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勞動合同樣本(通用15篇)
標準勞動合同樣本 篇1
甲方: 電話: 註冊代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 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共 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共_ _個月。
(三)乙方應在_ _年_ _月_ _日前到崗。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7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時間為 個月,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設計部和市場部簽單設計提成為 %。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五)其他待遇:每月工作餐補150-200元不等。
第七條 合同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兩份,共5頁,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勞動合同樣本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止。其中,試用期(有/無),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工作為 ,工作地點為 。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
第四條 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現金或轉賬形式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計時/計件)標準為 。其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
第五條 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具體項目為 。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培訓,並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
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乙方發生工傷時,甲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並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傷待遇。標準勞動合同書範本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十條 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勞動合同樣本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現居住地址:
家庭電話: 手機:
合同起止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 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1)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 合同期限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門從事______崗位工作。
第六條 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七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八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税前),轉正後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三條 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七條 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為扣繳。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五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範、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 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衞生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八、勞動紀律
第二十八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範;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三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條 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乙方參與甲方項目的,在項目結束後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在項目未結束時辭職,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甲方無項目管理規定的,乙方應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工資和獎金承擔賠償責任,並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四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為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個月。
第四十五條 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六條 下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 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五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 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
為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條 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條 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條 甲乙雙方簽訂的《職位説明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條 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標準勞動合同樣本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標準勞動合同書範本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綜合工資元人民幣,於次月15日前發放。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十五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三)】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乙方如不服從甲方安排,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否則,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三、工作時間標準勞動合同書範本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日 小時、每週 天工作制。
第四條 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 元。
五、勞動保險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條 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衞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 經雙方協議,同意終止合同。
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三條 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勞動合同樣本 篇5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 民族:________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___ _ 聯繫電話_______ _
家庭住址 :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試用期從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 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具體標準工資為 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2.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為。
第七條 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2、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 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 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電話): 聯繫方式(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勞動合同樣本 篇6
僱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僱員(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教師用________元作為押金。
3.需要辭職的,需前一個月向學校負責人打招呼,否則扣除押金。
4.需要請假的,需提前向負責人打招呼。為了杜絕月月都有請假現象,現制定一月內有請假一次月底扣除________元工資。需要請假的請及時與家長溝通並進行調課工作。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_____人民幣/月的授課報酬;甲方按月支付授課報酬。
2、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3、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以及甲方權利
1、給學生授課必須準備教案以及有關課程規劃,不得隨意進行課程;課堂做好回課、新課、預習工作。
2、按時上課、按點下課、不得提前下課以及推遲上課。一經發現扣除本節課全部工資。
3、上課必須認真對待,教法新穎能吸引學生,不得使用老一套教法,強行要求學生學習以及敏感語言“笨、慢、錯了等”推薦鼓勵、讚美教學法。
4、佈置作業要合理,並且要求佈置課前預習作業,佈置的作業必須在課前回訪。
5、對學生進行考勤,對每節課沒來學生必須做好電話回訪工作。對缺勤的學生安排適當時間進行補課;
6、有組織課堂紀律管理的能力,決不允許課堂中學生亂跑現象。維持課堂紀律正常的教學秩序對學生如有突發意外情況的,乙方應及時和本中心負責人或家長聯繫並採取合理的應急措施。
7、保證教學質量的提升,學期末組織考試以及考級。經常主動與本中心負責人聯繫,研究有關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接受教學質量檢查日常教學評價,及時反映學生的學生要求,對甲方的教學管理嚴格遵守,及時提出意見或建議。
8、乙方除特殊事由不得隨意請假。如特殊事由不能按時間上課的,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9、乙方應做好教師本職工作,不得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合同。乙方違法行為以及人身安全問題與甲方沒有關係。
10、乙方試聽學生按報名費用5%提成。試聽未成功的不發放工資。工資按課時記錄填寫為標準,不見課時記錄單不予以發放工資。
11、提前10分鐘到校備課。不得踩點上課。教學進度隨時記錄,不得進度太慢。
12、絕對不允許挖學生情況,負責扣除押金。
第四條
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第五條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給予乙方原定授課費的_______%的違約賠償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樣本 篇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名稱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
工商登記機關:______
社會保險單位代碼: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姓名
性別: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出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住址: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列第 種類型確定本合同期限(A、B、C選其中之一):
A、固定期限: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止。
甲、乙雙方選擇上述勞動合同期限之一的,如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自 ______年 ______月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門)失去物業管理權限 之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維修工 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在 京華城中城客户服務中心 。
(四)、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可以書面變更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 A 工時制(A、B、C選其中之一)。
A、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具體作息時間以所在部門每月制訂的工作排班表為準。
B、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按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事項及內容執行。
C、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根據工作需要,確保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自行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有在國家規定的節日及假期休息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其中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二)、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______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日前。
(三)、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待崗生活費。
(四)、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本單位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有集體合同的,按集體合同約定。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 、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提供可能的幫助,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等級鑑定,併為乙方依法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二)、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_______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該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在合同期內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病檢查。
(四)、乙方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五)、甲方應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七、雙方特別約定條款制度。 否則,甲方有權根據企業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提出辭職,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承諾遵守;更的有效證據。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國家及江蘇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甲方應當執行法定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四)、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
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等,在乙方履行完工作交接手續時支付。
九、違約責任
(一)、雙方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勞動者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或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三)、甲、乙雙方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
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簽名):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雙方當事人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自願申請鑑證,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經鑑證的勞動合同不得塗改或換頁。
鑑證機構(蓋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樣本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人: 電話: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____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 。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後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樣本 篇9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三.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六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八條 合同期內乙方如若離職,需賠償甲方為乙方繳納的保險金額部份的百分之二十(即20%)。
四.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都必須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條 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五.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服從安排,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
第十二條 因乙方違章作業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按甲方有關制度予以賠償或處理,對自己或他人造成人生傷害,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其他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樣本 篇10
甲方:
單位地址:
用工登記證編號:
甲方(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員工。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甲、乙雙方商定,本合同有效期為無固定期限。本合同只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
二、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8小時工作制。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產假、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及標準: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員工工資不得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製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發放形式和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按月如期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女員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應按不低於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的工資標準支付給乙方。
四、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社會保險的繳納情況。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地區有關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期終結,經專業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地區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需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六、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2、乙方被宣告死亡的;
3、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的;
5、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的。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手續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5、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五)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鑑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5、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七)除試用期內或員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八) 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九) 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時,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地區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發生勞動爭議,應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同時,甲方按規定建立員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標準勞動合同樣本 篇11
勞動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招聘方: (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行政)簡稱甲方
受聘方: (合同制職工)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或 個月),從 年起至 年 月 日止.
(沒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項工作的時間為期限的合同,應註明“本合同無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為屆滿期限.)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 個月(或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 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 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 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 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 生活福利待遇
(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三) 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
.
(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 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變更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
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 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國家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雙方議定條款不得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 元.
〈二〉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並償付給甲方違約金 元.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 (行政公章)
代表人: (蓋章)
乙方: (蓋章)
標準勞動合同樣本 篇12
甲方 (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勞動者)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員工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員工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員工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員工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員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
八、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樣本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20 年 月 日
一、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20 年 月 日
標準勞動合同樣本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從年月日起至建築業勞動合同約定工程完成日期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如需變動,需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組從事工作。乙方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工作時間
甲方確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按以下第種方式,按工期進度結算:
㈠按時計酬,日薪元或月薪元;
㈡按建築面積計酬,每平方米元;
㈢其它:
若按工期進度結算工資超一個月的,在正常工作情況下,甲方須按月先支付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費元,待工程實際完成結算工資時扣減。
六、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七、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規範、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甲方可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㈠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㈡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㈣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㈠在試用期內的;
㈡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㈢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㈣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㈠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㈡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十、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聯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當事人應向中山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約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連附件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年月日來年月日
標準勞動合同樣本 篇15
上海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經考核,決定錄用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正式職工,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1、雙方合同期為三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
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乙方也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勞動合同,續訂期以續訂合同為準。
甲方根據公司工作經營情況,安排乙方到 部門擔任工作。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當調動,包括臨時性工作。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
2、乙方工資及福利待遇: 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每年依工作表現調整。
所有津貼均已包含在基本工資內,不另行支付。
遵照社會保險條例要求,甲方為其交納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給乙方發放適當的獎金。
3、甲方基本權利和義務: 根據工作需要和規章制度及本合同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保護乙方合法權益,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實施獎勵和處罰。
甲方有權根據業務需要、乙方能力和工作表現等安排調整乙方工作。
甲方可視經濟效益和乙方的技術水平、業務熟練程度、勞動效率、工作績效等逐步提高乙方的勞動報酬。
4、乙方基本職責: 遵守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離職守。
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保守甲方的業務、技術及有關文件的祕密。
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範圍相似的任何第二職業。
按甲方的工作要求而加班和出差。
5、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或終止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經教育或處分仍然無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治療、療養期內的,以及經醫療終結確認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乙方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與甲方解除合同:
經勞動安全監察部門確認,企業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達不到規定的標準,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的;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侵害乙方合法權利的;
乙方本人有特殊情況,需要辭職並經甲方同意的。
8、除按第五條第2、3、4項規定以及法律規定的解除聘用合同條件外,甲乙任何一方在解除聘用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9、雙方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時,如乙方符合第五條第1、5、6項,甲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10、乙方因違反紀律而被辭退或乙方符合第七條第4項規定,則甲方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聘用合同自行解除,不再另行通知。
1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負傷或死亡,則由甲方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其醫療費、生活補助費、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卹金。
12、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公休、節假日、婚喪、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休假等有關待遇。
13、甲方明確執行國務院頒發的《勞動法》之規定,實行平均每週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14、職工必須遵守甲方有關保密資料的規定,違反上述行為者將根據情況承擔相應的責任。
15、合同期滿一個月,雙方如無異議且書面通知對方的,則合同自動延期生效一年。
16、當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在二十日內協商無效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仲裁決定書後十五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7、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存壹份。
上海__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 受聘者__________(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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