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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合夥協議書範本規範(通用3篇)

個人合夥協議書範本規範 篇1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合夥協議書範本規範(通用3篇)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 方式出資,於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 _元,大寫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第1頁,共4頁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

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合夥協議書範本規範 篇2

甲方(承建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集資方): 住址: 身份證號:

在甲方保證該土地為甲方所有前提下,為解決住房問題甲乙雙方自願合夥修建位於 右鄰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共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以下合同:

一、 所有建房手續及完工後的新證件辦理,(大證)由甲方負責,如可以辦小證(分户)由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所需相關費用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如遇拆遷,乙方享有按產權比例應有各項權利。

二、 甲方保證不能因產權爭議和乙方有任何衝突,甲方不能因房價上漲反悔,乙方也不能因房價下跌反悔。

三、 該房由甲方按國家建築規範施工完成,包括所有窗户、入户門安裝,廁所、廚房防水處理,水、電、閉路線入户(不含閉路線的入户費用,甲方須代手續),以及公共樓頂永久防水處理和公共樓梯使用協調共有使用人。

四、 付款方式:總房款為 元。

1、第一次付款

2、第二次籤合同時付款

3、餘款在甲方如不能如期交房,餘款抵違約金,乙方直接裝修房屋甲方不能干涉。

五、房屋面積約為,為該房鄰 六樓,如能辦小證時(分户),以測繪面積為準。

六、除辦理產權證小證(分户)和以後處理樓頂按比例應分擔費用外甲方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費用。

七、和甲方有共有產權人以户口本人數為準,必須簽字同意並承諾不反悔。

八、如乙方因故賣房時,甲方須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簽訂新合約時須簽字和代辦手續不承擔任何費用)。

九、乙方如不能按時交納餘款甲方有權拒絕交房。

十、乙方裝修房屋時不能擅自拆牆改變房屋結構。

十一、本合同簽字後生效,合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均不能單方面終止合同,如有違約按現行《合同法》相關條款解決。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起訴或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以上各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個人合夥協議書範本規範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各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公司由甲、乙、丙、丁各方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萬元。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出資額均為萬元人民幣,分別佔公司註冊資本的25%;以上現金出資用於公司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三、職務和分工甲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長,主管決定合作公司的經營項目和內部事務,負責財務審批;乙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總經理,並擔任公司法人代表職務,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管理;丙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財務總監,負責公司帳務處理;丁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公司文化策劃,負責公司文化創建和對外宣傳。

四、利潤分配方式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後的利潤部分均按照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佔20%的比例分紅,盈利的餘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虧損按各自的出資比例分攤。

五、經營資金的增加如合作公司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或不願意再增加出資的情況,則該股東視為自動放棄部分股權,各方股份則實際出資重新相應調整。

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該以四分之三的股東同意為準。

六、退股方式合作公司的股東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內不得退出股份。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出資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

股東退股時,經其他股東同意後,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紅比例結算,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出資退回,其他股東對退出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

如合作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合作公司現有財產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退回該股東。

七、因一方違約,給合作公司及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給賠償並支付其他股東5萬元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丁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