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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質防火門購銷合同書(精選3篇)

合同書2.62W

木質防火門購銷合同書 篇1

買方:

木質防火門購銷合同書(精選3篇)

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政策規定,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同意按照以下條款和條件確立此買賣合同。

(一)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1、名稱:木質防火門。

2、品種規格:詳見買賣雙方確認的工作量清單。

(二)產品質量標準:

1、按照國家消防部門制定的木質防火門通用技術條件為標準。

2、按照買方提供的圖紙設計要求,賣方保證供貨並安裝。

3、門框、門扇均採用優質梓木,面板採用紅柚面板。

(三)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式、到貨地點及交貨期限:

1、交貨單位:宜春市森林門業有限責任公司。

2、到貨地點:宜春市上高。

4、交貨期限:與土建同步。

(四)產品的價格數量與貨款的結算:

1、單位:防火門元/平方米,包括門框、門扇、防火門五金配件、安裝費、運費,包括油漆,不含税金及裝飾工程(油漆為工程油漆標準、一底一面)。

2、工作量約400平方米。

3、總金額約0元。

4、付款方式:預付總價款的30%(約元),安裝完畢支付總價款的50%(約元),消防驗收合格支付總價款15%(約元),餘款質保金5%一年後無質量問題買方一次付清。

5、結算依據以買方提供的門扇洞口實際尺寸結算工作量。

(五)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1、賣方對所售產品的質量承諾:保質保量保工期。

2、賣方提供產品的型式認證書、產品檢驗報告、產品合格證。

3、保質期內若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由賣方負責包換及裝修,接到通知後12小時到場調換及維修。

(六)驗收標準及其它:

1、賣方進場作業,買方有義務協調賣方與施工單位工作配套。無償提供水、電、垂直運輸等施工條件。

2、防火門驗收由買方申報,賣方提供完善的防火門竣工資料,確保消防竣工通過。

3、賣方在防火門、五金配件安裝調試完畢,交付買方使用,買方應積極申請消防驗收,最終期限不超過肆個月,否則,賣方將視為防火門已通過消防驗收,買方應支付剩餘貸款。

(七)爭議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者不必要一合同有關的爭議,由簽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仍不能協商解決時,將提交 法院處理。

本合同共計二頁,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買方:

賣方:

户名:

代理人:

單位蓋章:

木質防火門購銷合同書 篇2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如下:

產品名稱規格(mm)數量(樘)面積(m2)單價 (元/m2)單價(元)鋼質防火門合計:大寫: ¥: 元

1、上述產品單價為不含税價款。

2、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需付 税金。

3、乙方需付30%定金給甲方方能生產。

4、規格和數量以乙方提供的附件為準。

二、質量要求:

甲方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並向乙方提交產品合格證及質量檢驗報告,甲方提供本次供貨產品的一年質保服務。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乙方需付30%定金甲方方能下單生產,出貨前乙方需付清所有貨款方能安排出貨。

五、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律程序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蓋章後生效,雙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20__年 月 日

開户行:

賬號:

木質防火門購銷合同書 篇3

需方: 需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嘉華國際小區二期防火門 的購銷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概況

1、工程名稱: 沁陽市嘉華國際小區二期 (全稱) 2、工程地點: 沁陽市建設路與文化路交叉口

第二條、單價及結算方式:防火門單價為330元/平方米,工程量以實際現場測量的面積為準。

第三條 、質量標準:所供防火門必須與圖紙設計要求一致(與所提供的樣品一致),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需提供產品的出廠合格證、檢測報告、廠家的生產許可證(複印件)、供方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税務登記證(複印件),並加蓋供方單位公章。

第四條 、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保期為安裝完成驗收合格後12個月。

第五條 、包裝標準:包裝必須確保貨物運抵現場時完好無損。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及時間:按需方的要求按時運至工地現場。

第七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第八條 、檢驗標準、驗收方法:

1、供方產品進場時必須由需方指定的材料員 管宇斌 驗收並開具收條。

2、按防火門現行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供方提供的經需方確認的樣品驗收

第九條、付款方式:

貨物運至工地現場安裝完成後,由需方組織監理、施工方驗收合格後支付總貨款的百分之80,剩餘總貨款的百分之20作為質保金,一年後付清。

第十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供方的供貨質量、時間未符合合同約定,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供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供方未按合同約定供貨,每超過一天按所供產品金額的萬分之四賠償給需方;超過5天不能交貨的,供方應按合同總價的5%賠償給需方,需方有權解除合同。

2、需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供方有權停止供貨,並按實際所欠貨款每天賠償萬分之四給供方。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雙方無法協商一致,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壹式 貳 份,供方 壹 份,需方 壹 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防火門進場後按國家相關標準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供方承擔。負責指導防火門安裝、檢驗等技術服務工作。

2、供方必須遵守需方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相關規定,供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需方現場的各種規章制度,因供方原因或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事故由供方自行承擔,並承擔由此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需方:單位地址

供 方 :單位地址: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