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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通用12篇)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 篇1

特許人(加盟授權方):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通用12篇)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被特許人(加盟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1.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

1.1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範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的企業法人。

1.2特許人擁有 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註冊商標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企業標誌 (名稱、圖形)、專利 (專利號)、專有技術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1.3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2家從事快遞服務1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遞服務直營店。

2.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

2.1被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2.2被特許人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 ,建築面積 平方米,營業面積   平方米。被特許人應當及時向特許人提供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

2.3被特許人至少擁有熟悉快遞服務業務的員工 名。

2.4被特許人至少配備供快遞服務使用的電話 部(號碼附後);手機 部(號碼附後);如遇號碼變更,被特許人應及時通知特許人。

2.5被特許人擁有不低於人民幣 萬元的註冊資金。

2.6被特許人擁有從事快遞服務的機動車 部(車牌號附後)。

2.7被特許人擁有與特許人快遞服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網絡接入的設施設備。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 (區域或四至)地域範圍內,特許人將擁有的:

註冊商標權;

企業標記權;

專利權;

其他權利

在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獨佔性使用。被特許人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 等方面使用特許人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改變特許人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範圍。

3.3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被特許人。

4.合同期限

4.1本特許經營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4.2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間解除合同的,應當至少提前 日用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終止。

5.特許經營費

被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生效後 日內,按以下第 種方式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特許人一次性支付特許經營費人民幣 元;

(2)被特許人按定期於每年 月分期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元。

(3)其他方式

6.履約保證金

雙方就履約保證金的約定,具體內容見附件1。

7.特許人的義務

7.1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 特許經營產品及服務,並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沒有品質或權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業識別及管理系統(硬件及軟件);

(2)統一的經營模式、快遞網絡使用指導及員工培訓;

(3)充足、連續、保證質量的物料供應;

(4)統一的店面裝潢、人員着裝及設備採購;

(5)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支持;

(6)異地快件的運輸、中轉(含倉儲)及派送服務;

(7)其他

7.2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被特許人提供有關經營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裝潢形式、人員着裝標準、網絡接入方式等有關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營手冊),該書面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為特許人承諾的一部分。

7.3本合同有效期內,特許人應當對被特許人或其指定的人員提供不少於 次或 次/年的統一培訓。

7.4特許人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有關特許經營權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對被特許人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7.5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8.被特許人的義務

8.1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收費標準對外開展業務,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

8.2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費用結算標準,按 (日/月/年)與特許人以及特許人的其他被特許人進行費用結算。

8.3被特許人在快遞服務過程中應當使用由特許人或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詳情單、封套等物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使用其他來源的物料。

8.4被特許人遇股東、經營場所、註冊資本等發生變更,遭遇重大債權債務糾紛,或發生與快遞經營有關的其他事項的變更,應當及時告知特許人。

8.5在合同期間以及合同終止後 (年/月)內,被特許人及其僱員應當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祕密;未經特許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

8.6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將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8.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從事快遞服務,也不同時代理其他快遞服務公司的快件派送業務,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8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服務標準攬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許人應當接受特許人對其服務質量進行的檢查,對違反特許人服務標準的行為,應當予以改正。

8.9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要求的時間、形式保存快遞詳情單等原始資料,並定期向特許人報送各種報表。

9.廣告宣傳

9.1特許人對其品牌形象進行推廣和宣傳,可以向被特許人收取廣告費,雙方約定廣告費的收取標準、數額及交付方式如下:

9.2被特許人可以發佈與其快遞服務有關的宣傳廣告,可能涉及特許人的知識產權、經營理念、商業祕密等內容時,應當經過特許人審查同意後方可發佈。

10.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0.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0.2被特許人可以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起 日內向特許人提出無條件解除合同的請求。

10.3特許人未按照約定向被特許人交付特許經營的權屬證明、特許經營體系資料等相關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特許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導致被特許人無法從事快遞服務業務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4特許人的特許經營體系存在瑕疵,導致被特許人無法繼續從事快遞服務活動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5被特許人無法達到特許人有關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經督促後 日內仍無明顯改善,已經或可能影響特許人的整體運營形象的,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被特許人解除合同。

10.6被特許人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經特許人書面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的,特許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

11.1被特許人擅自超出合同約定的地域範圍攬收快件,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2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3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特許人的商業祕密,給特許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4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擅自將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5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以自有品牌從事快遞服務,或者代理其他同類公司快遞業務的,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6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指導、業務培訓與協助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7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在 日內仍未履行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8特許人提供的知識產權、物料及其他特許經營產品存在瑕疵,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9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對方進行信息披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對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12.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許人: 被特許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特許人(加盟授權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被特許人(加盟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1.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

1.1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範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的企業法人。

1.2特許人擁有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註冊商標(名稱及權屬證書號)、企業標誌(名稱、圖形)、專利(專利號)、專有技術(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1.3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2家從事快遞服務________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遞服務直營店。

2.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

2.1被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2.2被特許人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建築面積平方米,營業面積平方米。被特許人應當及時向特許人提供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

2.3被特許人至少擁有熟悉快遞服務業務的員工名。

2.4被特許人至少配備供快遞服務使用的電話部(號碼附後);手機部(號碼附後);如遇號碼變更,被特許人應及時通知特許人。

2.5被特許人擁有不低於人民幣萬元的註冊資金。

2.6被特許人擁有從事快遞服務的機動車部(車牌號附後)。

2.7被特許人擁有與特許人快遞服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網絡接入的設施設備。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區域或四至)地域範圍內,特許人將擁有的:

註冊商標權;

企業標記權;

專利權;

其他權利

在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獨佔性使用。被特許人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等方面使用特許人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改變特許人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範圍。

3.3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被特許人。

4.合同期限

4.1本特許經營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2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間解除合同的,應當至少提前日用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終止。

5.特許經營費

被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生效後日內,按以下第種方式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特許人一次性支付特許經營費人民幣元;

(2)被特許人按定期於每年月分期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元。

(3)其他方式

6.履約保證金

雙方就履約保證金的約定,具體內容見附件1。

7.特許人的義務

7.1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特許經營產品及服務,並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沒有品質或權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業識別及管理系統(硬件及軟件);

(2)統一的經營模式、快遞網絡使用指導及員工培訓;

(3)充足、連續、保證質量的物料供應;

(4)統一的店面裝潢、人員着裝及設備採購;

(5)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支持;

(6)異地快件的運輸、中轉(含倉儲)及派送服務;

(7)其他

7.2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被特許人提供有關經營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裝潢形式、人員着裝標準、網絡接入方式等有關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營手冊),該書面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為特許人承諾的一部分。

7.3本合同有效期內,特許人應當對被特許人或其指定的人員提供不少於次或次/年的統一培訓。

7.4特許人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有關特許經營權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對被特許人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7.5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____日內,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8.被特許人的義務

8.1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收費標準對外開展業務,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

8.2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費用結算標準,按(日/月/年)與特許人以及特許人的其他被特許人進行費用結算。

8.3被特許人在快遞服務過程中應當使用由特許人或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詳情單、封套等物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使用其他來源的物料。

8.4被特許人遇股東、經營場所、註冊資本等發生變更,遭遇重大債權債務糾紛,或發生與快遞經營有關的其他事項的變更,應當及時告知特許人。

8.5在合同期間以及合同終止後(年/月)內,被特許人及其僱員應當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祕密;未經特許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

8.6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將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8.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從事快遞服務,也不同時代理其他快遞服務公司的快件派送業務,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8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服務標準攬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許人應當接受特許人對其服務質量進行的檢查,對違反特許人服務標準的行為,應當予以改正。

8.9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要求的時間、形式保存快遞詳情單等原始資料,並定期向特許人報送各種報表。

9.廣告宣傳

9.1特許人對其品牌形象進行推廣和宣傳,可以向被特許人收取廣告費,雙方約定廣告費的收取標準、數額及交付方式如下:

9.2被特許人可以發佈與其快遞服務有關的宣傳廣告,可能涉及特許人的知識產權、經營理念、商業祕密等內容時,應當經過特許人審查同意後方可發佈。

10.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0.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0.2被特許人可以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日內向特許人提出無條件解除合同的請求。

10.3特許人未按照約定向被特許人交付特許經營的權屬證明、特許經營體系資料等相關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特許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導致被特許人無法從事快遞服務業務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4特許人的特許經營體系存在瑕疵,導致被特許人無法繼續從事快遞服務活動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5被特許人無法達到特許人有關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經督促後日內仍無明顯改善,已經或可能影響特許人的整體運營形象的,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被特許人解除合同。

10.6被特許人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經特許人書面催告後日內仍未交付的,特許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

11.1被特許人擅自超出合同約定的地域範圍攬收快件,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2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3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特許人的商業祕密,給特許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4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擅自將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5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以自有品牌從事快遞服務,或者代理其他同類公司快遞業務的,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6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指導、業務培訓與協助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7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在日內仍未履行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8特許人提供的知識產權、物料及其他特許經營產品存在瑕疵,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9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對方進行信息披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對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12.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許人:被特許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人(加盟授權方):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許人(加盟方):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1.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

1.1 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範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的企業法人。

1.2 特許人擁有 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註冊商標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企業標誌 (名稱、圖形)、專利(專利號)、專有技術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1.3 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2家從事快遞服務1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遞服務直營店。

2.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

2.1 被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2.2 被特許人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 ,建築面積 平方米,營業面積平方米。被特許人應當及時向特許人提供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

2.3 被特許人至少擁有熟悉快遞服務業務的員工 名。

2.4 被特許人至少配備供快遞服務使用的電話部(號碼附後);手機 部(號碼附後);如遇號碼變更,被特許人應及時通知特許人。

2.5 被特許人擁有不低於人民幣 萬元的註冊資金。

2.6 被特許人擁有從事快遞服務的機動車部(車牌號附後)。

2.7 被特許人擁有與特許人快遞服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網絡接入的設施設備。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區域或四至)地域範圍內,特許人將擁有的:

註冊商標權;

企業標記權;

專利權;

其他權利

在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獨佔性使用。被特許人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等方面使用特許人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改變特許人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範圍。

3.3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被特許人。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許經營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間解除合同的,應當至少提前 日用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終止。

5.特許經營費

被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生效後 日內,按以下第 種方式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特許人一次性支付特許經營費人民幣元;

(2)被特許人按定期於每年 月分期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元。

(3)其他方式

6.履約保證金

雙方就履約保證金的約定,具體內容見附件1。

7.特許人的義務

7.1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 特許經營產品及服務,並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沒有品質或權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業識別及管理系統(硬件及軟件);

(2)統一的經營模式、快遞網絡使用指導及員工培訓;

(3)充足、連續、保證質量的物料供應;

(4)統一的店面裝潢、人員着裝及設備採購;

(5)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支持;

(6)異地快件的運輸、中轉(含倉儲)及派送服務;

(7)其他

7.2 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被特許人提供有關經營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裝潢形式、人員着裝標準、網絡接入方式等有關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營手冊),該書面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為特許人承諾的一部分。

7.3 本合同有效期內,特許人應當對被特許人或其指定的人員提供不少於次或 次/年的統一培訓。

7.4 特許人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有關特許經營權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對被特許人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7.5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8.被特許人的義務

8.1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收費標準對外開展業務,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

8.2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費用結算標準,按(日/月/年)與特許人以及特許人的其他被特許人進行費用結算。

8.3 被特許人在快遞服務過程中應當使用由特許人或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詳情單、封套等物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使用其他來源的物料。

8.4 被特許人遇股東、經營場所、註冊資本等發生變更,遭遇重大債權債務糾紛,或發生與快遞經營有關的其他事項的變更,應當及時告知特許人。

8.5 在合同期間以及合同終止後 (年/月)內,被特許人及其僱員應當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祕密;未經特許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

8.6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將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8.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從事快遞服務,也不同時代理其他快遞服務公司的快件派送業務,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8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服務標準攬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許人應當接受特許人對其服務質量進行的檢查,對違反特許人服務標準的行為,應當予以改正。

8.9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要求的時間、形式保存快遞詳情單等原始資料,並定期向特許人報送各種報表。

9.廣告宣傳

9.1 特許人對其品牌形象進行推廣和宣傳,可以向被特許人收取廣告費,雙方約定廣告費的收取標準、數額及交付方式如下:

9.2 被特許人可以發佈與其快遞服務有關的宣傳廣告,可能涉及特許人的知識產權、經營理念、商業祕密等內容時,應當經過特許人審查同意後方可發佈。

10.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0.2 被特許人可以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日內向特許人提出無條件解除合同的請求。

10.3特許人未按照約定向被特許人交付特許經營的權屬證明、特許經營體系資料等相關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特許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導致被特許人無法從事快遞服務業務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4特許人的特許經營體系存在瑕疵,導致被特許人無法繼續從事快遞服務活動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5 被特許人無法達到特許人有關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經督促後 日內仍無明顯改善,已經或可能影響特許人的整體運營形象的,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被特許人解除合同。

10.6 被特許人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經特許人書面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的,特許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

11.1 被特許人擅自超出合同約定的地域範圍攬收快件,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2 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3 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特許人的商業祕密,給特許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4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擅自將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5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以自有品牌從事快遞服務,或者代理其他同類公司快遞業務的,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6 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指導、業務培訓與協助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7 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在日內仍未履行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8 特許人提供的知識產權、物料及其他特許經營產品存在瑕疵,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對方進行信息披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對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12.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許人:_____________ 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1:

1.被特許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向特許人繳納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元。

2.被特許人應當在銀行開設專門賬户(賬户號:____________)存放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只能用作以下用途:

3.履約保證金的使用方式(程序):_____________

4.雙方對履約保證金的使用有爭議時:_____________

5.保證金少於__________時,被特許人應當在收到特許人書面通知後日內補足。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 篇4

城鎮小區供熱特許經營協議

第一章 總則

101 為規範 城市、地區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活動,保障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社會公 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沒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 (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於 年 月 日在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簽訂本協議。

102 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兩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和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註冊地點: ,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

103 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並付諸履行本協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中國的法律;

(2)公開、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

(4)有利於保障供熱安全和高效節能;

(5)有利於促進城鎮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的定義或解釋。

201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儀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台灣地區。

202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他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203 [供熱]向熱用户供應熱能。

204 [供熱系統]由熱源通過熱網向熱用户供應熱能系統的總稱。

205 [集中供熱]從一個或多個熱源通過熱網向城市、鎮或某些區域熱用户供熱。

206 [熱力管網]由熱源向熱用户輸送和分配供熱介質的管線系統。

207 [管道業務]在本協議規定的範圍內,依照本協議價格機制制定的價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熱力及相關有償服務的經營業務。

208 [違約]指本協議簽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這種違約不能歸咎於另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作為或不作為或不可抗力等。

209 [特許經營權]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為特許經營供熱業務專營權,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特許經營權受讓方獨自佔有該項業務的經營權利。

210 [户內共用管道熱力設施]用户樓前引入管、樓內立管、水平管及閥門等熱力設施。

211 [用户自用管道熱力設施]自户內共用熱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內的熱力管道、閥門、計量表等設施。

212 [熱力緊急事件]涉及供熱採暖需要緊急採取應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熱力設施緊急利用等。

213 [履約保函]指為保證協議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機構通過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約保證金,分為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與維護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301 特許經營權授予

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獨家享有供熱業務的經營權利 (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權”)。

甲方應當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權證書,並以適當方式公示。

302 特許經營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1.乙方應在簽訂協議前十五日內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履約保函分作建設期保函、運營維護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並人運營維護保函。

2.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如拒絕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支付違約金或不及時實施事故處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約擔保作為違約金或用於事故處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約擔保金額共 元,其中建設期履約擔保金額 元、運營維護履約擔保金額 元、移交履約擔保金額 元。(履約擔保金額根據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規定區域內用户數、用熱量和用熱性質等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4.凡用於乙方違約金及事故處理等費用支出的部分履約擔保金額,乙方須於事項處理後的10日內向甲方補齊履約擔保金額。

第四章 特許經營權範圍與實施

401 特許經營權地域

甲方根據本協議確定授予乙方對下列地域的供熱享有特許經營權。

1.描述

2.附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圖示)

402 特許經營權範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範圍為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乙方對該地域供熱進行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403 特許經營權的實施

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將本項目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者或無故終止特許經營權,不得無故減少乙方特許經營權範圍或妨礙特許經營權的實施,但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和撤銷的情況除外。

在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進行出租、抵押或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501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依照相關法律確定權屬。

502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供熱設施經營權和維修權由乙方擁有。

第六章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601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供熱設施建設投資權利和義務屬於乙方,投資和建設必須符合相關規劃、計劃和技術規範的要求。

602 供熱設施的建設用地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以(視供熱設施建設具體情況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熱設施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無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或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徵用、徵收、補償

701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更新

乙方對住宅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最終用户散熱設備;對非住宅的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建築物、廠區院牆(無院牆的為單位建築物牆)外的入户閥門井(含閥門井)。供、用熱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承擔法定的供熱設施管理、維修及更新的責任。

由於熱用户原因需要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實行有償服務,收取合理費用。

702 供熱設施徵用及徵收

甲方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徵用或徵收供熱設施,乙方應予配合,並獲得甲方給予的本章703條規定的補償。

703 徵用或收回的補償

甲方徵用或徵收乙方特許經營的供熱設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補償。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佔用

801 政府部門的批准及佔用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需佔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設施時,應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甲方應當協調其各相關部門給予必要協助和配合。佔用結束後,乙方應當將佔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依照有關收費標準承擔相關的佔用費用。

802 用户配合及甲方協助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乙方需要進入居民用户室內或居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內作業的,事先應與該用户協商。乙方在作業結束後應對所佔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對用户不給予配合而使乙方無法或嚴重影響乙方向公眾提供管道供熱正常服務的,甲方應依法給予乙方必要協助。

第九章 影響用户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901 影響用户用熱工程報告

乙方進行供熱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應當在非供熱運行期,並應當在當地供熱期開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響到用户用熱,則應當將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情況向相關用户和社會公眾公示通報,重要影響工程應報告供熱管理部門。

902 影響用户用熱的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903 事故報告與通知

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報告供熱管理部門,重大事故應告知用户,預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及處理的情況。

904 應急預案

乙方應制定供熱事故應急預案,並報供熱管理部門備案,將對用户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響賠償

由乙方責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對用户造成影響的,乙方應按事故影響程度對用户進行賠償。

第十章 供熱價格

1001 供熱價格制定和調整

供熱採暖價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定價,其價格制定和調整須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組織制定並批准。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十一章 供熱安全

1101 安全責任

1.乙方須嚴格遵守有關供熱安全的法律及國家政策,供熱生產、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安全、服務標準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乙方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負責,甲方負有對乙方履行安全責任的監管責任。

2.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製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事故發生;要建立搶修、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等保障體系,並保證在出現重大意外事故時其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啟動。

3.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採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儘量減少事故對用户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要加強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熱力設施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5.乙方應採用必要的手段,監測管道供熱工況,保持工況穩定,及時應對發生的緊急事故。

6.乙方應嚴格執行有關建設工程開工報建前對地下管網進行核查的規定,並對認為有必要的建設項目實行管道供熱設施現場監護,對野蠻施工危及管道供熱設施安全的,要加以勸阻,勸阻不聽的應及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報告,予以查處。

7.乙方應開展各種形式的供熱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公眾對供熱設施的保護意識和節能意識,加強對用户採暖的指導,解答用户的採暖諮詢,發放用户採暖手冊。

1102 供熱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遵循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對供熱設施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巡視、保養和檢修,按期進行設備大修和更新改造,對運行15年以上的供熱設施要進行質量安全評估,評估、檢測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出具評估、檢測報告,並報告甲方。

乙方在發現屬於用户的供熱設施存有嚴重安全隱患時,乙方應立即採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熱

乙方可以在其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對屬於用户產權的供熱設施進行查驗,對認定不符合安全規定、違章安裝管道設施或用户拒絕接受查驗的,乙方經供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安全隱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該用户供熱。

1104 應急與臨時接管

乙方應完善供熱設施資料圖檔和設施信息化管理系統,建立應急搶修搶險預案,設立供熱設施應急搶修隊伍和用户維修服務網點,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和緊急搶修搶險。

甲、乙雙方均應建立供熱應急預案(見附件九),對乙方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採暖,並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甲方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出現下列現象時,甲方也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情況;

3.任何發生本協議終止的情況。

第十二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1201 特許經營協議期限屆滿的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1202 特許經營的提前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特許經營協議可以提前終止:

1.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2.因不可抗力發生後180天其後果仍未消除,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情況的;

3.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特許經營協議:

(1)乙方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乙方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岡管理不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影響社會公眾採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熱,擅自提前結束供熱,嚴重影響社會公眾利益,責令其改正而拒不執行的;

(5)因乙方責任,造成大面積採暖用户室內温度不能達到相關標準和規定,供熱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熱,無法再繼續正常供熱或拒絕為熱用户供熱,已危及社會公眾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業、歇業或中止本協議,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影響正常供熱的;

(9)因設備等原因造成停熱事故,乙方未能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恢復供熱,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10)乙方在本協議下發生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知 天內,仍未補救的;

(11)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為。

4.因特許經營協議任意一方認為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按照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終止前任意一方都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三章 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1301 在特許經營期限期滿1年之前,由甲乙雙方成立移交委員會;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計劃,並應在終止日前180日內完成談判,簽訂相關協議。

1302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不再享有供熱特許經營權的,乙方應將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設的供熱資產移交給甲方,但供熱設施、設備備件以外的乙方用—廠經營或建設的動產除外;乙方在移交時必須保證移交後一年內正常運行的資產和備件,(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見附件九)並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資形成自有產權移交及補償問題按照終止補償規定。

第十四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後的資產處置

1401 資產處置談判

正常終止資產處置按照移交的規定;發生提前終止的情況,雙方應對資產處置進行談判,提前終止資產處置談判應區分政府徵用或徵收、不可抗力、乙方違約、甲方違約等不同情況。

1402 不予補償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乙方股東(大)會做出決議明確表示在餘下的特許經營期內不再履行本協議,並且在30日內再次確認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責任的;

3.乙方移交的項目資產和設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403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的確定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依照下列各情況而定:

1.特許經營權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為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特許經營權因本協議第十六章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情況的出現而終止的,該情況發生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3.因本協議解除而引起特許經營權終止的,引起協議解除的情況發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協議的決定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第十五章 供熱質量和服務

1501 供熱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供熱質量保證體系和相應設施,確保向用户所供應的供熱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1502 供熱服務

乙方應當根據用户的實際需要向用户提供業務熱線、營業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檢測、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並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601 甲方權利

1.對乙方實施特許經營的行為實施監管;

2.受理用户對乙方的供熱投訴;

3.依據本協議約定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4.對乙方的供熱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提出意見和建議,並監督實施;

5.監督抽查乙方供熱、安全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定期組織專家進行中期評估(評估方法和標準見附件七);

6.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監管供熱價格;

7.核查乙方的特許經營報告、財務報告;

8.甲方享有緊急處置權。甲方對乙方在冬季供熱期間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且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採暖,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為,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9.法律規定的其他監管權利。

1602 甲方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後辦理交付乙方特許經營的手續;

2.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專營和獨佔性;

3.維護特許經營範圍內城鎮供熱市場秩序;

4.為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須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701 乙方權利

1.對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區域範圍內的供熱業務享有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在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區域範圍內的供熱投資、發展權;

3.依據本協議規定的價格機制,向用户收取規定的供熱供應費及相關服務費;

4.經有關部門批准,佔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維護供熱管網的權利;

5.對拒繳、欠繳應向乙方繳納的費用的供熱用户依法追繳的權利;

6.對用熱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用户暫停供熱服務的權利;

7.對嚴重違反供、用熱協議的用户有依法舉報的權利;

8.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重新參與特許經營權競爭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9.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1702 乙方義務和禁止行為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負有下列義務:

1.接受甲方的監管及社會公眾的監督;

2.非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決定或促使自身停熱、解散、歇業;

3.非經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乙方必須保證特許經營區域內供熱生產和運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熱或降低供熱質量,發生故障時應快速搶修,直至恢復安全運行;

4.按照國家、省、市、行業及有關標準和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運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諾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向用户提供供熱相關服務;

6.根據供熱規劃和市場需要,乙方應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擴建供熱管網,積極發展用户,不斷滿足用户對供熱的新需求。

7.乙方應執行當地政府供熱資源整合規劃和環境治理的計劃,積極配合完成資源整合和環保的任務。

8.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不得放棄、變換、擴大、縮小、分包、承包、委託、出租、抵押供熱主業。

9.經甲方批准,對於乙方從事的特許經營業務衍生出來的相關業務,乙方可通過委託、發包等方式將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第三方經營,但屬於特許經營範疇的業務不得委託或發包給社會第三方經營。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實施以下行為:

1.違規、違法經營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協議,供熱供應、運行和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並未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3.未經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4.未經甲方批准,擅自停熱、停業、歇業或終止本協議,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發生重大供熱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企業法人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的;

6.不按城市規劃投資、建設供熱設施,經供熱管理部門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許經營期限內濫用特許經營權,違背市場原則,以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壟斷封閉供熱建築設計、施工、設備採購市場,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公眾利益並造成不良影響,經有關主管部門勸阻拒絕改正的;

8.拒絕接受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9.不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義務,違反申請特許經營權時所承諾的;

10.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諾

1.供熱服務承諾

乙方保證善意地、適當地行使本協議授予乙方的供熱特許經營權,盡最大限度地為市民、企業及其他供熱用户提供公平、優質、普遍的供應與服務;並遵循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投資建設新的供熱設施,滿足社會對供熱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價格承諾

乙方保證採取一切應當採取的措施,嚴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促使供熱價格合理、公平、公開,並使之獲得供熱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熱成本承諾

乙方保證完善內部管理,嚴格控制成本,開發和應用先進技術,採用新型能源,不斷地降低供熱成本。

4.提高環境保護質量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和供熱服務中,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採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措施,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生態環境。

5.開展公益服務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面向廣大市民及供熱用户開展供熱公益活動,宣傳供熱知識及相關能源知識,促進供熱在人們生活、生產中的合理應用。

6.提高供熱信息化水平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對供熱設施的圖紙資料、供熱管理資料、用户基

本信息及其他與供熱經營服務有關的信息進行收集、歸類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熱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乙方承諾建立收費、服務信息管理系統並納入供熱管理部門的網絡,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乙方承諾建立並完善其互聯網站,以便向社會公眾用户提供網上供熱開户申請、用熱諮詢、安全説明、

熱費查詢、受理投訴等綜合信息服務。

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

1801 甲方法律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403條規定,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構成妨礙的,應當及時改正,並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將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處置其投資建設的

供熱設施的,應當及時改正,並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在徵用過程中或本協議終止後,拒不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的,應當及時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並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補償的利息;

4.甲方違反有關價格法規及本協議定價、調價程序,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5.甲方基於對獲得特許經營者的監管的權力採用非正當行為對乙方實施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特許經營權,經法定程序(如行政複議、法院判決等)證明其行為錯誤時,應當改正其行為,並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802 乙方法律責任

1.乙方對任何法律的違反,均適用所違反法律的處罰規定;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擅自處置供熱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如無法恢復原狀的,應當重新投資建設相應的供熱設施,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702條的規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徵用或徵收時,應當服從甲方的依法徵用或徵收,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解散或歇業的,應當及時恢復營業,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對擅自停熱負有責任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恢復供熱,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擅自改變主業的,應當及時糾正並恢復主業,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702條規定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8.乙方違背本協議承諾的義務時,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9.乙方違反或降低本協議及附件規定的技術、質量、安全、服務等標準向用户供熱、提供維修服務和供

熱設施運行管理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 人民幣的違約金;

10.甲方可根據供熱用户的投訴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用户投訴的情況屬實,並且確屬乙方的 責任的,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的及時報告義務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2.甲方可以採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違約金。

1803 不中斷協議履行

除非本協議終止,針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責任的追究及責任承擔,均不影響本協議之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協議的變更

1901 協議的變更

除非經過甲、乙雙方就協議內容的變動協商並書面達成一致,否則任何情況都不構成本協議的變更。

甲、乙雙方可以採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協議的方式修改本協議。

1902 協議執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況出現時,甲、乙雙方應當在情況發生或將要發生的60日內完成協議的修改:

(1)出現新型可替代供熱之能源;

(2)供熱工程施工或技術運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3)有關供熱事業的法律或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4)導致供熱價格波動超過30%以上的情況發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構成不可抗力的行為、事件或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所述行為、事件或情況:

(1)火災、水災、乾旱、爆炸、閃電、暴雨、颱風、龍捲風、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災;

(2)戰爭(無論是否宣戰)、暴亂、封鎖、叛亂、公敵行動、人侵、禁運、貿易制裁、破壞或恐怖行動等嚴重威脅;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個別用户缺乏資金支付應付款項,除非發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況;

(3)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為、事件或情況。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

(1)儘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24小時)通知另一方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

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2)儘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48小時)通知另一方,説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以及預計的持續期間,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3)在任何時候採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在任何時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進展及其預計結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夠部分或全面恢復履行其義務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責

一方出現不可抗力且盡到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時,無須對其延誤或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2101 協議爭議的協商

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當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協商應當在爭議發生的60日內舉行。60日內未能就爭議解決達成一致的,視為協商失敗,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協議規定的其他途徑解決爭議。

2102 仲裁或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210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法律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於 年 月 日簽訂本協議,以茲為證。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 篇5

特許人: 連鎖酒店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

受許人: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提出申請,就乙方自願加盟經營___一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宗旨,經認真商討,達成共識。

第一條 獨立的當事者

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許授權書》,乙方在開業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好合法經營的手續。乙方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經營中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閲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複製、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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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在省 市區(縣) 號 層(面積 平方米)開設加盟店,使用___字號、標識及招牌。對外名稱為:___ 分店(以下簡稱加盟店)。

第三條 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認經營模式、商標資產屬於甲方所有,為甲方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徵,受法律保護。

2、乙方僅在 省 市 區(縣) 號 層(面積平方米)使用___X字號、標識、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統資產。

3、___ 店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統一形象,統一標識,統一對外宣傳,統一管理,統一配送,達到裝修風格、硬件配置、員工着裝、管理體制、營銷理念等方面的一致性,從而維護企業品牌的形象及聲譽。

第四條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時,必須與甲方另籤追加建店的特許經營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具體支持及技術援助

1、甲方對乙方的營建支持為:

(1)選址規劃

(2)平面佈置圖

(3)設備方案

(4)裝修方案

(5)採購方案

2、甲方對乙方的營運支持為:

(1)可行性分析

(2)盈虧平衡分析

(3)營業業績評估

(4)營運問題診斷

(5)成本控制分析

(6)營業額預估

3、甲方對乙方的培訓支持為:

(1)管理人員訓練

(2)員工訓練評估

(3)業務技能提升

(4)前台技術培訓

4、甲方對乙方的企劃支持為:

(1)開業企劃方案

(2)開業促銷方案

(3)節假日促銷方案

(4)廣告樣張

(5)公益活動方案

5、甲方對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冊支持為:

(1)經營管理手冊

(2)財務手冊

(3)工程手冊

(4)營銷手冊

(5)服務手冊

6、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支持為:

(1)低質易耗品配送

(2)企業文化裝飾配送

(3)服裝配送

(4)物品配送(詳見《___X必配物資清單》)

7、乙方於開業前必須派出人員參加甲方規定的培訓研修,分別是:店長一名,領班或主管兩名,財務經理一名,以獲得經營加盟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詳見《加盟店培訓須知》)。

8、甲方派出店面執行督導經理____ 人,主管_____人,收銀______人。於開業前30天到達加盟店,總督導時間為__天。乙方承擔支持人員往返差旅費(火車硬卧)及食宿費用。

9、加盟店有義務參加定期經營會議和臨時經營會議,甲方應提前通知。

10、加盟店開業後,如總部有研修指示,乙方應按指示派遣職工參加進修提升,差旅費自理,並向甲方支付進修所需的相關費用。

11、合同期內,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導人員檢查加盟店的經營情況。

12、甲方新開發的酒店管理系統及會員系統資產應及時傳授給加盟店使用,以達到資源共享。

第六條 加盟店開發的相關事項

1、為維護總部形象的統一性,通過集中採購降低成本,獲得利潤,乙方同意從甲方物流配送中心必須購買所需的設備、傢俬、服裝、牀上用品、榮譽牌、裝飾等物品,具體項目見閲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複製、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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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第二十條。

2、除必須在甲方購買的物品外,在不影響甲方統一形象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乙方可在當地就近購置其它物品。

3、確認第六條所列各項購買資金及運雜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加盟店訂貨,應將貨款提前匯到甲方賬户,否則甲方不予發貨。

4、開業後,甲方收到貨款後開始組織採購,並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交發運。否則甲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專屬訂購物資根據生產日期提前20天訂貨)

5、甲方應將發貨清單及收據隨車託運或在貨物發運後以傳真形式送達乙方。

第七條 銷售價格的設定

乙方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就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銷售。如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與加盟店當地消費水平不符,甲方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價格建議。

第八條 加盟金與標準

品牌使用按先收費後使用的原則執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幣元(大寫:)。加盟金一經收取,無論是合同期滿或者中途解約,還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還。

第九條 加盟權益金

為保障對乙方的後續支持和服務,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每 向甲方交納加盟權益金人民幣 元(大寫: )並匯入甲方指定帳號。第一次交納的時間為年 月 日,以次類推。

第十條 加盟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後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之行為,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充抵。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內予以追補足額,在合同期內,始終保持保證金的數額達到本合同規定之數額。如乙方不能足額追補,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時,甲方可以沒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證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標識三個月後歸還剩餘四分之一的保證金。

4、乙方無違反協議之行為,合同期滿後,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圖片標識,並歸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資料、各類合同原件、VI光盤、榮譽銅牌等一個月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一條 物資款及營運費用

1、乙方在甲方訂購的各項物資費用必須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賬户上,甲方方能給乙方備貨、發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營運服務前,乙方應提前支付由此產生的差旅、工資等其它費用到甲方指定的賬户上。

3、以上費用按多退少補的原則執行。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權經營時限為五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乙方欲繼續從事___X加盟經營,應提前使用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函件上郵戳時間為準。

3、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書面申請,則視為乙方放棄續約的權閲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複製、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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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乙方。

第十三條 廣告宣傳及促銷分擔金

1、加盟店要進行宣傳、促銷、展示等活動,應事先向總部説明活動內容和進行方法,並把宣傳樣稿和方案傳給總部審批。

2、甲方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總部加盟商全體利益為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3、廣告宣傳費用按“誰受益,誰分擔”的原則進行分攤,乙方於促銷活動前付清廣告宣傳分擔金。

第十四條 拖欠損失金

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或其它債務時,應按相應數額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五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給乙方提供的經營管理(酒管、會員)資產祕密。

2、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祕密。

3、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條款及價底。

4、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 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地點直徑三公里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違約,應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裝修工程預算,甲方應予以協助,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加盟店前期籌備督導,後續支持,往返差旅費、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設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稱應與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授權書》中的表述一致。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事後追認,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地址或經營場所規模。

3、未經甲方簽發區域授權合同,乙方不具有區域代理權。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規定地點外另行開設“___X”即構成侵權行為,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負有在本地區內打擊或配合總部打擊假冒“___X”品牌及侵犯“A家”商標專用權行為的義務。

5、雙方聯手打擊前述違法行為時,乙方只負責甲方人員在當地的食宿費,產生的其它費用(如訴訟費等)由雙方均攤。如獲賠償,甲乙雙方按照4:6的比例進行分配。

6、乙方為適應當地消費者的需要,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經營項目,應提前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後實施。否則乙方應支付違約金一萬元。

7、合同期內,乙方若需轉讓加盟店,應與第三方一同到總部變更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對本合同條款提出變更,應將變更理由、變更事項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後十日內就是否同意變更作書面回覆。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回覆,則視為同意變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雙方協商一致;

(3)經法院判決解除;

(4)加盟店自行停止營業30天以上而未報公司備案記錄;

(4)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5)加盟店如有下列行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勸告終止或改正其行為仍無改善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伍萬元以內)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許加盟經營資格同時撤消。

a、拖欠應交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及其它債務;

b、不接受本合同規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統一製作物品;

c、其它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閲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複製、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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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未得甲方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營業權;

e、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經營祕密,或讓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文件或電腦軟件等;

f、嚴重損害總部的形象及名譽、信譽。

第十九條 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詳細説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實:在甲方説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説明成功的可能性,並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絕對成功的承諾。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簽定本合同以後,乙方應及時或按商定時間將本合同第八、九、十條的款項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帳號後,本合同生效。費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財務確認款項到帳為準。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按成本加運費的原則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資,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___物資必配清單》進行定購。

2、加盟店招牌及廣告宣傳應有“全國加盟電話: ”字樣。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為擴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產品(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_________產品銷售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 鑑於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____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為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後,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並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____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_________”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税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為準,對____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為提升_____經營組織的競爭能力,建立一個長期、穩定並高效運行的經營組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民法典》之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品牌特許經營授權許可之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特許經營之產品項目、業務範圍、目標及期限

第一條特許權形式、範圍:

1.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產品為“_____”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2.甲方授權乙方許可經營的區域為:____省____市(自治區、直轄市)____所轄範圍,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經營其他同類業務。

第二條任務目標:雙方依據市場規模,確定銷售回款額萬元,並按以下條款執行,實際銷售額時間以首批上貨時間為計。

第三條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四條有關訂貨、配貨、調撥及退換貨規定。

1.訂貨方式:

(1)首期訂貨款金額:____萬元人民幣以上(指結算價)

(2)應季產品交貨金額,以產品訂貨交貨期為準。

(3)續單作業的交貨期是依據面料、數量與金額的不同而訂的,確定的時間經甲、乙雙方共同訂貨單方式確認為準。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

3.交易原則:款到發貨。

4.運輸方式:

5.途中貨品遺失,如乙方能提供承運部門有效證明資料,由甲方負責向承運部門索賠,否則由乙方承擔。乙方收貨後應及時進行驗貨,如有異議,須在提貨後三天內以書面傳真與甲方聯繫解決;否則視為乙方驗收貨品同甲方所發貨品無誤(超出時限。異議無效)

6.調撥方式:如乙方臨時緊缺貨,甲方將根據自身庫存與其它市場庫存情況,盡力協助調撥貨品。

7.應季產品調換規定:

(1)產品換貨期限:貨到之日起的____天內。

(2)往返運費由乙方負擔。如乙方的換貨在超出甲方規定的時間範圍內進行,則所有乙方的換貨甲方不予調換。

(3)如甲方貨品降價,乙方不得以原價退貨後,再以降價重新購該貨品。

8.退貨規定:乙方如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於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質問題,經甲方技質部門品檢確屬質量問題後,可辦理退貨,非質量問題的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自選承擔往返運費。如有另行品質標準規定並經雙方認可,也可作為品質標範圍。

9.裝修要求:

(1)乙方的店鋪應當達到下列面積:單項經營少年裝系列的單店店鋪不能少於__________平方米;綜合經營全部產品的單店店鋪不能少於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店鋪裝修須報甲方統一設計,按圖施工、裝修。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稿,為保證全國專賣店形象統一,營業業務品由甲方代為統一製作,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運輸費)

第五條有關零售價格之規定,由甲方統一定價,促銷價亦同,在未徵得甲方書面許可前,乙方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價銷售行為。

第六條乙方須依照甲方營運作業之規定定期、及時、準確地提供必要的營業資料,包括:銷售情況、財務報表、顧客投訴、存貨及收交記錄。

第七條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特許經營加盟合同書》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的規定操作業務。

第三章特許經營費用之支付

第八條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元整,為甲方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合同截止的三個月內全部返還;若乙方在協議期間違反本協議規定,保證金將予扣罰或不予退還;加盟金元整,作為品牌管理費,不以返還。

第九條廣告費之規定:乙方完成任務目標,甲方將以營業額(進貨額計算)_____%作為乙方業務地區範圍的廣告促銷投入費用,雙方各自承擔_____%.具體宣傳方案必須由甲方統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關方案報經甲方確認後實施,否則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廣告宣傳費用甲方均不予認可。並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數額的資金做市場投入,甲方的銷售獎勵不予兑現。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力義務

第十條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並對乙方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一條提供經營加盟店的開業相關資料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

第十二條提供店內陳設規劃及有關經營所需的輔銷器材或製作標準,包括:店鋪平面配置圖、商品陳列配置表、吊牌、服裝專賣證明書、授權書等(模特、衣架、褲架等陳列道具甲方按成本價供給乙方)

第十三條提供產品及與產品相關的知識及信息。

第十四條提供加盟店的員工培訓課程及經營輔導。

第十五條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統一策劃。

第十六條提供業務信息及一切有關經營業務上的協助。

乙方權力義務

第十七條提供經營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證件,包括營業地址的租賃合同、營業額特別授權期限屆滿,沒有延期的,該商號權屬當然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該商號。

第十八條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應在日內完成改進。

第十九條僱用合法勞工簽訂勞動合同,並接受總部應有的員工訓練。

第二十條按總部規定使用vi手冊,包括店鋪之設計,宣傳物品及輔銷品之規定。

第二十一條依照甲方的指導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之規定經營加盟店;接受甲方統一策劃之vip卡,並由乙方承擔製作成本費及相關打折費用等。

第二十二條按時支付予甲方的款項,包括:貨款及特許經營相關費用等。

第二十三條維持並促進甲方的商標、聲譽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銷售其它品牌產品,不加盟經營其它同類產品的特許經營事業。

第五章商標使用之規定

第二十四條乙方加盟的廣告或推廣材料,如出現甲方公司名稱或商標有關圖片、文或聲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五條乙方承認商標及有關知識產權的權益完全屬於甲方。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在當地登記商標。

第二十七條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義登記商標或有關知識產權的所有人,除非獲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條乙方如獲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標或有關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立刻通知甲方,並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訴訟,訴訟費則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保證保密之規定

甲方保證

第二十九條所提供產品質量的保證及不良品退貨的保障。

第三十條保證業務範圍(區域)專賣權利及另外開店之優先權。

第三十一條保證商標使用不會違反任何第三者的權益,如有違反造成乙方損失,願意賠償其損失。

第三十二條保證乙方履行應盡義務的前提下,在同等條件下享受續約優先權。

乙方保證

第三十三條不競爭之保證:

1.乙方在合約期間,不得經營、參觀或涉及任何與甲方銷售的貨品之業務相類似或會產生競爭的行業。

2.不得僱用或企圖僱用在合同終止之前的一年之內被甲方總部僱用的員工;或誘使該員工離開他們原來的職位。

3.不得經任何方式將貨品銷售至乙方銷售區域以外的任何市場。

第三十四條確認所有關於加盟的資料均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保證並聲明無論是在合同期內或終止後的任何時候,均不會利用甲方加盟店業務的任何資料做其它任何業務用途。

第三十五條保證並確保所有獲悉上述資料的員工均不會把上述資料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第七章合同終止及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做出單項_____-_____元的處罰,或通知乙方單方面終止合約而毋須負任何法律責任及做出任何賠償。

1.乙方連續兩個月未實現銷售。

2.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店鋪內銷售與甲方產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產品或假冒產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履行支付各項結算費用。

5.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產品以任何方式銷售至乙方規定區域以外的任何市場,如有發現,甲方有權進行罰沒處理。

6.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任何情況下關閉其店鋪;或無故終止合同行為。

7.乙方相關人員企圖阻止任何甲方授權人士進入乙方之營業範圍、貨倉範圍、辦公範圍進行正常業務經營監督活動。

8.乙方破壞“_____”商標之良好商譽及形象。

9.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進行批發或將零售價定於超過或低於甲方准許的價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規定的年度最低銷售額(以進貨額計算)

第三十七條乙方同意於合同期滿或任何原因被終止之後,甲方有權免費取回按合同由甲方免費提供乙方所有物品。

第三十八條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條文或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而導致甲方單方面取消合同終止提供產品時,甲方將保留乙方追究賠償及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合同期期滿,未獲得續期或於任何原因終止後,乙方必須立刻履行以下條款:

1.支付應付的款項予甲方。

2.停止經營、立即交回特許經營權證書,並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聲稱屬於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標或與之相類似的商標或記號。

4.將甲方免費提供的有關物品及相關資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庫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經營,甲方將按照最後一次統一調整價格乙方結算。甲方接收的貨品為自本協議書到期之日起壹年內的貨品。

6.對於店內裝修,如甲方接手經營,甲方將按照兩年折舊與乙方進行換算補償。

7.雙方協議終止的,按雙方訂立的終止協議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為從屬交易合同,雙方為獨立法人,自不構成合夥關係。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不得轉讓合同上所屬任何權利。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因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即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未規定之事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之規定,雙方並同意以甲方所在地為法院管轄地。

第四十四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分協商後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條合同解釋權屬於授權許可方,__________服裝有限公司。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乙方名稱: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税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 篇8

101 為規範 城市、地區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活動,保障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 (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於 年 月 日在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簽訂本協議。

102 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兩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和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註冊地點: ,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

103 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並付諸履行本協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中國的法律;

(2)公開、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

(4)有利於保障供熱安全和高效節能;

(5)有利於促進城鎮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的定義或解釋。

20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台灣地區。

20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203 [供熱]向熱用户供應熱能。

204 [供熱系統]由熱源通過熱網向熱用户供應熱能系統的總稱。

205[集中供熱]從一個或多個熱源通過熱網向城市、鎮或某些區域熱用户供熱。

206[熱力管網]由熱源向熱用户輸送和分配供熱介質的管線系統。

207[管道業務]在本協議規定的範圍內,依照本協議價格機制制定的價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熱力及相關有償服務的經營業務。

208[違約]指本協議簽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這種違約不能歸咎於另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作為或不作為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許經營權]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為特許經營供熱業務專營權,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特許經營權受讓方獨自佔有該項業務的經營權利。

210[户內共用管道熱力設施]用户樓前引入管、樓內立管、水平管及閥門等熱力設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熱力設施]自户內共用熱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內的熱力管道、閥門、計量表等設施。

212[熱力緊急事件]涉及供熱採暖需要緊急採取應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熱力設施緊急利用等。

213 [履約保函]指為保證協議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機構通過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約保證金,分為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與維護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301 特許經營權授予

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獨家享有供熱業務的經營權利(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權”)。

甲方應當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權證書,並以適當方式公示。

302 特許經營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1、乙方應在簽訂協議前十五日內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履約保函分作建設期保函、運營維護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併入運營維護保函。

2、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如拒絕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支付違約金或不及時實施事故處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約擔保作為違約金或用於事故處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約擔保金額共 元,其中建設期履約擔保金額 元、運營維護履約擔保金額 元、移交履約擔保金額 元。(履約擔保金額根據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規定區域內用户數、用熱量和用熱性質等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4、凡用於乙方違約金及事故處理等費用支出的部分履約擔保金額,乙方須於事項處理後的10日內向甲方補齊履約擔保金額。

第四章 特許經營權範圍與實施

401特許經營權地域

甲方根據本協議確定授予乙方對下列地域的供熱享有特許經營權。

1、描述

2、附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圖示)

402 特許經營權範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範圍為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乙方對該地域供熱進行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403 特許經營權的實施

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將本項目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者或無故終止特許經營權,不得無故減少乙方特許經營權範圍或妨礙特許經營權的實施,但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和撤銷的情況除外。

在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進行出租、抵押或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501供熱設施的所有權依照相關法律確定權屬。

502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供熱設施經營權和維修權由乙方擁有。

第六章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601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供熱設施建設投資權利和義務屬於乙方,投資和建設必須符合相關規劃、計劃和技術規範的要求。

602 供熱設施的建設用地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以 (視供熱設施建設具體情況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熱設施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無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或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徵用、徵收、補償

701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更新

乙方對住宅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最終用户散熱設備;對非住宅的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建築物、廠區院牆(無院牆的為單位建築物牆)外的入户閥門井(含閥門井)。供、用熱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承擔法定的供熱設施管理、維修及更新的責任。

由於熱用户原因需要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實行有償服務,收取合理費用。

702 供熱設施徵用及徵收

甲方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徵用或徵收供熱設施,乙方應予配合,並獲得甲方給予的本章703條規定的補償。

703 徵用或收回的補償

甲方徵用或徵收乙方特許經營的供熱設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補償。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佔用

801 政府部門的批准及佔用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需佔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設施時,應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甲方應當協調其各相關部門給予必要協助和配合。佔用結束後,乙方應當將佔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依照有關收費標準承擔相關的佔用費用。

802 用户配合及甲方協助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乙方需要進入居民用户室內或居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內作業的,事先應與該用户協商。乙方在作業結束後應對所佔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對用户不給予配合而使乙方無法或嚴重影響乙方向公眾提供管道供熱正常服務的,甲方應依法給予乙方必要協助。

第九章 影響用户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901 影響用户用熱工程報告

乙方進行供熱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應當在非供熱運行期,並應當在當地供熱期開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響到用户用熱,則應當將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情況向相關用户和社會公眾公示通報,重要影響工程應報告供熱管理部門。

902 影響用户用熱的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903 事故報告與通知

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報告供熱管理部門,重大事故應告知用户,預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及處理的情況。

904 應急預案

乙方應制定供熱事故應急預案,並報供熱管理部門備案,將對用户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響賠償

由乙方責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對用户造成影響的,乙方應按事故影響程度對用户進行賠償。

第十章 供熱價格

1001 供熱價格制定和調整

供熱採暖價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定價,其價格制定和調整須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組織制定並批准。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十一章 供熱安全

1101 安全責任

1、乙方須嚴格遵守有關供熱安全的法律及國家政策,供熱生產、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安全、服務標準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乙方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負責,甲方負有對乙方履行安全責任的監管責任。

2、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製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事故發生;要建立搶修、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等保障體系,並保證在出現重大意外事故時其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啟動

3、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採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儘量減少事故對用户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要加強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熱力設施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5、乙方應採用必要的手段,監測管道供熱工況,保持工況穩定,及時應對發生的緊急事故。

6、乙方應嚴格執行有關建設工程開工報建前對地下管網進行核查的規定,並對認為有必要的建設項目實行管道供熱設施現場監護,對野蠻施工危及管道供熱設施安全的,要加以勸阻,勸阻不聽的應及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報告,予以查處。

7、乙方應開展各種形式的供熱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公眾對供熱設施的保護意識和節能意識,加強對用户採暖的指導,解答用户的採暖諮詢,發放用户採暖手冊。

1102 供熱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遵循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對供熱設施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巡視、保養和檢修,按期進行設備大修和更新改造,對運行15年以上的供熱設施要進行質量安全評估,評估、檢測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出具評估、檢測報告,並報告甲方。

乙方在發現屬於用户的供熱設施存有嚴重安全隱患時,乙方應立即採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熱

乙方可以在其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對屬於用户產權的供熱設施進行查驗,對認定不符合安全規定、違章安裝管道設施或用户拒絕接受查驗的,乙方經供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安全隱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該用户供熱。

1104 應急與臨時接管

乙方應完善供熱設施資料圖檔和設施信息化管理系統, 建立應急搶修搶險預案,設立供熱設施應急搶修隊伍和用户維修服務網點,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和緊急搶修搶險。

甲、乙雙方均應建立供熱應急預案(見附件九),對乙方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採暖,並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甲方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出現下列現象時,甲方也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情況;

3、任何發生本協議終止的情況。

第十二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1201 特許經營協議期限屆滿的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1202 特許經營的提前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特許經營協議可以提前終止:

1、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2、因不可抗力發生後180天其後果仍未消除,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情況的;

3、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特許經營協議:

(1)乙方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乙方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影響社會公眾採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熱,擅自提前結束供熱,嚴重影響社會公眾利益,責令其改正而拒不執行的;

(5)因乙方責任,造成大面積採暖用户室內温度不能達到相關標準和規定,供熱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熱,無法再繼續正常供熱或拒絕為熱用户供熱,己危及社會公眾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業、歇業或中止本協議,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影響正常供熱的;

(9)因設備等原因造成停熱事故,乙方未能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恢復供熱,,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10)乙方在本協議下發生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知 天內,仍未補救的;

(11)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為。

4、因特許經營協議任意一方認為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按照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終止前任意一方都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三章 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1301 在特許經營期限期滿1年之前,由甲乙雙方成立移交委員會;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計劃,並應在終止日前180日內完成談判,簽訂相關協議。

1302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不再享有供熱特許經營權的,乙方應將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設的供熱資產移交給甲方,但供熱設施、設備備件以外的乙方用於經營或建設的動產除外;乙方在移交時必須保證移交後一年內正常運行的資產和備件,(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見附件九)並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資形成自有產權移交及補償問題按照終止補償規定。

第十四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後的資產處置

1401 資產處置談判

正常終止資產處置按照移交的規定;發生提前終止的情況,雙方應對資產處置進行談判,提前終止資產處置談判應區分政府徵用或徵收、不可抗力、乙方違約、甲方違約等不同情況。

1402 不予補償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乙方股東(大)會做出決議明確表示在餘下的特許經營期內不再履行本協議,並且在30日內再次確認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責任的;

3、乙方移交的項目資產和設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403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的確定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依照下列各情況而定:

1、特許經營權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為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特許經營權因本協議第十六章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情況的出現而終止的,該情況發生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3、因本協議解除而引起特許經營權終止的,引起協議解除的情況發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協議的決定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第十五章 供熱質量和服務

1501 供熱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供熱質量保證體系和相應設施,確保向用户所供應的供熱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1502 供熱服務

乙方應當根據用户的實際需要向用户提供業務熱線、營業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檢測、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並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601 甲方權利

1、對乙方實施特許經營的行為實施監管;

2、受理用户對乙方的供熱投訴;

3、依據本協議約定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4、對乙方的供熱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提出意見和建議,並監督實施;

5、監督抽查乙方供熱、安全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定期組織專家進行中期評估(評估方法和標準見附件七);

6、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監管供熱價格;

7、核查乙方的特許經營報告、財務報告;

8、甲方享有緊急處置權。甲方對乙方在冬季供熱期間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且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採暖,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為,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9、法律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1602 甲方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後辦理交付乙方特許經營的手續;

2、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專營和獨佔性;

3、維護特許經營範圍內城鎮供熱市場秩序;

4、為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須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701 乙方權利

1、對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區域範圍內的供熱業務享有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在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區域範圍內的供熱投資、發展權;

3、依據本協議規定的價格機制,向用户收取規定的供熱供應費及相關服務費;

4、經有關部門批准,佔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維護供熱管網的權利;

5、對拒繳、欠繳應向乙方繳納的費用的供熱用户依法追繳的權利;

6、對用熱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用户暫停供熱服務的權利;

7、對嚴重違反供、用熱協議的用户有依法舉報的權利;

8、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重新參與特許經營權競爭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9、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1702 乙方義務和禁止行為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負有下列義務:

1、接受甲方的監管及社會公眾的監督;

2、非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決定或促使自身停熱、解散、歇業;

3、非經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乙方必須保證特許經營區域內供熱生產和運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熱或降低供熱質量,發生故障時應快速搶修,直至恢復安全運行;

4、按照國家、省、市、行業及有關標準和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運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諾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向用户提供供熱相關服務;

6、根據供熱規劃和市場需要,乙方應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擴建供熱管網,積極發展用户,不斷滿足用户對供熱的新需求。

7、乙方應執行當地政府供熱資源整合規劃和環境治理的計劃,積極配合完成資源整合和環保的任務。

8、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不得放棄、變換、擴大、縮小、分包、承包、委託、出租、抵押供熱主業。

9、經甲方批准,對於乙方從事的特許經營業務衍生出來的相關業務,乙方可通過委託、發包等方式將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第三方經營,但屬於特許經營範疇的業務不得委託或發包給社會第三方經營。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實施以下行為:

1、違規、違法經營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協議,供熱供應、運行和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並未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3、未經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4、未經甲方批准,擅自停熱、停業、歇業或終止本協議,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發生重大供熱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企業法人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的;

6、不按城市規劃投資、建設供熱設施,經供熱管理部門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許經營期限內濫用特許經營權,違背市場原則,以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壟斷封閉供熱建築設計、施工、設備採購市場,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公眾利益並造成不良影響,經有關主管部門勸阻拒絕改正的;

8、拒絕接受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9、不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義務,違反申請特許經營權時所承諾的;

10、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諾

1、供熱服務承諾

乙方保證善意地、適當地行使本協議授予乙方的供熱特許經營權,盡最大限度地為市民、企業及其他供熱用户提供公平、優質、普遍的供應與服務;並遵循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投資建設新的供熱設施,滿足社會對供熱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價格承諾

乙方保證採取一切應當採取的措施,嚴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促使供熱價格合理、公平、公開,並使之獲得供熱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熱成本承諾

乙方保證完善內部管理,嚴格控制成本,開發和應用先進技術,採用新型能源,不斷地降低供熱成本。

4、提高環境保護質量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和供熱服務中,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採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措施,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生態環境。

5、開展公益服務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面向廣大市民及供熱用户開展供熱公益活動,宣傳供熱知識及相關能源知識,促進供熱在人們生活、生產中的合理應用。

6、提高供熱信息化水平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對供熱設施的圖紙資料、供熱管理資料、用户基本信息及其他與供熱經營服務有關的信息進行收集、歸類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熱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乙方承諾建立收費、服務信息管理系統並納入供熱管理部門的網絡,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乙方承諾建立並完善其互聯網站,以便向社會公眾用户提供網上供熱開户申請、用熱諮詢、安全説明、熱費查詢、受理投訴等綜合信息服務。

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

1801 甲方法律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403條規定,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構成妨礙的,應當及時改正,並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將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處置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的,應當及時改正,並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在徵用過程中或本協議終止後,拒不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的,應當及時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並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補償的利息;

4、甲方違反有關價格法規及本協議定價、調價程序,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5、甲方基於對獲得特許經營者的監管的權力採用非正當行為對乙方實施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特許經營權,經法定程序(如行政複議、法院判決等)證明其行為錯誤時,應當改正其行為,並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802 乙方法律責任

1、乙方對任何法律的違反,均適用所違反法律的處罰規定;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擅自處置供熱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如無法恢復原狀的,應當重新投資建設相應的供熱設施,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702條的規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徵用或徵收時,應當服從甲方的依法徵用或徵收,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解散或歇業的,應當及時恢復營業,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對擅自停熱負有責任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恢復供熱,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擅自改變主業的,應當及時糾正並恢復主業,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702條規定的,應當及時改正 。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8、乙方違背本協議承諾的義務時,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9、乙方違反或降低本協議及附件規定的技術、質量、安全、服務等標準向用户供熱、提供維修服務和供熱設施運行管理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0、甲方可根據供熱用户的投訴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用户投訴的情況屬實,並且確屬乙方的責任的,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的及時報告義務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2、甲方可以採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違約金。

1803 不中斷協議履行

除非本協議終止,針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責任的追究及責任承擔,均不影響本協議之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協議的變更

1901 協議的變更

除非經過甲、乙雙方就協議內容的變動協商並書面達成一致,否則任何情況都不構成本協議的變更。甲、乙雙方可以採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協議的方式修改本協議。

1902 協議執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況出現時,甲、乙雙方應當在情況發生或將要發生的60日內完成協議的修改:

(1)出現新型可替代供熱之能源;

(2)供熱工程施工或技術運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3)有關供熱事業的法律或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4)導致供熱價格波動超過30%以上的情況發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構成不可抗力的行為、事件或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所述行為、事件或情況:

(1)火災、水災、乾旱、爆炸、閃電、暴雨、颱風、龍捲風、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災;

(2)戰爭(無論是否宣戰)、暴亂、封鎖、叛亂、公敵行動、入侵、禁運、貿易制裁、破壞或恐怖行動等嚴重威脅;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個別用户缺乏資金支付應付款項,除非發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況;

(3)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為、事件或情況。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

(1)儘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24小時)通知另一方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2)儘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48小時)通知另一方,説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以及預計的持續期間,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3)在任何時候採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在任何時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進展及其預計結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夠部分或全面恢復履行其義務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責

一方出現不可抗力且盡到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時,無須對其延誤或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2101 協議爭議的協商

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當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協商應當在爭議發生的60日內舉行。60日內未能就爭議解決達成一致的,視為協商失敗,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協議規定的其他途徑解決爭議。

2102 仲裁或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210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法律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二十二章 附則

2201 協議文本

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貳份由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副本 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 份。

2202 協議簽訂

甲方、乙方簽訂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訂授權的情況下籤訂本協議,並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准本協議之程序。

2203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204協議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其進行解釋。

2205 協議附件

截止本協議簽訂日,本協議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熱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附件二: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圖示

附件四:乙方與用户的供用熱合同樣本

附件五:供熱技術規範和標準

附件六:供熱安全管理標準

附件七:供熱特許經營中期評估方法及標準

附件八:供熱事故應急預案

附件九:特許經營期限期滿乙方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

附件十:甲方簽約授權證明

附件十一:乙方簽約授權證明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於 年 月 日簽訂本協議,以茲為證。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 篇9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本協議是在乙方對甲方企業、產品認真考察、獨立判別經營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願、平等、公開、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承諾詳細閲讀並理解本合作協議各項條款及有能力認真履行的基礎上籤訂。

1、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自願加盟“原生態茶莊”,乙方申請確認代理區域在

乙方的直營店為 家,地址確認為 省 市 縣(區) 街 號,經營面積為 平方。專營“鳳岡鋅硒茶”,且乙方必須在經營銷售過程中保證“原生態茶莊”“            ”品牌vi體系、品質認證體系及聯繫電話、地址信息的完整性與一致性。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認真閲讀及領會甲方相關代理商的現行及更改的產品體系、管理制度、價格及物流等信息並能主動配合執行,共同維護品牌的整體利益及發展。乙方在經營活動不得有損甲方利益行為,如有違規行為,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合作關係,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有乙方承擔。

4、首次加盟進貨額:為滿足相應區域的渠道、終端產品的供應量及代理的合理庫存量,達到較高的見貨率及鋪市率,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同日繳納首批進貨額 元,甲方方可向乙方發貨。

5、銷售打款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 年 月 日,開始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 元, 先打款後發貨的原則。乙方連續一個季度或一年中五個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

6、市場建設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 年 月 日開始每季度最低市場客户任務為:a、特許加盟專賣店為 家,b、特約渠道商為 家,c、終端客户開發數為 家。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按代理價供應給乙方產品(詳見代理價格表),代理價為乙方自提價(離岸價),甲方可代辦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價上漲出台新價格時,乙方享受相應的代理商供貨價。特價產品不計銷售任務,不計折扣,不計任何形式的獎勵。

8、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產品,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乙方應按照甲方隨貨出庫單驗收產品。若存在數量、質量、金額問題,乙方必須在收到產品時12個小時提出書面異議,經甲方確認後予以補發或更換。若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提出異議,則視為合格。

9、由於茶葉製品的特殊性,受物流、倉儲、温度等條件的制約,甲方發給乙方的產品,三個月內可退可調換(退、換貨產品必須保證包裝完整,贈品齊全。退、換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貨。乙方訂單發貨,一律不退貨。不接受換貨掛賬即換貨的同時必須進貨且金額等於或大於換貨金額。換貨產品只享受一次換貨。

1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乙方銷售業績的鼓勵,參照年度代理商獎勵政策執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必須保證合法經營、證照齊全、自負盈虧。甲乙雙方屬於合作關係,乙方不得對外宣稱是甲方的下屬單位、承包經營單位等等。

1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同甲方做好“原生態茶莊”品牌相關的市場維護,乙方保證不得銷售、宣傳仿冒、偽劣、過期、變質的產品,乙方不得以低於進貨價的方式惡意贏取客户以至於擾亂市場。

1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指定區域銷售、陳列、宣傳其它品牌的茶葉及衍生品。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嚴禁將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以各種形式轉讓或贈送給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擔乙方因保管不善、銷售過期產品、非正規渠道進貨、自行組合組裝產品等消費者索賠、質監部門罰款等相關責任。

15、甲方為更好的服務各級代理商和銷售商,甲方有權將乙方所轄的各類型客户要求乙方規範管理並有權將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勝任的代理商管理及總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條件無法滿足品牌營運發展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市場經營管理。

16、在本協議到期或失效後,乙方不再繼續銷售“鳳岡鋅硒茶”品牌系列指定產品,乙方庫存產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價處理產品時應撕掉品牌標識並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須保證不得向第三方散佈、泄露關於甲方的經營模式、價格體系、盈利體系等商業機密。

18、本協議在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續簽合作協議。

1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多次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雙方可另行商榷後簽訂協議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 篇10

合同雙方  特許者: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3.6甲方賬户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公司標誌。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

1、違約與處罰  1

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

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

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

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

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1

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

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

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

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

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

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

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

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

7、附則  1

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

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

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 篇11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店,並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商,許可其設立店。

分部與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並不表示總部與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商(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商(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人或業務代表。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商與店

第五條 商

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店

店應當註冊為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 合同文本

分部與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 合同審查

分部與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准期間,分部和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准,費返還商。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

身 份 證 號:_________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為擴大“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___傢俱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___傢俱銷售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___傢俱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 鑑於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為_________傢俱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傢俱特許經營計劃”後,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並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傢俱系列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內_________傢俱_________系列產品的_________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統一管理。

第五章 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鑑於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許經營加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

第十二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三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四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___傢俱”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税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 「 6」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傢俱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_________結算價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下調,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七條 針對乙方新開店所需樣品,甲方按購貨基準價格_________折一次性收取樣品貨款。樣品方案需符合甲方要求,樣品清單須報特許經營部經理審核,並報傢俱銷售總監批准後執行。賣場調整及樣品調整不享受此折扣政策。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九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二十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二十一條 乙方保證承擔“_________”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並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範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二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和數量的賣場專用陳列、銷售“_________”產品。

第二十三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標準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四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並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並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七條 乙方保證不以“_________”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八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九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訂單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並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三十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如需跨區域開展集團銷售業務,需向集團公司傢俱經營部申報項目,經傢俱經營部備案審批後,方可開展集團銷售業務。

第三十一條 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後撤除_________有關標識,停止與_________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四條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銷售回款至少在___萬元以上,乙方開店三個月後,每月保底銷售回款至少在__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保底銷售回款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

「 5」 「 6」

第三十五條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七條 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八條 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 甲方義務

第三十九條 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範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四十條 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四十一條 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並提供相關方面的諮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二條 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並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並按_________產品售後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維修或調換。

第四十三條 向乙方提供裝修設計方案,並指導商品陳列,確保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銷售。

第四十四條 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五條 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必要的安裝服務工具、導購員和服務技工服裝以及部分助銷品和一定的廣告支持。

第四十六條 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對活動中表現突出的乙方業務人員,甲方應給予直接的表彰和適當的鼓勵。

第十章 合同終止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五十條 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五十一條 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利、義務和業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第五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四條 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 所有權

第五十五條 一切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於甲方產權歸屬所有。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註冊與甲方有關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進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六條 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五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3456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五十七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二條規定後自動生效。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後生效。

第五十九條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六十條 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壹份。

第六十一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___集團傢俱經營部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 方:_________(公章) 乙 方:_________(公章)

簽約代表: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