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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宵店採購合同書(精選3篇)

合同書1.41W

夜宵店採購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夜宵店採購合同書(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系______________,乙方系______________,是電子商務平台的'供應商用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雙方就電子商務平台服務有關事項簽訂本電子商務平台服務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第一條:服務及條件

1、甲方向乙方提供電子商務平台使用服務,具體功能包括但不限於供應商信息在線管理、網上報價、競價、在線投標、供應商網上專賣店、_______物流中心供應商網上寄售店信息反饋等,以電子商務平台實際提供功能為準。

2、甲方負責開發和維護包括但不限於前款所述電子商務平台各項功能,並提供工作日8小時工作時間內的技術支持。

3、乙方可使用電子商務平台從事_______採購有關的商務活動,並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_______供應商管理要求。

4、乙方應對電子商務平台用户名、登陸密碼、硬件加密鎖等信息採取保密措施,承擔保密義務和責任

5、乙方應在使用電子商務平台遇到任何信息錯誤、系統故障、功能瑕疵時,及時尋求甲方技術支持,提供使用情況反饋,以便甲方解決系統問題,完善系統功能。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支付使用費,在企業用户註冊時,甲方將不予以審核,乙方無法成為______________成員;在平台對供應商年審時,甲方可在年審到期前30天向乙方發出催付通知,乙方應在收費截止日期30個日曆日內完成使用費支付,否則甲方視為乙方自動放棄電子商務平台使用資格,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供應商交易資格。

第二條:費用與支付

1、乙方同意按年度向甲方支付電子商務平台使用費(以下稱使用費)。使用費用計費日期以甲方為乙方頒發數字證書日期為始點,以_______個日曆日為一年度。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並且甲方在確認收到使用費後5個工作日內給乙方頒發數字證書及USBKEY。年度使用費標準為_______元人民幣/年。甲方可以根據電子商務平台運營維護需要調整使用費標準。

2、增值服務:(有)或(無),增值服務協議單獨簽訂。增值服務選擇(_______)、(_______)、(_______)。反向增值服務選擇:(有)或(無)反向增值服務選擇:(_______)、(_______)、(_______)附:增值服務協議中國中鐵採購電子商務系統平台收費標準

3、支付方式:

乙方應在企業用户註冊完成後,將當年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銀行賬户,並在每年使用費到期前30個日曆日按同樣方式支付當年使用費。甲方銀行賬户信息如下:

4、發票

甲方收到乙方使用費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寄出正規税務發票,乙方發票開票信息及郵寄地址為:請乙方財務部門將上述發票信息單獨打印並加蓋財務章後隨合同一併寄出。如需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請提供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質證明。

第三條:承諾與保證

1、電子商務平台以滿足_______上物資採購需要為建設及運行目的,甲方不對電子商務平台功能滿足乙方特定商務目的提供任何保證和承諾。

2、在收到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一條第5款提出的支持需求及使用反饋後,甲方應及時處理、解決,但甲方並無義務同意乙方以不可抗力、電子商務平台錯誤、故障、瑕疵為由拒付或要求退還使用費、要求甲方承擔導致乙方喪失交易機會責任的任何要求。

3、除本合同明確約定以外,甲方不對乙方承擔任何形式的承諾與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密

1、甲方對乙方數據信息負有嚴格保密義務,未經乙方許可,不得泄露給第三方或甲方內部未被授權的人員,並應採取保密措施保證數據信息不被第三方知悉。

2、因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在收到國家有關司法機關正式要求時,甲方對外提供相關數據信息的行為不受限制。

3、乙方不應將對電子商務平台系統功能的瞭解用於使用平台以外的任何目的。

第五條:變更及終止

1、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經授權代表簽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則另一方有權經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3、如甲方對年度使用費標準做出調整,應在下個年度支付期間前通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該標準調整,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如乙方經甲方催付仍不支付使用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

4、因本合同履行及解釋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夜宵店採購合同書 篇2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就購買 包裝機 項目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價格

設備名稱:包裝機 規格型號:DZ-400/2S

單價:*元 單位:台 數量:1

總價:壹萬零貳拾元整 ¥.00元

二、合同價格

設備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總價中包括設備金額、包裝、運輸保險費、裝卸費、安裝及相關材料費、調試費、軟件費、檢驗費及培訓所需費用及税金。

本合同總金額不得做任何變更與調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四、付款方式

貨物驗收合格,設備安裝、調試運轉正常,乙方為甲方培訓結束、甲方無疑問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100%貨款。

五、交貨、包裝與驗收

1.交貨地點:按甲方指定的地點。

2.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後30日內。

3.乙方將貨物一次運至交貨地點。並於到貨前24小時將到貨名稱、型號、數量、外形尺寸、單重及注意事項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設備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以保證設備在運輸過程中不受損傷,由於包裝不當造成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

5.設備由乙方負責送到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運輸、卸車。

6.設備到達現場,甲乙雙方均須在場並確認包裝的完好性後,由甲方驗貨。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派人到現場,對貨物進行清點驗收,並簽字確認。若發現貨物與裝箱單不符,乙方負責補齊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時到達,甲方有權開箱檢驗,並對缺件,損壞做出記錄,乙方應認可並負責解決。

7.乙方負責設備安裝及調試,直至設備正常運行。最終驗收在此之後進行。如設備不能通過驗收,乙方應退貨,退還甲方所有金額。

8.乙方應自帶用以安裝、調試過程中所需的各種工具、儀器儀表及易損件。

六、產品質量保證與售後服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製造和檢驗,材料及零部件均為全新未用過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規定。以確保產品質量。設備須經技術檢驗,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才能出廠。

2.乙方負責免費為甲方培訓操作及維修人員。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

3.設備投入正常運行後,乙方應定期回訪使用方。

4.乙方應在附件中明確售後服務內容、響應時間、範圍、方式、收費標準等,並進行其他售後服務工作。

七、責任與義務

1.在設備安裝調試時,如乙方提出,甲方應為乙方人員的飲食提供方便,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貨,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的0.3%金額計¥30.60元計算。

2.甲方延期付款時(正當拒付除外)。應向乙方支付該此延付款數額的延期違約金,每日按該此延期付款額的0.3%金額計算,支付款辦理期為10個工作日。

3.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違約責任規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與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商定,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宵店採購合同書 篇3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名稱:花崗巖石板(芝麻白、芝麻黑、桃花紅)規格型號:400*600*12、450*600*12、400*600*30、300*300*600、600*800*30 生產廠家:北京華隆石材有限公司計量單位 (塊)數量5000塊(400*600*12) 500塊(600*800*30芝麻白) 4800塊(450*600*12) 300塊(600*800*30芝麻黑) 5000塊(400*600*30) 400塊(600*200*30桃花紅) 400塊(300*300*600)單價 400*600*12:145元/平米;600*800*30:165元/平米;300*300*600:135元/平米;600*400*30:160元/平米;300*300*600:355元/平米。 600*200*30:90元/平米金額:647160元提交貨時間及數量:按現場材料員提貨日期及數量依次進場。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陸拾肆萬柒仟壹佰陸拾元產品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1)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產品標準名稱和編號:天然花崗巖石材,執行GB/T9966-20__、GB/T18601-20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無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北京華隆石材有限公司。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1)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乙方送貨至施工現場。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

5.現場卸貨由乙方負責。

6.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以貨到現場數量為準。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按現場材料員提貨日期、規格及數量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雙方商定為 元/平米 。在合同期內,如遇交易產品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幅度超過±10%時,雙方協商適當調整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

合同生效付總額10%,結算按實際到貨數量全部結清剩餘工程款。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 驗收時間;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並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已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5%(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2.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