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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當房屋借款合約書(精選3篇)

典當房屋借款合約書 篇1

承典人:

典當房屋借款合約書(精選3篇)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出典人: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請典當業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現特制定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出典人將以下第______種作為當物典當給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______(動產)作為當物給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於______的房屋產權(產權證號為:______,使用性質為:______,面積為:______㎡)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於______的土地(土地證號為: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土地性質為:______)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於______的在建工程(國土證號為: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

為:______)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______的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給承典人。

二、當物估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為:______萬元。

(當物估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確定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出典人承擔)。

三、當金數額雙方協商確定為______萬元。

(大寫:______)。

四、典當借款期限:放款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當綜合費用,典當月綜合費率為當金數額的______%,出典人於每月的______日支付給承典人。

典當當金利息按當金數額的______%的月利率計算,出典人應當按月/季度/一次性支付給承典人;

當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筆利息於合同簽訂之日支付,此後的當金利息應當在下一個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當綜合費用和當金利息的,按應繳納款額的0.5%每日向承典人支付,如逾期繳款超過一個月則視為絕當,當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款處理。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歸還典當當金需經承典人同意。

如雙方達成協議,出典人歸還當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當金利息和綜合費用。

八、典當期限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後五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當。

續當期限由雙方另行約定。

續當前,出典人應當結清前期利息和當期費用。

九、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後,出典人應在五日內贖當或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為絕當。

十、在符合以下第______種情況時,承典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出典人交付當金:

1、出典人將本合同當物交付給承典人並辦理合同公證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約定的當金,辦理公證所需費用由出典人承擔;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了本合同當物的抵押登記手續並辦理合同公證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約定的當金,辦理抵押登記和合同公證所產生的費用由出典人承擔,如需購買保險的,投保義務人為出典人,保費由出典人支付;

十一、承典人在當物典當期間有權收取當物所生的孳息,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十二、如發生絕當,出典人無條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處理絕當物品,承典人處理絕當物品時無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1、絕當物估價金額在叁萬元以上的,雙方約定由承典人進行選擇,委託______拍賣有限公司拍賣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規定主張債權。

絕當物處置後所得款項,在扣除拍賣費用及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執行費、等)後,所餘部份退還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2、絕當物品估價金額不足叁萬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變賣或折價處理,損益自負。

十三、典當成交後,因當物所有權權屬糾紛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引起的糾紛造成承典人損失的,由出典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四、典當到期後,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項內所有應繳款義務後,承典人退還出典人當物或配合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五、本協議主體部分所預留地址為雙方唯一聯繫地址,往來信函均以該地址為準。

如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視為未變更。

十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

交產權處、經管處、公證處各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典人: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出典人: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典當房屋借款合約書 篇2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青島市四方區清江路160號

2、居室規格:房型 :三室兩廳 總計施工面積 150 平方米。

3、施工內容:室內頂棚、地磚、管線、傢俱、防盜設施、家用電器等。

4、工程開工日期: 20xx年 2月 15 日

5、工程竣工日期: 20xx年 5月 15 日

工程總天數: 90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 陸拾 萬元整

簽訂合同後付 18萬元,開工後付 24萬元,驗收合格後付18 萬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關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發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六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起訴訟。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八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當房屋借款合約書 篇3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户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向公證處公證,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執兩份,公證處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