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建設工程協議(精選16篇)
監理建設工程協議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協議書
委託人(全稱):___________
監理人(全稱):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工程委託監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項目名稱:___________;
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3. 工程規模:___________;
4.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___________。
二、詞語限定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適用於招標工程)或委託書(適用於非招標工程);
3. 投標文件(適用於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於非招標工程);
4. 專用條件;___________
5. 通用條件;___________
6. 附錄,即:
附錄A 相關服務的範圍和內容
附錄B 委託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四、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註冊號:___________,廣西建築市場誠信卡卡號:___________。
五、簽約酬金
監理酬金以建築安裝工程費最終工程結算價為計費基數,結合中標人的投標報價方式進行計算。本項目建築安裝工程費為___________萬元,監理服務投標中標費率為 ,簽約酬金為(大寫):___________
(¥:___________元)。
六、期限
1. 施工階段監理服務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施工階段監理服務期限應為自委託人通知監理進場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原則上招標人應設定為與所監理項目的施工工期一致,特殊情況下施工階段監理服務期均不能大於施工工期的110%。如施工工期超過110%,施工階段監理服務期相應延長但要追加延期費用。)
2. 相關服務期限:
(1)勘察階段服務期限___________。
(2)設計階段服務期限___________。
(3)保修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4)其他相關服務期限___________。
七、雙方承諾
1. 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
2. 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資料、設備,並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訂立
1. 訂立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2. 訂立地點:___________。
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
委託人:____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____(蓋章)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或其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開户銀行: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約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委託人”指承擔工程建設項目直接建設管理責任,委託監理業務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二、“監理人”指受委託人委託,提供監理服務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三、“承包人”指與委託人(發包人)簽訂了施工合同,承擔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指監理人派駐工程現場直接開展監理業務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監理項目”是指委託人委託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六、“服務”是指監理人根據監理合同約定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包括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
七、“正常服務”指監理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監理範圍、內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務。
八、“附加服務”指監理人為委託人提供正常服務以外的服務。
九、“服務酬金”指本合同中監理人完成“正常服務”、“附加服務”應得到的正常服務酬金和附加服務酬金。
十、“天”指日曆天。
十一、“現場”指監理項目實施的場所。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監理依據
第三條 監理的依據是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有關技術標準;經批准的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及其相關文件;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體內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通知和聯繫
第四條 委託人應指定一名聯繫人,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繫。更換聯繫人時,應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五條 在監理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聯繫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在不做出緊急處理即可能導致安全、質量事故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並在48小時內補做書面通知。
第六條 委託人對委託監理範圍內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委託人的權利
第七條 委託人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監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撤換不能勝任監理工作人員的建議或要求;
二、對工程建設中質量、安全、投資、進度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權;
三、核定監理人簽發的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四、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五、當監理人發生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監理人的權利
第八條 委託人賦予監理人如下權利:
一、審查承包人擬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報委託人批准;
二、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等各類文件;
三、核查並簽發施工圖紙;
四、簽發合同項目開工令、暫停施工指令,但應事先徵得委託人同意;簽發復工指令;
五、審核和簽發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六、核查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數量及相應崗位資格,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的現場工作人員;
七、發現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質量或進度時,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
八、當委託人發生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權利。
委託人的義務
第九條 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
第十條 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服務的有關本工程建設的資料。
第十一條 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問題作出書面決定,並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時間,監理機構未收到委託人的書面決定,且委託人未説明理由,監理機構可認為委託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第十二條 與承包人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其賦予監理人的權限,並在工程開工前將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條 提供監理人員在現場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具體內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條件的,應按實際發生費用給予監理人補償。
第十四條 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監理服務酬金。
第十五條 為監理機構指定具有檢驗、試驗資質的機構並承擔檢驗、試驗相關費用。
第十六條 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機構正常開展監理業務,不擅自作出有悖於監理機構在合同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指示的決定;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 為監理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如要求監理人自己投保,則應同意監理人將投保的費用計入報價中。
第十八條 將投保工程險的保險合同提供給監理人作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條 未經監理人同意,不得將監理人用於本工程監理服務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間接用於其他工程建設之中。
監理人的義務
第二十條 本着“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服務內容為委託人提供優質服務。
第二十一條 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建監理機構,並進駐現場。及時將監理規劃、監理機構及其主要人員名單提交委託人,將監理機構及其人員名單、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的授權範圍通知承包人;實施期間有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承包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和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應徵得委託人同意。
第二十二條 發現設計文件不符合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時,應向委託人報告。
第二十三條 核驗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質量,檢查、檢驗並確認工程的施工質量;檢查施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存在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採取相應的監理措施。
第二十四條 監督、檢查工程施工進度。
第二十五條 按照委託人簽訂的工程保險合同,做好施工現場工程保險合同的管理。協助委託人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
第二十六條 協調施工合同各方之間的關係。
第二十七條 按照施工作業程序,採取旁站、巡視、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等方法實施監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二十八條 及時做好工程施工過程各種監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並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檢查等資料的完整和真實。
第二十九條 編制《監理日誌》,並向委託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第三十條 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做好相關配合工作。委託人委託監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驗收由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第三十一條 妥善做好委託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終止後的一定期限內,未徵得委託人同意,不得公開涉及委託人的專利、專有技術或其他需保密的資料,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祕密。
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二條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三條 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監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務期限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附加服務,監理人應得到監理附加服務酬金:
一、由於委託人、第三方責任、設計變更及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監理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託人要求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範圍和內容以外的服務;
三、由於非監理人原因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後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
監理人完成附加服務應得到的酬金,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或監理補充協議計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條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酬金標準發生變化時,應按有關規定調整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五條 委託人對監理人申請支付的監理酬金項目及金額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支付申請書後7天內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7天內未發出異議通知,則按通用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約定支付。
合同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六條 因工程建設計劃調整、較大的工程設計變更、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服務範圍、內容和服務形式發生較大變化時,雙方對監理服務酬金計取、監理服務期限等有關合同條款應當充分協商,簽訂監理補充協議。
第三十七條 當發生法律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有權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後28天內未收到對方的答覆,可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第三十八條 在監理服務期內,由於國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設計劃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雙方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並結清監理服務酬金後即終止。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委託人未履行合同條款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第四十一條 委託人未按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約定支付監理服務酬金,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支付義務。
第四十二條 監理人未履行合同條款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託人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或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未果時,經當事人雙方同意可由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爭議調解機構、仲裁機構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四十四條 在爭議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過程中,雙方仍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其他
第四十五條 委託人可以對監理人提出並落實的合理化建議給予獎勵。獎勵辦法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1、定義與解釋
1.2、解釋
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還可用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註釋。
1.2.2、約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為:
(1)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專用條款及附錄A、附錄B;
(4)通用條款;
(5)投標文件。
2、監理人義務
2.1、監理的範圍和內容
2.1.1、監理範圍包括: 施工階段及保修階段的監理(含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現場組織協調)
2.1.2、監理工作內容還包括:
1、協助委託人填寫開工報告。
2、確認承包人選擇的分包人(如有)。
3、審查承包人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施工進度計劃並監督檢查其實施。
4、審查承包人或委託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清單及所列的規格及質量。
5、督促檢查承包人嚴格執行合同和嚴格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地方建築安裝規程以及設計圖紙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施工驗收簽證,控制工程質量。
對於包括土方工程及其他關鍵部位等工程施工,要求監理工程師必須24小時現場旁站監理,並做好旁站監理記錄。
6、對用於工程的主要材料、構件的出場合格證、材質試驗單等進行核定,如發現不實之處,有權責成承包人(並制定實驗單位)對材質進行再化驗,防止不優良的材料、構件等用於工程上。對於政府採購材料(甲供材料),監理工作為:
(1)組織施工單位、材料供應商按有關驗收標準或對各種甲供材料進行現場簽收。
(2)督促施工單位及時作出材料計劃,並進行審核,每週負責向委託人彙報甲供材料的工序情況。
(3)根據材料計劃與承建商、材料供應商按有關驗收標準或對各種甲供材料進行現場簽收。
(4)負責監督承建人進行標段內的甲供材料的調撥。
(5)在需進行材料核查時組織承建商或材料供應商進行甲供材料的現場清點(施工結束後)。
(6)組織承建商對甲供材料進行清點交接。
7、檢查工程使用的主要設備及關鍵材料是否符合設計文件或標書所規定的廠家、型號、規格及質量標準。在訂貨前,根據需要以對生產廠家進行了解考察,所發生的差旅費用由訂貨單位負擔。
8、根據《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規定,核驗承包人所作的工程進度計劃,簽收審查承包人填報的旬、月、季度等報表,隨時提出監理意見,控制工程進度計劃。
9、對重大的設計修改和技術諮詢,除提出監理意見之外,應徵得委託人的意見,在可行的情況下,原則上應由原設計單位進行修改。
10、根據《建築安裝承包合同》的付款規定,以及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數量的核實、簽發付款憑證。
11、監督檢查承包人完成各階段及全套竣工圖的繪製和整理各種必須歸檔的資料,交委託人歸檔。
12、做好各階段、部位、環節及系統的分段工程檢驗、驗收、負責組織現場初驗、簽署由承包人提出的竣工驗收報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最終驗收。
13、督促檢查承包人完成各階段及全套竣工圖的繪製和整理各種必須歸檔的資料,交委託人歸檔。
14、協助主持、審理工程出現的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提出處理意見。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負責。
15、負責檢查工程狀況、鑑定質量問題責任,督促保修。
16、完成委託人委託的編制工程預算、審核工程結算及核定工程價款工作。
17、按時組織工地例會,並將例會情況及整理成文,以紀要形式報送委託人。
18、為工程建設“四控兩管一協調”的實線向委託人提出合理化建議。
19、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現場記錄與信息反饋:按照建立合同附件的要求編制監理月、年報;按期整編工程資料和工程檔案,做好文、錄、表、單的日常管理,並在期限屆滿時移交委託人、移交後方可進行監理費結算。
2.2、監理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監理依據包括: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設計文件,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及有關的建設工程合同。
2.2.2、相關服務依據包括:本工程的設計、施工、安裝、監理招投標文件及合同;委託人根據工程特點、現場實際需要增加或改變的工程項目內容。
2.3、項目監理機構和人員
2.3.4、更換監理人員的其他情形: 如監理人需要調換施工現場監理人員時,須經委託人與監理人雙方協商,報委託人同意後生效 。
2.4、履行職責
2.4.3、對監理人的授權範圍:
(1)負責本工程項目及其附屬工程、專業工程、臨時設施的施工和整體項目紅線範圍內的工程施工及保修階段的全過程監理,包括協助委託人做好開工前準備工作;負責安全、質量、進度(月報、週報)、投資控制及合同管理(包括投資月報、審核工程量、審核工程預算和結算、工程進度款、合同支付、變更台帳);設備、材料進場檢查;組織協調、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各類驗收;組織、審核竣工資料。
(2)承擔本工程範圍內的技術協調工作,包括工程施工的進場、退場、質量、進度及其它相關內容。
(3)監理人對其派駐的監理項目部在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工作全面負責,並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
(4)在監理與相關服務範圍內,嚴格履行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內和(或)金額 萬元內的變更,監理人不需請示委託人即可向承包人發佈變更通知。
2.4.4、監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調換其人員的限制條件:⑴沒有相關資質或資質不符合相關專業規定的;⑵在施工過程中弄虛作假,沒有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進行施工,不進行或不及時整改的;⑶施工方有違法或嚴重違紀人員的;⑷在本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和監理人有較大分歧,不能再進行協調的;⑸拒不服從監理人監理的。
2.5、提交報告
監理人應提交報告的種類(包括監理規劃、監理月報及約定的專項報告)、時間和份數:簽訂合同後7天內提供監理規劃一式一份;每月十日前,提供上個月的監理月報一式2份。
2.7、使用委託人的財產
監理人應在本合同終止後 天內移交委託人無償提供的房屋、設備,移交的時間和方式為: 。
3、委託人義務
3.4、委託人代表
委託人代表為:___________。
3.6、答覆
委託人同意在7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覆。
4、違約責任
4.1、監理人的違約責任
4.1.1、監理人賠償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
4.2、委託人的違約責任
4.2.3、委託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確定:
逾期付款利息=當期應付款總額×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數
5、支付
5.1、支付貨幣
幣種為:人民幣,比例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匯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支付酬金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酬金:
5.2.1、監理酬金計算方法:
監理酬金以建築安裝工程費最終工程結算價為計費基數,結合中標人的投標報價方式進行計算。
5.2.2、施工階段監理酬金支付時間與金額:
(1)本工程監理費預付款為:___________
(2)監理費支付:按每個月施工單位完成的工程量額*1.35%*80%進行支付。
(3)在監理合同已簽訂,監理人員進場並正常開展監理業務後,委託人在每月25日前,向監理人按月支付監理服務酬金:
(4)在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後支付合同監理服務酬金總額的95%,工程結算審定完成之日起10日內,監理人向委託人提交監理酬金結算清單,委託人在收到監理酬金結算清單之日起15日內核準並按工程實際結算造價×監理費率為監理酬金總結算費用,總金額與合同金額相差部分的95%支付;在監理服務期屆滿14天內,委託人將監理服務酬金總額的餘款全部付清,並向監理人退回履約保證金(無息)。
5.2.3、延期費用的支付:
由於非監理人原因,使得施工階段的實際監理服務期超出合同監理服務期時,委託人另行向監理人支付延期費用,延期費用按以下公式計取:
延期費用=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間(天)×暫定施工階段監理酬金÷本合同監理服務期(天)
其他約定:
5.2.4、其它階段監理酬金支付
在監理合同已簽訂,監理人員進場並正常開展監理業務後,委託人在每月25日前,向監理人按月支付監理服務酬金:
其它階段月監理酬金=暫定相應階段監理酬金×(30÷本合同相應階段監理服務期(天))
5.3、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銀行轉賬。監理人在每次付款前按所支付的合同金額開具完税發票給項目業主。
6、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生效
本合同生效條件: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6.2、變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監理人原因導致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間(天)×正常工作酬金÷協議書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後工作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時間(天)×正常工作酬金÷協議書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期限(天)
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額=工程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增加額×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
6.2.6、因工程規模、監理範圍的變化導致監理人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按減少工作量的比例從協議書約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減相同比例的酬金。
7、爭議解決
7.2、調解
本合同爭議進行調解時,可提交___________進行調解。
7.3、仲裁或訴訟
合同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
(1)提請 百色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其他
8.2、檢測費用
委託人應在檢測工作完成後 天內支付檢測費用。
8.3、諮詢費用
委託人應在諮詢工作完成後 天內支付諮詢費用。
8.4、獎勵
合理化建議的獎勵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為:
獎勵金額=工程投資節省額×獎勵金額的比率;
獎勵金額的比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保密
委託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8.8、著作權
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後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的限制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補充條款:
如有另行擬定。
委託人: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
監理建設工程協議 篇2
發包人(全稱) (甲方)
承包人(全稱)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
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盱眙縣機動車保姆城
工程地點:盱眙縣龍泉轉盤西南側
工程內容:框架結構;局部4-15層;建築面積77851.99平方米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圖紙設計範圍內土建及水電安裝工程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以經審批的開工報告為準
竣工日期: 從開工日期順延至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540日曆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國家驗收標準,備案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暫定價人民幣(大寫)柒仟柒佰捌拾伍萬壹仟元(¥ 7785.10萬元)按20xx《江蘇省建築與裝璜工程計價表》、《江蘇省安裝工程計價表》及現行的相關定額、文件等結算並經有資質部門審核後的總價下浮10 %作為最終結算價(其中最終結算時鋼材、商品混凝土價格須經甲方相關人員簽證認可後按實計算,不參加下浮,人工費按淮安市有關文件執行不下浮。無框玻璃門、窗不在本合同價款內,如承包方施工另行商定)。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投標書、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
6、施工圖紙
7、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技術要求
8、工程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的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協議 篇3
接受勞務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勞務承包工程範圍及工作內容(見附表1)
四、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五、承包勞務費用________元。(見附表1)
六、乙方投入工種及人數________人。
第二條 工程結算
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當月實際進場人數每人100元計算,下月結算時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經甲方和監理驗收合格工程量結算,按比例扣除保脩金(結款額度不超過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予以結算。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2-和相關文件組織驗收,乙方按照《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2-、施工圖紙、進度計劃、技術交底、安全交底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和甲方由此造成的其它損失。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作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發現問題,甲方有權停止其工作並進行經濟處罰。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用品,乙方經檢查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提供安全帽、工作服和電焊手套。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後,由甲方提供住宿,生活用品乙方自備,生活用液化氣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食物,由乙方自理。乙方工人如有疾病,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進度要求編制自己的施工進度計劃並據此提出相關材料計劃,材料計劃經甲方工程師和項目負責人審核後方可採購。乙方應及時提供材料計劃並設專人向甲方辦理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淨,保持現場整潔。
第七條 施工機具及耗材
一、乙方自備所有用到的工具和設備,保證使用需要。
二、甲方提供電線並提供焊條、電錘頭、鋸片等消耗品。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用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機械,一台機械應配備一名操作工持有相關上崗證)。
五、乙方自備所有水鑽鑽頭,保證使用需要。
第八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衞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
三、承包勞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穿戴甲方提供的工作服,戴安全帽,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承包的勞務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以上約定驗收標準,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工程內容,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承包工程勞務費1%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五、由於本合同為包總量合同,除甲方原因外的各種原因造成的怠工和一些不可預見的5個工日以下的怠工,由乙方承擔其費用。
第十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建築物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 兩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附表1;
2.安全協議
二、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籤)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並結算完畢後失效。 接受勞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勞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協議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__省__縣__(單位),以下簡稱委託方; __省__設計院,以下簡稱承包方。 經雙方協商,由委託方委託承包方承擔__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天以內,向承包方提供所有與研究工程有關的數據和資料,並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1.提供數據、資料的內容如下:__(略)。 2.在合同期內,委託方進行與本工程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資料,應及時提供給承包方,必要時可吸收承包方參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員參加。
第二條 承包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委託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報告,並對此承擔責任,可行性報告內容應包括: 1.經營評價指標: (1)投資內部收益率:____。 (2)投資回收期:____。 2.貸款償還能力分析:____。 3.外匯償還能力分析:____。 4.盈虧平衡、靈敏度分析與風險評價:____。 5.結論:____。 承包方應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報告____份。 委託方如在合同期間對____工程提出重大變更,甚至原始資料、數據有重大變動,有可能導致承包方對可行性報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時,須經雙方協商,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增加任務變更附件,或另訂合同。
第三條 費用支付條款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費為人民幣____元整。於合同生效之日,委託方應向承包方付給上述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下餘金額於合同期滿時全部付清。 2.委託方中止合同時,無權要求承包方退還定金。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與義務時,應雙倍償還定金。
第四條 違約罰金 1.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每拖期一天,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罰金。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出現錯誤,且此等錯誤純屬承包方造成者,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10-30%,視錯誤性質嚴重程度而定。 3.因委託方責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商定。 4.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時,應償付給承包方以逾期違約罰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規定費用的5‰計算。
第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修改或補充規定。修改或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__各一份備案。 委託方:____(蓋章)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簽名) 聯繫人:____(簽名)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號碼:____ 電報掛號:____ 承包方:____(蓋章)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簽名) 聯繫人:____(簽名)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號碼:____ 電報掛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立
返
監理建設工程協議 篇5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建築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馬集中學 工程問題簽訂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點:馬集中學
二、工程名稱:
三、承包方式:
四、開工日期: 五、竣工日期:
六、工程造價:
七、支付辦法:竣工驗收合格後全部付清。
八、甲乙雙方職責
(一)甲方
1、現場負責做到三通一平:水通、電通、路通,現場平整。
2、協助乙方疏通當地有關關係。
3、確保資金按進度到位。
(二)乙方
1、按甲方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確保工期,工期為 天。
3、教育職工文明施工。
4、做好安全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以補辦的文字手續為準,其補充的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為興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個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後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雙方各執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協議 篇7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方式: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方式: 債務人:
(以下簡稱“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方式:
1。________年____月日,本合同乙方與丙方簽訂的編號為
的《
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詳見附件
1)。
2。 甲方自願以其在建工程作為抵押物,擔保丙方按期履行付款義務。 經平等協商,各方就抵押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主債權
1。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依據主合同約定 _________ 。
二、抵押物
1.坐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號(詳見附件2《抵押物清單》)。
2.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
3.建築面積:
,佔地面積:
。
4.已完成部分:層數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 竣工時間:
6.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出讓劃撥
使用年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7.證件(詳見附件3—
7):
(1)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 (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 (
4)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 (
5)開工許可證號: (
6)預售銷售許可證號:
8。其他:
【配套、裝修等】
三、抵押物價值及抵押率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四、擔保範圍
1。抵押物的擔保範圍為主債權、違約金和實現主債權的費用(仲裁、訴訟費用、差旅費、律師費等等)。
五、抵押登記
1。各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 5個工作日內向登記機關提交抵押登記申請及相關資料:
2。乙方應於抵押權消滅後5個工作日內,向登記機關送達撤銷抵押登記的通知,協助甲方辦理撤銷登記手續。
3。各方應當協力提供登記所需文件、資料等。
(1)甲方:
(2)乙方:
(3)丙方:
4。因抵押登記和撤銷登記所發生的費用,由各方依據國家及登記機關的規定承擔;無相關規定的,由各方承擔各自的費用。
六、抵押物的使用與處分
1。抵押物由甲方佔有、使用,全部收益歸甲方所有。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出售抵押物,但是丙方提前清償債務或另行提供擔保的除外。
3。抵押物滅失的,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保或提前清償債務,乙方可以就因抵押物滅失而取得的賠償行使物上代位權。
七、行使抵押權的條件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1)主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屆滿,丙方未依約支付合同價款的;
(2)丙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2。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主債務後還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3。乙方行使抵押權後,甲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八、抵押權的消滅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抵押權消滅:
(1)主債權消滅;
(2)抵押權實現;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要求丙方提供其他擔保或提前支付合同價款。
2。未經抵押人同意,乙方與丙方變更延長主合同付款期限的,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十、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經各方協商仍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抵押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此頁無正文) 此頁系合同簽署頁 甲方:(印章) 代表人: 乙方:(印章) 代表人: 丙方:(印章) 代表人: 簽訂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監理建設工程協議 篇8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荔浦縣修仁鎮三誥國小綜合樓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
4.資金來源: 。
5.工程內容:建築、安裝工程(招標工程量清單範圍內工程) 。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範圍: 。
7.建設規模: 平方米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合格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
(¥ 元);
其中:
(1)投標報價:
人民幣(大寫)
(¥ 元);
(2)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人民幣(大寫)
(¥ 元);
(3)規費:
人民幣(大寫)
(¥ 元)(其中建安勞保費¥ 元):
(4)税金:人民幣(大寫)
(¥ 元);
2.合同價格形式: 。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 。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並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並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雙方簽字蓋章後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一 份,承包人執 一 份。
發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按GF-20__-0201通用條款執行(略)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1. 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
1.1.1合同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經合同當事人約定的與工程施工有關的具有合同約束力的文件或書面協議。
1.1.2 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監理人:
名 稱:荔浦縣建興土木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
資質類別和等級:丙級;聯繫電話:7222191;
設計人:
名 稱: ;
資質類別和等級: ;
聯繫電話: ;
1.1.3 工程和設備
作為施工現場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 永久佔地和臨時佔地。
永久佔地包括: /。
臨時佔地包括: 辦公室、材料倉庫、廚房、民工宿舍等施工所需臨時設施。
1.3法律
適用於合同的其他規範性文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廣西壯族自治區頒佈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現行法律、行政法規;2、桂林市政府部門有關規定 。
1.4 標準和規範
1.4.1適用於工程的標準規範包括:/。
1.5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順序為:⑴合同協議書;⑵中標通知書;⑶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⑷專用合同條款及附件;⑸通用合同條款;⑹技術標準和要求;⑺圖紙;⑻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⑼其他合同文件。
1.6 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6.1 圖紙的提供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期限:開工前14天;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數量:2套;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內容:工程施工所需全套施工圖紙。
1.7 聯絡
1.7.1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在3 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准、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10 交通運輸
1.10.3 場內交通
關於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的約定:/。
關於發包人向承包人免費提供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的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免費提供滿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出現工程量清單錯誤時,是否調整合同價格: 調整 。
允許調整合同價格的工程量偏差範圍:⑴工程量清單缺項、漏項的;⑵工程量偏差的;⑶未按照國家現行計量規範強制性規定計量的。
2. 發包人
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代表:
姓 名: ;
聯繫電話: ;
發包人對發包人代表的授權範圍如下: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發包人有關的具體事宜。
2.4 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現場
關於發包人移交施工現場的期限要求:開工前7天 。
2.4.2 提供施工條件
關於發包人應負責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條件,包括:(1)將施工用水、電力、通訊線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條件接至施工現場內;
(2)保證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進入施工現場的交通條件;
(3)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內容: 施工資料、竣工圖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 壹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費用承擔: 承包人承擔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移交時間: 竣工驗收合格後28天內 。
(10)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
3.2 項目經理
3.2.1 項目經理:
姓 名:呂高強
建造師執業資格等級:二級
建造師註冊證書號:桂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號:桂建安B(20__)0006293
聯繫電話:7215316
承包人對項目經理的授權範圍如下:作為承包人在項目的授權代表,全面履行工程項目的管理職責,為工程參與各方做好協調和服務,在資金、質量、安全、環境保護、文明施工等合同目標範圍向業主直接負責 。
3.3 承包人人員
3.3.1 承包人提交項目管理機構及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安排報告的期限: 開工後7天內 。
3.6 工程照管與成品、半成品保護
承包人負責照管工程及工程相關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起始時間:
(1)自發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現場之日起,承包人應負責照管工程及工程相關的材料、工程設備,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2)在承包人負責照管期間,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設備損壞的,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或更換,並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4. 監理人
4.1監理人的一般規定
關於監理人的監理內容: 對工程施工相關事項進行檢查、查驗、審核、驗收、並簽發相關批示 。
關於監理人的監理權限: 1、在發出有關能引起工程費用實際增加(減少)或延長工期的指令前,應得到發包人的書面批准;2、監理工程師在向承包人發出有關技術規範的重大變更或有關變更合同條款的任何指令前均應獲得發包人書面批准;3、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證之前應得到發包人的書面批准;4、監理人無權修改合同,且無權減輕或免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
關於監理人在施工現場的辦公場所、生活場所的提供和費用承擔的約定: 由承包人提供,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
4.2 監理人員
總監理工程師:
姓 名: ;
職 務: ;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號: ;
聯繫電話: ;
關於監理人的其他約定: 。
5. 工程質量
5.1 質量要求
5.1.1質量標準和要求: 合格(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和標準的要求) 。
5.3 隱蔽工程檢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監理人隱蔽工程檢查的期限的約定: 48小時前 。
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檢查時,應提前 24 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於延期最長不得超過: 48 小時。
6. 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6.1.5 文明施工
合同當事人對文明施工的要求: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間,應當採取措施保持施工現場整潔,物料堆放整齊,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應當從施工現場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設備、多餘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並保持施工現場清潔整齊 。
6.1.6 關於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 安全文明施工費由發包人承擔,與進度款同期支付,發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減該部分費用 。
7. 工期和進度
7.1 施工組織設計
7.1.1 合同當事人約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的其他內容:
(1)施工方案;
(2)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
(3)施工進度計劃和保證措施;
(4)勞動力及材料供應計劃;
(5)施工機械設備的選用;
(6)質量保證體系及措施;
(7)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
(8)環境保護、成本控制措施;
7.1.2 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詳細施工組織設計的期限的約定: 合同簽訂後14天內 。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後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 收到後7天內 。
7.2 施工進度計劃
7.2.2 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修訂的施工進度計劃後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 7天內 。
7.3 開工
7.3.2開工通知
發包人應按照法律規定獲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許可。監理人應在計劃開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發出開工通知,工期自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起算。
7.4 測量放線
7.4.1發包人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的期限: 開工前7天 。
7.5 工期延誤
7.5.1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下列情況導致工期延誤和(或)費用增加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延誤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費用,且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或所提供圖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基礎資料、許可、批准等開工條件的;
(3)發包人提供的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存在錯誤或疏漏的;
(4)發包人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7天內同意下達開工通知的;
(5)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或竣工結算款的;
(6)監理人未按合同約定發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5.2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由此產生的人工、材料價格上漲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
8. 材料與設備
8.2承包人採購材料與工程設備
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的,應按照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及出廠證明,對材料質量負責。
8.3材料與工程設備的接收與拒收
8.3.2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應保證產品質量合格,承包人採購的材料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材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8.5.1 監理人有權拒絕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並要求承包人立即進行更換。監理人應在更換後再次進行檢查和檢驗,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8.5.2 監理人發現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承包人應按照監理人的指示立即改正,並禁止在工程中繼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8.8 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關於修建臨時設施費用承擔的約定:承包人自行承擔修建臨時設施的費用 。
9. 試驗與檢驗
9.3材料的試驗和檢驗
9.3.1承包人應按規定進行材料的試驗和檢驗,併為監理人對上述材料的質量檢查提供必要的試驗資料和原始記錄。
10. 變更
10.1變更的範圍
關於變更的範圍的約定:
(1)增加或減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額外的工作;
(2)設計變更;
(3)改變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質量標準或其他特性;
(4)改變工程的基線、標高、位置和尺寸;
10.4 變更估價
10.4.1 變更估價原則
關於變更估價的約定:(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有相同項目的,按照相同項目單價認定;
(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無相同項目,但有類似項目的,可參照類似項目的單價認定;
(3)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無相同項目及類似項目單價的,套相應的定額計算,無定額可套的,雙方協商定價。
11. 價格調整
11.1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 調整 。
因市場價格波動調整合同價格,按以下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
若本合同施工期間鋼材、水泥、磚、砂、碎石由於市場價格上漲(或下跌)比20__年第4期《桂林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的公佈價格相差±5%以上時,可以進行調整,調整方法:鋼材、水泥、磚、砂、碎石高(低)出5%部分×竣工圖實際消耗量,該部分費用列入税前獨立費。
其他價格調整方式: 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引起的價格調整 。
12. 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12.1 合同價格形式:固定總價合同。
12.4 工程進度款支付
工程進度款支付方法: 基礎完成付合同價的15%(30萬元),每完成一層主體付合同價的15%(¥30萬元),裝飾工程完成付合同價的10%(¥20萬元),餘下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造價經荔浦縣審計局審定後一個月內全部付清(扣出質量保證金)。
13. 驗收和工程試車
13.1 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13.1.2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時,應提前 24 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於延期最長不得超過: 48 小時。
13.2 竣工驗收
13.2.2竣工驗收程序
關於竣工驗收程序的約定:(1)承包人向監理人報送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監理人應在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後14天內完成審查並報送發包人。監理人審查後認為尚不具備驗收條件的,應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驗收前承包人還需完成的工作內容,承包人應在完成監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內容後,再次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2)監理人審查後認為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應將竣工驗收申請報告提交發包人,發包人應在收到經監理人審核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後28天內審批完畢並組織監理人、承包人、設計人等相關單位完成竣工驗收。
(3)竣工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在驗收合格後14天內向承包人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發包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頒發工程接收證書的,自驗收合格後第15天起視為已頒發工程接收證書。
(4)竣工驗收不合格的,監理人應按照驗收意見發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對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復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復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後,應重新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並按本項約定的程序重新進行驗收。
(5)工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發包人擅自使用的,應在轉移佔有工程後7天內向承包人頒發工程接收證書;發包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頒發工程接收證書的,自轉移佔有後第15天起視為已頒發工程接收證書。
14. 竣工結算
14.1 竣工結算申請
承包人提交竣工結算申請單的期限: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8天內向發包人和監理人提交竣工結算申請單,並提交完整的結算資料(主要包括合同、工程量計算書、結算書、變更設計通知單、簽證單、竣工圖),經發包人和監理人初審後交荔浦縣審計局終審,工程最終結算造價以荔浦縣審計局審定為準。
14.2 竣工結算審核
發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單後28天支付 。
14.4 最終結清
14.4.1 最終結清申請單
承包人提交最終結算申請單的期限: 缺陷責任期終止後7天內 。
14.4.2 最終結清支付
(1)發包人完成最終結算支付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終結算申請單後7天內完成支付 。
15. 缺陷責任期與保修
15.2缺陷責任期
缺陷責任期的具體期限:缺陷責任期自實際竣工日期起計算 壹年 。
15.3.2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
工程質量保證金為結算總造價的3%,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
16. 違約
16.1 發包人違約
16.1.1發包人違約的情形 按通用條款16.1.1 。
16.1.2 發包人違約的責任
發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1)因發包人原因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前7天內下達開工通知的違約責任: 發包人應承擔因其違約給承包人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
(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責任: 發包人應承擔因其違約給承包人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
16.2 承包人違約
16.2.1 承包人違約的情形: 按通用條款16.2.1。
16.2.2承包人違約的責任
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承包人應承擔因其違約行為而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確認:按通用條款
除通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視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8. 保險
18.1 工程保險
關於工程保險的特別約定: 承包人為施工現場全部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支付保險費 。
20. 爭議解決
20.4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向 荔浦縣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荔浦縣 人民法院起訴。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荔浦縣荔桂路223號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7215316
傳 真: 傳 真:7215316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 荔浦縣教育局
承包人(全稱): 廣西富茂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發包人和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經協商一致就 荔浦縣修仁鎮三誥國小綜合樓工程 (工程全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承包人施工範圍內所有工程項目 。
二、質量保修期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為 五 年;
3.裝修工程為 兩 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兩 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兩 個採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 兩 年;
三、缺陷責任期
缺陷責任期自工程實際竣工之日起計算。單位工程先於全部工程進行驗收,單位工程缺陷責任期自單位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責任期終止後,發包人應退還剩餘的質量保證金。
四、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2.發生緊急事故需搶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並由原設計人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五、保修費用
1、保修費為工程竣工結算造價的3%,保脩金由發包方在應付款中扣除,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發包人之日起計算,滿壹年無質量缺陷或承包人已將出現的工程質量問題予以修復後,發包人將餘下保脩金一次性(無息)退回承包方;
2、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 。
工程質量保修書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 期: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 日
監理建設工程協議 篇9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建設用地面積
建築總面積
規定建築面積
建築高度或層數
建築覆蓋率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文件編號,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20%定金
説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3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築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鑑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鑑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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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圳市家政服務合同範本
監理建設工程協議 篇1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況: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 工程裝修內容
綜合樓室內棚面、牆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 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 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為準)
四、 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JGJ73—9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修。辦公室裝修合同範本
六、 付款方式
完工一次性結算
七、雙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 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 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 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 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 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饒市仲裁委員會進行申訴。
5、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 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協議 篇11
貸款方:
聯繫方式:
借款方:
聯繫方式: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説數額被你改過。
第三條 借款利率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它開户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第五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七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它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________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而且複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貸款方(蓋章):
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方(蓋章):
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協議 篇1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一下簡稱乙方)
本工程於20xx年----月----日議定,由乙方承建。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權利和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工作,保證質量按期完成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
四、結構形式及建築面積:
第二條 承包方式和工程造價
一、承包方式:按甲、乙雙方商定後意見及預算項目工程,包工我、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二、承包金額,暫定工程造價:
第三條 工期總天數(有效工期)----天
一、開工日期於20xx年----月----日開工,竣工日期於20xx年----月----日竣工。
三、竣工日期,遇到有下列情況經甲方簽證,工期方可順延
1、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停工。
2、工程變更。
3、其他原因。
四、物資材料
凡乙方採購的物資材料要及時通知甲方,經驗收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上。凡由乙方採購的物資,資料不符合要求的,而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五、工程支付方式
工程施工隊進場撥付包工,工程資----,主體一層封頂後撥----,主體合格後撥----,總體驗收合格後撥----(包括材料)
六、乙方負責
1、按《施工及技術驗收規範》要求進行精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工期,由乙方造成的返工,停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材料)
2、按施工安全要求和文明施工要求,搞好安全和文明施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和人員傷亡事故的,其費用乙方自負
3、若因乙方責任發生的人身傷亡施工員,其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進場前後,運輸費、機械費、人工費等由乙方負責。
5、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資,若拖欠工人工資或工人上訪鬧事,與甲方無關。
七、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八、在履行合同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決定。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1份,本合同簽字之日生效,注(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協議 篇1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 工程資料符合國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及業主要求,及時完成竣工備案工作。經協商甲方將本項目工程資料的勞務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力與義務,特簽訂如下條款:
一、 承包方式與要求:
該工程資料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綜合驗收表、竣工報告、備案表、安全資料本薄及裝訂費用由甲方提供)。要求乙方具備製作建設工程資料資質,主要人員要有資格證書。
二、承包範圍:
包括工程技術管理、質量控制、質量驗收、安全文明、竣工存檔、質監備案等相關資料(因甲方或業主手續不齊不能備案與乙方無關)的收集編制、整理成檔,同時做好原材料、試件、試塊送檢工作。保證所有資料依據圖紙設計及變更、現行施工規範規定、結合現場情況編制後裝訂成冊;乙方承擔的各項資料應符合各主管單位對資料的驗收及檔案館的存檔規定。
三、承包內容及價格:
經議定該工程資料按建築面積 元/㎡的單價由乙方進行承包,包含內容如下:
1、本工程從開工到竣工所有資料的申報、收集、整理、編制、裝訂。
2、原材料、試件、試塊送檢(甲方負責運輸及承擔材料試驗費用)。
3、完整交付檔案館存檔、質監站備案資料,存檔的所有費用(包括協調費用)由甲方支付。
4、配合甲方簽證資料的編輯打印,甲方需提供底稿。
5、乙方自備電腦、打印機、表格紙張及辦公文具,甲方需提供施工現場使用的複印機及聲像資料設備。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後暫借10%購買部分紙張表格等,工程結構封頂付給總款的50%,餘款工程竣工驗收後一次性付清。
五、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按現行工程竣工資料的規範要求、強制性文件以及質監部門和檔案館的要求整理、編制、裝訂,必須保證工程技術資料達到合格標準,符合質監、檔案館、業主、甲方和監理單位的要求。
六、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及時提供工程資料所需的各種文件;及時提供進場材料的三證資料,不能影響乙方的資料收集整理工作;積極配合乙方的資料工作與質監站等各主管單位的關係處理。免費提供乙方的辦公場地、桌椅以及在工地期間就餐等。
2、乙方職責:保證資料進度與施工進度有序銜接;保證工程資料與施工形象進度同步,真實反映施工實情;在單項工程完成後二日內必須提供完整資料;積極配合甲方接受各主管單位的每次檢查驗收工作。
七、其它事項:
1、乙方必須保證每週到工地兩次以上,便於掌握工程進度,遇到重要事情隨叫隨到。
2、甲方工程竣工資料備案必須在竣工後三個月內完成,超出時限仍然需要乙方工作,甲方另支付每月3000元工資給乙方。
3、甲方如將分部工程對外進行分包時,分包工程資料費由分包單位另付,如資料由分包方完成,乙方配合整理存檔。
4、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違約責任
1、以上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追究違約方經濟責任。
2、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協議 篇14
外牆粉刷合同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甲方房屋外牆粉刷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項目:甲方房屋外牆粉刷
2、 工程地點:構皮灘街上向東路
二、工程內容及單價
1、將甲方房屋靠街一面(一樓除外)的瓷磚銻掉後用水泥清光。共計1800.00元
2、房屋後面水泥清光,單價為15.00元每平方米。
三、發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即甲方負責提供粉刷所需的材料如水泥、細沙等。乙方負責組織工人施工和自備施工工具等。
四、 工程質量要求
1、靠街一面的瓷磚全部銻掉,包括貼瓷磚時所用的水泥灰漿。
2、牆體粉刷清光符合建築行業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即與周圍房屋外牆清光質量相當。)
五、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時,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操作規範及文明施工條例要求標準進行施工。
2、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採取安全施工保護措施。由於自身設備故障、安全措施防護不到位、作業不規範等造成作業人員或其他人員的人身傷害傷亡、甲方設備損壞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工期 由於銻瓷磚一面是街面,一個門面是甲方的副食店,另一個門面是甲方的在出售金沙煤。為儘量減少施工對甲方生意帶來的影響,故在開工之日起____日內 (特殊天氣如下雨不能施工除外)必須完成門面的瓷磚銻出和水泥清光工作。每拖延____日,按工程總造價(1800.00元)的5%進行罰款。房屋後面的牆面清光,時間不計。(附開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雙方責任: 甲方:
1、按時提供所需材料。
2、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等。
3、在施工場所拉好警戒線,提醒過往行人勿靠近施工場所。 乙方:
1、嚴格按照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把好工程質量關。
2、如出現工程質量問題,造成重新返工,工期延誤和浪費材料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3、保管好自身工具,若丟失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八、未涉及條款,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協議 篇1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一下簡稱乙方)
本工程於20xx年----月----日議定,由乙方承建。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權利和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工作,保證質量按期完成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
四、結構形式及建築面積:
第二條 承包方式和工程造價
一、承包方式:按甲、乙雙方商定後意見及預算項目工程,包工我、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二、承包金額,暫定工程造價:
第三條 工期總天數(有效工期)----天
一、開工日期於20xx年----月----日開工,竣工日期於20xx年----月----日竣工。
三、竣工日期,遇到有下列情況經甲方簽證,工期方可順延
1、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停工。
2、工程變更。
3、其他原因。
四、物資材料
凡乙方採購的物資材料要及時通知甲方,經驗收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上。凡由乙方採購的物資,資料不符合要求的,而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五、工程支付方式
工程施工隊進場撥付包工,工程資----,主體一層封頂後撥----,主體合格後撥---,總體驗收合格後撥----(包括材料)
六、乙方負責
1、按《施工及技術驗收規範》要求進行精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工期,由乙方造成的返工,停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材料)
2、按施工安全要求和文明施工要求,搞好安全和文明施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和人員傷亡事故的,其費用乙方自負
3、若因乙方責任發生的人身傷亡施工員,其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進場前後,運輸費、機械費、人工費等由乙方負責。
5、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資,若拖欠工人工資或工人上訪鬧事,與甲方無關。
七、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八、在履行合同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決定。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1份,本合同簽字之日生效,注(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協議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基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的二份《借款合同》,甲方借取乙方____________萬元,在借款逾期後,甲方仍然不能還款。針對還款事宜,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特簽訂此還款協議:
一、甲方借取乙方的____________萬元本金,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仍按月利率35‰計息。此____________萬元本息,甲方分三次全部還清,分別於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 日償還乙方本息 萬元、於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償還乙方本息 ____________萬元、餘下的借款本息於20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日前全部還清。還款方式按先息後本、利隨本清的方式進行。
二、在甲方未還清乙方的____________萬元借款本息前,乙方有權參與甲方的位於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項目的銷售資金管理,甲方有義務配合和保障乙方參與該項目的銷售資金管理,具體方式是在位於____________區的_____________項目的所有的銷售資金銀行賬户的印鑑中加入乙方本人的印章,該印章由乙方保管和使用,在甲方還清借款本息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取消或變更該印鑑印章,乙方退出該項目的資金管理。
三、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約定,除借款本金仍按月利率35‰計息外,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_____________萬元,同時將乙方的借款本息一次性全部還清。
四、丙方自願為甲方履行上述協議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息及違約責任。
五、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了,在乙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六、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蓋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 丙 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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