其首先向服務承包者索賠。

我們進一步同意在僱主與服務承包者之間可能對在執行的合同條款或任何合同文件作的更改或增補或其他修改絕不能以任何方式解除我們在本擔保下的任何義務並且我們在此放棄要求通報任何這類更改、增補或修改的權利。

本擔保將從服務承包者按合同收到預付款之日起完全生效並將其有效期保持到僱主從服務承包者全部收回同樣的金額為止,但這樣的金額應逐漸減去所説的服務承包者不斷償還的金額到還完為止。

擔保人簽字和蓋章:_______________

〔銀行或金融機構的名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所聘用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均應保證兑現承諾。

一、甲方保證按商定的時間、地點及課程為乙方安排教員授課。教員首次上門授課持甲方介紹信。

二、甲方安排的教員應認真、負責,做到努力工作、用心服務。

三、甲方主動通過電話或者上門向乙方了教師教學情況。

四、家教費用支付用法(預付前4次教學期和學員終身服務聯絡費用________元)。以後逐個結清工資,工資直接支付教員。

五、甲乙雙方根據授課學生的情況,供四項教育方式供乙方參考(只選其一)

1.一對一家教( )

2.小班化教學( )

3.全託式教育( )

4.專業心理諮詢和溝通 ( )

六、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教師授課的科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支付的受課費用為________元/時__________課________時。(課時費用隨年級變化而變化,詳見價格表)一課時為________個小時。

七、乙方有權對教員監督,有責任向甲主反映,提出問題,甲方須予以解決。

八、乙方有權合理提出更換教員,甲方須立即答覆,滿足要求。

九、為儘可以達到較好的教學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的教師授課最低一個月。如出現更換教師所需用的時間不包括在內。

十、服務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影響本協議進行。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

備註(補充)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教員簽名:_____________

甲方:(學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服務所聘用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課程任課教師。

二、甲方職責

1.甲方按教學計劃要求提供給乙方相應的教材、授課課時數。

2.甲方按每標準課時元的標準支付給乙方講課酬金。甲方為進行教學質量監督,暫扣乙方5元每標準課時的課時費,在確定無教學質量方面的問題後,於

第二個學期的.

第一次課時酬金錶中計發。

3.甲方按相關規定支付給乙方命題、批改作業、評卷報酬,酬金髮放時間與甲方正式員工發放時間相同。

4.甲方因故需停課,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臨時停課,非乙方原因而乙方未能接到通知趕來上課,甲方按兩節課課酬標準的____%付給乙方工資。

三、乙方工作職責

1.乙方向甲方提供學歷證書和職稱資格證書的原件和複印件。乙方若不具備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任職資格,在受聘前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試講。

2.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教學計劃要求組織教學,如認真備課、講課,批改作業、閲評試卷等。

3.為保證甲方能正常傳達教學管理信息,乙方每週至少主動與各主管系負責人聯繫一次。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如上課不得遲到、早退或中途離開課堂,否則,每發現一次從乙方當月課時酬金中扣除____元。

5.乙方因故不能按時上課,至少應提前一天告知相關係部併到教務處辦理調、停課手續,事後應補上所缺課程課時。乙方不得擅自調課、停課,否則,每發現一次從乙方課時酬金中扣除50元。

6.乙方要求中止合同,需提前兩週以書面形式通知所在系部,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解除合同。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1.教學質量考核不合格。

2.乙方不認真履行合同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在師生中造成不良影響。

3.教學過程中談論與教學無關的內容且在學生中造成不良影響。

甲方教務處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所聘用合同 篇15

説明:條款中的標號(1)為第一條,(2)為第二條,以此類推。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月__日

現專業技術職務: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家庭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鑑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大學校內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經學校授權,同意校內各學院或其它直屬單位作為甲方與受聘人員(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書,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崗位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有固定期限聘用合同。

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工作任務與目標

(2)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用在______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崗位工作。

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工作條件

(3)甲方支持乙方履行崗位職責,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學校能力允許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教學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條件。

工資和崗位津貼

(4)在崗位聘用期內,乙方仍按以前的工資標準從學校領取工資。

(5)除前款工資性勞動報酬外,乙方還可按本合同約定從甲方領取崗位津貼。

(6)乙方應聘崗位為__________類崗位。

年崗位基礎津貼額為__________元(含税金),崗位業績津貼按照實際完成業績點計算髮放。

(原有的各類校內津貼不再執行)。

乙方義務

(7)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同濟大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8)同意並履行《______大學實施崗位聘任及校內津貼制度的暫行辦法》、《______大學崗位聘任工作實施細則》等有關校內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有關要求和內容。

(9)同意履行《崗位聘用申請表》和本合同所承諾或約定的義務和崗位職責。

(10)同意履行兼職情況申報表中承諾的各項內容。

在工作中發揚主人翁精神,自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克盡職守。

(11)發揚團結互助,奮發有為的精神,自覺營造和維護教學、科研和管理良好的氛圍。

聘任考核

(12)甲方設立考評機構或組織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狀況進行考核。

(13)在崗位聘用期內,乙方有義務每年向甲方考評機構提交書面述職報告或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總結。

(14)考核標準

1乙方提交的《崗位聘任申請表》中所列各項內容與指標。

2本合同第二條和第五條之約定。

(15)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考核辦法接受考核。

(16)考核結果作為崗位津貼發放和下次聘用上崗的依據。

若乙方經考核不合格,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減發或停發崗位津貼、低聘崗位甚至解除本合同。

崗位津貼的發放

(17)乙方的崗位津貼分為崗位基礎津貼與崗位業績津貼兩部分。

(18)乙方受聘上崗可享受崗位基礎津貼和業績津貼,其中基礎津貼按月發放,每月金額為__________元(含税金),其中每年2月及8月停發;業績津貼根據考核結果每半年發放一次。

崗位津貼減發、停發及合同解除

(19)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減發或停發乙方崗位津貼並視情形解除本合同:

1當月事假超過5個工作日,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當月崗位基礎津貼不發。病假超過5個工作日只發當月一半基礎津貼。

2出現曠工行為,當月崗位基礎津貼不發。

一個月中累計曠工5個工作日,上崗聘約自行解除,不再

發放崗位基礎津貼;

3受校級及以上通報批評者,停發3個月的崗位基礎津貼;受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者,停發半年

的崗位基礎津貼;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者;上崗聘約自行解除,不再發放崗位津貼;

4嚴重違紀受到刑事追究者,上崗聘約自行解除,不再發放崗位津貼;

5公派出國出境超過1個月(含1個月,不含每年2月和8月)以上者在出國期間停發校內崗位基礎津貼;

6其他如遲到早退等,不能很好履行崗位職責的,視情況扣除崗位津貼,情節嚴重的經聘任委員會或聘任小組討論,停發崗位津貼。

解聘與續聘

(20)乙方經考核不合格被解聘,甲方可視情形讓乙方進校內人力交流中心或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關係。

(21)本合同期限屆滿,在新一輪競爭上崗中,若乙方屬於無合適崗位或經考核不予聘用的人員,適用前款約定。

(22)本合同終止後,需續聘合同的,則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合同。

違約責任

(23)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付給對方相應的賠償金。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24)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校內設立的崗位設置與聘任申訴辦公室進行調解。

(25)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校人事處有關規定執行。

(26)甲乙雙方的有關文件只要寄往本合同的通訊地址,一經寄出3日內即視為送達,如有地址改變,改變方需在一週內通知對方,否則仍以本合同地址視為送達地址。

(27)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校人事處備案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乙方(簽字)丙方(蓋章)

日期:日期:日期:

簽約地點

服務所聘用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展覽展銷臨時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信守履行。

一、 崗位設置及人數:

1、保安工作崗:______人

2、保潔工作崗:______人

3、擦車員工作崗:______人

二、 具體崗位設置及要求:

① 保安工作崗:

1、保安員______人屬於形象禮儀崗位,身高______M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早____時____分接班至下午____時_____分下班。

2、負責展會期間場內及周圍的治安、交通、秩序; 負責檢查通行證、工作證、指示牌等。

3、對客户及工作人員必須熱情、禮貌、大方、耐心進行引導,負責展廳治安防範工作,對可疑人員注意檢查盤問,車輛停放指揮,巡邏人員做到,有事必接,聞事必行,防止盜竊、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發生,並接受甲方臨時安排的工作任務。

② 保潔工作崗:

1、按約定向甲方派駐女性保潔人員______人,年齡____歲至_____歲,統一服裝。早____:___分接班至下午_____:____分下班。

2、衞生區域:展廳及展廳內外玻璃、地面、樓道、踢腳線、走廊、樓梯內外及扶手、衞生間、客休區、衞生桶、牆面飾物、展架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統一穿戴公司配發的制式工作服、胸牌,保持着裝整潔規範。

4、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在崗時不吸煙、不喝酒、不吃零食,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

5、主動為客户服務,不準拿、要客户及公司物品,拾到物品要主動上交辦公室。

安全規範地使用保潔用具,愛護公物,做到專人保管,節約使用保潔用具。

6、保潔人員當班時如發現有物品損壞,應及時通知保潔主管和公司負責人員。

③ 擦車員工作崗:

配備人員年齡均為____至_____週歲,身高______米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形象素質俱佳,統一着裝。具體工作按甲方要求進行。

三、 後勤保障:

1、 工作期間午餐由甲方提供。

2、 工作期間早餐和晚餐由乙方負責提供。

四、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 服務費用標準及結算方式:

1、保安工作崗每人每天______元;

2、保潔工作崗每人每天______元;

3、擦車員工作崗每人每天______元;

4、合計甲方每天付給乙方服務費用¥______元人民幣。共計服務費¥______元人民幣。

5、合同簽定開始服務_____日後,甲方付給乙方全額服務費(如遇休息日或節假日,付款期順延)。

6、乙方給甲方提供等額發票後,甲方將上述款項以現金方式支付乙方財務或乙方指定賬户。

7、乙方未按時足額提供含税發票,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且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8、乙方有權準時向甲方收取服務費用,甲方逾期不支付服務費,自逾期之日起,每逾一日,甲方須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9、甲方支付完服務費後,乙方應當按時支付人員工作報酬,若因此產生爭議 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六、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按照本合同中的服務標準進行監督,滿意率不達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管理服務提出意見和要求,並監督其落實整改。

3、甲方有權對乙方人員在工作中的違法、違規、違章行為進行制止。

4、甲方有權對場區內發生的治安案件進行調查,對乙方提出完善整改意見,並監督落實。

5、對乙方提出的治安防範隱患報告應及時答覆和改進。制訂並執行內部治安保衞方面的規章制度,教育本管轄區居民及單位工作人員配合和支持乙方治安保衞人員履行職責。

6、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7、協助乙方處理治安保衞服務過程中出現的緊急、突發事件。

8、負責將服務區域內的基本情況(包括居民情況、社會治安情況及其它應告知的事項)告知乙方。

9、負責告知服務區域內的安全、重點要害部位及需加強防範區域等應告知的`事項。

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規定和其他行為規範,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2、乙方選派的保安人員必須經過正規的培訓,無違法犯罪前科,用工條件符合甲方要求的基本條件。

3、乙方員工因工或非因工對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不得溯及甲方

4、乙方員工有義務要對甲方公司、工作場所隱私信息做好保密。

八、 合同終止:

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完畢的,本合同終止。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如:自然災害、國家政策,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由當地(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