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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方加工成品合同(通用3篇)

委託方加工成品合同 篇1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加工成品合同(通用3篇)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託委託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編號

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1.(用委託方原料完成工作的),委託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做方檢驗。委託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做質量時,定做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做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委託方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做方調換或補齊。委託方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委託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做方;定做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委託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做方賠償。

2.委託方對於委託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做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做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做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委託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委託方應當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委託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委託的定做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做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做物日期計算:委託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做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做物的,以委託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委託方在發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做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委託方賠償。

二、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委託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委託方應當償付定做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做物毀損、滅失的,由委託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做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做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做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做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做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調換、補齊的,由委託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權拒收,委託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做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託方加工成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_________為便於甲方在乙方的直銷機構辦理基金業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乙方有關規章制度,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採用傳真委託的方式辦理基金業務申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釋義  除非本協議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傳真委託:是指乙方為在該公司開立直銷交易賬户的投資者即甲方,提供通過傳真下達委託指令,甲方將基金業務申請表通過乙方指定傳真號碼傳真至乙方指定的人員,從而完成基金業務申請的服務方式。

2.乙方目前受理的傳真委託業務包括:基金開户,修改非重要客户資料(不包括投資者名稱,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指定銀行賬户的修改及其他乙方認定的不宜傳真辦理的交易事項),認購,申購,贖回,撤單,基金轉換,轉託管,更改分紅方式,以及其他乙方根據其業務情況認定的事項。

3.基金賬户:指基金註冊登記人為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持有乙方發行的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及其變更情況的賬户。

4.基金交易賬户:指基金銷售人為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通過該銷售人買賣乙方發行的開放式基金份額的變動及結餘情況的賬户。

5.認購:指在乙方發行的基金設立募集期內,投資者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6.申購:指在乙方發行的基金成立後,投資者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7.贖回:指基金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購回基金份額的行為。

8.基金份額轉託管:指投資者將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從一個交易賬户轉到另一交易賬户進行交易的行為。

9.基金轉換:指投資者同時持有乙方管理的兩隻或兩隻以上的基金,投資者可將所持有的一隻基金的份額轉換成另一隻基金的份額的行為。

10.基金份額資產淨值:指某一時點上,每份基金份額實際代表的價值。

它等於基金某一時點所擁有的金融資產總值加上現金再除以已售出的基金份數。

基金份額申購價格和贖回價格都是按照基金份額淨值來計價的。

11.日:指銷售人確認的投資者有效申請工作日;+日:指自日起第個工作日(不包含日)。

12.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3.開放日:指為投資者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的工作日。

14.交易密碼:指諾安直銷交易賬户的交易密碼。

第二條 傳真交易條件

1.甲方與乙方簽訂了《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傳真交易協議書》。

2.甲方已經在乙方的直銷點開立交易賬户,該交易賬户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處於正常交易狀態。

3.甲方如需簽署本協議,其開户時選擇的業務授權方式應為“印鑑+密碼”(機構投資者)或者“密碼”(個人投資者),甲方的經辦人員辦理開通手續時,必須自行設置交易密碼,並注意保密以及定期更換密碼。

4.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贖回,基金份額轉託管,基金轉換委託申請的,在委託有效日相應直銷交易賬户應有足夠的基金份額。

5.甲方已經按照乙方的要求,真實,完整和準確填寫了由乙方提供的或從乙方網站(_________)下載的相關交易申請表。

6.乙方受理甲方傳真交易的時間為每個基金開放日的9:30-15:00。

7.甲方辦理傳真認購,申購委託申請的,應在該交易日15:00之前將足額認購,申購資金劃至乙方指定銀行賬户;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贖回,基金轉換,轉託管委託申請的,應在該交易日的直銷交易賬户有足夠的基金份額,否則視為無效申請。

8.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贖回委託申請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請原件後兩個工作日內將贖回款項劃往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9.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轉託管委託申請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請原件後兩個工作日內執行轉託管操作。

第三條 傳真交易流程

1.甲方應指定專人通過事先指定的傳真電話發出傳真交易申請,乙方指定專門的傳真電話受理甲方傳真交易申請,除此之外的傳真申請視為無效。

若甲方更換授權經辦人或傳真電話,應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確認後方可生效。

2.甲方辦理傳真開户業務的,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機構投資者——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預留印鑑卡,指定銀行賬户的《開户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户申請表》,填妥並加蓋公章的申請表;個人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指定銀行賬户的銀行存摺或銀行卡,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填妥的申請表。

(1)甲方辦理傳真資料變更業務的,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機構投資者——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填妥的申請表;個人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指定銀行賬户的銀行卡,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填妥的申請表。

(2)甲方辦理認購、申購、贖回、更改分紅方式、撤單、基金轉換、轉託管業務的,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機構投資者-經辦人身份證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預留印鑑,填妥的申請表;個人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填妥的申請表。

3.甲方發出傳真後,應立即電話聯繫乙方直銷機構,確認是否收到傳真及其內容。

甲方未主動聯繫乙方的,乙方可在辦理委託前根據甲方預留的聯繫方式聯繫甲方指定人員。

若乙方聯繫不到甲方的指定人員,但傳真內容清晰,明確,申請表中印鑑的表面形式與預留印鑑核對一致的,則乙方受理委託申請;若乙方聯繫不到甲方的指定人員且傳真內容不清晰或不明確的,乙方可不予受理。

4.乙方直銷業務人員應在處理完交易申請後將受理回單傳真給甲方。

5.甲方在發完傳真並經乙方確認後,最遲不超過2個日曆日(以郵戳為準)應將申請資料原件以特快專遞寄送乙方。

第四條 責任劃分

1.甲方因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乙方業務規則等使乙方無法執行甲方委託的,乙方不予受理,並不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對於甲方傳真申請表中印鑑及甲方委託意願的真實性不承擔審查義務,亦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甲方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不以此為由向乙方主張權利或要求乙方承擔責任。

甲方應保證其根據本協議第二條第5項所提供的信息是完整,真實,準確的,若因甲方未正確履行上述義務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當負責賠償。

3.乙方對於因無法按照甲方開户登記中記載的聯繫方式與甲方經辦人取得聯繫而導致無法受理甲方申請,不承擔責任,甲方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不以此為由向乙方主張權利或要求乙方承擔責任。

4.辦理傳真開户委託的,若甲方未能在2個日曆日內(以郵戳為準)將申請資料原件以特快專遞寄送乙方,乙方有權凍結甲方賬户直至乙方收到完整的開户資料原件。

5.由於傳真設備故障造成乙方無法收到或收到的傳真內容不清晰,不明確,不完整的,乙方可不予受理,並不承擔法律責任。

6.因下列事由之一發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地震,火災,颱風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腦故障;      

(2)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缺陷,電腦黑客或計算機病毒等問題造成委託系統不能正常運轉;      

(3)法律和政策重大變化或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件;      

(4)由於在通訊,網絡中斷,堵塞等情況致使無法通過傳真下達委託申請時;      

(5)其他非人為因素及非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事項;      

(6)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乙方免責事項。

第五條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補本協議內容的權利。

修改條款通知以書面形式公告於乙方的營業場所或以其他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在修改通知公佈之日起三十日內未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視同已經得到甲方的認可。

2.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招募説明書》,和其他乙方和甲方應共同遵守的文件發生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及條款自行失效,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發生下述情況時終止:

(1)雙方書面同意;      

(2)一方違約,另一方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      

(3)甲方撤銷直銷交易賬户或基金賬户; 

(4)甲方因解散,合併等原因不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5)乙方作為基金管理人退任;      

(6)因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7)其他類似情況。

第六條 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按照該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和乙方各執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方加工成品合同 篇3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着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_____空調施工圖紙深化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點:

建築面積:

使用性質:

房屋結構:

二、?設計程序

1.?甲方提供裝潢圖紙。

2.?方案設計參考依據

《採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民用建築暖通空調技術措施》及《實用供熱空調設計手冊》。

3.?圖紙類型

CAD圖(□原始結構圖,□結構改造圖,□平面佈置圖,)。

4.?圖紙檢閲時間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即?年?月?日檢閲。

三、?_____標準:雙方協定按以下方式_____。

圖紙深化後滿足甲方要求按雙方協定一次性收取¥元。

四、?圖紙分歧解決:

1.?若乙方設計圖紙不符合甲方的設計要求,乙方無償為甲方修改一次。

2.?若甲方需要變更設計要求則在原有_____標準的基礎上增加30%的設計費。

五、圖紙交付:甲方完成以下其中一項工作乙方須將圖紙交付給甲方。

1.?按協議第三項_____標準付清設計費。

2.?與乙方簽訂施工合同。

六、其它事宜:

1.?若甲方未與乙方簽訂施工合同,需要乙方現場解釋設計的費用另計。

2.?若甲方自行施工而未與乙方現場交底會審產生錯誤,乙方不承當責任。

3.?本協議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4.?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乙方名稱(蓋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法定人:?法定人: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