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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勞動合同規範(精選6篇)

2023勞動合同規範 篇1

甲方:

2023勞動合同規範(精選6篇)

乙方:

_章總則

_條為了保障甲方後勤勞務服務工作,乙方為甲方提供後勤勞務保障的有償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勞務服務承包合同:

第二章承包合同內容

第二條乙方有償為甲方提供後勤勞務服務(包括甲方縣支行及網點的後勤勞務服務)。

第三條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的範圍及內容。

(一)負責提供甲方業務及公務所需用車駕駛勞務服務。

(二)負責提供甲方所需門衞、清潔衞生勞務服務。

(三)負責提供甲方所需炊事勞務服務。

(四)負責提供甲方所需業務憑證傳遞勞務服務。

(五)負責提供甲方所需電能線路維護及勤雜工勞務服務。

(六)負責提供甲方所需其他後勤保障的勞務服務。

第三章服務費用和結算方式

第四條勞務承包費用標準

根據甲方後勤服務所需勞務人員及工作量,甲方每年支付給乙方勞務服務承包費(以實際結算為準,詳見甲方提供的費用清單),勞務服務承包費用含:勞務人員工資、單位承擔的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保險金【按實際數計算】、乙方的服務管理費【管理費每人每月按100元計算】。工傷保險金每年七年級次性甲方給乙方付清,新增人員甲方給乙方一次性支付勞務中介費每人100元。

第五條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每月的10日前(節假日順延)將按月收取服務承包費用的税務發票提供給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和費用清單後,在10日之內將當月的服務承包費用全額支付給乙方(節假日順延)。

(二)甲方給乙方支付的服務承包費以轉賬方式劃入乙方帳户。

(三)本承包合同簽定生效後,甲方從______年___月份起按合同規定和要求給乙方支付服務承包費用。

第四章乙方的與保證

第六條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和保證:

(一)乙方的組織機構是依法設立和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和相關法律責任。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經營許可證和有關部門及簽證機關批准從事勞務的資質證明文件。

(三)乙方具備與承擔勞務服務相關責任的資質和賠付能力。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有權對乙方提供的勞務服務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隨時向乙方通報服務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服務的意見。對提供服務的勞務人員進行管理和年度約束,若發現有不稱職人員或違反約定服務事項的,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整改或退回不稱職勞務人員。

(二)為進行後勤服務的勞務工提供安全生產和工作的場所(不含食宿在內),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動保護用品(退出服務時完好歸還工具),維護和保障勞務工的合法權益。

(三)按照本服務協議的約定,按時足額給乙方支付後勤服務承包費用。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對危及勞務人員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有權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並要求甲方立即糾正。

(二)乙方的勞務人員對甲方違反安全要求和規定的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勞務工有權拒絕執行和向乙方反應情況,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糾改意見,甲方不進行糾改的,乙方可向有關部門反應情況,直至終結合同。

(三)乙方的勞務人員因工作不負責任或違規操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勞務工當事人要負責經濟賠償責任,乙方協助處理。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甲方有權退回勞務工和要求勞務工給予相應賠償。

(四)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與指派到甲方服務的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僱傭關係,全面負責協調與勞務工的勞動爭議,依法維護甲方和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五)勞務工在甲方提供的崗位工作期間發生傷、病、殘、亡等事故的處理,由乙方與甲方參照《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社會醫療保險等有關規定協商妥善處理。

(六)乙方要給在甲方提供服務工作的勞務人員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金(向甲方提供繳納憑證複印件)。

(七)乙方指派的勞務人員要愛護甲方提供的勞動工具和工作所需的設備,按規定對勞動工具和設備進行保養維護,對因不愛惜和違規操作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勞務工當事人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第九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勞務工在甲方服務期間發生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者有違法行為和問題的,甲方有權隨時將該勞務工退回乙方,對此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二)勞務工失職和違規操作造成身體傷殘的,一切責任由勞務工自負。

(三)勞務工是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僱傭關係的,發生勞動爭議後是勞務人員與乙方之間的爭議,應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理,因勞動爭議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和勞務工承包。

(四)勞務工在甲方上班工作期間因保護國家、集體財產和公民人身安全被受傷致殘的,由甲乙方雙方共同負責協調處理好有關事宜,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勞務工在甲方上班工作期間無失職和違規操作行為而發生意外事故被受傷致殘的,由乙方出面按《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全權負責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甲方積極配合。

(六)勞務工在崗位工作期間以外發生的傷亡事故,均由勞務工自負,與甲乙雙方無關。

(七)甲方應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乙方勞務服務承包費用,如逾期未支付勞務服務費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當月支付勞務服務費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

(八)在甲乙雙方服務承包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如遇機構撤銷、企業改制裁員等不可抗力的情況,甲方需要將勞務工退回乙方的,從甲方退回之月起(當月照支付)按實際退回人數每人多支付給乙方一個月的服務承包費用(按總費用的人均費用標準計算)。

第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書面協議)之前,不得將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及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行使和履行。若任何一方違約轉讓,本勞務合同立即終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轉讓方承擔。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六章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二條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有效期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承包合同經甲方雙方加蓋公章,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三條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生效後,甲方雙方要自覺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都要經過雙方平等協商達成書面意見,任何一方單方面的變更和解除合同都是無效的。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不論哪一方出現致使本承包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情況時,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的書面《解除勞務服務承包合同書》,甲乙雙方加蓋公章,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五條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期滿後即行終止,甲方若需要乙方繼續提供勞務服務時,雙方在本承包合同期滿時重新簽訂勞務服務承包合同。若終止勞務服務承包合同,終止方應提前30日內告知對方,提醒對方做好有關方面的準備工作,若未提前告知對方,此勞務服務承包合同順延一個月。

第七章甲乙雙方爭議的解決

第十六條因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內容的履行所引起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着和解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八章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章附則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勞動合同規範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投資控股的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______萬立方商品混凝土生產線及______萬立方標準廠房場平工程內部勞務承包達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爆破、挖裝

(四)工程方量:此標段挖方總量約______萬立方米(以施工圖紙紅線範圍內實際測量為準)。

二、工程期限

根據雙方協商,工程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計日曆天___天。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環境影響、管理情況、施工檢查等一切可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因素,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現其他因素工期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三、工程質量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應按圖紙和驗收標準執行。

四、工程價款結算

(一)工程總造價:經雙方確定本合同綜合單價為(人民幣______元/立方米,此價款為税後價,此價款包括爆破、挖裝費。所有石料不分大小,隨場裝車,如甲方需要分類裝車,費用另計。)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暫定數量,待甲乙雙方共同測量後作為_終結算的依據。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説明書與實際不符,按實際簽證結算。

(三)施工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及退還方式

1、施工履約保證金和安全生產保證金:人民幣______萬元整,乙方於合同簽訂後進場正常施工10個工作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萬元。______年___月___日補______萬。

2、保證金退還時間:乙方進場正常施工,並將所有施工人員的員工意外傷害險買齊後,即進場滿一個月返還________萬元。第三個月退完保證金,乙方所交保證金,甲方需提供等同價值以上實物作為反擔保,保證金退清後,乙方無條件返還擔保實物。

(四)付款方式及時間

1、付款方式:採用銀行轉賬支付。

2、付款時間:乙方每月25日報進度完成工程量,經甲方審核後在次月5日內支付實際完成量的80%,從第2個月開始,每月支付實際完成量的100%,如甲方未按時付款超過10日,甲方應承擔國家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4倍計算給乙方,付款時間超過1個月乙方有權停工,甲方應承擔停工中的一切人工、機械損失費用(人工每天按180元計算,挖掘機每天按1500元計算)。其他設備按市場租用價格計算。停工不能超過30個工作日,超過算甲方違約。直至甲乙雙方款項清算為止。

五、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

因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地質勘察資料及地下隱蔽設施(包括水、電、煤氣管道等地下管網設施等)。不詳、不及時或與實際不符,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償付給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或停工的實際損失。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交底、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甲方應負責機械停置台班費及相應的實際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4、工程變更:甲方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5、工程完工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3日內進行驗收。

6、甲方向乙方提供炸材、油料,該材料款在乙方每月進度款中扣除,價格按物價部門定價執行。甲方負責辦理爆破相關手續,乙方負責提供相關資質。乙方在爆破過程中所產生的震動波,造成周邊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權負責,與乙方無關。

7、乙方進場後由於甲方手續不齊或農民_等原因造成停工,甲方承擔一切損失費用。

8、乙方爆破開採後,每月_低量________萬方以上,甲方無條件把石材轉運出去,把場地開平,施工面留給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並造成停工,一切損失費用由甲方承擔。

9、一切手續及青苗賠償等與乙方無關。

(二)乙方責任

1、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2、負責施工區域內的安全保護,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保護措施不力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按規定設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員安全由其自行負責,乙方在施工現場和施工過程中對行人、過往車輛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3、對於施工現場地下管線、臨近建築物、公共公用、園林綠化設施,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護,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及時修復、賠償。如乙方不及時修復、賠償的,甲方將按照對方要求給予修復或賠償,其費用全額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中的公共交通安全、環保管理和安全生產規定。

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成品保護工作,發生損失,乙方自費負責修理。

6、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清潔整齊。施工期間必須服從市容市政管理,交工之前清理完與現場無關的任何剩餘物品及其他垃圾等,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7、全體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關規定,並制定相應的內部管理措施,由於違反規定而發生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8、乙方必須與項目管理人員密切配合,協調一致,如乙方沒有及時提交材料供應計劃申請或因材料堆放不當發生的丟失、損耗、二次搬運等費用由乙方自負。

9、乙方施工中的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負責將水、電接到施工場地。

七、安全方面

乙方進場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對工人加強安全教育,如發生安全事故由責任方負責,乙方對工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除保險賠償外不足部分由甲方負責30%,乙方負責70%。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如甲方下達開工通知令後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超過15個工作日無法進場的,甲方全額退還乙方所交的履約保證金________萬元,並承擔違約金______萬元給乙方,合同繼續生效。

2、乙方進場正常施工後,若甲方無任何正點理由,單方面終止合同,除全額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及安全生產保證金______萬元外,並賠償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二)乙方違約

1、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返工達到質量標準費用由乙方承擔,標高正負15公分為達到質量標準。

2、乙方違約後,另乙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乙方必須安排具體人員常駐工地負責施工,連續3日不在工地或不為本工程服務的,每日罰款1000元。

九、其他事項

1、如遇政府政策性的停工及自然災害影響工程工期及停工,甲乙雙方互不再追究責任。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或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採取下面方式逐級解決。

(1)、調解;

(2)、向___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

(3)、依法向___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議定附加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正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應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有關部門簽證備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再根據本合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勞動合同規範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勞動廳、人事廳、 財政廳《企業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辦法》(以上簡稱《辦法》)和其他有關文件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第二條 甲方的工作環境和生產條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廠礦企業勞動安全衞生條例(試行)》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有制定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分配工作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和辭退,檢查乙方的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等權利;有為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各項福利待遇,繳納待業保險和養老保險金,改善勞動、工作、學習條件,參加民主管理和關心職工生活的義務。甲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作為企業的主人,享有勞動、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等權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紀律和規章制度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的義務。乙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 乙方經甲方批准,脱產學習、長期病休、請長假或停薪留職等,需要簽訂專項合同,明確甲、乙雙方在此期間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繼續工作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應在三十日內辦完續訂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逾期未辦理有關手續,乙方要求續訂的,應補辦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合同內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變。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予變更勞動合同。甲主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辦法》解除對方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被辭退、除名、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判刑,其勞動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對方。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標準和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遵照執行。

第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從領取病假工資的次月起,按其工齡長短,給予3-18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因病治療需要延長醫療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審核批准,可適當延長。乙方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發給乙方標準工資3-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第十條 按照《辦法》正常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須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本人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其他情況不予發放。

第十一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得調動(轉移)工作單位。由於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動(轉移)工作單位的,甲方負責按原身份介紹,並解除勞動合同,不發放生活補助費。

第十二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待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提供勞動報酬、工資性補貼和口糧補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退休或待業後,也要享受相應的待遇。

第十三條 乙方也要向有關部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國家規定的各種費用。

第十四條 甲方制定的廠規廠紀、店規店紀為本合同附加條款。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勞動部門各存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如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仲裁不服時,可依照法律程序,向當地人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他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勞動合同規範模板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別: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數量,並達到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1、

2、

3、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1、

2、

3、

八、其 他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2023勞動合同規範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如下:

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為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已將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3、甲方已將現行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聲明如下:

1、乙方在年齡、性別、身體狀況、身份等方面均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以及本崗位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

2、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建立勞動關係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簡歷)、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

3、乙方保證其簽訂本合同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並且也沒有傳染病病原攜帶者未治癒或者存在傳染可能性的情況。

4、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競業限制等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關係,

5、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6、乙方有違反聲明1-4條之一的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此支付的招聘費、培訓費、仲裁訴訟費、律師費),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情況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情況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歷:_________

學歷畢業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或者其他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時失效。

雙方確定本合同生效日為甲方依據本合同用工起始日,乙方應於合同生效當日到甲方上崗,否則甲方有權按照相關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三、工作任務

第四條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為:。

第五條確定工作任務完成的標準: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標準全部達到時/其中一項達到時(選擇適用)視為工作任務完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六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安排,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內容詳見合同附件1《崗位説明書》,乙方應根據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求等內容開展工作,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為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接受培訓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勞動合 同。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不超過3個月內或雙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屆滿後或臨時工作結束後及時將乙方調整回原來崗位工作。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的臨時工作安排。乙方從事甲方臨時安排的工作期間的報酬按原崗位/臨時崗位(選擇適用) 標準執行。

第八條根據崗位工作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基本工作地點和其他完成工作必須的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工時制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乙方主動加班須按照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報批,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十二條甲方在下列節假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但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適用以下第種工資計發方式:

a.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甲方依據績效工資考核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最晚不超過當月月底。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可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出勤情況、工作崗位的變更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情形作相應變動。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事宜。/因乙方不願甲方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甲方將應繳社會保險費加入乙方工資由其自行繳納。(選擇適用)

第十八條乙方應將辦理社會保險必需的資料及時交付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社會保險不能及時繳納的,由乙方承擔相應後果。。

第十九條乙方按甲方規章制度中確定的標準享受福利待遇。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甲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規程、工作流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對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二十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根據崗位實際情況及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甲方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九、保密協議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因乙方泄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以及因商業祕密泄漏造成業務量減少,經營困難等狀況形成的其他損失)。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否則甲方有權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款規定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損失賠償額相當於乙方因上述行為取得的收入或者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的損失(包括預期利潤損失)。

(選擇適用)乙方不論何種原因離職,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就職或自辦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補償金元。乙方違反此條約定應退還甲方支付的補償金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限制有其他協議的,應同時遵守該協議。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均應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1.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2.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因客觀事實無法完成。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死亡、失蹤,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其他事務:。

第三十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為乙方辦理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2.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非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3.如乙方要求,甲方如實出具乙方在職期間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三十一條涉及本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則在乙方按規章制度辦理完畢工作交接並完成本合同第三十條約定的工作後支付。

十一、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效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招聘費用、培訓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未按時到甲方參加工作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元的違約金。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安排乙方參加工作構成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甲方承擔元的違約金。如之後雙方實際建立了勞動關係,則本條約定的解約權和違約金請求權自然喪失。

十二、其他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填的現住址、户籍所在地為乙方的送達地址,甲方的相關文件送達至上述任一地址及視為送達乙方。上述地址和聯繫方式如有變動,乙方應於變動後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沒有變動。

第三十七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內容具有相同效力。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提交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在申請調解後15日內雙方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任一方可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不影響合同約定的離職手續辦理、保密或競業限制等後合同義務條款以及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確定。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於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成立。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本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2023勞動合同規範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勞動者)姓名:

現在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山西省企業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實施辦法》,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止。

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_____任務,從事__________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_____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_____小時的工時制。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每月_______日。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保險機構為乙方繳納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和失業保險費。乙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養老、失業保險費。乙方離退休,由社會保險機構按規定每月發給離退休金。失業後按規定享受失業期間的有關待遇。

2、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各種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產假等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合同的終止、變更、解除和續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執行。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30日辦理續訂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訂,並應補辦續訂手續。

2、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乙雙方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七、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由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今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牴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自簽訂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2023勞動合同規範 篇6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勞動合同的種類、內容、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續訂、管理。

本標準適用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等行為。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DA/T 42 企業檔案工作規範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勞動合同 labor contrac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

3.2 勞動合同訂立 conclusion of labor contract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上,就勞動合同條款達成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3.3 勞動合同變更 change of laborcontract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對勞動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或者刪減的法律行為。

3.4 勞動合同解除 cancellation of labor contract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以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以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使勞動合同效力停止,不再履行的法律行為。

3.5 勞動合同終止 termination of labor contract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以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或者無法繼續履行,終結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

3.6 勞動合同續訂 renewal of labor contract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經協商達成協議,勞動合同期滿後,繼續簽訂與原勞動合同內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

4、勞動合同種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5、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必備內容:

5.1 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5.1.1 用人單位的名稱是用人單位註冊登記時所登記的全稱。

5.1.2 用人單位的住所是其主要辦事機構的所在地。勞動合同文本中要記載的用人單位住所必須標明具體地址。

5.1.3 具有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單位註冊登記的法定代表人。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5.2 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5.2.1 勞動者的姓名,以身份證上記載為準。

5.2.2 勞動者的住址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經常居住地與住址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址。

5.2.3 居民身份證號碼,即居民身份證上記載的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可以是護照、社會保障卡等證件上記載的號碼。

5.3 勞動合同期限

5.3.1 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合同起止的時間。

5.3.2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選擇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5.4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4.1 工作內容包括勞動者從事勞動的工作崗位、工作性質和工作職責。

5.4.2 工作地點即勞動者從事工作的具體地址。

5.5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5.5.1 工作時間是勞動者為履行勞動義務,在法律規定的標準下,根據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規定提供勞動的時間。

5.5.2 休息是勞動者無需履行勞動義務,自行支配的時間。

5.5.3 休假是勞動者無需履行勞動義務且一般有工資保障的法定休息時間。

5.6 勞動報酬

勞動報酬是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

5.7 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項。

5.8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5.8.1 勞動保護是保護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不受傷害。

5.8.2 勞動條件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的正常工作所必需的條件,包括勞動場所和勞動工具。

5.8.3 職業危害防護是指對工作可能產生的危害的防護措施。

5.9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5.9.1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在勞動合同中載明的內容。

6、勞動合同訂立

6.1 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

6.1.1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可以在勞動者工作前、開始工作之日或者工作後一個月內。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6.1.2 用人單位未在開始用工之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實際簽訂日期如實填寫落款日期。勞動合同的起始時間應當填寫為用工之日。

6.1.3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

6.2 訂立勞動合同的文本

6.2.1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根據實際情況,選用勞動合同示範文本(見附錄A)。用人單位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文本,應當包括以下必備內容: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上述勞動合同必備內容的具體情況見第5章。

6.2.2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文本,除應當載明第5章規定的勞動合同內容以外,還應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見勞務派遣服務要求標準)。

6.2.3 勞動合同文本的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依法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6.3 訂立勞動合同的操作流程

6.3.1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

6.3.2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並簽名、蓋章後,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用人單位負責存檔其中一份勞動合同文本。用人單位在將另一份勞動合同文本交付給勞動者時,應當要求勞動者簽收,並保留勞動者的簽收記錄。

6.3.3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證號碼、户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繫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

6.3.4 用人單位應自訂立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按照主管部門規定進行勞動用工備案。備案信息應當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招用職工的人數、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起止時間等相關信息。

7、勞動合同變更

7.1 變更勞動合同的條件

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一方可以提出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勞動報酬等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但需經雙方協商一致才能變更勞動合同。

7.2 變更勞動合同的操作流程

7.2.1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可以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見附錄B),並且簽名或者蓋章確認。

7.2.2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用人單位負責存檔一份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用人單位在將另一份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交付給勞動者時,應當要求勞動者簽收,並保留勞動者的簽收記錄。

8、勞動合同解除

8.1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其中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了依法可以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8.2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8.2.1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勞動者未提前通過用人單位,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2.2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8.3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8.3.1 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3.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8.3.3 有下列情況之一,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主管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

——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用人單位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8.4 解除勞動合同的操作流程

8.4.1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勞動合同當日結清並一次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同時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用人單位在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交付給勞動者時,應當要求勞動者簽收,並保留勞動者的簽收記錄。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及原因、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數額等內容。

8.4.2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辦理工作交接,並且保證工作交接完畢。如用人單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給勞動者。

8.4.3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按照主管部門規定進行勞動用工備案變更。

8.4.4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8.4.5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9、勞動合同終止

9.1 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勞動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蹤;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

——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2 終止勞動合同的操作流程

9.2.1 用人單位應當在終止勞動合同當日結清並一次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同時出具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用人單位在將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交付給勞動者時,應當要求勞動者簽收,並保留勞動者的簽收記錄。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及原因、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數額等內容。

9.2.2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辦理工作交接,並且保證工作交接完畢。如用人單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給勞動者。

9.2.3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按照主管部門規定進行勞動用工備案變更。

9.2.4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9.2.5 用人單位對已經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10、勞動合同續訂

10.1 續訂勞動合同的條件

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10.2 續訂勞動合同的操作流程

10.2.1 續訂勞動合同,可以就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勞動報酬、合同期限等內容簽訂勞動合同續訂協議(見附錄C)。勞動合同續訂協議與原勞動合同共同保存,也可以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文本。

10.2.2 續訂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用人單位負責存檔一份續訂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用人單位在將另一份續訂後的勞動合同文本交付給勞動者時,應當要求勞動者簽收,並保留勞動者的簽收記錄。

10.2.3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應當自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按照主管部門規定進行用工備案。備案信息應當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續聘職工的人數、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起止時間等相關信息。

11、勞動合同管理

11.1 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對勞動合同文本進行標識、存檔和保管。

11.2 勞動合同檔案的整理和保管應當按照DA/T 42的第7.5條和第7.6條的要求執行。

11.3 勞動合同檔案的收集範圍

存入檔案的資料應當包括但不限於:

——勞動者的個人信息資料;

——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文本、變更協議、續訂協議、往來確認事項的備案資料等;

——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其他資料。

11.4 勞動合同檔案的保管期限

11.4.1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11.4.2 其他檔案保管期限的確定參照DA/T 42對企業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

【附錄A】

(規範性附錄)

勞動合同書(規範文本)

甲方:           

乙方:          

A.1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A.2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A.2.1甲方(用人單位)情況

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繫電話:          

A.2.2乙方(勞動者)情況

姓名性別:          

民族年齡: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聯繫電話:          

A.3勞動合同期限

A.3.1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a)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律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A.3.2試用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以內):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A.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A.4.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簽訂勞動合同以前,甲方應告知乙方崗位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標準。

A.4.2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省市縣(市區)。

A.4.3乙方應按崗位職責要求提供相應的勞動。

A.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A.5.1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a)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週工作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b)不定時工作制,即經主管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主管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d)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執行。

A.5.2休息休假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A.6勞動報酬

A.6.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a)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

b)計件工資:         。

c)其他形式:         。

A.6.2甲方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不得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

A.6.3甲方每月日前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前支付。

A.6.4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因素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A.6.5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A.7社會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

A.7.1甲乙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地方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並承擔社會保險繳費義務。其中,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部分,可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A.7.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的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

A.7.3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甲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和地方規定辦理。

A.7.4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A.8.1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A.8.2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工藝技術操作規程、設備使用維護檢修規程等,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A.8.3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A.8.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A.9勞動合同的變更

A.9.1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書面通知應寫明變更的有關內容和變更理由。

A.9.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

A.10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A.10.1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A.10.2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甲方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地方有關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向乙方支付。

A.10.3乙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A.11當事人雙方約定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A.12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A.12.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先行協商;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當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A.12.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地方有關勞動管理的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A.12.3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方有為乙方履行勞動用工備案的義務。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錄B】

(規範性附錄)

勞動合同變更協議(規範文本)

因原因,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現變更本合同部分內容。

變更內容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原合同未變更部分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者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者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錄C】

(規範性附錄)

勞動合同續訂協議(規範文本)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原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類型按照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a)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者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者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